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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感悟 【篇一】 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是一个有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更加坚决地落实“两个维护”。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服从”,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党员能力水平的标尺,更加鲜明地树起履职尽责导向。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在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改作风正作风的体检,以更大力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整饬作风顽疾,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出台条例就是为防范倾向性突出问题制定的。为此条例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我们从严治党的一种手段。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效手段。条例是一种加强党内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的规章守则。党内通过条例可以做到有章可循,坚持问题导向,从而有效的做到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条例的执行和推进可以让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内制度执行抓严抓实的手段。任何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党内的很多规章制度已经制定多年,但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抓执行,那么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到位。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执行其他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外的执行,有利于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能够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 条例的制定出台让党内权利问责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的出台形成了党内权利使用监督筑牢防线,将党内权利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在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从而倒逼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 所以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篇四】 2019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以实际行动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体现到具体各项工作当中,不折不扣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坚定政治方向的“指南针”。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不断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 正确提拔使用的“指南针”。条例的制定出台为选拔任用忠诚廉洁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据,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让党员干部不敢瞒报、不敢漏报、不敢谎报,始终牢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政治品格是为党为人民工作服务的基本前提,是对党忠诚、为民担当的硬性条件,是自身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的重要保障,有力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 密切联系实际的“指南针”。条例的制定出台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党员干部要读懂弄通条例内容,对实际工作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将政治上的要求落下去、实起来,转化成具体的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与生命力,有效解决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对请示报告工作做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就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手段,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其出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仅仅是制度的颁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高组织观念、程序观念,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杜绝不请示、不报告,先斩后奏、边奏边斩、斩而不奏的情况。强化请示报告意识不强、内容把握不准确、程序方式不规范等现象,做到请示报告不打折扣、不变通、实事求是。 请示报告工作对于我们基层党员而言,是一项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加强的政治纪律,基层党员要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折不扣做好请示报告制度。 【篇六】 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请示报告是工作职责的需要,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职工如不加强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清醒头脑和稳定心态,就容易走上两个极端:一是工作冒进,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绪化,刚愎自用; 二是不能以稳定的心态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易产生“保”、“怨”、“混”的心态,即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满腹牢骚。因此,年轻干部一定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提高修养,树立正气,端正作风,以成熟稳定的心态履行上级领导赋予的职责。对上,要和领导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处领导权威。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需要。作为一名年轻的工作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如何尽快缩短适应期,尽快成熟起来,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让领导真正的省心、放心,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由于上级领导处的位置比我们高,有着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强,更善于从全局的角度来指导工作。只有多与领导的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头脑就不会糊涂,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沟通,了解上级对做好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上级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两个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每一条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引领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要增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年轻干部一定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提高修养,树立正气,端正作风,以成熟稳定的心态履行上级领导赋予的职责。对上,要和领导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处领导权威,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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