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特殊与高危药品流通管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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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提出“慢性疼痛是一类疾病,并将疼痛列为“第5大生命体征,2007:中国建立“疼痛科,Pain relief is a basic human right.,免除疼痛是患者的根本权利!,治疗疼痛,医务人员的责任!,药物成瘾性指的是药物的身体依赖性。,生理依赖是阿片类药物的正常药理学现象,不应影响药物的继续使用。,成瘾性,麻醉药品都具有药物依赖性特性,这种特性在正常人群比较容易产生,但在癌症疼痛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1调查12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发现只有4例产生精神依赖性,占。说明慢性癌痛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约为310000,属于低发生率。,-Porter J,Jick H,1980,(2) 24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止痛(无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发现只有7例成瘾,占;,-Friedman DP,1990,吗啡年医疗消耗量和人均消耗量已经成为国家开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衡量一个国家患者疼痛控制的好与否,以该国吗啡消耗量及人均消耗量为标准,!,中国约占世界,20%,的人口,而,2007,年医用吗啡消耗量只占,1.6%,15,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文件,1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0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987年?麻醉药品管理方法?,1988年?精神药品管理方法?,1978年?麻醉药品管理条例?,1950年?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1985年?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文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6号,2005年11月14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2005年11月14日,?处方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2111号,2021年1月30日,1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文件,1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第三章经营,第四章使用,第五章储存,第六章运输,第七章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那么,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一个重要里程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目 的,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平安、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新旧管理制度的区别,新的制度增加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新的制度将局部权利由药品监督管理局转移至各卫生主管部门,新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新的制度增加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具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消其执业证书。,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撤消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的制度增加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消其执业证书。,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置、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其印鉴卡;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新的制度将局部权利由药品监督管理局转移至各卫生主管部门,印鉴卡的发放由各药品监督管理局变为卫生局,麻醉药品专用卡停止办理,有需要的患者到医疗机构解决麻醉药品使用问题,处方权资格考核方法改变,处方调剂资格的认定,新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由以前单纯数量上的管理转变为批号追踪管理,入库验收登记薄、进出专柜的帐册填写内容更加具体、严谨,处方专册登记的内容更加简洁、合理,处方管理严格化 :开具的原那么,外观,药品名称的书写,用量,修改签名,按日期编号,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使用受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的调整,三,.,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27,一机构许可,28,1. 印鉴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9,取得?印鉴卡?的条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平安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30,?印鉴卡?的校验、变更,?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工程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印鉴卡?样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31,?印鉴卡?样式,32,?印鉴卡?样式,医 疗 机 构 基 本 情 况,33,?印鉴卡?样式,批 准 单 位 意 见,3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给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配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35,二人员资质,36,管理人员,?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37,医师处方资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38,人员培训和考核,?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培训单位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培训对象。,39,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方法?,?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员培训和考核,40,培训和考核内容还包括:,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标准化治疗,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响的防治,人员培训和考核,41,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人员培训和考核,42,三环节管理,43,43,管理宗旨:管得住,用得上,“确认麻醉药品在医药上用以减轻痛苦仍属不可或缺、“确认麻醉药品成瘾于个人为害之烈,对人类社会及经济上的危害之巨,将麻醉药品限于供医药及科学用途。,1.,生产经营环节,44,2.采 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置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45,3.验 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第十一条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46,?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3.,验 收,47,4.储 存,?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防盗设施、报警装置、保险柜的配备,49,5.使 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麻醉药品121种,第一类精神药品52种,第二类精神药品78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633号,二七年十月十一日,麻醉药品123种,第一类精神药品53种,第二类精神药品79种,医疗机构常用麻醉药品品种,51,医疗机构常用一类精神药品品种,52,医疗机构常用二类精神药品品种,53,5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与普通处方的区别,处方限量麻、一精,医师,获取处方资格,开具处方依据临床指导原那么,开具对象,开具处方程序:门急诊长期使用的癌症、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首诊医师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病历中留存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复印件;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具处方,并告知患者进行网上登记,杜绝多家医院取药,要求患者3个月复诊,抢救过程急需使用而无法提供(紧急借用,及时备案),57,?处方管理方法?,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剂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5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平安、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三、重要提示:,一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医疗机构章: 患者家属签名: 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59,在病历中应留存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查,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患者户籍、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知情同意书?也应存入患者病历内,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5.,使 用,60,6.院外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那么放行。,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61,?处方管理方法?,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6.院外使用,62,?处方管理方法?,第四十二条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连锁药店可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在医疗机构获得,不得限制就诊人员院外购置第二类精神药品,7.院外购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6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因医疗急需、运输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在调剂后2日内将调剂情况分别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借 用,64,9.调 配,?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门诊药房固定发药窗口。,独立调配窗口的设置,药品调配登记表,67,?处方管理方法?,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以此为准,9.,调 配,68,?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第二十五条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10.平安管理,69,10.平安管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第二十八条 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第三十条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70,报 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发现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丧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10.平安管理,四,.,其他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72,72,定义: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放射性药品管理方法?,1.,放射性药品,73,73,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单位核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设备条件,核发相应等级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无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不得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六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放射性药品,74,74,定义和范围: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2.,医疗用毒性药品,75,76,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 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炮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给、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或医疗单位自制制剂制备。, 医师开写毒性药品处方,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毒性药品原料药,每次处方极量不得超过2日剂量。,77,77,定义和范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所确定的麦角酸、麻黄素等物质,,行政法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法?已于2021年2月2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78,管理风险,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碱类,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碱冰毒,麦角酰二乙胺LSD,79,79,-购置,购置许可证,医疗机构购用印鉴卡,-运输,-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80,80, 2021国际麻醉品管制局报告,一些国家含有麻醉药品制剂的滥用程度超过了对非法制造药物滥用程度,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物滥用趋势,从麻精药品蔓延到含麻精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从列管药物蔓延到一般处方药、非处方药,从单一品种、单一物质滥用演变为多个品种、多物质混合滥用,81,一些未列入特殊药品管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局部地区出现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且危害公众健康平安。此类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关于切实加强局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2021年8月18日,82,82,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可待因,15mg,含双氢可待因,10mg,含羟考酮,5mg,含右丙氧酚,50mg,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83,83,管理要求:,-经营:核实购置方资质、跟踪销售流向,-零售:,含可待因止咳药水:严格凭处方销售,非处方药:单次销售不超过5个最小包装,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外观易混淆,规格易混淆,名称易混淆,4.易混淆听似、看似药品,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氨基酸3H氨基酸9R氨基酸15A,瑞高,瑞素,瑞代,可必特气雾,爱全乐气雾,优维显50ml 100ml欧乃派克50ml 100ml,外观易混淆,规格易混淆,名称易混淆,MTX(1g国产 1g进口 50mg进口 100mg),顺铂国产/进口,外观易混淆,规格易混淆,名称易混淆,东莨菪碱mg丁溴东莨菪碱20mg解痉灵,疏血通,血栓通,血凝酶注射凝血酶非注射,口服药品识别图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2021版,为临床制作药品识别图册,91,五.危害药品及高危药品的平安使用,92,定义:,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物和细胞毒药物。,202111号卫医政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危害药品,静脉用危害药物,的调配规定,静脉用危害药物由药学部门集中调配与供给。,集中调配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准予集中调配的许可证或批复件,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标准?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操作。,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人员审核处方和参与静脉药物临床应用,对不适宜用药者定期分析、总结,并进行干预。,我国定义: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假设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美国医疗平安协会The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 ISMP定义:,误用后极易引起伤亡的一小局部药物,此类药物引起的用药过失并不一定比其他药物多,但是用药过失的后果却是致命的,由USP MEDMARX 数据库、USP/ISMP MERP 数据库及相关报告或文献的数据支持,高危药品我国无统一目录,高危药物的种类,ISMP,特殊高危药品,ISMP,高危药品目录,(,学会,),一、高浓度电解质:,10%氯化钾 10%氯化钠,二、肌肉松弛剂:,1、短效(5-10min):氯化琥珀胆碱司克林;,2、中效(20 -30min):维库溴铵仙林针、阿曲库铵、罗库溴铵爱可松针;,3、长效(45-100min):哌库溴铵阿端,三、细胞毒化药物:,1、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阿霉素脂质体:楷莱、白消安、环磷酰胺、卡铂、顺铂顺可达、丝裂霉素、阿柔比星阿克拉霉素、奥沙利铂艾恒、乐沙定、白消安、苯丁酸氮芥留可然、吡柔比星、表柔比星艾达生、卡莫司汀卡氮芥、柔红霉素、异环磷酰胺匹服平针,2、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阿糖胞苷、氟尿嘧啶、甲氨蝶呤、羟基脲、氟达拉滨福达华、吉西他滨键择、卡培他滨希罗达、巯嘌呤、脱氧氟尿苷艾丰、氟铁龙,3、作用于核酸转录的药物: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针、平阳霉素博莱,4、作用于DNA复制的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 :拓扑替康金喜素,5、作用于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长春新碱、高三尖杉酯碱、依托泊苷威克、长春地辛托马克注射液、长春瑞宾艾克宁、盖诺、诺维本、多西他赛艾素、泰索帝、三尖杉酯碱、替尼泊苷邦莱、卫萌、依托泊苷、紫杉醇泰素、海王、福王,6、其他细胞毒药物:门冬酰胺酶(L门冬酰胺酶),高危药品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柜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高危药品存放药柜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平安有效。,对特殊高危药品如:胰岛素、10%氯化钾注射液、长春碱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实行严格的数量管理,做到每日帐物相符。,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平安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才能使用。,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响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响给临床医护人员。,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平安使用。,高危药品管理,99,让我们携手合作,保护患者生命平安!,100,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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