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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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相关知识 目录一、法律以及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四、应急预案的备案五、应急预案的演练与修订 一、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8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08年10月9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7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施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 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要求评审意见封 面应急预案版本号、应急预案名称、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发布日期等内容。批准页1.对应急预案实施提出具体要求。2. 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目 录 1.页码标注准确(预案简单时目录可省略)。2.层次清晰,编号和标题编排合理。正 文 1. 文 字 通 顺 、 语 言 精 炼 、 通 俗 易 懂 。2. 结 构 层 次 清 晰 , 内 容 格 式 规 范 。3. 图 表 、 文 字 清 楚 , 编 排 合 理 ( 名 称 、 顺 序 、 大 小 等 ) 。4. 无 错 别 字 , 同 类 文 字 的 字 体 、 字 号 统 一 。 附 件 1. 附 件 项 目 齐 全 , 编 排 有 序 合 理 。2. 多 个 附 件 应 标 明 附 件 的 对 应 序 号 。3. 需 要 时 , 附 件 可 以 独 立 装 订 。编 制 过 程 1. 成 立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工 作 组 。2. 全 面 分 析 本 单 位 危 险 因 素 , 确 定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类 型 及 危 害 程 度 。3. 针 对 危 险 源 和 事 故 危 害 程 度 , 制 定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4. 客 观 评 价 本 单 位 应 急 能 力 , 掌 握 可 利 用 的 社 会 应 急 资 源 情 况 。5. 制 定 相 关 专 项 预 案 和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 建 立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6. 充 分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意 见 , 并 对 意 见 及 采 纳 情 况 进 行 记 录 。7. 必 要 时 与 相 关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单 位 签 订 应 急 救 援 协 议 。8. 应 急 预 案 经 过 评 审 或 论 证 。9. 重 新 修 订 后 评 审 的 , 一 并 注 明 。 附件 1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 (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 审 意 见总 则 编 制 目 的 目 的 明 确 , 简 明 扼 要 。编 制 依 据 1. 引 用 的 法 规 标 准 合 法 有 效 。2. 明 确 相 衔 接 的 上 级 预 案 , 不 得 越 级 引 用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预 案体 系 1. 能 够 清 晰 表 述 本 单 位 及 所 属 单 位 应 急 预 案 组 成 和 衔 接 关 系 ( 推 荐 使 用 图 表 ) 。2. 能 够 覆 盖 本 单 位 及 所 属 单 位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类 型 。应 急 工 作原 则 1.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2. 结 合 本 单 位 应 急 工 作 实 际 。适 用 范 围 范 围 明 确 , 适 用 的 事 故 类 型 和 响 应 级 别 合 理 。危 险 性分 析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概 况 1. 明 确 有 关 设 施 、 装 置 、 设 备 以 及 重 要 目 标 场 所 的 布 局 等 情 况 。2. 需 要 各 方 应 急 力 量 ( 包 括 外 部 应 急 力 量 ) 事 先 熟 悉 的 有 关 基 本 情 况 和 内 容 。 危 险 源 辨 识 与 风 险 分 析 1. 能 够 客 观 分 析 本 单 位 存 在 的 危 险 源 及 危 险 程 度 。2. 能 够 客 观 分 析 可 能 引 发 事 故 的 诱 因 、 影 响 范 围 及 后 果 。组 织 机 构 及职 责 应 急 组 织体 系 1. 能 够 清 晰 描 述 本 单 位 的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 推 荐 使 用 图 表 ) 。2. 明 确 应 急 组 织 成 员 日 常 及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工 作 职 责 。指 挥 机 构 及 职 责 1. 清 晰 表 述 本 单 位 应 急 指 挥 体 系 。2. 应 急 指 挥 部 门 职 责 明 确 。3. 各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设 置 合 理 , 应 急 工 作 明 确 。预 防 与 预 警 危 险 源 管 理 1. 明 确 技 术 性 预 防 和 管 理 措 施 。2. 明 确 相 应 的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预 警 行 动 1. 明 确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的 方 式 、 内 容 和 流 程 。2. 预 警 级 别 与 采 取 的 预 警 措 施 科 学 合 理 。信 息 报 告 与 处 置 1. 明 确 本 单 位 24小 时 应 急 值 守 电 话 。2. 明 确 本 单 位 内 部 信 息 报 告 的 方 式 、 要 求 与 处 置 流 程 。3. 明 确 事 故 信 息 上 报 的 部 门 、 通 信 方 式 和 内 容 时 限 。4. 明 确 向 事 故 相 关 单 位 通 告 、 报 警 的 方 式 和 内 容 。5. 明 确 向 有 关 单 位 发 出 请 求 支 援 的 方 式 和 内 容 。6. 明 确 与 外 界 新 闻 舆 论 信 息 沟 通 的 责 任 人 以 及 具 体 方 式 。 附件 2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 审 意 见应 急响 应 响 应 分 级 1. 分 级 清 晰 , 且 与 上 级 应 急 预 案 响 应 分 级 衔 接 。2. 能 够 体 现 事 故 紧 急 和 危 害 程 度 。3. 明 确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响 应 决 策 的 原 则 。响 应 程 序 1. 立 足 于 控 制 事 态 发 展 ,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2. 明 确 救 援 过 程 中 各 专 项 应 急 功 能 的 实 施 程 序 。3. 明 确 扩 大 应 急 的 基 本 条 件 及 原 则 。4. 能 够 辅 以 图 表 直 观 表 述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应 急 结 束 1. 明 确 应 急 救 援 行 动 结 束 的 条 件 和 相 关 后 续 事 宜 。2. 明 确 发 布 应 急 终 止 命 令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程 序 。3. 明 确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结 束 后 负 责 工 作 总 结 部 门 。后 期 处 置 1. 明 确 事 故 发 生 后 , 污 染 物 处 理 、 生 产 恢 复 、 善 后 赔 偿 等 内 容 。2. 明 确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评 估 及 应 急 预 案 的 修 订 等 要 求 。 保 障 措 施 1. 明 确 相 关 单 位 或 人 员 的 通 信 方 式 , 确 保 应 急 期 间 信 息 通 畅 。2. 明 确 应 急 装 备 、 设 施 和 器 材 及 其 存 放 位 置 清 单 , 以 及 保 证 其 有 效 性 的 措施 。3. 明 确 各 类 应 急 资 源 , 包 括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兼 职 应 急 队 伍 的 组 织 机 构以 及 联 系 方 式 。4. 明 确 应 急 工 作 经 费 保 障 方 案 。培 训 与 演 练 1. 明 确 本 单 位 开 展 应 急 管 理 培 训 的 计 划 和 方 式 方 法 。2. 如 果 应 急 预 案 涉 及 周 边 社 区 和 居 民 , 应 明 确 相 应 的 应 急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3. 明 确 应 急 演 练 的 方 式 、 频 次 、 范 围 、 内 容 、 组 织 、 评 估 、 总 结 等 内 容 。附 则 应 急 预 案备 案 1. 明 确 本 预 案 应 报 备 的 有 关 部 门 (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及 地 方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 和 有关 抄 送 单 位 。2. 符 合 国 家 关 于 预 案 备 案 的 相 关 要 求 。制 定 与 修 订 1. 明 确 负 责 制 定 与 解 释 应 急 预 案 的 部 门 。2. 明 确 应 急 预 案 修 订 的 具 体 条 件 和 时 限 。 注 : “ ”代 表 应 急 预 案 的 关 键 要 素 。 (续上表)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 审 意 见事 故 类 型 和 危 险 程 度 分 析 1. 能 够 客 观 分 析 本 单 位 存 在 的 危 险 源 及 危 险 程 度 。2. 能 够 客 观 分 析 可 能 引 发 事 故 的 诱 因 、 影 响 范 围 及 后 果 。3. 能 够 提 出 相 应 的 事 故 预 防 和 应 急 措 施 。组 织 机 构 及职 责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1. 能 够 清 晰 描 述 本 单 位 的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 推 荐 使 用 图 表 ) 。2. 明 确 应 急 组 织 成 员 日 常 及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工 作 职 责 。指 挥 机 构 及职 责 1. 清 晰 表 述 本 单 位 应 急 指 挥 体 系 。2. 应 急 指 挥 部 门 职 责 明 确 。3. 各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设 置 合 理 , 应 急 工 作 明 确 。预 防 与预 警 危 险 源 监 控 1. 明 确 危 险 源 的 监 测 监 控 方 式 、 方 法 。2. 明 确 技 术 性 预 防 和 管 理 措 施 。3. 明 确 采 取 的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预 警 行 动 1. 明 确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的 方 式 及 流 程 。 2. 预 警 级 别 与 采 取 的 预 警 措 施 科 学 合 理 。信 息 报 告 程 序 1. 明 确 24小 时 应 急 值 守 电 话 。2. 明 确 本 单 位 内 部 信 息 报 告 的 方 式 、 要 求 与 处 置 流 程 。3. 明 确 事 故 信 息 上 报 的 部 门 、 通 信 方 式 和 内 容 时 限 。4. 明 确 向 事 故 相 关 单 位 通 告 、 报 警 的 方 式 和 内 容 。5. 明 确 向 有 关 单 位 发 出 请 求 支 援 的 方 式 和 内 容 。应 急 响 应 响 应 分 级 1. 分 级 清 晰 合 理 , 且 与 上 级 应 急 预 案 响 应 分 级 衔 接 。2. 能 够 体 现 事 故 紧 急 和 危 害 程 度 。 3. 明 确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响 应 决 策 的 原 则 。响 应 程 序 1. 明 确 具 体 的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和 保 障 措 施 。2. 明 确 救 援 过 程 中 各 专 项 应 急 功 能 的 实 施 程 序 。3. 明 确 扩 大 应 急 的 基 本 条 件 及 原 则 。4. 能 够 辅 以 图 表 直 观 表 述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处 置 措 施 1. 针 对 事 故 种 类 制 定 相 应 的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2. 符 合 实 际 , 科 学 合 理 。 3. 程 序 清 晰 , 简 单 易 行 。应 急 物 资 与 装 备 保 障 1. 明 确 对 应 急 救 援 所 需 的 物 资 和 装 备 的 要 求 。2. 应 急 物 资 与 装 备 保 障 符 合 单 位 实 际 , 满 足 应 急 要 求 。注 : “ ”代 表 应 急 预 案 的 关 键 要 素 。 附件 3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 审 意 见事 故 特 征 1. 明 确 可 能 发 生 事 故 的 类 型 和 危 险 程 度 , 清 晰 描 述 作 业 现 场 风 险 。2. 明 确 事 故 判 断 的 基 本 征 兆 及 条 件 。应 急 组 织 及 职 责 1. 明 确 现 场 应 急 组 织 形 式 及 人 员 。2. 应 急 职 责 与 工 作 职 责 紧 密 结 合 。应 急 处 置 1. 明 确 第 一 发 现 者 进 行 事 故 初 步 判 定 的 要 点 及 报 警 时 的 必 要 信 息 。2. 明 确 报 警 、 应 急 措 施 启 动 、 应 急 救 护 人 员 引 导 、 扩 大 应 急 等 程 序 。3. 针 对 操 作 程 序 、 工 艺 流 程 、 现 场 处 置 、 事 故 控 制 和 人 员 救 护 等 方面 制 定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4. 明 确 报 警 方 式 、 报 告 单 位 、 基 本 内 容 和 有 关 要 求 。 注 意 事 项 1. 佩 带 个 人 防 护 器 具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2. 使 用 抢 险 救 援 器 材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3. 有 关 救 援 措 施 实 施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4. 现 场 自 救 与 互 救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5.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确 认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6. 应 急 救 援 结 束 后 续 处 置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7. 其 他 需 要 特 别 警 示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注 : “ ”代 表 应 急 预 案 的 关 键 要 素 。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落 实 到 岗 位 每 个 人 , 可 以 只 保 留 应 急 处 置 。 附件 4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 审 意 见有 关 部 门 、 机 构 或人 员 的 联 系 方 式 1. 列 出 应 急 工 作 需 要 联 系 的 部 门 、 机 构 或 人 员 至 少 两 种以 上 联 系 方 式 , 并 保 证 准 确 有 效 。2. 列 出 所 有 参 与 应 急 指 挥 、 协 调 人 员 姓 名 、 所 在 部 门 、职 务 和 联 系 电 话 , 并 保 证 准 确 有 效 。重 要 物 资 装 备名 录 或 清 单 1. 以 表 格 形 式 列 出 应 急 装 备 、 设 施 和 器 材 清 单 , 清 单 应当 包 括 种 类 、 名 称 、 数 量 以 及 存 放 位 置 、 规 格 、 性 能 、用 途 和 用 法 等 信 息 。2. 定 期 检 查 和 维 护 应 急 装 备 , 保 证 准 确 有 效 。规 范 化 格 式 文 本 给 出 信 息 接 报 、 处 理 、 上 报 等 规 范 化 格 式 文 本 , 要 求 规范 、 清 晰 、 简 洁 。关 键 的 路 线 、 标 识 和 图 纸 1. 警 报 系 统 分 布 及 覆 盖 范 围 。2. 重 要 防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 分 布 图 。3.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位 置 及 救 援 队 伍 行 动 路 线 。4. 疏 散 路 线 、 重 要 地 点 等 标 识 。5. 相 关 平 面 布 置 图 纸 、 救 援 力 量 分 布 图 等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名 录 、协 议 或 备 忘 录 列 出 与 本 应 急 预 案 相 关 的 或 相 衔 接 的 应 急 预 案 名 称 、 以及 与 相 关 应 急 救 援 部 门 签 订 的 应 急 支 援 协 议 或 备 忘 录 。注 : 附 件 根 据 应 急 工 作 需 要 而 设 置 , 部 分 项 目 可 省 略 。 附件 5 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一)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二)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三)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四)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二)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三)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四)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五)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六)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七)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 接。 四、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权限:与省安全监管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同时抄送所在地州、市安全监管局。其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和州、市属企业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州、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同时抄送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四、应急预案的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1式3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通知(应指信息20096号)统一印制样式(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表及评审纪要(1式3份)。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邀请有关专家、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对预案进行要素评审,形成评审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表(见附件)并签章。 3.应急预案文本。 4.应急预案电子文档(word格式)。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盖章) 预 案 名 称预 案 类 别 综 合 应 急 预 案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评 审 时 间评 审 地 点评审主要意见和结论评 审人员签名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 职 称 签 名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表 单 位 名 称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法 定 代 表 人 资 产 总 额 万 元行 业 类 型 从 业 人 数 人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将我单位编制的:等预案报上,请予备案。 ( 单 位 公 章 ) 年 月 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五、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五、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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