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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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建立新型公司财务制度,更好地贯彻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准则和工业公司会计制度,以确保国家财经法规的有效实施,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 认真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结构体系,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税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及决策,统筹并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司财务活动有序进行。第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制度,执行新的公司会计准则,规范公司成本管理,强化公司财务制度和经济核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为公司更好地发展,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职能、任务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职能财务管理的职能概括起来讲是指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分配三个方面。具体细分为:1、资产及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长期投资的管理以及负债的计价、负债的比例和负债的形式管理。2、收入费用管理:包括收入的确定、核算的方法以及直接、间接、期间费用的核算和管理。3、利润的管理:包括利润核算和分配等方面内容。4、维护所有者权益:就是对公司的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加强管理,做好公司的资本运营,使公司的资产不断增值,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第五条 财务管理的任务:1、选择筹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正确、及时地筹集资金,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持续发展,提高资金利用率,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结构。2、用好各项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果。从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入手,正确地选择公司经营策略和资产投向,使各项资产得以科学运行。3、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公司盈利根据公司的任务、消耗定额和其他条件,合理控制各种经营耗费,分析研究经营耗费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及时揭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不断完善及健全本公司财务制度,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第三章 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第六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会计制度,确保公司帐、表、单证的各项数字真实可靠,及时、如实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在工作中加强经济核算,保证公司资产不流失,遵守财政纪律。为了认真履行这一职责,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1、切实做好记账、对帐、报账工作,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正确计算各项收入、成本、支出、费用和财务成果,按期核对、结算帐目,编制会计报表,保证帐帐、帐证、帐表相符,数字真实可靠。2、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和资金,按时上缴各种税金。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等各项制度,正确使用银行借款,遵守借款协议,到期及时还款,及时清理债务、盘活资金,防止拖欠款项。4、监督有关人员对各项财物进行计量、检查、收发、领退、调拨和报废工作,确保公司资产不受损失,参与财产物资的定期清查,核实库存,保证帐、实相符。5、按时检查、分析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向股东方及公司领导汇报公司财务经济状况。6、向公司股东、审计、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派来的检查人员负责会计资料的提供,配合各项财务调查,如实答复各项问题。7、会同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经济核算工作,健全公司经济活动和分析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促进降低消耗,实现各期利润目标。8、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以及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公司时,必须编制交接清单,接交清楚,经交接人员和财务监督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到新单位工作。第四章 会计人员主要权限第七条 会计人员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和人员正确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法令和财务制度,并按本公司制定的会计制度和规定办理业务。第八条 会计人员有权参与公司各项有关计划、预算的制定、合同签订、工程招投标、固定资产、材料采购等一系列经济活动,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第九条 会计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同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各种情况和资料,有权审核检查各部门同财务会计工作相关的工作。第十条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预算、计划、制度的开支,以及违反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事项有权拒绝执行、付款和报销,并向公司领导人报告。若公司领导有不同意见时,会计人员有权要求公司领导人写出书面指示。但属于明显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拒绝执行。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既要坚持原则,执行制度,又要从有益于公司出发,实事求是地处理相关帐务。并经常向有关人员宣传、解释财税、经济方面的法规制度,讲明道理,避免主观片面,防止滥用职权。第十二条 为了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限,完成任务。会计人员一切都要从大局出发,做好工作。为此,会计人员要不断地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学习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新会计制度,熟悉有关财税经济制度,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技术,以便更好地工作。第五章 财务部各岗位职责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1、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和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会工作的正常展开。2、根据国家法规和地方财政以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督促贯彻执行。3、负责对全公司经济活动、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有关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4、组织管理公司的相关资产,积极做好公司的资本运营,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使资本在过程中实现保值和增值,使资本更有效率不断地实现资本扩张。5、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发挥财务、会计信息作用,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积极协调公司与当地政府相关财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7、审核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符合制度规定。8、做好公司的各项融资筹资工作,确保公司经营所需资金。9、审查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保证报表资料的真实可靠第十四条 财务部部长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公司的财务核算,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好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本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地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财务人员一道做好公司的财务工作。3、负责编制年、季、月流动资金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财务预算工作的组织和分析、确保年度预算的贯彻实施。5、审查和参与公司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的签定。6、负责公司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工作,负责将计划指标分解落实到归口部门,同相关部门一道进行检查,保证计划的实施。7、每月根据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分析并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分析各种指标升降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落实措施。8、参与公司内部的考评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考核的内容和考评方法,总结经验,提高本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公司成本考核,实施成本核算。9、组织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及流动资金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行。10、编制和审查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保证报表资料的真实可靠。11、负责公司财务印鉴的保管和使用,会计凭证的复核工作。12、负责公司合同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公司对外合同的审核工作。第十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一、工作内容:1、负责公司会计工作,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制单、登记账册、编制月度会计报表。2、负责每月银行存款及现金的盘点工作,并做好盘点记录,并送一份至财务部领导。3、负责公司月度各项税收的报表填写及进项税款的认证工作,并负责公司各项税款报表的申报编制工作。4、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装订及保管工作。5、负责审查公司付款凭证的规范及各级领导的签字是否齐全,发票是否符合要求、款项能否支付。 6、负责公司差旅费的审核及计算工作。7、负责公司往来账款的核对工作,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8、正确计提有关费用,负责工资费用分配,合理计入成本,正确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9、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10、参与公司成本考核,实施成本核算。并将月度产品变动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11、完成公司及部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二、会计工作责任范围:1、保证会计工作的准确性,所做会计凭证不得出现数据差错,不得出现会计科目用错的现象。2、各种税务报表及财务报表必须按时报出,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申报。3、每月必须对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进行核对和盘点。4、负责会计档案室内资料的安全、并摆放整齐,经常检查资料的保管情况,防止虫蛀鼠咬。5、付款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齐全规范,保证该凭证符合财务制度要求。6、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相关财务数据。7、每年至少一次做好往来账款的核对工作,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账务核对工作。8、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存货及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并及时处理盘点结果。第十六条 出纳岗位职责一、出纳工作内容;1、负责公司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2、负责公司现金的收付工作。3、负责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收付、保管和到期的托收工作。4、每月15、30日负责将公司本期所收货款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部门。5、负责公司向股东和当地政府上报的统计报表填写和上报工作。6、负责公司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和保管工作、负责公司增值税发票的开出和核对工作。7、负责公司税务报表的申报工作,确保纳税帐户资金能支付当月税金。8、负责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证、出口资格证的年度检验工作。9、负责付款凭证的审核及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10、完成公司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出纳工作责任范围;1、对银行存款的收款,确保每笔收款都能及时到账,最迟应在一星期内入账,如未到达,应主动查找原因,并通知付款方和有关部门,并将未收到款项的原因书面报告部门领导。2、对银行存款的付款,认真核对填写银行付款凭证,做到数据准确。符合银行票据规范要求,杜绝任何差错发生。3、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应按票据规范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规范要求,退回开票单位和送票人,确保每笔汇票到期都能如期解付入账,并在每张汇票到期前交开户银行托收。4、银行承兑汇票的付出必须认真核对数据,并按规范要求加盖单位印鉴章。5、对所收现金超出1万元时应主动送存开户银行,不得保留超限额的现金。6、对现金付出应严格审查所收票据的规范,公司领导审批的签字是否齐全。7、各种报表的填写应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超时上报。按时报税,避免因资金不足被处以罚款的现象发生。8、对购入的税务发票应专项保管,不得发生丢失税务发票现象。并严格核对所开增值税发票开出内容,不得出现多开、错开发票的现象。9、各种证照的年检必须按时完成,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不得发生超时而导致无法年检和被罚款现象。10、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相关财务指标。 第六章 财务用款审批制度第十七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支出,实行资金限额审批办法;第十八条 资金限额审批的权限:财务部在核准支付款项时,应严格执行资金限额审批权限,当超过权限时,应当劝阻该款项的支付,留存按规定申报,待批准后执行;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审批权限总经理正常费用单次支出额200000元以下500000元以下500000万以上固定资产单次购置额100000元以下200000元以下200000元以上年度对外投资额度 200000元以下200000元以上公司单次非正常支出20000元以下20000元以上第十九条 采购费用的审批:一、月度采购计划由营销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当月量编制,由财务总监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同意后,交由资材部进行采购。除临时零星采购外,资材部必须遵照合同管理办法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事项按下列情况办理用款手续;(一)、按合同要求,需要带现款提货的;1、采购人员按合同采购金额填制银行用款申请单,由资材部部长签字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上述手续办齐后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2、财务部可根椐情况分别办理,本市范围可以申领“转账支票”,其它地区可以办理“银行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支付现汇的可以办理电汇。月度采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单位应首先使用3-6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3、采购事项结束后,采购人员将增值税发票(或统一发票),将所购材料交仓库收货,需要品管部门检验的,待检验合格后办理产品入库单。将银行票据存根联、入库单、发票、合同(或订单)全部收集后交财务入账。(二)、先行采购,尔后支付款项的;1、材料已先行验收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后。按照合同要求已到付款期的,经办人员应办理用款申请支付该合同项下的购货款。2、采购人员填写银行用款申请表,附齐入库单、合同、增值税发票(或统一发票),收款单位名称及账号,交资材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送财务部核准并安排付款事宜。(三)、零星采购及计划外采购,申请空白支票;1、填写空白支票申请表,附齐材料临时采购申请单,交资材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送财务部核准,办理空白支票领用手续。2、 采购事项结束后,应将材料临时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一同交回财务部入账。(四)、现金采购事项;1、采购结束后,应将材料临时采购申请单,购货发票,入库单、一同粘贴在报销明细表后,由资材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2、本市范围内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采购,不准使用现金。第二十条 差旅费用的审批一、严格按照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二、因公出差时可以借备用金,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凭证一式两份,由本部门部长签字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三、员工因私需要借用公款时,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时,一般不得超出本人一个月工资总额。四、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应在十五天内报销出差费用,超出15天,每天扣罚报销总额的1%。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不再给予报销,所借款项从个人工资收入中扣回。五、应按财务部要求将应报销的原始凭证粘贴在出差旅费报销明细单上,对现金收据、白纸条、脏票、票据残缺的不得粘贴,已粘贴的财务不得给予报销。六、票据粘贴整齐后,内有购物发票的,必须附齐入库单。出差旅费报销明细单首先由本部门部长签字确认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第二十一条 运输费用的审批一、公司营运接待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未有行政部开出的公务用车派车单,所发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不得给予报销。二、公司车辆因公发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零星修理费用,按公务用车派车单逐次粘贴出差旅费报销明细单后,由本部门部长签字确认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三、对外支付的运输费用,公司营销部、资材部门应同运输部门签订年度运输大合同,每次发运必须填制运输协议,并随同填制收(发)货明细单,由运输单位送货时到收货单位加盖收货章(或收货人签字)。四、运费的结算,经办人员收齐运输协议,收(发)货明细单、运输单位所开的运输发票,填制银行用款申请表,由本部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维修费用的审批一、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按营销部年度产品供应计划,分析现有能力后向公司提出购置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需要通过会议审议时,由公司产生提案,由公司会议审议批准。二、凡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签订合同(具体见经济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由资材部采购人员填制银行用款申请表,附齐合同、分期付款的供货单位开出收款收据,由资材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三、固定资产购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时,仍须附齐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正规统一发票,固定资产出、入库单,采购人员填制银行用款申请表,资材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四、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附齐部门设备修理报告单、外发修理合同,修理厂家报价单,设备使用验收单,正规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制银行用款申请表,由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五、公司车辆的维修、配件购置由行政部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厂家报价单、维修发票、修理(装配)明细表等附件,由行政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第二十三条 业务费用的审批一、各部门来客接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严格按照公司来客接待标准进行接待,不得超标准进行接待。需要超标准接待的应于事前向公司报告,本部门部长签字确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二、外出需要发生业务费用和购物费用,应于事前向公司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办理。购物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现金收据和白纸条一律不给予报销。三、来客陪同参观费用,应于事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办理,报销时可以是发票或正规的门票,但不得报销现金(收款)收据和白条。报销时将票据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由本部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第二十四条 其它费用的审批一、银行托收凭证,含社保费、各种税金的交纳,水电费、电话费,银行扣款后,正常范围内的会计直接制单,交由财务部部长审核。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总监,以便得到及时处理。二、领用的空白支票和银行转账支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当天未使用的,应及时交回出纳处,因填写不当造成废票时,应交回原领出票,方可更换新票。三、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要在外过夜,应及时交给财务部门审核,凡票据要素不全时,财务部应通知业务人员进行退票。四、由于外单位支付现款需要扣减我公司贴现利息时,营销部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总监,经同意后方可接受。收到票据后,应在发票背面由营销部经办人员签字,营销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财务入账。五、工资奖金的发放,由公司劳资人员编制员工月度工资表(具体编制方法见十四章工资管理办法)后,应由财务部审核,在确保无存在问题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六、私车公用补贴、电话补助、其它福利支出由行政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编制各项福利支出明细表,由行政部部长签字确认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七、食堂员工中餐补贴、晚班津贴、公司客餐用、由行政部总务填制员工中餐费拨款申请单,由行政部部长签字确认,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财务部核准、制单和付款。八、产品出库单的审批;营销部业务人员按照要货方月度合同及订单,开出发货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签字同意后,业务人员再到资材部开出产品出库单,由资材部部长签字确认,报财务部部长签字,业务人员据此方可组织对用户发货。月底所有出库单交会计入账时,必须附齐产品销售合同或产品订单。第七章 现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公司的现金管理,维持公司经营,出纳处留存现金过夜时不得超过壹万元,超出部份应主动送存银行。第二十六条 公司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必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活动中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银行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第二十八条 所有对外支付现金事项,会计制作凭证并承担复核责任,未经复核时出纳员不得付出现金。出纳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财务部部长与会计及出纳人员均需签字确认。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公司每月发放的应在银行开设工资户,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个别员工辞职需要支工资时方可支付现金。2、个人劳务报酬;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6、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资和支付报酬;7、前款结算起点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8、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营销部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转帐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三十条 出纳员到银行提取现金时可以向行政部申请车辆随同前往,提取金额达到壹万元以上的现金时应有专人专车提、解款,中途不得停车另行办事。办公室的办公桌抽屉内一律不准存放单位或个人的现金、票证券等贵重物品,印鉴、空白票证应存放在保险柜内。第八章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购入的银行票据属无价证券,出纳员应妥善保管,财务部长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公司印鉴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保管。第三十二条 公司内部各银行帐户之间调动资金,活期定期之间进行转换,提取现金事项,只要上述资金仍存在公司的银行业务,财务部部长同意后即可办理,不需上报财务总监及公司领导。第三十三条 银行支票(含其它银行票据)由出纳员按标准填制,并加填支票密码。使用银行存款时,经手人必须填写银行用款申请单,注明领用事由,需用金额,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使用银行支票。第三十四条 领取空白支票应予严格控制、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对外使用空白支票。万一需要使用时必须进行票面限额后才能发出。对外发出的银行支票、银行汇票出纳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第三十五条 非特殊情况银行转帐支票、空白支票每次只能领取一份,外出采购人员,每次也不得超过二份。五天内领取人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凭证注销,以便财务部及时反映银行帐面余额。第三十六条 所有领出之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空白支票的领票人,必须妥善保管有关票据,只要条件许可,领出未使用的银行票据,应于当天送回财务部。领票人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票据丢失或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由领票人承担。第三十七条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必须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银行有关要求的应及时退回给送票人。所收承兑汇票由出纳员保管,并建立备查薄逐笔登记,特别注意到期托收,不得发生延期托收现象。对外付款使用承兑汇票,相关支付审批手续按使用银行存款的规定办理。第三十八条 出纳员对外埠存款、银行质押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均由会计员分别设立台帐,按月对上述各项存款进行清理、对帐、及时办理核销登记手续,每个月盘点一次,确保帐款相符。第九章 存货核算与管理第三十九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于采购过程中的在产品,在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由于它们经常处于不断销售和重置之中,具有鲜明的流动性,因此,存货属于公司流动资产的范畴。第四十条 存货包括以下三方面的有形资产:1、原材料,是指公司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物、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说然同属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公司存货进行核算。2、产成品,指公司已经完成全部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3、周转材料,指公司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纸箱、桶、瓶、坛、袋等)和低值易耗品(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保用品等)。第四十一条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行业规定,存货入帐价值的确定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其中;1、公司外购入的存货的成本是指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整理费用等作为材料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2、其他取得的存货成本,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及加工成本构成。有些还包括其它成本,如产品的设计费用等。成本由直接人工费用构成(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3、其它方式取得的存货,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存货。上述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不公允的除外,如果出现不公允的情况,应当按照该存货公允的价值为其入帐价值。4、盘盈的存货应其重置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限管理费用。5、下列相关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如超定额的废品损失、自然灾害损失等)。、仓储费用指公司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特殊行业的仓储费用除外)。6、低值易耗品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数额较大的可以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第四十二条 产品的转出的实际成本计算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即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月初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的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皮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第四十三条 公司存货建立盘点制度,会计与仓库保管人员每月应核对一次,每半年应组织人员实地盘点一次,年终组织相关部门全面盘点一次。盘点必须填制存货盘点表,盘点人员应签字认可。第四十四条 每次盘点发生的存货溢损,会计人员应同仓库保管人员协查原因,查证确属溢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交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按下列方法进行帐务处理;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回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峰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第十章 成本核算与管理第四十五条 按照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成本是指公司购买各项产品等所发生的各项耗费。第四十六条 财务应设“成本”科目,借方反映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完工转出的各种产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及设备等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为分别核算基本成本和辅助成本,在“成本”科目下,分别设置“基本成本”和“辅助成本”两个明细科目。财务还应设立“其他采购费用”科目作为成本类科目。主要核算公司产品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月度终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间进行分配。主要核算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保险费、照明费、取暖费、运输费、劳动保护费。第四十七条 产品成本的计算办法公司实行按“品种法”计算,指成本的核算对象一般只是公司的最终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期与每月的会计报告期一致,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第四十八条 部门内部实行成本考核,不断强化核算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数据准确,严格计量管理,原始记录必须健全真实,严格实施产品、成本、耗费定额管理制度,认真考核。第四十九条 严格划分成本计算期,按月计算成本、月成本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入库,收入和消耗的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人为地调节产品成本,以保证当期成本的真实性;第五十条 必须按照月度实际产量、实际消耗、实际费用来计算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代替月度产品的实际成本。第五十一条 公司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第五十二条 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在产品成本、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的界限,防止成本计算混乱的现象发生。第五十三条 成本核算必须有帐有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数据资料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一定要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同时根据内部管理和编制报表的需要,按照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和各部门进行分类、归集、设置必要的费用帐册进行登记;第五十四条 部门的定额标准只能作为考核数据,不能作为计算成本的依据。第五十五条 成本核算中的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年度内不得任意变更。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公司重要要素之一,是公司进行的主要物质基础和劳动手段。固定资产是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1、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等资产应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固定资产。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价值的构成:应包括公司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分摊利息等。1、公司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如下:、外购固定资产,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等作为财务入帐的原始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其中;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原始价值。出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必要支出购成,包括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其它辅助工程支出。其他单位售出的固定资产,按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后,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财务入帐的原价。、购入其他单位旧的固定资产,按对方帐面净值或重新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财务入帐的原价。2、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或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3、原有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同时将被替换部份的帐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估计,或根据捐赠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盘亏的造成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6、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认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因长期参加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将随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采购产品中,购成了公司的经营成本或费用。这部分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而逐渐转移的价值即称为固定资产的折旧。第六十条 折旧的基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1、根椐国家规定和集团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发生的价值变动;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设备;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第六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峻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峻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以计提的折旧额。第六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认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20年2、机器设备、运输设备:10年3、电子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5年第六十三条 公司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第六十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直接在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且修理费用数额较大时,可以采取先行预提逐月摊销的办法,对发生的修理费用特别大的,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可通过“递延资产”科目合算。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为财务部、研发部。一、财务部职责:1、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做好变动纪录,做到帐帐相符。2、按规定程序审核记载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等业务。3、按规定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分摊各种修理费用。4、组织使用部门每年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工作,核对帐、卡、物,及时督促处理盘点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帐务处理。二、研发部职责:1、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档案,进行资产编号,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帐、帐物相符。2、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申请,对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实施考察、购置。3、对符合报废的固定资产,会同相关部门实施鉴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4、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检查使用保养情况,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发挥其最大效益。5、定期编制维修计划,对于暂不使用的设备要办理封存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防尘、防锈等处理,定期检查保养,若要启用须办理启封手续。第六十六条 固定资产对外租赁时,应签订租赁合同,并定期实地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资产的安全完好。 第十二章 在建工程核算与管理第六十七条 公司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实际发生的支出,购入的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及在未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之前,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第六十八条 财务人员应参与公司在建工程的有关合同签订工作,合同一经签订,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预算,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控制工程款的分期付款。第六十九条 会计应将所有的在建工程的各项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并建立工程管理台账,逐项工程进行管理,每项工程必须有合同、报价单、每次付款记录,直至工程结束。第七十条 在建工程完毕后,必须收齐全部工程款项的发票,经专职的验收机构或经公司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逐项转入固定资产。第七十一条 公司对外发包的基建工程,按实际支付给承包公司的支出作为基建工程总造价。公司自营的基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基建工程总造价。第七十二条 每项工程开始之前,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应明确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结合技术进步的要求,进行市场预测,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利润增量等经济指标,确保科学决策。第七十三条 在建工程领用本公司经营的商品及产品等,应视同对外销售,按商品及产品的售价计入工程成本。第七十四条 对“在建工程”的付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段支付款项,不得发生提前支付工程款的现象,更不得发生超付的情况。所付工程款只能支付给合同签订单位,不得给合同签订单位代付其他款项。第十三章 对外投资的核算与管理第七十五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把本公司的货币、实物和无形资产,直接通过购买债券,购买股票及购买股权形式投入到其它单位营运活动中去的行为。第七十六条 对外投资计价确认:1、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2、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3、认购的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若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应计利息,则按实际支付款扣除应计利息差后的金额进行计价,应计利息作为公司本期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4、公司认购股票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计价,若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布发放但尚未支付的股利,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差额计价,应收股利作为公司投资收益处理。第七十七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外投资合法性的控制,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必须合法。严格审查对外投资协议和合同是否合法,对协议和合同存在风险要及时告知公司有关领导,避免投资风险。财务部还要对投资的效益性进行控制,项目投资前要看有无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进行反复考察和论证,只有在确保公司的投资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才能对外进行投资。凡对外投资超过20万元以上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只有在得到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对外进行投资。第七十八条 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签订经济合同,财务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并要取得对方有效票据。公司对外投资所签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投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第七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后,应正确行使股东的权利,关注投资的经营状况,应当区别不同投资项目,按照新的公司会计准则要求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单户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汇总报表采用权益法核算。1、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是公司持有的对子公司的投资,二是对被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一是对合营公司的投资、二是对联营公司的投资。3、及时收回应得的利益,每年按实际收到的股利分红款项作为公司年度投资收入。第十四章 工资核算与管理第八十条 公司的各项工资支出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根据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考勤规定、定额标准正确核算工资费用。第八十一条 公司根椐分工的不同及人员组成情况,在保主员工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公司所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均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公司将实行如下工资计算形式;1、管理(后勤人员)人员均实行计时工资,即按月每个员工月度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会计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2、员工实行月固定工资3、营销部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按业务提成的工资形式,基本工资实行月度考核,业务提成按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及货款回收百分比进行计算。财务部计算到营销部,营销部再按每个业务员的业绩计算到人。上述工资通过“营业费用”科目进行核算。4、奖金:这是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支付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5、津贴、补贴:这是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及中餐补贴。6、加班加点工资:这是按规定给部门业务主管以下的人员因加班或加点而支付的工资。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工伤、产假、探亲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8、4-7项工资支付,财务应分清发放对象,分别计入相关科目,并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9、凡工资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起点的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由公司实行代扣代缴。第八十二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凡实行计时工资的人员,必须按月实行考勤,月标准出勤天为26天,未达到月标准出勤天的按天计发工资。第八十三条 对人员均采用月工资制第八十四条 公司行政部为工资编制部门,财务部为工资的审核部门。第八十五条 员工的月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制度,除临时辞退的员工外不得给员工发放现金。第八十六条 每月5日为员工的发薪日期,行政部门每月3日前编制完工资表,报财务总监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进行工资发放。第十五章 应收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第八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客户设置应收款项台帐,及时分析客户信用情况,反映应收款项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帐龄的信息。并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向公司领导和有关责任部门反映应收款项的余额,提请公司营销部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八十八条 公司建立应收款项的催收责任制度。公司应收款项的催收责任部门为公司营销部,营销部应当建立定期提醒客户依约付款的制度,并按客户情况确定本部门责任人员,确保按时回收应收帐款。第八十九条 对于半年内不再有业务往来客户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由营销部组织人力进行催收,金额较小的逾期应收款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可以委托专门收帐的机构或人员追讨。按与其签定的合同规定的劳务费用列入管理费用。无法收回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九十条 对于金额较大、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对方需要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时,营销部门应提交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议,经批准后实施。第九十一条 公司每年必须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进行两次应收款项的定期清查,向全部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营销部应当及时回收询证函。第九十二条 对于询证函余额与公司会计账面不一致时,营销部应当指定专人前去对账,需要财务部门协助时,财务部门应当派人同去查账。对于无法对平的差错,查账人员必须出具查账报告,说明产生原因,提出处理办法。第九十三条 定期清查时,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编制应收款项清查明细表(列明债务人名称、事由、余额、帐龄)等资料,提交给公司营销部,由营销部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第九十四条 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务人,应付该债务人的款项,必须从应收款项中抵扣,以确认应收款项的真实数额。第九十五条 公司营销部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定期向公司报告,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可以作为坏帐损失,进行处理,坏帐损失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法确认:(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资料,在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确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帐损失。(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列为坏帐损失;(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帐损失;(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公司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帐损失;(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帐损失。第九十六条 坏帐损失的处理程序及权限:公司对于坏帐损失的处理要遵照如下程序办理;1、公司营销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帐损失的原因和事实。2、涉及诉讼的损失,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公司财务部门经过初审后,提出初步财务处理意见,提交公司经理行政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议,按审批的结果办理。4、公司对于坏帐损失履行完以上程序后可经行政办公会或总经理决议审批处理;第九十七条 公司已处理坏帐损失属于逾期3年应收款项的,应当实行帐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营销部继续追索。第九十八条 公司在坏帐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核算。第九十九条 公司处理的坏帐损失,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第一百条 对于年度内造成的应收帐款损失,公司将按下列办法实施奖惩;1、有关责任人员因工作失职,平时催收货款不力,且一年内没有催款记录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经济处罚,赔偿损失额的520%。2、营销部因不及时清查应收账款,未发出询证函,未及时向债务人询证,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损失额的1030%。3、对于以前留存的应收账款,有关人员经过努力予以回收的,可以奖励回收金额的5%10%。4、公司营销部、财务部未遵守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公司对该部门领导给予扣发1-3个月的奖金处罚。第十六章 材料采购管理第一0一条 公司的材料采购由公司资材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物料的采购,未经公司领导审批的采购事项财务部门不得支付款项。第一0二条 本章所指的物料采购包含机器设备、产品、辅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第一0三条 每月采购的产品、辅料的采购计划编制程序为:1、营销部每月25日前下达计划;2、每月27号前根椐营销部下达的计划、资材部库房现有存货、扣除合理储备量后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送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同意后交资材部实施采购。第一0四条 由于计划的临时增加,需要另行购置所需材料,由营销部填写临时采购单,送财务总监审批,经批准后交资材部实施采购。第一0五条 对备品备件、工量计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各所需部门应于当月28日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表,送财务总监审批,批准后由资材部实施采购。上述物品原则上每月采购一次(除设备抢修外),不得发生临时性采购。第一0六条 资材部对合格供应厂家年度应当签订基本合同,每月采购应当签订月度采购合同;资材部在进行以下采购活动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1、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材料购进业务(零星采购即时结清者除外)付款金额1000元以上;2、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采购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业务;3、工量计具、外协加工业务,付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4、固定资产购置;第一0七条 资材部因采购需要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坚持“多家比较,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原则,以质量、信誉、价格择优选定供应厂家。通用仪器设备、仪表、维修用备件、用主辅材料、大宗的劳保杂品等物品的采购,必须坚持“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第一0八条 需求量较大的产品、辅料、包装物、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必须采用招标的形式,确定价格及进货厂家,并将招标结果报送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总经理,经审查同意后签订供货合同。第一0九条 资材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档案,保存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记录,以及评价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每年组织一次跟踪复评,供方经复评不合格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第0条 采购人员应从合格供方处实施采购,凡采购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经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条 随同产品入库时,需供应商提供“化验单、质保书”,发现购入原、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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