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质量考评方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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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主要内容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评规则2主要内容考核内容2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考核内容 艾滋病疫情领域 对HIV/AIDS的病例报告质量以及哨点监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HIV/AIDS随访管理和治疗领域 对HIV/AIDS有效随访管理及抗病毒治疗的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高危人群干预领域 对选定的高危人群艾滋病检测(作为有效干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考核内容 艾滋病疫情领域 对HIV/AIDS 的病例报告质2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考核内容 艾滋病实验室检测领域 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质量管理、HIV新发感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优秀示范区 对示范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性病防治工作质量 对性病防治工作质量进行考评4考核内容 艾滋病实验室检测领域 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质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 指标1:定义:指当年新发现应完成流调HIV/AIDS的完整及时报告比例、当年新报告HIV/AIDS死亡病例中死亡原因填报比例和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间新发现HIV感染者实验室BED检测比例三项之和。考核标准: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三项得分总计为100分。各地要求达到80分以上。5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 指标1:定义:指当年新发现应完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HIV/AIDS完整及时报告比例(70分)按报告地统计 HIV/AIDS病例完整及时报告的比例*70 完整及时报告同时满足以下六项:第一次随访状态为随访;有身份证;现住址完整(街道/乡镇);传播途径明确;报卡及时(24小时)(录入日期和诊断日期间隔在24小时内)首次随访的及时(随访表录入日期和报卡录入日期间隔在10个工作日)6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HIV/AIDS 完整及时报告比例(5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HIV/AIDS死亡原因填报比例(20分)按照现住址统计 HIV/AIDS死亡原因填报比例=填报主要死因的HIV/AIDS病例数/当年新报告的HIV/AIDS死亡病例数*20HIV感染者实验室BED检测比例(10分)按报告地统计 HIV感染者的实验室BED检测比例=完成实验室BED检测的HIV/AIDS病例数/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新发现HIV感染者例数*107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HIV/AIDS 死亡原因填报比例(6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定义:当年按国家要求设立的艾滋病监测哨点完成监测样本量、监测样本来源、数据上报质量及新发感染检测情况四项得分之和。考核标准: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质量四项得分总计100分,各地哨点监测完成质量得分为本地按国家要求设立的艾滋病监测哨点得分的平均值,要求达到85分及以上。8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定义:当年按国家要求设立的艾滋病监测7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1.完成监测样本量(40分):完成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并通过客户端上报的问卷数/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的样本量40有效问卷:缺失项和拒答项少于5项(不含5项)的问卷。上一年HIV抗体阳性检出率达到10%的监测人群哨点,分母可降低至250人。9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1.完成监测样本量(40分):完成8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2.监测样本来源(20分):一个哨点的监测样本来自一个县区得20分,来自两个县区得15分,来自3个县区的得5分,来自4个及以上县区不得分。3.上报数据质量(30分):哨点监测数据于当年8月31日前上报完毕得10分,8月31日之后上报不得分。哨点监测结果一览表于当年9月10前上报完毕得10分,9月10日之后上报不得分。上报一览表中的主要数据结果和上报数据库(以9月10日数据库为准)的对应数据结果一直得10分,主要数据结果有一项不一致扣2分,扣完为止。10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2.监测样本来源(20分):一个哨点的9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4.实验室BED检测比例(10分)完成实验室BED检测的样本数/应做BED检测的样本数*10 应做BED实验室检测的样本数:暗娼、静脉吸毒、男男性行为及男性性病门诊就诊者4类高危人群国家级哨点监测中发现的HIV抗体阳性样品,除外确证试验为阴性或不确定,已经诊断为AIDS病人、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的受检者样品。以当年10月31日上报至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哨点监测问卷调查管理”中的数据为准。当年没有应做BED检测样本的哨点及其他监测人群哨点,得分以1-3项得分*1.11进行标化。当年有应做BED检测样本而未做或未上报数据的哨点,按0分计算11指标2:哨点监测完成率4.实验室BED检测比例(10分)10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3:HIV/AIDS接受结核检查的比例 定义:当年新报告的HIV/AIDS,以及既往报告的可随访到的HIV/AIDS完成结核病问卷筛查和检查服务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报告HIV/AIDS,以及既往报告可随访到的HIV/AIDS在当年至少接受1次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的人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报告HIV/AIDS,以及既往报告可随访到的HIV/AIDS的人数 考核标准:不低于90%12指标3:HIV/AIDS 接受结核检查的比例 定义:当年新报1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4(1):新发现HIV/AIDS总人数广东省:7120人13指标4(1):新发现HIV/AIDS 总人数广东省:712012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4(2):HIV/AIDS及时发现比例定义:新检查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晚发现的比例分子:分母中CD4计数低于200个/ul的人数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进行CD4检测的人数。考核标准:该比例不高于25%14指标4(2):HIV/AIDS 及时发现比例定义:新检查发现1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4(2):HIV/AIDS及时发现比例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库按照现住址进行统计外籍和港澳台病例不统计15指标4(2):HIV/AIDS 及时发现比例统计规则:计算所1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5:HIV/AIDS随访干预比例 定义:当年HIV/AIDS病人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人次占规定需要落实随访干预措施总人次数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HIV/AIDS病人人次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未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感染者/病人每年随访干预一次、已治疗感染者/病人每6个月随访干预一次统计应落实干预措施的总人次数 考核标准:该比例不低于90%16指标5:HIV/AIDS 随访干预比例 定义:当年HIV/A15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CD4检测比例(1)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HIV/AIDS 病人CD4检测比例 定义:当年存活的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HIV/AIDS病人中,实际接受CD4检测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母的人数中实际进行CD4检测的人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存活的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HIV/AIDS病人中实际随访到的人数 考核标准:截止当年12月31日,该比例达到80%17指标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CD4检测比例(1)尚未接受抗16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CD4检测比例(2)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 定义: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病人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检测人数占正在治疗艾滋病病人数的比例 分子:分母中在本年度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检测的艾滋病病人数(至少2次)分母: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加入治疗且在本年年底时仍在治的艾滋病病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比例不低于85%18指标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CD4检测比例(2)正在接受抗17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7: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 定义:艾滋病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在本年实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母中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分母:新发现病例及既往发现病例之和(1)新发现病例: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现HIV/AIDS病人(不包括既往HIV在本年转化为AIDS的病例)的配偶或固定性伴的人数(2)既往发现病例:在上一年内随访到且在本年内依然存活的HIV/AIDS病人中,其配偶/固定性伴在上一年最后一次随访中HIV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不确定或未检测的人数 考核标准:该比例达到85%19指标7:HIV/AIDS 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 18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人数及年保持率(1)治疗人数定义: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接受过治疗的人数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各地治疗人数达到中央补助地方各地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人数的要求20指标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人数及年保持率(1)治疗人数定义19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人数及年保持率(2)保持率 定义:当年所有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人群中,到调查时点时仍保持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队列中的人群所占的百分比 分子: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接受过治疗的病人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接受过治疗的病人数-因特殊原因退出病人数(特殊原因是指:死亡、特殊疾病、怀孕、偷吸毒品之外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考核标准:美沙酮门诊病人治疗年保持率不低于70%21指标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人数及年保持率(2)保持率 定义20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9:MMT实验室检测结果上报率 定义: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按规定应接受HIV、HCV和梅毒抗体检测的人数中,实际检测并上报结果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接受HIV、HCV和梅毒抗体检测并上报结果的人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应接受HIV、HCV和梅毒抗体检测人数 考核标准:HIV、HCV和梅毒三项指标检测率及上报率任何一项不低于75%对于已HIV确认阳性或HCV复检阳性者可不再进行相应重复检测22指标9:MMT实验室检测结果上报率 定义:参加美沙酮维持治2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0:暗娼、MSM月均干预覆盖比例(%)定义:高危行为月干预措施覆盖暗娼/MSM占暗娼/MSM总数的比例 分子:高危行为干预措施月平均覆盖暗娼/MSM人数 分母:当年估计暗娼/MSM总数 考核标准:经性传播干预措施月平均覆盖暗娼/MSM人群比例达到65%以上23指标10:暗娼、MSM月均干预覆盖比例(%)定义:高危行22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1: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吸毒-指参加针具交换)HIV抗体检测比例 定义:当年对当地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参加针具交换吸毒者开展HIV抗体检测的人数占当年干预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参加针具交换吸毒者总人数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当地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参加针具交换吸毒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分母:当年干预暗娼、MSM人数/当年性病就诊人数/参加针具交换吸毒者总人数 考核标准:暗娼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不低于60%;针具交换吸毒者:不低于50%;性病就诊者:不低于80%24指标11: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吸 定义2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2: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1)新增抗病毒治疗人数广东省新增:600025指标12: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1)新增抗病毒治疗人数广东2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2: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2)抗病毒治疗比例 定义:截至当年12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广东省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占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间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最后一次CD4计数检测结果小于或等于350/mm3)的人数比例 分子:当年12月31日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与分母有一致抗病毒治疗序号或身份证号的人数 分母:2012年1月1日-2013年10月31日之间上报过感染者随访表且报告病人符合治疗标准的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比例达到85%26指标12: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2)抗病毒治疗比例 定义:25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2: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 统计规则 符合治疗标准:成人指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最后一次CD4计数检测结果小于或等于350。儿童指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最后一次随访表上:当前年龄24个月,或:24个月当前年龄60个月,且CD4750/mm3,或:60个月当前年龄15岁,且CD4350/mm3 计算所需数据来自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感染者随访数据库、抗病毒治疗数据库 外籍和港澳台病例不统计 按现住址进行统计 2013年1月1日之后死亡的感染者/病人计入分母 因羁押原因造成失访的不统计在分母中。27指标12: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 统计规则 符合治疗标准:26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3: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定义:每年完成至少一次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占正在治疗人数的比例分子:分母中在当年完成1次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数分母:上一年12月31日前开始治疗且在当年12月31日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指标达到85%以上28指标:13: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定义:每年完成至27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1)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质量考评 定义: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参加艾滋病参比实验室组织的能力验证的年度评分。考核标准:本指标得分不低于80分。统计规则:(1)按100分制评分的项目根据年度能力验证成绩直接计分,未参加计0分。(2)按等级评分的项目根据年度能力验证成绩换算:优秀100分,良好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20,未参加0分。(3)总得分=HIV抗体酶免*10%+HIV确证*10%+HIV抗体快速*5%+HIV新发感染*5%+CD4细胞*20%+HIV病毒载量*20%+HIV耐药*10%+HCV抗体*10%+梅毒非特异抗体*5%+梅毒特异性抗体*5%29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1)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质量考28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2)HIV抗体、CD4细胞、HIV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参加率及合格率 定义: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参加艾滋病参比实验室或其他权威机构组织的HIV抗体(确证、酶免、快速)检测能力验证的参加率及合格率;开展艾滋病相关CD4细胞和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分别参加艾滋病参比实验室或其他权威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的参加率和合格率;筛查实验室参加其上级实验室或其他权威机构组织的HIV抗体酶免、HIV抗体快速检测能力验证参加率及合格率 参加率:分子为应参加各项能力验证的实验室数,分母为截至上年底,开展各项检测的实验室数。合格率:分子为实际参加各项能力验证合格的实验室数,分母同参加率的分子 考核标准:总得分不低于90分30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2)HIV抗体、CD4细胞、HI29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2)HIV抗体、CD4细胞、HIV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参加率及合格率 统计规则:(1)参加艾滋病参比实验室组织的能力验证数据由参比实验室自行调取,参加其他权威机构的能力验证/质量考核且合格的证据由省级确证中心实验室提交参比室。对于筛查中心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点,各检测项目能力验证/质量考核的参加率及合格率由省级确证中心实验室提交参比室。(2)本指标总得分=艾滋病确证实验室HIV抗体确证参加率*5%+合格率*5%+HIV抗体酶免参加率*5%+合格率*5%+HIV抗体快速参加率*5%+合格率*5%+CD4细胞检测实验室参加率*10%+合格率*10%+HIV病毒载量实验室参加率*10%+合格率*10%+筛查中心和筛查实验室HIV 酶免参加率*5%+合格率*5%+HIV抗体快速参加率*5%+合格率*5%+检测点HIV抗体快速参加率*5%+合格率*5%31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率*5%3130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3)实验室网络信息质量定义:填报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信息的及时率、完整率和正确率。实验室网络信息包括实验室名单,主要仪器信息,县级实验室覆盖情况、样品检测量(含HIV抗体、CD4细胞、HIV病毒载量),“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考核标准:本指标总得分不低于90分32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3)实验室网络信息质量定义:填报3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3)全省实验室网络信息质量 统计规则:(1)统计实验室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实验室网络信息、样品检测量及职业暴露信息。及时率指在规定时间内已填报信息的实验室数占应填报信息的实验室数的百分比;完整率指已填报的信息中完整填报的信息占应填报信息的百分比;正确率至正确填报的信息占已填报信息的百分比。(2)总得分=实验室网络信息及时率*10%+完整率*10%+正确率*15%+样品检测量及时率*10%+完整率*10%+正确率*15%+职业暴露报告及时率*10%+完整率*10%+正确率*10%33指标14:实验室质量考评(3)全省实验室网络信息质量 统计32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4考评规则考评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得分2.哨点监测质量平均得分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4.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CD4检测比例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6.在治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完成CD4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7.抗病毒治疗比例8.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参加针具交换的吸毒人群)HIV抗体检测比例34考评规则考评指标:1.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得分3.艾滋病病3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5考评规则考评指标(续)9.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性病病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针具交换的吸毒人群)HIV抗体检测人数占全省检测人数的比例10.HIV/AIDS及时发现比例11.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平均在治人数12.美沙酮门诊病人治疗年保持率13.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受治者实验室检测(HIV、HCV和梅毒抗体)结果上报率14.实验室考评得分35考评规则考评指标(续)9.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34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6考评规则每个指标按达标情况评分每个指标按照该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评分,达标在10%及以上为10分,5-10%为9分,0-5%为8分,-5-0%为5分,-10-5%为4分,-20-10%为3分,-30%-20%为2分,低于-30%不得分每个指标达标情况=(该地区该指标得分-该指标国家考核要求值)/该指标国家考核要求值上述14个指标按照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根据各地区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总得分进行评比36考评规则每个指标按达标情况评分每个指标按照该指标达标情况35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艾滋病防治质量考评方案课件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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