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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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4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事流程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事流程图申办事业单位登记(备案)的办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事流程图申办事业单位登记(备案)的办理2设立登记设立登记申请条件1、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设立;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3、有稳定的场所;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 源和开办资金;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登记申请条件3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应是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须加盖举办单位的印章)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2份);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2份);5、事业单位章程草案;6、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7、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文件);8、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开办资金不少于5万);10、住所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1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12、业务范围中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1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应提交4申请条件 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在以下登记事项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应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单位名称;2、宗旨业务范围;3、法定代表人;4、开办资金:比原登记金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应申请变更 登记(减少开办资金的还需重新核准业务范围);5、举办单位;6、单位住所发生变动,应在迁入新地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 申请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条件 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5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法人名称变更)(法人名称变更)1、事业单位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提交的材料须加盖举办单位的印章)(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份);(4)有关审批机关批准事业单位名称变动的批准文件;(5)事业单位名称印章及各类专用章;(6)原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7)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备案表;(8)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法人名称变更)1、事业单位法人名称变更6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2份);(4)任职文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事业单位主要行政 负责人的文件);(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2份);(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文件(需本人签字);(7)原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8)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备案表;(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法定代表人变更)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7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开办资金变更)(开办资金变更)3、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份);(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原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6)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备案表;(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开办资金变更)3、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应8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单位住所变更)(单位住所变更)4、事业单位住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事业单位住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份);(4)住所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5)原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单位住所变更)4、事业单位住所变更应提交9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5、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份);(4)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改变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批准文件;(5)业务范围中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6)原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5、事业单位宗旨和10备案管理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后的备案事业单位登记后的备案 事业单位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应在被核准登记或发生变更之日起六十日内把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备案表送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关备案。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后的备案11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2、因合并、分立解散;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注销登记申请条件12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应是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须加盖举办单位的印章)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2份);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4、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5、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6、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名称 印章和各类专用章;8、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的1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要求14申请材料(表格)填写规范申请材料(表格)填写规范 登记管理机关对登记申请的填写情况应当进行审核,各类表格和申请材料的填写必须规范、完整齐全,修改处应加盖校正章。注意事项:注意事项:网上登记后,纸质表格等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申请材网上登记后,纸质表格等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相符,特殊情况下有手写修改的,应由修改人签字。料相符,特殊情况下有手写修改的,应由修改人签字。申请材料(表格)填写规范 登记管理机关对登记申请的填15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不具备任职条件政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单位负责人,不得确认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1、法定代表人是单位最高行政负责人,书记不算行政职务,专职书记不能法定代表人是单位最高行政负责人,书记不算行政职务,专职书记不能 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2 2、特殊情况下,行政副职作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明确其主持日常工作特殊情况下,行政副职作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明确其主持日常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3 3、原则上,法定代表人应是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社会力量办的或未批编原则上,法定代表人应是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社会力量办的或未批编 制的除外),公务员到全额、差额单位兼职的(到参公单位兼职的除外),制的除外),公务员到全额、差额单位兼职的(到参公单位兼职的除外),应按关于规范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若干规定(浙组应按关于规范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若干规定(浙组200720075252号)号)规定提交审批材料;公务员不得到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单位兼职;规定提交审批材料;公务员不得到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单位兼职;4 4、原则上,行政领导的任命,应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即以法人机构名义原则上,行政领导的任命,应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即以法人机构名义下发任职文件;下发任职文件;(某某任(某某任*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不应该出现的!)是不应该出现的!)5 5、根据章程规定,产生的行政负责人,要提交产生过程的证明材料。根据章程规定,产生的行政负责人,要提交产生过程的证明材料。(例如理事会决议等例如理事会决议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16 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根据单位承担的职能和具体的能力(资质资格、专业人员、服务场所、开办资金)综合审定。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一般以批文为准,可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一般以批文为准,可以适当简化或细化;例如三定职责过细,证书不能载全的,以适当简化或细化;例如三定职责过细,证书不能载全的,可以只写总条目;需要执业许可的,业务范围不得超越执可以只写总条目;需要执业许可的,业务范围不得超越执业许可的范围。业许可的范围。(150150字以内)字以内)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和业务范围 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根据单17住所住所证明证明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住所的使用期限应在一年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应对事业单位提供的住所证明进行审核,需要对住所情况真实性进行核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制作核查笔录。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住所是法人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登记时要住所是法人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登记时要写明地址门牌,以邮政能够送达为标准;写明地址门牌,以邮政能够送达为标准;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不强制要求所有证件齐全,只需证等证明材料(不强制要求所有证件齐全,只需要证明合法占有);要证明合法占有);如属租赁,租期应在一年以上,转租的,需要如属租赁,租期应在一年以上,转租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以证明合法使用为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以证明合法使用为标准);标准);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由申请人自主确认一处主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由申请人自主确认一处主要办事场所(以服务对象能够方便办事为原则)。要办事场所(以服务对象能够方便办事为原则)。鉴于乡镇事业单位使用的房产大多数未办理产鉴于乡镇事业单位使用的房产大多数未办理产权证,对于无法证明产权的,要求乡镇政府出具权证,对于无法证明产权的,要求乡镇政府出具授权使用的证明。授权使用的证明。住所证明18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事业单位提供的验资证明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出具验资证明的验资机构应具有法定资质,验资报告的内容应明确表述事业单位可登记为开办资金的净资产数额,并达到开办资金最低限额。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1、用于变更开办资金的验资(审计)报告必须明确可作开用于变更开办资金的验资(审计)报告必须明确可作开办资金的净资产数额;办资金的净资产数额;2 2、验资(审计)报告有时效性,应在出具报告的验资(审计)报告有时效性,应在出具报告的9090日日内申内申请变更。请变更。开办资金开办资金(后面详细介绍(后面详细介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事业单位提供的验资证明材料进行书19 网上登记系统分两大类,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应在补充经费来源栏内填写经费形式。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1、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经费形式按批文填写,分为财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经费形式按批文填写,分为财政 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管理费开支、经费自理、企业化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管理费开支、经费自理、企业化 管理五类;管理五类;2 2、社会力量举办的,经费形式全部填写为服务收入。社会力量举办的,经费形式全部填写为服务收入。经费来源经费来源 网上登记系统分两大类,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根据实20 举办单位,即出资举办单位的机构,一般的意义上就是上级主管部门。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举办单位也是登记事项之一,机构编制部门对隶属关举办单位也是登记事项之一,机构编制部门对隶属关系调整,或机构改革中对主管部门进行更名的,事业单位系调整,或机构改革中对主管部门进行更名的,事业单位也需要相应办理举办单位变更登记;社会力量举办的事业也需要相应办理举办单位变更登记;社会力量举办的事业单位,登记时应提交举办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单位,登记时应提交举办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举办单位举办单位 举办单位,即出资举办单位的机构,一般的意义上就是上级21 事业单位的章程,是登记的备案事项,除其他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以外(例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西湖区自2005年起启动章程备案工作,目前已有事业单位章程范本(非法人治理结构),供申请单位参照。注意事项:注意事项:章程审核过程中,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审查有关登记事章程审核过程中,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审查有关登记事项是否与登记申请一致,投资主体及其投入比例,决策机项是否与登记申请一致,投资主体及其投入比例,决策机构及其权限,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构及其权限,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章程章程 事业单位的章程,是登记22什么是开办资金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开办资金变更的规定 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确定的依据 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明确,设立登记或办理开办资金变更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注意: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不是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不作为开办资金确定的证明材料。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 省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意见(浙编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必须在10万元以上,县以下的必须在5万元以上。什么是开办资金什么是开办资金什么是开办资金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开办资2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第72号 医院财务制度 财社2010306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财社2010307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财教2012488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财教2012489号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教2012502号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教2012503号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教2012504号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教2012505号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教2012506号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教2012507号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24开办资金开办资金=事业基金事业基金+非流动资非流动资产基金产基金+非财政补助结余(零非财政补助结余(零或负数)或负数)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专门用途的净资产。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开办资金审查计算开办资金审查计算开办资金=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非财政补助结余(零或负数25本年度收入本年度收入=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事业类收入业类收入+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本年度支出本年度支出=财政补助支出财政补助支出+事事业类支出业类支出+经营支出经营支出+应缴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本年度结余本年度结余=本年度收入本年度收入-本年本年度支出度支出人员经费,指单位用于职工个人员经费,指单位用于职工个人的费用开支,包括基本工资、人的费用开支,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收支情况审查计算收支情况审查计算本年度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类收入+经营收入收支情况审查计26开办资金开办资金=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公益金公益金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其中,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特殊情况下,允许对入股者分红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未分配利润可不算作开办资金。企业化管理单位开办资金审查计算企业化管理单位开办资金审查计算特殊情况下,允许对入股者分红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未分配利润27注销登记是行政许可 无申请不办理,登记管理机关无权自行宣告法人主体地位的消失;证书废止后,依附于证书的权力受限(例如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力),法人的责任与义务续存;注销登记必须按法定程序,否则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申请注销的主体是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承接单位和审批机关、财政部门均不能代替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明确的法律规程注销登记是行政许可注销登记明确的法律规程28注销登记重点关注的事项 事业单位在30日内发布3次拟注销公告,公告清算时间为90日(实际进行清算的最长时限未明确规定,最低不少于90日)。事业单位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得开展业务活动;否则无法全面清理资产和完结法律关系。事业单位注销时必须提交清算报告(有范本)。1、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后的书面报告。原则上由事业单位清算组向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确认清算的机关报告。2、清算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导语部分;二是事业单位概况;三是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四是拟注销公告发布情况;五是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六是清算审计情况;七是资产评估情况;八是债权确认情况;九是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偿情况及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十是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十一是清算结论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注销登记明确的法律规程注销登记重点关注的事项注销登记明确的法律规程29注销登记重点关注的事项 3、审核清算报告重点审查清算组构成情况、职工分流情况、法人剩余资产情况(附清算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未能清偿完毕的明确承接责任)、完税情况(附完税证明)、是否有未完结诉讼情况。鉴于事业单位没有破产制度,当前事业单位申请注销的,必须全部完成债务的清偿工作或明确债务的承接人,否则不予注销。4、清算报告必须由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确认后,方能生效。5、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不能省略,但特殊情况下(例如处理遗留注销问题时),可以简化清算审计和资产评估。6、审核清算报告时应注意:主管部门确认清算报告的时间距提交注销之日不超过15日。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结束之日应当从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之日算起。注销完成后,应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注销公告。注销登记明确的法律规程注销登记重点关注的事项注销登记明确的法律规程30规范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 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杭州市2006年专门制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备案表,并在登记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规则中将其明确为登记管理的一项制度和必经程序。基本情况备案工作看似简单,实际上事关管理全局。一是树立登记管理权威性。事业单位的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签章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为准,与备案情况不同的,均可认定为假印章、假签名。二是增强登记监管的有效性。事业单位基本账户备案后,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通过冻结银行账户的形式,达到禁止事业单位运行的目的,进而促使事业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31事业单位章程核准备案 章程是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总则,单位的一切活动和管理都必须围绕章程确定的方向来执行。因此,章程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必须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审核注意事项(同前,略)变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应特别关注章程中明确的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和产生方式。规范备案管理规范备案管理32此件妥善保存,对照完成事业单位此件妥善保存,对照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各项工作登记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非常感谢大家对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支持!此件妥善保存,对照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非常感谢大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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