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考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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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培 训 目 录l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l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l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l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l 第 五 章 保 险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环 节l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l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l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 l 第 九 章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l 一 、 风 险 的 概 述( 一 ) 风 险 的 含 义一 般 定 义 : 人 们 在 从 事 某 种 活 动 或 决 策 的 过 程 中 ,未 来 结 果 的 随 机 不 确 定 性 。保 险 活 动 中 , 指 某 种 随 机 事 件 发 生 后 给 人 们 的 利益 造 成 损 失 的 不 确 定 性 。 l 二 、 风 险 的 构 成 要 素( 一 ) 风 险 因 素风 险 因 素 是 指 增 加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频 率 或 严 重 程度 的 任 何 事 件 , 它 是 导 致 损 失 的 内 在 的 、 间 接的 原 因 。风 险 因 素 包 括 实 质 性 风 险 因 素 和 非 实 质 性 风 险 因素 。道 德 风 险 和 逆 选 择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 二 ) 风 险 事 故风 险 事 故 又 称 风 险 事 件 , 是 指 风 险 的 可 能 成 为 现实 , 以 致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或 财 产 损 害 的 偶 发 事 件 ,是 损 失 的 媒 介 物 , 它 是 导 致 损 失 的 外 在 的 、 直接 的 原 因 。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 三 ) 损 失损 失 是 指 意 外 的 、 经 济 价 值 的 减 少 或 灭 失 以 及 由此 引 起 的 开 支 扩 大 。直 接 损 失 和 间 接 损 失 。在 风 险 管 理 中 , 损 失 主 要 分 为 四 类 : 实 质 损 失 、额 外 费 用 损 失 、 收 入 损 失 和 责 任 损 失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风 险 因 素 、 风 险 事 故 和 损 失 的 关 系在 特 殊 情 况 下 , 风 险 因 素 可 能 是 导 致 损 失 的 直 接原 因 。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风 险 因 素 风 险 事 故 损 失 l 三 、 风 险 的 特 征( 一 ) 客 观 性( 二 ) 普 遍 性( 三 ) 社 会 性( 四 ) 不 确 定 性( 五 ) 可 测 性( 六 ) 可 变 性 ( 发 展 性 )( 七 ) 损 失 性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四 、 风 险 的 分 类( 一 ) 按 发 生 的 原 因 分 : 自 然 风 险 、 社 会 风 险 、 政 治 风险 、 经 济 风 险 和 技 术 风 险( 二 ) 按 风 险 的 性 质 分 : 投 机 风 险 和 纯 粹 风 险( 三 ) 按 发 生 的 形 态 分 : 静 态 风 险 和 动 态 风 险( 四 ) 按 涉 及 的 范 围 分 : 基 本 风 险 和 特 定 风 险( 五 ) 按 指 向 的 标 的 风 : 人 身 风 险 、 财 产 风 险 、 责 任 风险 和 信 用 风 险( 六 ) 按 发 生 的 条 件 分 : 实 质 性 风 险 和 非 实 质 性 风 险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五 、 风 险 管 理 的 含 义风 险 管 理 是 指 个 人 或 组 织 通 过 对 风 险 的 识 别 和 度量 , 选 择 合 理 的 风 险 处 理 方 法 , 以 尽 量 小 的 成本 去 争 取 最 大 的 安 全 保 障 的 科 学 管 理 方 法 。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六 、 风 险 管 理 的 步 骤( 一 )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的 确 定( 二 ) 风 险 识 别 基 础( 三 ) 风 险 衡 量( 四 ) 风 险 处 理 方 式 的 选 择 控 制 型 和 财 务 型( 五 ) 风 险 管 理 效 果 的 检 查 和 评 估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七 、 风 险 处 理 常 见 方 法( 一 ) 风 险 回 避( 二 ) 风 险 自 留( 三 ) 风 险 控 制( 四 ) 风 险 转 移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l 八 、 风 险 管 理 与 保 险 的 关 系( 一 ) 风 险 管 理 和 保 险 都 以 风 险 为 研 究 对 象( 二 ) 风 险 管 理 和 保 险 都 以 大 数 法 则 等 数 学 原 理作 为 其 分 析 基 础 和 方 法( 三 ) 保 险 是 风 险 管 理 的 有 效 措 施第 一 章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l 一 、 保 险 的 定 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 本 法 所 称 保 险 ,是 指 投 保 人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 向 保 险 人 支 付 保 险费 , 保 险 人 对 于 合 同 约 定 的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因其 发 生 所 造 成 的 财 产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保 险 金 责 任 ,或 者 当 被 保 险 人 死 亡 、 伤 残 、 疾 病 或 者 达 到 合同 约 定 的 年 龄 、 期 限 时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责 任 的商 业 保 险 行 为 。 ” l 二 、 保 险 的 性 质( 一 ) 从 法 律 角 度 上 看 , 保 险 是 一 种 合 同 行 为( 二 ) 从 经 济 角 度 上 看 , 保 险 是 一 种 财 务 安 排( 三 ) 从 社 会 功 能 上 看 , 保 险 是 一 种 风 险 转 移 机制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三 、 保 险 的 要 素( 一 ) 可 保 风 险 的 存 在( 二 ) 大 量 同 质 风 险 的 集 合 与 分 散( 三 ) 保 险 费 率 的 厘 定( 四 ) 保 险 基 金 的 建 立( 五 ) 保 险 合 同 的 订 立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可 保 风 险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一 ) 可 保 风 险 应 当 是 纯 粹 风 险( 二 ) 风 险 应 当 使 大 量 标 的 均 有 遭 受 损 失 的 可 能性( 三 ) 风 险 应 当 有 导 致 重 大 损 失 的 可 能( 四 ) 风 险 不 能 是 大 多 数 保 险 标 的 同 时 遭 受 损 失( 五 ) 风 险 必 须 具 有 现 实 的 可 测 性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四 、 保 险 的 特 征( 一 ) 经 济 性( 二 ) 法 律 性( 三 ) 商 品 性( 四 ) 互 助 性( 五 ) 科 学 性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五 、 保 险 与 相 似 制 度 的 比 较( 一 ) 保 险 与 赌 博( 二 ) 保 险 与 储 蓄( 三 ) 保 险 与 救 济( 四 ) 保 险 与 担 保( 五 ) 保 险 与 自 保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六 、 保 险 的 分 类( 一 ) 按 经 营 性 质 分 : 商 业 保 险 、 社 会 保 险 和 政 策 性 保险( 二 ) 按 保 险 标 的 分 : 人 身 保 险 和 财 产 保 险( 三 ) 按 实 施 方 式 分 : 强 制 保 险 和 自 愿 保 险( 四 ) 按 投 保 人 分 : 个 人 保 险 和 团 体 保 险( 五 ) 按 承 保 方 式 分 : 原 保 险 、 再 保 险 、 共 同 保 险 和 重复 保 险( 六 ) 按 承 保 风 险 的 数 量 分 : 单 一 风 险 保 险 、 综 合 风 险保 险 和 一 切 险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七 、 保 险 的 功 能( 一 ) 基 本 功 能 保 险 保 障 功 能财 产 保 险 的 补 偿 和 人 身 保 险 的 给 付( 二 ) 派 生 功 能 资 金 融 通 功 能 和 社 会 管 理 功能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社 会 管 理 功 能( 一 ) 社 会 保 障 保 障 社 会 的 减 震 器( 二 ) 社 会 风 险 管 理( 三 ) 社 会 关 系 管 理 社 会 的 润 滑 器( 四 ) 社 会 信 用 管 理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八 、 保 险 的 产 生 与 发 展( 一 ) 起 源 最 早 、 历 史 最 长 是 海 上 保 险 , 海 上 保险 的 发 源 地 是 意 大 利 。共 同 海 损 分 摊 制 度 是 海 上 保 险 的 萌 芽 。( 二 ) 巴 蓬 现 代 保 险 之 父 哈 雷 编 制 了 世 界 上 第 一 张 生 命 表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l ( 三 ) 保 险 密 度 和 保 险 深 度保 险 密 度 是 指 按 一 个 国 家 的 全 国 人 口 计 算 的 人 均 保 费 ,公 式 : 保 险 密 度 =保 费 总 收 入 /人 口 数 量保 险 深 度 是 指 保 费 收 入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 GDP) 的 比 重 ,公 式 : 保 险 深 度 =保 费 总 收 入 /GDP ( 四 ) 我 国 第 一 部 保 险 法 是 1995年 颁 布 的 。现 行 的 保 险 法 是 2009年 2月 28日 修 订 通 过 , 2009年10月 1日 起 实 施 的 。第 二 章 保 险 概 述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一 、 保 险 合 同 的 定 义保 险 合 同 是 投 保 人 与 保 险 人 约 定 保 险 权 利 义 务 关系 的 协 议 。保 险 合 同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民 事 合 同 。 l 二 、 保 险 合 同 的 特 征( 一 ) 保 险 合 同 是 有 偿 合 同( 二 ) 保 险 合 同 是 保 障 合 同( 三 ) 保 险 合 同 是 有 条 件 的 双 务 合 同( 四 ) 保 险 合 同 是 附 合 合 同( 五 ) 保 险 合 同 是 射 幸 合 同( 六 ) 保 险 合 同 是 最 大 诚 信 合 同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三 、 保 险 合 同 的 种 类( 一 ) 按 合 同 的 性 质 分 : 补 偿 性 保 险 合 同 和 给 付 性 保 险合 同( 二 ) 定 值 保 险 合 同 和 不 定 值 保 险 合 同( 三 ) 单 一 风 险 合 同 、 综 合 风 险 合 同 和 一 切 险 合 同( 四 ) 足 额 保 险 合 同 、 不 足 额 保 险 合 同 和 超 额 保 险 合 同( 五 ) 财 产 保 险 合 同 和 人 身 保 险 合 同( 六 ) 原 保 险 合 同 和 再 保 险 合 同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四 、 保 险 合 同 的 主 体保 险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投 保 人 和 保 险 人保 险 合 同 的 关 系 人 : 被 保 险 人 和 受 益 人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五 、 保 险 合 同 的 客 体保 险 利 益 是 保 险 合 同 的 客 体 。保 险 利 益 是 指 投 保 人 对 保 险 标 的 所 具 有 的 法 律 上承 认 的 利 益 。保 险 标 的 是 保 险 利 益 的 载 体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六 、 保 险 合 同 的 内 容( 一 ) 保 险 条 款 及 分 类按 条 款 的 性 质 分 : 基 本 条 款 和 附 加 条 款按 条 款 对 当 事 人 的 约 束 程 度 分 : 法 定 条 款 和 任意 条 款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 二 ) 保 险 合 同 的 基 本 事 项 、 保 险 合 同 当 事 人 和 关 系 人 的 名 称 及 住 所 、 保 险 标 的 、 保 险 责 任 和 责 任 免 除 、 保 险 期 间 和 保 险 责 任 开 始 时 间 、 保 险 价 值 、 保 险 金 额 、 保 险 费 以 及 支 付 办 法 、 保 险 金 赔 偿 或 给 付 办 法 、 违 约 责 任 和 争 议 处 理 、 订 立 合 同 的 时 间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七 、 保 险 合 同 的 订 立 与 效 力( 一 ) 保 险 合 同 的 订 立要 约 : 一 方 当 事 人 就 订 立 合 同 的 主 要 条 款 , 向 另一 方 提 出 订 约 建 议 的 明 确 的 意 思 表 示 。承 诺 : 当 事 人 一 方 表 示 接 受 要 约 人 提 出 的 订 立 合同 的 建 议 , 完 全 同 意 要 约 内 容 的 意 思 表 示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保 险 合 同 的 订 立 原 则( 一 ) 公 平 互 利 原 则( 二 ) 协 商 一 致 原 则( 三 ) 自 愿 订 立 原 则( 四 ) 不 得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原 则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 二 ) 保 险 合 同 的 形 式 与 构 成保 险 合 同 的 书 面 形 式 包 括 : 保 险 单 、 暂 保 单 ( 一般 为 天 ) 、 保 险 凭 证 和 保 险 协 议 书 等 。投 保 单批 单 ( 批 单 的 法 律 效 力 优 于 原 保 单 的 同 类 条 款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 三 ) 保 险 合 同 的 效 力 、 保 险 合 同 的 成 立 与 生 效 、 保 险 合 同 的 有 效 与 无 效保 险 合 同 的 无 效 不 等 于 保 险 合 同 的 实 效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八 、 保 险 合 同 的 履 行( 一 ) 投 保 人 应 履 行 的 义 务1、 如 实 告 知 义 务2、 缴 付 保 险 费 义 务3、 防 灾 防 损 义 务4、 风 险 增 加 的 通 知 义 务5、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及 时 通 知 义 务6、 施 救 义 务7、 提 供 单 证 义 务8、 协 助 追 偿 义 务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 二 ) 保 险 人 应 履 行 的 义 务1、 说 明 和 询 问 义 务2、 及 时 签 单 义 务3、 保 密 义 务4、 赔 偿 或 给 付 保 险 金 义 务5、 支 付 其 他 必 要 特 殊 费 用 义 务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九 、 保 险 合 同 的 变 更 、 中 止 和 中 止( 一 ) 保 险 合 同 变 更 、 主 体 的 变 更 、 内 容 的 变 更 、 变 更 的 程 序 与 形 式( 二 ) 保 险 合 同 中 止宽 限 期 天 , 复 效 期 年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 三 ) 保 险 合 同 的 终 止 、 自 然 中 止 、 因 保 险 人 完 全 履 行 赔 偿 或 给 付 义 务 而 终 止 、 因 合 同 主 体 行 使 合 同 终 止 权 而 终 止 、 因 保 险 标 的 的 灭 失 而 终 止 、 因 解 除 而 终 止对 于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合 同 和 运 输 工 具 航 程 保 险 合 同 , 保 险责 任 开 始 后 , 合 同 当 事 人 都 不 得 解 除 保 险 合 同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l 十 、 保 险 合 同 的 解 释 与 争 议 处 理( 一 ) 保 险 合 同 条 款 的 解 释 原 则 、 文 义 解 释 原 则 、 意 图 解 释 原 则 、 有 利 于 被 保 险 人 和 受 益 人 的 原 则 、 批 注 优 于 正 文 的 原 则 、 补 充 解 释 原 则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 二 ) 、 保 险 合 同 条 款 的 解 释 效 力 、 有 权 解 释 : 立 法 解 释 、 司 法 解 释 、 行 政 解 释 、仲 裁 解 释 、 无 权 解 释( 三 ) 、 保 险 合 同 争 议 的 处 理 方 式 、 协 商 、 仲 裁 、 诉 讼 第 三 章 保 险 合 同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l 一 、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一 ) 含 义 :( 二 ) 规 定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的 原 因( 三 )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的 内 同1、 告 知( 1) 告 知 的 含 义( 2) 告 知 的 内 容 ( 3) 告 知 的 形 式投 保 人 的 告 知 形 式 有 无 限 告 知 和 询 问 告 知保 险 人 的 告 知 形 式 有 明 确 列 明 和 明 确 说 明2、 保 证( 1) 保 证 的 含 义( 2) 保 证 的 形 式保 证 分 为 明 示 保 证 和 默 示 保 证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3、 弃 权 与 禁 止 反 言( 1) 弃 权( 2) 禁 止 反 言( 四 ) 违 反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的 表 现 形 式 及 法 律 后 果1、 违 反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的 表 现 形 式告 知 不 实 即 误 告 、 不 予 告 知 即 漏 报 、 有 意 不 报 即隐 瞒 、 虚 假 告 知 即 欺 骗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2、 违 反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的 法 律 后 果( 1) 投 保 人 、 被 保 险 人 、 受 益 人( 2) 保 险 人二 、 保 险 利 益 原 则( 一 ) 保 险 利 益 原 则 的 含 义( 二 ) 保 险 利 益 原 则 的 确 立 条 件1、 保 险 利 益 必 须 是 合 法 的 利 益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2、 保 险 利 益 必 须 是 经 济 利 益3、 保 险 利 益 必 须 是 确 定 的 利 益( 三 ) 保 险 利 益 原 则 在 保 险 实 务 中 的 应 用1、 财 产 保 险 中 的 应 用2、 人 身 保 险 中 的 应 用3、 责 任 保 险 中 的 应 用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三 、 损 失 补 偿 原 则( 一 ) 损 失 补 偿 原 则 的 含 义( 二 ) 影 响 保 险 补 偿 的 因 素1、 实 际 损 失2、 保 险 金 额3、 保 险 利 益4、 赔 偿 方 法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 三 ) 损 失 补 偿 原 则 的 派 生 原 则1、 保 险 代 位 原 则( 1) 保 险 代 位 原 则 的 含 义( 2) 保 险 代 位 原 则 的 内 容 : 代 位 追 偿 权 和 物 上代 位 权2、 损 失 分 摊 原 则( 1) 比 例 责 任 制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案 例 : 甲 乙 保 险 人 承 保 同 一 财 产 , 甲 承 保 保 额 为4万 元 , 乙 承 保 保 额 为 6万 元 , 损 失 金 额 为 5万元 , 则 赔 款 为 :甲 承 担 的 赔 偿 金 额 =4/( 4+6) 5=2乙 承 担 的 赔 偿 金 恩 =6/( 4+6) 5=3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 2) 比 例 责 任 制甲 承 担 的 赔 偿 金 额 =4/( 4+5) 5=2.222乙 承 担 的 赔 偿 金 额 =5/( 4+5) 5=2.777( 3) 顺 序 责 任 制( 四 ) 损 失 补 偿 原 则 的 例 外 情 况1、 定 值 保 险2、 重 置 成 本 价 值3、 人 身 保 险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四 、 近 因 原 则( 一 ) 近 因 原 则 的 含 义( 二 ) 近 因 原 则 的 应 用 第 四 章 保 险 基 本 原 则 1、 准 保 户 开 拓 途 径 有 : 陌 生 拜 访 、 缘 故 开 拓 、连 锁 介 绍 、 直 接 邮 件 和 电 话 联 络2、 网 络 作 为 “ 第 四 媒 体 ” 将 成 为 21世 纪 无 时 区 、无 疆 界 的 保 险 销 售 工 具 。3、 核 保 是 保 险 公 司 承 保 环 节 的 核 心 。4、 风 险 单 位 是 指 一 次 风 险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保 险 标的 损 失 的 范 围 。第 五 章 保 险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环 节 5、 保 险 理 赔 的 基 本 原 则 : 重 合 同 、 守 信 用 ; 主动 、 迅 速 、 准 确 、 合 理 ; 实 事 求 是6、 保 险 索 赔 的 时 效 : 寿 险 为 五 年 , 非 寿 险 为 两年7、 “ 孤 儿 ” 保 单 服 务 包 括 : “ 孤 儿 ” 保 单 保 全服 务 、 “ 孤 儿 ” 保 单 收 展 服 务 和 全 面 收 展 服 务 第 五 章 保 险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环 节 l 一 、 财 产 保 险 概 述( 一 ) 财 产 保 险 的 定 义广 义 的 财 产 保 险 是 以 财 产 及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和损 害 赔 偿 责 任 为 保 险 标 的 的 保 险 。( 二 ) 财 产 保 险 的 特 征 :1、 财 产 风 险 的 特 殊 性2、 保 险 标 的 的 特 殊 性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3、 保 险 利 益 的 特 殊 性4、 保 险 金 额 确 定 的 特 殊 性5、 保 险 期 限 的 特 殊 性6、 保 险 合 同 的 特 殊 性( 三 ) 财 产 保 险 的 种 类1、 财 产 损 失 险 , 包 括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 利 润 损 失险 、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 运 输 工 具 保 险 、 货 物 运 输保 险 、 工 程 保 险 、 特 殊 风 险 保 险 和 农 业 保 险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2、 责 任 保 险 , 包 括 公 众 责 任 保 险 、 产 品 责 任 保险 、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和 职 业 责 任 保 险3、 信 用 ( 保 证 ) 保 险二 、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一 ) 企 财 险 的 保 险 标 的 的 范 围1、 可 保 财 产2、 特 约 可 保 财 产3、 不 可 保 财 产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 二 ) 企 财 险 的 责 任 范 围( 三 ) 企 财 险 的 保 险 金 额 与 保 险 价 值固 定 资 产 的 保 险 金 额 的 确 定 方 法 有 三 种 :一 是 按账 面 原 值 确 定 ; 二 是 按 账 面 原 值 加 成 数 确 定 ;三 是 按 重 置 价 值 确 定三 、 家 庭 财 产 保 险赔 偿 方 式 : 对 于 房 屋 及 室 内 附 属 设 备 、 室 内 装 潢 ,采 用 比 例 赔 偿 方 式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对 于 室 内 财 产 , 采 用 第 一 危 险 赔 偿 方 式四 、 机 动 车 辆 保 险五 、 国 内 货 物 运 输 保 险1、 “ 仓 至 仓 条 款 ” 是 确 定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保 险 期限 的 依 据2、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的 分 类 :按 运 输 工 具 和 运 输 方 式 分 : 水 上 运 输 险 、 航 空 运输 险 、 邮 包 险 、 联 运 险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按 适 用 范 围 分 : 国 内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和 海 洋 货 物 运输 保 险按 保 险 人 承 担 的 责 任 , 海 洋 货 物 运 输 险 可 以 分 为 :平 安 险 、 水 渍 险 和 一 切 险离 岸 价 、 到 岸 价 和 目 的 地 市 场 价大 多 数 保 险 公 司 的 国 内 水 路 、 陆 路 货 运 险 的 保 险金 额 是 按 到 岸 价 确 定 的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六 、 责 任 保 险( 一 ) 含 义责 任 保 险 是 以 被 保 险 人 对 依 法 或 依 契 约 应 对 第 三者 承 担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为 保 险 标 的 的 一 种 保 险民 事 责 任 包 括 侵 权 责 任 和 违 约 责 任责 任 保 险 的 承 保 基 础 : 期 内 发 生 式 和 期 内 索 赔 式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 二 ) 责 任 保 险 的 种 类1、 公 众 责 任 保 险2、 产 品 责 任 保 险3、 雇 主 责 任 保 险4、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七 、 信 用 ( 保 证 ) 保 险( 一 ) 含 义信 用 保 险 是 以 各 种 信 用 行 为 为 保 险 标 的 的 保 险( 二 ) 特 征1、 承 保 风 险 具 有 特 殊 性2、 强 调 损 失 共 担3、 风 险 调 查 困 难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 三 ) 信 用 保 险 的 重 要 种 类1、 一 般 商 业 信 用 保 险2、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四 ) 保 证 保 险 的 主 要 种 类1、 合 同 保 证 保 险2、 忠 诚 保 证 保 险3、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保 险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八 、 农 业 保 险( 一 ) 农 业 保 险 的 特 征1、 地 域 性2、 季 节 性3、 连 续 性4、 政 策 性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 二 ) 农 业 保 险 的 种 类1、 种 植 业 保 险农 作 物 保 险 、 林 木 保 险2、 养 殖 业 保 险畜 禽 养 殖 保 险 、 水 产 养 殖 保 险 第 六 章 财 产 保 险 一 、 人 身 保 险 概 述( 一 ) 人 身 保 险 的 含 义人 身 保 险 是 以 人 的 寿 命 和 身 体 为 保 险 标 的 的 保 险 。( 二 ) 人 身 保 险 的 特 征1、 人 身 风 险 的 特 殊 性2、 保 险 标 的 的 特 殊 性3、 保 险 利 益 的 特 殊 性4、 保 险 金 额 确 定 的 特 殊 性5、 保 险 合 同 性 质 的 特 殊 性6、 保 险 合 同 的 储 蓄 性7、 保 险 期 限 的 特 殊 性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 三 ) 人 身 保 险 的 种 类1、 人 寿 保 险包 括 死 亡 保 险 、 生 存 保 险 和 两 全 保 险2、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包 括 普 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特 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3、 健 康 保 险包 括 医 疗 保 险 、 疾 病 保 险 和 收 入 补 偿 保 险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二 、 人 寿 保 险( 一 ) 普 通 人 寿 保 险1、 死 亡 保 险包 括 定 期 寿 险 和 终 身 寿 险2、 生 存 保 险年 金 保 险 是 一 种 有 规 则 、 定 期 向 被 保 险 人 给 付 保险 金 的 生 存 保 险 。3、 两 全 保 险两 全 保 险 的 纯 保 费 由 危 险 保 费 和 储 蓄 保 费 组 成 。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 二 ) 年 金 保 险按 缴 费 方 式 分 : 趸 交 年 金 和 期 交 年 金按 投 保 人 数 分 : 个 人 年 金 、 联 合 年 金 、 最 后 生 存年 金 和 联 合 及 生 存 者 年 金按 给 付 额 是 否 变 动 分 : 定 额 年 金 和 变 额 年 金按 给 付 开 始 日 期 分 : 即 期 年 金 和 延 期 年 金按 给 付 方 式 分 : 终 身 年 金 、 最 低 保 证 年 金 和 定 期生 存 年 金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 三 ) 简 易 人 寿 保 险为 了 防 止 逆 选 择 , 简 易 人 寿 保 险 大 多 采 用 等 待 期或 削 减 给 付 制 度 。( 四 ) 团 体 人 寿 保 险( 五 ) 新 型 人 寿 保 险1、 分 红 保 险分 红 保 险 采 用 固 定 费 用 率 的 , 其 相 应 的 附 加 保 费收 入 、 佣 金 、 管 理 费 用 支 出 等 不 列 入 分 红 保 险账 户 。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分 红 保 险 采 用 固 定 死 亡 率 的 , 其 相 应 的 死 亡 保 费收 入 和 风 险 保 额 给 付 等 不 列 入 分 红 保 险 账 户 。分 红 保 险 的 特 征 :( 1) 保 单 持 有 人 享 受 经 营 成 果 ( 可 分 配 盈 余 的70%)( 2) 客 户 承 担 一 定 的 投 资 风 险( 3) 定 价 的 精 算 假 设 比 较 保 守寿 险 产 品 定 价 时 依 据 的 因 素 : 死 亡 率 、 预 定 利 率和 预 定 费 用 率( 4) 保 险 给 付 、 退 保 金 中 含 有 红 利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分 红 保 险 可 分 配 盈 余 的 来 源 : 死 差 益 、 利 差 益 和费 差 异红 利 的 分 配 方 式 有 现 金 红 利 分 配 和 增 额 红 利 分 配红 利 的 领 取 方 式 有 现 金 、 抵 交 保 费 、 累 积 生 息 和购 买 交 清 保 额2、 投 资 连 结 保 险投 资 连 结 保 险 将 投 保 人 交 付 的 保 费 分 成 “ 保 障 ”和 “ 投 资 ” 账 户 来 管 理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投 资 连 结 险 的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与 单 独 投 资 账 户 资 产相 匹 配投 保 人 在 投 资 连 结 险 中 承 担 投 资 风 险3、 万 能 保 险万 能 保 险 是 保 单 持 有 人 在 缴 纳 一 定 量 的 首 期 保 险费 后 , 可 以 按 照 自 己 的 意 愿 选 择 任 何 时 候 交 纳任 何 数 量 保 费 的 保 险 。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与 传 统 的 人 寿 保 险 相 比 , 透 明 性 是 万 能 保 险 在 经营 管 理 方 面 所 具 有 的 特 征当 万 能 保 险 的 被 保 险 人 遭 受 保 险 事 故 死 亡 时 , 现金 价 值 和 净 风 险 保 额 是 保 险 人 支 付 的 全 部 死 亡给 付 额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人 身 保 险 合 同 的 常 用 条 款( 一 ) 不 可 争 辩 条 款自 人 寿 保 险 合 同 订 立 时 起 , 超 过 法 定 时 限 , 保 险人 不 得 以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在 投 保 时 违 反 如 实告 知 义 务 为 理 由 , 而 主 张 合 同 无 效 或 拒 绝 给 付保 险 金 。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 二 ) 年 龄 诬 告 条 款两 种 情 况 : 1、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退 还 保 费 2、 补 交 保 费 或 按 比 例 赔 付 ; 退 还 保 费( 三 ) 宽 限 期 条 款( 四 ) 中 止 、 复 效 条 款( 五 ) 自 杀 条 款( 六 ) 不 丧 失 现 金 价 值 条 款( 七 ) 保 单 贷 款 条 款( 八 ) 自 动 垫 交 保 费 条 款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人 寿 保 险 的 定 价 :人 寿 保 险 的 保 费 由 纯 保 费 和 附 加 保 费 构 成影 响 定 价 假 设 的 因 素 有 经 济 和 社 会 环 境 、 公 司 的特 点 、 市 场 的 特 点 以 及 产 品 的 特 点人 寿 保 险 的 定 价 假 设 有 死 亡 率 假 设 、 利 率 假 设 、失 效 率 假 设 、 利 率 假 设 和 平 均 保 额生 命 表 可 以 分 为 国 民 生 命 表 和 经 验 生 命 表 , 保 险公 司 采 用 的 是 经 验 生 命 表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三 、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构 成 伤 害 的 三 个 要 素 : 侵 害 物 、 侵 害 对 象 和 侵 害事 实满 足 意 外 的 四 个 条 件 : 外 来 的 、 突 发 的 、 非 本 意的 和 非 疾 病 的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属 于 定 额 给 付 保 险死 亡 包 括 两 种 情 况 : 生 理 死 亡 和 宣 告 死 亡宣 告 死 亡 应 满 足 的 条 件 : 1、 下 落 不 明 满 4年 的 ;因 意 外 事 故 下 落 不 明 , 自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两 年 的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的 分 类 :自 愿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强 制 意 外 伤 害 保 险普 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特 定 意 外 伤 害 保 险极 短 期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一 年 期 意 外 伤 害 保 险单 纯 的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附 加 意 外 伤 害 保 险残 疾 保 险 金 =保 险 金 额 残 疾 程 度 给 付 比 例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四 、 健 康 保 险健 康 保 险 是 以 被 保 险 人 的 身 体 为 保 险 标 的 , 使 被保 险 人 在 疾 病 或 意 外 事 故 所 致 伤 害 时 发 生 的 费用 或 损 失 获 得 补 偿 的 一 种 人 身 保 险 。健 康 保 险 合 同 中 的 特 殊 条 款 : 既 存 状 况 条 款 、 转换 条 款 、 协 调 给 付 条 款 、 体 检 条 款 、 免 赔 额 条款 、 等 待 期 条 款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健 康 保 险 的 种 类 :( 一 ) 医 疗 保 险1、 普 通 医 疗 保 险2、 住 院 保 险3、 手 术 保 险4、 综 合 医 疗 保 险医 疗 保 险 的 常 用 条 款 : 免 赔 额 条 款 。 共 付 比 例 条 款 、 给付 限 额 条 款免 赔 额 的 设 计 有 三 种 : 单 一 赔 款 免 赔 额 、 全 年 免 赔 额 、集 体 免 赔 额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 二 ) 疾 病 保 险观 察 期( 三 ) 收 入 保 障 保 险( 四 ) 长 期 护 理 保 险免 责 期 第 七 章 人 身 保 险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一 、 保 险 代 理 人 概 述( 一 )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概 念 保 险 代 理 人 是 指 根 据 保 险 人 的 委 托 , 向 保 险人 收 取 手 续 费 , 并 在 保 险 人 授 权 的 范 围 内 代 为 办理 保 险 业 务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 二 )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法 律 特 征1、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代 理 行 为 是 由 保 险 法 和 民 法 调整 的 行 为 ;2、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代 理 行 为 是 基 于 保 险 人 授 权 的委 托 代 理 ;3、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代 理 行 为 是 代 表 保 险 人 利 益 的中 介 行 为 。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 ( 三 )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权 利( 1) 获 得 劳 务 报 酬 的 权 利( 2)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权 利2、 保 险 代 理 人 的 义 务( 1) 诚 实 和 告 知 义 务( 2) 如 实 转 交 保 险 费 的 义 务( 3) 维 护 保 险 人 权 益 的 义 务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 ( 四 ) 保 险 代 理 人 与 保 险 经 纪 人 的 区 别1、 委 托 人 不 同2、 代 理 权 限 不 同3、 收 入 来 源 不 同4、 法 律 地 位 不 同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 二 、 保 险 代 理 机 构( 一 ) 专 业 保 险 代 理 机 构( 二 ) 保 险 兼 业 代 理 机 构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 三 、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一 ) 保 险 代 理 业 务 人 员( 二 ) 保 险 营 销 员 第 八 章 保 险 代 理 人 一 、 职 业 道 德 概 述( 一 ) 职 业 道 德 的 含 义 职 业 道 德 是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在 职 业 活 动 中应 当 遵 循 的 行 为 守 则 , 涵 盖 了 从 业 人 员 与 服 务对 象 、 职 工 与 职 工 、 职 业 与 职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 第 九 章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 二 ) 职 业 道 德 的 特 征1、 职 业 道 德 具 有 鲜 明 的 职 业 特 点2、 职 业 道 德 具 有 明 显 的 时 代 性 特 点3、 职 业 道 德 是 一 种 实 践 化 的 道 德4、 职 业 道 德 的 表 现 形 式 呈 具 体 化 和 多 样 化 的 特点 第 九 章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二 、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指 引 对 职 业道 德 作 出 了 原 则 性 规 定 。 其 主 体 部 分 由 7个 道德 原 则 和 21个 要 点 构 成 。 第 九 章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 一 ) 守 法 遵 规( 二 ) 诚 实 信 用( 三 ) 专 业 胜 任( 四 ) 客 户 至 上( 五 ) 勤 勉 尽 责( 六 ) 公 平 竞 争( 七 ) 保 守 秘 密 第 九 章 保 险 代 理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道 德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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