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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一 、 项 目 的 含 义 1、 来 源 : “ 项 目 ” 一 词 最 早 出 现 于 上 个 世 纪 50年 代汉 语 公 文 。 如 : 对 共 产 主 义 国 家 的 援 外 项 目 。 2、 定 义 : 指 在 一 定 的 约 束 条 件 下 ( 主 要 是限 定 时 间 、 限 定 资 源 ) , 具 有 明 确 目 标 的 一 次性 任 务 。 即 在 一 定 时 间 和 预 算 内 所 要 达 到 的 预期 目 的 。 http:/ 项 目 是 一 个 动 态 的 概 念 , 侧 重 于 过程 。 如 : 园 区 首 期 道 路 的 建 设 过 程 是一 个 项 目 , 但 不 可 以 把 首 期 道 路 本 身称 为 项 目 。 http:/ 3、 构 成 : 一 个 项 目 通 常 有 三 方 面 构 成 : 项 目 管 理 人 项 目 内 容 项 目 执 行 人 http:/ 4、 特 征 ( 1) 明 确 的 目 标 每 个 项 目 都 有 明 确 的 目 标 , 为 了 在 一定 的 约 束 条 件 下 达 到 目 标 , 项 目 业 主 在 项 目实 施 以 前 必 须 进 行 周 密 的 计 划 。 ( 2) 独 特 的 性 质 项 目 自 身 有 具 体 的 时 间 期 限 、 费 用 和性 能 质 量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 因 此 , 项 目 的 过 程具 有 独 特 性 。 http:/ ( 3) 资 源 成 本 的 约 束 性 每 一 项 目 都 需 要 运 用 各 种 资 源 来实 施 , 而 资 源 是 有 限 的 。 ( 4) 项 目 实 施 的 一 次 性 这 是 项 目 与 日 常 运 作 的 最 大 区 别 。 http:/ ( 5) 项 目 的 确 定 性 ( 6) 特 定 的 委 托 人 既 是 项 目 结 果 的 需 求 者 , 也 是 项目 实 施 的 资 金 提 供 者 。 ( 7) 结 果 的 不 可 逆 转 性 http:/ 总 之 , 项 目 是 一 个 特 殊 的 将 被 完 成 的有 限 任 务 , 它 是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 满 足 一 系 列特 定 目 标 的 多 项 相 关 工 作 的 总 称 。 其 定 义 有三 层 含 义 : 第 一 , 项 目 是 一 项 有 待 完 成 的 任务 , 且 有 特 定 的 环 境 与 要 求 ; 第 二 , 在 一 定的 组 织 机 构 内 , 利 用 有 限 资 源 ( 人 力 、 物 力 、财 力 等 )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任 务 ; 第 三 ,任 务 要 满 足 一 定 性 能 、 质 量 、 数 量 、 技 术 指标 等 要 求 。 项 目 的 三 重 约 束 -时 间 、 费 用 和 性 能 。 项 目 的 目 标 就 是 满 足 客 户 、 管 理 层 和供 应 商 在 时 间 、 费 用 和 性 能 ( 质 量 ) 上 的 不同 要 求 。 http:/ 二 、 项 目 管 理 1、 定 义 项 目 管 理 是 指 把 各 种 系 统 、 方 法 和人 员 结 合 在 一 起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 预 算 和质 量 目 标 范 围 内 完 成 项 目 的 各 项 工 作 。即 从 项 目 的 投 资 决 策 开 始 到 项 目 结 束 的全 过 程 进 行 计 划 、 组 织 、 指 挥 、 协 调 、控 制 和 评 价 , 以 实 现 项 目 的 目 标 。 http:/ 项 目 管 理 是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后 期 发 展起 来 的 重 大 新 管 理 技 术 之 一 , 最 早 起 源 于 美国 。 项 目 管 理 (project managementpm)是 美国 最 早 的 曼 哈 顿 计 划 开 始 的 名 称 .。 后 来 , 由 华 罗 庚 于 50年 代 引 进 中 国 。 现在 台 湾 省 叫 项 目 专 案 。 http:/ 2、 内 容 ( 1) 对 项 目 进 行 前 期 调 查 、 收 集 整 理 相关 资 料 , 制 定 初 步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为 决 策 层 提 供 建 议 。 协 同 配 合 制 定 和 申 报 立项 报 告 材 料 。 ( 2) 对 项 目 进 行 分 析 和 需 求 策 划 。 ( 3) 对 项 目 的 组 成 部 分 或 模 块 进 行 完 整系 统 设 计 。 http:/ ( 4) 制 定 项 目 目 标 及 项 目 计 划 、 项 目 进度 表 。 ( 5) 制 定 项 目 执 行 和 控 制 的 基 本 计 划 。 ( 6) 建 立 项 目 管 理 的 信 息 系 统 。 ( 7) 项 目 进 程 控 制 , 配 合 上 级 管 理 层 对项 目 进 行 良 好 的 控 制 。 http:/ ( 8) 跟 踪 和 分 析 成 本 。 ( 9) 记 录 并 向 上 级 管 理 层 传 达 项 目 信 息 。 ( 10) 管 理 项 目 中 的 问 题 、 风 险 和 变 化 。 ( 11) 项 目 团 队 建 设 。 http:/ ( 12) 各 部 门 、 各 项 目 组 之 间 的 协 调 并组 织 项 目 培 训 工 作 。 ( 13) 项 目 及 项 目 经 理 考 核 。 ( 14) 理 解 并 贯 彻 公 司 长 期 和 短 期 的 方针 与 政 策 , 用 以 指 导 公 司 所 有 项 目 的 开 展 。 http:/ 3、 应 用 项 目 范 围 管 理 : 是 为 了 实 现 项 目 的 目标 , 对 项 目 的 工 作 内 容 进 行 控 制 的 管 理 过 程 。包 括 范 围 的 界 定 、 范 围 的 规 划 和 范 围 的 调 整等 。 项 目 时 间 管 理 : 是 为 了 确 保 项 目 最 终的 按 时 完 成 的 一 系 列 管 理 过 程 。 包 括 具 体 活动 界 定 、 活 动 排 序 、 时 间 估 计 、 进 度 安 排 及时 间 控 制 等 项 工 作 。 http:/ 项 目 成 本 管 理 : 是 为 了 保 证 完 成 项 目的 实 际 成 本 、 费 用 不 超 过 预 算 成 本 、 费 用 的管 理 过 程 。 包 括 资 源 的 配 置 、 成 本 、 费 用 的预 算 以 及 费 用 的 控 制 等 项 工 作 。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 是 为 了 确 保 项 目 达 到客 户 所 规 定 的 质 量 要 求 所 实 施 的 一 系 列 管 理过 程 。 包 括 质 量 规 划 , 质 量 控 制 和 质 量 保 证等 。 http:/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是 为 了 保 证 所 有 项 目关 系 人 的 能 力 和 积 极 性 都 得 到 最 有 效 地 发 挥和 利 用 所 做 的 一 系 列 管 理 措 施 。 包 括 组 织 的规 划 、 团 队 的 建 设 、 人 员 的 选 聘 和 项 目 的 班子 建 设 等 一 系 列 工 作 。 项 目 沟 通 管 理 : 是 为 了 确 保 项 目 的 信息 的 合 理 收 集 和 传 输 所 需 要 实 施 的 一 系 列 措施 , 包 括 沟 通 规 划 、 信 息 传 输 和 进 度 报 告 等 。 http:/ 项 目 风 险 管 理 : 涉 及 项 目 可 能 遇 到 各种 不 确 定 因 素 。 包 括 风 险 识 别 、 风 险 量 化 、制 订 对 策 和 风 险 控 制 等 。 项 目 采 购 管 理 : 是 为 了 从 项 目 实 施 组织 之 外 获 得 所 需 资 源 或 服 务 所 采 取 的 一 系 列管 理 措 施 。 包 括 采 购 计 划 、 采 购 与 征 购 、 资源 的 选 择 以 及 合 同 的 管 理 等 项 目 工 作 。 http:/ 项 目 集 成 管 理 : 是 指 为 确 保 项 目 各 项工 作 能 够 有 机 地 协 调 和 配 合 所 展 开 的 综 合 性和 全 局 性 的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和 过 程 。 包 括 项 目集 成 计 划 的 制 定 、 实 施 和 项 目 变 动 的 总 体 控制 等 。 http:/ 三 、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1、 定 义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是 指 工 程 项 目 从策 划 、 评 估 、 决 策 、 设 计 、 施 工 到 竣 工验 收 、 投 入 生 产 或 交 付 使 用 的 整 个 建 设过 程 中 , 各 项 工 作 必 须 遵 循 的 先 后 工 作次 序 。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是 人 们 长 期 在 工程 项 目 建 设 实 践 中 得 出 来 的 经 验 总 结 ,不 能 任 意 颠 倒 , 但 可 以 合 理 交 叉 。 http:/ 2、 客 观 规 律 一 项 工 程 从 计 划 建 设 到 建 成 投 产 , 要经 过 许 多 阶 段 和 环 节 , 具 有 其 客 观 规 律 性 。 首 先 ,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具 有 特 定 的 用 途 。 其 次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的 位 置 是 固 定 的 。 因 此 , 工 程 建 设 受 矿 藏 资 源 和 工 程 地质 、 水 文 地 质 等 自 然 条 件 的 严 格 制 约 。 http:/ 基 本 建 设 的 技 术 经 济 特 点 , 决 定了 任 何 项 目 的 建 设 过 程 , 一 般 都 要 经过 计 划 决 策 、 勘 察 设 计 、 组 织 施 工 、验 收 投 产 等 阶 段 , 每 个 阶 段 又 包 含 着许 多 环 节 。 项 目 建 设 客 观 过 程 的 规 律 性 , 构成 基 本 建 设 的 科 学 程 序 的 客 观 内 容 。 http:/ 3、 步 骤 和 内 容 按 照 我 国 项 目 基 本 建 设 的 技 术 经 济 特点 及 其 规 律 性 , 规 定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主 要 包 括九 项 步 骤 。 步 骤 的 顺 序 不 能 任 意 颠 倒 , 但 可 以 合理 交 叉 。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必要 性 和 可 行 性 进 行 初 步 研 究 , 提 出 拟 建 项 目的 轮 廓 设 想 。 http:/ 开 展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编 制 设 计 任 务 书 。具 体 论 证 和 评 价 项 目 在 技 术 和 经 济 上 是 否 可行 , 并 对 不 同 方 案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 可 行 性 研究 报 告 作 为 设 计 任 务 书 的 附 件 。 进 行 设 计 。 从 技 术 和 经 济 上 对 拟 建 工程 作 出 详 尽 规 划 。 http:/ 安 排 计 划 。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初 步 设 计 ,委 托 有 条 件 的 工 程 咨 询 机 构 进 行 评 估 ,经 认可 , 报 发 改 部 门 , 经 过 综 合 平 衡 , 列 入 年 度基 本 建 设 计 划 。 进 行 建 设 准 备 。 包 括 征 地 拆 迁 ,“ 三 通 一 平 ” ( 通 水 、 通 电 、 通 道 路 、 平 整土 地 ) , 落 实 施 工 力 量 , 组 织 物 资 订 货 和 供应 , 以 及 其 他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 http:/ 组 织 施 工 。 准 备 工 作 就 绪 后 , 提 出开 工 报 告 , 经 过 批 准 , 即 开 工 建 设 。 生 产 准 备 。 生 产 性 建 设 项 目 开 始 施工 后 ,要 及 时 组 织 专 门 力 量 ,有 计 划 有 步 骤地 开 展 生 产 准 备 工 作 。 http:/ 验 收 投 产 。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和 程 序 ,对 竣 工 工 程 进 行 验 收 , 编 造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和竣 工 决 算 , 并 办 理 固 定 资 产 交 付 生 产 使 用 的手 续 。 项 目 后 评 价 。 项 目 完 工 后 对 整 个 项目 的 造 价 、 工 期 、 质 量 、 安 全 等 指 标 进 行 分析 评 价 或 与 类 似 项 目 进 行 对 比 。 http:/ 四 、 工 程 项 目 审 批 程 序 建 设 项 目 的 所 属 行 业 、 规 模 、 地 域等 条 件 不 同 , 其 审 批 程 序 也 不 相 同 。 1、 园 区 项 目 来 源 ( 1) 项 目 谋 划 : 按 照 园 区 规 划 以 及主 导 产 业 要 求 , 结 合 发 展 建 设 实 际 情 况 ,谋 划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建 设 项 目 , 纳 入 工 业园 区 项 目 库 管 理 。 http:/ ( 2) 招 商 引 资 :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是 园 区的 主 要 功 能 之 一 , 是 项 目 来 源 的 主 要 渠道 。 招 商 引 资 方 式 多 种 多 样 , 有 主 体 招商 、 专 业 招 商 、 驻 点 招 商 、 委 托 招 商 、以 商 招 商 、 区 域 协 作 招 商 、 产 业 招 商 、资 源 招 商 、 回 归 招 商 和 股 权 招 商 等 。 http:/ ( 3) 退 城 入 园 项 目 : 即 原 城 区 内 的企 业 腾 出 原 有 土 地 , 搬 迁 至 园 区 内 建 设项 目 。 我 们 主 要 指 的 是 中 原 油 田 的 改 制企 业 , 诸 如 目 前 正 在 建 设 的 油 田 助 剂 项目 等 。 http:/ ( 4) 科 技 联 姻 : 与 科 研 院 所 、 大 中 专 院 校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 并 在 园 区 建 立 研 发 中 心 、实 验 基 地 、 推 广 中 心 、 孵 化 基 地 等 。 ( 5) 企 业 发 展 : 企 业 在 自 身 发 展 中 通 过 自主 研 发 、 科 技 进 步 、 技 术 改 造 、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转 换 发 展 方 式 以 及 改 制 、 合 资 、 联 营 等 形 式 建设 项 目 。 ( 6) 其 它 来 源 : 国 家 项 目 、 上 级 指 定 等 。 http:/ 2、 项 目 文 书 ( 1) 商 业 计 划 书 : 也 称 商 业 策 划 书 ,是 指 为 一 个 商 业 ( 项 目 ) 发 展 计 划 而 做的 书 面 文 件 。 招 商 部 门 使 用 较 为 普 遍 , 但 不 能 作为 上 报 项 目 材 料 使 用 。 http:/ ( 2) 项 目 建 议 书 : 又 称 立 项 申 请 书 ,是 项 目 建 设 筹 建 单 位 或 项 目 法 人 , 根 据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 国 家 和 地 方 中 长 期 规划 、 产 业 政 策 、 生 产 力 布 局 、 国 内 外 市场 、 所 在 地 的 内 外 部 条 件 , 提 出 的 某 一具 体 项 目 的 建 议 文 件 , 是 对 拟 建 项 目 提出 的 框 架 性 的 总 体 设 想 。 是 建 设 项 目 前期 工 作 的 第 一 步 , 对 拟 建 项 目 的 轮 廓 设想 。 目 前 广 泛 应 用 于 项 目 立 项 审 批 工 作 中 。 http:/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编 制 必 须 由 专 业有 经 验 的 咨 询 机 构 协 助 完 成 , 一 些大 型 项 目 立 项 所 提 交 的 项 目 建 议 书及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必 须 附 带 相 应 等级 咨 询 机 构 的 公 章 。 工 程 咨 询 机 构资 质 分 别 为 国 家 甲 级 、 国 家 乙 级 、国 家 丙 级 , 该 资 格 由 国 家 发 展 和 改革 委 员 会 颁 发 。 http:/ ( 3)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简 称 可 研 ,是 从 经 济 、 技 术 、 生 产 、 供 销 到 社 会 各种 环 境 、 法 律 等 各 种 因 素 进 行 具 体 调 查 、研 究 、 分 析 , 确 定 有 利 和 不 利 的 因 素 、项 目 是 否 可 行 , 估 计 成 功 率 大 小 、 经 济效 益 和 社 会 效 果 程 度 , 为 决 策 者 和 主 管机 关 审 批 的 上 报 文 件 。 具 有 预 见 性 、 公正 性 、 可 靠 性 、 科 学 性 的 特 点 。 是 确 定建 设 项 目 前 具 有 决 定 性 意 义 的 工 作 。 http:/ 可 研 是 根 据 国 家 行 政 许 可 法 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定 而 编 写的 , 是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立 项 的 基础 文 件 , 审 批 部 门 根 据 可 研 报 告 进行 核 准 、 备 案 或 批 复 , 决 定 某 个 项目 是 否 实 施 。 http:/ 项 目 建 议 书 与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区 别 : ( 1) 研 究 任 务 不 同 项 目 建 议 书 是 初 步 选 择 项 目 , 其 决定 是 否 需 要 进 行 下 一 步 工 作 , 主 要 考 察建 议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 可 行 性 研 究 则需 进 行 全 面 深 入 的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 ,作 多 方 案 比 较 , 推 荐 最 佳 方 案 , 或 者 否定 该 项 目 并 提 出 充 分 理 由 , 为 最 终 决 策提 供 可 靠 依 据 。 http:/ ( 2) 基 础 资 料 依 据 不 同 项 目 建 议 书 是 依 据 国 家 的 长 远 规 划和 行 业 、 地 区 规 划 以 及 产 业 政 策 , 拟 建项 目 的 有 关 的 自 然 资 源 条 件 和 生 产 布 局状 况 ,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批 文 。 可 行性 研 究 除 把 已 批 准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作 为 研究 依 据 外 , 还 需 把 文 件 详 细 的 设 计 资 料和 其 他 数 据 资 料 作 编 制 依 据 。 http:/ ( 3) 内 容 繁 简 和 深 度 不 同 两 个 阶 段 的 基 本 内 容 大 体 相 似 , 但项 目 建 议 书 不 可 能 也 不 要 求 做 得 很 细 致 ,内 容 比 较 粗 略 简 单 , 属 于 定 性 性 质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则 是 正 在 这 个 基 础 上 进行 充 实 补 充 , 使 其 更 完 善 , 具 有 更 多 的定 量 论 证 。 http:/ ( 4) 投 资 估 算 的 精 度 要 求 不 同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投 资 估 算 一 般 根 据 国内 外 类 似 已 建 工 程 进 行 测 算 或 对 比 推 算 ,误 差 准 许 控 制 在 上 20 , 可 行 性 研 究 必须 对 项 目 所 需 的 各 项 费 用 进 行 比 较 详 尽精 确 的 计 点 , 误 差 要 求 不 应 超 过 10 。 http:/ 3、 项 目 审 批 程 序 发 改 部 门 依 据 : 国 务 院 关 于 投 资 体 制 改 革的 决 定 ( 国 发 2004 20号 ) 、 企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发 改委 2004第 19号 令 ) 、 关 于 实 行 企 业 投资 项 目 备 案 制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投 资 2004 2656号 ) 、 外 商 投 资 项目 核 准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发 改 委2004第 22号 令 ) 等 文 件 。 http:/ 项 目 核 准 程 序 申 报 条 件 : 企 业 不 使 用 政 府 性 投 资建 设 的 重 大 和 限 制 类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且 需 要 市 级 平 衡 建 设 条 件 的 项 目 。 如 :园 区 发 电 项 目 。 申 报 材 料 :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一 式 5份 、项 目 建 议 书 、 城 市 规 划 部 门 出 具 的 城 市规 划 审 查 意 见 、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出 具 的 项目 用 地 预 审 意 见 、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出 具 的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审 批 意 见 、 有 关 法律 法 规 规 定 应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 http:/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情 况 ; 拟 建 项 目 情 况 ; 建 设 用 地 与 相 关 规 划 ; 资 源 利 用 和 能 源 耗 用 分 析 ;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果 分 析 。 http:/ 办 理 程 序 :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向 项 目 核 准 机 关 提 交 申 报材 料 。 ( 如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中 未 附 有 用 地 预 审 意见 、 规 划 选 址 意 见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意 见 的 , 项目 核 准 机 关 给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出 具 开 展 项 目 前 期工 作 的 确 认 函 , 项 目 申 请 人 依 据 此 函 申 请 同 级土 地 、 建 设 、 环 保 部 门 提 出 相 关 审 查 意 见 。 ) 项 目 核 准 机 关 接 到 完 整 的 申 报 材 料 及 附件 后 , 如 有 必 要 , 可 委 托 评 估 和 征 求 有 关 部 门意 见 。 http:/ 项 目 核 准 机 关 研 究 作 出 核 准决 定 。 项 目 核 准 机 关 将 核 准 决 定 通知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依 据 核 准 文 件 ,到 相 关 部 门 , 依 法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 资源 利 用 、 城 市 规 划 、 安 全 生 产 、 设 备进 口 和 减 免 税 确 认 等 手 续 。 http:/ 承 诺 期 限 : ( 1) 对 申 请 材 料 不 齐 或 不 符 合 要 求的 , 5个 工 作 日 内 一 次 告 知 项 目 申 报 单 位补 齐 ( 对 需 要 出 具 开 展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确认 函 的 , 项 目 核 准 机 关 在 收 到 项 目 申 请报 告 后 3个 工 作 日 内 给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出 具开 展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的 确 认 函 ) 。 ( 2) 材 料 齐 全 后 , 如 有 必 要 , 4个工 作 日 内 委 托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咨 询 机 构 在规 定 时 间 内 拿 出 评 估 报 告 。 http:/ ( 3) 涉 及 其 他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 应征 求 相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 相 关 部 门 在 收 到征 求 意 见 函 后 , 7个 工 作 日 内 提 出 书 面 审核 意 见 ; 没 有 反 馈 意 见 , 视 为 同 意 。 ( 4) 项 目 核 准 受 理 后 , 20个 工 作 日内 做 出 是 否 核 准 的 决 定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如 延 期 , 经 批 准 后 , 可 延 长 10个 工 作 日 ,并 及 时 通 知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 说 明 延 期 理由 。 http:/ 项 目 备 案 程 序 申 报 条 件 : 企 业 不 使 用 政 府 性 资 金投 资 建 设 的 核 准 目 录 以 外 的 项 目 ( 除 国家 、 省 专 门 规 定 禁 止 投 资 的 项 目 ) , 不需 要 市 平 衡 土 地 、 规 划 、 环 保 、 资 源 开发 、 水 利 等 建 设 条 件 的 项 目 。 申 报 材 料 : 项 目 单 位 备 案 报 告 一 式 5份 、 营 业 执 照 及 复 印 件 3份 、 法 人 身 份 证及 复 印 件 3份 。 http:/ 项 目 备 案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 项 目 报 告 单 位 情 况 ; 拟 建 项 目 情 况 , 包 括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 占 地 面 积 、 建 筑 面 积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 建 设 工 期 、 项 目 总投 资 及 资 金 来 源 等 。 http:/ 办 理 程 序 : 项 目 单 位 到 项 目 备 案 机 关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 项 目 备 案 机 关 按 规 定 研 究 作 出 备 案 决 定 。 项 目 备 案 机 关 将 备 案 决 定 通 知 项 目 单 位 。对 准 予 备 案 的 项 目 , 及 时 向 项 目 单 位 出 具 备 案文 件 ; 不 同 意 备 案 的 项 目 , 应 向 项 目 单 位 出 具不 予 备 案 决 定 书 , 说 明 不 予 备 案 的 理 由 。 项 目 单 位 依 据 项 目 备 案 文 件 , 依 法 办 理土 地 使 用 、 环 境 保 护 、 资 源 利 用 、 城 市 规 划 、安 全 生 产 、 设 备 进 口 和 减 免 税 确 认 等 手 续 。 http:/ 承 诺 期 限 : ( 1) 备 案 报 告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应 在收 到 项 目 备 案 报 告 后 5个 工 作 日 内 一 次 性告 知 项 目 单 位 补 充 相 关 材 料 和 说 明 。 符合 要 求 的 , 在 收 到 项 目 备 案 报 告 后 正 式受 理 。 ( 2) 涉 及 其 他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职 能 ,应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 相 关 部 门 在 收 到征 求 意 见 函 后 5个 工 作 日 内 , 提 出 书 面 审查 意 见 ; 逾 期 不 反 馈 , 视 为 同 意 。 http:/ ( 3) 项 目 备 案 机 关 应 在 受 理 项 目 备案 报 告 后 10个 工 作 日 内 做 出 是 否 予 以 备案 的 决 定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 不 能 在 10个 工作 日 内 做 出 决 定 的 , 经 批 准 , 可 延 长 5个工 作 日 , 并 书 面 通 知 项 目 报 告 单 位 , 说明 延 期 理 由 。 http:/ 财 政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 立 项 审 批 ) 申 报 条 件 : 机 关 、 事 业 单 位 等 使 用财 政 性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公 益 性 或 公 共 基 础设 施 等 项 目 ( 非 公 共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行 业特 点 参 照 执 行 ) 。 申 报 材 料 :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应 组 织 编制 并 向 项 目 审 批 机 关 申 报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初 步 设 计 及 概 算 。 http:/ 项 目 建 议 书 : 可 以 直 接 报 批 , 不 用 附 件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需 附 送 的 附 图 、 附 表 、 附 件 : 附 图 : 项目 总 体 规 划 图 , 各 种 类 型 建 筑 方 案 图 和 平 、 立 、剖 图 以 及 标 准 楼 层 图 , 辅 助 工 程 及 配 套 设 施 图 。 附 表 :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估 算 汇 总 表 。 附 件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文 件 , 环 保 部 门 对 项 目 环 境影 响 的 审 批 文 件 ,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场 地 、 建 筑 规划 、 拆 迁 等 的 批 复 文 件 , 有 关 水 、 电 、 汽 、 燃气 等 供 应 协 议 , 合 资 单 位 有 关 承 诺 的 协 议 , 项目 资 金 来 源 的 承 诺 函 。 http:/ 初 步 设 计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设 计 依 据 , 设 计 指 导思 想 ,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或 范 围 , 技 术 标 准 ,总 体 布 局 或 线 路 走 向 , 断 面 布 置 和 管 线布 置 , 工 艺 流 程 , 主 要 建 、 构 筑 物 , 采用 新 技 术 情 况 , 占 地 情 况 , 抗 震 措 施 ,劳 动 定 员 , 辅 助 设 施 , 各 项 技 术 经 济 指标 , 施 工 方 案 的 设 想 及 期 限 , 总 概 算 等 。 http:/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申 报 时 , 应 附 带 项 目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及 批 复 文 件 , 经 批 准 的资 源 储 量 报 告 , 经 批 准 的 建 设 地 址 报 告( 选 址 意 见 )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及 批复 文 件 ; 工 程 地 质 、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供 水 、 供 电 、 供 气 等 有 关 协 议 文 件 , 建设 资 金 筹 措 及 有 关 部 门 承 诺 书 , 设 计 单位 资 质 证 书 、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建 设 单位 与 设 计 单 位 双 方 依 法 签 订 的 合 同 文 本复 印 件 。 http:/ 注 意 事 项 : ( 1) 项 目 建 议 书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初 步 设 计 内 容 不 完 整 , 资 料 不 齐 全 , 编制 深 度 不 能 满 足 规 定 要 求 , 或 设 计 概 算不 符 合 有 关 编 制 规 定 , 主 审 部 门 可 不 予受 理 , 退 回 补 编 重 报 。 ( 2) 为 简 化 手 续 , 提 高 效 率 , 总 投 资500万 元 以 下 , 项 目 建 议 书 、 可 行 性 研 究报 告 可 合 并 申 报 、 审 批 ; 其 初 步 设 计 可简 化 为 方 案 设 计 申 报 和 审 批 。 http:/ 办 理 程 序 :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向 项 目 审 批 机 关( 发 改 部 门 ) 提 交 符 合 要 求 的 、 齐 备 的项 目 申 请 文 件 和 相 关 附 件 。 项 目 审 批 机 关 按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包 括 委 托 咨 询 机 构 评 审 、 会 有 关 部 门磋 商 、 报 请 上 级 审 定 等 ) 。 依 据 审 批 文 件 ,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按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http:/ 承 诺 时 限 : ( 1) 审 批 项 目 建 议 书 办 理 时 限 是 :自 收 到 符 合 要 求 的 、 齐 备 的 申 请 文 件( 含 附 件 ) 之 日 起 的 10个 工 作 日 之 内 ; ( 2) 审 批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办 理 时 限是 : 自 收 到 符 合 要 求 的 、 齐 备 的 申 请 文件 ( 含 附 件 ) 之 日 起 5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具 函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征 求 意 见 , 或 委 托 中 介 机构 咨 询 评 估 ;自 收 到 反 馈 意 见 或 评 估 报 告及 齐 备 资 料 之 日 起 , 15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完成 审 批 程 序 。 http:/ ( 3) 初 步 设 计 审 查 的 办 理 时 限 是 ,自 收 到 符 合 要 求 的 、 齐 备 的 申 请 文 件( 含 附 件 ) 起 5工 作 日 之 内 具 函 市 直 有 关主 管 部 门 征 求 意 见 , 或 委 托 中 介 机 构 咨询 评 估 。 自 收 到 反 馈 意 见 或 评 估 报 告 及齐 备 资 料 之 日 起 , 15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完 成审 批 程 序 。 http:/ 凡 因 技 术 、 经 济 、 环 境 保 护 、 土 地利 用 、 资 金 等 条 件 限 制 , 或 市 场 行 情 等情 况 变 化 , 暂 时 不 宜 审 查 或 审 批 的 项 目 ,市 发 改 委 在 接 到 项 目 建 议 书 、 可 行 性 研究 报 告 、 初 步 设 计 申 请 文 件 或 评 估 意 见的 5个 工 作 日 之 内 , 函 告 申 请 单 位 , 并 简要 说 明 不 能 审 批 的 原 因 。 列 入 年 度 财 政 投 资 计 划 项 目 或 需 报请 市 政 府 研 究 审 定 的 项 目 办 理 时 限 另 行制 订 。 http:/ 规 划 建 设 部 门 办 理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规划 局 ) 提 交 资 料 : 1、 选 址 申 请 : 申 请 应 说 明 建 设 单位 主 要 业 务 范 围 、 所 属 主 管 部 门 、 申 请的 理 由 ,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 性 质 、 建 设规 模 、 建 设 用 地 位 置 、 面 积 、 用 地 规 划性 质 等 ; 2、 营 业 执 照 、 法 人 资 质 、 组 织 机构 代 码 证 、 法 人 身 份 证 等 ; http:/ 3、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工 业 项目 ) ; 4、 环 评 报 告 ( 工 业 报 告 ) 。 办 理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后 ,项 目 单 位 应 办 理 项 目 审 批 、 1: 500地 形图 、 测 绘 、 平 面 规 划 方 案 、 进 行 项 目 设计 等 工 作 。 http:/ 办 理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规划 局 ) 提 交 资 料 : 1、 定 点 申 请 ( 申 请 内 容 : 项 目 名称 , 项 目 批 准 文 件 号 及 主 要 内 容 , 项 目方 案 设 计 、 结 构 、 层 次 、 建 筑 面 积 、 概算 投 资 , 定 点 具 体 位 置 等 内 容 ) ; 2、 选址 意 见 书 ( 复 印 件 ) ; 3、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4、 1: 500地 形 图 ; 5、 平 面 规 划 图 ( 并附 电 子 版 ) ; 6、 方 案 审 查 报 告 ( 临 街 项目 ) ; 7、 项 目 方 案 图 、 效 果 图 、 亮 化 图并 附 电 子 版 ( 临 街 项 目 ) 。 http:/ 办 理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规 划 局 ) 提 交 资 料 : 1、 修 建 申 请 ( 申 请 内 容 : 项 目 选址 意 见 书 编 号 及 办 理 时 间 , 建 设 用 地 规划 许 可 证 , 项 目 批 准 文 件 号 及 建 设 项 目设 计 单 位 , 项 目 规 模 、 层 次 、 结 构 、 建筑 面 积 、 预 算 金 额 等 ) ; 2、 选 址 意 见 书( 复 印 件 ) ; 3、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 4、 立 项 批 复 ( 复 印 件 ) ;5、 总 平 面 设 计 图 ; 6、 施 工 图 纸 ; 7、 土地 使 用 证 复 印 件 ( 验 证 原 件 ) 。 http:/ 招 、 投 标 ( 招 标 办 ) 办 结 “ 一 书 ” 、 “ 两 证 ” 后 , 项 目单 位 完 善 招 、 投 标 手 续 。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 住 建 局 ) 提 交 资 料 : 1、 报 建 报 告 ; 2、 项 目立 项 批 文 ; 3、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4、 建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5、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可 证 ; 6、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 开 户 银 行 ) ;7、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报 建 表 ; http:/ 8、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图 纸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合 格 书( 设 计 单 位 ) ; 9、 防 雷 设 计 审 查 意 见 书 ( 气象 局 ) ; 10、 建 设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 施 工 、 监理 ) ; 11、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招 标 ( 发 包 ) 备 案 表( 施 工 、 监 理 ) ; 12、 建 设 工 程 承 发 包 廉 洁 协议 书 ; 13、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法 人 质 量 责 任 书 ; 14、建 设 工 程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合 同 ; 15、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开 工 ( 施 工 ) 审 批 表 ; 16、 建 筑工 程 安 全 条 件 备 案 表 ; 17、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书 ; 18、 商 品 混 凝 土 买 卖 合 同 。 以 上 报 件 齐 全 , 经 审 查 批 准 , 核 发 建设 项 目 施 工 许 可 证 。 http:/ 申 请 放 线 项 目 单 位 提 供 “ 一 书 ” 、 “ 两 证 ” 、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许 可 证 等 , 到 规 划 部门 申 请 放 线 。 开 工 建 设 申 请 验 线 工 程 建 至 正 负 零 。 项 目 单 位 申 请 规划 部 门 按 核 发 的 放 线 通 知 书 的 要 求进 行 道 路 红 线 、 建 筑 红 线 等 验 收 。 http:/ 分 部 分 项 验 收 、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项 目 建 成 完 工 总 体 验 收 ( 消 防 、 质 检 、 规 划 、 建设 ) 持 项 目 用 地 批 复 、 “ 一 书 ” 、 “ 两证 ” 、 立 项 批 复 等 项 目 及 工 程 资 料 , 申请 总 体 验 收 。 总 体 验 收 由 建 设 部 门 组 织 ,发 改 、 国 土 、 工 商 、 建 设 、 规 划 、 消 防 、防 雷 、 质 检 、 电 力 、 供 水 等 专 业 部 门 参与 ,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总 体 验收 , 核 发 建 设 工 程 合 格 证 及 建 设 工程 质 量 等 级 证 书 。 http:/ 办 理 建 设 工 程 房 屋 产 权 登 记 手 续 总 体 验 收 合 格 后 , 项 目 单 位 持 验 收报 告 、 工 程 等 级 证 书 等 到 房 屋 登 记 中 心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手 续 。 http:/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范 围 区 域 内 一 切 基 建 、 技 改 和 区 域 开 发的 建 设 项 目 , 包 括 涉 外 项 目 ( 中 外 合 资 、中 外 合 作 、 外 商 独 资 项 目 等 ) 。 管 理 要 求 1、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重 大影 响 的 , 应 当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2、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轻 度影 响 的 , 应 当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http:/ 审 批 程 序 1、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申 请 ; 2、 环 保 部 门 同 意 后 ,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有资 质 的 机 构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书 、 表 ; 3、 环 保 部 门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对 建 设 项 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表 ) 进 行 评 审 , 通 过后 出 具 批 复 文 件 , 核 定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 4、 环 保 “ 三 同 时 ” 管 理 ; 5、 申 请 试 生 产 。 http:/ 提 交 材 料 1、 新 建 或 更 名 项 目 提 供 工 商 局 预核 准 名 称 材 料 复 印 件 1份 ; 2、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或 项 目 建 议书 、 预 可 研 ) ; 3、 预 定 点 规 划 部 门 意 见 2份 ; 非 建成 区 应 提 供 动 迁 部 门 意 见 ; 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表( 报 批 稿 ) 2份 及 报 批 申 请 1份 ; 5、 排 放 污 染 物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3份 。 http:/ 审 批 时 限 1、 收 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报 批 稿 ) 及 有 关 资 料 之 日 起 在 5个 工 作日 内 签 署 批 复 ( 预 审 ) 意 见 ; 2、 收 到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评 审 稿 )及 有 关 资 料 之 日 起 在 10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专 家 进 行 评 审 , 收 到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报 批 稿 ) 之 日 起 在 5个 工 作 日 内 签 署 批复 ( 预 审 ) 意 见 。 http:/ 国 土 部 门 征 地 是 征 收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的 简称 。 国 家 为 公 共 利 益 的 需 要 , 可 以 按 照法 定 程 序 强 制 征 收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并 根 据 补 偿 标 准 一 次 性 给 予 被 征 地 者 一定 的 货 币 补 偿 。 土 地 被 征 收 后 , 其 所 有权 属 于 国 家 , 不 再 属 于 农 民 集 体 。 http:/ 一 、 征 地 的 程 序 即 征 地 的 批 准 程 序 和 实 施 程 序 (一 )征 地 的 批 准 程 序 1、 建 设 项 目 依 法 经 项 目 审 批 部 门批 准 。 2、 建 设 单 位 向 市 、 县 政 府 国 土 部门 提 出 建 设 用 地 申 请 。 3、 市 、 县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审 查 后 ,拟 订 征 收 土 地 等 方 案 。 4、 经 市 、 县 政 府 同 意 后 逐 级 上 报 。 5、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依 法 由 国 务 院 或者 省 政 府 批 准 。 http:/ (二 )征 地 的 实 施 程 序 1、 发 布 征 地 预 公 告 (在 征 地 获 批 前 ) (1)发 布 机 关 : 市 、 县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 (2)发 布 范 围 :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在 地 的 乡(镇 )、 村 、 组 。 (3)公 告 内 容 : 拟 征 地 的 用 途 、 位 置 、 面积 、 补 偿 标 准 、 安 置 途 径 等 。 (4)发 布 后 果 : 被 征 地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和 农 户 在 拟 征 土 地 上 抢 栽 、 抢 种 、 抢 建 的 地 上附 着 物 和 青 苗 , 征 地 时 一 律 不 予 补 偿 。 http:/ 2、 征 地 调 查 (在 征 地 获 批 前 ) (1)调 查 机 关 : 市 县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 (2)调 查 内 容 : 拟 征 土 地 的 权 属 、地 类 、 面 积 以 及 地 上 附 着 物 权 属 、 种 类 、数 量 等 现 状 。 (3)确 认 调 查 结 果 。 市 县 政 府 国 土部 门 应 与 被 征 地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 农户 和 地 上 附 着 物 产 权 人 共 同 确 认 调 查 结果 。 http:/ 3、 发 布 征 地 公 告 (1)发 布 机 关 : 市 县 政 府 , 由 国 土 部 门 负责 实 施 。 (2)发 布 范 围 : 被 征 收 土 地 所 在 地 的 乡(镇 )、 村 、 组 。 (3)公 告 内 容 : 批 准 征 地 机 关 、 批 准 文 号 、征 收 土 地 用 途 、 范 围 、 面 积 以 及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农 业 人 员 安 置 办 法 、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的 期 限 等 。 (4)发 布 后 果 : 公 告 发 布 后 抢 栽 、 抢 种 的农 作 物 或 抢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 http:/ 4、 办 理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1)登 记 机 关 : 征 地 公 告 指 定 的 政 府 国 土部 门 。 (2)登 记 申 请 人 : 被 征 收 土 地 的 所 有 权 人 、使 用 权 人 、 青 苗 及 地 上 附 着 物 所 有 权 人 。 (3)登 记 期 限 : 征 地 公 告 规 定 的 期 限 。 (4)登 记 所 需 材 料 : 土 地 权 属 证 书 证 书 、地 上 附 着 物 产 权 证 明 等 文 件 。 (5)不 办 理 登 记 的 后 果 : 不 列 入 补 偿 范 围 。 http:/ 5、 拟 订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1)拟 订 机 关 : 市 、 县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会 同有 关 单 位 。 (2)拟 订 根 据 : 土 地 登 记 资 料 、 现 场 勘 测结 结 果 、 经 核 对 的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情 况 、 法 律 法规 规 定 的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 (3)方 案 内 容 : 土 地 补 偿 费 、 安 置 补 助 费 、青 苗 补 偿 费 、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等 事 项 (4)方 案 公 告 : 市 、 县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在 被征 收 土 地 所 在 地 的 乡 (镇 )、 村 公 告 方 案 , 听 取被 征 收 土 地 的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和 农 民 的 意 见 。 (5)报 批 : 由 市 、 县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报 市 、县 政 府 批 准 。 http:/ 6、 确 定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确 定 和 批 准 机 关 : 市 、 县 政 府 (并 报 省 政府 国 土 部 门 备 案 )。 7、 实 施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1)组 织 实 施 机 关 :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国 土 部 门 。 (2)费 用 支 付 : 在 方 案 之 日 起 3个 月 内 全 部支 付 给 被 征 地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未 按 规 定 支 付 费用 的 , 被 征 地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有 权 拒 交 土 地 。 8、 土 地 交 付 被 征 地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按 规 定 的 期 限 交 付土 地 。 http:/ 二 、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项 目 1、 土 地 补 偿 费 用 地 单 位 依 法 对 被 征 地 的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织 因 其 土 地 被 征 收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而 支 付 的 一 种经 济 补 偿 。 2、 青 苗 补 偿 费 用 地 单 位 对 被 征 收 土 地 上 的 青 苗 因 征 地 受到 毁 损 , 向 种 植 该 青 苗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支 付 的 一种 补 偿 费 用 。 3、 附 着 物 补 偿 费 用 地 单 位 对 被 征 收 土 地 上 的 附 着 物 , 如 房屋 、 其 它 设 施 , 因 征 地 被 毁 损 而 向 该 所 在 人 支付 的 一 种 补 偿 费 用 。 http:/ 4、 安 置 补 助 费 用 地 单 位 对 被 征 地 单 位 安 置 因 征 地所 造 成 的 富 余 劳 动 力 而 支 付 的 补 偿 费 用 。 5、 社 会 保 障 费 用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物 权 法 第四 十 二 条 规 定 , 征 收 集 体 所 有 的 土 地 ,除 应 当 依 法 足 额 支 付 土 地 补 偿 费 、 安 置补 助 费 、 地 上 附 着 物 和 青 苗 的 补 偿 费 等费 用 外 , 还 应 当 安 排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社 会保 障 费 用 , 保 障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生 活 。 http:/ 三 、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数 额 1、 各 项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的 具 体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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