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研究分析工商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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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摘 要1ABSTRACT2第1章 引言4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41.1.1 研究背景41.1.2 研究意义51.2国内外研究现状51.2.1国内研究现状51.2.2国外研究现状61.3 研究的内容、思路及方法71.3.1研究的内容71.3.2研究的思路81.3.3研究的方法8第2章 失业保险制度的理论概述102.1 失业保险制度基本概念的界定102.1.1失业102.1.2保险制度112.2 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112.2.1 新历史主义122.2.2福利经济学派122.2.3摩尔根的失业理论132.3 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模式132.3.1 社会保险型132.3.2 社会求助型142.3.3 雇主责任制型142.3.4 个人储蓄型142.3.5 混合型14第3章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概况、问题及成因分析153.1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概况153.1.1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涵153.1.2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取得的成效163.2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73.2.1 失业保险金制度不完善173.2.2 失业保险金的统筹监督机制不完善173.2.3对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193.2.4参保费率和待遇水平不合理203.2.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20第4章 国内外失业保险制度的经验224.1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224.1.1国外失业保险制度概况224.1.2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254.1.3日本的失业保险制度274.1.4德国的失业保险制度304.2 国内失业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324.2.1长沙市失业保险制度324.2.2 武汉市失业保险制度33第5章 完善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385.1落实石家庄市参保扩面政策385.1.1 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95.1.2 制定弹性的征缴费率和待遇标准405.1.3 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415.1.4落实石家庄市参保扩面政策415.2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征缴工作425.2.1提高统筹层次425.3.2加强征缴工作425.3实现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435.4加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43第6章 结论与展望45致 谢47参考文献49摘 要从多数建立失业保险制的国家看,失业保险制度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因此本论文从石家庄市失业保险政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入手,研究完善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政策与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文献资料和对比分析法,对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具体存在的问题,并明确原因。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失业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做出概念界定,介绍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进行总结,引出本文的理论基础,其中包括了失业理论、公民权利理论、收入闲暇理论以及职业搜寻理论。本文通过访谈法,对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实现问题进行定性分析,深入了解相关专家和代表性较强的失业人员对目前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实现方面的看法和建议,并且为调查问卷设计指明方向。通过对石家庄市进行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实证调查研究,认为石家庄市目前收入保障功能方面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1实际参保率较低;2失业保险金实际领取率不高;3缴险费率和待遇水平平均化;4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通过对石家庄市进行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实证调查研究,认为石家庄市目前促进就业功能方面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1失业人员的技能学习和技能更新较慢;2失业人员获知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信息渠道较少;3职业介绍与再就业培训实效性不理想;4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关键词:失业;失业保险制度;石家庄; ABSTRACTTo establish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from the majority of countries,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enforced through legislation, funds are established by society, the suspension of employment is not voluntary and lose of wage income of workers provide a certain period of material assistance and re employment services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s one of the major projects social insurance.This thesis starts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policies and problems of Nanchang City, has th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Nanchang city. 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Nanchang City analysis, points out the specific problems, and identify causes. In this paper, through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make the concept of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unemployment and the unemployed, the defini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introduces the function, a summary of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 this leads to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including the theory of unemployment, citizen right theory, income leisure theory and the occupation search theory. In this paper, through interviews, to realize the func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Nanchang City, the problem of qualitative analysis, in-depth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evant experts and strong representation of unemployed persons to the current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Nanchang city function implementation of the views and suggestions, and pointing out direction for the design of questionnaire.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on the func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Nanchang city that empirical, Nanchang city at present income security functions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1 the actual join rate is low; 2 of unemployed insurance gold actually receive rate is not high; 3 to pay insurance premium rate and the level of treatment averaged 4 Unemployment insurance fund a large number of surplus.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on the func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Nanchang city that empirical, Nanchang City currently promoting employment function of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1 unemployed personnel skill learning and skills update slow; 2 unemployed people informed of occupation introduction and occupation training in such areas as information channels for less; 3 occupation introduction and reemployment training effectiveness is not ideal; 4 fund expenditure structure is unreasonable.Key Words: unemployment;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Nanchang 第1章 引言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1.1.1 研究背景经对许多国家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了解到,立法强制实施为普遍的实行方式,主要以社会募集基金为渠道,提供给那些非本人意愿失去工作的劳动者一定的物质支持及再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分支。在全面推行劳动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逐渐建立,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职工解决失业后的基础生存问题,同时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由此看出,当前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需求,充分保障了国家计划经济条件下用工制度的顺利实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了重要力量。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一方面解决了失业职工的收入来源问题,为其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并为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保护本人权的实行提供了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通过资金扶持,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改善失业人员生活条件的同时,让他们实现了个人价值。近来十多年的充分实践表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为暂时性失业人员提供了很大帮助,在保障这部分人基础生存同时,为他们提供再就业机会,将失业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及其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当今及未来的中国一方面将面临着沉重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将陷入老龄化社会带来的挑战与危机中,这种尬尴局面需要我们科学对待。如果不合理采取相关措施,势必导致更为严重无法控制的社会问题。1.1.2 研究意义我国初期建立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生活及就业帮助两方面目标都非常清晰,但就失业保险制度的诞生及发展而言,初期建立的初衷及后来的发展变化究其根本是为了满足国有企业改革的各种需求,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一直被当做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设施,然而,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及社会不断进步,现阶段失业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各种弊端显露。因此,全面科学分析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客观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对于加强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理论意义:使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理论不断创新、丰富,通过对改革思路的不断研究探索,科学合理指导改革实践,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2、实践意义:不断完善石家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强大功能,增强失业保险基金调剂及抗风险能力。所以,本文通过分析石家庄市失业保险政策当前的现状及其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而研究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从而促进石家庄市经济的发展及其社会的稳定。1.2国内外研究现状1.2.1国内研究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保障体系不断进步,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失业保险对象的研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的失业保险对象界定在国有企业职工,理论界就此开展了激烈的争论,最终解决了“有险无保”和“有保无险”的问题。第二方面是加强失业保险理论与实践的联系。起初是关注理论研究,然后转向了实践探索,到了20世纪末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使失业保险制度得到质的飞跃。第三方面深入研究西方失业保险。改变之前一味效仿西方失业保险的局面,全面深入研究西方失业保险制度,借鉴其优秀内容,避开其不足内容,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得出了有价值的观点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其中研究内容包含分析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的均衡等等。复旦大学袁志刚(1997)教授在研究失业保险费率、待遇水平和发放期限的课题时提出了失业保险制度收入保障功能的两个基本逻辑:一是保险逻辑,二是救济逻辑。他提出,依照保险逻辑,收入保障功能的意义是:当宏观经济运行良好时,社会的普遍失业率较低,薪金待遇条件整体较好,通过合理确定一定的失业保险费率,促使人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当社会经济停滞或出现下滑时,就业率较低,失业人数会急剧上升,这时就需要政府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来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将缴纳过失业保险的失业者做出的贡献与其领取的时间和领取的失业保障金水平相关联。张燕(2007)在通过改进“失业保险优化模型”,将再就业奖金作为其中一个变量,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使失业人员的待遇最大化。通过模拟递减支付、固定支付、先增后减支付三种模式,分析比较不同情况下的失业人员的实际待遇。经分析,目前采用的固定支付模式不是最优模式,而先增后减的模式才是最优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从上世纪末便开始不断增加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多鼓励就业方法不断被重视。例如经合组织发表的“积极社会理论” ,该理论认为纯粹的现金补贴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及未来期望而言并无本质改善。认为此类不能帮助失业者更好地就业,有利于社会职工再就业的援助应该是可以提高失业者就业能力的积极援助,所以“积极援助”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1.2.2国外研究现状20世纪初期开始,国外在分析全球多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同时,不断对本国失业保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及完善,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个方面是建立正确的失业保险制度目标,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深入研究失业保险制度;第二个方面是建立福利社会目标,采用实证分析法研究失业保险制度,独处了新历史主义和福利经济学等学说;第三方面是使用实证计量分析法,从经济学角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理论模型。从上世纪开始,原理得到很多经济学家的认可,失业保险制度虽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比较小,可是因为它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经济学中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随着这个理论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例如福利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等。以下从三方面进行分析:1,失业保险制度提供了理论及实证研究。为此提出了搜寻理论,搜寻理论指出劳动者为了得到比现在好的工作,可以正确地舍弃现在的工作,等待重新就业的机会,保持暂时失业的情况。因此,研究者需寻找到符合劳动级税率的失业保险制度。2,研究失业保险制度对企业劳动需求的影响。企业可提供失业保险金,并且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一定税收。失业保险税收分两种制度,第一是失业保险制度,第二是等级税率保险制度,研究失业保险制度对企业劳动需求影响重大,其中最具理论代表的是竞争市场工资理论及其效率工资理论。其中失业保险历史评估依照企业解雇员工的基础制定税率。3,研究失业保险制度对福利的影响。主要内容为研究失业保险制度如何增加个人福利,以及如何促进经济发展。费尔浦斯(1970)是“职业搜寻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认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水平不宜过高,同时发放期限应制定一定的标准,倘若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过长,会导致失业者们的惰性,试图依赖政府的失业保险金度日,进而加长失业时间。莫菲特(1982)和尼克尔森(1982)在“收入闲暇”理论的基础上,对失业保险金所体现的收入保障功能和有效促进再就业的关系作出大量研究,他们一致认为,长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是懒惰的,对于失业者而言,长期领取失业金只会增加失业者们再就业的机会成本,因而应主张减少失业保障金及缩短发放期限。但是 Yaniv(1991)则认为,在职职工会更加努力工作,从而提高在职收入,期望在失业后能够领到更多的失业保险金。1.3 研究的内容、思路及方法1.3.1研究的内容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绪论,主要针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及内容进行全面介绍,其次,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第二章全面阐述失业及失业保险相关概念,进而全面分析我国现阶段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对石家庄市失业保险运行的现状还有存在的问题做了研究分析。首先评价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然后通过分析相关数据,明确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无法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失业金额补助过低等等。第四章首先介绍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紧接着研究分析几个代表性国家失业保险制度的实际运用情况,同时阐述了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经验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影响。第五章主要通过学习国外失业保险的优秀经验,为石家庄市失业保险措施提出建议。首先应提高失业保险的统筹层次,保障适合保险的资金,提高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与此同时,明确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机制,为忍受病痛折磨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其次对失业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相关优惠。再者对失业人员进行高强度培训,实现失业人员迅速就业。最后提升失业人员与失业保险金的适应度,建立失业保障体系,在详细了解失业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1.3.2研究的思路首先,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形成、历史背景、现状及其发展趋势,重点分析我国当前阶段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出现问题的原因,为基层失业保险提供借鉴。其次,全面系统分析当代域外一些国家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了解域外国家失业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石家庄市的情况,描述其工作的背景及试点的机遇与挑战、优势与弱点;并且系统阐述了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的执行现状(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不足);文章收尾部分结合现存问题,提出改善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措施。这篇文章按照先提问题,再分析了解问题,后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这篇文章的技术路线是:寻找相关资料文献,进行社会实践调查,加工处理寻找的资料,研究运用理论,最后得出结论完成论文。1.3.3研究的方法(1)系统综合分析的方法:详细整体地了解国外的失业保险制度,包括它产生的背景是什么、演变的过程是什么等。然后根据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关政策和提出相关建议。由此对石家庄市出现的失业保险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统计数据分分析的方法:统计失业保险数据并进行分析,从而增强研究失业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3)比较分析的方法:将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和其他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进行比较,从而找到解决我国失业保险问题的方法,找到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普遍性规律与特殊性规律。(4)找到相关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分析和思考,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者放弃现在的工作和重新找工作的因素是什么。 第2章 失业保险制度的理论概述2.1 失业保险制度基本概念的界定2.1.1失业失业为经济社会现象中的一种,主要是指劳动人员在有能力工作,正在找工作情况下因没有合适工作而失去收入的状况。失业者主要是指有劳动能力的人,现在没有工作,并且正在找工作的人。失业者有两种:一种是原先有工作现在失业的人,另一种指新生劳动力中未加入就业的人员。劳动年龄指的是国家规定参与就业的劳动者的年龄,不同国家因国情不同对劳动年龄的相关规定也不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国现阶段劳动者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其中文艺、体育及其特种工艺单位通过审批后可适当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企业中退休制度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的相关职工可实行退休;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同样可实行退休,对于有毒、有害工种行业职工及其患病、因公致残职工可适当降低退休年龄标准。本研究中提出的具备劳动能力,主要是指失业相关人员本身具备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基本能力。同时有一部分人,既不具备相关劳动能力,又不能视为失业人员,如精神病患者以及伤残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等。另外有一部分人尚未就业但试图寻找就业机会,主要是指相关失业人员对工作有相关要求,因种种客观因素限制而未能顺利实现就业。再者,对于当前无工作同时无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视为失业人员,这部分人因为主观放弃就业权利,实际上已经自动退出了劳动力队伍,不属于劳动力,自然谈不上失业。因此,由上分析可知,劳动力的概念主要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具备相关劳动能力,实际参与或可能参与社会劳动的人员。另外,在分析就业和失业问题时,经常会看到两个概念。第一,不充分就业,指年龄高于法定最低劳动年龄的人员,合法从事社会劳动,但工作时间低于法定标准,所得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者本人有意愿从事更多工作,视为不充分就业。第二,视同失业,劳动者已参与社会劳动,但所得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失业率主要是指一定时期内失业人数占从业人数与失业人数总数的比例。作为考评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就业水平及其失业现状的核心指标,失业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实际失业人数占一定时期内可参与社会劳动总人数的比例。当前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主要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城镇登记从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总和的比例。1978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3%,1988年2.0%,1998年为3.1%,2003年为4.3%,2013年为4.1%。2.1.2保险制度本论文将失业保险定义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国家、单位及其个人等渠道募集资金,由政府统一监管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停止就业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内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支持与指导的社会保障制度。简而言之,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且由社会集中募集资金,通过提供物质支持及再就业指导服务为暂时失业而中断经济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保障的制度。2.2 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几乎所有制度的产生都需要一定的理论为基础,失业保险制度的产生也一样。通过对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的分析发现,许多理论对其产生过重要影响,其中新历史主义理论、摩尔根的失业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对其影响最大。2.2.1 新历史主义新历史主义也称为德国新历史学派,该学派盛行于19世纪7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都小有名气,其中主要代表人物有古斯塔夫斯莫勒、阿道夫瓦格纳、路德维希布伦坦。他们的基本主张是:第一,国家需同时兼备管理国家经济生活、发展国家军事威力及安定国家社会秩序的职能,在有效管理国家经济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文明和福利”;第二,劳工问题依然是德意志等帝国面临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第三,国家需利用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及劳资合作等各项社会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深入的经济改革及社会改革。这些主张曾经得到了德意志及俾斯麦的支持。就这一理论,俾斯麦曾经评论过“如果我们能使没有产业的人们满足于现在他们的地位,任何物质代价都不会太大,这不啻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而应付革命的代价却会是更大。”基于此,他们主张的理论观点及社会保险方式在德国得到了实行。1884年,德国出台了世界上首部社会保险法案工人伤亡事故保险法,紧接着陆续出台了老年、残疾、疾病保险法等方案,德国因此成为开设社会保险制度的先驱。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成立的失业保险制度依然延续着新历史主义主张,新历史主义主张的保险制度一方面在德国迅速实行,一方面逐渐向其他各大资本主义国家蔓延。2.2.2福利经济学派20世纪20年代,英国开始盛行福利经济学,著名经济学家庇古为该流派的代表人物。福利经济学主要利用国民收入的增加及再分配来提高基本福利。提高国民收入重点在于分配生产要素的合理性,而劳动力要素为分配生产要素中最核心的因素。对于如何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最主要的是深入劳动者当中,了解他们需要什么,适当的给与补助,其次是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劳动生活条件。收入公平化,一边对于那些高收入者征收遗产税,一边对劳动者提高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金,该观点体现了福利经济学中通过国民收入重新分配来提高基本福利的基本理论。当今社会失业保险制度所遵循的公平化原则本质而言来自福利经济学。所以,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对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了很大作用,也成为了多个国家制定福利政策的依据。2.2.3摩尔根的失业理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摩尔根于20世纪下半叶提出的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及失业不可避免的观点。在他看来,实现全面就业,彻底解决失业,对于走工业化道路的每一个国家而言是不可能做到的。 时代在发展,社会经济结构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新的行业诞生,旧的行业倒闭,旺季与淡季的交替等等社会现象证明失业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持社会安定,保持劳动再生产顺利进行而促进经济增长,对于失业人群我们要好好保护。2.3 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模式失业保险采取的模式,决定于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水平以及社会历史与文化背景。从失业保险诞生至今的发展变化过程看,有许多因素影响着失业保险的发展与改进,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危机和结构调整等不同的经济状态下,失业保险的作用方式及方向都不相同。经对全球70个国家不同的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区分国家、雇主与个人的不同责任及其享受的不同失业保险待遇,将失业保险分为五种基本模式。2.3.1 社会保险型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失业保险基金,但仅受保人可享受失业保险金补贴,这种模式在失业保险中使用的频率最高,全球所有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和国家将近70%采用了该模式。该种社会保险模式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第一,该种失业保险制度的国家强制性比其他相关失业保险制度更深入,雇主及其个人必须强制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存在个人意愿与否或者是留有商量余地。第二,该种失业保险对于雇主与个人双方的责任更为重视,雇主与个人分别支出个人工资总额的3.25%用来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也出现雇主承担相对较多的情况,比如我国,在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支出上,雇主承担其自身工资总额的2%,个人承担自身工资总额的1%。第三,该种失业保险重视缴费与享受待遇的公平性,即履行缴费义务与行使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的对等性。2.3.2 社会求助型社会救助型失业保险类型由政府负担所有费用,但受益人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享受。大致而言,这种失业保险类型称为失业救济。全球开设失业救济型保险的国家及地区共10例,如新西兰、澳大利亚、巴西等等。该种失业保险的优势很突出,一方面由政府直接出资保障它的实施,另一方面对失业者普通待遇的保障十分全面,特别是对未曾参加过工作的新生劳动力中失业者的保障。该保险类型同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加重了国家的负担,使得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感削弱,过度依赖失业保险。2.3.3 雇主责任制型这种类型又分为两形式,第一种模式主要利用国家法律规定雇主承担相应责任,由雇主承担所有失业保险费用,政府筹建失业保险基金,该种模式典型代表国家为美国。美国只针对雇主收取保险费,免去个人费用,并由联邦政府及其州政府统一管理并运行失业保险基金。第二种形式则较为极端,该模式只在企业内部建立失业保险基金,避开了社会基础的失业保险,完全由雇主运行,由雇主对雇员负全责。这种制度仅在加纳这样极少数国家实行,相对而言层次较低,国家与社会均不参与基金管理,因而社会化程度低,企业仅依靠自身基金自行管理,就企业间失业风险的防范来说意义不大。2.3.4 个人储蓄型 这种形式主要是指通过国家制定相关制度,个人拿出一定工资比例的金额进行储蓄,进而防止失业带来的风险。通过研究世界银行相关资料发现,当前全球只有哥伦比亚运行了该种制度,智利正对这种制度进行探索研究。2.3.5 混合型混合型的含义是指一些国家一边实行社会保险、另一边还实行社会救助、甚至还有一些国家在实行社会救助的时候还实行雇主责任等混合失业保险类型。但大多数国家还是以一边实行社会保险一边实行社会救助较多、比如有:爱尔兰、芬兰和德国等。这种失业保险形式结合了社会保险与救助好的一面、且互助互利、作用很大且影响力很强。 第3章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概况、问题及成因分析3.1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概况3.1.1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涵1986年,石家庄市跨出了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的第一步。紧接着同年7月,石家庄市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了参与失业保险的范畴:境内的中央、省属企业职工,市直全民、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其它企业中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的职工等。该规定的执行标准着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1992年,石家庄市职工待业保险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正式发布。1993年,石家庄市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有所变更,调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1996年,石家庄市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中明确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参与失业保险且依照职工工资总额1%缴纳失业保险费。紧接着1998年中央政府提出“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战略方针,石家庄市政府依照中央指示全面实行“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规定,并逐步建立“三条保障线”,包括国有企业员工失业后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及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1999年,失业保险制度范围加大,包含失业单位及其各类企业,石家庄市规定企事业单位缴纳费用2%,个人缴纳1%,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关于下岗人员的待遇标准、待遇项目及领取条件一致。2004年,石家庄市率先实现企业五项保险的“一票征缴”。2005年,石家庄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省属以上单位逐步实现五项保险的“一票征缴”。进而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充分体现了“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保障功能。当前,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参与保障人数高达48.7万。3.1.2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取得的成效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历经二十多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已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额总额达4.3亿元,帮助7.8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与此同时,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全面扩大,从之前单纯的支付失业救济费用保障基本生活,延伸到了生育补助金、住院医疗补助金、丧葬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等待遇的支付。再者,提升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从之前每月不足50元的标准提升到每月430元的高标准。正是石家庄市政府连续两年的的高标准提升失业保险金,广大失业者才能更好的享受失业保险制度带来的经济保障。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广大就业者带来了灾难,在残酷的局势下,石家庄市以“保增长、促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核心。一方面,在全面统筹管理的前提下,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按时足量,甚至在2009年到2010年的两年以40%的增幅提升了失业保障金基准值。另一方面,科学有效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援企稳岗”支持,使企业在减少裁员甚至是不裁员的基础上,保证各个岗位的稳定与政策运行。市、县(区)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在企业遭遇困难时给予了很大支持,不仅组织专业人士深入企业帮助排忧解难,而且将每笔资金的应用落到实处。再者,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实行“结对帮扶计划”,积极开展多种就业援助模式,利用“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方式深入群众中。3.2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3.2.1 失业保险金制度不完善第一,现在的失业保险制度还存一定的缺陷,还不够完善。失业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他们的技术能力不一样,从工作中获得收入不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他们重新找工作的积极性会降低。由此可见,失业保险制度的积极性并不大。第二,失业保险制度不能很好地调动失业者求职的积极性。现在的失业保险制度只是在为失业人员提高信息、求职辅导、咨询等,而交通费、住宿费等成本都是由失业人员自己承担;而且失业保险制度不对跨地区求职人员提供补贴;在一定的时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两年等。这些失业保险制度的内容很难调动失业人员的求职积极性。第三,“保生活”的功用越来越低是由于失业金替代率相比于以往一年不如一年。在当今实行的体制下,河北省制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都是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制定时没有考虑全面,只是片面的考虑各地市的经济情况,而没有全面的考虑到失业者的家庭生活状况。为了保持其一致性,相关部门都是几年才修改一次标准。自2008年起,虽然已经三年连续调整,但还是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就石家庄而言,从2001至2007年一直按255元/月的标准计算,失业标准金7年未变,虽然2008至2009两年连续提高了标准,且在2010年7月1日以68.6%的增幅高于2001年的标准,达到了每月430元的最新高值。但是同一时期内,石家庄市全市在职就业者平均工资的增幅达到了367.5%。这两者之间的落差使得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替代率急速下降,并且一年不如一年。就全国情况而言,情况更糟糕,整个中国平均失业保险金替代率严重低于石家庄市。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失业保险金的实施并未充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3.2.2 失业保险金的统筹监督机制不完善就统筹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方面而言,我国当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第一方面,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式非常复杂,层次繁杂,致使资金无法集中管理。不同部门全面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致使基金运行不够集中,因而造成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除此之外,不同的部门设置各自的管理机构,冗员太多,效率变低,浪费很严重。基金投资的方式比较单一,很难增值。国家难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投资模式过于单一,除了一些政策支出外,其他的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第二方面,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完整导致管理的松散。我国当前阶段关于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局限,社会保障基金各环节容易出现弊端,难以找到有利法律依据。因此造成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被占用、被贪污的尴尬局面。第三方面,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够透明。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等本该实现公开、透明管理,但现实中经常出现被挪用、贪污的情况。第四方面,失业保险制度无法解决隐性失业问题。隐性失业人员主要是指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的就业人员有意隐瞒自身就业情况,在领取工资的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审核制度的不严谨导致这部分人钻了法律的空子,进而导致了失业保险制度的不公平性,同时也使得失业保险金的大量流失,使得制度运行更加困难、缺乏效率。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的对象不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企业下岗职工等、且政府统计的失业人口数量单指城镇登记人口数量、但我国失业人口由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与农村剩余劳动力三部分组成、还有失业没有登记的人群。政府登记的所失业人口数量只是城镇登记人口数量,所以说其保障的范围比较小。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指示、只有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者才有失业保险金。但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应该要更加重视、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改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机会、当然还是有一部分失业者成为了城市中的贫困群体。这些不能保障自己和家人基本生活的失业人员应该向就业服务中心求助,申请相关部门将自己纳入失业保险保障对象的范围中。我们要重新审视土地是农民的保障这种观点。这些年来,我们国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增多,自然灾害等不能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很多进入城镇打工的农民,不能拥有稳定的工作,更难得到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我国加入后,关税降低了,大量农产品进口,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农民面临更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变大了,而且收益得不到保障,土地得不到有力保障。所以农民需要失业保险制度来保障自身权益。失业保险制度如果不能适应就业形势的需要,社会保险体系不能适应新的就业格局,将会出现一系列的农民失业保险问题。3.2.3对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第一,就职能部门管理者进行分析。当前阶段,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的主管部门,内设职能部门为就业、失业处,具体的经办机构是人社部门下属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简称失业办)和各个社保处 。失业办和各个社保处关于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承担的是统计失业人员和审核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并统一发放失业保障金。但相关决策部门对失业保险相关的管理机构的重视程度普遍较低,这体现在编制部门审批相关机构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批复相关机构的预算规模等具体现象中。正是由于决策者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不重视,直接导致了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的人员结构、人员规模、项目开展等,制约着失业保险功能性的发挥。第二,从用人单位方面分析。对于用工较稳定的用人单位来说,失业保险的缴纳无疑增添了企业的运维成本,而稳定的用工环境使得这部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对失业保险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也不高。对于有些规模较小、用工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不会考虑到职工的正当权益,为了不增加成本,不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的参保工作,有的甚至以缴纳失业保险名义,克扣了本应为职工代缴的 1%部分。第三,从劳动人员自身分析。从上述表 3-8 中显示的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对比数据中可以看出,劳动者实际的参加失业保险行为是不积极的。再加上对失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方面的意识是不够的,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在用工流动性较大的非公有制小企业中,劳动者自我权益保护的意识和参加失业保险的觉悟显然不足。这也给有意降低劳动者待遇、降低劳动成本的企业经营者们有机可趁。即使是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中,也有相当大的部分对失业保险政策不了解,有的失业了不主动登记,使得本应该享受的待遇没法享受;有的就业了也不主动登记甚至瞒而不报,继续享受待遇、空领失业保障金。并且农民工群体是对失业保险重视程度相对更低的特殊群体,可是很多地方都有针对这个特殊群体的特殊政策,例如,农民工可以得到免费的职业培训,获得一次性补贴等。而由于意识的淡薄,大部分的农民工没有主动去领取一次性补贴。使得对这类人群的保障功能难以发挥效能。3.2.4参保费率和待遇水平不合理经济社会中,各行各业之间对用工的方式和规律各不相同,同行业之间不同规模的用工单位之间的用工方式和规律也千差万别。统一的失业保险费缴费比率,大大降低了劳工双方的缴费积极性。对于经营状况不理想、企业效益较差并且可能面临大量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来说,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本身就有难度,降低失业险费率、获得失业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扶持是他们所梦寐以求的。而单一的失业保险费率,使得这类用工单位没法从失业保险制度中获得所期望的作用,反而成了一个看不到较大收益的固定成本支出。对于经济社会中许多新兴的收益较好的用工单位,大多处在高速发展阶段,用工相对稳定,因此以各种借口欠缴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的单一化、缺乏弹性设计,无疑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一些困难企业的经营困境和负担,也无法调动效益较好的用工单位的缴费积极性来充实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由于在失业保险缴纳费率的实施中,并未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失业人数的量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一方面,导致出现失业人数少效益好的单位缴纳费用多,这部分单位的就业人员潜意识里有吃亏不公平的感觉,并不愿为他人做贡献,因此面对失业保险缴纳问题时表现出来各种消极行动,如不愿参保、降低参保基数、隐瞒参保人数等等。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对于那些效益不好的企业来讲则很重要,但也会经常处理交不起的尴尬局面。再进一步讲,目前石家庄市的失业保险基金仍然处于县级统筹阶段,且自身基金结余落差很大。假如失业人口急剧增加的话,光凭一县市区的基金结余是满足不了失业保证金发放需求的。但是省劳动保障部门对市局拨款审批程序很繁琐。然而大部分县市区失业基金的负运行,导致财政赤字,从而束缚了我国失业保险事业的成长。目前情况下,失业保险缴纳的核心人群为就业稳定及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然而非全日制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士等相关人群并未全面参与失业保障体系。但事实上,往往这部分人的就业稳定度最低,最需要失业保障制度的支持。3.2.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针对于“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石家庄市 2012 年用于收入保障功能和促进就业功能的支出比例分别是98.86%和 1.14%。在 2012 年以前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制度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是没有将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的概念进行区分的。所有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资金,在早期的统计口径中是没有区分这些资金到底是用于失业救济还是促进就业功能。但据上述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官员 1 和官员 2 的访谈中得知,虽然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总量较大,但真正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资金少 。从 2012 年开始,国家和部分地区开始区分这一概念,结果统计出结果是,就失业保险金支出的用途而言,大部分地区支出的80%以上金额用于失业保障金即“失业救济”的发放,真正落实到促进就业上的支出占比极少,实际支出结构和制度设计具有明显偏差,2012年,石家庄市用于促进再就业功能的支出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示了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的不合理及制度的不完善。我国劳动力的增长在“十五”期间呈现爆发态势,新增劳动力高达1400万人,其中城镇登记注册失业人数高达600万人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甚至达到了1.5亿人,劳动力闲置问题成为重大社会问题。中国农业部发布的2005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中显示,我国乡村人口数量94254万,其中乡村劳动力数量为49695万人,农村劳动力为30596万人,非农业劳动力人数为19099万人。不难看出,我国当时农村剩余劳动力已高达1.9亿人。就劳动力需求方面分析,我国劳动社会保障部对我国多个城市市场发布了第一季度职业供求信息,全国104个城市中,劳动力市场招聘需求人数354万人,求职人数却高达376万人,求人倍率0.94,这个比例属于不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但高级技师、技师的求人倍率竟是2.34、2.68,不同技术类别等级的求人倍率均高于1,劳动力供不应求,求人倍率很高。综上所述,我国普通劳动力供不应求,而高素质人才却十分紧缺。当今时代,许多农村劳动力纷纷涌入城市,在增加市场的同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怎么保障他们的生活、如何实现他们再就业问题、如何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等。我国加入了WTO后,不同行业都慢慢融入到国际市场竞争中,为此,新兴产业和非正规部门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可是在一些传统的部门会摧毁一大部分工作岗位,并且我国目前和以后都要处在摧毁旧的工作岗位超过创造新的工作岗位的初期阶段,这也表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会减少。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一方面因为下岗职工的市场竞争能力比较弱,再就业率不断下降,失业人数逐渐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增多,城镇劳动力供给不断增长。因此,失业保险覆盖面小而导致我国失业者的地位没有保障。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范围包括私营企业,农村剩余劳动力,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城镇从业人员等。这就与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发展格局形成强烈对比从而体现不了其社会化的特点,并且导致我国失业保险的对象出现错误,对那些失业者无法享受平等的社会地位,出现有险无保与有保无险的现象。 第4章 国内外失业保险制度的经验4.1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4.1.1国外失业保险制度概况世界上最早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为欧洲。法国于1905年率先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挪威及丹麦先后于1906年、1907年建立类似于法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当时背景下,这些国家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并非完全强制实行,法律规定一定范围内就业者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参与失业保险,但如果已经参加了社会失业保险,就需按照国家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在义务的承担及其权利的享受方面都应接受管理。1911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实施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的法律国民保险法,该法律后来不断被模仿,强制性保险制度也因此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失业保险制度的标杆。据了解,截止至20世纪末,全球已有69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失业保险制度,其中实行强制性保险的国家和地区占主体,还有一些公会使用自愿保险。国家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与社会上其他险种类似,一般由雇主与雇员一起承担,也有雇主全部承担的国家。自愿性与强制性此两种保险制度都享有政府的大量资金补贴。然而大部分享受待遇条件上明文规定:非自愿性失业,缴纳一定期限的保险费或者受保职业工作一定年限;申请人具有工作的能力且愿意寻找新的工作。再者,自愿离职无正当理由的,按照规定一般降低保险金标准、推迟给付时间,甚至是取消享受资格。一般情况下,按周给付失业救助金,以最近一定时间内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为标准。大部分国家计算失业补助金替代率都是根据失业前一定时间内平均收入的40%75%为依据。也有部分国家一律支付等额失业补助金给失业者。对那些有家庭的失业者,在给付其基本补助金的基础上,其配偶及子女也应给付一定的补助金,但是在发放之前都需等几日。大部分国家规定了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836周,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也有部分国家按个人缴费期限或参保时间规定享受救助金的期限。另外还有部分国家,即提供正规失业保险,又提供失业援助或其他待遇。通过这种方法,失业者在救助金领完后,在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条件下仍可以得到一些经济扶助。大部分国家的管理工作由政府负责,当然,也有自治机构负责管理,自治机构一般由政府,受保人与雇主三方组成。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紧密相连,因此有些国家将二者结合一起管理,其重点体现在基层管理工作方面,以促进失业者再就业,提高失业者的生活水平。在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国际劳工组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国际公约及建议书的制定为渠道,国际劳工组为各国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失业保险政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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