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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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卫生保健工作职责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职责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n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卫生保健基本配置应当符合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并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卫生保健人员。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n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5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n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发现传染病要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体格锻炼和生活护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n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对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家长带儿童矫治。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儿童伤害事故的发生。n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业务培训与指导。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做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保健工作规范9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一日生活安排一日生活安排n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n儿童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10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n儿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为22.5小时/日为宜。11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时,应当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n一日生活时间安排(参考)一日生活时间安排(参考)1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年龄饮食室外活动时间(小时)睡眠次数(正餐+点心)正餐间隔时间(小时)日间次数日间时间(小时/次)夜间(小时)12岁3+23.54221.52.5101236岁3+1或2122.58101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儿童膳食管理儿童膳食管理n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n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制订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n 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 2%。15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儿童膳食安全儿童膳食安全n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n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当定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1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保证食物新鲜。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n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1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食品及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专用清洗消毒间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符合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n 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1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教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均应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炊事人员操作熟食时需戴口罩、帽子,禁止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n 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19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膳食营养膳食营养n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订膳食计划。n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20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n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21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2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全日热量分配:早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包括上午10点的加餐),午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40%(含下午3点的午后点),晚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含晚上8点的少量水果、牛奶等)。2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一次点心。2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建议摄入量(参考)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建议摄入量(参考)食物种类 1-2岁 3-6岁 谷类 100150g 180260g 蔬菜类 150200g 200250g 水果类 150200g 150300g 鱼虾类 100 g 4050g 禽畜肉类 3040g 蛋类 60g 奶类 350ml 200300g 大豆及豆制品 25g 烹调油 2025g 2530g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2007(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5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体格锻炼体格锻炼n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n要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2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订,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n保教人员应当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2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保教人员应当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的体格锻炼进程应较健康儿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进行仔细的观察。n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2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儿童健康检查:n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n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29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n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n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30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健康检查:1.上岗前健康检查n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n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31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定期健康检查n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n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3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需离岗,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发热、腹泻等症状;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3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医院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发证。n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并发放“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3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与消毒卫生与消毒(一)环境和物品卫生(一)环境和物品卫生n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n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35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n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3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n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3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个人卫生个人卫生n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一巾一杯专用,每人一床一被。n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n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3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预防性消毒预防性消毒n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n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39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儿童餐饮具每餐使用后应当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保洁。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n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40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抹布每次使用后消毒。坐便器每次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消毒。n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41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预防与控制n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工作。4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报告。4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4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一、卫生评价流程一、卫生评价流程n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卫生评价申请书”。4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的要求,对提交申请的托幼机构进行卫生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4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凡取得卫生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即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凡取得卫生评价报告为“不合格”的托幼机构,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评价。4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二、卫生评价基本要求n 托幼机构周围环境安全、安静,远离污染源。n 托幼机构应当设立门卫室,儿童的活动区域须在老师的视野范围内。n园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49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儿童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地面应平整、防滑、排水通畅。户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人均不小于2平方米。n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应无锐角。园内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50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托幼机构儿童用房应设在3层以下的建筑中。作为游戏场地的平屋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应不低于1.2 米(内侧不得设横栏杆以防儿童攀爬),护栏栏杆间距应小于0.11米,平开窗应设在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51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室内环境室内环境n室内应当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不设置门坎和弹簧门、推拉门,安装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n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电源插座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7米。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应避免锐角,防止儿童碰撞。5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托幼机构应当有儿童活动室、寝室,活动室和寝室使用总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班;如果活动室和寝室分设,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班,寝室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间。n活动室应当选择最好的日照方位,窗地面积比1:5,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5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n儿童用桌椅符合儿童年龄特点。n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睡床和被褥。5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间和盥洗室卫生间和盥洗室n每班有独立的卫生间、盥洗室,卫生间位置合理、安全,方便儿童使用。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当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地面应当选择防滑、易清洁的材料。55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每班应当设有儿童蹲式便器或沟槽4个(或位),小便槽4位。沟槽式或蹲式便器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儿童扶手。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米0.70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米。园内应当单独设置保教人员卫生间。5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每班盥洗室内水龙头不少于5个。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米;盥洗池上沿离地面的高度为0.500.55米,宽度为0.400.45米。5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n每班应当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及毛巾架,标识清楚,间距合理。保证儿童每人一巾一杯,并有相应的消毒设施。n盥洗室内应当设有卫生清扫用具清洗池,卫生间设有污水池。5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59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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