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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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何卫红何卫红1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法规处1一、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一、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v(一)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v(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加就业发挥重要作用。2一、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一)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二、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二、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v文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共分为农、林、牧、渔业等16个行业。v16个行业中的分类可以概括为3二、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文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v第一,按照营业收入作为标准的(第一,按照营业收入作为标准的(1个行个行业)业)v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第一,按照营业收入作为标准的(1个行业)4第二,按照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标准的第二,按照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标准的(2个行业)个行业)v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第二,按照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标准的(2个行业)建筑业。营v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第三,按照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作为第三,按照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作为标准的(标准的(1个行业)个行业)v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第三,按照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作为标准的(1个行业)租赁和商务第四,按照从业人数作为标准的(第四,按照从业人数作为标准的(1个行业)个行业)v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第四,按照从业人数作为标准的(1个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第五,按照从业人数、营业收入额作第五,按照从业人数、营业收入额作为标准的(共为标准的(共11个行业)个行业)v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v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第五,按照从业人数、营业收入额作为标准的(共11个行业)工业v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v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v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v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v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v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v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v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v(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意:在以两个标准作为判断标准的行业当中,小型企业的两个标准之间是并列关系,微型企业两个标准之间是或然关系,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即可。14(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v(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税201471号)号)2014年年9月月25日日15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二)自自2014年年10月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万元(含3万万元,下同)元,下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2014年10月11日16(二)自201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v政策要点:v1.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v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v17政策要点:17v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v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同时废止v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受惠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18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政策延续政策延续v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v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2015年8月27日19政策延续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调整的政策v营改增后,对于兼营的小微企业,原增值税和营改增部分(包括先前试点的3+7行业)仍然各自核定收入,可以各自享受3万元免税的政策。20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调整的政策20v例1、小强在小区开了一家个体饮食店,2016年3月营业额是30,000元,4月营业额是35,000元,5月销售额是35,000元(含税收入),6-10月每月都超过35,000元,11月由于装修跌至28,000元,请问3月、4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征税费是多少,5月应缴的增值税税及附征税费是多少?6-11月应缴的增值税税及附征税费是多少?21例1、小强在小区开了一家个体饮食店,2016年3月营业额是3v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小强3月的收入刚好达到3万元,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附征的税费”),4月份应照章纳营业税及其附征的税费,5月份营改增后增值税应税收入超过3万元应照章纳增值税及其附征的税费。同理,6-10月应纳增值税及其附征的税费,11月不需缴纳纳增值税及其附征的税费。2222v税负对比:v3月份:未达30,000,免征税。v4月份:v应缴营业税=35000*5%=1750元v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750*12%=210v合计1960元23税负对比:23v5月份:v应缴增值税v分析:由于个体户年收入未到达500万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含税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v销售额=35000(1+3%)=33,980.58v应纳税额=33,980.58*3%=1019.42元v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019.42*12%=122.33v合计1141.75元v与4月份比较少缴818.25元,减负41.75%。v6-11月:(略)245月份:24v例2.某企业从事摄影扩印的同时销售食品,能分别核算营业收入和销售收入,2016年3月销售收入为30000元,营业额为20000元,2014年4月销售收入为29000元,营业额为34000元;2016年5月销售收入为29000元,营改增业务销售额为34000元(含税收入);请问该公司3、4、5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其附征的税费各是多少?25例2.某企业从事摄影扩印的同时销售食品,能分别核算营业收入和v分析:3月份销售额、营业额分别刚好3万和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同时免征随流转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月份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营业额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须按章缴纳,同时按缴纳的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月份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营改增业务销售额超过3万元,须按章缴纳营改增业务的增值税,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6分析:3月份销售额、营业额分别刚好3万和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v税负对比:v3月份:v增值税、营业税免征,同时免征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v4月份v增值税免v应缴营业税=34000*5%=1700元v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700*12%=204v合计1904元27税负对比:27v5月份v销售业务部分免增值税,营改增部分照章征税v分析:由于该纳税人收入未到达500万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营改增业务含税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v销售额=34000(1+3%)=33,009.71v应纳税额=33,009.71*3%=990.29元v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990.29*12%=118.84v合计1109.13元v与4月份比较少缴794.87元,减负41.75%。285月份28v同理,假设6-11月销售收入和营改增部分的收入分别超过3万元或者未达到3万元,按照前述原则分别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征的税费或者享受不征收相关税收。29同理,假设6-11月销售收入和营改增部分的收入分别超过3万元思考: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是否有优惠?v根据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财综【2014】195号)文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征堤围防护费。v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2014年12月23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思考: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是否有优惠?根据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政策扩围v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2016年1月29日)31政策扩围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三)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说明: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与决定同步施行,这次修改其中一项是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维持现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不变,对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适用5%的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32(三)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v(四)自2011年9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33(四)自2011年9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v分析:(1)自2014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当月收入未达到3万元(含)的,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2)地税部门附征的相关税费相应调整,如果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为零,同样不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财综【2014】195号)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征堤围防护费。34分析:(1)自2014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当月收入未达v(4)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4年第5号)以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地税函2014177号)规定,自2014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定期定个体户采取定额与发票额孰高原则计算征收应纳税款,并确定不同行业的所得率。v(5)按照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收入。35(4)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v思考:自2014年10月营业税、增值税免税收入(销售)额提高到3万元后以及营改增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是否会有变化?3636v以例1小强的个体饮食店为例,假设2016年3月营业定额是25000元(大于发票额,下同),则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广州饮食业的所得率是16%)v应纳税所得额=25000*16%-3500=500元v应缴个人所得税=500元*5%=2537以例1小强的个体饮食店为例,假设2016年3月营业定额是25v假设小强2016年4月份的定额是20,000元v应纳税所得额=20000*16%-3500=-300元v应缴个人所得税=038假设小强2016年4月份的定额是20,000元38v假设小强2016年5月的销售定额是25000元(含税收入)v不含税销售额=25000(1+3%)=24,271.84元v应纳税所得额=24,271.84*16%-3500=383.49元v应缴个人所得税=383.49元*5%=19.17v与3月份比较可少缴个人所得税5.83元,降低税负23.32%。v注意:其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收入*应税所得率(参考文件依据:财税【2016】43号)39假设小强2016年5月的销售定额是25000元(含税收入)3v假设小强2016年6月的销售定额是35000元(含税收入)v不含税销售额=35000(1+3%)=33,980.58元v应缴增值税=33,980.58*3%=1019.42元v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件=1019.42*12%=122.33v应纳税所得额=33,980.58*16%-3500=1936.89元v应缴个人所得税=1936.89元*5%=96.84元40假设小强2016年6月的销售定额是35000元(含税收入)4v(五)符合条件的小型(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微利企业,减按20%的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类型类型年度应年度应纳税纳税所得额所得额从业从业人数人数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工业工业企业企业不超过不超过30万元万元不超不超过过100人人不超过不超过3000万元万元其他其他企业企业不超过不超过30万元万元不超不超过过80人人不超过不超过1000万元万元41(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何确定优惠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如何确定优惠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产总额v符合小型微利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平均值确定,符合小型微利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资产总额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用工人数之和,资产总额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v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号)第七条42如何确定优惠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条件中的从如何确定优惠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如何确定优惠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续)产总额(续)v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v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v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v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v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v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v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43如何确定优惠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续)从业人数,包括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v自自2014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6年年12月月31日,对年应纳税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所得额低于10万元万元(含含10万元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纳企业所得税。v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号)44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政策调整(一)政策调整(一)v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v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v(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45政策调整(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政策调整(二)政策调整(二)v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v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号)2015年年9月月2日日v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2015年9月10日46政策调整(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v政策要点:v1、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v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47政策要点:47v3、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483、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v(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4)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5)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49(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v4、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v5、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1)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含,下同)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504、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v(2)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简称减低税率政策);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51(2)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v政策要点:v适用减低税率政策: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适用减半征税政策: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可理解为按10%税率征收)v区分新、老小微企业进行处理。52政策要点:52政策调整主要是哪些纳税人受益政策调整主要是哪些纳税人受益v主要惠及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53政策调整主要是哪些纳税人受益主要惠及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限定策是否受征收方式限定v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限定。按照61号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54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限定从20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v2014年11月以来,税务总局先后修改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季度、月份预缴申报表。修改后的纳税申报表,设计了小微企业各项判定条件的指标,在征管操作方面具备了简化备案的技术条件。为此,61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55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企业预缴时,怎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预缴时,怎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v对于上一纳税年度存续的“老小微企业”。税务机关通过上年度汇算清缴情况进行数据关联(每年1季度预缴时,没有上年度汇算清缴数据的,按照上年度第4季度预缴情况进行数据关联),对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只要本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30万元,税务机关通过申报软件协助小微企业享受政策。56企业预缴时,怎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上一纳税v(续)对于“新办小微企业”。由于新办企业本年度没有“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判断指标,纳税人预缴时,由企业自行判断其“资产、人员”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税务机关为简化操作,让更多小微企业受益,在预缴申报环节只考察“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一个指标,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57(续)对于“新办小微企业”。由于新办企业本年度没有“资产总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怎么办税优惠,汇算清缴时怎么办v对于企业季度、月份预缴时预先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时,需要按照税法标准进行判断。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设计了“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方便纳税人申报,也便于征管软件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于预缴环节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需要补缴税款。58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怎么办对v例3:志红咨询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假设2016年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也为30万元。请计算2015年、2016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其减免额。59例3:志红咨询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v分析:该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其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因此,该公司预缴2015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实际利润额=30(312)=7.5万元;1-3季度实际利润额=30-7.5=22.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v2015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2.5万元*20%(1-3季度)+7.5万元*50%*20%(第4季度)=4.5万元+0.75万元=5.25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22.5(25%-20%)+7.525%(1-50%)20%=1.125+1.125=2.25(万元)60分析:该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其2015v2016年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因此:v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50%=3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30万元(25%-(1-50%)20%)=4.5(万元)v与2015年相比少缴2.25万元,减轻负担42.8%v假设该企业2016年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2万元,则应按照法定25%的税率交税:v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2万元*25%=8万元612016年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因此:61v例4:星星印刷厂成立于2015年5月1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假设2016年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请计算2015年、2016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其减免额。62例4:星星印刷厂成立于2015年5月1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v分析:该厂成立于5月10日,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实际利润额=24(38)=9万元;第2、3季度(5-9月)实际利润额=24-9=1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v2015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5万元*20%(第2、3季度)+9万元*50%*20%(第4季度)=3万元+0.9万元=3.9(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15(25%-20%)+925%(1-50%)20%=0.75+1.35=2.1(万元)。63分析:该厂成立于5月10日,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v2016年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因此:v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50%=3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30万元(25%-(1-50%)20%)=4.5(万元)v与2015年相比少缴0.9万元,减轻负担23%。642016年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因此:64v例5:美好软件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5万元。2016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8万元。请计算2015年、2016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其减免额。65例5:美好软件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v分析:该公司成立于8月30日,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8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5个月。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5(35)=15万元;第3季度(8-9月)实际利润额=25-15=10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v2015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20%(第3季度)+15万元*50%*20%(第4季度)=2万元+1.5万元=3.5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10(25%-20%)+1525%(1-50%)20%=0.5+2.25=2.75(万元)。66分析:该公司成立于8月30日,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8月v2016年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因此:v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8万元*20%*50%=2.8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28万元(25%-(1-50%)*20%)=4.2(万元)v与2015年相比少缴0.7万元,减轻负担20%。672016年符合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因此:67v例6:白玉物业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3万元。请计算2015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其减免额。v分析:该公司成立于10月30日,其在2015年度的利润全部符合减半征税条件,不需要划分10月1日之前和之后的利润。v2015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3万元*50%*20%=2.3万元v实际减免税额=2325%(1-50%)20%=2315%=3.45(万元)。v同理,2016年如果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未达到30万元,按此计算。68例6:白玉物业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符合小型微(六)加速折旧v1.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v2.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v69(六)加速折旧1.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v3.企业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v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v4.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v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2015年9月17日703.企业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v(七)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v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v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v备注:该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不断延续。71(七)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四、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的税收四、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的税收政策政策v72四、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的税收政策72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和调节收入分配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和调节收入分配v(一)小型微型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73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和调节收入分配(一)小型微型企业依照国务院有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v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2015年5月8日)v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74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关于企业工资薪v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v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75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v(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76(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v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2015年5月8日)v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v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77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v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v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78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v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79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支持创业、就业支持创业、就业v(三)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国家鼓励安置的重点群体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80支持创业、就业(三)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国家鼓励安置的重点群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财税201439号号v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元,最高可上浮30。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81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v广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广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元。-转发财政部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员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会保障部官员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470号)号)v执行期限为执行期限为2014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6年年12月月31日。日。2016年年12月月31日未享受满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年期满为止。82广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82营改增营改增政策政策v1.对持对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注明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或2015年年1月月27日前取得日前取得的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年内按每户每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83营改增政策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v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84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v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v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85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四)鼓励新办小型微型企业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v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v条件: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86(四)鼓励新办小型微型企业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为安置军队转营改增政策v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v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87营改增政策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五)鼓励新办小型微型企业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给予享受营业税(或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88(五)鼓励新办小型微型企业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对符合法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442号号v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8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v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v广东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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