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取 样 汇 编 目 录v 第 一 部 分 地 基 基 础 与 市 政 类v 第 二 部 分 钢 材 类v 第 三 部 分 混 凝 土 、 砂 浆 ( 组 成 材 料 ) 类v 第 四 部 分 墙 体 砖 、 砌 块 、 隔 墙 板v 第 五 部 分 装 饰 材 料 类v 第 六 部 分 防 水 材 料 类 ( 屋 面 、 地 下 防 水 工 程 )v 第 七 部 分 节 能 类v 第 八 部 分 环 境 类v 第 九 部 分 结 构 类 v 第 十 部 分 安 全 防 护 类v 第 十 一 部 分 水 电 类 1 地 基 强 度 或 承 载 力 ( 标 贯 、 静 力 触 探 , 十 字 板 剪 切强 度 ) 取 样 数 量 : 每 单 位 工 程 不 应 少 于 3点 , 1000m2以 上 工程 , 每 100m2至 少 应 有 1点 , 3000m2以 上 工 程 , 每300m2至 少 应 有 1点 。 每 一 独 立 基 础 下 至 少 应 有 1点 ,基 槽 每 20延 米 应 有 1点 。依 据 GB50202-2002 条 文 规 定 : 4.1.5对 灰 土 地 基 、 砂 和 砂 石 地 基 、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地基 、 粉 煤 灰 地 基 、 强 夯 地 基 、 注 浆 地 基 、 预 压 地 基 ,其 竣 工 后 的 结 果 ( 地 基 强 度 或 承 载 力 ) 必 须 达 到 设计 要 求 的 标 准 。 一 、 建 筑 地 基 类第 一 部 分 : 地 基 基 础 与 市 政 类 2 复 合 地 基 的 桩 承 载 力 ,单 桩 强 度 检 验 取 样 要 求 : 具 体 抽 检 桩 位 按 抽 检 方 案 或 根 据 设 计 要求 或 现 场 定 条 文 规 定 :4.1.6对 水 泥 土 搅 拌 桩 复 合 地 基 ,高 压 喷 射 桩 注 浆 复 合地 基 ,砂 桩 地 基 ,振 动 桩 复 合 地 基 ,土 和 灰 土 挤 密 复 合地 基 ,水 泥 粉 煤 灰 碎 石 桩 复 合 地 基 及 夯 实 水 泥 土 桩 复合 地 基 ,其 承 载 力 检 验 ,数 量 为 总 数 的 0.5%-1%,但 不应 少 于 3处 .有 单 桩 强 度 检 验 要 求 时 ,数 量 为 总 数 的0.5%-1%,但 不 应 少 于 3根 4.4.1施 工 前 应 对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的 物 理 性 能 ( 单 位 面积 质 量 、 厚 度 、 比 重 ) 、 强 度 、 延 伸 率 以 及 土 、 砂石 料 等 做 检 验 。 以 100m2为 一 批 , 每 批 应 抽 查 5%。 依 据 规 范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质 量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 3 基 坑 变 形 的 监 控监 控 项 目 : 围 护 结 构 墙 顶 位 移 、 墙 体 最 大 位 移 、 地 面最 大 沉 降 。7.1.7基 坑 (槽 )、 管 沟 土 方 工 程 验 收 必 须 确 保 支 护 结 构安 全 和 周 围 环 境 安 全 为 前 提 。 当 设 计 有 指 标 时 , 以设 计 要 求 为 依 据 , 如 无 设 计 指 标 时 应 按 表 7.1.7的 规定 执 行 。 依 据 规 范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质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 4 地 基 基 础 承 载 力 与 桩 身 质 量 检 测 取 样 规 定 及 处 理根 据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 5.1.5工 程 桩 应 进 行 承 载 力 检 验 。 对 于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等级 为 甲 级 或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 成 桩 质 量 可 靠 性 低 的 灌注 桩 , 应 采 用 静 荷 试 验 的 方 法 进 行 检 验 , 检 验 桩 数不 应 少 于 总 数 的 1%, 且 不 应 少 于 3根 , 当 总 桩 数 少于 50根 时 , 不 应 少 于 2根 。5.1.6桩 身 质 量 应 进 行 检 验 。 对 设 计 等 级 为 甲 级 或 地 质条 件 复 杂 , 成 桩 质 量 可 行 性 低 的 灌 注 桩 , 抽 检 数 量不 应 少 于 总 数 的 30%, 且 不 应 少 于 20根 ; 其 他 桩 基工 程 的 抽 检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总 数 的 20%, 且 不 应 少 于10根 ; 对 砼 预 制 桩 及 地 下 水 位 以 上 且 终 孔 后 经 过 核试 验 的 灌 注 桩 , 检 验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10%,且 不 得 少 于 10根 。 每 个 柱 子 承 台 下 不 得 少 于 1根 。 根 据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GB50007-2002)v 10.1.7施 工 完 成 后 的 工 程 桩 应 进 行 桩 身 质 量 检 验 。 直 径 大 于800mm的 砼 嵌 岩 桩 应 采 用 钻 孔 抽 芯 法 或 声 波 透 射 法 检 测 , 检测 桩 数 不 得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10%, 且 每 根 柱 下 承 台 的 抽 检 桩 数不 得 少 于 1根 。 直 径 小 于 和 等 于 800mm的 桩 及 直 径 大 于800mm的 非 嵌 岩 桩 , 可 根 据 桩 径 和 桩 长 的 大 小 , 结 合 桩 的 类型 和 实 际 需 要 采 用 钻 孔 抽 芯 法 或 声 波 透 射 法 或 可 靠 的 动 测 法进 行 检 测 , 检 测 桩 数 不 得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10%。v 10.1.8施 工 完 成 后 的 工 程 桩 应 进 行 竖 向 承 载 力 检 验 。 竖 向 承载 力 检 验 的 方 法 和 数 量 可 根 据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等 级 和 现 场 条 件 ,结 合 当 地 可 靠 的 经 验 和 技 术 确 定 。 复 杂 地 质 条 件 下 的 工 程 桩竖 向 承 载 力 的 检 验 宜 采 用 静 载 荷 试 验 , 检 验 桩 数 不 得 少 于 同条 件 下 总 桩 数 的 1%, 且 不 得 少 于 3根 。 大 直 径 嵌 岩 桩 的 承 载力 可 根 据 终 孔 时 桩 端 持 力 层 岩 性 报 告 结 合 桩 身 质 量 检 验 报 告核 验 。 5 建 筑 基 桩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JGJ106-2003 J256-2003)3.3.1当 设 计 有 要 求 或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 施 工 前 应 采 用 静载 荷 试 验 确 定 单 桩 竖 向 抗 压 承 载 力 特 征 值 :(1)设 计 等 级 为 甲 级 、 乙 级 的 桩 基 ;(2)地 质 条 件 复 杂 、 桩 施 工 质 量 可 靠 性 低 ;(3)本 地 区 采 用 的 新 桩 型 或 新 工 艺 。 检 测 数 量 在 同 一 条 件 下 不应 少 于 3根 , 且 不 宜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1%; 当 工 程 桩 总 数 在 50根 以 内 时 , 不 应 少 于 2根 。3.3.3单 桩 承 载 力 和 桩 身 完 整 性 验 收 抽 样 检 测 的 受 检 桩 选 择 宜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施 工 质 量 有 疑 问 的 桩 ;(2)设 计 方 认 为 重 要 的 桩 ;(3)局 部 地 质 条 件 出 现 异 常 的 桩 ;(4)施 工 工 艺 不 同 的 桩 ;(5)承 载 力 验 收 检 测 时 适 量 选 择 桩 身 完 整 检 测 中 判 定 的 三 类 桩 ;(6)除 上 述 规 定 外 , 同 类 型 桩 宜 均 匀 随 机 分 布 。 3.3.4砼 桩 身 完 整 性 检 测 的 抽 检 数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柱 下 三 桩 或 三 桩 以 下 的 承 台 抽 检 桩 数 不 得 少 于 1根 。(2)设 计 等 级 为 甲 级 , 或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 成 桩 质 量 可靠 性 较 低 的 灌 注 桩 , 抽 检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总 桩 数 的30%, 且 不 得 少 于 20根 ; 其 他 桩 基 工 程 的 抽 检 数 量不 应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20%, 且 不 得 少 于 10根 。 (注 : 1对 端 承 型 大 直 径 灌 注 桩 , 应 在 上 述 两 款 规 定 的 抽 检桩 数 范 围 内 , 选 用 钻 芯 法 或 声 波 透 射 法 对 部 分 受 检桩 进 行 桩 身 完 整 性 检 测 的 抽 检 数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抽 检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10%。 2地 下 水 位 以 上 且终 孔 后 桩 端 持 力 层 已 通 过 核 验 的 人 工 挖 孔 桩 , 以 及单 节 砼 预 制 桩 , 抽 检 数 量 可 适 当 减 少 , 但 不 应 少 于总 桩 数 的 10%, 且 不 应 少 于 10根 ; 3当 符 合 第 3.3.3条 规 定 的 桩 数 较 多 , 或 为 了 全 面 了 解 整 个 工 程 基 桩的 桩 身 完 整 性 情 况 时 , 应 适 当 增 加 抽 检 数 量 。 ) 3.3.5当 对 单 位 工 程 内 且 在 同 一 条 件 下 的 工 程 桩 , 当 符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 应 采 用 静 载 荷 试 验 进 行 验 收 检 测 :(1)设 计 等 级 为 甲 级 的 桩 基 ; (2)地 质 条 件 复 杂 、 桩 施 工质 量 可 靠 性 低 ; (3)本 地 区 采 用 的 新 桩 型 或 新 工 艺 。 (4)挤 土 群 桩 施 工 产 生 挤 土 效 应 。 抽 检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总 桩 数的 1%, 且 不 少 于 3根 ; 当 工 程 桩 总 数 在 50根 以 内 时 ,不 应 少 于 2根 。 (注 : 对 上 述 4款 规 定 条 件 外 的 工 程 桩 ,当 采 用 竖 向 抗 压 静 载 荷 试 验 进 行 验 收 承 载 力 检 测 时 , 抽检 数 量 宜 按 本 条 执 行 。 )3.3.6对 第 3.3.5条 规 定 条 件 外 的 预 制 桩 和 满 足 高 应 变 法适 用 检 测 范 围 的 灌 注 桩 , 可 采 用 高 应 变 法 进 行 单 桩 竖 向抗 压 承 载 力 验 收 检 测 。 当 有 本 地 区 相 近 条 件 的 对 比 难 资料 时 , 高 应 变 法 也 可 作 为 第 3.3.5条 规 定 条 件 下 单 桩 竖向 抗 压 承 载 力 验 收 检 测 的 补 充 。 抽 检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总 桩数 的 5%, 且 不 得 少 于 5根 。3.3.7对 于 端 承 型 大 直 径 灌 注 桩 , 当 受 设 备 或 现 场 条 件限 制 无 法 检 测 单 桩 竖 向 抗 压 承 载 力 时 , 可 采 用 钻 芯 法 测定 桩 底 沉 渣 厚 度 并 钻 取 桩 端 持 力 层 岩 土 芯 样 检 验 桩 端 持力 层 。 抽 检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10%, 且 不 应 少 于 10根 。 3.4.7当 采 用 低 应 变 法 、 高 应 变 法 和 声 波 透 射 法 抽 检桩 身 完 整 性 所 发 现 的 三 、 四 类 桩 之 和 大 于 抽 检 桩 数的 20%时 , 宜 采 用 原 检 测 方 法 (声 波 透 射 法 可 改 为钻 芯 法 ), 在 未 检 桩 中 继 续 扩 大 抽 检 。3.5.1桩 身 完 整 性 类 别 : 一 类 : 桩 身 完 整 ; 二 类 : 桩身 有 轻 微 缺 陷 , 不 会 影 响 桩 身 结 构 承 载 力 的 正 常 发挥 ; 三 类 : 桩 身 有 明 显 缺 陷 , 对 桩 身 结 构 承 载 力 有影 响 ; 四 类 : 桩 身 存 在 严 重 缺 陷 。 二 、 市 政 ( 道 路 ) 工 程 材 料1 路 基 土 方 最 大 干 密 度 含 水 率 测 定 (击 实 法 ) 取 样 数 量 : 轻 重 两 种 送 60KGJTGE40-2007GB/T50123-1999 2 路 基 土 方 压 实 度 检 验 (环 刀 法 )取 样 数 量 : 每 组 三 点 依 据 规 范JTGE40-20073 土 路 床 压 实 度 检 测 取 样 数 量 : 每 组 三 点 GB/T50123-1999依 据 规 范依 据 规 范 4 路 肩 压 实 度 检 验 (环 刀 法 ) 依 据 规 范 : JTJ059-95取 样 要 求 : 每 组 三 点 , 每 100米 取 2点 ,每 侧 计 1点5 碎 石 ,砂 石 基 层 压 实 度 检 验 (环 刀 法 )依 据 规 范 : JTGF80/1-2004取 样 要 求 : 每 1000平 方 取 一 点6石 灰 土 类 基 层 压 实 度 检 验 (环 刀 法 ) 依 据 规 范 : CJJ1-90 取 样 要 求 : 每 1000平 方 取 一 点 7 石 灰 ,粉 煤 灰 类 混 合 料 基 层 压 实 度 检 验 (灌 砂 法 ) 取样要求 uJTJ057-94uJTJ059-95uJTGF80/1-2004uCJJ4-97每1000 平方取一点8石 灰 与 粉 煤 灰 类 混 合 料 配 合 比 设 计 (击 实 ,无 侧 限 抗 压 强 度 ) 取样要求 每批料至少 取样一次 JTJ057-94JTJ059-95JTGF80/1-2004CJJ4-97 9 石 油 沥 青 针 入 度 ,延 度 ,软 化 点 试 验 取 样 要 求 : 以 同 一 产 地 ,品 种 ,标 号 ,同 时 进 场 的 每 20T为 一 批 ,不 足 者 亦 按一 批 计 依 据 规 范 u JTGF40-2004u JTJ052-2000 10 沥 青 混 合 料 (密 度 ,马 歇 尔 稳 定 值 ,流 值 ,沥 青 含 量 或 石 油比 试 验 ) 取 样 要 求 : 每 批 料 至 少 取 样 一 次 ,拌 合 站 每 天 或 每 上 ,下 午 做 一 次 马 歇 尔 试 验 ,测定 密 度 (试 件 数 量 不 少 于 4-6个 ),沥 青 含 量 或 石 油 比 检 测 取 样 一 般 为 10-15KG(粒径 大 的 取 上 限 ) 依 据 规 范 JTJ052-2000 JTJ059-95JTGF80/1-2004 11沥 青 砼 面 层 压 实 度 检 验 (称 质 量 ) 取 样 要 求 : 每 2000平 方 取 一 点 依 据 规 范 vJTJ052-2000vJTJ059-95vJTGF80/1-200412道 路 弯 沉 值 检 测 取 样 要 求 : 全 线 每 120米 当 路 宽 (9米 取 2点 ,路 宽 9-15米 时 取 4点 ,路 宽 大 于 15米 取 6点 ) 13 现 场 承 载 板 试 验取 样 要 求 : 全 线 每 2000平 方 米 取 一 个 点 依 据 规 范 JTJ059-95JTGF80/1-200414道 路 水 泥 砼 抗 折 强 度 取 样 要 求 : 每 台 班一 组 , 每 组 三 块 CJJ1-91 依 据规 范 第 二 部 分 钢 材 类1、 钢 筋 力 学 性 能 检 测取 样 数 量 : 按 进 场 的 批 次 和 产 品 的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确 定依 据 GB50204-2002 中 的 钢筋 分 项 工 程 。 强 制 性 条 文 如 下 : 5.2.1钢 筋 进 场 时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GB1499等 的 规 定 抽 取 试 件 作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其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有关 标 准 的 规 定取 样 数 量 : 按 进 场 的 批 次 和 产 品 的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确 定 5.2.2对 有 抗 震 设 防 要 求 的 框 架 结 构 , 其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的 强 度 应 满 足 设 计要 求 ; 当 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 对 一 、 二 级 抗 震 等 级 , 检 验 所 得 的 强 度 实 测 值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钢 筋 的 抗 拉 强 度 实 测 值 与 屈 服 强 度 实 测 值的 比 值 不 应 小 于 1.25 2钢 筋 的 屈 服 强 度 实 测 值 与 强 度 标 准 值 的 比 值不 应 小 于 1.3。 1.1 热 轧 光 圆 钢 筋 拉 伸 冷 弯 试 验 取 样 数 量 : 拉 伸 2根 (长 度 不 少 于 400mm)冷 弯 2根 (长 度 不 少 于400mm)依 据 GB13013-91规 范 条 文 : 7.2钢 筋 应 按 批 进 行 检 查 和 验 收 , 每 批 重 量 不 大 于 60T.每 批 应 同 一 牌 号 、 同 一 炉 罐 号 、 同 一 规 格 、 同 一 交 货 状 态 的 钢 筋组 成 1.2热 轧 带 肋 钢 筋 力 学 性 能 弯 曲 性 能 试 验取 样 数 量 :拉 伸 2根 (长 度 不 少 于 400mm)冷 弯 2根 (长 度 不 少 于 400mm) 依 据 GB1499. 2-2007 规 范 条 文 : 8.2钢 筋 应 按 批 进 行 检 查 和 验 收 ,每 批 重 理 不 大 于 60T.超 过 60T部 分 ,每增 加 40T ,增 加 一 个 拉 伸 和 一 个 弯 曲 .每 批 应 由 同 一 牌 号 ,同 一 炉 缺 罐 号 、同 一 规 格 的 钢 筋 组 成 1.3 热 轧 圆 盘 条 拉 伸 和 冷 弯 试 验取 样 数 量 : 拉 伸 1根 ,冷 弯 2根 (长 度 均 不 少 于 400mm) 依 据 规 范 : GB/T71-1997 规 范 条 文 :7.2盘 条 应 按 批 验 收 ,每 批 由 同 一 牌 号 ,同 一 炉 缺 罐 号 、 同 一 尺 寸 的 盘条 组 成 ,其 重 理 不 得 大 于 60T 1.4 冷 轧 带 肋 钢 筋 拉 伸 弯 曲 试 验取 样 数 量 : 拉 伸 试 验 逐 盘 1个 (长 度 不 少 于 400),弯 曲 试 验 每 批 2个(长 度 不 少 于 400) 依 据 规 范 : GB13788-2000 规 范 条 文 :8.2钢 筋 应 成 批 验 收 ,每 批 应 由 同 一 牌 号 ,同 一 炉 缺 罐 号 、 同 一 规 格 、同 一 级 别 的 钢 筋 组 成 ,每 批 不 大 于 50T 2 钢 筋 接 头 力 学 性 能 试 验取 样 数 量 : 按 有 关 确 定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规 范 条 文 : 5.4.2(主 控 项 目 )在 施 工 现 场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JGJ107、 JGJ18的 规 定 抽取 钢 筋 机 械 连 接 接 头 及 焊 接 接 头 试 件 作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其 质 量 应符 合 有 关 规 程 的 规 定 .2.1钢 筋 焊 接 接 头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 弯 曲 试 验 取 样 数 量 : 工 艺 试 验 :每 种 牌 号 ,每 种 规 格 钢 筋 至 少 作 一 组 试 件 依 据 规 范 : JGJ18-2003 规 范 条 文 : 4.1.3在 工 程 正 式 焊 接 之 前 ,参 与 该 项 施 焊 的 焊 工 应进 行 现 场 条 件 下 的 焊 接 工 艺 试 验 ,并 经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正式 生 产 . 2.1.1 钢 筋 闪 光 对 焊 接 头 取 样 数 量 : 3个 拉 伸 和 3个 弯 曲 试 验依 据 规 范 : JGJ18-2003 规 范 条 文 :5.3.1 钢 筋 闪 光 对 焊 接 头 , 在 同 一 台 班 内 ,由 同 一 焊 工 完 成 的 300个 同 牌号 ,同 直 径 钢 筋 焊 接 接 头 应 作 为 一 批 .当 同 一 台 班 焊 接 接 头 较 少 ,可 在 一 周内 累 计 计 算 ;累 计 仍 不 足 300个 接 头 时 ,应 按 一 批 计 算 .2.1.2 钢 筋 电 弧 焊 接 头 取 样 数 量 : 3个 拉 伸 , 在 同 一 批 中 若 有 几 种 不 同 直 径 的 钢 筋 焊 接 接 头 ,应在 最 大 直 径 钢 筋 接 头 中 切 取 3个 试 件 作 拉 伸 试 验 依 据 规 范 : JGJ18-2003 规 范 条 文 :5.4.1钢 筋 电 弧 焊 接 头在 现 浇 砼 结 构 中 ,应 以 300个 同 牌 号 钢 筋 ,同 型 式 接 头 作 一 批 ; 在 房 屋 结 构 中 ,应 在 不 超 过 二 楼 层 中 300个 同 牌 号 钢 筋 ,同 型 式 接 头 作 为 一 批 . 2.1.3 钢 筋 电 渣 压 力 焊 接 头 取 样 数 量 : 3个 拉 伸 在 同 一 批 中 若 有 几 种 不 同 直 径 的 钢 筋 焊 接 接 头 ,应 在 最 大 直 径 钢 筋 接 头 中 切 取 3个 试 件 作 拉 伸 试 验 . 依 据 规 范 : JGJ18-2003规 范 条 文 :v 5.5.1钢 筋 电 渣 压 力 焊 接 头在 现 浇 砼 结 构 中 ,应 以 300个 同 牌 号 钢 筋 接 头 作 为 一 批 ;在 房 屋 结 构中 ,应 在 不 超 过 2楼 层 中 300个 同 牌 号 钢 筋 作 为 一 批 , 当 不 足 300个时 ,仍 应 作 为 一 批 2.1.4 钢 筋 气 压 焊 接 头取 样 数 量 : 3个 拉 伸 在 同 一 批 中 若 有 几 种 不 同 直 径 的 钢 筋 焊 接 接 头 ,应 在 最大 直 径 钢 筋 接 头 中 切 取 3个 试 件 作 拉 伸 试 验 依 据 规 范 : JGJ18-2003规 范 条 文 : v 钢 筋 气 压 焊 接 头 在 现 浇 砼 结 构 中 ,应 以 300个 同 牌 号 钢 筋 接 头 作 为 一 批 ;在 房 屋 结 构 中 ,应在 不 超 过 2楼 层 中 300个 同 牌 号 钢 筋 作 为 一 批 , 当 不 足 300个 时 ,仍 应 作为 一 批 .柱 ,墙 的 竖 向 钢 筋 连 接 中 ,应 从 每 批 接 头 中 随 机 切 取 3个 3个 接 头 ,作 拉 伸 试 验 ;在 梁 ,板 的 水 平 钢 筋 连 接 中 ,应 另 切 取 3个 接 头 作 弯 曲 试 验 . 2.1.5 预 埋 件 钢 筋 T型 接 头 取 样 数 量 : 3个 接 头 作 拉 伸 试 验 .钢 筋 长 度 200,钢 板 长 ,宽 长 度 60 依 据 规 范 : JGJ18-2003规 范 条 文 : 5.7.2预 埋 件 钢 筋 T型 接 头 当 进 行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时 ,应 以 300件 同 类 型 埋 件 作 为 一 批 .一 周 内 连续 焊 接 时 ,可 累 计 计 算 .当 不 足 300件 时 ,亦 应 按 一 批 计 算 . 2.2 钢 筋 机 械 连 接 接 头 工 艺 检 验 ,单 向 拉 伸 试 验取 样 数 量 : 工 艺 试 验 每 种 规 格 钢 筋 接 头 试 件 不 少 于 3根 ,单 向 拉 伸 试验 每 一 验 收 批 截 取 3个 试 件 依 据 规 范 : JGJ107-2003 规 范 条 文 : 6.0.4 接 头 的 现 场 检 验 按 验 收 批 进 行 .同 一 施 工 条 件 下 采 用 同 一 批材 料 的 同 等 级 同 形 式 ,同 规 格 接 头 ,以 500个 为 一 个 验 收 批 进 行 检验 与 验 收 ,不 足 500个 也 作 为 一 个 验 收 批 . 3预 应 力 分 项 工 程 3.1 预 应 力 筋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取 样 数 量 :按 进 场 的 年 批 次 和 产 品 的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 规 范 条 文 : 6.2.1 预 应 力 筋 进 场 时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GB/T5224等 的 规 定 抽 取 试 件 作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其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有 关 标准 规 定 .3.2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筋 : 油 脂 用 量 ,护 套 厚 度 检 验取 样 数 量 : 每 60t为 一 批 , 每 批 抽 取 一 组 试 件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 规 范 条 文 : 6.2.2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筋 的 涂 包 质 量 应 符 合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钢 绞线 标 准 的 规 定 注 : 当 有 工 程 经 验 , 并 经 观 察 认 为 质 量 有 保 证 时 , 可 不 做 3.3 锚 具 、 夹 具 和 连 接 器 性 能 试 验 取 样 数 量 : 按 进 场 的 年 批 次 和 产 品 的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规 范 条 文 :6.2.3 预 应 力 筋 锚 具 、 夹 具 和 连 接 器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采 用 ,其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GB/T14370的 规 定 3.4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力 学 性 能 试 验取 样 数 量 : 每 批 钢 绞 线 中 任 取 3盘 ,每 盘 截 取 1根 ,长 度 不 少 于 400 依 据 规 范 : JG3006-93 规 范 条 文 : 9.2预 应 力 钢 绞 线 应 成 批 验 收 ,每 批 由 同 一 牌 号 ,同 一 规 格 、 同一 生 产 工 艺 的 钢 绞 线 组 成 ,每 批 不 大 于 60T 3.5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筋 : 拉 力 /弯 曲 试 验 油 脂 用 量 ,护 套 厚 度 取 样 数 量 : 随 机 抽 取 三 个 1米 的 样 品 依 据 规 范 : JG3006-93 规 范 条 文 : 6.4钢 绞 线 钢 丝 束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筋 应 按 批 验 收 ,每 批 由 同 一 钢号 ,同 一 规 格 ,同 一 生 产 制 度 生 产 的 钢 绞 线 ,钢 丝 束 无 粘 结 预 应力 筋 组 成 .每 个 用 户 每 次 订 货 为 一 个 检 验 批 ,且 每 批 重 量 不 大于 30T 4.1 钢 材 复 验取 样 数 量 : 按 有 关 标 准 切 取 样 坯 ,每 一 检 验 批 一 组 依 据 规 范 : GB50205-2001 规 范 条 文 :v 4.2.1钢 材 、 钢 铸 件 的 品 种 、 规 格 、 性 能 等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产品 标 准 和 设 计 要 求 。 进 口 钢 材 产 品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设 计 和 合 同 规定 标 准 的 要 求 。v 4.2.2对 属 于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钢 材 进 行 抽 样 复 验 . 1.进 口 钢 材 2.钢 材 混 批 3.板 厚 大 于 等 于 40且 设 计 有 Z向 性 能 要 求 的 厚 板 4.建 筑 结 构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大 跨 度 钢 结 构 中 主 要 受 力 构 件 的 钢材 5.设 计 有 复 验 要 求 的 钢 材 6.对 质 量 有 疑 义 的 钢 材 4.2 焊 接 材 料 (电 焊 条 复 验 ) 取 样 数 量 : 按 有 关 标 准 切 取 样 坯 ,每 一 检 验 批 一 组 依 据 规 范 : GB50205-2001 规 范 条 文 :v 4.3.1焊 接 材 料 的 品 种 、 规 格 、 性 能 等 应 符 合 现 行 国家 产 品 标 准 和 设 计 要 求 。v 4.3.2重 要 钢 结 构 采 用 的 焊 接 材 料 应 进 行 抽 样 复 验 ,复 验 结 果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产 品 标 准 和 设 计 要 求 。 名称检验项目样品根数样品长度(mm) 牌号符号验收批常用钢材热轧光圆 拉伸2 500 H PB235 每批不大于60吨,任选2盘或2根,先去掉端部 0.5m后,每根(盘)只能截取1根拉伸1根冷弯样。注:冷轧扭不大于10吨为一批。冷弯2 300或400热轧带肋拉伸2 500 H RB335 冷弯2 300 H RB400 冷轧带肋(砼用)拉伸1 500 CRB550 R冷弯2 300冷轧扭拉伸2 500 CTB550CTB650 t冷弯1 300 钢 材 进 场 检 测 项 目 汇 总 表 焊接及连接电弧焊拉伸3 500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不超过300个接头为一批,随机切取试样。注:工艺检验(即试焊)的取样数量同施工检验(即施工焊)。电渣压力焊拉伸3 500同牌号钢筋接头闪光对焊拉伸3 500同台班同焊工同牌号同直径可一周内累计冷弯3 300或400机械连接工艺检验拉伸3+3 500接头试件3根;对I、II级街头要送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母材抗拉试件3根。施工检验拉伸3 500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不超过500个接头为一批,从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不要母材)备注按类型分为:套筒挤压、锥螺纹、镦粗直螺纹、滚轧直螺纹接头等按接头等级分为I、 II、 III个等级,务必注明,以免影响结果判定对I、II级接头工艺检验要送与取自接头同一根钢筋母材3根500mm.说明:初次检测不合格时,需见证送样复检,标准要求双倍取样为一组试样。 第 三 部 分 混 凝 土 、 砂 浆 ( 组 成 材 料 ) 类1 水 泥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条 文 规 定 :4.1.3抹 灰 工 程 应 对 水 泥 的 凝 结 时 间 和 安 定 性 进 行 复 验6.2.4孔 道 灌 浆 用 水 泥 应 采 用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 其 质 量 应 符合 本 规 程 7.2.1条 的 规 定 。 注 : 对 孔 道 灌 浆 用 水 泥 用 量较 少 的 一 般 工 程 , 当 有 可 靠 依 据 时 , 可 不 做 材 料 性 能 的进 场 复 验 ( 检 测 项 目 : 水 泥 强 度 ,安 定 性 ,及 其 它 必 要 的性 能 指 标 复 验 ( 氯 离 子 含 量 等 ) )一 、 混 凝 土 、 砂 浆 组 成 材 料 7.2.1水 泥 进 场 时 应 对 其 品 种 ,级 别 ,包 装 或 散 装 仓 号 ,出厂 日 期 等 进 行 检 查 ,并 应 对 其 强 度 ,安 定 性 及 其 它 必 要的 指 标 进 行 复 验 , 其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硅酸 盐 水 泥 、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等 的 规 定 。当 在 使 用 中 对 水 泥 质 量 有 怀 疑 或 水 泥 出 厂 超 过 三 个 月( 快 硬 硅 酸 盐 水 泥 超 过 一 个 月 ) 时 , 应 进 行 复 验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 严 禁 使 用 含氯 化 物 的 水 泥 。检 查 数 量 : 按 同 一 生 产 厂 家 ,同 一 等 级 ,同 一 品 种 ,同 一批 号 ,且 连 续 进 场 的 水 泥 ,袋 装 不 超 过 200T 为 一 批 , 散装 不 超 过 500T 为 一 批 ,每 批 抽 取 不 少 于 一 次 。 依 据 规 范 GB50203-20024.0.1水 泥 进 场 使 用 前 ,应 分 批 对 强 度 安 定 性 进 行 复 验 .检 验 批 应 以 同 一 生 产 厂 家 ,同 一 编 号 为 一 批 。 当 在 使用 中 对 水 泥 质 量 有 怀 疑 或 水 泥 出 厂 超 过 三 个 月 ( 快硬 硅 酸 盐 水 泥 超 过 一 个 月 ) 时 , 应 进 行 复 验 。依 据 规 范 GB50210-20028.1.3饰 面 板 (砖 )工 程 应 对 粘 贴 水 泥 的 凝 结 时 间 、 安 定性 和 抗 压 强 度 进 行 复 验 取 样 方 法 和 数 量同 一 水 泥 厂 、 同 品 种 、 同 等 级 、 同 批 号 、 同 一 进 场 数 量的 水 泥 , 袋 装 水 泥 可 以 按 照 以 200T为 一 验 收 批 , 不 足200吨 亦 按 一 验 收 批 计 ; 散 装 水 泥 可 以 按 照 500T为 一 验收 批 。 取 样 要 有 代 表 性 , 一 般 从 20袋 ( 袋 装 水 泥 ) 或 20个 以上 不 同 部 位 ( 散 装 水 泥 ) 取 等 量 样 品 , 总 数 不 少 于 12kg, 拌 匀 后 分 成 2份 , 1份 6kg用 水 泥 桶 装 后 送 实 验 室 进 行检 验 , 1份 密 封 包 存 以 备 校 验 2 砼 用 砂 ,石 复 验 取 样 数 量 : 按 进 场 的 批 次 和 产 品 的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确 定 依 据 规 范 :GB50204-2002 条 文 规 定 : 7.2.5普 通 砼 所 用 的 粗 ,细 骨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JGJ53,JGJ52, 的 规 定 3 砂 颗 粒 级 配 、 含 泥 量 和 泥 块 含 量 检 验 取 样 数 量 : 取 不 同 部 位 共 8份 为 一 组 , 每 组 30KG 依 据 规 范 : JGJ52-2006 条 文 规 定 :v 4.0.1用 大 型 工 具 (如 :火 车 ,货 船 ,汽 车 )的 运 输 ,以 400m3或 600T为 一 个 验 收 批 .采 用 小 型 工 具 (如 拖 位 机 等 )应 以 200 m3或 300T为 一 批 ,不 足 上 述 数 量 者 以 一 批 论 . v 4.0.2当 砂 的 质 量 比 较 稳 定 ,进 料 量 又 较 大 时 ,可 以 1000T为 一 验收 批 . 4石 颗 粒 级 配 ,含 泥 量 ,泥 块 含 量 及 针 ,片 状 颗 粒 含 量 检 验 , 碱 集料 反 应取 样 数 量 : 取 不 同 部 位 16份 为 一 组 。 每 组 : 最 大 粒 径 31.5mm,不 少 于 50KG,最 大 粒 径 40mm, 不 少 于 60KG 依 据 规 范 : JGJ52-2006 条 文 规 定 :v 4.0.1用 大 型 工 具 (如 :火 车 ,货 船 ,汽 车 )的 运 输 ,以 400m3或 600T为 一 个 验 收 批 .采 用 小 型 工 具 (如 拖 位 机 等 )应 以 200 m3或 300T为 一 批 ,不 足 上 述 数 量 者 以 一 批 论 .v 4.0.2当 砂 的 质 量 比 较 稳 定 ,进 料 量 又 较 大 时 ,可 以 1000T为 一 验收 批 . 取 样 方 法 : 在 料 堆 上 取 样 时 , 取 样 部 位 应 均 匀 分 布 , 取 样前 先 将 取 样 部 位 的 表 层 铲 除 , 然 后 从 不 同 部 位 抽 取 大 致 等量 的 石 子 15份 , 组 成 一 组 样 品 。 取 样 数 量 参 考 上 表 。 检测项目依据标准样品要求及最少取样量kg颗粒级配G B/T14685-2001 10表观密度 G B/T14685-2001 4堆积密度和空隙率 G B/T14685-2001 60含泥量 G B/T14685-2001 10泥块含量 G B/T14685-2001 10针片状颗粒含量 G B/T14685-2001 10压碎指标 G B/T14685-2001 9岩石抗压强度(特殊工程检测此指标,一般不要求)G B/T14685-2001无明显文理的,50mm立方体6块或直径、高度都为50mm的圆柱体6块,有明显纹理的,在平行和垂直纹理的 两个方向上分别制样6块。根据所委托检验项目计算出送样数量 石 检 测 项 目 及 取 样 表 检测项目依据标准最少取样量kg颗粒级配G B/T14684-2001 4.4表观密度G B/T14684-2001 4.4堆积密度和空隙率G B/T14684-2001 2.6含泥量G B/T14684-2001 5.0泥块含量G B/T14684-2001 20.0根据所委托检验项目计算出送样数量总重量砂 检 测 项 目 及 取 样 表 5砼 用 水 试 验 : 水 的 PH值 , 不 溶 物 , 可 溶 物 ,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 硫 化 物 的 含 量 , 碱 含 量 测 定 取 样 数 量 : 同 一 水 源 检 查 不 应 少 于 一 次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 条 文 规 定 :7.2.6拌 制 砼 宜 采 用 饮 用 水 ;当 采 用 其 它 水 源 时 ,水 质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JGJ63的 规 定 检 验 方 法 ,检 查 水 质 试 验 报 告 15L依 据 规 范 : JGJ63-2006 条 文 规 定 : 5.1.3地 表 水 宜 在 水 域 中 心 部 位 ,距 水 面 100mm以 下 采 集 .地 下 水 应 在 放 水冲 洗 管 道 后 接 取 .再 生 水 应 在 取 水 管 道 终 端 接 取 .设 备 洗 刷 水 应 沉 淀 后 ,在池 中 距 水 面 100mm以 下 采 集 . 5.2.3地 表 水 每 6个 月 检 验 一 次 ;地 下 水 每 年 检 验 一 次 ;再 生 水 每 三 个 月 检 验一 次 ;在 质 量 稳 定 一 年 后 每 6个 月 一 次 ;砼 企 业 设 备 洗 刷 水 每 3个 月 检 验 一 次 ,在 质 量 稳 定 后 ,一 年 一 次 . 6砼 用 外 加 剂 复 验取 样 数 量 : 按 进 场 的 批 次 和 产 品 的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确 定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 条 文 规 定 :6.2.4孔 道 灌 浆 用 外 加 剂 , 其 质 量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7.2.2条 的 规 定 。注 : 对 孔 道 灌 浆 用 外 加 剂 用 量 较 少 的 一 般 工 程 , 当 有 可 靠 依 据 时 ,可 不 做 材 料 性 能 的 进 场 复 验 7.2.2砼 中 掺 用 外 加 剂 的 质 量 及 应 用 技 术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GB8076 ; GB50119等 和 有 关环 境 保 护 的 规 定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 严 禁 使 用 含 氯 化 物 的 外 加 剂 。 钢 筋 混 凝 土结 构 中 , 当 使 用 含 氯 化 物 的 外 加 剂 时 , 混 凝 土 中 氯 化 物 的 总 含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GB50164的 规定 7.2.3混 凝 土 中 氯 化 物 和 碱 的 总 含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B50010和 设 计 的 要 求 。 7砼 用 掺 合 料 复 验 ; 粉 煤 灰 检 验 ; 细 度 烧 失 量 等 取 样 数 量 : 每 一 编 号 为 一 取 样 单 位 10个 以 上 不 同 部 位 到 至 少3KG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条 文 规 定 :7.2.4砼 中 掺 用 矿 物 掺 合 料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GB1596等 规 定 。 矿 物 掺 合 料 的 掺 量 应 通 过试 验 确 定 。 8砂 浆 外 加 剂 性 能 依 据 规 范 : GB50203-2002 条 文 规 定 :4.0.8凡 在 砂 浆 中 掺 入 有 机 塑 化 剂 、 早 强 剂 、 缓 凝 剂 、 防 冻 剂 等 ,应 经 检 验 和 试 配 符 合 要 求 后 , 方 可 使 用 。 有 机 塑 化 剂 应 有 砌体 强 度 的 型 式 检 验 报 告 二 、 砼 配 合 比 设 计 取 样 数 量 : 水 泥 ,砂 ,石 子 分 别 不 少 于 30KG,50KG,70KG 各 需 使用 掺 合 料 或 外 剂 ,应 按 预 计 掺 量 一 同 送 样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条 文 规 定 : 7.3.1砼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JGJ55的 有 关 规 定 ,根 据 砼 强 度 等 级 ,耐 久 性 和 工 作 性 等 要 求 进 行 配合 比 设 计 .检 验 方 法 :检 查 配 合 比 设 计 资 料 6.5.4灌 浆 用 水 泥 浆 的 水 灰 比 不 应 大 于 0.45, 搅 拌 后 3h泌 水率 不 宜 大 于 2%, 且 不 应 大 于 3%。 泌 水 应 能 在 24h内 全 部 重新 被 水 泥 浆 吸 收 。 检 查 方 法 : 检 查 水 泥 浆 性 能 试 验 报 告 三 、 砌 筑 砂 浆 配 合 比 设 计 取 样 要 求 : 水 泥 ,砂 分 别 不 少 于 10KG,50KG若 需 使 用掺 加 料 或 外 加 剂 应 按 预 计 掺 量 一 同 送 样依 据 规 范 : GB50203-2002条 文 规 定 :4.0.6砌 筑 砂 浆 应 通 过 试 配 确 定 配 合 比 。 当 砌 筑 砂 浆 的组 成 材 料 有 变 更 时 , 其 配 合 比 应 重 新 确 定 。 1、 砼 试 件 抗 压 强 度 试 验依 据 规 范 :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浇 注 桩 身 混 凝 土 , 每 浇 注 50m3混 凝 土 必 须 送 检 1组 ; 小 于50m3的 桩 , 每 根 桩 必 须 送 检 1组 ; 地 下 连 续 墙 50m3混 凝 土应 送 检 1组 , 每 个 单 元 槽 段 送 检 不 得 少 于 l组 ; 每 次 取 样 应 至少 留 置 一 组 标 准 养 护 试 件 , 同 条 件 养 护 试 件 的 留 置 组 数 应 根据 实 际 需 要 确 定 。依 据 规 范 : 砼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4-2002 条 文 规 定 :4.3.1底 模 及 其 支 架 拆 除 时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当 设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符 合 表 4.3.1的 规 定 。 检 验方 法 :检 查 同 条 件 养 护 试 件 强 度 试 验 报 告 。6.4.1预 应 力 筋 张 拉 或 放 张 时 ,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当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 不 应 低 于 设 计 的 混 凝 土 立 方 体 抗 压 强 度标 准 值 的 75%。 检 验 方 法 :检 查 同 条 件 养 护 试 件 试 验 报 告四 、 混 凝 土 强 度 7.3.2首 次 使 用 的 砼 配 合 比 应 进 行 开 盘 鉴 定 ,其 工 作 性 应 满足 设 计 配 合 比 的 要 求 .开 始 生 产 时 应 至 少 留 置 一 组 标 养 试 件,作 为 验 证 配 合 比 的 依 据 .检 验 方 法 :试 件 强 度 试 验 报 告7.4.1结 构 砼 的 强 度 等 级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用 于 检 查 结 构构 件 混 凝 土 强 度 的 试 件 , 应 在 混 凝 土 的 浇 筑 地 点 随 机 抽 取。 取 样 与 试 件 留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每 拌 制 100盘 且 不 超 过 100m3的 同 配 合 比 的 砼 ,取 样 不得 少 于 一 次 ; 2,每 工 作 班 拌 制 的 同 一 配 合 比 的 砼 不 足 100盘 时 ,取 样 不得 少 于 一 次 ; 3,当 一 次 连 续 浇 筑 超 过 1000 m3时 ,同 一 配 合 比 的 砼 每200 m3取 样 不 得 少 于 一 次 ; 4,每 一 楼 层 ,同 一 配 合 比 的 砼 ,取 样 不 得 少 于 一 次 ; 5,每 次 取 样 应 至 少 留 置 一 组 标 养 试 块 ,同 条 件 养 护 的 留 置组 数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确 定 .检 验 方 法 :检 查 试 件 强 度 试 验 报 告 10.1.3对 混 凝 土 强 度 的 检 验 , 应 以 在 混 凝 土 浇 筑 地 点 制 备 并与 结 构 实 体 同 条 件 养 护 的 试 件 强 度 为 依 据 。 D,0,1 砼 结 构 实体 检 验 用 同 条 件 养 护 试 件 的 留 置 方 式 和 取 样 数 量 ,应 按 下 列 要求 : 同 一 强 度 等 级 的 同 养 试 件 ,其 留 置 的 数 量 应 根 据 砼 工 程 量和 重 要 性 确 定 ,不 宜 少 于 10组 ,且 不 应 少 于 3组 . 2 砼 试 件 抗 渗 性 能 试 验 取 样 数 量 : 每 组 六 个 试 件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 条 文 规 定 :v 7.4.2对 有 抗 渗 要 求 的 砼 结 构 ,其 砼 试 件 应 在 浇 筑 地 点 随 机 取 样 .同 一 工 程 ,同 一 配 合 比 的 砼 ,取 样 应 不 少 于 一 次 ,留 置 组 数 可 根据 实 际 需 要 确 定 .v 检 验 方 法 :检 查 试 件 抗 渗 试 验 报 告依 据 规 范 :GB50208-2002 条 文 规 定 : 4.1.5连 续 浇 筑 砼 每 500 m3应 留 置 一 组 抗 渗 试 件 ,且 每 项 工 程不 得 少 于 两 组 .采 用 预 拌 砼 的 抗 渗 试 件 ,留 置 组 数 应 视 结 构 的 规模 和 要 求 而 定 4.1.8防 水 砼 的 抗 压 强 度 的 抗 渗 压 力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1、 砼 或 砂 浆 试 件 抗 压 强 度 试 验 取 样 数 量 : 各 类 构 件 每 一 检 验 批 砌 体 至 少 应 作 一 组 试块 .检 验 方 法 :检 查 砼 或 砂 浆 试 块 试 验 报 告 依 据 规 范 : GB50203-2002 条 文 规 定 : 4.0.12抽 检 数 量 :每 一 检 验 批 且 不 超 过 250立 方 米 , 砌体 的 各 种 类 型 及 强 度 等 级 的 砌 体 砂 浆 ,每 台 搅 拌 机 应至 少 抽 检 一 次 . 8.2.2构 造 柱 ,芯 柱 组 合 砌 体 构 造 ,配 筋 砌 体 剪 力 墙 构 件 的砼 或 砂 浆 的 强 度 等 级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9.2.1砌 筑 砂 浆 的 强 度 等 级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五 、 砂 浆 强 度 2、 灌 浆 用 水 泥 浆 的 抗 压 强 度 取 样 数 量 : 每 工 作 班 留 置 一 组 边 长 为 70.7mm的 立 方 体 试 件 6个 依 据 规 范 : GB50204-2002 条 文 规 定 :6.5.5灌 浆 用 水 泥 浆 的 抗 压 强 度 不 应 小 于 30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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