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1169298 上传时间:2021-04-25 格式:PPT 页数:67 大小:17.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东 部 新 城 核 心 区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制 定 目 的 目 的 与 作 用 更 好 地 诠 释 宁 波 市 东 部 新 城 总 体 规 划 与 核 心 区 城 市 设 计 所 确 定 发 展 愿 景 及 目 标 保 证 一 个 充 满 活 力 且 富 有 地 域 特 色 的 现 代 化 新 城 区 的 形 成 有 效 引 导 、 管 理 和 控 制 该 地 区 的 开 发 建 设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规 划 回 顾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规 划 回 顾 2000年 城 市 东 部 战 略 提 出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规 划 回 顾 2002年 城 市 东 部 新 城 概 念 规划 及 核 心 区 城 市 设 计 方 案 1. 地 区 连 接2. 都 市 轴 心3. 九 州 分 区 法 4. 宁 波 的 独 特 风 貌5. 新 城 区 中 心 6. 模 范 环 保 城 市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规 划 回 顾 2004年 东 部 新 城 总 体 规 划 及 核 心 区 城 市 设 计 深 化 以 融 合 水 空 间 的 绿 色 走 廊 串 联旧 城 与 新 城创 造 新 城 开 发 三 节 点 : 中 心 商务 区 、 市 政 中 心 、 明 湖 公 园 利 用 自 然 绿 化 空 间 与 水 网 作 为城 市 空 间 之 架 构 依 据创 造 以 绿 色 景 观 为 主 的 南 北 向生 态 景 观 连 接 和 以 城 市 零 售 业为 主 的 东 西 向 城 市 连 接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规 划 回 顾 2003-2005 年 东 部 新 城 综 合 交 通 规 划2003-2005 年 东 部 新 城 地 下 空 间 规 划2003-2005 年 东 部 新 城 市 政 设 施 规 划2004 年 行 政 综 合 区 城 市 设 计 2004 年 中 心 商 务 区 之 会 展 配 套 区 城 市 设 计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定 位 与 愿 景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定 位 与 愿 景 定 位 东 部 新 城 的 重 点 发 展 区 域 宁 波 市 功 能 聚 集 区 , 重 要 经 济 政 治 中 枢 。 与 三 江 口 城 市 中 心 双 相 辉 映 , 承 担 宁 波 城 市 中 心 的 功 能 。 多 功 能 集 聚 、 设 施 完 备 、 适 合 人 居 的 综 合 性 城 市 新 区 。 展 示 宁 波 城 市 二 十 一 世 纪 跨 越 式 发 展 的 形 象 与 地 标 愿 景 与 目 标 “ 延 展 城 市 风 华 , 延 伸 生 态 水 文 ” , 塑 造 具 活 力 、 个 性 的 世 纪 新 城 。 - 综 合 一 体 的 现 代 新 城 。 - 城 市 的 土 地 经 济 。 - 独 具 水 乡 特 色 的 现 代 化 新 城 区 。 - 设 施 完 善 与 先 进 。 - 创 造 与 自 然 环 境 和 谐 融 合 的 环 保 模 范 城 市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案 例 研 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案 例 研 究 位 置 : 新 加 坡面 积 : 约 650平 方 公 里人 口 : 4百 万 左 右特 点 : 整 个 岛 就 是 一 个 城 市 中 心 35年 来 完 成 了 大 量 的 城 市 建 设 前 20年 开 发 控 制 非 常 严 格 , 出 现 了 一 些 乏 味 的 城 市 空 间 和 建 筑 后 15年 的 开 发 控 制 放 松 后 , 规 划 师 和 建 筑师 可 以 创 作 一 些 出 彩 的 城 市 空 间 和 建 筑Location: SingaporeArea: approx 650 square kmPopulation: approx 4 millionPlace: Entire island as a urban center A large no of new towns built over last 35 years Very strict development control in first 20 years that resulted some unexciting urban spaces and architecture More relax development control that allows planners and architects over the last 15 years that has produced some exciting urban spaces and architecture. 新 加 坡Singapore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用 地 高 度 特 色 区 域 ,有 特 殊 的和 具 体 的 控 制 用 地 地 块 比 率 退 红 线 屋 顶 建 筑 退 红 线 其 它 保 护 区 域 重 要 建 筑 宗 教 建 筑 河 滨 开 发 其 它 控 制 框 架 分 成 55个 规 划 区 域 ( 地 区 ) , 形 成 指导 性 开 发 平 面 ( DGP) 各 DGP展 示 理 念 、 各 区 域 的 个 性 特 色 ,及 用 地 、 地 块 比 率 、 高 度 和 特 色 区 域的 特 殊 控 制 和 详 细 控 制 所 有 55个 DGP都 将 是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总体 规 划 的 组 成 部 分 , 指 导 和 控 制 所 有的 开 发 Control frame work Divided in 55 planning areas (districts) known as development guide plans (DGP) Each DGP shows the vision, identity of the area as well as land use, plot ratio, height and identify areas with special and detail controls All 55 DGPs are incorporated as part of the statutory Master plan that guide and controls all developments. 理 念 高 度 地 块 比 率指 导 性 开 发 平 面 ( DGP)Development Guide Plan (DGP) Vision Height Plot ratio Land use Height Identify areas with special and detail controls Land use Plot ratio Set backs Roof Basement set backs Etc Conservation areas Important buildings Religious buildings River side developments Etc 总 平 面Master Plan详 细 控 制Detail Control特 殊 控 制 Special Control 新 加 坡Singapore案 例 研 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位 置 : 深 圳 市 中 心 区面 积 : 7.09公 顷总 建 筑 面 积 : 501000平 方 米土 地 利 用 : 城 市 CBD地 区 的 一 部 分 , 高密 度 开 发 。 主 要 是 办 公 用 途 , 综 合 了 小 部分 的 商 业 、 居 住 , 以 促 进 该 地 区 的 活 力 。Location: Shenzhen CBDArea: 7.09 hasTotal built area: 501,000 m2Land use: high density development comprising offices, commercial and residential 深 圳 商 务 中 心 区Shenzhen CBD案 例 研 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分 区District地 面 层 的 规 划 目 标 和 设 计 标 准Ground floor planning and design control 地 块 划 分 图 总 体 规 划 一 览 表 :每 个 地 块 的 总 面积 、 允 许 覆 盖 率 、容 积 率 、 建 筑 高度 、 建 筑 面 积 、停 车 总 意 图 商 店 用 地 建 筑 入 口 及 门 厅 建 筑 前 面 的 拱 廊 停 车 场 入 口 及 位 置 货 物 装 卸 区 域 的 入口 及 位 置 Land Parcel plan Tabulation of Plot ratio, height, car parking requirements, land area for all lots Overall plan Land for commercial Entrances and lobby of buildings Public walkway in front of building Entrances to car parks Service entrances街 道 和 开 放 空 间 的 设 计 指 南Open space and streetscape design guidelines 街 道 设 计 streetscape 开 放 空 间 的 设 计open space design 建 筑 设 计 要 求 Architecture design requirements 总 概 念 街 墙 立 面 底 层 建 筑 连 拱 廊 建 筑 后 退 部 位和 突 出 部 位 塔 楼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外 部 照 明 Overall concept Street elevation Ground floor Public covered walk way Setbacks Towers Building materials External lighting 环 境 保 护 的 设 计Environment protection design 城 市 规 划原 则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和 管 理 建 筑 设 计原 则 Planning principl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design and management Building design principles 特 殊 的 街道 各 个 层 次的 街 道 special streets For different road categories 东 区 公 园西 区 公 园 East parkWest park 深 圳 商 务 中 心 区Shenzhen CBD案 例 研 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架 构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构 架 第 一 册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设 计 第 二 册中 心 商 务 区 第 三 册行 政 综 合 区 第 四 册居 住 区 混 合 区 水 巷 住 区 花 园 住 区 地 区 性 特 性 策 略 性 系 统 性 通 则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构 架 第 一 册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设 计 1.0 总 体 设 计1.1概 述1.2 定 位 与 城 市 规 模1.3 空 间 架 构1.4 分 区1.5 土 地 规 划1.6 开 放 空 间1.7 道 路 交 通2.0 总 体 开 发 概 念2.1 概 述2.2 土 地 利 用 2.3 开 发 强 度 控 制 策 略2.4 建 筑 量 体 控 制 策 略2.5 建 筑 高 度 控 制 策 略2.6 绿 地 率 控 制 策 略2.8 建 筑 界 面 控 制 策 略2.9 建 筑 退 让 控 制 策 略2.7 水 系 3.0 交 通 系 统 控 制 指 引3.1 概 述3.2 道 路3.3 轨 道3.4 公 交 ( 巴 士 ) 系 统3.5 游 船 线 路3.6 人 行 系 统3.7 停 车4.0 市 政 设 施 5.0 景 观 设 计 指 引5.1 概 述5.2 街 道 景 观5.3 公 共 开 放 空 间5.4 私 人 与 公 共 过 渡 空 间5.5 其 它 重 要 景 观 元 素 照 明 环 境 标 志 公 共 艺 术6.0 建 筑 设 计 指 引6.1 概 述 6.2 总 体 建 筑 指 导 原 则控 制 性引 导 性说 明 性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构 架 0.0 区 域 概 述0.1 定 位 与 功 能0.2 范 围 与 外 围 联 系0.3 基 地 现 状 发 展0.4 制 定 导 则 的 基 础1.0 总 体 设 计1.1 规 划 设 计 概 念1.2 分 区 1.3 规 模1.4 用 地 规 划1.5 地 块 划 分1.6 城 市 量 体1.7 开 放 空 间1.8 动 线 框 架2.0 开 发 控 制 指 引2.1 概 述2.2 土 地 利 用 控 制2.3 地 块 编 号2.4 容 积 率 建 筑 覆 盖 率 建 筑 高 度 绿 地 率 控 制2.5 建 筑 界 面2.6 建 筑 退 缩 线 控 制第 二 册中 心 商 务 区 3.0 交 通 系 统 控 制 指 引3.1 概 述3.2 道 路3.3 轨 道3.4 公 交 ( 巴 士 ) 系 统3.5 人 行 系 统3.6 停 车3.7 地 块 出 入4.0 市 政 设 施 5.0 景 观 设 计 指 引5.1 概 述5.2 街 道 景 观5.3 公 共 开 放 空 间5.4 私 人 与 公 共 过 渡 空 间5.5 其 它 重 要 景 观 元 素 照 明 环 境 标 志 公 共 艺 术6.0 建 筑 设 计 指 引6.1 概 述 6.2 建 筑 分 区 与 分 区 特 性控 制 性引 导 性说 明 性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构 架 0.0 区 域 概 述0.1 区 域 定 位 与 功 能0.2 范 围 、 面 积 与 外 围 联 系0.3 导 则 的 形 成1.0 总 体 设 计1.1 规 划 设 计 概 念1.2 空 间 架 构1.3 分 区 与 分 区 特 征1.4 用 地 规 划 1.5 城 市 量 体1.6 开 放 空 间1.7 动 线 框 架1.8 开 发 策 略2.0 开 发 控 制 指 引2.1 概 述2.2 土 地 利 用 控 制2.3 地 块 编 号2.4 上 空 使 用 权2.5 容 积 率2.6 建 筑 高 度 2.7 建 筑 覆 盖 率2.8 绿 地 率2.9 界 面 处 理2.10 建 筑 退 缩 线 控 制2.11 水 系 控 制第 三 册行 政 综 合 区 控 制 性引 导 性说 明 性 3.0 交 通 系 统 控 制 指 引3.1 概 述3.2 区 内 道 路3.3 轨 道3.4 公 交 ( 巴 士 ) 系 统3.5 游 船 线 路3.6 人 行 系 统3.7 停 车3.8 地 块 出 入4.0 市 政 设 施 5.0 景 观 设 计 指 引5.1 概 述5.2 街 道 景 观5.3 公 共 开 放 空 间5.4 岸 缘 处 理5.5 私 人 与 公 共 过 渡 空 间5.6 其 他 重 要 景 观 元 素6.0 建 筑 设 计 指 引6.1 概 述6.2 建 筑 总 体 特 性6.3 建 筑 分 类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导 则 构 架 0.0 区 域 概 述0.1 区 域 定 位 与 功 能0.2 范 围1.0 总 体 设 计1.1 设 计 概 念1.2 人 口 规 模1.3 规 划 要 素1.4 开 发 策 略 1.5 经 济 技 术 指 标2.0 开 发 控 制 指 引2.1 概 述2.2 土 地 利 用 控 制2.3 地 块 细 分2.4 容 积 率2.5 建 筑 高 度2.6 绿 地 率2.7 建 筑 覆 盖 率2.8 建 筑 退 缩 线 控 制2.9 界 面 处 理 2.10 日 照 保 护第 四 册居 住 区 混 合 区 水 巷 住 区 花 园 住 区 控 制 性引 导 性说 明 性 3.0 交 通 系 统 控 制 指 引3.1 概 述3.2 区 内 道 路3.3 停 车3.4 地 块 出 入4.0 市 政 设 施5.0 景 观 设 计 指 引 5.1 愿 景5.2 内 容5.3 街 道 景 观5.4 公 共 开 放 空 间5.5 私 人 与 公 共 过 渡 空 间5.6 其 他 重 要 景 观 元 素6.0 建 筑 设 计 指 引6.1 概 述6.2 建 筑 风 格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总 体 设 计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总 体 设 计空 间 架 构 分 区“H”轴 : 由 甬 新 干 河 、 中 央 走 廊 与生 态 走 廊 所 形 成 的 “ H”形 景 观 轴 线 ,构 成 新 城 核 心 区 主 要 开 放 空 间 架 构 ,并 成 为 展 现 新 城 、 体 验 新 城 的 长 廊 。 双 核 : 中 心 商 务 区 与 行 政 综 合 区 形成 城 市 双 核 心 架 构 , 是 主 导 新 城 发展 、 塑 造 城 市 特 质 的 关 键 区 域 。城 市 联 结 : 在 “ H轴 双 核 心 ” 的 结构 下 , 以 重 要 的 活 动 节 点 , 辅 以 开放 空 间 与 水 岸 空 间 的 结 合 , 创 造 核 心 区 开 放 型 、 网 络 状 的 城 市 联 结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总 体 设 计 开 放 空 间分 为 五 个 层 次 : 构 架 性 开 放 空 间 、 边 界 性 开 放 空间 、 地 区 性 开 放 空 间 、 邻 里 开 放 空 间 、 邻 里 联 络通 道 开 放 空 间 。用 地 布 局以 商 务 金 融 、 行 政 中 心 为 主 要 功 能 的 综 合 性 城 市 新 区 。可 开 发 用 地 占 总 用 地 43.9%,其 中 公 共 设 施 占 21.2%,居住 占 16.8%,工 业 (保 留 )3.2%,发 展 备 用 地 3.2%;绿 地 占20.5%;道 路 广 场 占 21.6%,水 体 占 13.9%。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总 体 设 计道 路 系 统建 立 便 捷 的 对 内 外 交 通 联 系 ; 强 调 以 人 为 本 的 交 通 模式 , 创 导 公 交 优 先 , 建 立 友 善 的 步 行 系 统 。道 路 分 为 : 城 市 主 干 路 、 次 干 道 、 支 路 、 邻 里 道 路 。 公 共 交 通三 类 公 交 线 路 : 过 境 型 、 区 际 型 、 区 内 型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土 地 使 用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用 地 布 局 用 地 类 型 ( 中 类 ) 中 心 商 务 区 用 地 布 局 用 地 类 型 ( 中 类 ) 各 类 型 用 地 定 义 各 类 型 用 地 的 使 用 内 容 以 及 限 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土 地 使 用- 公 共 设 施 行 政 办 公 (C1) 混 合 使 用 (CM): 商 业 娱 乐 主 导混 合 ( CM1) 办 公 主 导 混 合( CM2) 公 寓 式 酒 店 主导 混 合 ( CM3) 文 化 娱 乐 用 地 ( C3) 体 育 设 施 用 地 (C4)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C5)- 居 住 用 地 ( R) 住 宅 用 地 ( R21) 居 住 主 导 混 合 (C/R) 中 小 学 校 用 地( Rs) 邻 里 中 心 用 地( R22)-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 道 路 及 轨 道 交 通用 地 ( S1) 游 憩 集 会 广 场 用地 (S2)- 公 共 绿 地 /开 放 空间 (G) 城 市 公 园 /广 场( G11) 河 滨 带 状 公 园( G11) 街 头 绿 地 广 场( G12)-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 U) - 工 业 用 地 ( M)- 特 种 用 地 (Sp) 公 共 绿 地 /开 放 空 间公 共 绿 地 /开 放 空 间 为 中 央 商 务 区 提 供 动 态 或 静 态 之 休 憩 、 锻炼 、 集 会 、 交 流 等 户 外 活 动 的 场 所 , 按 其 服 务 的 层 级 、 区 位 、特 性 的 不 同 分 为 城 市 广 场 公 园 用 地 ( G1-1) 、 滨 河 带 状 公 园用 地 ( G1-2) 、 街 头 绿 地 广 场 ( G1-3) 等 三 种 类 型 。 城 市 广 场 公 园 用 地 ( G1-1) :以 绿 地 、 铺 装 为 主 的 公 共 开 放 空 间 绿 化 用 地 , 并 适 量 兼 容 一定 的 文 化 、 游 憩 及 其 它 相 关 的 配 套 设 施 。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设 置 的 设 施 有 : 小 型 的 文 化 设 施 ( 诸 如 小 型 图 书 馆 、 艺 术 画廊 、 小 型 影 剧 院 、 小 型 音 乐 厅 、 小 型 博 物 馆 、 水 族 馆 等 ) 、特 别 的 零 售 商 店 (诸 如 书 店 、 花 店 、 精 品 店 、 小 卖 部 等 ) 等 。 这 些 设 施 用 地 面 积 不 得 超 过 用 地 的 5%, 对 这 些 建 筑 的 体 量 要进 行 严 格 控 制 , 地 下 空 间 允 许 设 公 共 停 车 场 。 滨 河 带 状 公 园 用 地 ( G1-2) :滨 河 , 向 公 共 开 放 , 以 绿 地 植 栽 为 主 , 辅 以 步 道 及 小 型 广 场 ,可 在 适 合 的 条 件 可 允 许 兼 容 相 关 零 售 餐 饮 设 施 , 但 用 地 不 超过 用 地 的 2%。 街 头 绿 地 广 场 ( G1-3) :因 需 保 持 视 线 通 透 而 控 制 建 设 的 用 地 , 一 般 以 绿 地 、 铺 装 为主 , 适 量 配 建 游 憩 游 施 , 严 格 控 制 建 设 其 它 永 久 性 构 筑 物 。 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土 地 使 用 商 业 娱 乐 主 导 混 合 用 地 ( CM1) :是 指 底 层 或 底 层 以 上 ( 主 要 指 裙 房 )基 本 作 为 商 业 、 娱 乐 之 使 用 , 且 商业 娱 乐 建 筑 面 积 占 总 开 发 面 积 的30%以 上 。 办 公 主 导 混 合 用 地 ( CM2) : 是指 行 政 办 公 、 商 务 金 融 为 主 的 办 公使 用 , 且 办 公 建 筑 面 积 占 地 块 总 开 发 面 积 的 70%以 上 。 公 寓 式 酒 店 主 导 混 合 用 地( CM3) : 是 指 公 寓 式 酒 店 开 发 占总 开 发 面 积 的 50%-70%左 右 。 一 般情 况 下 可 相 容 商 务 办 公 使 用 ; 一 定条 件 下 适 当 相 容 商 业 娱 乐 以 及 文 化设 施 , 但 不 超 过 总 开 发 面 积 的 20%。中 心 商 务 区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开 发 强 度 (FAR)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整 体 控 制 的 原 则 及 策 略分 区 平 均 容 积 率 概 念 中 心 商 务 区地 块 容 积 率 控 制 原 则 及 策 略每 一 地 块 的 容 积 率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量 体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总 体 原 则 与 策 略分 区 量 体 概 念标 志 性 建 筑 设 置 原 则建 筑 量 体 整 体 控 制 的 原 则 与 策 略分 区 建 筑 量 体 概 念重 要 城 市 道 路 两 侧 建 筑 量 体 概 念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量 体 籍 由 南 北 中 央 广 场 /公 园 构 建 商 务 区 城 市 天 际 线 之 脊 干 ,建 筑 由 中 间 向 两 侧 向 外 逐 步 放 低 。标 志 性 塔 楼 与 未 来 轨 道 车 站 共 同 开 发 , 形 成 本 区 超 高 层地 标 楼 群 之 三 角 对 位 关 系 。 滨 水 区 建 筑 体 量 相 对 较 小 , 以 呼 应 滨 水 的 人 性 尺 度 。 会 展 区 呼 应 会 展 中 心 纪 念 性 尺 度 , 建 筑 呈 水 平 向 展 开 ,中 低 高 度 。 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中 心 商 务 区 设 置 大 量 超 高 层 建 筑 , 建 筑 体 量 竖 向 发 展 , 大部 分 建 筑 从 40米 到 150米 不 等 , 局 部 建 筑 高 度 可 不 设 限 值 。与 中 央 走 廊 平 行 的 中 山 路 、 宁 穿 路 南 北 两 侧 , 建 筑 高 度 达60米 , 并 由 这 两 条 道 路 向 内 侧 递 减 。行 政 综 合 区 、 中 央 走 廊 文 化 艺 术 区 设 置 多 层 、 高 层 大 体 量建 筑 , 建 筑 水 平 向 发 展 , 建 筑 大 致 高 度 在 25米 至 40米 , 局部 标 志 性 建 筑 可 达 60米 。其 余 地 区 为 中 小 尺 度 建 筑 , 花 园 住 区 主 要 为 中 高 层 建 筑 , 建 筑 高 度 大 部 分 在 24-40米 , 水 巷 住 区 主 要 为 中 低 层 建 筑 ,建 筑 高 度 大 部 分 在 16米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高 度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整 体 控 制 的 原 则 及 策 略高 度 分 区 概 念 地 块 建 筑 高 度 控 制 原 则 及 策 略每 一 地 块 的 建 筑 高 度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绿 化 率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分 区 公 共 绿 地 率 每 一 地 块 的 绿 地 率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覆 盖 率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每 一 地 块 的 允 许 建 筑 覆 盖 率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水 系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水 体 分 类 : 河 道 、 湖 泊 、 水 节 点 河 道 功 能 及 宽 度 控 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界 面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东 西 向 道 路 ( 宁 穿 路 、中 山 路 等 ) 体 现 都 市 意向 , 强 调 建 筑 界 面 之 连续 性 ; 南 北 道 路 ( 海 晏路 、 河 清 路 等 ) 则 体 现绿 色 与 生 态 的 特 征 。 中 心 商 务 区 最 强 化 都 市特 性 , 大 部 分 沿 主 要 道路 的 建 筑 界 面 都 要 求 具有 连 续 性 。 类 型 一 : 连 续 性 界 面特 征 : 建 筑 紧 贴 退 让 红 线 , 以 一 致 性 的裙 房 高 度 形 塑 连 续 性 街 墙 , 可 设 计 为 遮荫 廊 道 或 骑 楼 ; 塔 楼 应 当 退 让 裙 房 边 线 ;功 能 上 这 一 界 面 一 般 作 为 商 业 零 售 或 办公 正 面 之 使 用 。类 型 二 : 街 墙 式 界 面特 征 : 以 建 筑 量 体 定 义 街 道 空 间 。 建 筑一 般 紧 贴 退 让 红 线 ; 建 筑 正 立 面 与 主 要街 道 平 行 且 塔 楼 不 应 再 退 让 裙 房 边 线 ;建 筑 量 体 简 洁 、 层 次 清 晰 、 紧 凑 的 城 市街 道 形 象 。 类 型 三 : 间 断 式 界 面特 征 : 建 筑 以 一 定 模 数 为 商业 零 售 面 宽 ( 建 议 为 8米 ) ,其 界 面 可 作 凹 凸 变 化 ; 建 筑主 入 口 应 退 让 至 建 筑 主 立 面之 后 ; 每 家 零 售 面 透 明 且 彼此 分 离 。类 型 四 : 特 殊 界 面特 征 : 界 面 控 制 无 须 遵 循 其所 在 界 面 之 规 定 , 以 凸 显 其重 要 性 。总 体 城 市 界 面 控 制 原 则 各 类 型 界 面 定 义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界 面中 心 商 务 区 界 面 连 续 性 管 制 及 计 算 方 法 续 性 ,B/P值 85%-100%, 针 对 商 务 区 中 央 广 场 /公园 两 侧 界 面 而 设 定 。 街 墙 性 ,B/P值 85%-100%, 为 界 定 主 要 道 路 空 间尺 度 的 而 设 定 。 间 断 式 ,B/P值 60%-85%, 为 界 定 东 西 向 邻 里 开 放空 间 之 城 市 界 面 强 调 间 断 性 与 小 尺 度 感 。 B/P值 = 建 筑 物 邻 接 道 路 长 度 /建 筑 基 地 邻 接 道 路 长 度 = (B1+ B2)/ P。 凡 被 指 定 留 设 之 基 地 应 依 各 项 B/P值 之 规 定 设置 建 筑 立 面 其 误 差 值 不 得 前 后 大 于 1米 。 建 筑 物 之 墙 面 线 , 为 建 筑 基 地 邻 接 之 道 路 境 界线 , 若 有 沿 街 面 开 放 空 间 指 定 留 设 规 定 , 则 从其 规 定 。各 类 型 界 面 布 局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界 面中 心 商 务 区 属 连 续 性 介 面 , 沿 街 界 面 严 格 限 制 以 裙 楼 来 保证 建 筑 立 面 的 连 续 性裙 楼 高 度 为 16米建 筑 退 缩 3米为 建 筑 物 人 行 主 要 入 口标 地 性 建 筑 不 须 受 上 述条 件 控 制 -属 高 度 连 续 性 介 面 , 沿 街 界 面严 格 限 制 以 裙 楼 来 保 证 建 筑 立面 的 连 续 性-裙 楼 高 度 为 24米 - 建 筑 退 缩 3米裙 楼 以 上 塔 楼 10米 退 缩 - 为 建 筑物 人 行 主 要 入 侧 设 置 骑 楼 , 净宽 不 窄 于 3米 , 净 空 不 小 于 6米 围 塑 东 西 向 河 岸 商 业 街 之 界面属 间 断 式 沿 街 界 面 处 理建 筑 退 缩 3米 以 提 供 沿 街 商业 之 户 外 咖 啡 、 餐 饮 与 零 售之 可 能 性建 筑 第 一 层 界 面 高 度 为 6米2楼 以 上 , 裙 楼 /塔 楼 退围 塑 商 务 区 东 西 向 中 央 水 广场 之 界 面无 建 筑 退 缩裙 楼 高 度 18米 - 裙 楼 设 挑 高 式 骑 楼 净 高 10米 - 裙 楼 以 上塔 楼 退 让 10米围 塑 东 西 向 水 岸 公 园 之 界面属 间 断 式 沿 街 界 面 处 理无 建 筑 退 缩裙 楼 高 度 12米可 允 许 2楼 30%的 沿 街 筑量 体 挑 出 , 但 不 超 过 建 筑红 线 3米 裙 楼 设 骑 楼 , 净 宽 3米 裙 楼 管 制 及 图 解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开 发 控 制 建 筑 退 界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整 体 上 塑 造 东 西 向 道 路 都 市 意 向 , 南 北 向 道路 绿 荫 意 向 , 遵 裓 -主 要 东 西 向 道 路 退 让 3米 ,南 北 向 道 路 退 让 3-5米 之 診 -则 行 政 综 合 区 为 凸 现 其 大 气 、 庄 严 特 性 , 建 筑退 让 加 宽 。 宁 穿 路 、 中 山 路 设 定 特 殊 退 让 , 面 向 中 央 走廊 之 内 侧 退 让 15米 、 外 侧 建 筑 不 退 让 道 路 红线 ; 絓 -澄 路 西 侧 退 让 5米 , 东 侧 退 让 3米 。总 体 建 筑 退 界 控 制 原 则 各 道 路 、 水 岸 退 界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道 路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区 内 特 色 道 路 : 路 宽 16米 , 单 向 2车 道 ( 中 央 大 街 ) 。 区 内 主 要 道 路 : 路 宽 20/24米 , 双 向 4车 道 , 主 要 为东 西 向 。 区 内 次 要 道 路 : 路 宽 16米 , 双 向 3车 道 , 主 要 为 南北 向 。城 市 主 要 道 路 区 内 道 路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道 路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道 路 断 面 设 计 标 准 车 道 宽 度 : 人 行 道 宽 度 自 行 车 道 分 隔 带 路 边 停 车 位 道 路 交 叉 口 规 划 及 设 计 主 干 路 与 主 干 路 交 叉 口 分 主 干 路 与 次 干 路 之 交 叉 口 次 干 道 与 次 干 道 之 交 叉 口 次 干 路 与 支 路 之 交 叉 口 支 路 与 支 路 之 交 叉 口 主 干 道 与 主 干 道主 干 道 与 次 干 道 次 干 道 与 次 干 道 道 路 断 面 及 交 叉 口 设 计 通 则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公 交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院 士 路 、 惊 驾 路 、 宁 穿 路 、 百 丈 路 、 海 晏 路 、 通 途 路 最 外 侧车 道 规 划 为 公 交 专 用 道 。 公 交 专 用 道 标 准 车 道 宽 3.5米 , 在 靠 近 城 市 干 路 交 叉 口 60米 左右 , 终 止 公 交 专 用 道 , 以 为 所 有 车 流 增 加 一 条 车 道 使 用 。 惊 驾 路 ,宁 穿 路 ,海 晏 路 最 外 侧 车 道 规 划 为 公 交 专 用 道 江 澄 路 、 民 安 路 、 宁 穿 路 设 港 湾 式 停 靠 站 中 心 商 务 区 范 围 内 规 划 二 处 公 交 首 末 站 , 二 站 的 规 划 占 地 面 积分 别 为 4000平 方 米 和 10000平 方 米 。公 交 专 用 道 布 局 及 设 计 标 准 公 交 专 用 道 、 站 点 布 局 及 规 模公 交 站 点 布 局 原 则 及 设 计 标 准 公 交 (巴 士 )停 靠 站 - 平 均 站 距 控 制 在 500m左 右 。 - 在 交 叉 口 附 近 设 站 时 , 一 般 设 在 过 交 叉 口 50m以 外 处 。 在主 干 道 上 , 宜 设 在 100m以 外 处 。 - 在 路 段 上 设 置 公 交 站 时 , 叉 位 设 站 。 错 开 距 离 不 小 于 50M。主 干 道 上 ,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22m时 可 不 错 开 。 - 快 速 路 /主 干 和 次 干 路 上 , 公 交 站 应 采 用 港 湾 式 布 置 ; 站点 长 度 应 至 少 有 两 个 车 位 ; 非 公 交 专 用 道 釆 用 路 边 停 靠 站形 式 。 港 湾 式 停 靠 站 应 满 足 长 度 为 12m的 公 共 车 辆 安 全 出 入 。公 交 首 末 站 用 地 面 积 宜 按 每 辆 标 准 车 用 地 90-100sqm计 算 。 首 末 站 必 须 设 有 标 志 明 显 且 严 格 分 隔 的 入 口 和 出 口 , 其 宽度 应 不 小 于 标 准 车 宽 的 3-4倍 。 在 出 入 口 后 退 2m的 通 道 中 心线 两 侧 各 60度 范 围 内 能 清 楚 地 看 到 站 内 或 站 外 的 车 辆 和 行人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人 行 系 统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人 行 系 统 规 划 及 设 计 原 则主 要 步 行 系 统 及 布 局 步 行 道 形 式 细 分 及 布 局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人 行 系 统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挑 高 式 骑 楼 骑 楼 城 市 川 廊 ( 室 内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人 行 系 统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地 下 道 过 街 天 桥 桥 下 通 道 过 河 连 接过 街 节 点 的 布 局 及 设 计 原 则 步 行 道 形 式 细 分 及 布 局 过 街 天 桥 桥 下 通 道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停 车 与 出 入 口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 停 车 场 (库 )设 计 准 则 停 车 场 形 式 以 地 下 停 车 库 为 主 , 亦 可 采 用 少 量 地 面 停 车 区 或停 车 楼 形 式 。 - 建 筑 物 停 车 场 出 入 口 不 应 连 接 式 设 于 主 干 道路 上 只 有 在 个 别 情 况 下 , 通 道 可 连 接 式 位 于 次 干 道 上 , 但这 种 情 况 在 规 划 上 也 应 避 免 出 现 。 设 有 大 于 500个 停 车 位 的 停 车 场 , 车 辆 出 口 和 入 口 不 应 小 于 3个 ; 50-500个 停 车 位 的 停 车 场 出 口 和 入 口 不 应 少 于 2个 。 停 车 场 出 入 口 之 间 净 距 应 大 于 15m。 出 入 口 车 道 的 有 效 宽 度 ,双 向 进 出 道 路 不 应 小 于 7m, 单 向 行 驶 道 不 应 小 于 5m。 停 车 场 出 入 口 坡 道 从 距 离 城 市 道 路 红 线 7.5m以 上 位 置 开 始 设置 。 停 车 场 出 入 口 与 道 路 交 叉 口 中 心 点 , 天 桥 及 地 道 引 道 口 距 离应 大 于 50m。 大 于 500个 停 车 位 的 停 车 场 应 设 置 人 流 专 用 出 入 口 。 配 建 标 准 及 停 车 场 (库 )设 计 准 则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交 通 系 统 停 车 与 出 入 口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公 共 停 车 场 布 局 公 共 停 车 场 布 局 、 规 模 及 地 块 出 入 口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景 观 系 统 构 架 景 观 系 统 构 架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街 道 景 观 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主 要 街 道 景 观 区 内 街 道 景 观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街 道 景 观 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惊 驾 路- 功 能 : 承 载 由 老 城 进 入 东 部 新 城 的 交 通 性 主 要 道 路- 主 体 意 象 : 正 式 /序 列 性 强- 控 制 尺 度 : 道 路 红 线 内 人 行 道 : 8米 + 5米 连 续 性 通 行 空 间 : 5米 ( 包 括 2.5米 自 行 车 道 ) + 2.5米( 临 中 央 水 道 ) 建 筑 退 缩 道 路 红 线 : 3米 区 内 特 色 道 路 中 央 大 街 - 功 能 与 特 色 : 中 心 商 务 区 主 轴 联 络 道 与 人 流 区 。- 主 体 意 象 : 为 正 式 / 序 列 / 视 觉 性 强 , 强 调 步 行 友善 环 境 都 市 特 质 。- 控 制 尺 度 : 道 路 红 线 内 人 行 道 : 5米 连 续 性 通 行 空 间 : 2.6米 +3米 ( 外 侧 借 用 建 筑 退 界 空间 3米 ) 、 3.3米 +1米 ( 内 侧 借 用 绿 地 空 间 1米 ) 建 筑 退 缩 道 路 红 线 : 3米 ( 外 侧 )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街 道 景 观 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惊 驾 路- 植 栽 : 树 种 : 树 叶 茂 密 /高 大 主 树 种 建 议 : 悬 铃 木 (圆 锥 型 ) 中 央 运 河 带 种 植 直 立 式 乔 木 旱 柳 (扩 伞 型 ) 布 局 : 行 道 树 规 整 排 序 , 树 间 距 5-6米 。 行 道 树 连 续 式 植 载 槽 种 植 。 乔 木 与 灌 木 必 须 保 证 对 水 岸 绿 化 走 廊 视 觉 上 的 可 穿 透 性 。 - 铺 地 中 等 尺 寸 铺 面 几 何 格 子 排 列 布 局 区 内 特 色 道 路 中 央 大 街 - 植 栽 : 树 种 : 强 烈 雕 塑 感 之 直 立 性 乔 木 , 具 四 季 变 化 主 树 种 建 议 : 枫 香 、 东 京 樱 花 方 式 : 行 道 树 规 整 排 序 , 树 间 距 5-6米 。 行 道 树 树 井 式 种 植 。 乔 木 与 灌 木 必 须 保 证 对 中 央 广 场 /公 园 视 觉 上 的 可 穿 透 性 。 - 铺 地 : 人 行 道 饰 带 模 数 : 15米 中 性 或 冷 色 系 大 尺 寸 铺 面 几 何 格 子 排 列 布 局 铺 地 结 点 采 用 装 饰 性 特 色 铺 面 铺 面 与 树 槽 采 取 无 高 差 式 设 计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开 放 空 间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构 架 性 开 放 空 间边 界 型 开 放 空 间地 区 性 开 放 空 间邻 里 公 园 /开 放 空 间邻 里 联 络 通 道 构 架 性 开 放 空 间边 界 型 开 放 空 间地 区 性 开 放 空 间邻 里 公 园 /开 放 空 间邻 里 联 络 通 道构 架 性 开 放 空 间边 界 型 开 放 空 间地 区 性 开 放 空 间邻 里 公 园 开 放 空 间邻 里 联 络 通 道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开 放 空 间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会 展 广 场- 功 能 开 放 式 、 与 周 遭 公 共 设 施 整 合 的 集 会 广 场 可 提 供 会 展 中 心 户 外 集 会 、 展 示 之 场 所 , 可 设 置 移 动 式 的 售 卖 小厅 。- 特 征 正 式 /纪 念 性 /视 觉 开 阔 现 代 简 洁 硬 质 景 观 为 主 体 视 觉 开 敞 , 主 从 清 晰- 地 形 处 理 可 改 变 主 广 场 地 景 标 高 ,从 而 塑 造 视 觉 焦 点 、 隔 离 一 般 步 行 活 动 。 主 要 视 觉 走 廊 应 保 证 视 线 与 空 间 的 连 续 性- 重 点 景 观 元 素 高 大 灯 具 特 色 水 景 ( 大 型 喷 泉 ) 标 志 性 公 共 艺 术 品 移 动 式 售 卖 小 厅 、 公 厕杨 木 碶 河 河 滨 绿 地- 杨 木 碶 河 ( 北 段 ) 功 能 : 城 市 小 型 公 园 , 除 其 既 定 的 城 市 景 观 、 生 态 防护 功 能 外 , 也 提 供 附 近 居 民 锻 炼 、 漫 步 、 休 憩 、 交 流 、小 型 聚 会 的 场 所 , 并 与 外 围 其 它 地 区 的 开 放 空 间 连 接 ,增 强 整 个 新 城 开 放 空 间 系 统 步 行 可 达 。 特 征 : 都 市 、 绿 意 、 简 洁 、 规 则 、 开 阔 、 大 气 重 要 景 观 元 素 : 小 径 、 滨 水 步 道 、 植 载 区 、 休 憩 区 河 岸 处 理 : 软 质 为 主 , 局 部 单 侧 硬 质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开 放 空 间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会 展 广 场杨 木 碶 河 河 滨 绿 地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开 放 空 间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硬 软 岸 缘 布 局 及 断 面 示 意 东 部 新 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景 观 指 引 私 人 与 公 共 过 渡 空 间新 城 核 心 区 总 体 中 心 商 务 区私 人 与 公 共 过 渡 空 间 包 括 两 类 : 建 筑 对 公 共 绿 地 退 界 , 建 筑 对 道 路红 线 退 界 建 筑 对 公 共 绿 地 退 界 : 以 植 载 为 主 , 且 植 载 面 积 不 低 于 70% 建 筑 对 道 路 红 线 退 界 : 结 合 各 道 路 特 性 、 周 边 用 地 情 况 分 别 对待 , 具 体 控 制 指 导 参 阅 各 分 区 分 册 详 述 。 2-3米 退 界 ( 建 筑 对 公 共 绿 地 退 界 ) : 以 植 载 为 主 ; 植 载 面 积 不 低 于 70%。3米 退 界 ( 惊 驾 路 、 民 安 路 、 中 央 大 街 ) : 控 制 以 硬 铺 装 为 主 。2米 退 界 ( 区 内 道 路 ) : 以 硬 铺 装 为 主 , 靠 近 建 筑 侧 可 设 间 断 式 、 灵 活 的 绿地 , 如 花 台 、 灌 木 丛 等3米 退 界 ( 野 塘 河 南 侧 道 路 ) : 以 硬 铺 装 为 主 , 可 作 室 外 商 业 空 间 之 用 , 结合 道 路 红 线 内 人 行 道 空 间 可 设 小 型 、 间 断 式 、 灵 活 的 绿 地 , 如 花 台 、 灌 木丛 等 。5米 退 界 ( 海 宴 路 ) : 以 植 载 装 为 主 , 必 须 保 证 3米 以 上 宽 度 的 连 续 性 绿 化缓 冲 带 。 5米 退 界 ( 江 澄 路 北 、 西 侧 ) : 以 铺 装 为 主 , 靠 近 建 筑 侧 可 设 间 断 式 、 灵 活的 绿 地 , 如 花 台 、 灌 木 丛 等 , 但 绿 地 面 积 需 控 制 在 15-30%。8米 退 界 ( C-25地 块 北 侧 道 路 ) : 植 载 、 硬 铺 面 灵 活 组 合 , 但 需 保 证 3米 的连 续 硬 铺 面 无 障 碍 通 行 空 间 。10-25米 退 界 ( 标 地 建 筑 、 公 共 文 化 建 筑 ) : 不 受 一 般 街 道 常 规 控 制 限 制 ,需 结 合 建 筑 进 行 重 点 设 计 。所 有 建 筑 退 界 内 的 铺 装 需 与 人 行 道 的 铺 装 一 致 、 协 调 。建 筑 退 界 分 类 及 对 绿 地 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