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计算题复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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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当年经营业务如下:(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规定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半成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价款结算。(2)工程公司将其中的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建筑公司要求(1)甲建筑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2)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3)甲建筑工程公司应该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答案(1)甲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纳营业税=(3000-500-200)*3%=69万元(2)甲公司应纳增值税=500/(1+17%)*17%-300*17%=21.65万元甲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200*3%=6万元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年9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料件,货价80万元,买方支付买方支付购货佣金购货佣金2万元,万元,运抵我国家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及保险费5万元,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货价10万元,境外运费和保险费2万元,与设备有关的软件特许权使用费3万元,企业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放行,材料关税税率20%,设备关税税率10%。计算该企业应纳的进口环节税金。答案应纳关税=(80+5)*20%+(10+2+3)*10%=18.5万元应纳增值税=(80+5)*(1+20%)*17%+(10+2+3)*(1+10%)*17%=20.15万元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联系: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任何费用。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区别: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某中外合资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9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香水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本月货到并验收入库。(2)用上述购进的10万元香水精,委托一日化厂加工化妆品,本月化妆品公司收回并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金,日化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6万元(3)该公司将收回的化妆品的80%售给某特约经销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万元,货款已收到(4)另领用外购香水精18万元,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2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售出,专用发票已开出,注明价款90万元,货物已经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要求:计算化妆品公司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日化厂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化妆品税率30%)化妆品公司具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应纳增值税=(40+90)*17%-30*17%-1.02=15.98万元应纳消费税=90*30%-18*30%-2*30%=21万元日化公司提供加工劳务交增值税,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10+6)/(1-30%)=*30%=6.86万元应纳增值税=6*17%=1.0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一(直接法):计算公式一(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公式二(间接法):计算公式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总结】项目扣除标准超标准处理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当年不得扣除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当年不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见上面的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的5当年不得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当年不得扣除资产损失要注意和增值税中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的结合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1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捐赠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公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经费29万元计算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670-480-60-40-50=170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2500*千分之5=12.5万元大于15*60%=9万元(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业务题某工厂为一般纳税人8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进材料2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3400元,材料货款未付,尚未验收入库(2)销售A产品16台,售价1500元/台,开出专用发票,商业汇票结算(3)销售B 产品25台,售价2400元/台,款已收到(4)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购货方退回2台(5)购进原材料48000元,专用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8160元,货款已付,材料验收入库(6)销货方传来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金额4500元,其中装运费600元,款已支付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写会计分录,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并做会计分录(1)借:在途物资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3400贷:应付账款 23400(2)借:应收票据 28080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4080(3)借:银行存款 702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0200(4)借:应收票据 351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510(5)借:原材料 4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4080贷:银行存款 56160(6)运费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500-600)*7%=273元借:原材料 422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273贷:银行存款 4500计算题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经济业务如下产品销售收入560万,产品销售成本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万元,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万元;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2.4万元,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86万元,其中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18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560+80+6+34+10-400-32.4-66-86-20-25=60.6(万元)权益性投资调增所得额=34/(1-15%)-34=6万元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30*50%=15万元捐赠扣除标准=60.6*12%=7.27万元实际捐赠额18万大于标准7.27万元,按标准扣除捐赠应调增所得额=18-7.27=10.73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0.6-15+10.73)*25%-34/(1-15%)=9.58(万元)印花税法印花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又分为五类: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能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注意:对于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二、税目与税率二、税目与税率(一)税目: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2)加工承揽合同: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签订的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典型例题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该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A.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B.产品加工合同 C.法律咨询合同 D.“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和法律咨询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典型例题2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答疑编号3888110102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是技术合同的范围。(二)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1.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购销金额,即不作任何扣减的购销金额,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金额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原材料金额和加工费金额的,应分别“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计税;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金额为承包金额。注意:施工单位若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也必须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典型例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A.1.785万元B.1.8万元C.2.025万元D.2.04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4.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5.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6.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不包括仓储物的价值)7.借款合同: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典型例题某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为2000万元的测试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与工商银行签订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多少?正确答案购销合同为:20000.3=0.6(万元)借款合同为:20000.05=0.1(万元)融资租赁合同为:10000.05=0.05(万元)一共应缴纳印花税=0.6+0.1+0.05=0.75(万元)8.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9.技术合同: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10.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其他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契税法契税法 一、征税对象一、征税对象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一般规定: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二)特殊规定:以下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典型例题1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有()。A.以房产抵债 B.将房产赠与他人 C.以房产作投资 D.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D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属于法定继承,免征契税。典型例题2-2011年考题下列关于契税征管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计征契税B.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免征契税C.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契税D.以自有房产作股权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应按房产的市场价格缴纳契税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选项B,法定继承人承受死者生前房屋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不能免税;选项C,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选项D,以自有房产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二、纳税义务人、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纳税义务人、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纳税义务人: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二)税率: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3%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在幅度内确定。(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时,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时,由征收机关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时,以交换的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典型例题下列各项中,契税计税依据可由征收机关核定的是()。A.土地使用权出售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C.土地使用权赠与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A和B按成交价计算;D按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纳税。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典型例题1某公司2011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A.0万元 B.9万元 C.18万元 D.33万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应纳契税(800-500)3%9(万)典型例题2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产,2011年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乙某交换,并支付给乙某15万元;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将第三套市价为3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某应缴纳契税()。A.0.45万元 B.1.95万元 C.2.25万元 D.2.85万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支付补价的一方纳税。契税153%0.45(万元)三、税收优惠三、税收优惠(一)一般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用住房的,免征契税。(出售给职工的公有制单位集资建成或单位购买的普通住房比照执行)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政府确定是否减免。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6.外国使领馆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二)特殊规定:1.企业公司制改造:(1)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企业股权重组:(1)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2)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3.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4.分立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5.企业出售:收购国有、集体企业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的,免征契税。6.企业注销、破产:承受关闭、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的,免征契税。8.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10.其他:(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3)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5)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典型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有()。A.城镇职工自己购买商品住房 B.政府机关承受房屋用于医疗C.遭受自然灾害后重新购买住房 D.军事单位承受房屋用于军事设施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A选项,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用住房的,免征契税;C选项,遭受自然灾害后重新购买住房酌情减免。典型例题2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契税的有()。A.农民承包荒山造林的土地B.银行承受企业抵债的房产C.科研事业单位受赠的科研用地D.劳动模范获得政府奖励的住房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AC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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