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器械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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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医 疗 器 械 G MP)2007年 4月 什 么 是 GMP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 好 制 造 规 范 ” 之 意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实 施 GMP管 理 是 世 界 多 数国 家 的 法 规 要 求派 生 : GSP( 经 营 ) 、 GLP( 实 验 室 ) 、GCP( 临 床 试 验 ) 等美 国 FDA对 医 疗 器 械 也 有 GMP的 法 规 要 求 :cGMP( current GMP) 法 规 对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要 求 美 国 21CFR820( QSR: Quality System Regulation) 又 称 cGMP: 以 ISO 13485:1996为 基 础 。 日 本 药 事 法 将 医 疗 器 械 GMP作 为 核 发 行 政 许可 事 项 的 要 求 欧 盟 三 个 医 疗 器 械 指 令 均 对 质 量 体 系 做 出 要 求 MDD: 医 疗 器 械 指 令 IVDD: 体 外 诊 断 试 剂 指 令 AIMDD : 有 源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指 令 中 国 2、 3类 医 疗 器 械 取 得 注 册 证 前 , 必 须 建 立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22号 令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质 量 体 系 考核 办 法 : 一 般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实 施 细 则 : 注 射 器 、 输 液 器 ; 外 科植 入 物 ; 麻 醉 包 。 未 来 : 医 疗 器 械 GMP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标 准YY/T 0287:2003 idt ISO 13485:2003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用 于 法 规 要 求 医 疗 器 械 GMP的 总 体 思 路 结 合 我 国 医 疗 器 械 监 管 法 规 和 生 产 企 业 现 状 体 现 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接 轨 借 鉴 发 达 国 家 实 施 质 量 体 系 管 理 经 验 借 鉴 我 国 实 施 药 品 GMP工 作 经 验 加 强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全 过 程 控 制 的 管 理统 一 医 疗 器 械 市 场 准 入 和 企 业 日 常 监 督 检查 标 准促 进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提 高 管 理 水 平保 障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和 安 全 、 有 效 保 障 医 疗 器 械 产 业 全 面 、 持 续 、 协 调 发 展 (一 )制 定 原 则1、 以 YY/T 0287-2003 idt ISO 13485:2003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用 于 法 规 的 要 求 作 为 制 定 的 主 要 参 考2、 结 合 我 国 医 疗 器 械 监 管 法 规 、 相 关 标 准( 如 YY 0033-2000 无 菌 医 疗 器 具 生 产 管 理规 范 中 有 关 环 境 及 其 监 测 的 要 求 ) 3、 覆 盖 第 二 、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设 计 开发 、 生 产 、 销 售 和 服 务 的 全 过 程 (二 )文 本 结 构1、 规 范 2、 实 施 细 则 : 目 前 仅 有 无 菌 和 植 入 物两 类 产 品 。3、 检 查 指 南 注:有细则的产品执行实施细则要求,无细则的执行规范。 (三 )发 布 形 式1、 “ 规 范 ” 将 以 部 门 规 章 ( 局 长 令 ) 发 布2、 “ 实 施 细 则 ” 将 以 规 范 性 文 件 发 布3、 “ 检 查 指 南 ” 将 以 规 范 性 文 件 发 布 (四 )法 规 定 位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是 法规 要 求 , 是 对 医 疗 器 械 产 品 准 入 和 生 产 企 业运 行 的 监 督 检 查 依 据 医 疗 器 械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修 订 工 作 已 经启 动 , 加 强 对 企 业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 建 立 健 全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要 求 列 为 重 要 课 题 之 一 (五 )职 责 分 工1、 国 家 局 组 织 制 定 规 范 及 配 套 文 件 , 对 风 险性 高 的 第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组 织 开 展 检 查工 作 , 培 训 检 查 员 , 指 导 省 局 检 查 工 作 , 并 对实 施 情 况 监 督 抽 查 。 2、 省 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二类 、 其 它 第 三 类 医 疗 器 械 检 查 工 作 , 县 级以 上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以 此 作 为 对 生 产 企业 进 行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的 法 定 依 据 。 (六 )实 施 原 则深 入 研 究总 体 规 划精 心 部 署分 步 实 施稳 步 推 进 (七 )检 查1、 国 家 局 统 一 建 立 检 查 员 队 伍 , 颁 发 检 查 员证 书 。 各 省 可 跨 地 区 实 行 检 查 员 共 享 , 逐 步 推行 省 ( 区 、 市 ) 间 交 叉 检 查 。2、 坚 持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原 则 , 对 检 查 企 业事 先 公 开 、 事 后 公 示 。 国 家 局 将 建 立 规 范 检 查 工 作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 在 国 家 局 网 站 上 对 通过 检 查 企 业 发 布 公 告 。3、 企 业 通 过 检 查 后 , 发 给 检 查 结 果 通 知 书 。 GMP与 YY/T 0287-2003的 关 系1、 GMP突 出 了 对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法 规 要 求 ,融 入 大 量 医 疗 器 械 监 管 法 规 ( 将 YY/T 0287-2003涉 及 的 法 规 要 求 明 确 化 ) 和 国 家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2、 在 编 写 语 言 上 采 用 法 规 语 言 和 格 式 编 写3、 在 实 施 细 则 中 又 据 各 类 产 品 制 定 了 更 详 细具 体 的 要 求 , 对 总 则 进 一 步 细 化 举 例 :1、 采 购 过 程 的 要 求 , 在 规 范 第 二 十 六 条 除 了提 出 YY/T 0287中 “ 7.4.1采 购 过 程 ” 的 要 求 外 ,还 增 加 了 对 委 托 生 产 的 法 规 要 求 , 要 求 符 合 12号 令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定 。2、 在 设 计 开 发 确 认 方 面 , 规 范 第 二 十 二 条 增加 了 进 行 临 床 试 验 应 符 合 5号 令 医 疗 器 械 临床 试 验 规 定 的 要 求 。 3、 设 计 开 发 更 改 , 规 范 第 二 十 三 条 增 加 了“ 当 选 用 的 材 料 、 零 件 或 产 品 功 能 的 改 变 可能影 响 到 产 品 安 全 、 有 效 性 时 , 应 符 合 相 关 法规 的 要 求 。 4、 规 范 第 三 十 九 条 , 增 加 了 应 符 合 10号 令 医 疗 器 械 说 明 书 、 标 签 和 包 装 标 识 管 理 规定 。 5、 规 范 第 四 十 九 条 , 为 是 结 合 我 国 法 规 增 加的 条 款 , 选 择 经 营 企 业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15号令 医 疗 器 械 经 营 企 业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要求 。 6、 规 范 第 五 十 七 条 、 第 五 十 八 条 , 体 现 了YY/T0287的 “ 8.2.1反 馈 ” 中 的 内 容 , 并 融 入我国 医 疗 器 械 不 良 事 件 监 测 和 再 评 价 管 理 法规 。 7、 在 管 理 方 面 , 规 范 对 生 产 、 技 术 和 质 量 管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生 产 操 作 和 检 验 人 员 提 出 了明 确 的 要 求 , 如 具 有 相 应 专 业 知 识 、 有 实 践管 理 经 验 等 。 8、 规 范 中 提 出 了 对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洁 净 室 环 境要 求 及 监 测 应 符 合 YY 0033 无 菌 医 疗 器 具生 产 管 理 规 范 等 标 准 要 求 。9、 对 风 险 管 理 , 在 检 查 指 南 中 提 出 按 照YY/T0316 医 疗 器 械 风 险 管 理 对 医 疗 器 械的 应 用 的 要 求 。 10、 对 于 来 源 于 动 物 的 原 辅 材 料 病 毒 去 除 的控 制 融 入 了 标 准 ISO 22442 医 疗 器 械 生 产用 动 物 组 织 及 其 衍 生 物 要 求 。 11、 对 所 用 的 初 包 装 材 料 控 制 融 入 了 标 准GB/T19633 最 终 灭 菌 医 疗 器 械 的 包 装 的要 求 。12、 对 无 菌 加 工 的 医 疗 器 械 提 出 了 生 产 过 程中 应 执 行 YY/T0567 医 疗 产 品 的 无 菌 加 工 13、 对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灭 菌 过 程 或 无 菌 加 工 过程 的 确 认 应 符 合 标 准 GB18278 GB18280( 湿 热 、 环 氧 乙 烷 、 辐 射 ) 灭 菌 确 认 和 常 规控 制 要 求14、 对 外 科 植 入 物 取 出 分 析 的 要 求 , 要 求 参考 ISO12891 外 科 植 入 物 取 出 和 分 析 。 15、 对 YY/T 0287中 “ 8.1总 则 ” 是 对 第 八 章总体 要 求 , 而 非 具 体 要 求 , 在 规 范 中 未 体 现 。16、 对 YY/T 0287中 “ 8.3不 合 格 品 控 制 ” 中让步 放 行 内 容 , 在 规 范 中 未 涉 及 , 因 与 现 行 法规 相 违 。 设 计 与 开 发 、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 分 析 和 改进 等 与 药 品 GMP不 同 。 药 品 GMP对 硬 件 要 求 严 格 , 医 疗 器 械 规范 对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 包 括 无 菌 植 入 性 医 疗器 械 在 硬 件 方 面 提 出 较 高 要 求 。 针 对 其 他 机电 类 、 材 料 类 有 源 、 无 源 医 疗 器 械 , 将 根 据器 械 本 身 生 产 特 点 制 定 。 规 范 与 药 品 GMP的 比 较 试 点 在 正 式 颁 布 医 疗 器 械 GMP之 前 , 先 期 进 行试 点 。 ( 一 ) 试 点 品 种血 袋 、 输 液 器 、 输 注 泵 、 血 浆 分 离 器 、 骨 科植 入 材 料 、 心 脏 起 搏 器 、 产 包 、 导 管 ( 中 心静 脉 导 管 、 球 囊 导 管 、 造 影 导 管 ) 、 宫 内 节育 器 、 羟 基 磷 灰 石 植 入 材 料 等 10类 品 种 ( 二 ) 试 点 地 区全 国 无 菌 与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1100家 ,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921家 , 全 国 有28个 省 市 生 产 。 植 入 性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179家 , 有 21个 省 市 生 产 。 同 时 生 产 无 菌 和 植 入性 医 疗 器 械 企 业 61家 。 选 择 试 点 企 业 , 根 据产 品 风 险 程 度 、 生 产 企 业 水 平 高 低 、 有 代 表性 的 企 业 和 一 般 企 业 、 发 达 地 区 与 西 部 地 区统 筹 考 虑 进 行 选 择 。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企 业 : 在 上 海 、 浙 江 、 广东 、 陕 西 4个 省 ( 市 ) 31家 生 产 企 业 试 点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企 业 : 在 北 京 、 天 津 、 江苏 、 四 川 4个 省 ( 市 ) 20家 生 产 企 业 试 点 。 ( 三 ) 试 点 组 织本 次 试 点 工 作 由 国 家 局 医 疗 器 械 司 具 体 负责 , 组 织 国 家 局 药 品 认 证 管 理 中 心 和 有 关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食 品 ) 药 品 监 督 管理 局 , 对 试 点 企 业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 四 ) 试 点 安 排 时 间 : 2006年 12月 至 2007年 5月 ( 一 ) 启 动 阶 段 ( 2006年 12月 )1 召 开 试 点 工 作 会 议 , 进 行 试 点 工 作 动 员 和 布 署 ;2 开 展 试 点 工 作 培 训 , 包 括 检 查 人 员 与 生 产 企 业 。 ( 二 ) 实 施 阶 段 ( 2007年 1月 至 4月 )1 试 点 生 产 企 业 按 照 规 范 自 查 整 改 , 试 点 企业 所 在 地 省 级 ( 食 品 )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负责 协 调 和 指 导 企 业 自 查 和 整 改 。 2 国 家 局 组 织 经 过 培 训 的 检 查 员 进 行 现 场 检查 。 在 检 查 过 程 中 与 企 业 座 谈 、 开 展 问 卷 调查 , 进 一 步 了 解 规 范 可 行 性 及 各 类 企 业 达 到 规范 的 程 度 。 对 生 产 企 业 发 放 “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体系 管 理 规 范 情 况 调 查 表 ” 。 调 查 表 包 括 企 业对现 制 定 条 款 达 到 程 度 、 需 要 哪 些 改 造 ( 硬 软件 ) , 所 需 资 金 , 存 在 主 要 困 难 和 问 题 等 。 ( 三 ) 总 结 阶 段 ( 2007年 4月 底 -5月 初 )1 汇 总 试 点 情 况 , 由 检 查 组 和 企 业 所 在 地 省局 共 同 进 行 , 形 成 试 点 总 结 报 告 。2 国 家 局 召 开 总 结 会 议 , 进 行 全 面 总 结 。 ( 五 ) 试 点 文 本 规 范 是 总 体 要 求 , 不 作 为 检 查 要 求 。 在 规 范 基 础 上 制 定 的 无 菌 和 植 入 性 医疗 器 械 实 施 细 则 是 对 两 类 企 业 的 具 体 要求 , 企 业 应 按 其 自 查 并 达 到 要 求 。 试 点 文 本 条 款 要 求规 范 共 有 条 款 86条 ,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实 施 细则 93条 ,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实 施 细 则 104条 。总 则 与 两 个 实 施 细 则 有 重 复 的 条 款 。其 中 :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实 施 细 则 与 总 则 相 同条 款 为 56条 , 部 分 相 同 为 3条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实 施 细 则 与 总 则 相 同 条 款为 51条 , 部 分 相 同 为 6条 ; 与 无 菌 实 施 细 则相 同 条 款 为 23条 。 无 菌 和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检 查 指 南 , 是根 据 总 则 、 实 施 细 则 的 要 求 逐 条 制 定 的 检查 条 款 。 以 此 规 范 现 场 检 查 工 作 , 严 格 审查 程 序 和 要 求 , 统 一 检 查 标 准 。 检 查 指 南 包 括 检 查 评 定 方 法 和 具 体 检 查 项目 。 ( 六 ) 检 查 评 定 方 法1、 重 点 检 查 项 目无 菌 器 械 重 点 检 查 项 目 37项 , 植 入 性 器 械40项两 个 检 查 指 南 中 都 以 *号 标 出 重 点 检 查 项 目 ,不 应 出 现 不 合 格 项 。如 “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和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不 得 互 相 兼 任 ” 。 2、 现 场 检 查对 所 列 项 目 及 其 涵 盖 内 容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并 对 不 符 合 事 实 做 出 描 述 , 如 实 记 录 。 ( 将制 定 统 一 表 格 记 录 )严 重 缺 陷 : 是 重 点 检 查 项 目 不 符 合 要 求 。 一 般 缺 陷 : 是 一 般 检 查 项 目 不 符 合 要 求 。 不 涉 及 检 查 项 目 : 指 由 于 产 品 生 产 的 要 求和 特 点 而 出 现 的 不 涉 及 检 查 的 项 目 。 ( 该项 目 企 业 应 说 明 理 由 , 检 查 组 予 以 确 认 ) 一 般 缺 陷 比 例 =一 般 检 查 项 目 中 不 符 合 要 求项 目 数 /( 一 般 检 查 项 目 总 数 一 般 检 查项 目 中 不 涉 及 检 查 项 目 数 ) 100% 3、 结 果 评 定本 次 试 点 检 查 , 评 定 结 果 分 为 “ 通 过 检 查 ”和 “ 不 通 过 检 查 ” 。 属 于 评 定 表 中 “ 限 期 6个 月 整 改 后 追 踪 检 查 ” 的 情 形 , 作 为 “ 不通 过 检 查 ” 对 待 。 针 对 无 菌 医 疗 器 械 限 : “ 一 般 缺 陷 ” 大 于 20% 的 , 为 “ 不 通过 ” 。 针 对 植 入 性 医 疗 器 械 : “ 一 般 缺 陷 ” 大 于 23% , 为 “ 不 通 过 ” 。 检 查 结 果对 生 产 企 业 试 点 检 查 后 , 制 定 统 一 的 试 点检 查 结 果 记 录 和 相 关 表 格 , 出 具 检 查 意 见 。 其 他 说 明 试 点 检 查 合 格 的 企 业 , 2年 内 申 报 产 品注 册 和 换 发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许 可 证 时 , 一 般 可 不 再 重 复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 对 发 现 质 量 及 其 他 问 题 的 产 品 , 可 随 时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和 抽 查 。 试 点 检 查 合 格 的 企 业 国 家 局 统 一 公 布 。 试 点 要 求对 检 查 员1、 试 点 检 查 实 行 组 长 负 责 制 , 检 查 员 执 行 现场 检 查 方 案 , 认 真 查 证 , 如 实 记 录 。2、 对 被 检 查 单 位 技 术 资 料 和 检 查 中 涉 及 任 何信 息 资 料 必 须 严 格 保 密 。3、 根 据 检 查 项 目 和 评 定 标 准 客 观 公 正 地 作 出评 定 。4、 提 交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 5、 所 在 辖 区 的 省 级 药 监 局 选 派 一 名 观 察 员 。观 察 员 不 履 行 现 场 检 查 职 责 , 承 担 协 调 、 沟通 等 。6、 检 查 员 的 业 务 水 平 是 否 能 够 满 足 现 场 检 查需 要 , 是 关 系 到 现 场 检 查 质 量 的 关 键 环 节 。 7、 检 查 员 要 勤 正 廉 洁 , 实 事 求 是 , 首 先 学 习吃 透 规 范 的 真 正 含 义 和 内 容 。8、 在 试 点 检 查 中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 并 汇 总 反馈 。 对 检 查 条 款 的 把 握1、 把 握 原 则 , 避 免 教 条2、 要 害 问 题 、 实 质 问 题 要 抓 住3、 是 不 是 缺 陷 要 搞 清4、 适 用 条 款 要 准 确 对 生 产 企 业试 点 工 作 是 企 业 自 我 改 进 、 自 我 完 善 、 自我 提 高 的 有 利 时 机 , 企 业 应 做 好 自 查 , 认真 整 改 , 切 忌 表 面 化 。 要 注 重 实 效 , 真 正提 高 企 业 自 身 的 管 理 水 平 。生 产 企 业 是 责 任 主 体 。 实 施 规 范 , 提升 产 品 品 质 , 不 仅 是 满 足 法 规 要 求 , 也 是社 会 责 任 的 体 现 , 是 企 业 自 我 保 护 的 一 个有 效 手 段 。 有 利 于 增 强 企 业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 特 别 是 国际 竞 争 的 能 力 。企 业 在 试 点 中 的 问 题 、 建 议 请 及 时 反 馈 。 对 监 督 管 理 部 门规 范 的 实 施 是 一 项 加 强 监 管 的 长 效 措 施 和全 新 的 工 作 , 要 充 分 认 识 到 这 项 工 作 的 长期 性 和 复 杂 性 , 加 强 对 规 范 的 学 习 和 宣 传 ,做 好 政 策 引 导 ,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 认 真 总 结经 验 。 各 地 实 施 中 的 问 题 及 建 议 , 请 及 时反 馈 医 疗 器 械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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