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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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基 础 知 识华 图 公 务 员 考 试 研 究 中 心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2 公 文 写 作公 文 基 本 概 念公 文 是 国 家 机 构 与 其 他 社 会 组 织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为 行 使 职 权 、 实 施 管 理 而 制作 的 具 有 法 定 效 用 和 规 范 体 式 的 文 件 。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3 公 文 写 作公文的特点有 法 定 的 现实 执 行 效 用由 法 定 作者 制 发 履 行 法 定 的 程 序有 规 范 的体 式 公 文 语 言 特 点庄 重 、 严 谨公 文 文 体 特 点应 用 文 体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4 公 文 写 作公文的功能沟 通 联 系 的基 本 手 段领 导 与 指导 的 作 用 机 关 之 间 横向 联 系 纽 带规 范 作 用 宣 传 教 育作 用记 录 作 用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5 公 文 的 分 类 通 用 公 文 和 专 用 公 文 两 类 ; 对 外 公 开 、 限 国 内 公 开 、 内 部 使 用 、 秘 密 、 机 密 、 绝 密 ; 上 行 文 、 下 行 文 、 平 行 文 三 类 ; 规 范 性 、 领 导 指 导 性 、 公 布 性 、 陈 述 呈 请 性 、 商 洽 性 、 证 明 性 文 件 等 ; 平 件 、 急 件 、 特 急 件 三 类 ; 收 文 、 发 文 。 公 文 写 作如 照 会 、 备 忘 录 、 条 约 ; 起诉 书 、 判 决 书 、 调 解 书 等 指 最 重 要 的 国 家 秘 密 , 泄 露 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特 别 严 重 的 损 害 。 30年 认 定 。 指 重 要 的 国 家 秘 密 , 泄 露 会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 受 严重 的 损 害 。 20年 左 右 认 定 。指 一 般 的 国 家 秘 密 , 泄 露会 使 国 家 的 安 全 和 利 益 遭受 损 害 。 10年 左 右 认 定 。 请 示 、报 告 批 复 、指 示 如 : 函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6 通 用 公 文 的 文 种 行 政 系 统 通 用 公 文 文 种 主 要 有 : 条 例 、 规 定 、 办 法 , 命 令 、决 定 、 指 示 、 批 复 、 通 知 、 通 报 , 公 告 、 通 告 , 议 案 、 请 示 、报 告 , 函 , 会 议 纪 要 等 。 党 的 机 关 通 用 公 文 文 种 主 要 有 : 条 例 、 规 定 , 决 议 、 决 定 、指 示 、 批 复 、 意 见 、 通 知 、 通 报 、 公 报 , 报 告 、 请 示 , 函 , 会议 纪 要 等 。 通 常 命 令 、 议 案 、 通 告 、 公 告 为 行 政 公 文 特 有 ; 公 报 、 决 议 、 条 例 、 规 定 是 党 的 公 文 特 有 。 公 文 写 作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7 行 政 机 关 的 公 文 文 种1.命 令 。 适 用 于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公 布 行 政 法 规 和 规 章 ; 宣 布 施 行 重 大 强 制 性 行 政 措 施 ; 嘉 奖 有 关 单 位 及 人 员 。2.决 定 。 适 用 于 对 重 要 事 项 或 者 重 大 行 动 做 出 安 排 , 奖 惩 有 关 单 位 及 人 员 , 变 更 或 者 撤 销 下 级 机 关 不 适 当 的 决 定 事 项 。3.公 告 。 适 用 于 向 国 内 外 宣 布 重 要 事 项 或 者 法 定 事 项 。4.通 告 。 适 用 于 公 布 社 会 各 有 关 方 面 应 当 遵 守 或 者 周 知 的 事 项 。5.通 知 。 适 用 于 批 转 下 级 机 关 的 公 文 , 转 发 上 级 机 关 和 不 相 隶 属 机 关 的 公 文 , 传 达 要 求 下 级 机 关 办 理 和 需 要 有 关 单 位 周 知 或 者 执 行 的 事 项 , 任 免 人 员 。 通 知 一 般 可 以 分 为 发 布 类 通 知 、 指 示 类 通 知 、 事 项 类 通 知 和 转 发 类 通 知 。6.通 报 。 适 用 于 表 彰 先 进 , 批 评 错 误 , 传 达 重 要 精 神 或 者 情 况 。公 文 写 作 公 告 和 通 告 的区 别 公 告 用 于 宣 布 重 大 事 件 , 它 是 有 特 定 用 途 的 公 文 , 通 告 用 于 公 布 一 般 性 的 、 应 当 遵 守 或 周 知 的 事 项 。 公 告 对 国 内 外 发 布 ; 通 告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公 布 或 通 知 。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8 行 政 机 关 的 公 文 文 种7.议 案 。 适 用 于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法 律 程 序 向 同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或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提 请 审 议 事 项 。8.报 告 。 适 用 于 向 上 级 机 关 汇 报 工 作 , 反 映 情 况 , 答 复 上 级 机 关 的 询 问 。9.请 示 。 适 用 于 向 上 级 机 关 请 求 指 示 、 批 准 。10.批 复 。 适 用 于 答 复 下 级 机 关 的 请 示 事 项 。11.意 见 。 适 用 于 对 重 要 问 题 提 出 见 解 和 处 理 办 法 。12.函 。 适 用 于 不 相 隶 属 机 关 之 间 商 洽 工 作 , 询 问 和 答 复 问 题 , 请 求 批 准 和 答 复 审 批 事 项 。13.会 议 纪 要 。 适 用 于 记 载 、 传 达 会 议 情 况 和 议 定 事 项 。 公 文 写 作政 府 给 人大 行 文 报 告 不 得 夹带 请 示 事 项 唯 一 被 动 性的 文 种 “ 一 文 一 事 ”规 范 结 束 语 可 以 不 盖 公章 的 公 文公 文 中“ 函 ” 和生 活 中 的函 有 何 区别 ?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9 公 文 写 作行 文 规 则 一 般 不 越级 行 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接行文越级行文 情 况 特 殊 紧 急 ; 多 次 请 示 未 果 ; 上 级 直 接 交 办 ; 控 告 检 举 上 级 ;“ 党 政 分 开 ”党 政 机 关 应 在各 自 系 统内 行 文 , 尽 量减 少 联 合 行 文 联 合 行 文级别相同党政军民协商一致主 送 机 关抄 送 机 关不得抄送:请示不得向下级抄送;抄送不得转抄送;无关部门不得抄送必 须 抄 送 : 双 重 领 导必 须 抄 送 ; 向 下 双 重领 导 必 须 抄 送 ; 事 关部 门 必 须 抄 送 ; 重 要公 文 应 抄 送 不 送 个 人 !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0 发 文 办 理发 文 办 理 指 以 本 机 关 名 义 制 发 公 文 的 过 程 , 包 括 草 拟 、 审 核 、 签 发 、 复 核 、缮 印 、 用 印 、 登 记 、 分 发 等 程 序 。 公 文 写 作秘 书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领 导印 刷公文发出标志!公文生效标志!公 文 草 拟 结 构 层 次 为 :一 、 ( 一 ) 1. ( 1)正 文 中 , 通 篇 “ 阿 拉 伯 ”日 期 为 汉 字 小 写 数 字 :、 一 、 二 、 三 、 四引 用 公 文 , 先 引 标 题 ,再 引 发 文 字 号 使 用 国 家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1 收 文 及 公 文 办 理收 文 办 理 指 对 收 到 公 文 的 办 理 过 程 , 包 括 签 收 、 登 记 、 审 核 、 拟 办 、 交 办 、承 办 、 催 办 、 注 办 、 办 复 等 程 序 。 公 文 写 作文 秘 部 门 领 导主 批 人 明 签 ;一 般 性 圈 阅 。 文 秘 部 门办 理 公 文部 门文秘部门公文办完标志!公 文 管 理 公 文 复 印 件 作 为 正 式 公 文使 用 , 须 加 盖 复 印 机 关 公 章 公 文 被 撤 销 ,视 作 自 始 不 产 生 效 力 ;公 文 被 废 止 , 视 作 自 废 止 之 日 起 不 产 生 效 力 。经 批 准 公 开 发 布 的 公 文同 发 文 机 关 正 式 印 发 的 公文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由 文 秘 部 门 或 专 职 人 员统 一 收 发 、 审 核 、用 印 、 归 档 、 销 毁 草 稿 、 定 稿 、 正 本 、试 行 本 、 暂 行 本 、 副 本 、修 订 本 、 不 同 文 字 稿 本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2 文头 /眉首正文 /主体 文尾 /版记 正文 /主体公 文 写 作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3 发 文 机 关 标 识发 文 机 关 称 谓 +文 件 一 般 规 定 6位 数 位 置 : 在 文 头 左上 端 , 顶 格 书 写 ; 作 用 : 便 于 印 数较 多 的 普 发 性 下 行文 控 制 分 发 ; 便 于机 密 文 件 分 发 回 收 。 紧 急 程 度 : 分为 急 件 和 特 急位 置 :在 份 号 下 边特 发 文 字 号 机 关 代 字 +年 份 +序 号 四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年 代 ;六 角 号 ;从 “ 1”号 开 始 。签 发 人上 行 文 应 注 明 签发 人 、 会 签 人位 置 : 发 文 字 号右 侧 空 两 格 ; 公 文 写 作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4 正 文 要 素公 文 标 题 、 公 文正 文 、 附 件 、 成文 时 间 、 公 文 生效 标 识 、 附 注 等 。 公 文 标 题组 成 : 发 文 机 关 +事 由 +文 种位 置 : 间 隔 线 下 方 适 中 位 置一 般 不 用 标 点 符 号 !主 送 机 关 上 行 文 只 写 一 个 主送 机 关 ; 请 示 、 批 复 、 函 只 能 有 一 个 主送 机 关 ; 公 布 性 公文 常 常 不 写 主 送 机 关 。 标 题 字 数 一 般不 超 过 50字 公 文 写 作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5 附 件 :是 公 文 正 文补 充 , 与 正文 具 有 同 等效 力 。 附 件 位 置 :正 文 下 空 1行 ,左 空 2字 标 识“ 附 件 ”附 件 写 法 :附 件 : 1.附 件 : 2.名 称 后 不 加 标 点 附 件 名 称 在日 期 之 上 ,内 容 在 日 期之 下 。成 文 时 间 : 指 公 文 生 效 的 法 定 时 间 。 公 文 成 文 日期 为 负 责 人 签 发 的 日 期 为 准 ; 经 会 议讨 论 通 过 的 公 文 , 以 通 过 日 期 为 准 ;联 合 行 文 , 以 最 后 签 收 机 关 负 责 人 的签 发 日 期 为 准 ; 电 报 以 发 出 日 期 为 准 。 盖 章 要 求 :骑 年 压 月 ,上 大 下 小 。 落 款 : 单 一 机 关 制 发 的 公 文 在 落款 处 不 署 发 文 机 关 名 称 的 , 只 标识 成 文 日 期 。 联 合 行 文 要 标 注 。公 文 写 作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6 抄 送 机 关 :指 需 要 了 解 公 文内 容 但 不 负 责 处理 和 执 行 的 机 关 。 抄 送 机 关 位 置 : 主 题 词 下 1行 ,左 空 1字 标 识“ 抄 送 ” 。 最 后一 个 用 句 号 。版 记 包 括 :主 题 词 、 抄 送 、印 发 机 关 和 印 发时 间 、 版 记 中 的反 线 、 版 记 的 位置 等 要 素 主 题 词主 题 词 指 经 过 规 范 处 理 的 用 来标 引 中 心 内 容 的 词 语 。位 置 : 抄 送 机 关 上 方 。要 求 : 3-5个 , 不 超 过 7个 。 顺 序 : 先 标 类 别 词 , 再 标 类属 词 , 然 后 是 文 种 。 主 题 词 下 , “ 抄 送 ” 机 关之 上 可 以 标 注“ 主 送 机 关 ”印 发 机 关 一 般 是机 关 的 中 枢 办 公部 门 。 印 发 时 间后 者 指 该 公 文 送印 或 发 出 时 间 。公 文 写 作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公基教研室17 文 书 工 作 方 面 知 识1、 处 理 来 信 的 基 本 程 序 : 拆 阅 、 登 记 建 档 、 处 理 、 交 办 、 回 复 等 。2、 调 查 研 究 的 基 本 程 序 : 准 备 工 作 、 调 查 工 作 、 研 究 工 作 、 总 结 工 作 。3、 信 息 工 作 包 括 信 息 的 收 集 、 处 理 和 利 用 。 其 中 利 用 是 信 息 的 工 作 的 终 极 目 的 。4、 会 务 工 作 , 会 前 ( 略 ) ; 会 议 期 间 : 代 表 签 到 登 记 、 会 议 纪 录 、 文 书 工 作 、 后 勤 服 务 工 作 ;会 后 处 理 工 作 : 必 要 的 会 议 文 件 的 回 收 与 处 理 ; 纪 要 工 作 ; 清 理 会 场 ; 送 站 ; 内 部 总 结 。5、 档 案 工 作 包 括 档 案 的 收 集 、 档 案 的 管 理 、 档 案 的 利 用 三 个 组 成 部 分 。6、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是 核 心 内 容 是 档 案 的 整 理 工 作 , 它 是 指 按 照 一 定 的 原 则 对 档 案 实 体 进 行 系 统分 类 、 组 合 、 排 列 、 编 号 和 基 本 编 目 , 使 之 有 序 化 的 过 程 , 包 括 区 分 全 宗 、 分 类 、 立 卷 、 案 卷排 列 以 及 编 制 案 卷 目 录 等 。7、 档 案 的 利 用 是 档 案 工 作 的 根 本 目 的 和 中 心 任 务 。8、 文 书 工 作 的 全 过 种 大 致 可 以 分 为 策 划 、 撰 制 、 定 稿 、 传 递 、 收 办 、 处 置 几 个 阶 段 。9、 发 文 以 盖 章 为 标 志 , 经 过 承 办 的 收 文 以 注 办 为 标 志 , 无 须 承 办 的 收 文 以 阅 后 批 存 为 标 志 。10、 行 政 机 关 公 文 特 点 : 法 定 效 力 和 规 范 体 式 。11、 会 议 类 文 书 的 作 用 主 要 有 服 务 作 用 、 备 忘 作 用 、 传 达 作 用 、 沟 通 作 用 。 12、 公 务 文 书 与 一 般 书 信 最 显 著 的 区 别 : 有 无 标 题 。13、 文 书 的 审 定 稿 需 经 过 核 稿 、 签 发 、 编 号 三 个 环 节 。14、 收 文 包 括 签 收 、 启 封 、 收 文 登 记 、 分 办 。15、 办 文 包 括 传 阅 、 拟 办 、 批 办 、 承 办 、 催 办 、 办 复 。16、 文 书 的 处 置 包 括 清 退 、 销 毁 、 暂 存 、 归 档 几 种 。 公 文 写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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