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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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课 程 主 要 内 容 财 务 会 计 基 本 理 论 财 务 报 表 的 编制 和 分 析 六 大 要 素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第 一 章 总 论 财 务 会 计 的 概 念 及 目 标 会 计 的 基 本 前 提 与 会 计 基 础 会 计 信 息 的 质 量 要 求 会 计 要 素 及 其 确 认 与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财 务 会 计 是 依 据 会 计 准 则 , 对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所 发 生的 经 济 业 务 进 行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 告 , 向 企 业 的 外 部信 息 使 用 者 提 供 有 关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的 信 息 , 以 使 其 作 出 合 理 有 效 的 经 济 决 策 的 一 种 经 济 管 理活 动 。第 一 节 财 务 会 计 及 其 目 标定 义 一 、 财 务 会 计 的 特 征1.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者 主 要 服 务对 象2. 财 务 报 告 工 作 核 心3. 传 统 会 计 模 式 基 本 方 法4. 公 认 会 计 原 则 指 导 1.财 务 会 计 以 企 业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者 为 主要服 务 对 象会 计 信 息股 东 债 权 人政 府 机 关供 应 商顾 客 职 工 财 务 分 析 家 外部使用者 2.财 务 会 计 以 财 务 报 告 为 工 作 核 心 财 务 会 计 作 为 一 个 会 计 信 息 系 统 , 是 以 财 务 报告 作 为 最 终 成 果 。 会 计 信 息 最 终 是 通 过 财 务 报告 反 映 出 来 。 因 此 , 财 务 报 告 是 会 计 工 作 的 核心 , 也 是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传 递 的 手 段 。 3.财 务 会 计 采 用 特 定 的 会 计 处 理 程 序和 方 法 财 务 会 计 有 其 特 定 的 、 严 密 的 会 计 处 理 程 序 和方 法 。 这 些 程 序 主 要 由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告 等 环 节 组 成 。 4.财 务 会 计 以 公 认 会 计 原 则 为 指 导 公 认 会 计 原 则 是 指 导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的 基 本 原 理和 准 则 , 是 组 织 会 计 活 动 、 处 理 会 计 业 务 的 规范 。 在 我 国 , 财 务 会 计 的 规 范 是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公 认 会计 原 则 特 殊 行 业会 计 制 度具 体 会 计准 则基 本 会 计准 则组 成补 充 二 、 财 务 报 告 的 目 标财 务 报 告 目 标 也 称 会 计 目 标 或 会 计 报 表 目 标 ,是 指 在 一 定 的 会 计 环 境 中 , 人 们 期 望 通 过 会 计活 动 达 到 的 结 果 , 或 者 说 就 是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系统 要 达 到 的 目 的 和 要 求 。财 务 报 告 目 标 主 要 解 决 : 向 谁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 提 供 什 么 样 的 会 计 信 息 ? 受 托 责 任 观 与 决 策 有 用 观 并 非 矛 盾 , 各 个 国 家 财 务 报 告 目 标的 区 别 主 要 是 两 者 的 侧 重 点 不 同 , 因 此 , 许 多 国 家 都 提 出 了双 重 目 标 , 我 国 就 是 其 中 之 一 。受 托 责 任 观向 资 源 所 有 者 ( 股 东 ) 如 实 反 映 资 源的 受 托 者 ( 经 营 者 ) 对 受 托 资 源 的 管理 和 使 用 情 况反 映 企 业 管 理 层 受 托 责 任 的 履 行 情 况有 助 于 评 价 企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责 任 和 资源 使 用 的 有 效 性 决 策 有 用 观向 财 务 报 告 的 使 用 者 提 供 对 他 们的 决 策 有 用 的 信 息满 足 财 务 报 告 使 用 者 的 信 息 需 要有 助 于 财 务 报 告 使 用 者 作 出 经 济决 策发 展 我 国 的 财 务 报 告 的 目 标 向 财 务 报 告 使 用 者 提 供 与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的 会 计 信 息 ,反 映 企 业 管 理 层 受 托 责 任 履 行 情 况 , 有 助于 财 务 报 告 使 用 者 作 出 经 济 决 策 。 财 政 部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2006) 第 二 节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会 计 准 则 是 处 理 会 计 对 象 的 标 准 , 是 会 计核 算 的 规 范 , 也 是 评 价 会 计 工 作 质 量 的 准绳 。 现 行 准 则 : 2006年 2月 15日 ,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由 1项 基 本会 计 准 则 和 38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构 成 的 新 的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体 系 。 完 善 后 的 会 计 准 则 分 两 个 层 次 , 第 一 层 次为 基 本 会 计 准 则 , 第 二 层 次 为 具 体 会 计 准则 。 为 了 适 应 改 革 开 放 和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进一 步 与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接 轨 , 2006年 2月 15日 , 财 政 部 又 发 布 了 22项 新 制 定 的 具 体 会计 准 则 , 修 订 了 原 有 的 1项 基 本 准 则 和 16项具 体 准 则 。 完 善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体 系 由39项 会 计 准 则 组 成 , 分 两 个 层 次 , 第 一 层次 为 基 本 会 计 准 则 , 第 二 层 次 为 具 体 会 计准 则 。 会 计基 本 准 则会 计 核 算的 基 本 前 提 会 计基 础 会 计 信 息质 量 要 求 会 计 要 素 的确 认 和 计 量 财 务 会 计报 告第 一 层 次 会 计具 体 准 则一 般 业 务 准 则 特 殊 行 业 的特 殊 业 务 准 则 财 务 报 告 准 则第 二 层 次 我 国 会 计 法 规 体 系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国 务 院 财 政 部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基 本 准 则具 体 准 则 会计制度 会计工作 一 、 会 计 的 基 本 前 提会 计 的 基 本 前 提 也 称 会 计 假 设 。 它 是 对 会 计 活动 所 处 的 空 间 范 围 、 时 间 范 围 和 基 本 程 序 等 所作 出 的 合 理 设 定 。 会 计 假 设 规 定 了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赖 以 存 在 的 一 些 基 本 前提 条 件 , 是 企 业 设 计 和 选 择 会 计 方 法 的 重 要 依 据 。 会 计 假 设 既 是 会 计 核 算 的 基 本 依 据 , 也 是 制 定 会 计 准则 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的 重 要 指 导 思 想 。第 三 节 会 计 的 基 本 前 提 与 会 计 基 础基本假设 会 计空 间 范 围时 间 范 围 基 本 程 序计 量 方 法 会 计 主 体持 续 经 营会 计 分 期货 币 计 量 ( 一 ) 会 计 主 体 会 计 主 体 又 称 会 计 实 体 , 是 指 会 计 工 作 为 之 服 务 的 特定 单 位 。 会 计 主 体 这 一 假 设 认 为 , 一 个 会 计 主 体 不 仅 和 其 他主 体 相 对 独 立 , 而 且 独 立 于 所 有 者 之 外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明 确 指 出 : “ 企 业 应 当 对 其 本身 发 生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和 报 告 。 ” 会 计 主 体 与 法 律 主 体 ( 即 法 人 ) 是 有 区 别 的 。 会 计 主体 可 以 是 法 人 , 也 可 以 是 非 法 人 。会 计 主 体非 法 人非 会 计 主 体法 人 独 资 与合 伙 企 业拥 有业 主财 产 负 债拥 有 资 产拥 有拥 有 ( 二 ) 持 续 经 营 持 续 经 营 是 指 企 业 或 会 计 主 体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将 无 限期 地 延 续 下 去 , 也 就 是 说 ,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 不 会 进行 清 算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规 定 : “ 企 业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和 报 告 应 当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前 提 。 ” ( 三 ) 会 计 分 期 会 计 分 期 是 指 将 企 业 持 续 不 断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分 割 为一 定 的 期 间 , 据 以 结 算 账 目 和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 从 而 及时 地 提 供 有 关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会 计 信 息 。 我 国 规 定 以 日 历 年 作 为 企 业 的 会 计 年 度 , 即 以 公 历 1月 1日 至12月 31日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 此 外 , 企 业 还 需 按 半 年 度 、 季 度 、 月 度 编 制 报 表 , 即 把 半 年 度 、季 度 、 月 度 也 作 为 一 种 会 计 期 间 。 划 分 会 计 期 间 的 意 义会 计 分 期 假 设 确 定 了 会 计 核 算 的 时 间 范围 。 会 计 期 间 的 划 分 对 会 计 核 算 有 着 重 要的 作 用 。 由 于 有 了 会 计 期 间 , 才 有 了 本 期和 非 本 期 的 区 别 , 才 出 现 了 权 责 发 生 制 、收 入 与 费 用 配 比 、 划 分 收 益 性 支 出 和 资 本性 支 出 原 则 。 会 计 分 期 的 目 的定 期 核 算 经 济 活 动 和 报 告 经 营 成 果 ,及 时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 ( 四 ) 货 币 计 量 货 币 计 量 是 指 企 业 在 会 计 核 算 过 程 中 采 用 货 币 为 计 量单 位 , 记 录 、 反 映 企 业 的 经 营 情 况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会 计 核 算 应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 二 、 会 计 基 础 定 义 : 会 计 基 础 是 指 确 定 一 个 会 计 期 间 的 收 入 与 费 用 , 从 而确 定 损 益 的 标 准 。 分 类 : 权 责 发 生 制 : 是 以 收 入 或 费 用 是 否 应 该 归 属 本 期 为 标 准 来确 认 收 入 和 费 用 的 一 种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收 付 实 现 制 : 是 以 收 入 和 费 用 是 否 实 际 收 到 或 支 付 为 标 准来 确 认 收 入 和 费 用 的 一 种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举 例 26 会 计 基 础 举 例 例 : :1. 2008年 9月 1日 , 进 货 一 批 , 计500万 元 , 货 款 已 支 付 ;2. 2008年 12月 1日 , 赊 销 该 货 物给 客 户 , 计 600万 元 ;3. 2009年 1月 15日 , 向 客 户 收 取货 款 , 计 600万 元 。 时 间 权 责 发 生 制 收 付 实 现 制收 入 费 用 收 入 费 用2008年 600万 元 500万 元 500万 元 2009年 600万 元 合 计 600万 元 500万 元 600万 元 500万 元收 入 和 费 用 确 认 的 时 点 不 同款 项 支 付 与 业 务 同 时 发 生 , 权 责 发 生 制 与 收 付 实 现 制 的 核 算 结 果 一 致 。 权 责 发 生 制 和 收 付 实 现 制收 入 确 认 费 用 确 认 适 用 典 型权 责 发 生 制 以 实 现 为 原 则 以 发 生 为 原 则 制 造 业 企 业收 付 实 现 制 完 全 按 照 款 项 实 际 收 到 或 支 付 的日 期 来 确 定 它 们 的 归 属 期 行 政 、 事 业 单 位 第 四 节 会 计 信 息 的 质 量 要 求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要 求 也 称 会 计 原 则 , 是 进 行 会 计 工 作 的规 范 和 评 价 会 计 工 作 质 量 的 标 准 , 具 有 公 认 性 、 权 威 性和 科 学 性 的 特 点 。 它 包 括 : 四 、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的 质 量 特 征所 有 对 决 策 有 用 的 信 息 在 质 量 上 必 须 达 到 一 定质 量 要 求 。1.可 靠 性 可 靠 性 是 指 会 计 信 息 必 须 是 客 观 的 和 可 验 证 的 。可 靠 性 真 实 性 如 实 表 达 , 不 加 修 饰可 核 性 信 息 经 得 住 复 核 和 验 证 中 立 性 不 偏 不 倚 , 不 带 主 观 成 分 2.相 关 性 相 关 性 是 指 会 计 信 息 与 信 息 使 用 者 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相关 联 , 即 与 使 用 者 进 行 的 决 策 有 关 , 并 具 有 影 响 决 策的 能 力 。 相 关 性 的 核 心 是 对 决 策 有 用 。 一 项 信 息 是 否 具 有 相 关 性 取 决 于 两 个 因 素 , 即 预 测 价值 、 反 馈 价 值 。 能 帮 助 决 策 者 对 过 去 、现 在 及 未 来 事 项 的 可能 结 果 进 行 预 测 能 有 助 于 决 策 者 验 证或 修 正 过 去 的 决 策 和实 施 方 案同 时 并 存相 互 影 响 3.可 理 解 性 可 理 解 性 是 指 会 计 信 息 必 须 能 够 被 使 用 者 所 理 解 , 即会 计 信 息 必 须 清 晰 易 懂 。 可 理 解 性 是 决 策 者 与 决 策 有用 性 的 联 结 点 。 可 理 解 性 不 仅 是 信 息 的 一 种质 量 标 准 , 也 是 一 个 与 使 用 者 有 关 的 质 量 标 准 。 信 息 是 否 被 使用 者 所 理 解使 用 者理 解 信息 的 能力 信 息 本 身是 否 易 懂 4.可 比 性 可 比 性 是 指 一 个 企 业 的 会 计 信 息 与 其 他 企 业 的 同 类 会计 信 息 尽 量 做 到 口 径 一 致 , 相 互 可 比 。 统 一 性 和 一 贯 性 是 构 成 可 比 性 的 两 个 因 素 , 作 为 会 计信 息 的 质 量 要 求 , 它 们 从 属 于 可 比 性 。A企 业 B企 业 统 一 的 会 计 准 则 和 会 计 制 度会 计 指 标 口 径 一 致 , 相 互 可 比 统 一性慎 重 选 用 会 计 方 法 或 原 则一 旦 选 用 , 不 得 任 意 变 动 连 贯性比 较 同 一 企 业 , 不 同 时 期比 较不 同企 业 所 有 权 、 使 用 权 、 处 置 权 等资 产 、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等 5.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要 求 “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交 易 或 事 项 的 经 济实 质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 而 不 应 当 仅 仅 按 照 它 们 的法 律 形 式 作 为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的 依 据 ” 。 遵 循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原 则 , 体 现 了 对 经 济 实 质 的 尊 重 ,能 够 保 证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信 息 与 客 观 经 济 事 实 相 符 。经 济 实 质 法 律 形 式 二 者 统 一 6. 重 要 性 重 要 性 要 求 企 业 “ 在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过 程 中 对 交 易 或事 项 应 当 区 别 其 重 要 程 度 , 采 用 不 同 的 核 算 方 式 。 之 所 以 强 调 重 要 性 ,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是 考 虑 会 计 信 息 的效 用 和 核 算 成 本 之 间 的 比 较 。 重 要 性 可 以 从 质 和 量 两 方 面 进 行 判 断 。 从 性 质 方 面 讲 , 只 要 该 会 计 事 项 发 生 就 可 能 对 决 策 有 重 大 影 响的 , 属 于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事 项 。 从 数 量 方 面 讲 , 当 某 一 会 计 事 项 的 发 生 达 到 总 资 产 的 一 定 比 例( 如 5%) 时 , 一 般 认 为 其 具 有 重 要 性 。 7.谨 慎 性谨 慎 性 要 求 企 业 在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时 , “ 不 得 多 计资 产 或 收 益 , 少 计 负 债 或 费 用 , 不 得 计 提 秘 密 准 备 ” 。应 用 :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加 速 折 旧 、 或 有 事 项 的 确 认 等 处 理 原 则 : 应 预 计 可 能 产 生 的 损 失 , 但 不 预 计可 能 产 生 的 收 益 和 过 高 估 计 资 产 的 价 值 。 8.及 时 性 所 谓 及 时 性 是 指 信 息 在 对 用 户 失 效 之 前 就 提 供 给 用 户 。 及 时 性 要 求 企 业 对 于 已 经 发 生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 应 当 及时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和 报 告 , 不 得 提 前 或 延 后 。 及 时 性 在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的 过 程 中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三个 方 面 :及 时 收 集在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后 , 及 时 收 集 整理 各 种 原 始 单 据或 者 凭 证 及 时 处 理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 及 时对 经 济 交 易 或 事项 进 行 确 认 、 计量 , 并 编 制 出 财务 报 告 及 时 传 递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期 限 , 及 时 地 将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传 递 给 财 务 报 告使 用 者 练 习 1.下 列 对 会 计 核 算 基 本 前 提 的 表 述 中 恰 当 的 是 ( ) A.持 续 经 营 和 会 计 分 期 确 定 了 会 计 核 算 的 空 间 范 围 B.一 个 会 计 主 体 必 然 是 一 个 法 律 主 体 C.货 币 计 量 为 会 计 核 算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手 段 D.会 计 主 体 确 立 了 会 计 核 算 的 时 间 范 围 2、 企 业 提 供 的 会 计 信 息 应 当 反 映 与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的 所 有 重 要 交 易 或 事 项 ,所 反 映 的 是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要 求 中 的 ( ) A.重 要 性 B.实 质 重 于 形 式 C.谨 慎 性 D.及 时 性 练 习 3. 我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企 业 的 会 计 核 算应 当 以 ( ) 为 基 础 。 A 永 续 盘 存 制 B 实 地 盘 存 制 C 权 责 发 生 制 D 收 付 实 现 制 4 企 业 对 交 易 或 事 项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和报 告 应 当 保 持 应 有 的 谨 慎 , 不 应 高 估 资 产 或收 益 、 低 估 负 债 或 费 用 , 体 现 了 会 计 信 息 质量 要 求 中 的 ( ) 要 求 。 A、 可 比 性 B、 相 关 性 C、 重 要 性 D、 谨 慎 性 练 习 5. 下 列 做 法 中 , 符 合 谨 慎 性 要 求 的 有 ( ) A 被 投 资 企 业 当 年 发 生 严 重 亏 损 , 投 资 企 业对 此 项 长 期 投 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B 在 物 价 上 涨 时 对 存 货 计 价 采 用 先 进 先 出 法 C 对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D 对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练 习 3. 我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企 业 的 会 计 核 算应 当 以 ( ) 为 基 础 。 A 永 续 盘 存 制 B 实 地 盘 存 制 C 权 责 发 生 制 D 收 付 实 现 制 4 企 业 对 交 易 或 事 项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和报 告 应 当 保 持 应 有 的 谨 慎 , 不 应 高 估 资 产 或收 益 、 低 估 负 债 或 费 用 , 体 现 了 会 计 信 息 质量 要 求 中 的 ( ) 要 求 。 A、 可 比 性 B、 相 关 性 C、 重 要 性 D、 谨 慎 性 第 五 节 会 计 要 素 及 其 确 认 与 计 量 1、 资 产一 、 会 计 要 素 假 设 你 2008年 9月 , 在 某 学 校 的 附 近 租 了 房 子 想开 一 个 打 印 社 , 年 租 金 20000元 , 租 赁 开 始 日 一 次付 清 ; 经 预 算 自 有 资 金 不 足 , 从 银 行 贷 款 50000元 ,期 限 为 3年 , 年 利 率 8%, 每 月 计 算 一 次 利 息 , 每 年年 末 支 付 一 次 利 息 , 到 期 还 本 ; 花 10000元 买 了 两台 电 脑 , 2000元 买 了 一 台 打 印 机 , 30000元 买 了 一台 复 印 机 ; 买 各 种 纸 张 又 花 了 8000元 , 雇 佣 了 两 名工 作 人 员 , 每 人 月 工 资 800元 , 开 始 营 业 后 , 每 天营 业 收 入 为 200元 , 每 月 需 交 各 种 税 费 1000元 。 判 断 :下 列 项 目 是 否 是 你 的 打 印 社 的 资 产 计 划 在 一 个 月 后 购 买 的 电 脑 你 的 打 印 社 租 用 的 房 屋 你 雇 用 的 工 作 人 员 已 经 宣 布 报 废 的 打 印 机 资 产 的 分 类 : 资 产 流 动 资 产非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货 币 资 金 库 存 现 金银 行 存 款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应 收 账 款应 收 票 据预 付 账 款应 收 利 息应 收 股 利 存 货 原 材 料在 产 品 、 产 成 品燃 料 、 包 装 物低 值 易 耗 品 非 流 动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长 期 待 摊 费 用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机 器 设 备运 输 设 备 、 工 具房 屋 、 建 筑 物专 利 权非 专 利 技 术商 标 权著 作 权土 地 使 用 权特 许 权 练 习 :下 列 所 列 资 产 应 属 于 你 的 打 印 社 的 哪 类 资 产 : 电 脑 打 印 纸 复 印 机 你 为 自 己 的 打 印 社 注 册 的 商 标 尚 未 收 回 的 打 印 费 问 题 与 思 考 A企 业 2011年 末 的 “ 固 定 资 产 ” 账 户 余 额 为2800万 元 , 其 中 包 括 一 套 已 淘 汰 的 生 产 线 ,价 值 100万 元 。 问 : 这 套 生 产 线 是 否 还 应 作 为 A企 业 的 固 定资 产 ? 2、 负 债( 2) 负 债 是 企 业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现 时 义 务 可 能 是 法 定 义 务 ,也 可 能 是 推 定 的 义 务 ) 判 断 : 下 列 项 目 是 否 是 你 打 印 社 的 负 债 打 印 社 向 银 行 借 入 的 期 限 3年 借 款 50000元 打 印 社 与 银 行 达 成 2个 月 后 借 款 20000元 的协 议 负 债 的 分 类 :负债 流 动 负 债非 流 动 负 债 短 期 借 款应 付 账 款应 付 票 据预 收 账 款应 付 职 工 薪 酬应 交 税 费应 付 利 息应 付 股 利其 他 应 付 款长 期 借 款长 期 债 券长 期 应 付 款 练 习 : 下 列 负 债 应 属 于 你 打 印 社 的 哪 类 负 债 : 打 印 社 购 买 油 墨 未 付 的 款 项 打 印 社 向 银 行 借 入 的 期 限 为 3年 的 借 款 打 印 社 拖 欠 的 职 工 工 资 问 题 与 思 考 A企 业 对 其 销 售 的 产 品 制 定 了 一 项 销 售 政 策 ,即 提 供 两 年 的 产 品 售 后 保 修 服 务 。 问 : A企 业 在 销 售 产 品 以 后 , 预 计 可 能 发 生的 保 修 服 务 费 应 将 其 确 认 为 负 债 吗 ? 3、 所 有 者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分 类所有者权益 实 收 资 本资 本 公 积盈 余 公 积未 分 配 利 润 留 存 收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与 负 债 的 区 别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1.需 要 偿 还 不 需 要 偿 还 2.需 要 支 付 使 用 费 ( 利 息 ) 不 需 要 支 付 使 用 费 3.有 优 先 清 偿 权 受 偿 权 在 债 权 人 之 后4.不 能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能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和 相 和 经 济 决 策 关 经 济 决 策 4、 收 入最 终 伴 随 企 业 资 产 的 增 加 或 者 负 债 的 减 少 , 或 二 者兼 而 有 之 ; 问 题 与 思 考 乙 企 业 本 月 向 银 行 贷 款 200万 元 , 该 笔 贷 款引 起 了 经 济 利 益 流 入 企 业 。 问 : 这 种 流 入 应 将 其 确 认 为 收 入 吗 ? 为 什么 ? 5、 费 用 问 题 与 思 考 乙 企 业 本 月 用 银 行 存 款 偿 还 了 一 笔 100万 元的 银 行 贷 款 , 该 笔 贷 款 的 偿 还 引 起 了 经 济利 益 流 出 了 企 业 。 问 : 这 种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 企 业 应 将 其 确 认为 费 用 吗 ? 为 什 么 ? 6、 利 润 以 上 六 个 会 计 要 素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下 :资 产 =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这 一 会 计 等 式 表 明 企 业 在 某 一 特 定 时 点 所 拥 有 的 资 产 , 以 及 债 权 人 和投 资 者 对 企 业 资 产 要 求 权 的 财 务 状 况 。 它 表 明 企 业 的 资 产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权 益 之 间 的 基 本 关 系 , 是 编 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基 础 。收 入 费 用 = 利 润 这 一 会 计 等 式 表 明 企 业 在 一 定 期 间 所 实 现 的 经 营 成 果 与 该 期 间 的 收 入和 费 用 之 间 的 关 系 , 是 编 制 利 润 表 的 基 础 。资 产 =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 收 入 费 用 ) 这 一 会 计 等 式 表 明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之 间 的 关 系 。 财 务 状 况 反映 了 企 业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资 产 的 存 量 , 而 经 营 成 果 则 反 映 了 企 业 一 定 期 间 资 产 的 增 量 或 减 量 。 企 业 的 经 营 成 果 最 终 会 影 响 到 企 业 的 财 务 状 况 , 企 业 实现 利 润 , 会 使 企 业 资 产 增 加 ; 企 业 发 生 亏 损 , 会 使 企 业 资 产 减 少 。 练 习 课 本 18-19页 单 选 题 、 多 选 题 二 、 会 计 确 认 会 计 确 认 是 指 依 据 一 定 的 标 准 , 辨 认 和 确 定 某 一 经 济 事 项 是 否 作 为会 计 要 素 进 行 正 式 记 录 , 并 列 入 财 务 报 表 的 过 程 。 按 照 对 经 济 事 项 确 认 的 时 间 顺 序 , 会 计 确 认 可 以 分 为 初 始 确 认 和 再确 认 两 个 环 节 。 初 始 确 认 是 决 定 哪 些 经 济 事 项 可 以 纳 入 会 计 系 统 予 以 记 录和 核 算 ; 再 次 确 认 是 决 定 如 何 将 它 们 列 入 财 务 报 表 之 中 。 要 将 某 一 交 易 或 事 项 作 为 会 计 要 素 予 以 确 认 , 并 列 入 资产 负 债 表 或 利 润 表 , 除 了 要 符 合 会 计 要 素 的 定 义 以 外 , 还 应当 满 足 以 下 两 个 基 本 条 件 : 与 该 项 目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能 流 入 或 流 出 企 业 ; 与 该 项 目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会 计 计 量 是 为 了 将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会 计 要 素 登 记 入 账 , 并 列 报 于 财 务报 表 中 而 确 定 其 金 额 的 过 程 。 会 计 计 量 涉 及 计 量 属 性 的 选 择 。 计 量 属 性 是指 对 会 计 要 素 计 量 时 采 用 的 标 准 。 我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规 定的 计 量 属 性 包 括 历 史 成 本 、 重 置 成 本 、 可 变 现 净 值 、 现 值 和 公 允 价 值 。历 史 成 本 :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或 制 造 某 项 财 产 物 资 时 所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及 其 他 等价 物 的 金 额 。重 置 成 本 : 也 称 现 行 成 本 , 是 指 按 照 当 前 市 场 条 件 , 重 新 取 得 同 样 一 项 资 产所 需 支 付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金 额 。可 变 现 净 值 : 是 指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 以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进 一 步 加 工 成 本和 预 计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净 值 。现 值 : 是 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以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价 值 , 是 考 虑 货 币时 间 价 值 因 素 的 一 种 计 量 属 性 。 公 允 价 值 : 是 指 公 平 交 易 中 , 熟 悉 情 况 的 交 易 双 方 自 愿 进 行 资 产 交 换 或 者 债务 清 偿 的 金 额 。 三 、 会 计 计 量 会 计 确 认 和 计 量一 、 会 计 确 认 的 含 义 会 计 确 认 就 是 依 据 一 定 的 会 计 标 准 , 识 别 和确 定 所 发 生 的 经 济 业 务 是 否 可 以 作 为 会 计 的 具 体对 象 进 入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系 统 以 及 进 入 会 计 信 息 系统 的 数 据 应 否 列 入 会 计 报 表 的 过 程 。 即 把 企 业 发 生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与 一 定 的 会 计 要 素联 系 起 来 加 以 认 定 的 过 程 。 例 企 业 销 售 商 品 收 到 货 款 5 000元 。 一 方 面会 使 收 入 要 素 增 加 ; 另 一 方 面 会 使 资 产 要 素 增 加 。 67 二 、 会 计 计 量 含 义 会 计 计 量 是 在 会 计 确 认 定 性 的 前 提 下 , 对 会 计 计量 对 象 进 行 量 化 的 过 程 。 即 将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会 计 要素 登 记 入 账 , 并 列 报 于 财 务 报 表 而 确 定 其 金 额 的 过 程 。 如 企 业 销 售 商 品 收 到 货 款 5 000元 。 一 方 面 会 使 收 入增 加 5 000元 ; 另 一 方 面 会 使 资 产 增 加 5 000元 。确 认 : 影 响 了什 么 要 素 ? 计 量 : 要 素增 减 的 量 ? 5 000元 5 000元 三 、 会 计 计 量 属 性(1)历 史 成 本 历 史 成 本 , 又 称 实 际 成 本 或 原 始 成 本 , 是 指 以 取得 资 产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作 为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 即 企 业 的 各 项 财 产 物 资 应 当 按 取 得 ( 购 建 )时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当 财 产 物 资 的 市 价 变 动 时 , 除 国 家 另有 规 定 外 , 企 业 一 律 不 得 调 整 其 账 面 价 值 。 例 企 业 在 2008年 3月 购 买 M设 备 1台 。买 价 98 000元 , 支 付 运 费 2 000元 , 实 际 成本 为 100 000元 ( 历 史 成 本 ) 。 2009年 3月 ,该 设 备 的 市 场 价 格 为 95 000元 。2008年 3月 2009年 3月 对 于 登 记 入 账 的 资 产 价 值 , 企 业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国 家 另 有 规 定 者 除 外 ) 。 对 于 资 产 减 值 可 能 造 成 的 损失 可 通 过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方 法 进 行 调 整 。 ( 2) 重 置 成 本 又 称 现 行 成 本 , 是 指 企 业 重 新 取 得 与 其 所 拥 有的 某 项 资 产 相 同 或 与 其 功 能 相 当 的 资 产 需 要 支 付 的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 3) 可 变 现 净 值 指 预 计 资 产 在 正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带 来 的 现 金流 入 扣 除 为 取 得 该 现 金 流 入 而 支 付 的 现 金 流 出 后 的净 额 。( 4) 现 值 指 资 产 或 者 负 债 形 成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折 现 价 值 。 ( 5) 公 允 价 值 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下 ,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在 公 平 交易 中 , 熟 悉 情 况 的 交 易 双 方 自 愿 进 行 资 产 交 换 或债 务 清 偿 的 金 额 计 量 。 我 国 引 入 公 允 价 值 是 适 度 、 谨 慎 和 有 条 件 的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四 十 三 条 规 定 : “ 企 业 在 对会 计 要 素 进 行 计 量 时 , 一 般 应 当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采 用 重 置 成 本 、 可 变 现 净 值 、 现 值 、 公 允 价 值 计量 的 , 应 当 保 证 所 确 定 的 会 计 要 素 金 额 能 够 取 得并 可 靠 计 量 。 ” 第 二 章货 币 资 金 第 一 节 货 币 资 金 的 范 围 及 内 部 控 制 制 度一 、 货 币 资 金 的 性 质 与 范 围 货 币 资 金 是 企 业 的 经 营 资 金 在 周 转 过程 中 停 留 在 货 币 形 态 的 那 部 分 资 金 , 即 以货 币 形 态 存 在 的 资 产 。 它 是 企 业 资 产 中 流动 性 最 强 的 一 种 资 产 。 根 据 货 币 资 金 的 存放 地 点 及 其 用 途 的 不 同 , 货 币 资 金 分 为 库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和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 货 币 资 金 库 存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二 、 货 币 资 金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一 ) 管 理 和 控 制 货 币 资 金 应 遵 循 的 原 则1.严 格 职 责 分 工 。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开 2.实 行 交 易 分 开 。 -收 支 两 条 线3.实 行 内 部 稽 核 。 -会 计 机 构 内 部 的 一 种 工 作 制度 。4.实 施 定 期 轮 岗 制 度 。 ( 二 ) 货 币 资 金 内 部 控 制 的 规 定 为 了 加 强 对 单 位 货 币 资 金 的 内 部 控制 和 管 理 , 保 证 货 币 资 金 的 安 全 , 财 政部 于 2001年 6月 22日 发 布 了 内 部 会 计 控制 规 范 货 币 资 金 , 适 用 于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 公 司 、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和 其他 经 济 组 织 。 该 规 范 第 五 条 规 定 单 位 负责 人 对 本 单 位 货 币 资 金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立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以 及 货 币 资 金 的 安 全 完整 负 责 。 建 立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配 备 合 格 的 人 员 对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建 立 严 格 的 授 权 批 准 制 度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 行 审 批 , 不 得 超 越 审 批 权限 。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支 付 业 务 。支 付 申 请 /审 批 /复 核 /支 付 重 要 货 币 资 金 支 付 业 务 , 应 当 实 行 集 体 决策 和 审 批 , 并 建 立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 加 强 与 货 币 资 金 相 关 的 票 据 的 管 理 单 位 应 当 加 强 银 行 预 留 印 鉴 的 管 理 建 立 对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 定期 和 不 定 期 地 进 行 检 查 。 第 二 节 库 存 现 金一 、 库 存 现 金 的 管 理 :o规 定 现 金 的 使 用 范 围 ;o规 定 库 存 现 金 限 额o不 准 “ 坐 支 ” 现 金 ;o现 金 管 理 的 其 他 规 定 。 企 业 从 本 单 位 的 现 金收 入 中 直 接 支 付 现 金 ( 一 ) 库 存 现 金 的 使 用 范 围 - 现 金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 1) 职 工 工 资 、 津 贴 ; ( 2) 个 人 劳 务 报 酬 ; ( 3)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颁 发 给 个 人 的 科 学 技 术 、 文 化 艺 术 、体 育 等 各 种 奖 金 ; ( 4) 各 种 劳 保 、 福 利 费 用 以 及 国 家 规 定 的 对 个 人 的 其 他支 出 ; ( 5) 向 个 人 收 购 农 副 产 品 和 其 他 物 资 的 价 款 ; ( 6) 出 差 人 员 必 须 随 身 携 带 的 差 旅 费 ; ( 7) 零 星 支 出 ; ( 8)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确 定 需 要 支 付 库 存 现 金 的 其 他 支 出 。 ( 二 ) 库 存 现 金 的 限 额 库 存 现 金 限 额 是 指 为 保 证 各 单 位 日 常 零 星支 出 , 按 规 定 允 许 留 存 的 现 金 的 最 高 数 额 。库 存 现 金 的 限 额 , 由 开 户 银 行 根 据 开 户 单位 的 实 际 需 要 和 距 离 银 行 远 近 等 情 况 核 定 。其 限 额 一 般 按 照 单 位 3-5天 日 常 零 星 开 支 所需 现 金 确 定 。 ( 三 ) 不 准 坐 支 库 存 现 金 企 业 的 现 金 收 入 , 应 及 时 送 存 银 行 , 不 得 直 接 用 于 支付 支 出 。 用 收 入 直 接 用 于 支 付 支 出 , 叫 做 “ 坐 支 ” 。 ( 四 ) 办 理 库 存 现 金 收 支 业 务 的 其 他 规 定 不 得 私 设 “ 小 金 库 ” , 不 得 账 外 设 账 , 不 得 公 款 私 存 , 不 准 “ 白 条 顶 库 ” ; 不 准 谎 报 用 途 套 取 库 存 现 金 ; 不 准 用 银 行 账 户 代 其 他 单 位 和 个 人 存 入 或 支 取 现 金 等 。 二 、 库 存 现 金 的 核 算 ( 一 ) 库 存 现 金 的 序 时 核 算 :三 栏 式 现 金 日 记 账 : 设 收 入 、 付出 、 结 余 三 栏 。多 栏 式 现 金 日 记 账 : 设 置 现 金 收入 日 记 账 和 现 金 付 出 日 记 账 , 按 对应 的 对 方 科 目 设 置 栏 目 。 ( 二 ) 库 存 现 金 的 总 分 类 核 算 :库 存 现 金现 金 收 入 数 现 金 付 出 数余 额 : 现 金 结 余 数 【 例 1 】 甲 公 司 2004年 3月 1日 发 生 下 列 现 金收 、 付 业 务 , 编 制 会 计 分 录 如 下 :1 从 银 行 提 取 现 金 1 500元 备 用 ( 银 付 1号 ) 。借 : 库 存 现 金 1 500 贷 : 银 行 存 款 1 5002 职 工 张 三 出 差 预 借 差 旅 费 1 000元 ( 现 付 1号 ) 。借 : 其 他 应 收 款 王 强 1 000 贷 :库 存 现 金 1 000 3 行 政 科 购 办 公 用 品 50元 , 经 办 人 用 现 金 支付 。借 : 管 理 费 用 50 贷 :库 存 现 金 504 张 伟 上 月 出 差 借 支 800元 , 回 厂 后 报 销 差旅 费 600元 , 交 回 余 款 200元 ( 现 收 1号 ) 。借 : 库 存 现 金 200 管 理 费 用 600 贷 : 其 他 应 收 款 张 伟 800 三 、 现 金 的 清 查清 点 库 存 现 金 ,并 将 现 金 实 存 数与 现 金 日 记 账 上的 余 额 进 行 核 对 借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溢 贷 : 库 存 现 金如 为 现 金 短 缺属 于 应 由 责 任 人 赔 偿 的 部 分借 :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收 现 金 短 缺 款 ( 个 人 ) ( 或 库 存 现 金 ) 贷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溢 属 于 无 法 查 明 的 其 他 原 因 , 根 据 管 理 权 限 , 经 批 准 后 处 理借 : 管 理 费 用 现 金 短 缺 贷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溢 借 : 库 存 现 金 贷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溢如 为 现 金 溢 余属 于 应 支 付 给 有 关 人 员 或 单 位 的借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溢 贷 : 其 他 应 付 款 应 付 现 金 溢 余 ( 个 人 或 单 位 ) 属 于 无 法 查 明 原 因 的 , 经 批 准 后借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溢 贷 : 营 业 外 收 入 现 金 溢 余 第 三 节 银 行 存 款 一 、 银 行 存 款 的 管 理 银 行 存 款 是 指 企 业 存 放 在 银 行 或 其 他 金 融 机构 的 货 币 资 金 , 包 括 人 民 币银 行 存 款 管 理 的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严 格 执 行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2.贯 彻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实 行 钱 账 分 管 的 原 则 3.银 行 存 款 收 付 业 务 必 须 使 用 银 行 统 一 规 定的 结 算 凭 证 4.定 期 与 银 行 核 对 账 目第 三 节 银 行 存 款 二 、 银 行 存 款 开 户 的 有 关 规 定银 行 存 款 账 户 就 其 用 途 而 言 分 为基 本 存 款 账 户 、 一 般 存 款 账 户 、临 时 存 款 账 户 和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 基 本 存 款 账 户办 理 日 常 结 算 和 现 金 收 付 业 务 的 账 户 。企 业 的 工 资 、 奖 金 等 现 金 的 支 取 只 能通 过 本 账 户 办 理 。 一 般 存 款 账 户 企 业 在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以 外 的银 行 借 款 转 存 , 以 及 与 基 本存 款 账 户 的 企 业 不 在 同 一 地点 的 附 属 非 独 立 核 算 的 单 位的 账 户 。企 业 可 以 通 过 本 账 户 办 理 转账 结 算 和 现 金 缴 存 , 但 不 能支 取 现 金 。 临 时 存 款 账 户 企 业 因 临 时 经 营 活 动 的 需 要而 开 立 的 账 户 。企 业 可 以 通 过 本 账 户 办 理 转账 结 算 和 根 据 国 家 现 金 管 理的 规 定 办 理 现 金 收 付 。专 用 存 款 账 户企业因特殊用途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 二 、 银 行 存 款 的 核 算 :三 栏 式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设 收 入 、 付 出 、 结 余 三 栏 。多 栏 式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设 置 银 行 存 款 收 入 日 记 账和 银 行 存 款 付 出 日 记 账 ,按 对 应 的 对 方 科 目 设 置 栏目 。 ( 一 ) 银 行 存 款 的 序 时 核 算 : ( 二 ) 银 行 存 款 的 总 分 类 核 算 :银 行 存 款银 行 存 款 收 入 数 银 行 存 款 付 出 数余 额 : 银 行 存 款结 余 数 银 行 存 款 收 付 业 务 的 账 务 处 理将 销 货 款 填 制 “ 进 账 单 ” 送 存 银 行 。 购 进 材 料 , 货 款 签 发 转 账 支 票 付 讫 。 借 : 银 行 存 款 贷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应 交 税 金 应 交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借 : 在 途 物 资 应 交 税 金 应 交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贷 : 银 行 存 款 【 例 】 甲 公 司 向 乙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价 款10 000元 , 增 值 税 额 为 1 700元 , 款 项 存 入银 行 。 借 : 银 行 存 款 乙 公 司 11 700 贷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0 000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 值 税 ( 销 项 税 额 ) 1 700 三 、 银 行 存 款 的 清 查银 行 对 账 单 企 业 银 行 存款 日 记 账 银 行 存 款 余 额调 节 表核 对 银 行 存 款 的 核 对 为 了 保 障 银 行 存 款 的 安 全 , 防 止 记 账 差 错 ,及 时 掌 握 银 行 存 款 的 实 存 数 , 应 定 期 对 银 行 存 款进 行 清 查 。 导 致 “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的 账 存 数 与 “ 银 行对 账 单 ” 的 实 存 数 不 一 致 的 原 因 有 两 个 : 一 是 企业 或 银 行 或 二 者 同 时 记 账 有 误 ; 二 是 存 在 未 达 账项 。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表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账 面 余 额 银 行 已 收 , 企 业 未 收 款 项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实 际 余 额 银 行 已 付 , 企 业 未 付 款 项银 行 对 账 单账 面 余 额 企 业 已 收 , 银 行 未 收 款 项 企 业 已 付 , 银 行 未 付 款 项 银 行 对 账 单实 际 余 额 未 达 账 项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表项 目 余 额 项 目 余 额企 业 银 行 存 款 日 记账 余 额 银 行 对 账 单 余 额加 : 银 行 已 收 、 企业 未 收 加 : 企 业 已 收 、 银行 未 收减 : 银 行 已 付 、 企业 未 付 减 : 企 业 已 付 、 银行 未 付调 节 后 的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后 的 存 款 余 额 例 题 : 资 料 : 企 业 2005年 5月 日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账 面 余 额 为 元 ,银 行 对 账 单 上 企 业 存 款 余 额 为 元 , 经 逐 笔 核 对 , 发 现 以 下 未 达 账 项 : ( ) 企 业 开 出 支 票 元 , 持 票 人尚 未 到 银 行 办 理 转 账 。 ( ) 企 业 送 存 支 票 元 , 银 行 尚未 入 账 。 ( ) 银 行 划 转 企 业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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