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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寿险的经济合理性,1,家庭的主要类型,单身者,单亲家庭,双收入家庭,传统家庭,混合型家庭,夹心家庭,1,家庭类型,单身者,剩男剩女们,离异,Tips,没有赡养义务或债务的单身者,不需要大额的人寿保险,1,家庭类型,单亲家庭,婚外生育,离异、合法分居,配偶死亡,Tips,需要大额的人寿保险,1,家庭类型,双收入家庭,劳动大军中有孩子的妇女数量激增,Tips,有孩子的双收入家庭,需要大额的人寿保险,没孩子的双收入家庭,不需要大额的人寿保险,1,家庭类型,传统家庭,一方主外,一方主内,Tips,家长对寿险的需求强烈,1,家庭类型,混合型家庭,两个有孩子的、离异或寡居的人再婚组成的家庭,Tips,这类家庭中配偶的过早死亡会导致严重的经济问题,需要人寿保险,1,家庭类型,夹心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自己有孩子,同时还要赡养父母,Tips,需要人寿保险,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三种估算寿险购买额的方法,生命价值法,需求法,资本保留法,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一、生命价值法,如果家长过早死亡,其收入就永远丧失了。这种损失就叫做生命价值。,计算步骤:,1.,估计个人在有工作能力时期的年平均收入,2.,扣除个人税、社保以及自身生活费用,剩下用来养家糊口的收入,3.,确定从这个人当前年龄到预期退休年龄之间的年数,4.,使用一个合理的贴现率,计算第,3,步确定的年份里的收入的现值,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一、生命价值法,例,1,:有一人,F,,,25,岁,已婚,有两个孩子,年收入,25000,美元,计划,65,岁退休(假定他的年收入保持不变),在他的年收入 中,,10000,元用于支付个人所得税、社保和,F,自己的个人需求。剩下的,15000,美元用来养家糊口,求,F,的生命价值。(假设贴现率是,6%,),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一、生命价值法,优点:可粗略的度量人类生命的经济价值,缺点:,1.,其他收入来源没有考虑到,比如投资收入、低保收入等,2,工作收入和花费不变的假设不现实,3,收入中分配给家庭的份额是关键,离婚、家庭成员的出生、死亡等因素未考虑,4.,长期贴现率,5.,通胀的影响,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二、需求法,分析在家长死亡的情况下家庭必须得到满足的各种需求。从总货币需求量中减去已有的寿险和财产数量,得到的差额便是需要购买的寿险额。,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二、需求法,最重要的家庭需求有:,1.,遗产清理资金,2.,再调整期的收入,3.,抚养期的需求收入,4.,生存的配偶的终身年金,5.,特殊需求,退休需求,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1.,遗产清理资金,家长死亡后,家庭立即需要一笔遗产清理资金或者清算资金。,丧葬费用、医疗费用、分期偿还的债务、遗产管理费用等,2.,再调整期的收入,再调整期:为家庭提供经济来源的人死亡后的,12,年,目的是让家庭有时间重新调整生活水平,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3.,抚养期的收入,再调整期之后是抚养期,直到最小的孩子年满,18,岁,,如果有必要,收入应该可以使健在的配偶能待在家里继续照顾孩子,4.,生存的配偶的终身年金,(,1,)无给付期的收入,(,2,)无给付期之后作为社保的补充收入,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5.,特殊需求,抵押贷款偿还金,教育金,应急金,6.,退休需求,考虑家长可能活到退休,所以家庭应该考虑满足退休收入需求,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二、需求法,例子:,Z,和,S,结婚并有一个,1,岁的孩子,,33,岁的,Z,(男)是一家大型石油公司的销售,每年挣,40000,元,,31,岁的,S,(女)是一个小学老师,每年挣,30000,元。,Z,希望如果他过早去世,他的家人不会遇到经济困难。,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一、,Z,的现金需求,丧葬费,10000,元;,虽然目前有一份团体健康险,但他必须支付年度免赔额和不在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估计这笔费用是,6000,元,目前分期付款的债务总额是,12000,元,二、收入需求,Z,和,S,的税后工资大约为,4000,元,/,月,其中,S,的税后工资是,1800,元,/,月,Z,觉得如果能得到这笔钱的,75%,,即每月,3000,元,/,月,他的家庭可以维持现在的生活水平。即在调整期和抚养期的,17,年间每月能得到,3000,元。,若,Z,身故,儿子在年满,18,岁之前可以领取抚恤金,600/,月,假设寿险的投资收益率与通货膨胀率相等,S,有工作,不用为她准备退休金,Z,的公司帮,Z,买了社保还参加了企业年金,因此不需要为自己准备额外的退休金,三、特殊需求,目前有抵押贷款,110000,元;,Z,希望家庭有,25000,元的应急资金,Z,希望孩子有,100000,元的教育资金,四、,Z,的总资产,存款,10000,元;基金和股票的总市值,25000,元,个人退休账户目前的余额,4200,元,目前享有的企业年金,4500,元,此外若,Z,身故,他的家人可以得到,10000,元的丧葬费;,Z,参加了单位的团体养老保险计划,他的保额是,40000,元;,Z,自己买了一份保额是,10000,元的寿险,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二、需求法,优点:,可以精确的确定寿险的购买额,考虑到了其他的收入来源和金融资产,可用来确定残疾或退休间的需求,缺点,观测被保险人的一生需要大量的假设,环境改变时,必须定期评价家庭的需求,忽略了通货膨胀,忽略了保留遗产给继承人,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三、资本保留法(资本需求分析法),需求法假设寿险收益被完全消费掉,而资本保留法保存为家庭提供收入所需的资本,产生收入的资本以后还可以留给继承人,计算步骤:,准备个人资产负债表,确定能产生收入的资本数量,确定需要额外增加的资本量,2,应该购买的寿险额?,三、资本保留法(资本需求分析法),例子:,L,,,35,岁,有妻子和两个分别为,3,岁和,5,岁的孩子,,L,每年收入,60000,元,如果他死亡,他希望他的家庭每年能得到,30000,元,他还想准备好应急资金和教育资金,偿还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和赊购账款。另外,若,L,因寿险约定的风险身故或身残,他的家庭每年可以取得的低保收入是,12000,美元。孩子从现在到成年的教育经费一共需要,60000,美元。,3,提供寿险保障的方法,一、每年续保定期保险法,二、平准保费法,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一、所有权条款,二、完全合同条款(,entire-contract clause,),一份完整的保险合同是由人寿保险保单和相关投保单组成的,除非投保单中有重大误告,保险人不得利用其中的陈述作为保单无效的借口,三、不可抗辩条款(可抗辩期,2,年),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两年后,在被保险人存活的情况下不得对保单提出异议。,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两年后,不可以发出保单时存在重大误告、隐瞒或欺骗为原由对死亡赔付提出异议。,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四、自杀条款(,suicide clause,),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发出后两年内自杀,不能获得保单面值的赔付,只能退还已缴保费,举证的责任在于保险人,五、宽限期,保单所有人有,31,天时间缴清到期未缴的保费。,万能寿险和可变保费保单有更长的宽限期(,61,天),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六、复效规定(,reinstatement provision,),如果宽限期结束还没有缴纳保费,或者保费自动垫付条款没有生效。复效规定允许保单所有人恢复已中止保单的效力。,条件:,有可保性证明,付清所有到期未付的保费和费用及利息,从各自的到期日开始付息,偿还或复效所有的保单质押贷款,从到期日开始计时,该保单未退保,保单必须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复效,一般是从中止开始的,3,年或,5,年内,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七、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misstatement of age or sex clause,),如果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申报存在错误,按实际所缴保费占以正确年龄和性别计算保费的比率给付保险金额,例子:,Joy,,,35,岁,投保,20000,美元普通寿险,他的年龄被误报为,34,岁。如果,35,岁的人每,1000,美元保险金缴纳保费,20,美元,,34,岁的人每,1000,美元保险金缴纳保费,19,美元,那么,Joy,可获得的最高赔付是?,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八、指定受益人条款,九、可变更和不可撤销受益人,大多数的指定受益人是可变更的,保单所有人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无需经过受益人同意。,特定受益人,/,团体受益人,十、计划改变条款,该条款允许保单持有人把现有保单转成不同种类的其他保单。,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十一、除外责任与限制,十二、缴费条款,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十三、寿险转让条款,完全转让,担保转让,十四、保单质押贷款,4,寿险保障合同条款,十五、保费自动垫付条款,如果保单在经过宽限期后还有足够的现金价值,保单就会自动“借用”一部分现金价值来缴清欠缴保费。,保单效力不变,但有了未偿还的贷款。,5,红利选择权,一、红利,持有分红保单的保单持有人具有分享保险公司超额红利的权利。,红利的领取方式:,现金,减少保费,红利积累,购买增额缴清保险,购买定期保险,5,红利选择权,找出最佳的红利选择权,符合财务状况及目标,1.,如果你收入有限,2.,如果重点考虑税收,3.,如果要在退休前拥有一份缴清保险,4.,如果要在短时间内增加寿险保额,6,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主要针对有现金价值的保单退保的情况,三种不丧失价值或退保金选择方式,现金价值,减额缴清保险?,展期保险,7,给付方式选择权,或称理赔方式选择(,settlement options,),利息期权,保险人保留保险金,利息按期支付给受益人,固定期限方式,如果第一顺位受益人在收到全部给付之前死亡,此顺位收益,固定金额方式,终身年金选择权,7,给付方式选择权,终身年金选择权,1.,终身年金,只在受益人生存的条件下给付,2.,确定期限终身年金(固定期限方式),3.,偿还性终身年金,4.,联合生存年金,7,给付方式选择权,或称理赔方式选择(,settlement options,),优点:,1.,家庭有固定的收入,2.,本金和利息得到保证,3.,理赔选择可以在寿险规划中使用,寿险可以按保单所有人的需要和目标来设计,缺点,收益率通常较低,理赔协议可能灵活度不够且条件苛刻,年轻时极少选择终生年金收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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