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科寨卡病毒(疾控)课件

上传人:20****08 文档编号:241457907 上传时间:2024-06-27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116.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感染科寨卡病毒(疾控)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感染科寨卡病毒(疾控)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感染科寨卡病毒(疾控)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版)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1概述:!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极少引起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概述: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2概述: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该病毒。此后,多个国家有散发病例报道。2007年,首次在西太平洋国家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生寨卡病毒疫情暴发。截至2016年1月,至少在非洲、亚洲、美洲的4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概述: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1952年3一、病原学!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现。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为单股正链RNA病毒,直径40-70nm,有包膜,包含10794个核苷酸,编码3419个氨基酸。根据基因型别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一、病原学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4二、流行病学特征!(一)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二、流行病学特征(一)传染源。5(二)、流行病学!(二)传播途径。!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罕见血源传播和性传播。!根据监测,我国有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二)、流行病学(二)传播途径。6!(三)人群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三)人群易感性。7三、临床表现!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现有资料显示为3-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并可伴有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以及头痛,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粘膜溃疡、皮肤瘙痒等。症状持续2-7天缓解,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胎儿死亡。!三、临床表现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现有资料显示8!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 Syndrome)病例的报道,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明确。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G9 四、实验室检查四、实验室检查!(一)一般检查。!血常规:部分病例可有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二)血清学检查。!1.寨卡病毒IgM检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免疫荧光法等进行检测。!2.寨卡病毒中和抗体检测:采用空斑减少中和试验(PRNT)检测血液中和抗体。应尽量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开展检测。寨卡病毒抗体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和西尼罗病毒抗体等有较强的交叉反应,易于产生假阳性,在诊断时应注意鉴别。四、实验室检查(一)一般检查。10!(三)病原学检查。!1.病毒核酸检测:采用荧光定量RT-PCR检测寨卡病毒。!2.病毒抗原检测:采用免疫组化法检测寨卡病毒抗原。!3.病毒分离培养:可将标本接种于蚊源细胞(C6/36)或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方法进行分离培养,也可使用乳鼠脑内接种进行病毒分离。(三)病原学检查。11五、诊断和鉴别诊断五、诊断和鉴别诊断!(一)诊断依据。!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二)病例定义。!1.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2)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五、诊断和鉴别诊断 12!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2)分离出寨卡病毒。!(3)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同时排除登革、乙脑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13(三)鉴别诊断。需要和以下疾病进行鉴别诊断:主要与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进行鉴别诊断。2.其他:与微小病毒、风疹、麻疹、肠道病毒、立克次体病等相鉴别。(三)鉴别诊断。14六、治疗六、治疗!寨卡病毒病通常症状较轻,不需要做出特别处理,以对症治疗为主,酌情服用解热镇痛药。在排除登革热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治疗。!高热不退患者可服用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基酚,成人用法为250-500mg/次、每日3-4次,儿童用法为10-15mg/kg/次,可间隔4-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伴有关节痛患者可使用布洛芬,成人用法为200-400mg/次,4-6小时1次,儿童5-10mg/kg/次,每日3次。伴有结膜炎时可使用重组人干扰素滴眼液,1-2滴/次,每日4次。!患者发病第一周内,应当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对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妇,建议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六、治疗15七、预防七、预防!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 咬。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七、预防16二、诊断、报告和治疗 (一)诊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断工作。诊断时应注意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进行鉴别。!各省份发现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和首发病例标本均应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检测。二、诊断、报告和治疗 (一)诊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17二、诊断、报告和治疗 (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寨卡病毒病”,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县”。!各县(区)内出现首例病例,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二、诊断、报告和治疗 (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18完完1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