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doc

上传人:xu****n 文档编号:21343222 上传时间:2021-04-2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2021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2021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院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_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一般是所学专业第一名。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7)因其他原因,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美术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3).学生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4).院系在受理并_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_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_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_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_个工作日),接受监督_,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和监督。6.对在国家将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校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励志奖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_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_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7)因其他原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现代艺术学院成立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3).学校向所在的院系提交个人申请;(4).院系在受理并_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_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各院系推荐的材料。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统一填写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_备案表,然后将推荐_及有关材料报送省主管部门核查。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_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_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_个工作日),接受监督_,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门的检查和监督。6.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国家助学金管理评定办法1.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院系实际,制定本办法。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开支。申请助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_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_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_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_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_个工作日),接受监督_,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四、评定流程:召开班干部、宿舍长研讨会召开专业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综合考察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拟_公示供学生监督确定_。注。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评定小组成员未能完全了解学生情况,造成疏忽,学生联系辅导员老师或班干部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第二篇:班级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班级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1级法学_班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以及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_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_号)有关精神以及为确保本班奖助学金评定公正、公平、公开及结合我班实际特制定本班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本评定细则与班级综合测评直接挂钩,旨在从制度层次规范班级成员的行为。引导其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实现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向心力的目标。同时以奖助学金之形式鼓励全班同学奋发前进,争先创优,为班级的荣誉而不懈努力。现将评定细则叙述如下:1.一个月内早操,以及晚自习迟到、请假_次者在综合测评之最终分中扣_分;2.无故早退、旷课者,每退、旷一节在综合测评之最终分中扣_分;3.学校、院系的重要活动无故缺席者,每缺一次在综合测评之最终分中扣_分;4.期末考试某科成绩未及格者不予评定;5.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如夜不归宿、群架、酗酒等以及其他受到学校及院系的通报批评或处分之情况者不予评定;6.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得某一形式的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予参与其他奖助学金之评定;7.其他奖励加分之事项以校发之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8.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所有。附:11级法学_班班规大学是一个相对自由,明主,开放,极易接触外面社会生活的时期,因此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感和_感,针对班级内部存在的问题,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了创造一个优秀的班_,特制订以下班规:一、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认真行使_民族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3、热心帮助同学,关心生活、学习有困难的同学;4、严守作息时间,不晚归,不在外住宿。5、参加班级活动,支持班级_活动及工作;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7、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举止得体;8、班级内部所获奖助学金的同学上交_%作为班费。9、班级班费的支出_元以上需班委_人以上签字生效。二、具体措施:1.早操,以及晚自习迟到、请假_次合计_次旷课。2.学校、院系的重要活动无故缺席_次计_次旷课。3.班会,大会或班级活动一律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须提前半天向班主任请假,并同意方可缺席。在临近会议时间或活动时间时打电话一律无效。(学生会或协会的会议与班级会议或活动时间相冲突,应以班级为重,班级利益高于一切,实在需要必须社团干部打电话说明,并征得同意,才可缺席)4.对于请假,请假单必须是法学院的三联单,其他社团假条无效。注。(1)违纪处理均在学期末综合测评中计算。(2)一次旷课扣_分。第三篇:奖助学金评定程序计算机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程序一、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导师审核后报学院学工办;三、根据学校名额,学院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等额确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和_报学工部;四、党委学生工作部_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报校领导_研究通过后,在全校公示_天无异议者,确定为受奖助学生,报省教育厅备案。第四篇:奖助学金评定办法_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_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_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学院和各年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_。第三条国家奖助学金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_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_元;3._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_元;4.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_元,按_个月发放。第四条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_祖国,拥护中国_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当学年日常行为综合考评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_%;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_%,且无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_%,但达到前_%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在_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1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_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_项目前二名。_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_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_祖国,拥护中国_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日常行为考评合格;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平均成绩_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三)_省奖学金同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_祖国,拥护中国_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考试_行为或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当学年无其他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日常行为考评合格;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五条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程序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严格程序,确定参评资格,须年级辅导员参加,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_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过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基本材料进行初审,按照下达名额指标,依据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占_%,行为考评成绩占_%)排序后进行评选。4.国家助学金依据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评选,同等困难的,评选综合成绩较高的。5.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真、严格评选,等额排序,全院公示_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6.经学校研究,全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第六条注意事项1.各学院各项奖助学金指标名额要按照各年级学生数进行分配。指标不足的,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采取评选各年级、专业最高分或专业轮换制的办法评定。2.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_省政府奖学金。3.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_省奖学金。4.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_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5.国家励志奖学金、_省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定必须先界定经济困难学生,在此范围内按照评定办法进行评定。第五篇: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第四条各类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申请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_祖国,拥护中国_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上进;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_,诚实守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期缴清学杂费并注册的在册学生(各院系确定的_%竞技特别困难学生不受限制)。凡在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学习态度差,违反学校有关考勤管理规定或严重损坏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公共财物者;缺乏_意识和诚信,无故不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的活动,被学院、班级认定不适宜参评奖学金者(各学院制定相应细则);当学年所获得初修学分之和达不到全学年应得学分总数的_%者。第13页共13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