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所得税会计比较分析研究财务会计学专业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241443910 上传时间:2024-06-26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旧所得税会计比较分析研究财务会计学专业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新旧所得税会计比较分析研究财务会计学专业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新旧所得税会计比较分析研究财务会计学专业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摘要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作为企业核算和政府征税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逐步适应日益变化的全球化形势和国内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都做了较大程度的调整,其中2007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同年颁布次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最为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本文正是以这两项制度并行为契机,试图通过研究两项制度的差异,为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进一步协调工作提供参考性意见。关键词: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 差异目录前 言11. 所得税会计准则概述21.1所得税会计准则产生和发展的根源21.2所得税会计的本质与目标21.2.1所得税会计的本质21.2.2 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目标32. 新准则的主要内容32.1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32.2 要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32.3定义暂时性差异的概念32.4企业所得税确认规定42.5 企业所得税计量规定42.6披露要求43. 新准则与原制度差异比较43.1会计处理方法43.2引入“计税基础”的概念53.3确认差异53.4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不同63.5新会计准则的优点63.5.1 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63.5.2 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 74.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74.1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较84.2 两种方法的内涵94.3两种方法的区别94.3.1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94.3.2 两种方法的核算结果不同 124.3.3 核算“ 递延税款” 的起始点不同134.3.4 两者对收益的理解不同135. 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务分析135.1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分析135.2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145.3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分析146.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16结 论.17参考文献.18前言随着当前世界范围内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与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的日益提高,传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局限性也越来越趋于明显。而我国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了与国际接轨的方法,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入了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等概念,符合了世界税制发展的潮流。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时也使资产负债表上的信息披露更加完整。但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本论文在借鉴前人对于所得税会计发展研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新旧所得税会计在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优劣,并就上市公司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下,对财务报表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以期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会计实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导意义。1. 所得税会计准则概述1.1所得税会计准则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所得税会计产生的历史根源是会计规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会计规则与税法之间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在我国早期实行的会计制度中,对所得税会计的处理原则上是服从于税法的。之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研究伴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化和发展而逐步深入。199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所得税会计核算与税法适度分离的开始,同时也意味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产生。到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从那一刻开始,新所得税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正式接轨,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1.2所得税会计的本质与目标1.2.1所得税会计的本质首先,所得税是一项费用。再者,所得税还是一项特殊的费用。再者的特殊费用表现在所得税既受税法制约,又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所得税因税法的规定而产生,所得税引起的企业负债(或资产)、费用的发生和现金流动又必须在财务会计中予以反映。在税法和财务会计标准合一(简称“财税合一”)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与税前会计利润一致,所得税与一般性质相同的事项相比,只是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其适用所得税率进行一次再计量,处理的原则没有特殊之处。但在税法和财务会计标准相分离(简称“财税分离”)的情况下,该事项的处理必须考虑两类法规的差异,由此导致企业所得税事项会计判断的复杂化,也只有这时才需要制定所得税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的难点在于,如何把按税法处理的所得税问题尽可能恰当地按财务会计基本原则反映,尽可能保持财务报告的逻辑一致性。1.2.2 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目标我国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秉持资产负债观,以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而由其变动来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2. 新准则的主要内容在我国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企业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税法规定计算出应交所得税,同时按照相同的数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即采用应付税款法。这样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通常不够精确,也无法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针对这一类问题,所得税准则重点规定和说明的问题有:2.1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项目直接确认,利润表项目间接确认。即首先计算确认资产负债表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倒挤出本期所得税费用。2.2 要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新准则强调的是企业在特定时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该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差异,主要是从余额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在这种计税基础上,新准则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种暂时性差异对企业的影响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加以处理。2.3定义暂时性差异的概念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为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抵扣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2.4企业所得税确认规定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相乘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则上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则上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 企业所得税计量规定新准则在计量第一条中明确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即计量应交所得税。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企业合并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事项。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而不是所得税费用。2.6披露要求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利润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在附注中披露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等多项信息。3. 新准则与原制度差异比较3.1会计处理方法 原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或债务法,其中债务法为收益表债务法。新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3.2引入“计税基础”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就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所以新准则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概念。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3.3确认差异原制度将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时间上存在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将时间性差异视同于永久性差异,采用收益表债务法时将时间性差异对当期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税款,该递延税款是当期发生数,不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计税基础的概念,注重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包括所有时间性差异,也包括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例如资产评估增值确认后要调整资产的价值和权益的价值,增值导致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直接影响的也是权益,这一递延所得税的基础就是非时间性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与使用税率的乘积可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一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但是当期发生数要用本期余额与上期余额的差计算得出。原制度和新准则都将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的口径上存在差异称为永久性差异,该项差异只影响本会计期间。如确定企业本期或以前期间的应交所得税时设定抵扣限额的招待费和工资、企业取得无息借款、不能在计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类行政罚款、取得收益不需征税的国债利息收入等。3.4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不同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原制度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年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3.5新会计准则的优点3.5.1 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新会计准则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1.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3.新会计准则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3.5.2 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新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新型业务处理规定的空白。主要创新表现在:在涉及的领域上,增加了原准则中没有或有但规定不详细或不明确的内容。如: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列报、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上,引入多项新的概念,如: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中得到体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应收和应付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这使得拥有长期应收、应付款项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将这些长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现金流的折现金额。这种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资金的占用成本,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结构、产品赊销政策进行优化。4.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4.1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指出所得税会计是指从资产负债表出发, 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帐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 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这个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此可见,在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围绕着资产负债表展开的。而会计处理方法的改变就是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最大的变革。它由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心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 旧会计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其中,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 而债务法主要是采用损益表债务法。在实际工作中, 大多数企业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 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即采用应付税款法。但这样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不是本期会计利润所应该负担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出来的净利润,也不是企业本期真正可供分配的利润,没有很好地贯彻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无法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就是指把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期间予以注销,当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按新的税率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余额进行调整,客观反映税率变动而引起的企业所得税付款义务或收款权利。其依据“ 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 强调资产负债表是最可能提供决策相关的会计报表, 认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可以提高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对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的能力, 以反映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采用,为会计与税法的真正分离奠定了制度基础。4.2 两种方法的内涵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 注重于暂时性差异, 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出发, 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内容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话,首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而由其变动来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其计算公式为: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然后倒挤出损益表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表示如下: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交所得税+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损益表债务法依据“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 侧重时间性差异, 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视作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这种方法下的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是首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所得税费用= 会计收益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税率变动对以前递延税款的调整数, 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额, 倒算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新的所得税准则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体现了其站在未来现金流量净增加额的角度,遵照资产负债观,旨在真实体现资产和负债的未来可收回金额,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的现金流。4.3两种方法的区别4.3.1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损益表债务法从损益表出发,着眼于损益表中的费用和收入项目, 在这种方法下处理所得税的顺序是从损益表项目得出资产负债表项目。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为着眼点, 该方法处理所得税的顺序正好与损益表债务法相反,是从资产负债表项目倒推出损益表项目。4.3.2 两种方法的核算结果不同在新准则中的“暂时性差异”除包括时间性差异外, 还包括因对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进行直接调整而导致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对于这部分差异的税收结果,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其产生的当期就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并在以后各期转回。但由于这部分差异并不是时间性差异, 因而按损益表债务法核算, 反映不出这部分差异对未来税收影响, 只作为永久性差异, 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而不影响以后会计期间。这样,两种方法核算下的本期及以后各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均不相等。下面以案例为例,用这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税,总结各自的利弊。A公司20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2075万元。 200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4555万元,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4200万元。 (2)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675万元。 (3)对售后产品保修,预计负债250万元。 (一)若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账务处理 1、200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57525%=893.7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93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借:本年利润8937500 贷:所得税费用8937500 2、200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62025%=115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15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借:本年利润11550000 贷:所得税费用11550000 (二)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 该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93.75+43.75=937.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937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该公司2008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8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应交所得税=462025%=1155(万元) (2)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7525%=168.7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8.75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4025%=185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75 递延所得税=68.75-128.75=-60(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55-60=109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875004.3.3 核算“ 递延税款” 的起始点不同损益表债务法注重的是时间性差异, 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侧重于暂时性差异。4.3.4 两者对收益的理解不同损益表债务法侧重于损益表,用“ 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 强调收益是收人与费用的配比。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侧重于资产负债表,用 “ 资产负债观”来定义收益, 从而提出了“ 全面收益” 的概念。由于损益表债务法是对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是从损益表出发的难免会忽略一些可能产生未来应纳税和可抵减所得税的项目, 从这个意义上讲, 损益表债务法不是一种完全的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 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确认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软”项目更具有实际意义, 也更为科学。5.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务分析5.1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分析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与我国企业原先执行的旧准则相比,在方法和理念上存在着很重大的变化。根据数据表明,从笔者所调查出来的近百家上市公司,其中绝大多数都进行了所得税调整,影响非常的广泛。具体来说,有三类调整项目在核算基础和会计处理上与原有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之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在企业核算所得税时,新准则采用了新的方法-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摒弃了原先的损益表债务法。同时,它还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差额核算科目,重新认定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其次,新会计准则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并以此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把其余额分别作为资产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给予列示,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最后,那就是对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在弥补亏损当期允许确认的所得税利益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新准则要求企业必须对未来5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否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利润转回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不能转回,那就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可以看出,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改变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产负债表中的科目。其调整的范围不仅仅是影响损益的项目,还包括企业资产的账面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结果是暂时性差异调整的范围比以前损益项目的时间性差异包括的内容还要多,调整的内容也更多。5.2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 所得税准则要求企业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且要求企业要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从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分析,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进而将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执行原会计制度时,绝大部分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得税负债;执行新准则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需要注意的是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对弥补亏损当期允许确认所得税利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正确判断,如果不能转回则不应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资产。5.3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分析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表影响最大的就是对所得税费用核算的方法的变化。旧准则下的损益表债务法不确认应付利润和会计利润的差异,视为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利润表。它以利润表中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为基础,确认由于会计处理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它直接以应交税金的数额来确定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而07年实行的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最终计算出所得税费用,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结果。可是当税率发生变化时,还要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因此,新准则的实施,必然影响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影响企业的净利润。在这里借一个实例来解释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宁波汇龙泵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水泵的中小企业,在其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其中,2006年12月购入用于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价值为30000元,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期3年,无残值;税法规定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期3年,无残值。2007年,企业将应计产品中的保修费用2000元确认为一项负债。所得税税率为30%,会计利润为20000元,2007年国债利息收入为800元,假设2008年非公益性捐赠为1000元。除此以外,企业无其他调整项目。旧会计准则下:2007年:折旧费用=30000310000(元)所得税费用(200008001000)30%6060(元)应交税金=(200008001000-10000)30%=900(元)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本期应交所得税60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0 递延税款5160新会计准则下:2007年:递延所得税=200030%=600(元)会计分录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00 贷:所得税费用600在直线法下:3000030000320000(元)在年数总和法下:30000300003/615000(元);因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0015000)30%1500(元)。会计科目为: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150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应交所得税(200008001000)30%6060(元)所得税费用=6060+(1500-600)=6960(元)会计科目为:借:所得税本期应交所得税696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960由此可见,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推行,不管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还是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的影响,都是非常重大重要的。如上市公司宏润集团,公司按照新准则对公司账面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提取减值准备,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因财务核算选用的折旧或摊销方法与税法认可的方法不一致以及应付职工薪酬、预提费用等产生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以及可抵扣亏损等项目追溯调整增加净资产(留存收益),使得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财务指标明显发生变化。这说明,在新准则的实施下,上市公司将进行一次较大程度上的改革。6.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虽然新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旧准则的完善和规范,其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所得税信息,为企业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更为可靠的决策依据,但是它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是存在着某些方面的缺陷,接下来笔者就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新准则所体现的会计理论-“资产负债观”,是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注重的是反映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而不仅仅是企业的短期盈利状况。然而在我国,企业所处的实际情况却与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环境不同,无论是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还是企业内部业绩评价与激励的角度来看,利润指标都是比其他指标更为重要的标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新准则规定一律采用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难免会导致企业缺乏采用新准则的原动力。新准则虽然在会计理论、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确认、计量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但其内容表述仍然显得过于简单,缺乏具体可执行的操作细则。而且新准则实施后,宽松的会计政策选择与公允价值的广泛采用,都会给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的确认与计量留下更大的操作空间,而这必将影响各期所得税费用,对企业净利润、每股收益、市盈率等重要财务指标产生深远影响。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企业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会计核算的复杂程度要远远高于损益表债务法,从而也增加了会计处理的成本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难度,同时对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结论为促进新准则的顺利实施,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作为市场监管和主管部门应转变对企业或管理者的评价机制,如对于公司的上市和停、退市等市场监管条件,逐步改变过度依靠收益指标的做法,可适当加大长期盈利能力指标的比重,通过调整实务导向,配合新准则的推行。2.尽快研究制订相关细则和补充规定,规范企业资产负债和所得税的会计确认、计量与相关信息披露,以提高准则的执行质量;同时加强对新准则的实施监管,防止企业借机操纵利润。3.企业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建立相关的所得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改进会计核算流程,并设立专职所得税会计岗位,建立详细、规范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辅助备查账簿、工作底稿,以正确计量和全面反映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状况。并通过加强对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和相配套的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利用ERP等相关财务信息系统简化工作,从而大大减少财务人员繁重的工作量,同时还应增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更多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新所得税准则的主要内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参考文献1史云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发展模式分析J;现代商业;2013年03期 2么娆;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F;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2012年08期3崔志坤;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国际趋势、典型实践及对中国的启示F;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012年05期4刘洁;我国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的所得税会计差异及协调D;山西财经大学; 2013年5曹丽丽;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合并报表中所得税的处理研究D;兰州大学;2013年6 杜娟;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对比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09期 7 胡玲玲;关于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协调研究税务会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02期 8 肖珊;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3年21期 9 霍志芳;浅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1年04期10 赵金玉;流转税与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与协调J;国际商务财会;2012年12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设计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