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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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强 制 性 、 重 要 条 文 )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支 持 体 系 示 意 图 一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的 划 分 、 检 验 、 管 理施 工 质 量检 验 项 目 划 分 施 工 质 量检 验 过 程 检 验 批 是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的 最 小 单元 , 是 所 有 验 收 的 基 础 。 复 杂 工 程 经划 分 到 检 验 批 这 一 层 次 时 , 工 程 范 围较 小 , 且 检 验 内 容 较 简 单 , 容 易 真 实反 映 施 工 质 量 , 便 于 检 查 验 收 。分 项 工 程 由 检 验 批 聚 集 构 成 。 所 有 检 验批 质 量 都 合 格 , 分 项 工 程 合 格 。通 过 检 查 各 检 验 批 的 验 收 记 录 ,将 其 汇 总 进 行 验 收 。质 量 验 收 的 层 次 分 部 工 程 由 分 项 工 程 构 成 。 分 部 工 程 验收 , 是 对 相 应 分 项 工 程 验 收 资 料进 行 汇 总 检 查 , 覆 盖 面 大 、 范 围广 , 须 补 充 一 些 其 他 检 测 手 段 。单 位 工 程 由 分 部 工 程 构 成 。 当 各 分 部 工程 都 检 查 验 收 合 格 , 则 单 位 ( 子单 位 ) 工 程 合 格 。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 是 对 分 部 工 程验 收 资 料 ( 含 使 用 功 能 、 安 全 性能 、 观 感 检 测 ) 汇 总 检 查 评 定 合格 , 由 建 设 单 位 最 终 验 收 。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的 三 个 层 次自 检 操 作 者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自我 检 查 和 纠 正 不 良 的 做 法 。互 检 班 组 质 检 员 对 生 产 过 程 中质 量 状 态 的 检 查 、 纠 正 。交 接 检 施 工 单 位 专 职 质 量 检 验 人员 的 检 查 和 评 定 。 二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1、 增 加 符 合 条 件 时 , 可 适 当 调 整 抽 样 复验 、 试 验 数 量 的 规 定 ; 2、 增 加 制 定 专 项 验 收 要 求 的 规 定 ; 3、 增 加 检 验 批 最 小 抽 样 数 量 的 规 定 ; 4、 增 加 建 筑 节 能 分 部 工 程 , 增 加 铝 合 金结 构 、 地 源 热 泵 系 统 等 子 分 部 工 程 ; 5、 修 改 主 体 结 构 、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等 分 部工 程 中 的 分 项 工 程 划 分 ; 6、 增 加 计 数 抽 样 方 案 的 正 常 检 验 一 次 、二 次 抽 样 判 定 方 法 ; 7、 增 加 工 程 竣 工 预 验 收 的 规 定 ; 8、 增 加 勘 察 单 位 应 参 加 单 位 工 程 验 收的 规 定 ; 9、 增 加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缺 失 时 , 应进 行 相 应 的 实 体 检 验 或 抽 样 试 验 的 规 定 ; 10、 增 加 检 验 批 验 收 应 具 有 现 场 验 收检 查 原 始 记 录 的 要 求 。 三、强制性条文(原6条,现2条)5.0.8 经 返 修 或 加 固 处 理 仍 不 能 满 足 安 全或 重 要 使 用 要 求 的 分 部 工 程 及 单 位 工 程 ,严 禁 验 收 。说 明 : 分 部 工 程 及 单 位 工 程 经 返 修 或 加 固 处 理仍 不 能 满 足 安 全 或 重 要 的 使 用 功 能 时 , 表 明 工 程质 量 存 在 严 重 的 缺 陷 。 重 要 的 使 用 功 能 不 满 要 求时 , 将 导 致 建 筑 工 程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 安 全 不 满 要求 时 , 将 危 及 人 身 健 康 或 财 产 安 全 , 严 重 时 会 给社 会 带 来 巨 大 的 安 全 隐 患 , 因 此 对 这 类 工 程 严 禁通 过 验 收 , 更 不 得 擅 自 投 入 使 用 , 需 要 专 门 研 究处 置 方 案 。 6.0.6 建 设 单 位 收 到 工 程 竣 工 报 告 后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组 织 监 理 、 施 工 、设 计 、 勘 察 等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进 行 单 位 工程 验 收 。 说 明 :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是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及 规范 、 标 准 的 规 定 全 面 考 核 建 设 工 作 成 果 , 检 查 工 程 质量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文 件 和 合 同 约 定 的 各 项 要 求 。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组 织 , 由 于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都 是 责 任 主 体 , 因 此 各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参 加 验 收 , 考 虑 到 施 工 单 位 对 工 程负 有 直 接 生 产 责 任 , 而 施 工 项 目 部 不 是 法 人 单 位 , 故施 工 单 位 的 技 术 、 质 量 负 责 人 也 应 参 加 验 收 。 四 、 重 要 条 文 3 基 本 规 定3.0.2 未 实 行 监 理 的 建 筑 工 程 , 建 设单 位 相 关 人 员 应 履 行 本 标 准 涉 及 的 监理 职 责 。 ( 新 增 条 文 ) 3.0.3 2 各 施 工 工 序 应 按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进 行 质 量控 制 , 每 道 施 工 工 序 完 成 后 , 经 施 工 单 位 自检 符 合 规 定 后 , 才 能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 3 对 于 监 理 单 位 提 出 检 查 要 求 的 重 要 工 序 ,应 经 监 理 工 程 师 检 查 认 可 , 才 能 进 行 下 道 工序 施 工 。 3.0.4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 可 按 相 关 专 业 验收 规 范 的 规 定 适 当 调 整 抽 样 复 验 、 试 验 数 量 ,调 整 后 的 抽 样 复 验 、 试 验 方 案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编制 , 并 报 监 理 单 位 审 核 确 认 。 ( 新 增 条 文 ) 1 同 一 项 目 中 由 相 同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的 多 个 单位 工 程 , 使 用 同 一 生 产 厂 家 的 同 品 种 、 同 规 格 、同 批 次 的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 2 同 一 施 工 单 位 在 现 场 加 工 的 成 品 、 半 成 品 、构 配 件 用 于 同 一 项 目 中 的 多 个 单 位 工 程 。 3 在 同 一 项 目 中 , 针 对 同 一 抽 样 对 象 已 有 检验 成 果 可 以 重 复 利 用 。当符合规定的条件时,适当调整(主要是减少)抽样复验、试验的数量,可降低检验成本,节约时间。 4.0.1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应 划 分 为 单 位 工程 、 分 部 工 程 、 分 项 工 程 和 检 验 批 。 4.0.2 单 位 工 程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划 分 : 1 具 备 独 立 施 工 条 件 并 能 形 成 独 立 使 用 功 能的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2 对 于 规 模 较 大 的 单 位 工 程 , 可 将 其 能 形 成独 立 使 用 功 能 的 部 分 划 分 为 一 个 子 单 位 工 程 。4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的 划 分 4.0.4 分 项 工 程 可 按 主 要 工 种 、 材 料 、 施 工工 艺 、 设 备 类 别 等 进 行 划 分 。 4.0.3 分 部 工 程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划 分 : 1 可 按 专 业 性 质 、 工 程 部 位 确 定 。 2 当 分 部 工 程 较 大 或 较 复 杂 时 , 可 按 材 料种 类 、 施 工 特 点 、 施 工 程 序 、 专 业 系 统 及 类别 等 将 分 部 工 程 划 分 为 若 干 子 分 部 工 程 。 4.0.5 检 验 批 可 根 据 施 工 、 质 量 控 制 和 专业 验 收 的 需 要 , 按 工 程 量 、 楼 层 、 施 工段 、 变 形 缝 等 进 行 划 分 。 4.0.6 建 筑 工 程 的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划 分 宜按 本 标 准 附 录 B 采 用 。 4.0.7 施 工 前 ,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制 定 分 项 工 程和 检 验 批 的 划 分 方 案 , 并 由 监 理 单 位 审 核 。对 于 附 录 B及 相 关 专 业 验 收 规 范 未 涵 盖 的 分 项工 程 和 检 验 批 , 可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监 理 、 施工 等 单 位 协 商 确 定 。 ( 新 增 条 文 ) 5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5.0.5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可 按 下 列 规 定填 写 : 1 检 验 批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可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E 的 规定 填 写 。 2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可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F的规 定 填 写 。 3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可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G的规 定 填 写 , 分 部 工 程 观 感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应 按 相关 专 业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填 写 。 4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竣 工 验 收 记 录 、 质 量 控 制 资料 核 查 记 录 、 安 全 和 功 能 检 验 资 料 核 查 记 录 及观 感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应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H 的 规 定 填写 。 5.0.7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应 齐 全 完整 , 当 部 分 资 料 缺 失 时 , 应 委 托 有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按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相应 的 实 体 检 验 或 抽 样 试 验 。 ( 新 增条 文 ) 6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的 程 序 和 组 织 6.0.1 检 验 批 应 由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专 业 质 量 检 查 员 、 专 业 工 长 等 进 行 验 收 。 6.0.2 分 项 工 程 应 由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 施工 单 位 项 目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等 进 行 验 收 。 6.0.3 分 部 工 程 应 由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 施 工 单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项 目 技 术 、 质 量 负 责 人 等 进 行验 收 。 勘 察 、 设 计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参 加 地 基 与 基 础 分 部 工 程 的验 收 。 设 计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 质 量部 门 负 责 人 应 参 加 主 体 结 构 、 节 能 分 部 工 程 的验 收 。 6.0.5 单 位 工 程 完 工 后 , 施 工 单 位 应 组 织 有 关人 员 进 行 自 检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组 织 各 专 业 监理 工 程 师 对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竣 工 预 验 收 。 存 在 施工 质 量 问 题 时 ,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整 改 。 整 改完 毕 后 , 由 施 工 单 位 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工 程 竣 工报 告 , 申 请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 ( 修 改 条 文 )【说明】增加了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工 程 创 优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GB T 503752006 1.O.1 为 促 进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的 发 展, 统 一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价 的 基 本 指 标和 方 法 , 鼓 励 施 工 企 业 创 优 , 规 范 创 优 活动 , 制 订 本 标 准 。 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建 筑 工 程 在 工 程 质量 合 格 后 的 施 工 质 量 优 良 评 价 。 工 程 创 优活 动 应 在 优 良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23 2.O.7 优 良 工 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在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规 定 和 合同 约 的 合 格 基 础 上 , 经 过 评 价 在 结 构 安 全、 使 用 功 能 、 环 境 保 护 等 内 在 质 量 、 外 表实 物 质 量 及 工 程 资 料 方 面 , 达 到 本 标 准 规定 的 质 量 指 标 的 建 筑 工 程 。 3.1.1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应 实 施 目 标 管 理 , 施工 单 位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应 制 订 质 量 目 标 , 进行 质 量 策 划 。 实 施 创 优 良 的 工 程 , 还 应 在承 包 合 同 中 明 确 质 量 目 标 以 及 各 方 责 任 。 24 3.1.2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应 推 行 科 学 管 理 , 强化 工 程 项 目 的 工 序 质 量 管 理 , 重 视 管 理 机制 的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及 持 续 改 进 能 力 3.1.3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的 重 点 应 突 出 原材 料 、 过 程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及 功 能 效 果 测 试。 应 重 视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及 操 作 技 能 。 工 程 创 优 需 要 意 识 , 需 要 投 入 , 需 要 事 前计 划 , 过 程 落 实 , 需 要 各 方 面 的 支 持 配 合 ! 25 26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谢 谢 大 家 !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1、 监 督 目 标 : 维 护 国 家 利 益 , 维 护 公 众 利 益 , 促进 社 会 稳 定 , 控 制 好 工 程 质 量 , 确 保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财产 和 国 家 财 产 不 受 损 失 。 2、 监 督 重 点 : 抓 好 监 督 方 案 编 制 、 交 底 。 督 促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配 备 合 格 的 项 目 经 理 、 技术 负 责 人 , 项 目 总 监 、 总 监 代 表 , 并 保 持 稳 定 。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提 前 编 制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 并 交 底。 对 疑 难 工 程 , 督 促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加 强 对 管 理 和操 作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 抓 好 样 板 工 程 , 掌 握 施 工 工 艺和 操 作 技 术 要 点 。 抓 好 各 种 实 体 质 量 抽 查 , 促 进 施 工 单 位 增 强 自 控能 力 , 不 断 提 高 工 程 质 量 。 29 3.0.3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应 按 下 列 要 求 进 行 验收 : 1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和 相 关 专 业 验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2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应 符 合 工 程 勘 察 、 设 计 文 件的 要 求 。 3 参 加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的 各 方 人 员 应 具 备规 定 的 资 格 。 4 工 程 质 量 的 验 收 均 应 在 施 工 单 位 自 行 检 查评 定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5 隐 蔽 工 程 在 隐 蔽 前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通 知 有 关单 位 进 行 验 收 , 并 应 形 成 验 收 文 件 。 6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 、 试 件 以 及 有关 材 料 ,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 7 检 验 批 的 质 量 应 按 主 控 项 目 和 一 般项 目 验 收 。 8 对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和 使 用 功 能 的 重 要分 部 工 程 应 进 行 抽 样 检 测 。 9 承 担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及 有 关 结 构 安 全检 测 的 单 位 应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 10 工 程 的 观 感 质 量 应 由 验 收 人 员 通 过现 场 检 查 , 并 应 共 同 确 认 。 说 明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 参 加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各 方 人 员 应 具备 的 资 格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应 在 施 工单 位 检 验 评 定 合 格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检 验批 质 量 应 按 主 控 项 目 和 一 般 项 目 进 行 验收 ; 隐 蔽 工 程 的 验 收 ;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见 证 取 样 检 测 ;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和 使 用 功能 的 重 要 分 部 工 程 的 抽 样 检 验 以 及 承 担见 证 试 验 单 位 资 质 的 要 求 ; 观 感 质 量 的现 场 检 查 等 。 5.0.4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质 量 验 收合 格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所 含 分 部( 子 分 部 ) 工 程 的 质 量 均 应 验 收 合 格 。 2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应 完 整 。 3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所 含 分 部 工程 有 关 安 全 和 功 能 的 检 测 资 料 应 完 整 。 4 主 要 功 能 项 目 的 抽 查 结 果 应 符 合相 关 专 业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5 观 感 质 量 验 收 应 符 合 要 求 。 说 明 :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也 称 质 量 竣 工 验 收 , 是 建 筑工 程 投 入 使 用 前 的 最 后 一 次 验 收 , 也 是 最 重 要 的一 次 验 收 。 重 视 、 强 化 对 安 全 和 主 要 使 用 功 能 的 验 收 。 验 收 合 格 的 条 件 有 五 个 : 除 构 成 单 位 工 程 的 各分 部 工 程 应 该 合 格 , 并 且 有 关 的 资 料 文 件 应 完 整以 外 , 还 须 进 行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的 检 查 。 涉 及 安 全和 使 用 功 能 的 分 部 工 程 应 进 行 检 验 资 料 的 复 查 。不 仅 要 全 面 检 查 其 完 整 性 ( 不 得 有 漏 检 缺 项 ) ,而 且 对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时 补 充 进 行 的 见 证 抽 样 检 验报 告 也 要 复 核 。 此 外 , 对 主 要 使 用 功 能 还 须 进 行 抽 查 。 使 用功 能 的 检 查 是 对 建 筑 工 程 和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最 终质 量 的 综 合 检 验 , 也 是 用 户 最 为 关 心 的 内 容 。因 此 , 在 分 项 、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的 基 础 上 ,竣 工 验 收 时 再 作 全 面 检 查 。 抽 查 项 目 是 在 检 查资 料 文 件 的 基 础 上 由 参 加 验 收 的 各 方 人 员 商 定 ,并 由 计 量 、 计 数 的 抽 样 方 法 确 定 检 查 部 位 。 检查 要 求 按 有 关 专 业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要 求进 行 。 最 后 , 还 须 由 参 加 验 收 的 各 方 人 员 共 同 进 行观 感 质 量 检 查 。 检 查 的 方 法 、 内 容 、 结 论 等 已在 分 部 工 程 的 相 应 部 分 中 阐 述 , 最 后 共 同 确 定是 否 验 收 。 6.0.3 单 位 工 程 完 工 后 , 施 工 单 位 应自 行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检 查 评 定 , 并 向建 设 单 位 提 交 工 程 验 收 报 告 。 说 明 : 单 位 工 程 完 成 后 , 施 工 单 位 首 先 要 依据 质 量 标 准 、 设 计 图 纸 等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进 行自 检 , 并 对 检 查 结 果 进 行 评 定 , 符 合 要 求 后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工 程 验 收 报 告 和 完 整 的 质 量资 料 , 请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验 收 。 6.0.4 建 设 单 位 收 到 工 程 报 告 后 , 应 由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 负 责 人 组 织 施 工 ( 含 分包 单 位 ) 、 设 计 、 监 理 等 单 位 ( 项 目 ) 负责 人 进 行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验 收 。 说 明 : 规 定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负责 人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组 织 , 由 于 设 计 、 施 工 、 监理 单 位 都 是 责 任 主 体 , 因 此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负责 人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施 工 单 位 的 技 术 、 质 量 负责 人 和 监 理 单 位 的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均 应 参 加 验 收( 勘 察 单 位 虽 然 亦 是 责 任 主 体 , 但 已 经 参 加 了地 基 验 收 , 故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时 , 可 以 不 参 加 ) 。 在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中 , 对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或 具 备使 用 条 件 , 施 工 单 位 已 预 验 , 监 理 工 程 师 已 初验 通 过 的 子 单 位 工 程 , 建 设 单 位 可 组 织 进 行 验收 。 由 几 个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施 工 的 单 位 工 程 , 当 其中 的 施 工 单 位 所 负 责 的 子 单 位 工 程 已 按 设 计 完成 , 并 经 自 行 检 验 , 也 可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组 织 正式 验 收 , 办 理 交 工 手 续 。 在 整 个 单 位 工 程 进 行 全 部 验 收 时 , 已 验 收 的子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资 料 应 作 为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的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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