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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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介绍:重点介绍: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3、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4、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制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制定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治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理,防治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共七章共七章97条,包括总则、生产经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力与义务、安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力与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查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风险是可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以避免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方针: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两个主题:两个主题:政府是安全生产的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生产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3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4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一是一是要要认真落实要要认真落实“三同时三同时”制度,从制度,从源头抓起,切实落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源头抓起,切实落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项措施。和身体健康各项措施。二是在生产过程中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二是在生产过程中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生产和其他工作必需服从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他工作必需服从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原则。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惜人的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惜人的健康与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与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45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沉、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的事故防范体系,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防的的事故防范体系,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就是预防为主。就是预防为主。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和环境破坏的场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和环境破坏的场合,事先采取预防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合,事先采取预防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安全素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生。56 事故预防的根本在于认识危险、进行危险性评价、事故预防的根本在于认识危险、进行危险性评价、预防和控制。事故预防工作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预防和控制。事故预防工作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是对现在已经发生的或者不正常的情况进行一方面是对现在已经发生的或者不正常的情况进行处理和控制;处理和控制;另一方面是对生产处于正常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动另一方面是对生产处于正常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动地去预测和评价潜在的危险性,着手改进措施,以防止地去预测和评价潜在的危险性,着手改进措施,以防止在未来的时间里不发生事故。在未来的时间里不发生事故。前者是前者是发现型发现型,后则是,后则是预见型预见型。只要我们把这两者。只要我们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就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有机结合起来,就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6事故预防的根本在于认识危险、进行危险性评价、预防7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就是要遵循安全生产的规律,正视和针对安就是要遵循安全生产的规律,正视和针对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重视安全隐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重视安全隐患的广泛性和隐蔽性,针对安全事故的偶然性和患的广泛性和隐蔽性,针对安全事故的偶然性和突发性,抓住安全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突发性,抓住安全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手段,在人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手段,在人管、技防、法治的多管齐下,管、技防、法治的多管齐下,有效的解决安全生有效的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产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确保安全生产。78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主要制定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即主要制定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即监督管理制度、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制度、单位负责人监督管理制度、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制度、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责任制度、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的核心内容(第二章核心内容(第二章28条),该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条),该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全生产保障方面(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归纳起来有)归纳起来有12项:项:1、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危化危化安全培训(网考)安全培训(网考)2011新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解读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演示文稿.ppt(50生产)生产)(76经营经营)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3、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重庆安全培重庆安全培训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8安全生产法主要制定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即监9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产管理人员的配备;5、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6、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培训的规定;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培训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演示文稿(2).ppt7、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资质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资质的要求;要求;8、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三同时”以及对危险性较大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以及对危险性较大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的特殊要求;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的特殊要求;9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109、对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生产经营场所、对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生产经营场所、工艺的安全要求;工艺的安全要求;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演示文稿.ppt(95)10、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危险性作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危险性作业的特殊要求;.事故案例事故案例贵州黔南州通报福泉贵州黔南州通报福泉爆炸事故爆炸事故.doc.事故案例事故案例槽罐车侧翻致槽罐车侧翻致29吨毒液泄漏吨毒液泄漏芜马高速全线封闭芜马高速全线封闭.doc11、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作业的安全生、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规定;产管理特别规定;12、对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出租的特别规定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出租的特别规定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对主要负责人的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对主要负责人的要求等。求等。109、对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生产经营场所、工1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及能力的规对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及能力的规定如下定如下: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17条规定条规定:(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1安全生产法对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及能力的规定如12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相适应的安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安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检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查处理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2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胡锦涛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明确了基本管理原,明确了基本管理原则是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级预防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级预防”。对职业病。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定。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4新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特点的主要特点1、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2、监管体制得以理顺。、监管体制得以理顺。“防防”主要由安全监管部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门负责;“治治”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主要由卫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生部门来承担;“保保”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门负责。3、更加强调以、更加强调以“预防为主预防为主”。4、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5、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的权益。、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的权益。6、职业病患者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职业病患者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助。7、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大了处罚力度。14新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特点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共七章九十条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3条)条)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条)条)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8790条)条)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6 一、职业病防治的方针与原则职业病防治的方针与原则 职业病防治坚持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的方针。实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级预防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级预防”的原则。的原则。16一、职业病防治的方针与原则17职业病防治原则职业病防治原则pp一级预防一级预防一级预防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病因预防(群体)n n预防、消除危害源头、三同时、预评价、效果控制评价预防、消除危害源头、三同时、预评价、效果控制评价pp二级预防二级预防二级预防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n n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现状评价n n健康监护制度健康监护制度pp三级预防三级预防三级预防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n n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n n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17职业病防治原则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18 二、前期预防二、前期预防(1420)立法意图:控制职业危害产生源头立法意图:控制职业危害产生源头立法意图:控制职业危害产生源头立法意图:控制职业危害产生源头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三同时、预评价)(三同时、预评价)(三同时、预评价)(三同时、预评价)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般职业危害与严重职业危害一般职业危害与严重职业危害一般职业危害与严重职业危害一般职业危害与严重职业危害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放射、高毒放射、高毒等)等)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危害,积极治理现有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危害,积极治理现有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危害,积极治理现有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危害,积极治理现有企业危害(日常管理、监测、现状评价)危害(日常管理、监测、现状评价)危害(日常管理、监测、现状评价)危害(日常管理、监测、现状评价)18二、前期预防(19三、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三、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1 1、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等。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等。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等。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等。2 2、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3 3、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工作场所危害监测、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工作场所危害监测、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工作场所危害监测、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工作场所危害监测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等。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等。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等。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等。4 4、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上岗前、在岗中、离、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上岗前、在岗中、离、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上岗前、在岗中、离、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体检规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健岗时健康体检规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健岗时健康体检规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健岗时健康体检规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健康监护档案,康监护档案,康监护档案,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开展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等。等。等。等。5 5、作业管理制度。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作业管理制度。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作业管理制度。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作业管理制度。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粉尘、放射性、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粉尘、放射性、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粉尘、放射性、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粉尘、放射性、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别规定;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别规定;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别规定;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别规定;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定等。定等。定等。定等。l19三、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20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安全监察、卫生行政、劳动保障部门等执法部门安全监察、卫生行政、劳动保障部门等执法部门的监督;的监督;工会组织的监督;工会组织的监督;员工的督促;员工的督促;社会的监督(媒体、社区等)。社会的监督(媒体、社区等)。职业病的诊断、鉴定、治疗、康复等由卫生行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治疗、康复等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预防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预防职业卫生现状职业卫生现状.ppt .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预防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预防非煤矿山职业病危害与非煤矿山职业病危害与治理治理.ppt20监督管理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第586号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已经已经2010年年12月月8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现予公布,自2011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总理总理温家宝温家宝二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年十二月二十日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22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致残乃至死亡,暂时或永远伤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致残乃至死亡,暂时或永远伤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生活保险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制度。和社会获得医疗、生活保险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制度。工伤保险具有两个显著特点:工伤保险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具有赔偿性质,一是具有赔偿性质,因此工伤保险费一般由企业单位或雇主负担,劳动者因此工伤保险费一般由企业单位或雇主负担,劳动者个人不交费;二是待遇比较优厚,服务项目较多,除个人不交费;二是待遇比较优厚,服务项目较多,除补偿工资损失外,还对伤残、职业病等情况给予补偿。补偿工资损失外,还对伤残、职业病等情况给予补偿。2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23一、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范围。职工有明确了工伤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23一、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范围。职工有24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新新规定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4患职业病的;2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突发急病死亡或者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突发急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有争议)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有争议)在抢险救灾等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在抢险救灾等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伤害的;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2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26职工有职工有、情形的,享受工伤待遇;有情形的,享受工伤待遇;有项情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足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足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害的;醉酒导致伤害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陈洪醉死在酒桌上陈洪醉死在酒桌上文档文档.doc26职工有、情形的,享受工伤待遇;有项情形272、工伤保险的申报、工伤保险的申报(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72、工伤保险的申报283、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2)伤残待遇)伤残待遇(新规定新规定:一次性伤残补足按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足按照伤残级别增加级别增加1-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个月职工本人工资)(3)特殊情况下的待遇)特殊情况下的待遇(4)职业康复待遇)职业康复待遇(5)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待遇(新规定新规定:一次性工亡补足标准:一次性工亡补足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到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到20倍)倍)(6)劳动能力鉴定与评残标准)劳动能力鉴定与评残标准283、工伤保险待遇29 生产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事故管理就是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事故管理就是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与处理、事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等制度。故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等制度。国务院国务院493号令关于号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查处理条例(共(共6章章46条),对事故的报告、调条),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于查、处理、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于2007年年6月月1日日起实施。起实施。293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493号令。号令。2007年年6月月1 日施行。共六章,日施行。共六章,46 条。)条。)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8)第二章第二章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918)第三章第三章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1931)第四章第四章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3234)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3543)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4446)3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8)目的: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落实安全事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类型分为:事故类型分为:事故类型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30 人以上人以上100人以上人以上1 亿元以上亿元以上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10人以上人以上30人以下人以下 50人以上人以上100人以下人以下5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亿亿元以下元以下较大事故较大事故 3人以上人以上10人以下人以下 10人以上人以上50人以下人以下1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一般事故一般事故 3人以下人以下 10人以下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31第一章总则(18)事故32 第二章第二章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918)事故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事故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漏报、谎报或瞒报。(4)特别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国务院及负有安全监督管特别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国务院及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理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地(市市)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般事故上报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府及相关部门;一般事故上报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业发生事故后1小时内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部门,政府报告当地政府部门,政府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小时。32第二章事故报告(918)33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经过,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经过,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援措施等。人数、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援措施等。(12)若伤亡人数等有变化的,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若伤亡人数等有变化的,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事故7 日内补报,其它事故应在日内补报,其它事故应在30日内日内补报。补报。事故救援要及时、有效(应急救援预案),要保护事故救援要及时、有效(应急救援预案),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证据等。好事故现场、证据等。33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34 第三章第三章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193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授权或安监总局组成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授权或安监总局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市)政府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省(市)政府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地(市)政府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地(市)政府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县(市)政府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县(市)政府组织调查;未造成死亡的事故一般由事故单位组织(安监、生未造成死亡的事故一般由事故单位组织(安监、生产、工会等部门)调查。产、工会等部门)调查。34第三章事故调查(1931)35 事故调查组人员一般由安监、监察、公安、检事故调查组人员一般由安监、监察、公安、检察、技术专家等组成。一般情况下事故调查组察、技术专家等组成。一般情况下事故调查组60日内日内要提交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政府批准可以延长,延要提交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政府批准可以延长,延长不得超过长不得超过60日。日。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单位基本概况;事故单位基本概况;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原因及性质;及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建议;事故的防范及整改措施等。事故的防范及整改措施等。35事故调查组人员一般由安监、监察、公安、检察36 第四章第四章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3234)对收到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对收到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后政府主管部门(上级)查报告后政府主管部门(上级)15 日内要做出批复;日内要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日内做出批复。对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负责人若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若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不得担任单年内不得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位主要负责人。36第四章事故处理(32337事故处理要坚持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当事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还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和公正、公还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和公正、公开的原则。开的原则。37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38事故调查处理流程示意图事故调查处理流程示意图准备阶段准备阶段调查阶段调查阶段分析阶段分析阶段处理阶段处理阶段审理阶段审理阶段1 1.接报事故接报事故2.2.赶赴现场赶赴现场3.3.组建调查组组建调查组4.4.制定方案制定方案5.5.调查组会议调查组会议1.1.勘察现场勘察现场2.2.收集资料收集资料3.3.提取物证提取物证4.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5.5.计算损失计算损失6.6.技术鉴定技术鉴定1.1.原因分析原因分析2.2.事故定性事故定性3.3.责任分析责任分析4.4.防范措施防范措施5.5.通报情况通报情况1.讨论处理讨论处理2.2.调查报告调查报告3.3.报告审查报告审查4.4.资料归档资料归档1.报告批复报告批复2.2.落实处理落实处理3.3.公布结果公布结果4.4.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资料事故分析.ppt38事故调查处理流程示意图准备阶段调查阶段分析阶段处理阶段审39p(一)事故的责任追究(一)事故的责任追究p p 1、事故的民事责任、事故的民事责任p 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赔偿。实行无,给予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不能因为职工有过错而免除和减少赔过错责任。不能因为职工有过错而免除和减少赔偿。偿。根据新的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为前赔偿标准为前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国家统计局数倍,以国家统计局数字为准。字为准。2010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万多元,万多元,2011年的赔偿标准为年的赔偿标准为1.9 X 20万元。万元。39(一)事故的责任追究402、事故的行政责任、事故的行政责任p行政处罚:行政处罚:p 对于事故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对于事故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和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个人行政处罚。402、事故的行政责任41p p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至80%的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4142p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认定: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认定:p(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于迟报;p(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p(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的,属于谎报;p(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p.E:事故案例事故案例收买记者隐瞒矿难收买记者隐瞒矿难.ppt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收买记者隐瞒矿难收买记者隐瞒矿难.ppt42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认定:43p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万元以上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入60%至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3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44(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44(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45(2)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45(2)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46p(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p(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46(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47p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的罚款;p .E:事故案例事故案例安全事故安全事故(1)重庆重庆.doc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安全事故安全事故(1)重重庆庆.doc47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48p(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的罚款;p(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的罚款;p(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的罚款。p行政处罚决定书48(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49p 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p 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位证书;p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电气安全资料电气安全资料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条例 Microsoft Word 文档文档.doc49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0p 对中介机构处罚:对中介机构处罚: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销其有关证照及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0对中介机构处罚: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51p 对监管人员的处罚:对监管人员的处罚: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事故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p 行政处罚种类与程序行政处罚种类与程序(71)p.何建平何建平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2012.ppt5152p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p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E:事故案例事故案例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上海上海28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doc p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上海上海28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docp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山东两火车相撞山东两火车相撞.ppt523、刑事责任:5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定义)定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5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54p(2)三个要件:三个要件:p A 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没有达到保证劳动安全的国家标准;故隐患,没有达到保证劳动安全的国家标准;p B 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指出后对事故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指出后对事故隐患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消除或者没有完全隐患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消除或者没有完全消除;消除;p C 造成重大伤亡和其他严重损害的后果。造成重大伤亡和其他严重损害的后果。54(2)三个要件:5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56p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p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56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57p 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p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后果的行为。.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视频:央视新址燃放烟花嫌疑人已被警方监视频:央视新址燃放烟花嫌疑人已被警方监控控_新浪视频新浪视频_新浪网新浪网.flvp .安全执法监察安全执法监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标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标准.doc57消防责任事故罪58p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p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p.事故案例事故案例特重大事故的处理特重大事故的处理.docp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上海上海28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doc58玩忽职守罪59p 安全事故报告的刑事责任安全事故报告的刑事责任p 在在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事故案例事故案例收买记者隐瞒矿难收买记者隐瞒矿难.ppt 59安全事故报告的刑事责任60p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p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年6月月29日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p (1)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增加条款:增加条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61p (2)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期徒刑。”(3)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1(2)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6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化安全培训(网考)危化安全培训(网考)新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例主要变化主要变化.ppt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氨气(液氨)事故应急处置氨气(液氨)事故应急处置.doc .重庆安全培训重庆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 .重庆安全培训重庆安全培训现代生产安全管理现代生产安全管理现代企业安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管理(2012).ppt(94).安全执法监察安全执法监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ppt6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抵扣应纳所得税,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抵扣应纳所得税,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年以上,可以按其投资额的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年的当年抵扣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扣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抵免应纳所得税,企业用于购置节能节水、抵免应纳所得税,企业用于购置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可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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