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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工期索赔案例分析,某项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离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4项临时停工事件:,事件一: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事件二:应于5月27日交给承包商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事件三:6月10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事件四:,6,月,13,日至,6,月,14,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1.,承包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针对上述,4,项临时停工事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试说明每项事件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试计算因工期延误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多少?(如果费用索赔成立,则业主按,2,万,/,天补偿给承包商),问题,1,、 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延误图纸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事件,3,,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工期索赔成立,设备和人工的窝工费用索赔不成立。,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停电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问题2:,事件2,工期索赔14天(5月27至6月9日),费用索赔142=28万,事件3,工期索赔3天(6月10日至6月12日),事件4,工期索赔2天(6月13日至14日),费用索赔22=4万,合计:工期索赔19天,费用索赔32万,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当工程施工至第5层框架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3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2天)。,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资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绑扎钢筋 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 计14天,b. 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 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延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问题: 1. 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为什么?,解答,问题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a. 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因为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b. 砌砖停工3天,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该项工作总时差;,c. 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最终同意工期补偿:14天,在非洲某国 112 公里道路,升级项目中, 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 出资方为非洲发展银行( ADF) , 由法国 BCEOM 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 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以 1713 万美元的投标价格第一标中标。该项目旨 在 将 该 国 两 个 城 市 之 间 的112 公里道路由砾石路面升级为行车道宽 6.5m, 两侧路肩各1.5m 的标准双车道沥青公路。项目工期为 33 个月, 其中前 3个月为动员期。项目采用 1987年版的 FIDIC 合同条件作为通用合同条件, 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某些细节进行了适当修改和补充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相当规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若干件索赔事件, 由于承包商熟悉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紧扣合同条款,准备充足, 证据充分, 索赔工作取得了成功。下面将在整个施工期间发生的五类典型索赔事件进行介绍和分析:,(,一,),放线数据错误。,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应在,6,月,15,日向承包商提供有关的放线数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工程师几次提供的数据均被承包商证实是错误的,直到,8,月,10,日才向承包商提供了被验证为正确的放线数据,据此承包商 于,8,月,18,日 发 出 了 索 赔 通知,要求延长工期,3,个月。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以承包商“施工设备不配套,实验设备也未到场,不具备主体工程开工条件”为由,试图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予以否定。对此,承包商进行了反驳,提出,:,在 有 多 个 原 因 导 致 工 期 延 误时,首先要分清哪个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找出初始延误,在初始延误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不承担延误的责任。而,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业主提供的放线数据错误是造成前期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初始延误。在多次谈判中,承包商根据合同第,6.4,款“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第,6.3,款发出的通知书中 已 说 明 了 的 任 何 图 纸 或 指示,而 使 承 包 商 蒙 受 误 期 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第,17.1,款 和 第,44.1,款 的 相关规定据理力争,此项索赔最终给予 了 承 包 商,69,天 的 工 期延长。,( 二) 设计变更和图纸的延误。,按照合同谈判纪要, 工程师应在 8 月 1 日前向承包商提供,设计修改资料, 但工程师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图纸。承,包商于 8 月 18 日对此发出了索赔通知, 由于此事件具有延续,性, 因此承包商在提交最终的索赔报告之前, 每隔 28 天向工程,师提交了同期纪录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的设计变更和图纸延误情况记录如下:,1. 修订的排水横断面在 8月 13 日下发;,2.在 7 月 21 日下发的道路横 断 面 修 订 设 计 于 10 月 1 日进行了再次修订;,3. 钢桥图纸在 11 月 28 日下发;,4. 箱涵图纸在 9 月 5 日下发。,根 据,FIDIC,合 同 条 件 第,6.4,款 “图纸误期和误期 的费用”的规定, “,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第,6.3,条发出的通知书中 已 说 明 了 的 任 何 图 纸 或 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商作必要的协商后,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承包商依此规定,在最终递 交 的 索 赔 报 告 中 提 出 索 赔,81,个阳光工作日。最终,工程师 就此项 索 赔 批 准 了,30,天 的工期延长。,(,三,),借土填方和第一层表处工程量增加。,对于第一层表处的工程量增加,根据第,44.1,款“竣工期限延长”的规定,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要求,并最终得到业主批复的,30,天工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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