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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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5组许晨琳组长武玉迪闵炜程曾武松 写作高煜庭杨敬淳王麟李欣桐 录音整理林紫 PPT陈述第一篇:各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概览 杨敬淳金融消费者根本权利解读 王麟如何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 政府,法律还是市场?王麟 曾武松 高煜庭 靠外部约束还是消费者自身?王麟 许晨琳 闵炜程 不可过度倾斜保护!王麟 曾武松各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览各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览 杨敬淳杨敬淳 美国: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背景:次贷危机后,2021年7月15日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改革重点:创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检查和执行金融机构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以及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效劳的条例。定期检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的合规情况,对违反条例者进行惩戒。禁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金融交易行为。规定金融消费者保护署的执行权及其他事项。特点:美联储为该机构提供专项预算资金 主管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杨敬淳搜集了英美、新加坡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及相关机构,与我国进行比较,可得出: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并没有形成体系,因而很难得到真正的保护英国:金融效劳管理局英国:金融效劳管理局(FSA)特点:监管各项金融效劳,同时设立单一申诉专员和赔偿方案架构,为金融效劳消费者提供进一步的保障。保障消费者设立“金融舞弊调查效劳部,以非正式方法解决消费者纠纷;设立“金融效劳赔偿方案,为因金融机构破产而蒙受财产损失的消费者提供赔偿;推行消费者教育,加深公众对金融体系的认识,确保消费者获得适当保障进行消费者教育订出长期方案,将传授金融知识纳入教育制度内;另外,专门受理投诉的独立机构投诉专员办,对FSA形成了制衡。新加坡:金管局新加坡:金管局MAS加强对“非上市投资产品之销售与营销的监管:金融机构要确保营销和广告资料提供公平平衡的产品内容向投资人提供所购置投资产品的及时且重要的更新信息对复杂投资产品的销售制定了严格的标准。2021年4月,MAS制定了关于确保董事会和高管在公平销售中责任的指引,制定了衡量公平交易的标准公平交易适用于投资产品的选择、营销、销售以及咨询,售后效劳以及投诉处理香港:香港证监会香港:香港证监会2021年年9月月25日日?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的咨询文件?金融产品的售前、售中及金融产品的售前、售中及售后的披露方面均做出明确售后的披露方面均做出明确要求要求 特点:特点:要求中介机构销售包含衍要求中介机构销售包含衍生工具的非上市结构性产时,生工具的非上市结构性产时,必须先了解客户对衍生产品必须先了解客户对衍生产品的认识的认识 为投资期长及缺乏二手市为投资期长及缺乏二手市场的产品设置了场的产品设置了“冷静期冷静期中国: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中国: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存在严重缺乏。权益保护立法存在严重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第2条条规定: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接受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接受效劳,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效劳,其权益受本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尚未被纳入保护金融消费者尚未被纳入保护范围范围 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如果产生纠纷而诉至法之间如果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只适用院,只适用?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及及?合同法合同法?有关老实信用、公有关老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原那么作为权利主平交易等原那么作为权利主张的依据,很难保护金融消张的依据,很难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诸多应有权利。费者的诸多应有权利。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2金融消费公平交易权3金融消费隐私权4金融消费平安权5金融消费损害赔偿权向外延伸的金融消费平安权6金融消费受教育权王麟:金融消费者根本权利解读王麟通过两个案例分析,解读了金融消费者根本权利在实际中的具体表现。从理论上和实际中分析了这些权利对于维护市场平衡和公平的意义从案例一中,袁某的知情权和金融消费损害赔偿权应该得到保护。首先王麟分析得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案件,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性。他认为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应当拥有的最根本的权利。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性将使消费者利益不断受损最终将导致金融市场的萎缩。其次,在这个案件中,袁某并非因为自身原因而被银行工作人员非法多扣了那么多的利息费,他可以依法向银行索要损害赔偿金。案例一: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案例一: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职员袁某,于职员袁某,于2004年年12月使月使用工商银行国际信用卡用工商银行国际信用卡消费了消费了3977152元,并于该元,并于该月对账单所列的还款日前根本月对账单所列的还款日前根本还还 清欠款,但是由于疏忽,少清欠款,但是由于疏忽,少还了还了O24元,被工行对当月元,被工行对当月全部透支款全部透支款3977152元,而元,而不是欠款局部的不是欠款局部的024元收取元收取了惩罚性透支利息,了惩罚性透支利息,利息金额高达利息金额高达853元。元。“作为强制力量的政府机构必须对于金融消费者这个婴儿的知情权进行倾斜性的保护,使他能够与经营者这个拳王公平交易。王麟写到。案例二:案例二:2021年年8月月14日,谢某通过携程公司客服日,谢某通过携程公司客服 预定了预定了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三间江景房,房费共计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三间江景房,房费共计6039元。双方元。双方 约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信用卡使用类型为担保。携约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信用卡使用类型为担保。携程客服人员明确告知程客服人员明确告知“此订单一经确认预定成功之后您不此订单一经确认预定成功之后您不能取消,也不能更改。如果没按照约定入住,我们将会扣能取消,也不能更改。如果没按照约定入住,我们将会扣除您一天的房费,共计除您一天的房费,共计6039元。同时,谢某同意以牡丹元。同时,谢某同意以牡丹贷记卡进行担保,并向携程客服人员提供了卡号、发卡行、贷记卡进行担保,并向携程客服人员提供了卡号、发卡行、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CVV最后三位校验码、持卡人姓名最后三位校验码、持卡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等。与身份证号码等。8月月17日中午约日中午约12时,谢某致电携程公司,要求取消订时,谢某致电携程公司,要求取消订单,客服人员告知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不同意取消,当天单,客服人员告知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不同意取消,当天如果不入住将会按照约定,扣除房费如果不入住将会按照约定,扣除房费6039元。谢某遂致电元。谢某遂致电工行,要求拒付,工行客服人员表示卡未作冻结,建议做工行,要求拒付,工行客服人员表示卡未作冻结,建议做挂失处理并与商户进行协商。挂失处理并与商户进行协商。8月月24日,谢某的信用卡被扣日,谢某的信用卡被扣划划6039元。由于谢某为该笔款项进行交涉而延期支付,产元。由于谢某为该笔款项进行交涉而延期支付,产生了利息生了利息101.19元,滞纳金元,滞纳金29.78元。谢某已经向工行一支元。谢某已经向工行一支行归还了上述款项合计行归还了上述款项合计6169.97元。元。案例二中,王麟认为银行和携程网之间的协议属于谢某不可获得信息,所以“无密扣款的行为属于强制谢某消费,侵犯了谢某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谢某的个人财产在银行中,但是作为金融经营者,在没有国家机关依法查询、冻结和划扣的情况外使得谢某的财产遭到损失,侵犯了谢某的金融消费平安权。王麟: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是“治本方法。如果能够对金融消费者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就可以减少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发生率。缺点:本钱太大,不易操作。针对此问题他建议:对于学生普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知识也是有必要的,因此可以将这些专业性知识纳入到我们的教育体制当中,这样就可以减少因“普及带来的巨额本钱。许晨琳:“保护不等同于溺爱 在保护的同时,更需要提高投资者的自身素质,培养他们选择信息、分析信息、吸收信息的能力,更能把握信息中的重点,这样一来,随着投资者整体素养的提高,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需求会呈自然减少趋势。法律保护和政府监管必不可少,但是大家的感想中都提出:金融消费者要维护自身权利,关键还是在于要提高自身素质。王麟认为这是“治本之道,许晨琳认为提高投资者素质可以减少对信息披露的要求,闵炜程那么从逻辑理论上分析了其对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力作用如何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之闵炜程:闵炜程:从目前保护措施入手,分析提高自身素质对措施施行中的积极作用强制信息披露措施强制信息披露措施 助推剂助推剂投资者素质提高投资者素质低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盲目投资,强制信息披露几乎无效,消耗更多的本钱强制信息披露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便于投资者做出决定投资者适当性原那么投资者不放心交给参谋按照自己的想法盲目投资投资者放心地交给参谋得到预期收益偏离预期目标产生一定的依赖性使投资者更易受到欺诈投资者适当性原那么实施的催化剂投资者适当性原那么实施的催化剂他们可以区分建议是否正确不至于被证券公司摆布投资者素质提高强制信息披露降低反欺诈措施降低反欺诈措施带来的高额本钱带来的高额本钱自主维护权利自主维护权利反欺诈措施事后救济性保护机制事前预防性保护机制本钱巨大收效甚微投资者素质提高提高投资者素质对于消除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提高投资者素质对于消除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闵炜程:闵炜程:“如果将前面几种措施分别归属为事前措施,事中措施,事后措施的话,如果将前面几种措施分别归属为事前措施,事中措施,事后措施的话,提高投资者素质应当是贯穿始末的一项长久措施。即在长期的过程中,提高投资者素质应当是贯穿始末的一项长久措施。即在长期的过程中,我认为应当把它作为一条主线,将其他的措施作为辅助措施,形成一我认为应当把它作为一条主线,将其他的措施作为辅助措施,形成一个良好运行的机制,从而逐渐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引导着投资者们个良好运行的机制,从而逐渐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引导着投资者们越过信息不对称的鸿沟。越过信息不对称的鸿沟。如何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之“如果我们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过度了,他们便会丧失理性消费的能力,而适度的消费者保护能够使得金融消费者保持一种理智消费的能力。张建伟王麟: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必须的,但是保护也需有“度,应当结合倾斜保护原那么和适度保护原那么。王麟认为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例子,比方英国的?金融效劳与市场法?,其中相关规定在确定消费者的保护程度时:1考虑消费者在经验、专业水平上的可能差异2考虑消费者就自己的交易决定负责的一般原那么曾武松:曾武松:金融消费者应增加自身的金融意识和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金融消费权益。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关键的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金融供消费者可以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来了解金融机构的运作和金融诈骗等方面的知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及时地寻求法律保护。如何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之法律,政府还是市场最有效率?王麟认为法律保护和政府监管是强有力的措施;曾武松着重强调已有政策的完善,将法律条文作为保护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手段;高煜庭那么认为不应该太过依赖政府力量,不能因为保护消费者权利而损害市场总体利益和效率,并且他通过论证认为现在的保护政策并不能真正保护到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因此虽然这些措施是必要的,但是还是要在市场开展中摸索平衡。他认为最关键的还是法律执行力的问题,因此“强制信息披露和“说明义务很重要 设立专门的监管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管制度 他认为法律并不是一味万能药,他认为法律并不是一味万能药,“因因为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法制还没为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法制还没有得以健全。所以应该设立专门有得以健全。所以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管制度的监管制度第一,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第一,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设立监管部,赋予他们对金融消费设立监管部,赋予他们对金融消费进行监管检查的权力。进行监管检查的权力。第二,民间也建立一些类似维权委员会第二,民间也建立一些类似维权委员会性质的机构,使得对消费者权益的性质的机构,使得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能够纵横交叉进行,这样可以保护能够纵横交叉进行,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保护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保护效率。王麟 通过法律渠道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通过法律渠道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 他认为法律是最有力的维权武器,但不可操之过急:先增修已有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群众适应后,可独立立法,设立专门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加大这些修正法规以及将来的独立立法的效力。他认为法律是用强制的手段减弱信息不对称程度,这样虽然提高了市场效率却减少了投机时机,抑制了市场的活泼程度,从而降低了高收益的可能。“市场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既是一场博弈,法律为何一定要介入其中紧拉着缰绳?高煜庭他认为法律追求一种实质的正义,然而金融市场的交易者是不确定群体,责任很难界定。而金融产品收益具有不可测性。因此,“产品责任论实是将责任强行划给了合同中较为强势的一方,简化了监管部门的工作,为“实质正义取了一个适用于金融市场的定义。“许多金融工具都系数学家甚至物理学家所创,真正能明白其中的算法和利益真正流向的人实在凤毛麟角。张建伟其次,高煜庭认为随着金融业不断创新,很多金融衍生产品即使是交易员和金融家们自己也不能完全弄清其背后的秘密,那么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意义在哪里?该如何披露,又披露什么呢?“法律通过限制和惩罚起到保护和教育的作用,它没有精力和能力去监管每一个行业的细节,尤其是金融像这样非日常生活必须接触的虚拟经济活动。高煜庭因此,他提出最有效的结构既不是当前中国的“弱市场,弱法院,强政府也不是老师提出的“强法院,强市场,弱政府而应该是“强市场,次弱法院,弱政府。他认为市场是可以自我完善的,正如同华尔街与美国政府的关系,我国金融市场也应该在一定政府和法律的辅助下逐步自我完善,实现平衡。曾武松提出其他几点建议:要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放入监管目标中,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度,健全金融法规,通过法律标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活动,明确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尤其是要规定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尺度,“不能够让金融企业通过披露的艺术来钻法律的空子。即要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加快金融企业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加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程度,形成良好的竞争气氛。曾武松编者小结:随着符号时代的来临,金融市场日趋复杂,而越来越多非专业玩家也进入这个市场。同所有市场一样,有限理性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也应受到保护;无论对哪个金融市场逐步开展的经济体来说,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问题都开始或已经引起相当的重视。“信息强制披露和“说明义务使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得以改善,但是我们可以做的更多。将披露的信息效率化,建立完善的体制与法规对不公平交易进行监管,提高市场自身效率,我国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要在兴旺国家的根底上继续探索。第二篇内幕交易防治政策解读 武玉迪强制信息披露适度性解读 许晨琳内幕交易 武玉迪武玉迪从内幕交易的危害开始分析监管内幕交易的重要性。他指出,由于金融市场参与者数量庞大,因此内幕交易的损失被分摊到普通投资者身上,很难明显觉察,但是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在长期中,弱势投资者纷纷退出市场,影响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在证券市场上,大约80的违法案件与内幕交易有关,大约80的违法交易额与内幕交易案件有关。郑顺炎 然后,武玉迪分析了目前监管内幕交易的法规并指出其中的局限性:内部人员报告持股数量及其变动情况 要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内幕人员以及持有表决权股票到达一定比例的大股东,申报其持股数量及其变动情况。许多内部人员可以巧妙地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开户而掩人耳目的逃避公众对于其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督。局限性措施禁止内部人交易本公司的股票 有些国家的法律限制董事、经理等内幕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交易本公司的股票。即使禁止了董事与家庭成员的购置,这个公司内部人员的人脉不会仅限于其家庭成员,可以建议其好友,甚至是可以通过利益关系而操纵其他人来买入股票,卖空股票。依法准确进行信息披露 严格要求上市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全面及时地披露一切有关的信息资料,供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参考,是有效预防内幕交易的措施之一。金融市场信息繁杂,拥有其他市场所没有的海量的信息。在进行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哪些信息需要披露,哪些信息确实无法披露,如何使得信息披露具有更高的有效性,同时能够降低管制费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措施局限性信息隔离制度 中国墙Chinese Wall是指在提供多种金融效劳的金融机构中,为了防止机构的某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拥有的信息传给该机构的其他部门或其他分支机构,而建立的旨在控制重要的非公开信息流动的一种内部规那么和程序。然后,武玉迪通过查找资料发现以下问题:关于短线交易行为在我国还没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对于金融市场违法犯罪问题的规定不够完善。对于内幕交易,通过资料查询,他发现我国在民法上对于内幕交易的处分是没有明确说明的,这样受到损失的金融产品消费者就更难从中获得应得的补偿。在美国,短线交易的收入所得归公司所有。武玉迪认为,因为美国等兴旺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证券立法要比我国早得多,在内幕交易方面的管制相比我国也更加成熟,我们在立法之时应该结合我国特点与兴旺国家的经验。他举出美国的“股市监测系统(ISIS)弦和“自动搜索系统(ASAM)。强制信息披露 许晨琳原因适度性探究建议原因:投资者:“外部人 缺少信息渠道经营者:“内部人 获得充分信息逆向选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市场操纵、虚假陈述、虚假陈述、欺诈客户等行为欺诈客户等行为信息不对称市场是不公平的信息披露制度打破内部人对于信息的垄断,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进行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信息披露制度打破内部人对于信息的垄断,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进行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躲避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形成的非系统性风险,躲避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形成的非系统性风险,提高市场运行的有效性,缓解市场失灵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运行的有效性,缓解市场失灵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自由市场中信息披露动机缺乏强制性信息披露弥补自愿信息披露强制性信息披露弥补自愿信息披露与信息需求期望之间的差距与信息需求期望之间的差距需要政府监管需要政府监管适度性探究:从之前分析,她认为强制信息披露起到类似“政府的作用。因此,强制信息披露也必须和市场相辅相成,即要存在适度性。许晨琳通过历史分析,得到:古典主义和凯恩斯理论是相辅相成的。“单纯依赖市场或单纯依赖国家的经济体都是无法长久存在的。原理:首先,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不是无穷无尽的。第一,每个投资者对于信息的数量、质量、内容等要素的要求都不尽相同。许晨琳通过分析二级市场买卖证券的人的类型得出:专业投资者可以通过少量有效信息即可,而处于弱势有效市场的人来说,他们可以借助分析师等的帮助,因此,公开的信息不在于数量庞大;第二,应该针对投资者的需求、类型、目的和素质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制性信息披露。通过第一点的分析,她进一步得出目前中国完全理解公司披露信息的投资者比例很小,披露过多专业信息没太大用处。其次,企业对信息的披露也不可能是毫无保存的。许晨琳认为企业在披露信息时必然会付出一定本钱,比方由于公开信息而在竞争博弈中处于劣势等。那么,他认为“从社会这个整体来看,如果披露信息的本钱超过了其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那么还有什么意义呢?同时,他还论述到:上市公司同样享有其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不能侵犯其权益。否那么就是以对上市公司的不公平换取对投资者的公平,从整个市场的角度来说是收效甚微的。建议:通过以上所述,许晨琳得出以下几个互相关联的建议。首先,政府要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其次,在披露时,保证信息的质量而不是数量,有时过多信息反而会削弱信息的效用。第三,上市公司针对不同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披露。最后,提高投资者的素质。之前已做论述编者小结:已有的维权措施还有待完善。内幕交易类型日趋复杂,依靠现有条例不能杜绝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内部人员短线交易现象带出巨大的利益集团,如何真正消除信息内容不对称、信息获得时间不对称必须要有更有力的监管。强制信息披露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这种局面,但是市场公开信息如此之多,普通金融消费者只有更加迷惑。针对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有效信息也许是解决这个问题较为可行的方法。编者感言:金融市场愈趋复杂,金融产品也越来越专业化。因此这样的市场玩家必须要有一定的资格,“要想坐下来洗牌,首先要懂如何游戏。而目前的趋势却是各国都允许非专业玩家也参与进来。这就使对消费者的保护更加有难度;因此,金融与法律必须结合起来,将整个金融市场置于有效的法律监管之下。然而如何将法学原理与金融市场结合起来,以法的逻辑思维来标准神秘而狂野的金融市场,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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