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原理》PPT课件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2920854 上传时间:2021-06-02 格式:PPT 页数:63 大小:1.8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管理原理》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土地管理原理》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土地管理原理》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二章 土地管理原理 土 地 管 理 原 理 内 容 :本 章 从 管 理 学 角 度 重 点讲 解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 系 统 管 理 原 理 、动 态 管 理 原 理 、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 要求 能 熟 练 运 用 基 本 原 理 实 现 对 土 地的 有 效 管 理 。 土 地 管 理 原 理 内 容 内 容 提 要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对 土 地 利 用 过 程 中 的 参 与 者 的 管 理系 统 管 理 原 理 对 土 地 管 理 宏 观 运 行 指 导动 态 管 理 原 理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土 地 关 系 的 管 理整 体 效 益 原 理 对 土 地 管 理 的 组 织 目 标 设 立利 益 相 关 者 理 论 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对 土 地 管 理 的 效 率 实 现对 土 地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立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主 要 内 容 :1. 概 念2. 行 为 原 理3. 动 力 原 理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1.人 本 管 理 : 管 理 过 程 的 三 要 素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1.人 本 管 理 : 根 本 充 分 调 动 人 的 主 动 性 和 积 极 性了 解 人 的 行 为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2.行 为 管 理 : 需 要动 机行 为目 标思 想 、 感 情 、 思 维 等有 意 识 、 有 动 机 、 有 意 义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2.行 为 管 理 : 需 要 : 对 事 物 的 欲 望 或 要 求 。 需 要 是 有 机 体 感 到 某 种 缺 乏 而 力 求获 得 满 足 的 心 理 倾 向 , 它 是 有 机 体自 身 和 外 部 生 活 条 件 的 要 求 在 头 脑中 的 反 映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2.行 为 管 理 : ( 1) 根 据 需 要 的 起 源 自 然 性 需 要 和 社 会 性 需 要 ( 2) 按 照 需 要 对 象 的 性 质 物 质 需 要 和 精 神 需 要 一 般 说 物 质 性 的 需 要 大 多 属 于 生 理性 需 要 , 而 精 神 性 需 要 基 本 是 社 会性 需 要 。 但 有 时 有 交 叉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例 如 : 取 消 农 业 税 调 动 农 民 积 极 性 ? 农 业 税 不 是 个 人 所 得 税 ( 没 有 起 征 点 ) , 不 是营 业 税 ( 不 区 分 生 产 的 盈 利 性 ) , 不 是 资 产 税( 土 地 不 是 农 民 的 私 产 ) , 而 是 一 种 典 型 的“ 身 份 性 贡 赋 ”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免 征 农 业 税 ,不 仅 从 根 本 上 减 轻 了 农 民 负 担 ,使乡 镇 及 村 组 干 部 从 过 去 向 农 民 收 税 的 矛 盾 焦点 中 解 脱 出 来 ,全 身 心 地 发 展 地 方 经 济 和 服 务一 方 百 姓 ,而 且 对 于 进 一 步 理 顺 政 府 ,集 体 与 农民 的 利 益 分 配 关 系 ,调 动 和 保 护 农 民 发 展 经 济的 积 极 性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3.动 力 管 理 :动 力物 质 动 力 根 本 精 神 动 力 竞 争 动 力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3.动 力 管 理 :物 质 动 力 : 包 括 对 个 人 的 物 质 报 酬 、奖 励 以 及 企 、 事 业 单 位 创 造 出 最 佳的 经 济 效 益 。 不 仅 是 物 质 刺 激 , 更重 要 的 是 经 济 效 果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3.动 力 管 理 :精 神 动 力 : 表 现 为 : 人 们 对 理 想 、信 念 的 追 求 , 对 爱 、 友 谊 、 社 会 尊重 的 渴 望 , 对 发 挥 自 己 的 潜 能 、 自我 实 现 、 接 受 困 难 挑 战 、 取 得 高 成就 的 愿 望 等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3.动 力 管 理 :竞 争 动 力 : 在 公 平 竞 争 的 环 境 中 ,竞 争 各 方 能 够 产 生 催 人 奋 进 的 动 力 ,通 过 努 力 工 作 、 科 技 创 新 达 到 预 定管 理 目 标 。 不 公 平 竞 争 环 境 消 极 作 用 。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人 本 管 理 对 土 地 管 理 的 影 响 : 征 收 人 性 化 、 法 制 化 。 如 何 征 补 偿 合 理 化 。 物 质 与 精 神 安 置 人 性 化 。 安 置 地 点 、 社 会 保障 等 城 市 钉 子 户 问 题 农 地 征 收 问 题 2、 在 全 国 农 村 发 生的 群 体 性 事 件 中 , 因 征地 而 引 发 的 群 体 性 事 件占 65%以 上 1、 因 征 地 问 题 , 农民 上 访 高 达 60%以上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1、 把 握 好 动 力 “ 刺 激 量 ” 2、 管 理 到 位 、 服 务 为 上 3、 建 立 良 好 的 人 人 关 系激 励 第 一 节 人 本 管 理 原 理 戴 尔 卡 耐 基 人 性 的 弱 点 :1. 真 诚 地 关 心 别 人2. 对 他 人 面 露 微 笑3. 经 常 称 呼 别 人 的 名 字4. 做 一 个 好 听 众 , 鼓 励 别 人 多 谈 自 己5. 谈 对 方 所 感 兴 趣 的 话 题6. 使 他 人 感 到 他 自 己 重 要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 主 要 内 容 :1. 概 念2. 整 分 合 原 理3. 相 对 封 闭 原 理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1. 系 统 管 理 : 系 统 系 统 分 析 系 统 工 程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1. 系 统 管 理 :系 统 的 三 个 环 节 :目 的 性 整 体 性 层 次 性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1. 系 统 管 理 :目 的 性 一 个 系 统 中 应 针 对 不 同 层 级 设 置 总 目 标 子 目 标整 体 性 一 个 系 统 的 各 个 部 分 应 该 是 一 个 有 机 整 体 , 部 分 服 从 整 体层 次 性 系 统 中 各 个 部 分 有 主 次 之 分 , 形 成 有 序 的 层 次 结 构 , 从 而 影响 工 作 效 率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1. 系 统 管 理 :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2. 整 分 合 原 理 : 整 体 规 划 明 确 分 工 有 效 综 合 合 理 分 工 能 级 对 应 国 土 厅办 公 室人 事 教育 处计 划 计财 处 土 地 利 用管 理 处 矿 产 开发 管 理处 矿产资源储量处 机 关后 勤服 务处法 规 监 察处 地质勘查处 规划处 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3. 相 对 封 闭 原 理 :( Closed Principle)是 指 , 在 任 何 一 个 系 统 内 , 管 理 手 段 必 须 构 成 一 个 封 闭 的 循 环 回 路 , 才 能 形 成有 效 的 管 理 活 动 。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第 二 节 系 统 管 理 原 理 土 地 管 理 系 统 图管 理 主 体 : 行 政 运 行 系 统组 织 机 构 运 行 机 制监 督 约 束 管 理 环 境 : 支 持 系 统土 地 法 规 系 统土 地 技 术 系 统土 地 人 力 资 源 系 统管 理 对 象 : 业 务 系 统土 地 资 源 管 理 系 统土 地 调 查土 地 利 用土 地 整 治土 地 资 产 管 理 系 统土 地 权 属土 地 交 易 管 理 目 标 : 目 标 系 统经 济 目 标环 境 目 标社 会 目 标 管 理 调 控 : 评 估 反 馈 系 统土 地 监 察土 地 评 估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 主 要 内 容 :1. 概 念2. 动 态 相 关3. 弹 性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1.概 念 :( 1) 变 化 相 互 依 存 、 相 互 作 用( 2) 动 态 管 理 , 就 是 通 过 对 企 业 投 入 、产 出 的 各 环 节 、 多 资 源 、 多 要 素 、 多层 次 , 实 行 动 态 控 制 , 以 实 现 及 时 而有 效 的 管 理 , 达 到 高 效 率 、 高 质 量 、高 效 益 、 快 节 奏 的 经 营 目 的 。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动 态 管 理 : 土 地 管 理 环 境 变 化 土 地 管 理 对 象 变 化 土 地 管 理 内 容 变 化 土 地 管 理 手 段 变 化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2.动 态 相 关 : 相 关关 系积 极 、 消极 相 关 正 、 负 相关完 全 、 不完 全 、 完全 不 相 关单 、 复 相关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3.弹 性 原 理 :弹 性 : 一 个 变 量 相 对 于 另 一 个 变 量 发 生 的一 定 比 例 的 改 变 的 属 性 。弹 性 系 数 =因 变 量 的 变 动 比 例 /自 变 量 的 变动 比 例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3.弹 性 原 理 :管 理 系 统 的 发 展 变 化 是 其 内 部 各 组 成 部 分之 间 相 互 依 存 、 相 互 作 用 的 结 果 。 在 管 理 中 必须 找 出 各 部 分 之 间 、 系 统 与 外 部 之 间 的 相 关 关系 , 并 加 以 协 调 , 取 得 管 理 的 整 体 效 应 。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3.弹 性 原 理 :时 间 与 空 间 是 物 质 存 在 的 基 本 形 式 ; 事 物往 往 在 随 时 间 变 化 而 变 化 的 同 时 , 也 随 空 间 的变 化 而 变 化 。有 效 的 管 理 必 须 根 据 管 理 系 统 内 外 条 件 的变 化 而 随 机 变 化 , 以 变 应 变 , 留 有 余 地 、 保 持弹 性 。 第 三 节 动 态 管 理 原 理3.弹 性 原 理 :所 以 , 弹 性 管 理 必 须 要 依 据 系 统 内 外 条 件 和环 境 的 变 化 随 机 应 变 , 因 此 管 理 必 须 留 有 余 地 ,保 持 充 分 的 弹 性 。例 如 : 2011年 5月 28日 武 汉 已 决 定 将 东 湖 新 技术 开 发 区 规 划 开 发 面 积 将 由 221平 方 公 里 扩 大 到518平 方 公 里 。北 京 国 土 局 : 三 环 内 不 再 新 增 住 宅 用 地 http:/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主 要 内 容 :1. 概 念2. 整 体 效 益3. 规 律 效 益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1.概 念 :土 地 管 理 的 目 的 是 : 获 取 生 态 、 经 济 、 社 会 的 综 合 效 益 , 获得 最 佳 的 整 体 效 益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2.整 体 效 益 :整 体 大 于 局 部 的 总 和 贝 塔 朗 菲1+1 2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2.整 体 效 益 : 整 体 效 益 就 是 通 过 管 理 , 使 整 体 内 部 各 个 组成 部 分 之 间 , 相 互 产 生 促 进 作 用 , 以 使 整 体取 得 最 佳 效 益 。 管 理 中 各 部 分 间 的 相 互 促 进 作 用 , 就 是 管 理上 的 交 叉 效 益 , 是 整 体 效 益 的 基 础 。 通 过 对各 部 分 的 优 化 组 合 、 优 化 管 理 , 才 能 做 到1+1 2, 取 得 整 体 效 益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2.整 体 效 益 : 由 于 系 统 的 功 能 表 现 在 整 体 能 产 生 各 部 分 所不 具 备 的 新 性 能 、 新 功 效 , 或 使 原 有 性 能 、功 效 增 强 、 减 弱 或 消 失 。 因 此 , 管 理 要 取 得 整 体 效 益 , 必 须 遵 循 放 大原 则 , 努 力 使 输 出 大 于 输 入 , 使 管 理 对 象 产生 “ 大 于 ” 效 果 , 避 免 出 现 “ 不 放 大 ” 或“ 负 效 应 ” 的 现 象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2.整 体 效 益 : 不 放 大 : 管 理 没 有 产 生 效 益 负 效 应 : 管 理 不 仅 没 有 产 生 效 益 , 相 反 出 现了 的 效 益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3.规 律 效 益 : 规 律 效 益 , 就 是 按 照 客 观 规 律 管 理 所 取 得 的效 益 。 组 成 系 统 的 各 部 分 都 是 相 互 依 存 、 相 互 作 用 、相 互 制 约 的 , 它 们 的 运 动 和 发 展 都 是 有 规 律的 。 牵 动 一 个 环 节 , 其 他 环 节 就 会 作 出 相 应变 化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3.规 律 效 益 :管 理 学 角 度 规 律 效 应 法 是 管 理 者 在 管 理 过 程 中 掌 握 规 律 , 按 规 律 办 事 , 把自 己 的 注 意 力 放 在 抓 内 部 联 系 、 本 质联 系 、 必 然 联 系 上 , 以 达 到 预 期 的 目的 , 取 得 最 大 的 管 理 效 应 的 方 法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3.规 律 效 益 : 在 不 同 的 时 空 条 件 下 , 系 统 的 结 构 和功 能 是 要 变 化 的 , 要 掌 握 变 化 的 规 律 ,一 定 要 注 意 信 息 传 递 和 反 馈 控 制 , 在这 一 过 程 中 , 充 分 发 挥 人 的 能 动 作 用 ,大 力 进 行 智 力 开 发 具 有 决 定 性 的 意 义 ,这 就 是 规 律 效 应 性 原 理 的 中 心 思 想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或 称 土 地 潜 力 , 土 地 在 一 定 条 件 下可 能 达 到 的 生 产 能 力 水 平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自 然 生 产 力 : 指 不 加 人 工 影 响 下 的 土 地的 天 然 生 产 能 力 。 经 济 生 产 力 : 指 在 人 工 影 响 或 人 工 控 制 下的 土 地 生 产 能 力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土 地 生 产 力 高 低 影 响 因 子 : 土 地 性 质 ( 物 质 和 能 力 输 入 和 输 出 状 况 )和 人 类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 土 地 生 产 力 衡 量 指 标 经 济 指 标 : 如 产 量 、 产 值 、 净 产 值 、 纯 收入 、 利 润 、 级 差 收 益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维 持 土 地 系 统 生 态 平 衡 所 必 须 的 物质 能 量 投 入 过 程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影 响 土 地 生 态 效 益 的 因 子 ( 1) 人 类 干 扰 : 人 类 对 于 不 同 土 地 利 用 类型 所 产 生 的 土 地 损 害 ; ( 2) 自 然 因 素 : 受 气 候 、 土 壤 、 海 陆 变 迁 、生 物 影 响 下 的 土 地 特 性 ; ( 3) 自 身 组 织 结 构 : 区 域 土 地 自 身 物 质 能力 循 环 结 构 、 过 程 差 异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衡 量 土 地 生 态 效 益 指 标 ( 1) 土 地 生 态 系 统 平 衡 性 : ( 2) 土 地 环 境 自 净 能 力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土 地 利 用 过 程 中 所 体 现 出 的 人 与 人 、 人 与 组 织 、 人 与 国 家 之 间 的 关 系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影 响 土 地 社 会 效 益 的 因 子 : 土 地 在 法 律 上 的 归 属 性 , 即 产 权 、 领土 主 权 等 ; : 国 家 对 土 地 归 属 、 使 用 、 管 理 、 监 督等 上 进 行 的 制 度 安 排 设 计 , 通 常 表 现 为 土 地 征 收 制度 、 土 地 调 查 制 度 、 土 地 管 理 制 度 等 ; : 为 提 高 土 地 利 用 管 理 而 进 行 的 技 术 革新 。 通 常 为 3S技 术 、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 衡 量 土 地 社 会 效 益 指 标 : 维 持 社 会 或 国 家 稳 定 在 土 地 制 度 上体 现 出 的 公 平 。 : 国 家 领 土 主 权 神 圣 性 。 : 私 有 土 地 产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法 律 保护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利 用 规 律 效 益 获 得 经 济 效 益 : 1、 使 用 价 值 与 社 会 需 要 的 比 较 , 我 们应 当 生 产 的 , 只 能 是 “ 符 合 社 会 需 要 ”的 产 品 , 而 不 符 合 社 会 需 要 的 产 品 生产 得 越 多 , 浪 费 就 越 大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利 用 规 律 效 益 获 得 经 济 效 益 : 2、 使 用 价 值 与 劳 动 消 耗 的 比 较 , 生 产使 用 价 值 必 然 要 消 耗 劳 动 , 为 了 生 产出 更 多 的 使 用 价 值 满 足 社 会 需 要 , 就必 须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尽 量 节 约 劳 动 的 消耗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利 用 规 律 效 益 获 得 经 济 效 益 : 3、 使 用 价 值 与 劳 动 占 用 的 比 较 , 随 着技 术 进 步 和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 物 化 劳动 占 用 量 已 出 现 逐 渐 增 长 的 趋 势 。 这就 有 可 能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 生 产 更 多的 使 用 价 值 ; 但 必 须 同 时 改 进 管 理 工作 , 降 低 原 材 料 , 燃 料 , 工 具 等 的 储备 量 , 以 提 高 生 产 的 经 济 效 果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利 用 规 律 效 益 获 得 经 济 效 益 : 4、 使 用 价 值 与 资 源 利 用 的 比 较 , 随 着科 技 的 进 步 , 资 源 可 以 利 用 的 程 度 已大 为 提 高 , 但 是 这 种 发 展 趋 势 一 般 又都 伴 随 着 劳 动 消 耗 和 劳 动 占 用 总 量 的增 加 。 因 此 , 合 理 规 定 资 源 利 用 的 界限 很 重 要 。 第 四 节 管 理 效 益 原 理利 用 规 律 效 益 获 得 经 济 效 益 : 5、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平 衡 的 经 济 效 益 ,在 经 济 建 设 中 , 要 积 极 贯 彻 防 治 结 合 ,以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 同 时 应 采 取 经 济 手段 鼓 励 企 业 对 资 源 , 能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促 进 企 业 对 污 染 的 治 理 , 讲 求 社 会 总体 效 益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