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讲诉权与诉教学课件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240915453 上传时间:2024-05-17 格式:PPT 页数:71 大小:1.4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七讲诉权与诉教学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七讲诉权与诉教学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七讲诉权与诉教学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七讲诉权与诉七讲诉权与诉56、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60、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一、诉权的概念和特征一、诉权的概念和特征1 1 1 1、概念、概念、概念、概念诉权:是由诉的法律制度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诉权:是由诉的法律制度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请求国家维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请求国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实质:实质:司法保护请求权司法保护请求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其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请求法院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请求法院用判决的方式予以保护的一种权利。用判决的方式予以保护的一种权利。宪法基本权利宪法基本权利 人权人权2 2 2 2、诉权的基本特征、诉权的基本特征、诉权的基本特征、诉权的基本特征(1 1)诉权的依据:)诉权的依据: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 (2 2)诉权的主体:)诉权的主体:当事人双方平等享有当事人双方平等享有 (3 3)诉权的行使目的:)诉权的行使目的: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4 4)诉权的行使阶段:)诉权的行使阶段: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5 5)诉权的内容:)诉权的内容: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 二、诉权的内涵(二元诉权论)二、诉权的内涵(二元诉权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当当事事人人请请求求法法院院给给予予救救济济的的权权利利,即即当当事事人人进进行行诉诉讼,实施诉讼行为的权利。讼,实施诉讼行为的权利。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强制实现其民事权益的权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强制实现其民事权益的权利,即利,即通过诉讼满足其诉讼请求的权利通过诉讼满足其诉讼请求的权利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诉讼程序的请求资格:诉讼程序的请求资格:程序上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程序上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表达实体意义诉权的必要途径表达实体意义诉权的必要途径存在于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存在于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当事人双方平等享有当事人双方平等享有原原告告:民民事事权权益益受受到到侵侵害害或或者者与与他他人人发发生生争争议议时时,可可以以运运用用程程序序意意义义上上的的诉诉权权,向向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提提起起诉诉讼讼,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被被告告:应应诉诉答答辩辩的的权权利利、陈陈述述、承承认认或或反反驳驳原原告告的的诉讼请求、反诉诉讼请求、反诉诉权的程序涵义使得启动诉讼程序成为可能。诉权的程序涵义使得启动诉讼程序成为可能。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权利的请求资格实体权利的请求资格原告:原告:利用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请求人民法院通利用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通过裁判保护其合法权益过裁判保护其合法权益被告:被告:通过人民法院反驳原告提出的实体请求,通过人民法院反驳原告提出的实体请求,有权在诉讼中提起反诉有权在诉讼中提起反诉给付之诉给付之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确认之诉确认之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某项民事权利或民事法律关系某项民事权利或民事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主张存在或不存在的主张形成之诉形成之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宣告一定的法律关系变动的主宣告一定的法律关系变动的主张张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关系: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关系:对立统一对立统一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实现方式、途径实现方式、途径 目的、意义目的、意义当事人行使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起诉权答辩权)目当事人行使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起诉权答辩权)目的: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实现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实现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不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不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就无法实现就无法实现当事人不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不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也就没有行使的必要也就没有行使的必要研究诉权二重性的意义研究诉权二重性的意义研究诉权二重性的意义研究诉权二重性的意义当事人当事人 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法院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才能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才能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案件;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才能够获得胜诉才能够获得胜诉法法 院院是法院对民事争议是法院对民事争议行使审判权的前提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不告不理不告不理”只有当事人享有和行使程序意义上只有当事人享有和行使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法院才能行使审判权;的诉权,法院才能行使审判权;只有当当事人享有实体意义上只有当当事人享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时,法院才能够判其胜诉。的诉权时,法院才能够判其胜诉。诉权和诉讼权利的关系诉权和诉讼权利的关系联联 系:系:(1 1)诉权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诉权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基础和前提诉权的合法行使:启动诉讼程序诉权的合法行使:启动诉讼程序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2 2)诉讼权利是诉权的)诉讼权利是诉权的具体化具体化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是诉权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表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是诉权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表现形态。现形态。(3 3)诉讼权利是实现诉权的)诉讼权利是实现诉权的工具和手段工具和手段举证权、辩论权举证权、辩论权区区 别:别:(1 1)两者的内涵和意义不同)两者的内涵和意义不同诉权: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可能性,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可能性,指向的是诉讼行为向的是诉讼行为是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2 2)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诉权:诉权:民事纠纷产生时,先于诉讼程序民事纠纷产生时,先于诉讼程序诉讼权利:诉讼权利:产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产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后(3 3)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诉权的主体:诉权的主体:当事人享有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的主体:诉讼权利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大多数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大多数诉讼权利为双方共同享有,但也有些诉讼权利一方享有,讼权利为双方共同享有,但也有些诉讼权利一方享有,或为原告享有,或为被告享有,双方的诉讼权利是对或为原告享有,或为被告享有,双方的诉讼权利是对等的等的 (4 4)权利行使的要求不同)权利行使的要求不同诉权:诉权:“一事不再理一事不再理”同一纠纷或案件,其诉权仅可作一次行使同一纠纷或案件,其诉权仅可作一次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可以多次行使双方当事人可以多次行使案例分析:禁止滥用诉权打工仔告东家索百亿赔偿打工仔告东家索百亿赔偿有滥用诉权之疑有滥用诉权之疑从湖南来中山务工的阿亮(化名)与老东家发生劳从湖南来中山务工的阿亮(化名)与老东家发生劳动争议,在对簿公堂时竟狮子大开口提出动争议,在对簿公堂时竟狮子大开口提出100100亿元亿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成了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成了我国“最牛最牛”的维权者,的维权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纷纷议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纷纷议论。20092009年,打工仔阿亮是中山市东方公司(化名)的年,打工仔阿亮是中山市东方公司(化名)的一名普通冲压工,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他一名普通冲压工,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他在劳动仲裁时提出了除了工资赔偿外,还索赔在劳动仲裁时提出了除了工资赔偿外,还索赔1010亿亿元的精神赔偿,首创劳动仲裁案的新高。由于对劳元的精神赔偿,首创劳动仲裁案的新高。由于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阿亮将此案提起诉讼,并将精神动仲裁结果不服,阿亮将此案提起诉讼,并将精神赔偿的金额提高到赔偿的金额提高到100100亿元。中山市中级法院终审亿元。中山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东方公司向阿亮支付工资、赔偿金以及违法解判决东方公司向阿亮支付工资、赔偿金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合计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合计5544.235544.23元,驳回了其元,驳回了其100100亿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亿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近年来,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仲裁案件不再收费,到法院打官司,象征性收对劳动仲裁案件不再收费,到法院打官司,象征性收取取1010元诉讼费,但这漫天要价,滥用权力的行为不可元诉讼费,但这漫天要价,滥用权力的行为不可取。它不仅会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还浪费大量的国取。它不仅会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还浪费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使得原本紧张的司法资源变得更加紧张,家司法资源,使得原本紧张的司法资源变得更加紧张,让渴望得到国家公权力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让渴望得到国家公权力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救助。第二节第二节诉诉一、诉的概述一、诉的概述二、诉的要素二、诉的要素 三、诉讼标的三、诉讼标的四、诉的种类四、诉的种类 一、诉的概述一、诉的概述(一)诉的概念(一)诉的概念(一)诉的概念(一)诉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诉:民事诉讼中的诉: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而向法院提出予以司法保护的争议,而向法院提出予以司法保护的请求。请求。不同学说:不同学说:一种声明:一种声明: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法院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判决的声明。作出有利于自己判决的声明。一种手段:一种手段: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一种诉讼行为:一种诉讼行为:原告向特定的被告,要求特定的原告向特定的被告,要求特定的法院就自己特定的法律上的主张进行裁判的行为。法院就自己特定的法律上的主张进行裁判的行为。(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二)诉的内容(二)诉的内容(1)诉的存在形式:诉的存在形式:是当事人求得司法保护和法律效果而是当事人求得司法保护和法律效果而向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民法院提出的请求是寻求司法审判、保护合法权益的手段是寻求司法审判、保护合法权益的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诉成立的前提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诉成立的前提起诉是诉成立的路径和手段起诉是诉成立的路径和手段起诉起诉诉诉(2)诉的主要内容:)诉的主要内容:原告的实体主张原告的实体主张反映当事人诉的目的反映当事人诉的目的:实体主张:实体主张(3)诉的功能:)诉的功能:启动诉讼程序,引起法院行使审判权启动诉讼程序,引起法院行使审判权“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原告原告起诉起诉,法院,法院受理受理案件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启动诉讼程序法官审理裁判的对象:当事人的诉求法官审理裁判的对象: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争辩的对象当事人争辩的对象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诉的双重含义诉的双重含义程序意义上的诉:程序意义上的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启动民事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启动民事审判程序的请求。审判程序的请求。实体意义上的诉:实体意义上的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事权益的请求。关系:关系: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三)相关概念辨析(三)相关概念辨析1、诉与起诉、诉与起诉2、诉与诉讼请求、诉与诉讼请求1、诉与起诉、诉与起诉诉:诉: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请求。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请求。表现形式:起诉、反诉、上诉、再审之诉和执行异表现形式:起诉、反诉、上诉、再审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等。议之诉等。起诉:起诉:原告提出的第一审之诉原告提出的第一审之诉联系:联系:起诉是诉的表现形式之一起诉是诉的表现形式之一区别:区别:诉的主体:诉的主体: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甚至案外人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甚至案外人起诉的主体起诉的主体:原告:原告诉: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起诉:起诉:一审程序一审程序2、诉与诉讼请求、诉与诉讼请求诉:诉:程序意义上的诉、实体意义上的诉程序意义上的诉、实体意义上的诉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仅限于实体意义方面的内容,是原告向对方当仅限于实体意义方面的内容,是原告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实体意义上的诉实体意义上的诉二、诉的要素二、诉的要素诉的要素:诉的要素:构成一个独立之诉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构成一个独立之诉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区别此诉与彼诉的依据区别此诉与彼诉的依据决定诉的内容决定诉的内容决定诉的特定化、具体化决定诉的特定化、具体化通常包括诉的主体、诉的标的与诉的理由通常包括诉的主体、诉的标的与诉的理由1、诉的主体、诉的主体诉的主体:诉的主体:诉讼当事人诉讼当事人也就是认为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也就是认为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因而提起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原告,以因而提起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原告,以及被原告诉称侵犯其合法权利或者与其发生争及被原告诉称侵犯其合法权利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因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被告。议、因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被告。其他相关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其他相关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的人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通过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当事人讼争的内容当事人讼争的内容(1)诉讼标的是法院受诉的重要依据)诉讼标的是法院受诉的重要依据当事人起诉:诉讼标的、诉讼理由当事人起诉:诉讼标的、诉讼理由争执的内容、请求法院裁判的对象争执的内容、请求法院裁判的对象区别此诉与彼诉区别此诉与彼诉避免避免“重诉重诉”(2)诉讼标的是确定诉的合并和变更制度的重要依据)诉讼标的是确定诉的合并和变更制度的重要依据变更诉讼标的:诉的变更变更诉讼标的:诉的变更旧诉旧诉新诉新诉个人合伙财产纠纷个人合伙财产纠纷合伙人借贷纠纷合伙人借贷纠纷原诉讼标的原诉讼标的新诉讼标的新诉讼标的分配合伙利益分配合伙利益因借贷关系主张支付借款利息因借贷关系主张支付借款利息(3)诉讼标的是法院适用审判程序和确定审判方式的)诉讼标的是法院适用审判程序和确定审判方式的基础基础受案范围与管辖受案范围与管辖审判程序:普通程序审判程序:普通程序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审判方式:独任制审判方式:独任制合议庭合议庭(4)诉讼标的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诉讼标的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被告答辩:针对诉讼标的被告答辩:针对诉讼标的否认原告提出的作为诉讼标的的实体法律关系的存在否认原告提出的作为诉讼标的的实体法律关系的存在提出新的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抵销或吞并原告主张:反诉提出新的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抵销或吞并原告主张:反诉比如:比如:乙租甲的房屋,甲起诉乙要其支付拖欠的房乙租甲的房屋,甲起诉乙要其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过程中,甲放弃了乙支付房屋房租的请租,在诉讼过程中,甲放弃了乙支付房屋房租的请求,但是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求,但是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此案件中诉讼标的是什么?在此案件中诉讼标的是什么?分析:分析: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实体权利义务的关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实体权利义务的关系。本案件中的诉讼请求是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后系。本案件中的诉讼请求是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后来请求变了,变成了解除租赁合同。来请求变了,变成了解除租赁合同。提示:提示:在一个案件中诉讼请求是可以变化的。在一个案件中诉讼请求是可以变化的。诉讼标的变化,就是一个新的案子了。诉讼标的变化,就是一个新的案子了。注意:注意:注意:注意:诉的标的与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的区别诉的标的与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的区别例如,例如,甲单位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甲单位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乙建筑工程公司在约定,乙建筑工程公司在1 1年内为甲单位修建一栋办公大年内为甲单位修建一栋办公大楼,办公楼交付使用后楼,办公楼交付使用后1010天内,甲单位应当为乙建筑工程天内,甲单位应当为乙建筑工程公司结清全部工程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结清全部工程款。合同履行完毕后3 3个月,甲单位发个月,甲单位发现办公楼楼顶许多部位都开始出现轻重程度不同的裂缝,现办公楼楼顶许多部位都开始出现轻重程度不同的裂缝,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建筑工程公司对办公楼进行必要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建筑工程公司对办公楼进行必要的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诉的标的:诉的标的:甲单位与乙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发生争议并提请甲单位与乙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发生争议并提请法院确认的建筑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法院确认的建筑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该办公楼;该办公楼;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甲单位向法院提出的让乙建筑工程公司修复办甲单位向法院提出的让乙建筑工程公司修复办公楼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要求。公楼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要求。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3、诉的理由诉讼理由、诉的理由诉讼理由诉的理由诉讼理由:诉的理由诉讼理由:当事人提出诉的请求所依据的当事人提出诉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根据事实与法律根据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议的事实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议的事实双方都属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的事实双方都属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的事实诉讼理由是当事人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重要依据。诉讼理由是当事人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重要依据。如:如:甲某诉乙某,要求其赔偿因被乙某饲养的甲某诉乙某,要求其赔偿因被乙某饲养的狗咬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狗咬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1002100元钱,咬伤甲元钱,咬伤甲某的狗是乙某饲养的,某的狗是乙某饲养的,21002100元钱是甲某为治元钱是甲某为治疗被狗咬伤而支付的这些事实就构成该侵权疗被狗咬伤而支付的这些事实就构成该侵权之诉的事实理由;而之诉的事实理由;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对饲养动对饲养动物人因其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民物人因其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即构成该侵权之诉的法律理由。事责任的规定即构成该侵权之诉的法律理由。三、诉的种类三、诉的种类划分标准:诉讼请求的目的及其内容划分标准:诉讼请求的目的及其内容确认之诉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变更之诉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一)确认之诉(一)确认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肯定的确认之诉(积极的确认之诉):肯定的确认之诉(积极的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请求法院确认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有效等。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有效等。确认收养关系、合同关系成立确认收养关系、合同关系成立18岁少女起诉母亲情人岁少女起诉母亲情人要求确认亲生父女关系要求确认亲生父女关系确认确认“婚生子婚生子”非亲生非亲生为再婚获得生育指标为再婚获得生育指标否定的确认之诉(消极的确认之诉):否定的确认之诉(消极的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请求法院确认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无效。一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无效。特特点:点:确认之诉的目的确认之诉的目的-请求法院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请求法院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不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不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要求法院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存在的具体状态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要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是现存的要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是现存的对这一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对这一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确认之诉的判决确认之诉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二)给付之诉(二)给付之诉给付之诉:给付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请求。一定民事义务之请求。请求付款、交货请求付款、交货请求赔偿损失请求赔偿损失请求返还所有物请求返还所有物请求修理房屋请求修理房屋判令公司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判令公司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罗马法以来就存在的、最普遍的诉罗马法以来就存在的、最普遍的诉给付之诉的分类给付之诉的分类给付之诉的分类给付之诉的分类-1、分类标准:履行义务的时间、分类标准:履行义务的时间现在给付之诉现在给付之诉:在在给付判决生效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后,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即向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之诉。当事人即向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之诉。将来给付之诉:将来给付之诉:在给付判决生效后,因履行期限尚未到来在给付判决生效后,因履行期限尚未到来或者履行的条件尚未具备,而需等待将来或者履行的条件尚未具备,而需等待将来履行期限的到来履行期限的到来或者履行的条件具备或者履行的条件具备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开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开始向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之诉。始向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之诉。2、分类标准:给付内容、分类标准:给付内容特定物给付之诉特定物给付之诉:要求被告交付某个特定的物品,即不要求被告交付某个特定的物品,即不能用其他物品代替的实物。能用其他物品代替的实物。种类物给付之诉种类物给付之诉:要求被告交付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要求被告交付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可以互相代替并可用度量衡计量的实物。经济意义、可以互相代替并可用度量衡计量的实物。行为给付之诉行为给付之诉:要求被告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要求被告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行为。给付之诉的特点给付之诉的特点给付之诉的特点给付之诉的特点-1、给付之诉的、给付之诉的目的目的: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履行一定的一定的民事义务民事义务2、法院审理裁判的、法院审理裁判的范围范围: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判决内容:履行民事义务判决内容:履行民事义务给付金钱财物给付金钱财物行为行为3、给付之诉具有、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执行性:给付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必须履给付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必须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行义务,否则法院将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联系与区别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联系与区别联联 系系 确认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前提确认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前提 确认之诉的肯定判决对给付之诉的预决性确认之诉的肯定判决对给付之诉的预决性 特定条件下确认之诉可能转变为给付之诉特定条件下确认之诉可能转变为给付之诉 两种诉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并存两种诉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并存 区区 别别效力不同:是否具有可执行性效力不同: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目的不同:对裁判内容的要求目的不同:对裁判内容的要求条件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争议条件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争议案例:案例:原告陈某某起诉时要求确认房屋属其所有,原告陈某某起诉时要求确认房屋属其所有,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房屋属原告所有,被告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房屋属原告所有,被告不得占有、使用。而实际上被告已住进该争执房不得占有、使用。而实际上被告已住进该争执房屋。原告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搬出该屋。在屋。原告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搬出该屋。在执行中发现是确认之诉的判决,并没有给付或要执行中发现是确认之诉的判决,并没有给付或要求被执行人搬出该屋的明确判决的内容,法院遂求被执行人搬出该屋的明确判决的内容,法院遂以该案没有明确的给付标的为由驳回了申请执行以该案没有明确的给付标的为由驳回了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的申请。(三)变更之诉(三)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一方当事人(原告)根一方当事人(原告)根据法据法律事实,请求法院通过判决,依法设定、改变或者消律事实,请求法院通过判决,依法设定、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请求。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请求。最新之诉:最新之诉:随着民法学领域形成权理论的发展而出现随着民法学领域形成权理论的发展而出现离婚之诉离婚之诉变更之诉的特点变更之诉的特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无争议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无争议法院作出的变更判决生效前,原法律关系仍然存在法院作出的变更判决生效前,原法律关系仍然存在诉讼的理由:诉讼的理由: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不要求解决权利义务的行使和承担问题不要求解决权利义务的行使和承担问题原告举证:原告举证:主张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新的法律事实主张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新的法律事实的发生的发生变更之诉的判决:变更之诉的判决:没有执行性没有执行性提出变更之诉的要件:提出变更之诉的要件: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无争议当事人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无争议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发生新的法律事实:导致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发生新的法律事实:导致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更或消灭新的法律事实引起纠纷新的法律事实引起纠纷三种诉的关系三种诉的关系 区 别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民事法律关系有争议民事法律关系有争议 要求法院明确要求法院明确变更之诉:变更之诉: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无争议,要求法院判决改变或者无争议,要求法院判决改变或者消灭消灭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法院先要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法院先要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后决定是否要判令被告依照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履行后决定是否要判令被告依照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一定的民事义务联联系系两种诉常常并存于同一个案件之中两种诉常常并存于同一个案件之中如:先有变更之诉,后有给付之诉如:先有变更之诉,后有给付之诉两个诉多个诉讼请求,法院应将两诉两个诉多个诉讼请求,法院应将两诉合并审合并审理理,并一同作出判决。,并一同作出判决。案例:案例:2006年年3月月18日,李某与金海公司签订一日,李某与金海公司签订一份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金海公司,约定李某购买金海公司金海公寓金海公寓3栋栋602号房,总价款号房,总价款42万元;还约定李万元;还约定李某于签订合同当日付清某于签订合同当日付清8元,余款元,余款34万元由其在合万元由其在合同签订后同签订后3个月内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个月内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支付了8万元,但因李某原万元,但因李某原因一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其也未能筹措资金支因一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其也未能筹措资金支付剩余房款。金海公司于付剩余房款。金海公司于2008年年6月月1日起诉李某,日起诉李某,以李某未能依约支付剩余房款为由,请求解除以李某未能依约支付剩余房款为由,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还已付购房款,并退还已付购房款8万元。万元。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变更之诉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A确认之诉确认之诉B形成之诉形成之诉C给付之诉给付之诉D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四、四、诉的合并与分离诉的合并与分离一、诉的合并一、诉的合并 诉的合并,是指人民法院把几个独立的诉,合并在一个诉的合并,是指人民法院把几个独立的诉,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进行审理和裁判。案件中进行审理和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情形应予合并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情形应予合并审理:1.1.诉的主体合并。诉的主体合并。2.2.诉的客体合并。诉的客体合并。3.3.诉的主、客体合并。诉的主、客体合并。4.4.反诉与本诉的合并。反诉与本诉的合并。二、诉的分离二、诉的分离诉的分离是诉的合并的对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诉的分离是诉的合并的对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几个诉从一个案件中分离出来,作为案件后,将几个诉从一个案件中分离出来,作为若干独立的案件分别进行审理和裁判。若干独立的案件分别进行审理和裁判。诉的分离的目的在于避免诉讼的复杂化,便于法诉的分离的目的在于避免诉讼的复杂化,便于法院顺利的审结案件,确保案件审理质量。院顺利的审结案件,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诉的分离的条件诉的分离的条件 1.1.人民法院已经将多个诉合并受理。人民法院已经将多个诉合并受理。2.2.已经合并受理的诉的审理将会使诉讼复杂化或导致诉讼已经合并受理的诉的审理将会使诉讼复杂化或导致诉讼迟延。迟延。3.3.诉的分离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诉的分离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诉的分离的几种情形诉的分离的几种情形 1.1.将普通共同诉讼分为若干案件审理。将普通共同诉讼分为若干案件审理。2.2.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的几个诉的分离。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的几个诉的分离。3.3.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反诉与本诉的分离。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反诉与本诉的分离。第三节第三节反反诉诉一、反诉的概念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最初提起的诉,称为本诉,反诉和本诉都是法律规最初提起的诉,称为本诉,反诉和本诉都是法律规定的、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定的、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案情案情案情案情】2012年年7月份毕业前,小陈收到了人生的第一份诉状。房地产开发商称月份毕业前,小陈收到了人生的第一份诉状。房地产开发商称小陈与其于小陈与其于2011年初签订了年初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小陈向开,约定小陈向开发商购买本市发商购买本市A处房屋,小陈只付了一部分房款,还有大部分房屋房款未处房屋,小陈只付了一部分房款,还有大部分房屋房款未付,故开发商认为小陈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小陈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付,故开发商认为小陈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小陈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开发商的资金周转,故了开发商的资金周转,故要求小陈支付剩余房屋,并支付违约金要求小陈支付剩余房屋,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万元,还要求小陈承担诉讼费还要求小陈承担诉讼费。小陈对开发商提起了反诉,称在购房之初,就。小陈对开发商提起了反诉,称在购房之初,就已将自己是学生,且户籍不在上海的个人情况告诉了开发商,当时开发已将自己是学生,且户籍不在上海的个人情况告诉了开发商,当时开发商称小陈具有购房及贷款资格后,小陈才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然商称小陈具有购房及贷款资格后,小陈才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然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小陈才知道自己并不符合购房条件,与开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小陈才知道自己并不符合购房条件,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与市政府出台的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与市政府出台的“限购令限购令”等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等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并且在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过程中,开发商也存在违规操作;小陈认为并且在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过程中,开发商也存在违规操作;小陈认为是因为开发商的误导才签订了预售合同,现由于该合同违反了相关政策是因为开发商的误导才签订了预售合同,现由于该合同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客观上履行不能,所以提出反诉,法规,客观上履行不能,所以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小陈已付的购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小陈已付的购房款。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解除小陈与开发商签订的预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解除小陈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并判决开发商退还小陈的已付房款。售合同,并判决开发商退还小陈的已付房款。二、反诉的条件二、反诉的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2.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且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且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前提出;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4.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5.反诉与本诉应有一定的牵连性。反诉与本诉应有一定的牵连性。甲诉乙要求赔偿侵权损害,理由是乙开车将甲撞伤。在诉讼中乙诉甲诉乙要求赔偿侵权损害,理由是乙开车将甲撞伤。在诉讼中乙诉甲要求赔偿违约损失,理由是甲在另外一份租赁合同关系中违约甲要求赔偿违约损失,理由是甲在另外一份租赁合同关系中违约最常见的有两种:最常见的有两种:(1 1)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两个诉讼)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两个诉讼请求;请求;比如:甲把房屋租给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拖欠的房租,乙在比如:甲把房屋租给乙,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拖欠的房租,乙在此过程中提出此过程中提出“在租住甲房屋时,替甲修缮了热水器、马桶等等,支在租住甲房屋时,替甲修缮了热水器、马桶等等,支出相应的费用。此时乙主张甲支付其修缮费用。出相应的费用。此时乙主张甲支付其修缮费用。(2 2)两个法律关系,但是这两个法律关系在事实和理由)两个法律关系,但是这两个法律关系在事实和理由上具有了一定的牵连关系。上具有了一定的牵连关系。比如:甲认为乙报社侵犯其名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比如:甲认为乙报社侵犯其名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到处张贴避谣告示,在避谣告示中指出乙报社是如何的不负程中,甲到处张贴避谣告示,在避谣告示中指出乙报社是如何的不负责任,如何的造谣,使其名誉受损。此时乙报社以甲侵犯其名誉权,责任,如何的造谣,使其名誉受损。此时乙报社以甲侵犯其名誉权,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请求。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A.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来就是无效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反驳是被告(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反驳是被告(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根据,以否定原告(对方)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根据,以否定原告(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的一项诉讼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一项诉讼权利。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反诉与反驳的区别:(1 1)性质不同:)性质不同:反诉是独立的诉;反驳仅为一种否反诉是独立的诉;反驳仅为一种否定对方诉讼请求的手段。定对方诉讼请求的手段。(2 2)前提不同:)前提不同:反诉以承认本诉为前提,对原告的反诉以承认本诉为前提,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否定;反驳则以否定原告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诉讼请求并不否定;反驳则以否定原告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请求为前提。(3 3)目的不同:)目的不同: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原告的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败诉外,还对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诉讼请求,使原告败诉外,还对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反驳的目的仅为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反驳的目的仅为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三、对反诉的处理三、对反诉的处理三、对反诉的处理三、对反诉的处理在一审过程中,提起反诉之后,在诉讼过程中要构成在一审过程中,提起反诉之后,在诉讼过程中要构成合并处理,合并处理就是为了一次解决纠纷,不至于出现合并处理,合并处理就是为了一次解决纠纷,不至于出现将来矛盾的裁判,所以本诉和反诉合并处理;将来矛盾的裁判,所以本诉和反诉合并处理;反诉原则上是在一审中提出,只有在一审中提出才能反诉原则上是在一审中提出,只有在一审中提出才能构成合并审理,二审中允许的出反诉,但是不能进行合并构成合并审理,二审中允许的出反诉,但是不能进行合并审理了,处理的方式在于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诉讼。审理了,处理的方式在于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诉讼。同样,在再审过程中,也允许提反诉,由于再审没有独立同样,在再审过程中,也允许提反诉,由于再审没有独立程序,分别适用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程序,分别适用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理?A.A.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B.B.裁定驳回乙的反诉裁定驳回乙的反诉C.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判决驳回乙的反诉D.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诉1、简述诉权的基本特征。、简述诉权的基本特征。2、简述反诉与反驳的区别。、简述反诉与反驳的区别。考思章章本本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供娄浪颓蓝辣袄驹靴锯澜互慌仲写绎衰斡染圾明将呆则孰盆瘸砒腥悉漠堑脊髓灰质炎(讲课2019)脊髓灰质炎(讲课201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