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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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主要内容一、上市公司股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二、非上市公司股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三、相关政策及征管三、相关政策及征管主要内容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依据相关政策依据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国税函(2009)4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5)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相关政策依据相关政策依据相关政策依据股股权激励的激励的类别及及纳税税义务的判定的判定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5、扣缴义务人6、相关资料报送7、其他相关规定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1、股票期、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授予: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行权: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部分股票期权在授权时即约定可以转让,且在境内或境外存在公开市场及挂牌价格(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授权: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属于员工已实际取得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应按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行权: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2、股票增股票增值权和和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工资、薪薪金金所所得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3、将行、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行后的股票再行转让取得的所得取得的所得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所得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2、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4、参与税后利、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分配取得所得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税率为20%。股息红利所得适用以下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持 股 期 限 在 1个 月 以 上 至 1年(含 1年)的,暂 减 按 50%计 入 应 纳税所得额;3)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4、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股权激励的类别及纳税义务的判定1、应纳税所得税所得额的的计算算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2、应纳税税额的的计算算(纳税税年年度度内内第第一一次次取取得得股股权激励所得)激励所得)股票期股票期权、股票增、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励:员工因参加股权激励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权激励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应纳税额=(股权激励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2、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股权激3、应纳税税额的的计算算公公式式(纳税税年年度度内内多多次次取取得得股股权激励所得)激励所得)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所得的,其在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股权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的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4、纳税税义务发生生时间股票期股票期权:授予日:员工取得在授权时即约定可以转让,且在境内或境外存在公开市场及挂牌价格的股票期权(即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授予当日行权日:员工取得除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以外的股票期权时,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行权当日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股票增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股股权奖励励:股权奖励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股票增值权: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5、扣、扣缴义务人人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5、扣缴义务人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6、相关、相关资料料报送送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代扣代缴税款或申报纳税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股权激励人员名单、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1)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股票增值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股票票期期权计划划实施施之之前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工行行权之之前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6、相关资料报送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2)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并经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内,将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或实施方案、协议书、授权通知书、股票登记日期及当日收盘价、禁售期限和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机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外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外)文资料备案。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2)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中国证券登7、其他相关、其他相关规定定扣缴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为30%(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比例,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上市公司对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按100%计算。股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定7、其他相关规定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规定限售股包括: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统称股改限售股);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统称新股限售股);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限售股政策依据:政策依据:财税财税2009167、财税财税201070限售股包括:限售股政策依据:财税2009167、财税2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限售股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当期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二、非上市(1 1)优惠的激励类型优惠的激励类型: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2 2)递递延延纳纳税税政政策策: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3 3)合合并并纳纳税税环环节节、实实质质降降低低税税负负: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1)优惠的激励类型: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1:适用范围条件2:激励计划条件3:激励标的条件4:激励对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条件5:持有期限条件6:行权期限条件7:行业限制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条件1: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5:持有期限条件1:适用范围 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条件2: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计划中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条件1: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3:激励标的必须是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例外:股权奖励。)股权奖励标的除本公司股权外,也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来源: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条件4:激励对象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条件3:激励标的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5:持有期限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持有满3年 自行权日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持有满3年 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持有满3年条件6:股票(权)期权行权期限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条件5:持有期限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7:股权奖励行业限制(特定)实施股权奖励公司及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条件7:股权奖励行业限制(特定)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取得时:符合条件的,经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即,员工在取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取得成本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转让时:各形式成本的确定 股票(权)期权:按行权价确定 限制性股票: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股权奖励:成本为零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递延纳税情况下的税收处理取得时:符合条件的,经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符合条件的非上1.不符合条件1-7;一是股权激励本身不符合上述条件;二是激励计划未列明上述条件。2.递延纳税期间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4-6;后续实施过程中,不符合条件4-6的,需要在次月15日内计算纳税。3.未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4.股权激励实为现金形式(如: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分红权)。不能享受递延纳税的情况非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的股非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激励1.不符合条件1-7;不能享受递延纳税的情况非上市公司不符合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权)的,凡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纳税时点:获得股票(权)时计税基础: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适用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参照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非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的股非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激励税收处理: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权)的,凡不符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备案时间备案时间 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 递延纳税期间涉及相关递延纳税期间涉及相关1)递延纳税期间,企业上市的,个人处置股权时,按照限售股的规定执行。(主要是计算方法按照限售股的规定执行;扣缴义务人按照限售股的规定执行,被投资企业不再负责计算并扣缴税款。)三、相关政策及征管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三、相关政策及征管2)递延纳税期间取得的转增股本收入,应在当期缴纳税款,不能再适用分期缴税政策。(税法中,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可分期5年缴税。)3)个人以递延纳税的股权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须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当期缴纳税款。(个人以股权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分期5年缴纳。)4)递延纳税股权转让,视同递延纳税政策的股权优先转让,且递延纳税的股权由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代扣代缴税款。(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非递延纳税的股权,由受让方代扣代缴税款,并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申报缴纳。)相关政策及征管相关政策及征管 分期纳税分期纳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及征管相关政策及征管报送资料报送资料1)企业办理纳税备案需要报送的资料 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备案时需提交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激励对象任职或从事技术工作情况说明、本企业和股权激励标的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说明(仅限股权奖励)等资料。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备案时需提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2)企业年度报告时间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每个纳税年度终了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相关政策及征管报送资料相关政策及征管3)转让股权时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能够证明股权转让价格、财产原值、合理税费的资料:即转让协议;评估报告;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4)分期缴税需要报送的资料 办理股权奖励分期缴税,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企业股权奖励计划、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等。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上年度及转增股本当月企业财务报表、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等。相关政策及征管相关政策及征管相关政策及征管股权激励企业的责任义务股权激励企业的责任义务相关政策及征管股权激励企业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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