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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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教 程 目 录v 第 一 章 企 业 管 理 概 述v 第 二 章 企 业 领 导 制 度 和 管 理 组 织v 第 三 章 企 业 经 营 战 略v 第 四 章 企 业 经 营 决 策v 第 五 章 市 场 细 分 与 目 标 市 场 选 择v 第 六 章 商 业 企 业 业 务 管 理 (一 )v 第 七 章 商 业 企 业 业 务 管 理 (二 )v 第 八 章 商 业 企 业 财 力 资 源 管 理v 第 九 章 商 业 企 业 物 力 资 源 管 理v 第 十 章 营 销 策 划 第 一 章 企 业 管 理 概 述 第 一 节 企 业 管 理 概 念一 、 企 业 管 理 的 概 念 及 其 必 要 性 企 业 是 从 事 生 产 、 流 通 和 服 务 等 活 动 , 为 满 足 社 会需 要 和 获 取 赢 利 ,实 行 独 立 核 算 、 自 主 经 营 、 自 负 盈 亏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经 济 单 位 。 在 概 念 中 : 1.企 业 是 经 济 实 体 (国 民 经 济 的 基 本 单 位 , 市 场 的 主 体 ) 2.实 行 独 立 核 算 、 自 负 盈 亏 、 具 有 独 立 的 经 济 利 益 3.企 业 是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组 织 法 人 指 具 有 一 定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独 立 财 产 ,能 以 自 己的 名 义 进 行 民 事 活 动 , 享 有 民 事 权 利 和 民 事 义 务 , 依 法 定程 序 成 立 的 组 织 。 企 业 管 理 指 对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计 划 、 组 织 、 指 挥 、协 调 和 控 制 等 一 系 列 管 理 活 动 的 总 称 。 ( 必 要 性 分 析 )二 、 企 业 管 理 的 对 象 和 目 的1、 企 业 管 理 的 对 象 重 要 包 括 : 人 力 、 物 力 、 财 力 和 信 息 。 人 员 ( 内 部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业 务 人员 、 后 勤 服 务 人 员 ) ( 人 尽 其 才 ) 物 物 资 技 术 设 备 ( 物 尽 其 用 ) 财 资 金 、 费 用 、 利 润 等 方 面 的 财 务 管 理 ( 如 何 提 高 经 济效 益 ) 信 息 各 种 报 表 、 文 件 、 通 知 、 函 件 等 ( 成 为 管 理 的 工 具 )2、 管 理 的 目 的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 收 到 管 理 的 功 效 。 关 键 “ 作 用 于 人 ”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 三 、 企 业 管 理 的 实 质 和 关 键 从 管 理 的 自 然 属 性 讲 , 它 是 生 产 社 会 化 的 产 物 ( 必 然性 ) 。 如 果 一 个 企 业 有 管 理 而 无 业 绩 , 则 无 任 何 意 义 。 因此 , 管 理 的 实 质 就 是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和 经 营 水 平 。 可 以 说 管 理是 使 企 业 人 、 财 、 物 、 信 息 等 因 素 发 挥 更 大 功 效 的 关 键 。 管 理 的 关 键 在 于 流 通 , 即 是 企 业 内 部 人 、 财 、 物 、 信 息等 因 素 的 合 理 流 通 , 从 而 达 到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 第 二 节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发 展 趋 势一 、 管 理 的 非 理 性 主 义 倾 向二 、 软 性 管 理 的 趋 势 软 因 素 : 风 格 、 技 能 、 人 员 、 共 同 的 价 值 观 念三 、 分 权 化 管 理 趋 势 ( 集 中 政 策 , 分 散 经 营 ) 企 业 最 高 管 理 机 构 只 保 留 : 人 事 决 策 、 财 务 控 制 、 规定 价 格 幅 度 、 监 督 等 大 权四 、 文 化 管 理 趋 势 五 、 创 新 管 理 趋 势 创 新 管 理 是 以 巧 取 胜 的 软 管 理 , 是 一 个 刻 意 创 新 的 过 程 。 创 新 就 是 采 用 一 定 技 法 和 创 造 性 思 维 , 探 索 新 主 意 , 寻求 新 技 术 、 新 原 料 、 新 市 场 、 采 用 新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方 法 进 行经 营 管 理 。 第 三 节 企 业 的 类 型 及 特 征一 、 企 业 的 类 型 现 代 企 业 根 据 其 不 同 的 特 点 , 可 划 分 为 不 同 类 型 的 企 业 :1、 按 经 营 方 向 、 技 术 基 础 不 同 , 划 分 为 不 同 经 济 部 门 的 企 业 工 业 企 业 从 事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 经 营 和 劳 务 活 动 的 企 业 。 农 业 企 业 运 输 企 业 建 筑 安 装 企 业 邮 电 企 业 商 业 企 业 在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从 事 商 品 交 换 活 动 的 企 业 旅 游 企 业 金 融 企 业 2、 按 某 种 资 源 密 集 程 度 不 同 , 划 分 为 不 同 类 型 的 密 集 型 企 业 : 劳 动 密 集 型 企 业 资 金 密 集 型 企 业 知 识 技 术 密 集 型 企 业3、 按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划 分 , 有 以 下 几 种 类 型 的 企 业 : 独 资 企 业 ( 个 人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公 司 在 公 司 中 , 按 股 东 承 担 责 任 的 不 同 分 为 : A、 无 限 公 司 B、 有 限 公 司 C、 两 合 公 司 D、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二 、 工 业 企 业 的 基 本 特 征 从 生 产 技 术 方 面 来 考 虑 , 现 代 工 业 企 业 的 特 征 主 要 表 现 在 : 1、 拥 有 现 代 技 术 设 备 , 采 用 机 器 体 系 进 行 生 产 , 广 泛 采 用现 代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 2、 实 行 精 细 的 劳 动 分 工 和 严 密 的 协 作 , 进 行 高 度 社 会 化 的生 产 。 3、 生 产 过 程 具 有 高 度 的 比 例 性 、 连 续 性 。4、 生 产 过 程 具 有 广 泛 性 , 与 外 部 联 系 密 切 。 第 四 节 企 业 文 化一 、 企 业 文 化 发 展 概 述二 、 企 业 文 化 的 概 念 企 业 文 化 是 在 一 定 历 史 条 件 下 , 企 业 与 职 工 在 生 产经 营 活 动 和 适 应 企 业 环 境 变 化 过 程 中 , 培 育 形 成 的 共 同 的 价值 观 体 系 及 其 表 现 形 式 的 总 和 。 企 业 文 化 表 现 在 企 业 的 外 部 : 企 业 形 象 、 企 业 产 品三 、 企 业 文 化 的 主 要 内 容 1、 企 业 环 境 2、 企 业 精 神 3、 价 值 观 4、 经 营 哲 学 5、 企 业 制 度 6、 企 业 形 象 7、 文 化 形 式 和 文 化 网 络 8、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第 二 章 企 业 领 导 制 度 和 管 理 组 织第 一 节 企 业 领 导 制 度 领 导 制 度 是 关 于 企 业 领 导 原 则 、 体 制 和 领 导 权 限 的 总 称 。其 核 心 内 容 是 解 决 企 业 内 部 领 导 层 各 方 面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关 系 。一 、 我 国 企 业 领 导 制 度 的 沿 革 建 国 初 期 , 在 国 营 工 业 企 业 中 建 立 工 厂 委 员 会 和 职 工 代 表 会议 制 度 : 1953, 学 习 苏 联 经 验 , 在 一 部 分 企 业 推 行 “ 一 长 ” 制 ; 1956, 在 党 的 第 八 次 全 国 代 表 大 会 上 , 决 定 在 企 业 实 行 党 委领 导 下 的 厂 长 ( 经 理 ) 负 责 制 ; 1957, 在 当 的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上 决 定 实 行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职 工 代表 大 会 制 。 “ 文 革 ” 期 间 实 行 革 命 委 员 会 制 度 ; 1981, 制 定 根 本 原 则 , 即 党 委 集 体 领 导 、 职 工 民 主 管 理 、 厂长 行 政 指 挥 。 1984, 党 中 央 经 过 调 整 研 究 , 决 定 实 行 厂 长 负 责 制 的 试 点 ; 1986.9, 中 共 中 央 、 国 务 院 颁 发 了 全 民 所 有 制 工 业 企 业厂 长 工 作 条 例 、 中 国 共 产 党 全 民 所 有 制 工 业 企 业 基 层 组织 工 作 条 例 和 全 民 所 有 制 工 业 企 业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条 例 ,是 我 国 领 导 体 制 的 重 大 变 革 ; 1988, 把 三 个 条 例 写 进 了 我 国 全 民 所 有 制 工 业 企 业 法 1992.7, 国 务 院 根 据 企 业 法 制 定 并 颁 布 了 全 民 所有 制 工 业 企 业 转 换 经 营 机 制 条 例 , 进 一 步 明 确 坚 持 和 完 善 厂长 ( 经 理 ) 负 责 制 。二 、 厂 长 ( 经 理 ) 负 责 制 指 企 业 的 生 产 指 挥 和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由 厂 长 统 一 领 导 、 全 面负 责 、 厂 长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受 法 律 保 护 。 实 行 厂 长 负 责 制 是 社 会 化 大 生 产 的 客 观 要 求 。 实 行 厂 长 负 责 制 是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商 品 经 济 的 客 观 要 求 。 实 行 厂 长 负 责 制 是 健 全 企 业 经 济 责 任 制 的 要 求 , 也 是 政 治体 制 改 革 的 要 求 。 厂 长 在 企 业 中 处 于 中 心 地 位 , 对 企 业 的 物 质 和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有 全 面 责 任 。 厂 长 领 导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 其 职 责 及权 限 必 须 明 确 : 职 责 : 1、 提 出 企 业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和 发 展 方 向 ; 2、 组 织 实 施 完 成 国 家 下 达 的 各 项 任 务 , 严 格 履 行 经 济 合 同 ; 3、 注 重 市 场 信 息 , 开 发 新 产 品 , 降 低 成 本 费 用 , 增 加 企 业 竞争 能 力 ; 4、 严 格 质 量 管 理 , 保 证 质 量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或 合 同 要 求 ; 5、 进 行 技 改 和 现 代 化 管 理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6、 改 善 企 业 的 劳 动 条 件 , 重 视 安 全 生 产 , 搞 好 环 境 保 护 ; 7、 进 行 智 力 投 资 和 人 才 开 发 , 重 视 合 理 化 建 议 ; 8、 保 障 企 业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和 工 会 行 使 其 职 权 。权 限 : 1、 决 策 权 ; 2、 指 挥 权 ; 3、 任 免 权 ; 4、 奖 惩 权 ; 5、 厂 长 有 权 拒 绝 企 业 外 部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抽 调 、 借 用 企 业 人 员 , 无 偿 占 用 企 业 的 资 金 和 物 资 , 对 企 业 摊 派 劳 务 、 费 用 等 。 三 、 职 工 民 主 管 理 企 业 实 行 厂 长 负 责 制 的 同 时 , 必 须 建 立 和 健 全 职 工 代 表大 会 制 。四 、 企 业 党 组 织 的 工 作 保 证 和 监 督 是 企 业 党 委 的 重 要 职 责 。 第 二 节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党 的 十 四 届 三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关 于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经 济 体 制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议 指 出 : “ 以 公 有 制 为 主 体 的 现 代企 业 制 度 是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基 础 ” , “ 建 立 现 代 企 业制 度 , 是 发 展 社 会 化 大 生 产 和 市 场 经 济 的 必 然 要 求 , 是我 国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的 方 向 ” 。一 、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指 产 权 明 晰 、 权 责 明 确 、 政 企 分 开 、 管 理 科 学 的 现代 公 司 制 度 。 二 、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体 系 1、 现 代 企 业 法 人 制 度 : A、 出 资 者 所 有 权 ; B、 法 人 财 产 权 法 人 财 产 权 指 法 人 支 配 全 部 财 产 的 权 利 。 2、 现 代 企 业 财 产 组 织 形 式A、 独 资 企 业 ( 要 用 自 己 的 全 部 家 庭 财 产 来 抵 债 )B、 合 伙 企 业 ( 负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C、 公 司 制 企 业 ( 负 有 限 责 任 ) 公 司 企 业 有 以 下 特 点 : 、 以 赢 利 为 目 的 ; 、 公 司 企 业 实 行 股 东 所 有 权 与 法 人 财 产 权 分 离 ; 、 公 司 法 人 财 产 具 有 整 体 性 、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 、 公 司 实 行 有 限 责 任 制 度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共 同 点 是 负 有 限 责 任 。 其 特 点 及 组 建 要 求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 由 两 个 以 上 ( 一 般 ) 的 较 少 股 东 组 成 , 比 较 容易 协 调 。b、 注 册 资 本 数 量 不 多 , 较 容 易 组 建 。 ( 最 低 限 额 : 以 生 产经 营 为 主 的 公 司 万 元 ; 以 商 品 批 发 为 主 的 公 司 万元 ; 以 商 品 零 售 为 主 的 公 司 万 元 ; 科 技 开 发 、 咨 询 、服 务 性 公 司 万 元 。 )c、 不 发 行 股 票 , 权 益 证 明 不 上 市 流 通 , 可 以 在 股 东 内 部 转让 。 如 向 股 东 以 外 的 人 转 让 出 资 , 须 经 半 数 以 上 股 东 同 意 。d、 公 司 只 在 内 部 向 股 东 汇 报 工 作 , 接 受 股 东 监 督 , 无 需 向社 会 公 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 一 般 以 发 行 股 票 方 式 筹 集 资 金 组 成 公 司 , 股 东 人 数 多 。( 发 起 人 应 当 有 5人 以 上 , 国 有 企 业 改 建 的 可 以 少 于 5人 。 ) b、 注 册 资 本 金 数 额 较 高 。 ( 最 低 为 1000万 元 。 )c、 公 开 向 社 会 发 行 股 票 。d、 要 定 期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向 社 会 披 露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上 市 公 司 : ( 公 司 资 本 总 额 不 少 于 5000万 元 人 民 币 ; 开 业 时间 在 3年 以 上 , 最 近 3年 连 续 盈 利 ;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改 组 为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作 为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 可 以 连 续 计 算 。 ) 3、 现 代 企 业 的 治 理 结 构 股 东 会 ( 公 司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职 权 :a、 人 事 权 b、 重 大 事 项 决 策 权 c、 收 益 分 配 权 d、 股 东 财 产 处 置 权 董 事 会 (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机 构 , 按 公 司 法 规 定 , 有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由 13人 组 成 , 其 中 , 国 有 独 资 39人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519人 组 成 , 董 事 会 人 选 由 股 东 推荐 , 经 股 东 选 举 产 生 , 董 事 长 1人 , 副 董 事 长 若 干 人 。 )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 副 董 事 长 由 授 权 的 机 构 或 部 门从董 事 会 成 员 中 指 定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及 副 董 事 长 的 产生 由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选 举产 生 。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会 负 责 , 执 行 股 东 会 的 决 议 。 职 权 :a、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作 出 决 策 , 如 经 营 计 划 、 投 资 方 案 等b、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和 基 本 管 理 制 度c、 制 定 公 司 财 务 预 算 、 决 策 方 案 、 利 润 分 配 和 亏 损 弥 补 方案 、 公 司 增 减 资 本 和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等d、 人 事 权 ( 负 责 任 免 公 司 经 理 、 副 经 理 、 财 务 负 责 人 , 并决 定 其 报 酬 )3总 经 理 (依 照 授 权 , 统 一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和 管 理工 作 )职 权 :a、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b、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c、 人 事 权 (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和 财 务 负责 人 , 直 接 聘 任 或 解 聘 其 他 管 理 人 员 ) 总 经 理 可 外 聘 , 也 可 由 董 事 会 成 员 兼 任 。 4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不 少 于 3人 , 可 由 股 东 代 表 和 职 工 代表 组 成 )职 权 :a、 防 止 公 司 董 事 、 经 理 在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滥 用 职 权b、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公 司 董 事 、 经 理 及 财 务 负 责 人 一 律 不 得兼 任 监 事 ) 从 产 权 关 系 看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 股 东 会 对 董 事 会 是 委 托 代理关 系 ; 董 事 会 对 总 经 理 是 授 权 经 营 关 系 ; 监 事 会 代 表 股 东 会对 财 产 的 受 托 人 ( 董 事 和 总 经 理 ) 实 行 监 督 , 是 一 种 监 督 关系 。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除 上 述 内 容 外 , 还 涉 及 其 他 一 些 制 度的 改 革 与 法 规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 例 如 企 业 劳 动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工 资 制 度 改 革 、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完 善 、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和 金 融 市 场 的 规 范 完 善 等 。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涉 及 企 业 改 革 的 深 层 次 问 题 , 首 先 必须 更 新 观 念 , 加 快 各 项 改 革 配 套 措 施 的 制 定 工 作 , 通 过 试 点企 业 总 结 经 验 , 逐 步 实 现 既 定 的 目 标 。 第 三 节 企 业 管 理 组 织一 、 企 业 管 理 组 织 的 概 念 企 业 组 织 一 是 劳 动 者 和 生 产 资 料 相 结 合 , 形 成 企 业生 产 劳 动 组 织 ; 二 是 企 业 管 理 组 织 。 企 业 管 理 组 织 是 根 据 管 理 的 要 求 , 将 企 业 的 生 产 行政 指 挥 系 统 , 按 分 工 协 作 的 原 则 划 分 , 并 且 对 各 个 管 理 层 次和 环 节 明 确 确 定 其 职 责 、 权 限 、 义 务 和 信 息 沟 通 方 式 , 同 时相 应 地 配 置 一 定 数 量 和 能 力 的 管 理 人 员 。 二 、 管 理 组 织 的 构 成 及 作 用1、 企 业 管 理 组 织 的 构 成 :A、 管 理 人 员 : 是 管 理 组 织 中 的 主 体 ;B、 规 章 制 度 : 是 组 织 行 为 的 准 则 ;C、 企 业 信 息 : 是 管 理 的 媒 介 , 管 理 人 员 的 活 动 是 通 过 传 递 、交 流 信 息 来 进 行 的 。2、 管 理 组 织 的 作 用A、 在 确 定 企 业 目 标 、 制 定 决 策 方 案 以 及 贯 彻 落 实 方 案 的 过程 中 起 重 要 作 用 。B、 合 理 组 织 生 产 力 , 实 现 企 业 目 标 的 作 用 。C、 协 调 企 业 各 环 节 、 各 部 门 的 工 作 , 使 组 织 运 行 处 于 良 性循 环 。D、 组 织 的 凝 聚 作 用 。 三 、 建 立 管 理 组 织 的 原 则1、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管 理 的 原 则 实 际 是 集 权 与 分 权 的 问 题 , 一 个 企 业 的 集 权 与 分 权 程 度如 何 , 主 要 取 决 于 下 列 因 素 :A、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 B、 生 产 技 术 特 点 ; C、 市 场 状 况D、 管 理 人 员 素 质 ; E、 控 制 手 段 的 完 善 程 度 ;2、 精 简 、 高 效 、 节 约 的 原 则 主 要 体 现 在 因 事 设 职 、 因 职 设 人 。高 效 : 既 要 提 高 办 事 效 率 , 又 能 增 加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 要 做到 高 效 率 , 组 织 必 须 有 利 决 策 , 便 于 信 息 的 传 递 。3、 合 理 确 定 组 织 中 管 理 幅 度 和 管 理 层 次 的 原 则管 理 层 次 既 企 业 机 构 内 部 分 设 的 自 上 而 下 或 自 下 而 上 的机 构 层 次 。 管 理 幅 度 指 一 个 领 导 者 ( 厂 长 、 科 长 、 车 间 主 任 等 ) 能够 直 接 有 效 地 指 挥 下 属 人 员 的 数 目 。 在 企 业 规 模 已 定 的 情 况 下 , 管 理 层 次 与 管 理 幅 度 是 反 方向 变 化 的 。4、 专 业 分 工 、 协 调 配 合 原 则四 、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的 基 本 形 式1、 直 线 职 能 制 ( 生 产 区 域 制 ) ;2、 事 业 部 制 ;3、 模 拟 分 散 管 理 制 ;4、 矩 阵 组 织 形 式 ; 第 三 章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第 一 节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的 概 念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管 理 指 管 理 者 确 定 企 业 长 期 经 营 发 展方 向 、 制 定 战 略 目 标 、 根 据 有 关 内 部 和 外 部 环 境 因 素 , 研 究实 现 这 些 目 标 的 战 略 , 贯 彻 执 行 已 确 定 的 战 略 规 划 的 过 程 。 经 营 思 想 : A、 树 立 企 业 的 市 场 观 念 ; B、 树 立 质 量 的 观 念 ; C、 树 立 竞 争 观 念 ; D、 树 立 创 新 观 念 ; E、 树 立 效 益 观 念 ; F、 树 立 时 间 观 念 ; 经 营 战 略 根 据 企 业 内 外 部 各 种 制 约 和 有 利 因 素 的 分析 , 从 全 局 出 发 制 定 出 一 个 较 长 时 期 内 企 业 发 展 所 要 达 到 的目 标 , 以 及 实 现 这 一 目 标 的 根 本 途 径 和 方 法 的 总 体 部 署 。一 、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的 作 用 概 括 地 说 就 是 对 企 业 经 营 活 动 和 各 项 工 作 起 先 导 作 用 ,即 依 据 经 营 战 略 引 导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向 长 远 的 目 标 发 展 。 主 要 表 现 如 下 :1、 制 定 经 营 战 略 , 可 使 企 业 对 自 己 有 一 个 正 确 的 认 识 , 从而 把 握 机 会 , 避 开 风 险 , 在 竞 争 中 求 得 生 存 和 发 展 。2、 通 过 制 定 经 营 战 略 , 建 立 长 短 结 合 , 遍 及 企 业 各 层 次 、各 部 门 的 经 营 分 战 略 体 系 , 使 全 体 员 工 明 确 企 业 的 经 营 方向 、 发 展 目 标 和 自 己 的 作 用 , 充 分 调 动 职 工 的 积 极 性 和 创造 性 。3、 通 过 经 营 战 略 的 实 施 , 对 内 可 理 顺 各 只 能 部 门 的 关 系 ,对 外 可 增 强 对 环 境 变 化 的 适 应 性 。4、 制 订 和 实 施 经 营 战 略 , 有 利 于 提 高 管 理 者 素 质 , 从 而 提高 企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二 、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的 特 点1、 全 局 性 ; ( 从 企 业 全 局 出 发 , 制 订 企 业 总 体 经 营 战略 。 ) 2、 长 远 性 ; ( 着 眼 于 未 来 较 长 时 期 )3、 风 险 性 ; ( 企 业 外 部 环 境 是 动 态 的 , 市 场 机 会 与 威 胁 会 随 时 出 现 , 给 既 定 的 经 营 战 略 带 来 风 险 。 )4、 社 会 性 ; ( 企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基 本 单 位 , 是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的 组 成 部 分 。 )5、 方 向 性 ; ( 企 业 未 来 的 目 标 为 企 业 经 营 发 展 指 明 了 方 向 。 )三 、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的 环 境 分 析1、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环 境 分 析 的 意 义 是 经 营 战 略 管 理 的 一 项 基 础 工 作 , 是 企 业 战 略 决 策 的 依据 。外 部 环 境 :A、 有 关 社 会 、 政 治 、 法 律 、 道 德 风 尚 和 经 济 约 束 ; B、 市 场 机 会 、 行 业 吸 引 力 和 竞 争 对 手 的 实 力 等 。内 部 环 境 :A、 企 业 可 利 用 的 技 术 、 资 源 ;B、 企 业 的 文 化 、 基 本 信 念 与 经 营 哲 学 ;C、 管 理 人 员 , 尤 其 是 高 层 领 导 人 的 价 值 观 、 抱 负 和 观 念 。 它 是 确 定 战 略 目 标 、 制 定 战 略 规 划 、 配 置 战 略 资 源 和 组织 战 略 实 施 的 重 要 依 据 , 战 略 环 境 分 析 的 重 要 意 义 在 于 保 证企 业 经 营 战 略 决 策 的 正 确 、 及 时 和 稳 定 性 。2、 战 略 环 境 评 价 报 告 把 上 述 分 析 所 得 的 结 论 和 意 见 写 成 报 告 , 反 映 了 环 境 分析 的 成 果 , 为 决 策 者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 在 报 告 中 需 回 答 以 下 几 个 主 要 问 题 :A、 企 业 优 势 和 劣 势 是 什 么 ? B、 企 业 生 产 的 产 品 和 提 供 的 服 务 是 什 么 ?C、 有 哪 些 市 场 具 有 最 大 的 潜 力 ?D、 有 哪 些 约 束 条 件 影 响 经 营 ?E、 有 哪 些 竞 争 行 为 影 响 企 业 的 发 展 ?F、 企 业 未 来 发 展 的 机 会 和 威 胁 是 什 么 ?四 、 企 业 总 体 经 营 战 略 的 类 型 在 当 前 的 竞 争 形 势 下 , 主 要 有 3中 类 型 :1、 进 攻 型 战 略 ( 关 键 是 不 断 创 新 , 积 极 进 取 ) 在 产 品 、 技 术 、 市 场 占 有 很 大 优 势 的 企 业 , 特 别 是 拥 有名 牌 产 品 或 社 会 声 誉 较 高 的 , 应 优 先 采 用 这 种 战 略 。2、 防 御 型 战 略 ( 核 心 是 以 其 恰 当 的 防 卫 , 使 新 企 业 很 难 进入 市 场 , 使 挑 战 者 难 有 立 足 之 地 ) 一 般 适 用 于 暂 时 处 于 劣 势 或 经 营 中 无 突 出 优 势 , 又 无 重 大不 利 因 素 的 企 业 。 以 守 为 攻 的 具 体 防 卫 措 施 主 要 有 :1通 过 增 加 广 告 、 客 户 服 务 和 生 产 能 力 支 出 , 保 护 现 有 市 场 地位 , 巩 固 竞 争 优 势 。2保 持 合 理 的 价 格 和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3保 持 成 本 竞 争 、 技 术 创 新 、 新 增 市 场 的 现 有 份 额 。4与 最 佳 供 应 商 签 定 排 他 性 合 同 。5注 意 给 竞 争 性 强 的 产 品 配 上 本 企 业 自 己 的 标 牌 。3、 撤 退 型 战 略 ( 企 业 缩 小 生 产 规 模 或 取 消 某 些 产 品 生 产 ) 适 用 于 经 营 环 境 严 重 不 利 或 产 品 已 进 入 衰 退 期 , 或 者 对 一些 质 次 价 高 的 产 品 一 时 难 以 改 进 的 企 业 。 第 二 节 企 业 跨 国 经 营 战 略一 、 企 业 跨 国 经 营 的 基 本 特 征 企 业 跨 国 经 营 指 在 国 外 直 接 投 资 , 进 行 跨 国 生 产 经 营活 动 。 基 本 特 征 表 现 为 :1、 经 营 环 境 较 为 复 杂 企 业 经 营 面 向 了 国 际 市 场 , 各 国 的 政 治 、 经 济 、 法 律 、 社会 文 化 等 因 素 各 不 相 同 , 相 比 国 内 更 难 以 适 应 。 因 此 , 在 国 际市 场 竞 争 中 , 企 业 经 营 观 念 与 管 理 方 法 有 重 大 变 化 , 企 业 组 织机 构 的 运 行 机 制 是 外 向 型 和 开 放 的 , 应 按 照 国 际 惯 例 来 管 理 企业 。2、 投 资 具 有 更 高 的 风 险 性 企 业 直 接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 更 容 易 受 世 界 经 济 形 势 波 动的 影 响 , 面 临 新 的 风 险 , 导 致 资 本 投 放 风 险 更 高 。 因 此 , 我 们 企 业 应 紧 紧 把 握 国 际 经 济 环 境 脉 搏 , 提 高 企 业 收 集 和 处 理 信 息 的 能 力 , 从 而 提 高 企 业 的 应 变 能 力 。 二 、 企 业 跨 国 经 营 的 类 型 按 企 业 对 外 直 接 投 资 的 重 点 与 面 向 国 外 经 营 的 性 质 来 分 :1、 经 济 资 源 型 ( 种 植 业 、 采 矿 业 、 石 油 开 采 业 等 ) 好 处 : 以 求 较 低 成 本 取 得 较 稳 定 的 资 源 供 应 。2、 市 场 开 拓 型 ( 目 的 : 扩 大 产 品 的 市 场 覆 盖 面 ) 好 处 : a、 通 过 直 接 投 资 , 就 地 生 产 、 销 售 , 可 使 产 品 更 适 合 当 地 的 需 要 , 可 兼 营 修 理 和 服 务 等 业 务 活 动 。 b、 通 过 产 品 扩 大 销 售 , 来 带 动 设 备 零 部 件 出 口 及 向 国 内企 业 提 供 国 际 市 场 信 息 创 造 条 件 。3、 劳 动 力 导 向 型 ( 目 的 : 获 得 廉 价 劳 动 力 , 从 而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竞 争 力 )4、 技 术 导 向 型 ( 目 的 : 获 取 国 内 急 需 又 难 得 的 先 进 生 产 技 术和 管 理 技 术 )5、 贸 易 壁 垒 对 应 型 ( 目 的 : 打 破 贸 易 壁 垒 , 将 产 品 出 口 改 为在 国 外 投 资 设 厂 , 就 地 生 产 和 销 售 ) 6、 全 球 战 略 型 ( 目 的 :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建 立 最 佳 生 产 基 地 、 销售 地 区 和 原 材 料 供 应 基 地 , 使 其 经 营 活 动 遍 于 世 界 经 济 的 各 个领 域 ) 第 四 章 企 业 经 营 决 策 现 代 管 理 理 论 认 为 , 管 理 的 重 心 在 经 营 , 经 营 的 重 点 在 决策 。 企 业 要 想 在 竞 争 中 取 得 成 功 , 除 了 要 具 备 有 效 的 组 织 、 高效 的 机 器 设 备 、 一 大 批 训 练 有 素 的 科 技 人 员 和 员 工 之 外 , 关 键问 题 在 于 经 营 决 策 的 正 确 性 , 他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一 个 企 业 的 成 败兴 衰 。 第 一 节 经 营 决 策 及 原 则 一 、 经 营 决 策 的 概 念 企 业 经 营 决 策 指 企 业 通 过 运 用 科 学 的 方 法 , 对 所 面 临 的 外 部 环 境 和 内 部 经 营 能 力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 在 已 定 的 多 个 可 行方 案 中 , 选 择 一 个 最 满 意 方 案 , 并 加 以 实 施 的 整 个 过 程 。 二 、 原 则 要 作 出 合 理 决 策 , 应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1、 决 策 目 标 明 确 性2、 决 策 的 社 会 性3、 决 策 的 经 济 性4、 决 策 的 可 行 性5、 决 策 的 系 统 性 第 二 节 经 营 决 策 方 法 这 里 主 要 介 绍 确 定 型 、 风 险 型 和 不 确 定 型 决 策 中 常 用 的计 量 决 策 方 法 。一 、 确 定 型 决 策 方 法 特 点 : 事 件 的 各 种 自 然 状 态 是 完 全 肯 定 而 明 确 的 , 经过 分 析 计 算 可 以 得 到 各 方 案 明 确 的 结 果 。 当 一 个 新 问 题 发生 时 , 可 根 据 不 同 的 约 束 条 件 , 采 用 不 同 的 数 学 模 型 , 求 得 相 对 最 优 方 案 。 1、 单 纯 选 优 法 ( 直 观 判 断 法 ) 这 种 方 法 可 根 据 已 掌 握 的 每 一 方 案 的 确 切 结 果 , 进 行 比较 , 直 接 选 出 最 优 方 案 。2、 盈 亏 平 衡 分 析 法 ( 量 本 利 分 析 法 ) 1盈 亏 平 衡 分 析 法 是 确 定 成 本 、 业 务 量 和 利 润 之 间 函 数 关系 的 一 种 技 术 方 法 。 基 本 原 理 : 边 际 分 析 理 论 具 体 方 法 : 把 企 业 的 生 产 总 成 本 分 为 固 定 成 本 和 变 动 成本 , 观 察 业 务 量 单 价 与 单 位 变 动 成 本 的 差 额 , 如 果 前 者 大 于 后者 , 便 存 在 “ 边 际 贡 献 ” , 当 总 的 边 际 贡 献 等 于 总 的 固 定 成 本时 , 恰 好 盈 亏 平 衡 , 这 时 每 增 加 一 个 单 位 产 品 , 就 会 增 加 一 个边 际 贡 献 的 利 润 。 “ 业 务 量 ” 通 常 指 产 量 、 销 售 量 或 销 售 额 。 变 动 成 本 指 那 些 与 业 务 量 成 正 比 例 变 化 的 成 本 。 如 : 直 接 用 于 生 产 的 原 材 及 辅 助 材 料 、 计 件 工 人 工 资 、 运输 费 、 税 金 等 。 固 定 成 本 指 在 一 定 时 期 和 一 定 业 务 量 范 围 内 不 随 业 务量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的 那 部 分 成 本 。 如 :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折 旧 费 、 企 业 管 理 费 、 车 间 经 费 、计 时 工 人 工 资 等 。 进 行 盈 亏 分 析 的 主 要 问 题 是 找 出 盈 亏 平 衡 点 。 即 销 售 收 入线 与 总 成 本 线 相 交 的 那 个 点 。 寻 找 该 点 的 方 法 有 图 解 法 、 公 式 法 。图 解 法 : ( 略 )公 式 法 : ( 分 为 销 售 量 计 算 法 和 销 售 额 计 算 法 )a、 销 售 量 计 算 法 因 为 : ( 在 盈 亏 平 衡 点 上 ) 所 以 : ( ) ( 例 )b、 销 售 额 计 算 法 ( 适 用 于 企 业 固 定 成 本 和 变 动 成 本 难 以 按 产品 种 类 划 分 的 多 品 种 生 产 企 业 ) 计 算 方 法 : 在 ( ) 式 两 边 同 时 乘 以 p, 有 ( ) 盈 亏 平 衡 分 析 在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作 用 可 帮 助 我 们 确 定 生 产 销 售 的 保 本 点 , 评 价 生 产 经 营 的 安 全程 度 。a、 边 际 收 益 分 析 ( 临 界 收 益 分 析 ) 边 际 收 益 指 销 售 收 入 减 去 变 动 成 本 后 余 下 的 部 分 , 即固 定 成 本 利 润 。 该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研 究 多 品 种 生 产 的 问 题 , 以 边 际 收 益 率 来确 定 盈 亏 平 衡 点 的 销 售 收 入 。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首 先 : 计 算 各 产 品 的 边 际 收 益 率 m; D( 边 际 收 益 ) 变 动 成 本 m 1 S( 销 售 收 入 ) 销 售 收 入 其 次 , 按 各 产 品 边 际 收 益 率 大 小 顺 序 排 列 , 并 计 算 销 售 收入 和 边 际 收 益 的 累 计 值 。 再 次 , 按 顺 序 用 边 际 收 益 D的 累 计 值 和 固 定 成 本 C比 较 ,当 D的 累 计 值 首 次 大 于 或 等 于 C时 , 则 可 确 定 盈 亏 平 衡 点 一 定在 该 产 品 区 。 最 后 , 计 算 与 盈 亏 平 衡 点 a对 应 的 销 售 收 入 S, 设 a所 在 产品 区 的 序 号 为 n, 则 : n-1 Di n i=1 Si (例 ) i m nb、 经 营 安 全 状 况 分 析 我 们 可 以 运 用 安 全 余 额 、 经 营 安 全 率 、 盈 亏 平 衡 点 的 生 产能 力 利 用 率 等 因 素 衡 量 企 业 经 营 的 安 全 状 况 。 安 全 余 额 是 实 际 或 预 计 销 售 额 与 盈 亏 平 衡 销 售 额 的 差 额 。即 : 经 营 安 全 率 是 安 全 额 与 实 际 销 售 额 的 比 值 , 则 : i 通 常 i在 以 上 , 表 示 非 常 安 全 ; , 比 较 安 全 ; , 不 太 安 全 ; , 需 提 高 警 惕 , 有 可 能 亏 损 ; , 非 常 不 安 全 。二 、 风 险 型 决 策 方 法 ( 随 机 型 或 概 率 型 决 策 ) 它 需 要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存 在 着 决 策 者 企 图 达 到 的 一 个 明 确 目 标 , 如 最 大 利 润 、 最 低 成 本 、 最 短 投 资 回 收 期 ; 、 存 在 着 决 策 者 可 以 选 择 的 两 个 以 上 的 行 动 方 案 ; 、 存 在 着 决 策 者 无 法 控 制 的 两 种 以 上 的 自 然 状 态 ; 、 每 种 自 然 状 态 出 现 的 概 率 大 体 可 以 估 计 出 来 ; 、 不 同 方 案 在 不 同 自 然 状 态 条 件 下 的 损 益 值 ( 又 称 期 望值 或 期 望 收 益 值 ) 可 以 计 算 出 来 。 风 险 型 决 策 应 用 得 最 广 泛 的 两 种 方 法 是 收 益 矩 阵 和 决 策 树法 。 下 面 主 要 介 绍 决 策 树 法 。 决 策 树 的 构 成 ( 该 法 直 观 明 确 , 特 别 适 用 于 复 杂 问 题的 多 层 次 决 策 。 ) 即 决 策 点 、 方 案 枝 、 状 态 结 点 、 概 率 枝 和 损 益 值 。 图 ( 略 ) 见 书 页 决 策 树 的 分 析 程 序 第 一 步 , 绘 制 树 型 图 ; 第 二 步 , 计 算 期 望 值 ; 第 三 步 , 剪 枝 决 策 。 例 : 某 企 业 准 备 生 产 某 种 产 品 , 预 计 该 产 品 的 销 售 有 种 可能 : 销 路 好 , 其 概 率 为 . ; 销 路 一 般 , 其 概 率 为 . ; 销路 差 , 其 概 率 为 . , 可 采 用 的 方 案 有 两 个 : 一 是 新 建 一 条 流水 线 , 需 投 资 万 元 ; 二 是 对 原 有 设 备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 需投 资 万 元 。 两 个 方 案 的 使 用 期 均 为 年 , 各 种 自 然 状 态 下年 度 销 售 利 润 如 下 表 , 问 该 企 业 应 如 何 决 策 ?方 案 投 资( 万 元 ) 年 收 益 ( 万 元 ) 使用期销 路 好( . ) 销 路 一 般( . ) 销 路 差( . ) 、 新 建 流 水 线 、 技 术 改 造 解 : 根 据 题 意 画 出 决 策 树 。 ( 略 ) 计 算 决 策 点 的 利 润 期 望 值 :决 策 点 : ( . . . ) ( 万 元 )决 策 点 : ( . . . ) ( 万 元 ) 从 利 润 期 望 值 来 看 , 技 术 改 造 方 案 较 高 , 所 以 , 应 将 新 建流 水 线 方 案 的 决 策 枝 剪 去 , 而 选 择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的 方 案 。三 、 不 确 定 型 决 策 方 法 特 点 : 决 策 目 标 和 各 种 备 选 方 案 都 已 知 道 , 但 自 然 状 态 出现 的 概 率 去 无 法 预 测 , 在 决 策 中 , 决 策 者 的 主 观 意 志 和 经 验 判断 起 重 要 作 用 。 同 一 数 据 , 根 据 不 同 的 分 析 方 法 和 原 则 , 有 完 全 不 同 的 方案 选 择 。 例 : 某 企 业 为 了 生 产 一 种 新 产 品 , 制 定 了 中 生 产 方 : 方案 , 改 建 原 生 产 线 ; 方 案 , 新 建 一 条 生 产 线 ; 方 案 ,部 分 零 件 与 外 厂 协 作 生 产 。 由 于 缺 乏 有 关 资 料 , 对 该 产 品 的 市场 需 求 只 能 估 计 为 较 高 、 一 般 、 较 低 种 情 况 , 而 对 每 种 情 况出 现 的 概 率 无 法 预 测 。 每 种 方 案 在 各 种 自 然 状 态 下 的 损 益 值 如下 表 所 示 :自 然 状 态 方 案 、 需 求 较 高 、 需 求 一 般 、 需 求 较 低 决 策 者 可 根 据 不 同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进 行 方 案 选 择 。 、 悲 观 准 则 ( 又 称 坏 中 求 好 法 或 “ 华 德 决 策 准 则 ” ) 它 是 按 照 “ 保 守 ” 的 态 度 来 “ 小 中 取 大 ” 。 、 乐 观 准 则 ( 又 称 好 中 求 好 法 ) 、 中 庸 准 则 ( 又 称 乐 观 系 数 法 或 “ 赫 威 斯 准 则 ” ) 介 乎 乐 观 与 悲 观 之 间 的 一 种 准 则 。 即 决 策 者 对 未 来 的 情 况持 较 乐 观 的 态 度 , 但 有 考 虑 到 不 利 形 势 产 生 的 影 响 , 所 以 , 决策 者 通 常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和 个 人 经 验 , 预 先 确 定 一 个 乐 观 系 数 a作 为 主 观 概 率 , 其 值 为 a , 然 后 把 每 一 方 案 的 最 大 收益 值 乘 以 a, 再 加 上 该 方 案 的 最 小 收 益 值 乘 以 ( a) 得 到 一个 乐 观 的 期 望 值 。 然 后 比 较 , 大 者 为 优 。 、 遗 憾 准 则 ( 又 称 大 中 取 小 法 、 最 小 后 悔 值 法 、 “ 萨 凡 决 策准 则 ” ) 、 等 概 率 准 则 ( 又 称 机 会 均 等 标 准 、 主 观 概 率 准 则 、 “ 拉 普拉 斯 法 ” ) 第 五 章 市 场 细 分 与 目 标 市 场 选 择第 一 节 市 场 调 查 与 预 测一 、 市 场 调 查 的 内 容 与 方 法1、 市 场 调 查 的 概 念 市 场 调 查 运 用 科 学 的 方 法 , 有 目 的 、 有 系 统 地 收 集 、记 录 、 整 理 、 分 析 有 关 市 场 方 面 的 各 种 情 报 资 料 , 了 解 市 场 的现 状 及 其 发 展 趋 势 , 为 市 场 预 测 与 决 策 提 供 客 观 的 依 据 。( 是 企 业 经 营 预 测 和 决 策 的 基 础 , 又 在 决 策 实 施 中 起 “ 矫 正 ”作 用 。 )2、 市 场 调 查 的 内 容 1市 场 需 求 和 销 售 趋 势 调 查 包 括 购 买 者 的 需 求 趋 势 , 本 企 业 不 同 时间 、 地 点 、 不 同 产 品 的 销 售 变 化 ; 竞 争 者 的 销 售 变 化 ; 企 业 销 售 策 略 变 化 后 造 成 的 影 响 等 。 2本 企 业 市 场 销 售 策 略 的 调 查 主 要 是 指 对 企 业 的 产 品 、 价 格 、 促 销 和 销 售 渠 道 等 方 面 的调 查 , 从 而 了 解 策 略 的 实 施 情 况 ,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 以 利 于 扩 大销 售 。 3竞 争 者 调 查 如 调 查 竞 争 对 手 的 数 量 、 规 模 、 市 场 占 有 率 、 产 品 质 量 与价 格 、 采 用 新 技 术 和 开 发 新 产 品 等 情 况 , 通 过 知 己 知 彼 , 生 产出 更 好 的 产 品 来 赢 得 市 场 。 4消 费 者 调 查 主 要 调 查 消 费 者 的 购 买 动 机 , 购 买 行 为 以 及 影 响 消 费 的 各种 因 素 , 从 而 弄 清 现 实 和 潜 在 的 市 场 容 量 。 5其 它 不 可 控 因 素 调 查 指 企 业 无 法 控 制 的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文 化 环 境 、 科 学 技 术等 因 素 。 如 : 政 策 、 法 令 、 人 口 、 家 庭 收 入 、 消 费 结 构 、 文 化 教 育 水 平 、 民 俗 及 与 企 业 相 关 的 科 技 发 展 水 平 等 。 3、 市 场 调 查 的 方 法 按 调 查 方 式 : 直 接 、 间 接 调 查 法 ; 按 调 查 范 围 : 全 面 、 抽 样 调 查 法 ; 下 面 主 要 介 绍 直 接 调 查 法 中 的 询 问 法 、 观 察 法 、 实 验 法 和抽 样 调 查 法 。 1询 问 法 如 : 面 谈 、 电 话 、 邮 寄 、 问 卷 等 2观 察 法 指 调 查 人 员 在 现 场 从 旁 观 察 , 记 录 被 调 查 者 的 活 动 , 可 配合 使 用 照 相 机 、 录 象 机 或 特 定 仪 器 , 以 收 集 有 关 资 料 的 方 法 。 特 点 : 调 查 时 被 调 查 者 并 不 感 到 被 调 查 。 优 点 : 结 果 较 准 确 。 缺 点 : 观 察 不 到 被 调 查 者 的 内 在 因 素 。 3实 验 法 即 在 市 场 上 试 用 和 试 销 一 部 分 产 品 。 优 点 : 方 法 客 观 , 切 合 实 际 。 缺 点 : 时 间 长 , 费 用 大 。 4抽 样 调 查 法 全 面 调 查 对 于 数 量 有 限 的 专 用 设 备 的 生 产 资 料 用 户 采 用 。 抽 样 调 查 一 般 生 活 资 料 。 ( 随 机 、 非 随 机 ) 常 用 的 几 种 随 机 抽 样 法 :A、 简 单 随 机 抽 样 法B、 分 层 分 组 抽 样 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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