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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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管理“税融通”目的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解决中小微 企业融资难问题。条件 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上;信誉良好,企业和企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则上要求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授信额度 单户信用贷款额度依据企业近两年平均纳税额的5倍,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税融通”目的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解决中小微 企业融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1纳税信用评价特殊情况3纳税信用评价概述24纳税信用评价应用目录目录CONTENTSCONTENTS 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1 纳税信用评价特殊情况3 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 2003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指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2014年6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指出:“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 2003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决定在全国实施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定工作。2014年,制定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实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同时废止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2016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9号)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2008年,下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国税发200849号)。2014年,下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地税发2014107号)。同时废止(皖国税发200849号)文件2016年,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11号)。同时废止(皖地税发2014107号)文件。社会信用与纳税信用2008年,下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 纳税信用评价概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定义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目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对象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概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规范纳 纳税信用评价概述标准统一234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统一的指标口径,统一的扣分标准,统一的评价时间,统一的评价程序。动态调整分级分类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分别规定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在不同的税收业务处理中实行分类管理1客观公正主要依据纳税人税法遵从的记录和积累,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原则1.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信用信息变化情况对纳税人的信用状态实行动态管理;2.根据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的变化,对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适时调整和修订。纳税信用评价概述标准统一234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统一的指纳税信用评价概述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税务外部信息纳税信用信息经常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税(费)款缴纳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涉税申报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税务稽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价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仅记录不扣分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纳税信用评价概述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税务外部信息 纳税信用评价概述评价方式评价方式指标得分指标得分(扣分方式)(扣分方式)直接判级直接判级适用于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纳税信用评价概述评价方式指标得分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纳税信用评价概述纳税信用评价概述纳税信用评价概述负担国地税联合评价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由税务机关每年评价一次,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遵循谁评价、谁确定、谁发布的原则。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纳税信用级别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评价结果提出异议纳税信用评价概述负担国地税联合评价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提出异查询A级:国家、省、市税务网站、信用安徽、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B、C、D级:电子税务局、逐步开放打印办税服务厅纳税信用评价概述查询打印纳税信用评价概述不参加本期的评价(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五)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六)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不参加本期的评价(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六)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第八、第九项所称非正常户以及D级纳税人,包括我省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认定的非正常户以及D级纳税人。(十)被各级税务机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列入黑名单)和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曝光的(十一)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管理措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明确从2016年12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取消增值税发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0107060504030208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在数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信”是一个基本的道德准则。“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建设信用个人建设信用个人建设信用企业建设信用企业建设信用社会建设信用社会建设信用中国建设信用中国 纳税信用管理在数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信”是一个基本的道德准则。“诚信”是谢谢支持!纳税信用管理谢谢支持!纳税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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