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惩管理制度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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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惩管理制度范本整理版一、总则1、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2、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3、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4、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二、奖励1、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2、有下列变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4)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7)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8)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三、奖励程序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四、处罚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2、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四、检举与处分1、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2、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3、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4、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5、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6、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7、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8、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_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相关阅读企业消防管理制度范本最新整理版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_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第六条、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第九条、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质量条款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第十五条、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第十七条、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第六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账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四)重大涉外合同。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三)遗失重要证据。(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执行。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企业食堂管理制度范本最新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1、上岗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2)食堂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爱岗敬业。(3)严禁穿拖鞋、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2、卫生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2)上岗工作人员必须衣冠整齐,外表整洁。(3)上岗工作人员严禁戴首饰及相关饰品,严禁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及化妆品的残留物;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3、工作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7:00至14:00。(2)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3)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若要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公物交回等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4)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要求,如有违反交由公司处理。(5)食堂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及营养搭配等。二、食物管理规定1、采购要求(1)由专人按需采购,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2)由专人验收,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主要检验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入库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3)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将采购记录及票据上交公司综合部。2、食品卫生及安全要求(1)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必须保证干净、新鲜、卫生,符合食用标准。(2)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过期使用。(3)分菜、择菜必须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4)调味品应单独存放,防止污染及变质。3、餐具卫生要求(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2)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3)所有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4、环境卫生要求(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灶具、水池,擦拭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注意厨房、餐厅的门窗玻璃及墙面的卫生。(2)冰箱、冰柜、消毒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冰柜内食物应分区存放,防止串味。(3)食物垃圾、残渣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4)下班前要切断电源、煤气阀、自来水阀等,杜绝火灾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企业印章管理制度范本最新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范围、使用人、保管人、审批人的责权,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一、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其它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质刻印。二、印章管理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权、使用、废止、更换。公司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专人保管、严格审批、严格使用登记、规范用印。1、印章刻制(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应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因工作需要申请新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样式等,经行政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至少两人同行)领回并交行政部长。行政部长应登记印章图样、领回时间、领回人员等信息并以蓝色印泥加盖在行政部门印章存档册中存档。(3)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必须按国家规定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章。(4)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2、印章保管(1)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利。(2)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须在行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权责告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印章保管人签收印章时,须查验印章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若发现有被使用过的痕迹,有权拒签,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行政部门应将签收表单(应包含签收人签名、领取部门负责人签名、行政部门交付人签名、印章图样、领取时间)存档。(3)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与公章应分部门保管,其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4)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规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丢失、被盗用、滥用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印章性质,印章保管人应承担的责权如下:公章的保管人为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专人,由总经理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凭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为公司行政部门,无独立使用权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财务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门负责人,无独立使用权利,但具有监督及使用审批权利。财务章应依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范围、会计原则、对外结算需要和公司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无公司授权的有权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财务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业务章、合同章的保管人为公司相应的业务部门。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可独立使用。未在授权范围内的,无独立使用权利,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利,须有公司有权审批人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或未经公司有权审批人签字同意使用,业务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担主要责任,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其他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为各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利,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非特别原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合同章、业务章、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同意加盖的空白纸张、空白格式化文件应采取编号、专人管理、严格审批、使用登记、定期稽核使用情况、定期缴销(剩余纸张或文件)等办法严格管理。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带离公司使用。确需携带印章、合同章等外出办事或出差时,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并应至少由两人共同登记印章借用登记本,共同携带印章,共同使用。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应共同归还印章,并办理借用注销登记。经办人、审批人对其盖章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全责。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三、印章使用1、公章(1)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含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2)申请盖章人须填写申请单,填写内容包括:申请部门、经办人姓名(本人签名)、申请日期、文件名称及内容摘要、拟报送部门或用途等,内容应填写完整无误,经申请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需盖公章的文件资料一并送公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明确授权的盖章签批人,下同)核准签批。文件资料的内容如需要其它部门核实确认的,申请单还应有其它部门相应人员的签字。(3)总经理已签批的申请单和相应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传送至公章保管专人盖章。(4)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公章保管专人根据已签批的申请单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登记盖章日期、事项、报送单位等。申请盖章的经办人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签收并检查已盖章文件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用印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申请单收集存档。(5)负责保管、传送总经理已签批文件的专人不得遗失、增加、替换、扣押文件资料,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应负全责。2、法定代表人私章涉及办理银行业务、支付款项等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须凭总经理签批的申请单或总经理文件上的签字方可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已盖好公章的文件资料,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盖章。盖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应在相应审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盖的标志,防止重复盖章的现象出现。3、公司财务章、发票专用章(1)公司财务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上使用。(2)业务付款的银行汇票、付款及托收凭证等,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打印付款、收款申请单后,按公司流程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资产采购付款等单据,由公司行政部门经办人填写有关付款申请单,按公司流程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3)现金支票1万元以下,财务经理须做好备用金记录登记后方可盖章。超过1万元以上,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具支票并加盖财务章。(4)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仅在公司对外开具发票、收款收据上使用。4、合同章合同章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门签订各类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金额大小,授权审批权限给相关人员。所有业务合同需按公司规定流程,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盖业务合同章。公司采购部门应每隔半年将申请使用的登记表交行政部门存档。5、业务章各职能部门业务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仅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沟通交接和本部门内部管理使用。职能部门业务章(如质量管理部门章、物流部门章)对外使用的应比照合同章管理规定,由部门负责人在授权权限内使用。四、印章废止、更换(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废止或缴销,分支机构应交由总部行政部门统一废止或缴销。(2)遗失印章时责任人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详细说明遗失原因、责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预计还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责任人处罚建议)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门按批示处理。(3)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业务章),必须登报申明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4)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说明更换原因,并呈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新增印章申请单申请新的印章。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最新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请假制度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二、病假制度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三、事假制度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四、年假制度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五、婚假制度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2、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他规定。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六、产假制度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_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_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_天产假。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_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_天,共计_天带薪假期。5、女职工享有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七、丧假制度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八、旷工规定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九、迟到与早退制度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2、上班时间(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十、打卡制度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风险提示: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十一、加班、调休制度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最新一、总则为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二、计算机管理要求1、it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it管理员,it管理员(填写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it管理员申请备案。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it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3、计算机设备未经it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it管理员报告,it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4、日常保养内容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5、计算机ip地址和密码由it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a、it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it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it管理员存档。8、计算机报废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it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b、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it管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c、计算机报废的条件:(1)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2)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三、环境管理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周围。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四、软件管理和防护1、职责:a、it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买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管理。b、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2、使用管理:a、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it管理员统一配装正版windows专业版,办公常用办公软件安装正版office专业版套装、正版erp管理系统,制图软件安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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