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参照模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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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 谭柏平第二讲 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 1 1课堂练习题一、判断题1、房地产一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2、房地产二级市场为房地产转让市场。3、在城市房地产方面,建国初期主要是以政策规定对不同的房产权区别处理。4、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因此获得了地上与地下的开发权。2024/5/172024/5/172 2课堂练习题一、判断题2023/8/32二、选择题1、我国房地产业在产权结构上的改革表现为:城市房地产业的产权结构由城市土地单一的全民土地所有权、房屋绝大部分为国家所有权,向城市()转变。A、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多元化方向B、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多元化方向C、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主体多元化方向D、土地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主体多元化方向2024/5/172024/5/173 3二、选择题2023/8/332、房屋财产关系包括()。A.房屋买卖关系B.房屋租赁关系C.房屋继承关系D.房屋抵押关系2024/5/172024/5/174 42、房屋财产关系包括()。2023/8/34参考答案一、判断题 1、对。2、错。二级市场为与土地使用权第一次转让相联系的房地产销售市场。3、对。4、错。二、选择题 1、B。2、ABCD。2024/5/172024/5/175 5参考答案一、判断题2023/8/35案例:案例:父赠房给女,儿不服起诉儿子远在国外,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女儿,结果被儿子告上法庭。原告儿子诉称:1998年,父亲购买了一套房子,他支付了4万元,妹妹在读书未支付任何费用。2005年母亲去世,2007年父亲准备再婚时,妹妹以“肥水不流外人田”为由,催促父亲将房屋过户到她名下。儿子回国得知此事后,认为父亲与妹妹之间的赠与行为不合法,故诉请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024/5/172024/5/176 6案例:父赠房给女,儿不服起诉儿子远在国外,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女案例:父瞒儿卖房,是否有效?父亲去世后,儿子发现父母生前的房屋被卖给了保父亲去世后,儿子发现父母生前的房屋被卖给了保姆之女。儿子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姆之女。儿子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原告李先生称,涉案房屋为父母婚后在原告李先生称,涉案房屋为父母婚后在19981998年年6 6月月购买,产权登记人是父亲。购买,产权登记人是父亲。20002000年年1111月,母亲去世月,母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后没有留下遗嘱。20122012年年2 2月月3 3日,他从父亲雇佣的日,他从父亲雇佣的保姆女儿吴女士处得知,父亲已经在保姆女儿吴女士处得知,父亲已经在20112011年去世,年去世,生前已经把房子卖给了保姆。生前已经把房子卖给了保姆。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这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这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效。2024/5/172024/5/177 7案例:父瞒儿卖房,是否有效?父亲去世后,儿子发现父母生前的房案例:城市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地产北京昌平某村民A有两个子女,考上大学后都留在市里上班,农村户口已转为城镇户口。A一直生活在昌平,因病去世留下一套四合院。请问:1、A的子女已经不是某村村民,能否继承其父亲留下的房地产?2、A的子女对该处房产可以如何处置?3、他们的子女将来可以继承该份房产吗?2024/5/172024/5/178 8案例:城市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地产北京昌平某村民A有两个子女,本讲教学内容 一、房地产权利与权属二、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三、房屋权属法律制度四、房地产相邻关系2024/5/172024/5/179 9本讲教学内容 一、房地产权利与权属2023/8/39一、房地产权利与权属(一)物权、所有权与使用权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法第2条)物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并能为权利主体所支配和利用的物质实体。2024/5/172024/5/171010一、房地产权利与权属(一)物权、所有权与使用权2023/8/物物权权自物权:所有权自物权:所有权(完全物权)(完全物权)他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限制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抵押权,留置权等2024/5/172024/5/171111物自物权:所有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023/物权的法律特征(1)支配权:直接支配客体的权利;(2)绝对权:也称“对世权”(不是“对人权”),它对权利人之外的每个人产生效力,具有排他性;(3)一物一权:同一物上不能设立两个所有权;同一物上也不能并存两个性质上不能兼容的物权。2024/5/172024/5/171212物权的法律特征2023/8/3122、所有权 也称为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所有权的权能 权能不同于权利(权力)、权限,而是指权利能力。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2024/5/172024/5/1713132、所有权2023/8/313(1)占有:是指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2)使用:使用权能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3)收益:收益权能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这里的新增经济价值,即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4)处分:处分权能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的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2024/5/172024/5/171414(1)占有:是指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占占有有非所有人非所有人占有占有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有权占有)合法占有(有权占有)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恶意占有2024/5/172024/5/171515占非所有人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有权占有)非法占有善意占有恶意所有权的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宪法第九条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除外。宪法第十条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宪法第十三条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房屋)单独所有权与共同所有权(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2024/5/172024/5/171616所有权的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204、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依法对特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5、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 (如下表)2024/5/172024/5/1717174、使用权2023/8/317区别所有权使用权1 1完全性完全性限制性限制性2 2自物权自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3 3弹力性(权能分离性)弹力性(权能分离性)派生性派生性4 4排他性排他性相对排他性相对排他性5 5永久性永久性期限性期限性 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2024/5/172024/5/171818区别所有权使用权1完全性限制性2自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3弹力(二)房地产权利与权属(二)房地产权利与权属1、房地产权利是指以房地产为标的民事财产权利,是权利人依法对其(所有或使用的)房地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地产权利体系框图如下:2024/5/172024/5/171919(二)房地产权利与权属1、房地产权利2023/8/319房地产权利房地产权利土地财产权房屋财产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2024/5/172024/5/172020房地产权利土地财产权房屋财产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房地产权属权属,即权利归属的简称。房地产权属,即房地产的权利归属,指房地产产权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是将房地产权利与一定的权利主体相联系。2024/5/172024/5/1721212、房地产权属2023/8/3213、房地产权利与权属的关系房地产权利的存在是房地产权属的前提和基础。明晰房地产权利体系的设定及其归属是房地产活动的一个关键问题。房地产权属房地产权利,两者有明显区别:2024/5/172024/5/1722223、房地产权利与权属的关系2023/8/322房地产权利与房地产权属的区别 房地产权利是一种法律权利,强调当事人在法律容房地产权利是一种法律权利,强调当事人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实现自己的利益。依据物权法定主义,许的范围内实现自己的利益。依据物权法定主义,房地产权利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房地产权利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房地产权属是指法律创设的房地产权利在主体上的房地产权属是指法律创设的房地产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其中包含两个关键问题:归属。其中包含两个关键问题:第一,某项权利能否归属不同主体。如土地所有权第一,某项权利能否归属不同主体。如土地所有权能否归属不同主体,并在市场上实现自由交换?即能否归属不同主体,并在市场上实现自由交换?即权利归属的权利归属的“多元化多元化”问题。问题。第二,不同权利能否归属不同主体。如土地使用权第二,不同权利能否归属不同主体。如土地使用权能否脱离所有权人而归属其他主体?即权利行使的能否脱离所有权人而归属其他主体?即权利行使的“分离化分离化”问题。问题。2024/5/172024/5/172323房地产权利与房地产权属的区别房地产权利是一种法律权利,强调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 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我我国国房房地地产产权权属属体体系系框框图图广广义义 国家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与集体所有土地均可设定)地役权(国有土地与集体所有土地均可设定)国家房产所有权 集体房产所有权 私人房产所有权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只限集体所有土地设定)国有集体:只可用于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2024/5/172024/5/172424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房屋使用权 我国房地产权二、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一)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基本原理(一)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基本原理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以土地为其标的物。2024/5/172024/5/172525二、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一)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基本原理202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1)主体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和农民集体。(2)(2)客体的差异性客体的差异性地域上的差异:按照城市和农村地域划分。地域上的差异:按照城市和农村地域划分。法律上的差异:第一,主体不得同时拥有两种土法律上的差异:第一,主体不得同时拥有两种土地的所有权。第二,国土与集体土地地的所有权。第二,国土与集体土地的确权形式也的确权形式也不同。凡未确权给集体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不不同。凡未确权给集体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不必履行任何程序。必履行任何程序。(3)(3)内容的限制性内容的限制性权利义务内容均受法律严格限制:权利义务内容均受法律严格限制:主体的变更仅主体的变更仅限于国家对集体土地征用,或经审批在不同集体经限于国家对集体土地征用,或经审批在不同集体经济组织间进行极有限的土地边界调整。济组织间进行极有限的土地边界调整。2024/5/172024/5/172626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2023/8/326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指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受限制的处分权利。土地使用权应定位于用益物权,他物权。对土地的合法使用在法律上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土地所有人对自己土地的使用;二是非土地所有权人合法地对他人土地的使用。(即他物权)2024/5/172024/5/1727272、土地使用权2023/8/327 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可包括对土地的占有权、利用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可包括对土地的占有权、利用权、出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权、出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 。在传统民法中,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地上权、地在传统民法中,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土地用益权,以及使用权(法国民法典)役权、土地用益权,以及使用权(法国民法典)或建筑权(瑞士民法典),而没有统一的土地使或建筑权(瑞士民法典),而没有统一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用权的概念。我国我国物权法物权法没有采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因没有采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因为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对土地的为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对土地的使用与收益权利。使用与收益权利。物权法物权法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使用权分解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使用权分解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地役权,并分章分别对它们进行规定。用权与地役权,并分章分别对它们进行规定。2024/5/172024/5/172828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可包括对土地的占有权、利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1)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2)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他物权;(3)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2024/5/172024/5/172929土地使用权的性质2023/8/3293、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互关系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自物权他物权完全物权限制物权不可交易性可交易性(1)两者的区别2024/5/172024/5/1730303、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互关系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自物权他(2)两者的联系土地使用权是由土地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土地所有权决定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的方式、用途、期限、处分等都得服从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所有权发挥其功能。土地所有权从排他的所有到高效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是最大的动力。2024/5/172024/5/173131(2)两者的联系2023/8/331(二)我国土地所有制度我国土地所有制度 1 1、国家土地所有制度、国家土地所有制度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1 1)城市市区的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2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有的土地;(3 3)国家)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依法征收的土地;(4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及其他土地;(5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2024/5/172024/5/173232(二)我国土地所有制度 1、国家土地所有制度2023/8/3我国国家土地所有制度的特征:(1)统一所有:指国家统一所有,国务院是国家所有权的惟一代表。(2)分级管理: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分别行使土地权力。但不是“分级所有”或“多级所有”。(3)收益共享:国有土地使用收益中央与地方共享(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只参与其中一部分土地使用费的分成)。(4)两权分离:国有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可适当分离,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2024/5/172024/5/173333我国国家土地所有制度的特征:2023/8/3332、集体土地所有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另一种法律表现形式,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一种。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土地范围主要包括:耕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只有农民集体,城镇集体不享有土地所有权。2024/5/172024/5/1734342、集体土地所有制度2023/8/334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的特征:(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农民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一种所有权。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代表来行使所有权。(不是集体组织或集体组织法人所有)(2)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独立性,并且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地位平等。两种土地所有权之间,不存在派生或隶属的关系,它们之间也不存在等级差别。(3)国家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所有权。2024/5/172024/5/173535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的特征:2023/8/335集体土地征收制度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强制性地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并对集体组织进行补偿的行为。集体土地征收的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妥善安置的原则;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征收不同于征用。2024/5/172024/5/173636集体土地征收制度2023/8/336征收与征用的区别(1)征收是法律上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国家为公共目的而强制的并且通常是有偿地取得领土范围内原属于其他民事主体所有的财产。(2)在物权法之前,通过国家强制力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宪法及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称之为征用。物权法将征用与征收区分。物权法第42条规定。2024/5/172024/5/173737征收与征用的区别(1)征收是法律上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它是物权法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024/5/172024/5/173838物权法第42条2023/8/338(3)征收的特征:公共利益;所有权转移;强制性(不经得所有权人的同意);有偿性(不同于征税);国有性。(4)征收不同于征用:后者不转移所有权,有期限限制。2024/5/172024/5/173939(3)征收的特征:2023/8/339(三)我国土地使用制度(三)我国土地使用制度1、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内容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双层经营体制包括两个经营层次:一是家庭分散经营层次;二是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一下几点:2024/5/172024/5/174040(三)我国土地使用制度1、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内容略)202(1)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2)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3)明确土地经营承包权的设立与登记制度。(4)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转包、互换、转让等)。(5)明确承包地的调整与收回制度。(6)明确承包地征收补偿制度。2024/5/172024/5/174141(1)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2023/8/3412、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1)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物权法的规定(集体的依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范围: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出让或划拨。2024/5/172024/5/1742422、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2023/8/34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一是设立登记;二是变更登记;三是注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制度: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制度。(放在拆迁部分讲)2024/5/172024/5/17434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一是设立登记;二是变更登记;三是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物的关系房地合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房随地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注:转让的形式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继承、投资入股、抵债等。)2024/5/172024/5/174444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物的关系2023/8/344地随房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房在地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2024/5/172024/5/174545地随房走:2023/8/345(2)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只可用于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规定,办理审批手续。2024/5/172024/5/174646(2)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2023/8/3463、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宅基地使用权,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权利。城市国有土地被排除在宅基地范围以外。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前,民法通则与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都没有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物权法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一种调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的特殊的用益物权。2024/5/172024/5/1747473、宅基地使用权制度2023/8/347案例:卖房十年,曹颖索拆迁款 案情:案情:19981998年曹颖拥有大兴年曹颖拥有大兴区瀛海镇四海二村的宅基地区瀛海镇四海二村的宅基地及房屋院落一处,并持有大及房屋院落一处,并持有大兴县土地管理局发放的兴县土地管理局发放的集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20022002年年4 4月,曹先生以月,曹先生以1212万元万元的价格取得了该房屋,之后的价格取得了该房屋,之后卖给了邱女士。卖给了邱女士。20102010年年7 7月,因为房子拆迁,月,因为房子拆迁,邱女士以被拆迁人的名义取邱女士以被拆迁人的名义取得拆迁安置款得拆迁安置款249249万元。万元。曹颖共起诉了两名被告,要曹颖共起诉了两名被告,要求返还该钱款。求返还该钱款。20122012年年3 3月月2 2日日新京报新京报:曹颖下家的转让行为被法院判曹颖下家的转让行为被法院判决无效,之后曹颖提起诉讼。决无效,之后曹颖提起诉讼。2024/5/172024/5/174848案例:卖房十年,曹颖索拆迁款 案情:1998年曹颖拥有大兴区 20112011年,邱女士上家曹先生的妻子王女士最先站年,邱女士上家曹先生的妻子王女士最先站了出来,她起诉曹先生和邱女士,称丈夫在自己了出来,她起诉曹先生和邱女士,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她还称她还称“二被告几十年来,一直有不正当男女关二被告几十年来,一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系”。曹先生认可了妻子的诉求。曹先生认可了妻子的诉求。曹先生和邱女士的买卖被确认无效后不久(理由:曹先生和邱女士的买卖被确认无效后不久(理由:农村房屋的买卖受限制),曹先生的上家曹颖就农村房屋的买卖受限制),曹先生的上家曹颖就站了出来,起诉曹先生,要求确认二人在站了出来,起诉曹先生,要求确认二人在20022002年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法院依据同样的事由,判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法院依据同样的事由,判决协议无效。决协议无效。通过上述两起诉讼确认了两份转让协议无效后,通过上述两起诉讼确认了两份转让协议无效后,曹颖于去年曹颖于去年1111月提出了本次诉讼,将曹先生、邱月提出了本次诉讼,将曹先生、邱女士一同起诉,要求判令共同返还拆迁补偿款女士一同起诉,要求判令共同返还拆迁补偿款249249万元。万元。问题:问题:2024/5/172024/5/1749492011年,邱女士上家曹先生的妻子王女士最先站了出来,她起诉1、宅基地的申请主体有不有限制?2、宅基地可不可以转让?3、宅基地转让到集体外(有些转让协议还有村委会的盖章确认),转让合同是否有效?4、集体外禁转让有无例外?5、转让无效后如何处理?2024/5/172024/5/1750501、宅基地的申请主体有不有限制?2023/8/350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1)申请主体的特定性: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只能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权利客体的特定性:只能是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是国有土地。(3)申请取得的无偿性:2024/5/172024/5/175151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2023/8/351(4 4)申请取得的唯一性:)申请取得的唯一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处宅基地。“一户一宅一户一宅”,只是就申请而言。,只是就申请而言。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不予批准。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5 5)权能限制性:)权能限制性:用途受到限制(只能建住宅);用途受到限制(只能建住宅);处分权能受到限制:不得向有宅基地的本村民出处分权能受到限制:不得向有宅基地的本村民出售、不得向外村民出售、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售、不得向外村民出售、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024/5/172024/5/175252(4)申请取得的唯一性:2023/8/3524、地役权制度(内容略)地役权是指因通行、取水、排水、辅设管线等需要,通过设立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役:服兵务,从军;战事;服劳力之事;使唤;被役使的人。)供役地供役地需役地需役地2024/5/172024/5/1753534、地役权制度(内容略)供役地需役地2023/8/353(1 1)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的设立。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权合同。(2 2)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的效力。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2024/5/172024/5/175454(1)地役权的设立。2023/8/354(3 3)地役权与其他物权的关系)地役权与其他物权的关系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地役权的从属性)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用益物权的排他性)2024/5/172024/5/175555(3)地役权与其他物权的关系2023/8/355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2024/5/172024/5/175656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4)地役权的消灭。(合同届满或解除,滥用,未付费)(5)地役权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地役权设立时可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2024/5/172024/5/175757(4)地役权的消灭。(合同届满或解除,滥用,未付费)2023三、房屋权属法律制度(一)房屋所有权(一)房屋所有权(一)房屋所有权(一)房屋所有权 1 1 定义定义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所享有的占有、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房屋所有权根据房屋所位于的土地性质在我国,房屋所有权根据房屋所位于的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房屋所有权和农村房屋所有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房屋所有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权。农村房屋所有权主要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广义农村房屋所有权主要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广义房地产法),而城镇房屋所有权则主要适用城市房地产法),而城镇房屋所有权则主要适用城市房地产法的专门规定(狭义房地产法)。房地产法的专门规定(狭义房地产法)。2024/5/172024/5/175858三、房屋权属法律制度(一)房屋所有权2023/8/3582性质房屋所有权是典型的不动产物权,具有物权的全部特征:(1)支配权;(2)排他性;(3)对世性和绝对性;(4)一物一权(同一房屋上不能存在另一个房屋所有权)。2024/5/172024/5/1759592性质2023/8/3593、房屋所有权的特征(1)具有自权性: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地、不经任何中介地和无条件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房屋的权利;(2)具有完全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集于一体,赋予房屋所有权人全面支配其房屋的一切可能性;2024/5/172024/5/1760603、房屋所有权的特征2023/8/360(3 3)具有恒久性:)具有恒久性:无权利期限的限制。只要房屋存在,房屋所有无权利期限的限制。只要房屋存在,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就有可能一直存在。权人的所有权就有可能一直存在。(4 4)具有分离性:)具有分离性:房屋所有权的权能可以同所有权相分离,所有房屋所有权的权能可以同所有权相分离,所有权并不因此而丧失。权并不因此而丧失。(5 5)具有要式性:)具有要式性: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转移、抵押等,均以政府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转移、抵押等,均以政府有关部门的登记为成立要件,以领取或变更房屋所有关部门的登记为成立要件,以领取或变更房屋所有权证书为表现形式。有权证书为表现形式。2024/5/172024/5/176161(3)具有恒久性:2023/8/361事例:“房屋产权70年”说法对不对?2011年9月28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提案的办理部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到场,他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银监会就此也展开了专项调研,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试问:此说法对不对?2024/5/172024/5/176262事例:“房屋产权70年”说法对不对?2011年9月28日,课堂练习题一、判断题1、为了经济建设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2、国家垄断土地出让市场,即二级市场,起开源节流作用。3、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获得的只是地上的开发权,对于地下的自然资源、矿藏等,土地使用者无权开发或占为己有。4、房地产权属的存在是房地产权利的前提和基础。2024/5/172024/5/176363课堂练习题一、判断题2023/8/363二、选择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国家拥有对国有土地的最后处分权B、不管是土地的出让还是转让,土地使用者都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C、使用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D、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024/5/172024/5/176464二、选择题2023/8/364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错。2、错。3、对。4、错。二、选择题 A、B对。C、D错。2024/5/172024/5/176565参考答案一、判断题2023/8/3654、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具有不可分性。主体的不可分性,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性;内容的不可分性,即这两种权利是互为依存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前提,而房屋所有权是直接利用土地的结果。客体的不可分性,房屋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房屋。2024/5/172024/5/1766664、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2023/8/366(2)房地产的重心是房产。(3)土地使用权终止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使用年限。(40年、50年、70年不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无偿?有偿?物权法未规定)非住宅用地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需要提前一年申请续期,但国家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2024/5/172024/5/176767(2)房地产的重心是房产。2023/8/367非住宅用地,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收回,那么地上房屋怎么办?第一,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无偿收回地上房屋。试问:公平?2024/5/172024/5/176868非住宅用地,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收回,那么地上房屋5、房屋所有权的要素(1)主体。在我国,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外国的组织或个人均得成为房屋所有权的主体。(2)客体。房屋所有权的客体不仅限于狭义理解的居住之所,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屋作广义的界定,“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还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2024/5/172024/5/1769695、房屋所有权的要素2023/8/369(3)内容。第一,占有,指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和支配;第二,使用,指按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第三,收益,指房屋所有人有权获取房屋产生的合法利益;第四,处分,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范围内依自己意志处置房屋。如出租、赠与、维修等。2024/5/172024/5/177070(3)内容。2023/8/370(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消灭 1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指因法定事实的发生而使不具有某房屋所有权者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2024/5/172024/5/177171(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消灭 1房屋所有权的取得2023/(1)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指房屋所有权人直接依法律规定,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依据即可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生产劳动新建取得;国家承继、没收、征收取得;无主房屋取得;添附取得:即在原有房屋上扩建、加层,添附人依法取得添附房屋的所有权。(如顶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加盖的阳光房)2024/5/172024/5/177272(1)原始取得2023/8/372善意取得。案例:C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案情:A、B为俩兄弟,共同拥有一套房屋。哥哥A长期在国外。2007年4月,弟弟B见股市赚钱容易,未与哥哥A商量,擅自把房屋以时价卖给了C,C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哥哥A 2007年12月回国,得知情况后,以自己不知情为由,不承认这宗买卖,要求C腾退房屋。问:C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024/5/172024/5/177373善意取得。2023/8/373注意:受让人以房屋所有权移转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房屋所有权。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1、存在无权处分行为;2、善意;3、对价;4、已经办理过户手续。2024/5/172024/5/177474注意:2023/8/374案例:“母”卖“女”房 2008年11月,Y女士假释出狱后,发现自己的一套单元房,被其母以代理人的名义卖给了C女士。C的过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房管局未查明,为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2009年,Y女士将当时的房管局诉至法院(行政诉讼),要求撤销C女士取得的产权证。法院因此撤销了已变更的房产证。C女士将Y女士母女告上法庭,认为自己属于善意第三人,当时办理过户的瑕疵现在已不存在,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2024/5/172024/5/177575案例:“母”卖“女”房 2008年11月,Y女士假释出狱后,庭审时,Y母承认无权处分女儿房产。请问:房屋究竟归属谁所有?后续:一审法院以善意取得为由,支持了C女士的诉求。Y女士不服,提出上诉。2024/5/172024/5/177676庭审时,Y母承认无权处分女儿房产。2023/8/376提示:房屋的善意取得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2)受让人善意:即受让不动产时,信赖房屋登记簿中关于物权登记的记载,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不动产登记权利人无处分权;(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已经登记。2024/5/172024/5/177777提示:房屋的善意取得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23/8/377(2)(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指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指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根据原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的根据原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买卖;买卖;赠与;赠与;继承、接受遗赠;继承、接受遗赠;互易(换房)。互易(换房)。我国在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上采取的是生效要件主我国在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上采取的是生效要件主义,义,即登记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和取得的特别生效即登记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和取得的特别生效要件。要件。2024/5/172024/5/177878(2)继受取得2023/8/3782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而使房屋所有权丧失或与原房屋所有人脱离的一种法律现象。房屋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有相对消灭与绝对消灭之分):(1)所有权客体的消灭。(2)所有权主体的消灭。(3)所有权的转让。(4)所有权的抛弃。(5)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而被消灭。2024/5/172024/5/1779792房屋所有权的消灭2023/8/379(三)房屋所有权类型(1 1)按主体构成不同,分为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按主体构成不同,分为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和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其中,共同所有房屋又和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其中,共同所有房屋又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各共有人在内部对于共有财产按照一定的份额各共有人在内部对于共有财产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2024/5/172024/5/178080(三)房屋所有权类型(1)按主体构成不同,分为单独所有房屋所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法律特征:根据共同关系产生(如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2024/5/172024/5/178181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思考题甲、乙各以40与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2024/5/172024/5/178282思考题甲、乙各以40与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练习题答案D。2024/5/172024/5/178383练习题答案D。2023/8/383思考题甲、乙、丙和丁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甲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丁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2024/5/172024/5/178484思考题甲、乙、丙和丁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参考答案C2024/5/172024/5/178585参考答案C2023/8/385思考题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请问: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2024/5/172024/5/178686思考题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参考解析 物权法颁布之前的处理:对于共有财产,部分物权法颁布之前的处理: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共有。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03103条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有。物权法第物权法第104104条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有。如何理解物权法第如何理解物权法第103103条、条、104104条?条?2024/5/172024/5/178787参考解析物权法颁布之前的处理: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2)按土地性质不同,分为城镇房屋所有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城镇房屋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与管理的重点。而农村房屋所有权至今未建立登记管理制度。2024/5/172024/5/178888(2)按土地性质不同,分为城镇房屋所有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2 城镇房屋所有权有如下形态:城镇房屋所有权有如下形态:(1 1)国有房产: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国有房产: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2 2)集体所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3 3)私有房产:一般城镇私房所有权;商品私房所有)私有房产:一般城镇私房所有权;商品私房所有权;公房出售后转变为私房的所有权,即权;公房出售后转变为私房的所有权,即“房改房房改房”;自建(购)公助房所有权(所有权受到限制);自建(购)公助房所有权(所有权受到限制);(4 4)联营企业房产;)联营企业房产;(5 5)股份制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6 6)港澳台投资房产;)港澳台投资房产;(7 7)涉外房产;)涉外房产;(8 8)其他房产。)其他房产。2024/5/172024/5/178989城镇房屋所有权有如下形态:2023/8/389(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70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包括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三位一体的复合性物权,而以专有所有权处于主导地位。2024/5/172024/5/179090(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概念2023/8/390ABCDEF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示意图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示意图专有所有权;共同所有权;成员权。2024/5/172024/5/179191ABCDEF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示意图专有所有权;2023/2 2、特点、特点 与传统房屋等建筑物权利相比,有如下特点:与传统房屋等建筑物权利相比,有如下特点:(1 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具有专有所有权)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具有专有所有权人、共有持分权人、成员权人三种身份,建筑物区人、共有持分权人、成员权人三种身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三种权利集于一身;分所有权是三种权利集于一身;(2 2)专有所有权主导性。)专有所有权主导性。(3 3)一体性。从内容上讲,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一体性。从内容上讲,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要素构成:专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权(共同部分持要素构成:专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权(共同部分持分权)与成员权,三者结为一体,不可分离。分权)与成员权,三者结为一体,不可分离。(4 4)限制性。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同住一楼,各人的)限制性。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同住一楼,各人的专有所有权的行使多受限制。专有所有权的行使多受限制。2024/5/172024/5/1792922、特点2023/8/392 3 3、专有所有权、专有所有权 专有所有权,指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专有所有权,指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专有所有权在区分所有权三要素中具有主导性:专有所有权在区分所有权三要素中具有主导性:其一,业主取得专有所有权,即取得共同共有权及其一,业主取得专有所有权,即取得共同共有权及成员权。反之,专有所有权丧失,则共同共有权和成员权。反之,专有所有权丧失,则共同共有权和成员权也丧失。成员权也丧失。其二,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区分所有人共用部其二,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区分所有人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如表决权)的大小。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如表决权)的大小。其三,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其三,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则不单独登记。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则不单独登记。2024/5/172024/5/1793933、专有所有权2023/8/393专有所有权的限制(1)三权不能分离,不得给共有部分设定不合理负担。(如转让专有部分,则涉及共有部分)(2)区分所有权人(包括合法占有人,如承租人)对专有部分的利用,不得有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及违反区分所有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2024/5/172024/5/179494专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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