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原理(绪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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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原理(风景园林专业)第一章 建筑设计概论目录什么是建筑什么是建筑1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建筑的产生和发展2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3 3建筑的分类与分级建筑的分类与分级4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3 5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制度6Back1.1 什么是建筑什么是建筑?这对一般人来说,也许是个很简单的问题:建筑就是房子。但当我们接触建筑,并把它当作一门学问来研究的时候,就会怀疑这个貌似确切的答案。房子是建筑物,但建筑物不仅仅是房子,它还包括不是房子的一些其他对象。那么什么是建筑呢?关于这一问题学术界仍然在争论着,这里将有关建筑是什么的一些相关提法分别总结如下,当然这并不能说已经涵盖了建筑的全部。1.1.1 房屋房屋 建筑物建筑物 建筑建筑第一,建筑的原始含义是“庇护所”。建筑首先包含人类生活需要的成分,即功能成分,如我国西安附近的半坡村原始社会遗址(图1.1)。第二,建筑从组成角度分析,是由有形的实体与无形的虚空形成的空间。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建筑是空间”这种提法并不排除类似纪念碑式的建筑,纪念碑作为空间来说,是与房子相对存在的。1.1 什么是建筑第三,建筑从时空角度分析,是由三维的空间实体与时间组成的统一体。建筑作为空间实体,不是一个与时间无关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时间以外的存在和空间以外的存在,同样是非常荒诞的事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91页)建筑的时间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的存在是有时间性的。二是对建筑的使用具有时间性。三是建筑的使用功能具有时间性。四是对建筑的审美具有时间性。1.1 什么是建筑第四,关于什么是建筑,还有一些其他提法。18世纪德国哲学家谢林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无疑是把建筑当作一种艺术来看待;意大利建筑师奈维认为,建筑是一个技术与艺术的综合体;现代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提出建筑是“住人的机器”;还有一些建筑史学家提出“建筑是一部石头的史书”(针对西方建筑),当然,针对中国建筑也可以提出“建筑是一部木头的史书”,这些提法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建筑的不同特征。1.1 什么是建筑1.1 什么是建筑图图1.1 陕西西安附近半坡村原始社会方形住房陕西西安附近半坡村原始社会方形住房(1)实用性建筑是为了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立的,所以它首先是一个实用对象,应该具有与其使用功能相适应的空间尺度、合理的室内空间布置、必要的家具设施和良好的物理环境条件等。1.1 什么是建筑1.1.2 建筑的基本属性建筑的基本属性(2)技术性科学技术和物质生产是社会发展中最活跃的力量,它们不但推动社会的进步,而且直接推动建筑的进步。科学技术不但是形成现实建筑的保障,同时也为建筑开辟新领域,包括新的建筑类型和形制的产生,为建筑提供新的物质基础,并为建筑提供不断发展的可能性。1.1 什么是建筑(3)艺术性建筑的艺术性多指建筑的形式或建筑造型问题,建筑虽然是一个使用对象,但它需要用具体的形象表现出来。建筑的艺术具有相对独立性,它有自己的一套规律和法则。(4)时空性从建筑作为客观的物质(空间)存在来说,建筑的时空特性具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它的实体与空间的统一性,二是它的空间和时间的统一性。1.1 什么是建筑(5)民族和地域性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建筑形式,这是因为人们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因素的不同形成的;不同地域也有着不同的建筑形式,这是因为气候、地貌、生态、自然资源等因素的不同形成的。1.1 什么是建筑(6)社会性建筑是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之一,它的产生与发展依赖于社会的生产力,同时它也是社会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物质表征,也就是说在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创造了它的建筑,反过来建筑也影响着社会。比较突出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筑与各种社会制度的关系民主制度下的建筑与专制制度下的建筑明显不同。如现代建筑在民主制度下蓬勃发展,而在专制制度下却被压制,这说明社会制度对建筑的发展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1.1 什么是建筑 建筑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我国传统建筑中反映的封建伦理观念、唯心观念、迷信思想都从一定的角度说明了社会意识对建筑发展的积极或消极作用。建筑与各种社会问题的关系现代建筑的蓬勃发展映射出许多的社会问题,如人口问题、住宅问题、犯罪问题、社会老龄化问题、就业问题、青少年问题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建筑业的发展。1.1 什么是建筑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两大分类(1)东亚建筑(以中国和日本为代表);(2)西方建筑(以地中海沿岸国家为代表)。1.2.1 世界建筑体系的划分世界建筑体系的划分2.四大体系(1)古代美洲建筑(指古代拉丁美洲建筑);(2)古代中国建筑;(3)古代非洲建筑;(4)欧洲建筑。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3.六大组成及其特征(1)古代拉丁美洲建筑高台建筑;(2)古代中国建筑木构架体系建筑;(3)古代西亚建筑伊斯兰教建筑;(4)古代印度建筑佛教建筑;(5)古代非洲建筑陵墓建筑;(6)古代希腊与罗马建筑石构体系建筑。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沼泽地带源于巢居的建筑发展穿斗结构的主要渊源 在我国长江流域,河流、沼泽密布,地下水位很高,为了解决地势低洼潮湿而多虫蛇的问题,在这些地区出现了凭借树木构筑窝棚,这就是所谓的“巢居”。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2 中国古代建筑发展简介中国古代建筑发展简介1.2.2.1 原始社会时期的建筑原始社会时期的建筑“巢居”发展序列(图1.2)由独木构巢(在一棵树上构巢)多木构巢(在相邻的四棵树上构巢)干阑式建筑(由桩、柱构成架空基座的“宫”型建筑)。干阑式建筑直接促成穿斗式木构架的形成,并直接启示了楼阁的发明。这类建筑以浙江余姚河姆渡发现的建筑遗址(图1.3)为代表。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2.黄土地带源于穴居的建筑发展土木混合结构的主要渊源我国黄河流域有着广阔而丰富的黄土层,为穴居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穴居发展序列(图1.4)由横穴袋状竖穴(顶口部以枝干、茎、叶子作临时性遮掩或粗编的活动顶盖)半穴居(竖穴上部架设固定顶盖)原始地面建筑(建筑全部突出地面,围护结构分化为墙体与屋盖两大部件)分室建筑(建筑空间的分隔组织)。这种建筑以西安半坡聚落遗址为代表,见图1.1。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2 巢居发展序列巢居发展序列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3 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的干阑建筑构件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的干阑建筑构件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4 穴居发展序列穴居发展序列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 陕西西安附近半坡村原始社会方形住房陕西西安附近半坡村原始社会方形住房 夏、商、周三代的中心地区均在黄河中下游,属于湿陷性黄土地带,承继原始穴居和干阑式建筑的营造经验,并突出发展了夯土技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把木构技术与夯土技术相结合,形成“茅茨土阶”的构筑方式,晚夏的二里头宫殿遗址充分展示了这一点。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2.2 夏、商、周建筑夏、商、周建筑随着奴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主统治阶级对建筑质量和审美享受的要求不断高涨,屋面遂有新的变革,西周初期已有陶制瓦的发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盛行台榭建筑,推出了以台阶形土台为核心、逐层架立木构房屋的一种土木结合的新方式,把简易技术建造大体量建筑的潜能发挥到极致。在这一时期,组群空间的庭院式布局已经形成,既有体现“门堂之制”的廊院,也出现了纵深串联的合院,中国木构架建筑体系的许多特点均已初见端倪。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秦的建设规模之大,令人惊叹,据史记记载:“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秦都咸阳城的规划,以渭水贯都,象征天河;横桥飞渡,象征牵牛;渭水之南建有上林苑,“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气魄十分宏大。两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建筑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主要表现在: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2.3 秦、汉时期的建筑秦、汉时期的建筑(1)形成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类型,包括宫殿建筑、礼制建筑(宗庙、明堂、辟雍)、居住建筑(宅第、坞壁)、园林建筑、陵墓建筑、宗教建筑等。(2)木构架的两种主要形式抬梁式和穿斗式都已出现,斗拱在建筑上开始广泛使用,如图1.5所示。(3)多层楼阁兴起和盛行,战国时期的台榭建筑到东汉时期已被独立的、大型多层的木楼阁所取代。(4)建筑组群日趋庞大,群体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5 汉代斗拱的形式汉代斗拱的形式 隋、唐、宋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中国的木构架建筑在这一时期迈入了成熟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建设规模宏大,规划严整,经历了里坊制到街巷制的变革,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的改变。(2)木构技术进入了成熟阶段,形成了殿堂型、殿阁型、厅堂型、堂阁型几种构架体系,并且木构架采用了古典的模数制、“材分制”。模数化使建筑设计规范化、建筑定性化。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2.4 隋、唐、宋时期的建筑隋、唐、宋时期的建筑(3)斗拱结构机能得到充分的发挥。(4)在宋代小木作发育成熟,门窗、天花藻井、经橱、勾栏之类装饰日趋华美。(5)建筑组合方面布局水平提高,在总平面上加强进深方面空间层次,以便衬托出主体建筑。(6)建筑形象在唐代呈现出雄浑、豪健的气质,色调简洁、明快,从总体、单体到局部都呈现出有机的联系,如图1.6所示。宋代吸收齐鲁和江南文化,并与汴梁地区传统相结合创造出秀柔、精细的北宋官式风貌。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6佛光寺大殿(公元佛光寺大殿(公元857年)年)(a)平面;()平面;(b)正立面;()正立面;(c)横剖面)横剖面 蒙古民族先后攻占了金、西夏、吐蕃、大理、南宋,建立了一个疆域广大的军事帝国。由于战争使人口锐减,并严重破坏了农业和工商业经济,建筑的发展也处于凋敝状态。在这一时期建筑的规模和装饰装修由于经济原因而下降,传统木构架简化现象很普遍,这一时期的代表建筑见图1.7。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2.5 元、明时期元、明时期建筑建筑这种简化现象到了明代形成了新的定型的木构架体系,称为“沉墓开新”。随着经济的恢复,在单体建筑简化的同时,建筑的群体布置却更为成熟,同时私家园林开始兴盛。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7 洪洞广胜寺下寺后大殿洪洞广胜寺下寺后大殿(公元(公元1309年)年)(a)横剖面;()横剖面;(b)平面)平面 清朝中叶之前是中国古代建筑最后一个发展高峰期(见图1.8),之后随着封建王朝国事衰微和外国势力的入侵,清官式建筑同步走向衰颓,最后终结了帝王宫殿、坛庙、陵寝、苑囿的建筑史。作为封建社会最后一个发展高峰期,清代建筑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发展:(1)园林建筑进入极盛期;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2.6 清代建筑清代建筑(2)藏传佛教建筑兴盛,住宅建筑百花齐放;(3)单体建筑在明代定性化基础上以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筑高度程式化;(4)建筑结构与建筑装饰分离,单体的建筑装饰精细、华丽,甚至由于装饰过分而产生繁缛和堆砌感。这个阶段中国建筑进入一个“烂熟式微”的阶段。中国传统建筑发展历程见表1.1。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中国传统建筑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中国传统建筑往往不是以独立的个体存在,多为院落式组合。一般大型、重要或等级较高的建筑布置在建筑群中心线的主要位置上,次要建筑布置在两侧,或布置在主要建筑的对面,形成三合院或四合院。(2)中国传统建筑的造型虽然多种多样,但一座单体建筑可以分成屋顶、屋身和台基三部分。不同等级、规格的建筑,其屋顶、屋身和台基的规制、尺度、材料及其细部做法都有严格详细的规定。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3)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开是中国传统建筑木构架的重要特征。木构架的主要结构形式抬梁式和穿斗式构架所构成的柱网与现代框架结构一样,屋顶及上层楼面的荷载传给梁柱,再传向基础,墙体不是承重墙,只起围护作用。(4)斗拱是中国传统建筑木构架中一种独具特色的构件,是柱子与屋顶之间连接的过渡部分,起到向下传递屋顶荷载的结构功能作用。由于木结构不断地发展演变,斗拱的功能逐渐成为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斗拱的层数标志着建筑的等级,而且只限于在宫殿、寺庙等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使用。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5)中国传统建筑着重建筑意境的创造。从建筑群的总体布局到单体建筑的体量与造型,从台基到屋顶各种构件的功能与细部装饰,无不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理念,传统建筑的技术性和艺术性巧妙结合,使中国传统建筑成为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载体。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8 北京故宫太和殿北京故宫太和殿 表表1.1 中国传统建筑发展历程中国传统建筑发展历程 原始社会1.干阑式建筑;2.木骨泥墙建筑萌芽夏、商、周1.茅茨土阶;2.台榭建筑雏形阶段 秦、汉1.建筑的基本类型多样化;2.抬梁式和穿斗式出现;3.斗拱广泛使用基本定型隋、唐、宋1.建立模数制;2.建筑设计规范化;3.建筑单体成熟成熟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元、明1.传统木构架简化;2.规划加强;3.园林兴起沉墓开新清代1.园林建筑极盛;2.建筑高度程式化;3.结构与装饰分离烂熟式微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古希腊是欧洲文化的发源地,古希腊建筑是欧洲建筑的先河,其建筑范围主要在巴尔干半岛南部、爱琴海诸岛屿和小亚细亚西海岸地区。古希腊主要的建筑形制是神庙建筑(用来供奉奥林庇斯山诸神,如宙斯、阿波罗等),这些庙宇除了屋架外,全部采用石材建造,柱子、额枋和檐部的艺术处理基本上决定了庙宇的外貌。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3 欧洲主要国家建筑发展简介欧洲主要国家建筑发展简介1.2.3.1 古代希腊建筑古代希腊建筑希腊建筑长期的推敲改进主要集中在这些构件的形式、比例及其相互组合上,这套做法固定后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柱式:(1)多立克柱式起源于西西里岛一带,后在希腊本土广泛使用,其外形刚劲有力,质朴、和谐,象征着男性的体态与性格。(2)爱奥尼克柱式产生于小亚细亚西海岸地区,风格秀美、华丽,比例修长,开间宽阔,在使用中调整了柱头的雕饰和柱身的凹槽,象征着女性的体态与性格。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3)科林斯柱式柱头由忍冬草的卷叶瓣组成,宛如一个花篮,其柱身、柱基整体比例与爱奥尼克柱式相似,象征着少女的体态与性格。古希腊建筑群体布局也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平,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雅典卫城,采用了自由式空间序列布局,根据祭祀庆典活动的路线,布局自由活泼,建筑物安排顺应地势,照顾山上山下的视觉观赏,综合运用了多立克和爱奥尼克两种柱式。如图1.9和图1.10所示。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9 古希腊三柱式古希腊三柱式Back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0 雅典卫城雅典卫城 Back古罗马建筑直接继承并大大发扬了古希腊建筑成就,在建筑形制、建筑技术和艺术方面都达到了古典时期建筑的最高峰。在建筑材料方面,古罗马人使用了天然混凝土,发明了混凝土浇筑技术和大理石饰面技术。在建筑结构方面,古罗马人创造了拱券结构技术和穹隆结构技术,极大地扩大了建筑室内空间。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3.2 古罗马建筑古罗马建筑在柱式方面,古罗马将希腊三柱式扩展为罗马五柱式,即罗马塔司干柱式、罗马多立克柱式、罗马爱奥尼克柱式、罗马科林斯柱式和复合柱式,如图1.11所示。同时,解决了拱券结构同柱式的矛盾,创造了券柱式;解决了柱式与多层建筑的矛盾,创造了叠柱式;适应高大体量构图,创造了巨柱式。古罗马公共建筑(图1.12)形制发达,如神庙、剧场、图书馆、斗兽场、公共浴室、居住建筑、宫殿、城市广场都十分完备。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1 古罗马五柱式古罗马五柱式(a)塔司干柱式;()塔司干柱式;(b)多立克柱式;()多立克柱式;(c)爱奥尼克柱式;)爱奥尼克柱式;(d)科林斯柱式;()科林斯柱式;(e)复合柱式)复合柱式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2 古罗马大角斗兽场古罗马大角斗兽场(Colosseum,Rome,70-82年年)大角斗兽场位于罗马市中心东南,平面呈椭圆形,大角斗兽场位于罗马市中心东南,平面呈椭圆形,建筑长径建筑长径189m,短径,短径156.4m,可容纳,可容纳5万人。万人。拜占庭是东罗马帝国的首都,是东正教的中心。拜占庭建筑继承了古罗马建筑的穹隆技术,创造了穹顶支撑在四个或更多独立柱上的结构方式和穹顶统率下的集中式建筑形制,发明了大帆拱、鼓座和穹顶相结合的做法。如图1.13所示。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3.3 拜占庭建筑拜占庭建筑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3圣索菲亚大教堂圣索菲亚大教堂(SSophia,Constantinople,532537年)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300多年内西欧处在封建混战时期,除了教堂建筑外均无建树。哥特教堂建筑兴起于11世纪下半叶,盛行于1215世纪,它继承和发展了古罗马的拱券技术,在建筑中形成自己独特的结构(图1.14),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骨架券承重,结构自重减轻,便于复杂平面架设拱顶。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3.4 哥特建筑哥特建筑(2)飞券凌空越过侧廊上空,抵住中厅拱顶的侧推力。飞券取代了侧廊半拱顶,中厅可开大窗。(3)全部采用尖券、尖拱,侧推力小,十字拱顶覆盖的开间不必保持正方形。哥特教堂采用的平面形制为拉丁十字,建筑内部和外部均重视竖向划分,突出向上的动式,其外立面中特别重视西立面的构图处理。如图1.15所示。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4 哥特建筑结构示意哥特建筑结构示意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5 巴黎圣母院巴黎圣母院(Notre dame,Paris 11631250年)年)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以佛罗伦萨为中心,由伯鲁乃列斯基设计的佛罗伦萨大教堂标志着其建筑复兴的开端;盛期以罗马为中心,由伯拉孟特设计的坦比哀多为其代表;晚期以维晋寨为中心,由帕拉迪奥设计的圆厅别墅为其代表。其中文艺复兴纪念碑式的建筑是罗马的圣彼德大教堂(图1.16),它标志着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终结。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3.5 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与巴洛克建筑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与巴洛克建筑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成就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摈弃了中世纪哥特建筑风格,采用古希腊、古罗马柱式构图要素,推崇古典柱式构图与美学原则;(2)梁柱技术与拱券技术混合使用,墙体砌筑技术多样化,穹顶采用内外壳和肋骨架建造,施工技术提高;(3)世俗建筑类型增加,造型设计出现灵活多样的处理手法;(4)出现了一大批建筑大师及大量的建筑论著。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巴洛克建筑是文艺复兴晚期建筑的支流和变形,以天主教堂为代表。这类建筑追求新奇,建筑处理手法打破古典形式,建筑外形自由,有时不顾结构逻辑,采用非理性组合以取得反常效果;追求建筑形体和空间的动态效果,常常穿插曲面和椭圆造型。它注重富丽的装饰和强烈的色彩,打破雕塑和绘画的界限,使其相互渗透;趋向自然,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调,表达世俗情趣,具有欢乐气氛。如图1.17所示。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6圣彼德大教堂圣彼德大教堂(SPeter,Rome,15061626年)年)(a)平面;()平面;(b)正立面)正立面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7 圣卡罗教堂圣卡罗教堂(SCarlo alle Quattro Fontane,Rome,16381667年)年)(a)平面;()平面;(b)外观透视)外观透视 法国古典主义建筑是17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十四专政王权时期的建筑。古典主义的哲学基础是唯理主义,认为客观世界是可以认识的,理性是方法论的唯一依据,不承认感觉经验的真实性。几何学和数学是适用于一切知识领域的理性方法。君主制与等级制是理性的体现,推崇古典柱式,排斥民族传统与地方特色。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3.6 法国古典主义建筑与洛克克建筑法国古典主义建筑与洛克克建筑在建筑平面布局、立面造型中以古典柱式为构图基础,强调轴线对称,注意比例,讲求主从关系,突出中心与规则的几何形体。运用三段式构图手法,追求外形端庄与雄伟、完整统一和稳定感。内部空间与装饰带有巴洛克特征。如图1.18所示。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洛可可建筑是18世纪20年代产生于法国的一种建筑装饰风格。主要表现在室内装饰上,应用明快鲜艳的色彩,纤巧的装饰,家具精致而偏于繁琐,具有妖媚柔糜的贵族气息和浓厚的脂粉气。结构细腻柔媚,常用不对称手法,喜用弧线和S形线,常用自然物作装饰题材,有时流于矫揉造作。色彩多采用鲜艳的浅色调,如嫩绿、粉红等,线脚多用金色,反映了法国路易十五时代贵族生活情趣。欧洲各国古代建筑发展历程如表1.2的简要总结。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8 罗浮宫西立面罗浮宫西立面(The Luovre,Paris,16241654年)年)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古希腊建筑1.石梁柱结构体系;2.三大柱式;3.建筑群体艺术欧洲建筑的先河古罗马建筑1.天然混凝土技术;2.拱券与穹隆技术;3.罗马五柱式;4.发达的公共建筑欧洲古代建筑的高峰拜占庭建筑1.穹隆技术;2.希腊十字平面;3.集中形制古罗马建筑的分支发展 表表1.2 欧洲各国古代建筑发展历程欧洲各国古代建筑发展历程 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哥特建筑1.拱券技术;2.拉丁十字平面古罗马建筑的分支发展文艺复兴建筑三个穹顶,三个广场。早期佛罗伦萨;盛期罗马;晚期维晋察复兴古代建筑艺术基本法则法国古典主义建筑1.唯理主义;2.古典柱式的推崇;3.三段式和巨柱式仅对古典柱式极端推崇洛可可风格1.强调室内装饰风格;2.装饰线条繁琐、冗长、堆砌;3.装饰色彩鲜艳华丽现代装饰风格的起源 近现代建筑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1)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这一时期是新建筑探求时期,也是向现代建筑过渡时期。(2)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是现代建筑形成、发展和成熟时期。(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代建筑不断丰富和发展,各种建筑设计思潮应运而生,出现多元化的局面,建筑向讲求形式、标新立异的方向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4 近现代建筑的发展近现代建筑的发展近现代建筑的发展历程见表1.3的简要总结。近现代建筑举例见图1.19。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表表1.3 近现代建筑的发展历程近现代建筑的发展历程 工业革命与新建筑初探1.工艺美术运动;2.新艺术运动;3.维也纳分离派;4.芝加哥学派;5.德意志制造联盟新材料、新结构、新艺术法则的产生和发展现代建筑运动1.三大源泉荷兰风格派、德国包豪斯和俄国构成派;2.四位大师格罗比乌斯;勒柯布西耶;密斯凡德罗;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现代建筑兴起和发展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建筑思潮多元化倾向1.理性主义的充实与提高;2.讲求技术精美的倾向;3.粗野主义倾向;4.典雅主义倾向;5.高度工业技术化倾向;6.人情化与地方性倾向;7.讲求个性与象征性倾向;8.后现代主义建筑思潮;9.解构主义建筑思潮;10.生态建筑与可持续建筑思潮建筑多元化1.2 建筑的产生和发展图图1.19 近现代建筑举例近现代建筑举例(a)萨伏依别墅(柯布西耶);()萨伏依别墅(柯布西耶);(b)流水别墅(赖特);)流水别墅(赖特);(c)悉尼歌剧院(伍重);()悉尼歌剧院(伍重);(d)杜勒斯国际航空站(沙利文)杜勒斯国际航空站(沙利文)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建筑构成的三要素是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和建筑艺术形象,如图1.20所示。建筑功能是人们建造房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指所建建筑的用途和使用要求。建筑技术是建造房屋的手段,它包括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建筑设备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各项技术保障。1.3.1 建筑构成三要素建筑构成三要素建筑艺术形象也是人们建造房屋的主要目的之一,它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体型、内部和外部的空间组合、建筑立面构图、细部处理、材料的色彩和质感以及光影变化等综合因素所创造的综合艺术效果。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图图1.20 建筑构成三要素建筑构成三要素 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提出了“坚固、适用、美观”的建筑原则,一直影响至今。我国建设部于1986年制定的中国建筑技术政策提出了“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1.3.2 建筑设计的方针、原则建筑设计的方针、原则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外,还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这是建筑设计的总原则。(2)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建筑设计必须保护人类生态环境,防止建筑污染和对环境的破坏。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1.3.3 民用建筑设计基本原则民用建筑设计基本原则(3)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充分尊重人的需求,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的要求。(4)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5)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有关条例,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6)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7)建筑设计应体现对残疾人、老年人的关怀,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8)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照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1.3 建筑构成要素和建筑设计原则按照建筑的使用功能,可以把建筑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三大类。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它又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1.4.1 建筑的分类建筑的分类1.4.1.1 建筑的分类建筑的分类工业建筑是工业生产所需的各类建筑,如厂房车间、仓储等。农业建筑是各类农业、牧业、渔业生产和加工所需的各类建筑,如种植暖房、农副产品仓库等。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民用建筑按照使用功能可以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见表1.4。(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公寓、宿舍。(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1.4.1.2 民用建筑按照使用功能分类民用建筑按照使用功能分类 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表表1.4 民用建筑分类民用建筑分类 分类建筑类别建筑物举例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住宅、公寓、福利院等宿舍建筑职工宿舍、职工公寓、学生宿舍、学生公寓 公共建筑教育建筑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建筑各级党委、政府办公楼,企业、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 科研建筑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文化建筑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音乐厅 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分类建筑类别建筑物举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餐馆、饮食店、洗浴中心、美容中心服务建筑银行、邮电所、电信大楼、会议中心、殡仪馆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医疗建筑综合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综合建筑多功能综合体、商住楼等(1)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如表1.5和图1.21所示。(2)除住宅之外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如表1.6和图1.22所示。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1.4.1.3 民用建筑按照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分类民用建筑按照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分类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表表1.5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 类别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超高层层数13层46层79层10层及10层以上高度100m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图图1.21 住宅建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筑按层数分类 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表表1.6 除住宅之外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高度分类除住宅之外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高度分类 类别低层和多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24m24m(不包括建筑高度24m的单层建筑)100m 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图图1.22 公共建筑按建筑高度分类公共建筑按建筑高度分类(1)按建筑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为以下四级:一级:耐久年限在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建筑;三级: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建筑;四级:耐久年限小于15年,适用于临时性建筑。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1.4.2 建筑类别等级的划分建筑类别等级的划分(2)按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标准依据房屋的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不同,多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分成四级(表1.7)(详见P23),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分成二级(表1.8)。(3)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6个等级(表1.9)。1.4 建筑的分类与分级(1)提出项目建议书;(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进行项目评估;(4)编制设计文件;(5)施工前准备工作;(6)组织施工;(7)施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1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我国基本建设程序(1)项目建议书提出一个轮廓设想,从宏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比较论证和预测建成后的经济效益。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2 设计前期工作阶段设计前期工作阶段(3)项目评估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意见,对最终决策项目投资是否可行进行认可,确定最佳投资方案。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研究设计依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位置、界限,有关政策、法令、规范标准和设计合同。(2)收集原始资料包括气象资料、地形图、现状图、规划文件、地质勘察资料等。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3 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文件1.5.3.1 前期准备前期准备(3)现场踏勘核对现状图与地形图,分析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4)调查研究。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在我国,建筑设计通常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初步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或建设方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要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3.2 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文件(1)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投资估算,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及建筑模型等。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所有专业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书,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设计说明书的内容主要有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平面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说明。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4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5.4.1 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总平面设计图纸包括:(1)场地的区域位置;(2)场地红线范围;(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线设施,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古树保护,历史文化遗址保护);(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4.2 总平面设计图纸总平面设计图纸(5)拟建建筑物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7)根据需要绘制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如功能分区、景观分析、交通分析、地形分析、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主要使用层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平面的总尺寸及开间、进深尺寸或柱网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各主要使用房间名称;结构受力体系中承重墙、柱网、剪力墙位置;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路线;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4.3 建筑设计图纸建筑设计图纸底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及编号,并应标注指北针;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2)立面图应表示的内容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绘具有代表性的主要立面;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总高度;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3)剖面图应表示的内容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各层标高及室内外地面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女儿墙)的总高度;若遇高度控制时,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必要时注明层次及各层主要功能;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4)透视图或鸟瞰图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外立面表现图或建筑造型的透视图或鸟瞰图。(5)建筑模型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建筑模型。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和计算书。其中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土方图、管道综合图、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和详图。其中总平面图的内容有:保留的地形和地物;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5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5.5.1 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场地四邻原有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值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和层数;建筑物、构筑物(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和尺寸;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注明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补充图例等。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和计算书。其中施工图纸深度要求如下:(1)平面图深度要求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5.5.2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以及分段尺寸;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必要时标注),及其与轴线之间的关系尺寸;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箭头和编号索引;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和明沟等;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及承重砌体墙)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车库的停车位和通行路线;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1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和地下室各层标高;12剖切线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或需要剖切的平面位置);13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14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15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6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17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18可自由分隔的大开间建筑平面宜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其分隔方案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分隔示例平面可缩小比例绘制);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19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20图纸名称、比例;21图纸的省略。如为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编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2)立面图深度要求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图纸名称、比例。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制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3)剖面图深度要求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图。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高度尺寸标高 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图纸名称、比例。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4)详图深度要求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其他凡在平、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代或交代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对临近的原有建筑,应绘制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并索引新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5)计算书(供内部使用)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进行热工、视线、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计算书作为技术文档归档。1.5 建筑设计程序与设计阶段的划分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建筑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及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和对建筑物进行调查与鉴定,或者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我国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1.6 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制度包括考试、注册和执业三个方面的内容。1.6 注册建筑师制度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1.6 注册建筑师制度1.6.1 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1.6 注册建筑师制度(1)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表1.10)(详见P29)。(2)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表1.11)(详见P30)。1.6 注册建筑师制度1.6.1.1 报考条件报考条件(1)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及考试题型和时间见表1.12(详见P30)。(2)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及考试题型和时间见表1.13(详见P30)。1.6 注册建筑师制度1.6.1.2 考试科目、题型及时间考试科目、题型及时间持有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申请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只有经过注册,才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建筑师注册一般可有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三种情况。1.6 注册建筑师制度1.6.2 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注册(1)初始注册注册建筑师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2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延续注册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在原单位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延续注册。1.6 注册建筑师制度(3)变更注册注册建筑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后仍按原注册有效期;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时延续注册有效期。1.6 注册建筑师制度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以下(含三级)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个人执业范围服从单位的业务范围。1.6 注册建筑师制度1.6.3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注册建筑师从事的建筑业务有:(1)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技术咨询;(3)建筑物调查与鉴定;(4)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5)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1.6 注册建筑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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