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刑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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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刑罚的目的,1101,教学时间:,3-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刑罚目的的概念及特征;明确刑罚目的与刑罚本质、刑罚功能以及刑罚目的等的关系;了解古今中外对于刑罚目的问题的探讨及争论;掌握我国关于刑罚目的的通说。,第一节 刑罚目的的概念及特征,一、刑罚目的的基本含义,刑罚目的,即国家通过制定、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取得的效果。,二、刑罚目的的特征,1,、刑罚目的贯穿于刑罚的制定、适用和执行的全过程,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阶段。,2,、刑罚目的是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定、适用、执行刑罚之先或之际。,3,、刑罚目的是希望取得的效果,是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可能变为现实,也可能与现实有相当的距离。,(一)刑罚目的与刑罚本质的联系与区别,所谓本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所谓目的,则是指,“,想要达到的地点和境地,;,想要得到的结果,”,就事物本质自身而言,它并不事物之所以具有目的性,完全是人为的结果。,三、,刑罚目的与相关问题的联系与区别,刑罚本质、刑罚功能、刑罚目的之间的关系,刑罚本质、刑罚功能、刑罚目的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彼此既有明显的区别,又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同一性。,1,、刑罚本质与刑罚功能分别代表了两个不同层面的刑罚内涵,因而具有明显的区别,;,另一方面,它们又不可割裂、相互依存。当刑罚本质作用于其对象,并转化为改变其对象的能力时,刑罚的本质就转化为刑罚功能了。,刑罚本质、刑罚功能、刑罚目的之间的关系,2,、刑罚的本质中虽然已经蕴含了诸多目的性因素,但它们还不是刑罚的目的。刑罚本质中的目的因素只是立法者创造刑罚的目的思想的局部反映,而真正的刑罚目的则只有在制刑、量刑、行刑的全过程中去寻找。,3,、刑罚的功能虽然与刑罚的目的较为接近,但它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在制刑、量刑和行刑的某个阶段,刑罚功能也显示出一定的目的性,但就其全过程来看,刑罚功能只是实现刑罚目的一种手段,(,或中介,),所以,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的关系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谢望原:,论刑罚的本质、机能、目的的相互关系,,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5,期。,第二节 关于刑罚目的的争论,一、西方关于刑罚目的学说,(一)报应论,刑罚目的的报应论主要是指将刑罚的目的视为对犯罪之完全的报应,坚持完整意义上的报应性是其与其他刑罚目的论的本质区别。这种观点认为刑罚是犯罪的必然结果,犯罪是刑罚之前提原因,犯罪与刑罚之间存在基本的因果报应关系。报应论经历了神意报应、道德报应直到法律报应三个主要阶段。,1,、神意报应论,神意报应论主要盛行于中世纪时期,主要是将刑罚的目的功能视为上帝对普通人违反宗教经典所犯之罪的惩罚和报应,此外功能刑罚还可视为犯罪者要通过刑罚之报应为自己的行为赎罪功能。,2,、道义报应论。,报应主义者都将犯罪在道义上的过错或主观可谴责性作为刑罚的基础,刑罚的目的就是针对犯罪行为道义上的过错和可谴责性施加报应。因此道德上的可谴责性的程度也与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有关。,3,、法律报应论。,法律报应论的指向是人之生存期间的外在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其前提是个人有义务遵守的法律之规定,从而维护社会的存在。而犯罪是对法律之破坏和社会秩序之威胁,从而破坏了对社会应该背负的个人义务,而刑罚作为对法定犯罪之报应,就是为了恢复被破坏的法律秩序,从而最终维护社会的稳定存在。,(二)预防刑论,“,目的刑,”,的就是预防主义的刑罚目的观。其基本观点认为刑罚并非对过去之罪的报应,而是为了预防将来发生的犯罪,从而保护社会秩序及法益。刑罚目的不在惩罚犯罪,而在于外部社会,因此吓止犯罪、从而维护社会法益的实际需要就成为具体衡量刑罚力度的标准。大陆法系分为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英美法系则分为威慑、隔离和教育改造,而其中威慑又分为一般威慑和个别威慑。,一般预防论,一般预防论,此论点指刑罚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震慑一般人犯罪的发生,力图消除的是社会上一般人潜在犯罪的可能性。用刑罚的方式使得潜在的犯罪人了解犯罪的痛苦,因为害怕这种犯罪的痛苦而不敢犯罪。,特别预防论,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被科处刑罚的犯罪人将来再实施犯罪。该说以实证主义、决定论为基础,产生于,19,世纪末、风行于,20,世纪前半叶,意大利的龙勃罗梭、菲利,德国的李斯特是其代表人物。不可否认,特殊预防的确是刑罚的目的,但刑罚的目的绝不仅仅只是特殊预防。,双面预防论,认为刑罚的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英国法学家边沁均持此说。,教育刑论,认为犯罪既非犯罪人自由意志的选择,也不是天生固有的,而是不良社会环境的产物,;,国家不应惩罚作为社会环境牺牲品的犯罪人,而应当用刑罚来教育改造他们,使其尽快回归社会,因而矫正、教育、改造犯罪人,以保卫社会,才是刑罚的目的。该说是在特别预防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刑罚目的理,论,又称新派理论、刑事社会派理论,其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菲利。,我国刑法学者关于刑罚目的争论,1,、,“,教育改造说,”,认为刑罚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人。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同时,这一性质还决定我们应绝对排斥旧时代的报应、威吓观念。惩罚只是手段,刑罚目的只能是通过惩罚和制裁犯罪人来教育和改造他。,2,、,“,惩罚改造说,”,认为刑罚具有教育改造犯罪人的目的,同时具有惩罚犯罪人的目的,因为对少数犯罪人适用刑罚不能不部分地以惩罚和报复为目的,3,、,“,双重预防目的说,”,认为我国的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即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前者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防止其再次犯罪,;,后者是指通过制定、适用、执行刑罚,防止社会上一般人犯罪。,4,、,“,直接目的与终极目的说,”,。此说认为,刑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威慑、改造、安抚、教育,”,终极目的是,“,保护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5,、,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说,”,认为刑罚目的有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之分。我国刑罚的直接目的包括,:,惩罚犯罪,伸张社会正义,;,威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上不稳定分子,抑止犯罪意念,;,改造犯罪分子,使其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秩序。我国刑罚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保卫社会。,6,、刑罚目的二元论说,”,认为刑罚目的是报应和预防的辩证统一。报应作为刑罚目的,是指对犯罪人之所以适用刑罚,是因为他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通过惩治犯罪满足社会正义观念,恢复社会心理秩序,许霆盗窃案,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许霆,伙同郭安山,(,另案处理,),窜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从该提款机取款,至,4,月,22,日分别取款,17.5,和,1.8,万元。 之后,携款潜逃。,2006,年,4,月,21,日,许霆与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一年徒刑,;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被,判处无期,。,2008,年,2,月,22,日,,案件重审,;,3,月,31,日,许霆,被判处,5,年徒刑,。,4,月,9,日,,许霆提起上诉,。,5,月,22,日,,终审维持原判,。,以本案为例讨论刑罚目的。,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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