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2014年案例(Wor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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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案例讲义(李佳升)第一考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和投标一、主要参考“概论”教材第四章第一、第二节,招投标法第二章。本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曾先后出现多次。二、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监理评标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大纲、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监理费用报价。2.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包括:投标决策、投标策划、投标文件编制、参加开标及答辩、投标后评估等内容。三、在招标程序中,根据招投标法,有几个问题应注意:1.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d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d。3.从招标公告发出到招标文件购买截止之日的时间至少为5天;(5+15=20)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要以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为据,不能再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业主专家不能多于1/3;一般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项目由招标单位确定。(注意背景暗示的是什么项目,基本都是一般项目)。12年第一题2】【11年第二题1】案例:某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业主邀请了五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五家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月10日)前都交送了标书,5月15日组织了开标;开标由市建设局主持;市公证处代表参加;公证处代表对各份标书审查后,认为都符合要求;评标由业主指定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共6人;其中业主代表3人,其他方面专家3人。问题:1.找出该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问题。2.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在招标过程中,假定有下列情况发生,你如何处理。在招标文件售出后,招标人希望将其中的一个变电站项目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删除,于是,在投标截止日前10天,书面通知了每一个招标文件收受人;由于该项目时间紧,招标人要求每一个投标人提交合同估价的3.0%作为投标保证金;从招标公告发出到招标文件购买截止之日的时间为6个工作日;招标人自5月20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人于5月23日收到中标通知。由于中标人的报价比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报价稍高,于是,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中标人进行了多次谈判,最后,中标人降低价格,于6月23日签定了合同。4.在参加投标的五家单位中,假定有下列情况发生,你认为如何处理。A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了标书;B单位提交了标书之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用电话通知招标单位其投标报价7000万元有误,多报了300万元,希望在评标进行调整;C的投标书上只有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D在投标函上填写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5)E单位没有参加标前会议。答:1.1)采用公开招标不能只邀请了五家投标人参加;2)5月10日前都交送了标书,5月15日组织开标,开标时间与截止时间是同一时间;3)由市建设局主持,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公证处代表对各份标书审查后,招标人审查;5)评标由业主指定的评标委员会进行,一般从评标专家库;6)评标委员会成员共6人,5人以上单数。2.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有:1)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2)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4)资源方面情况(财务、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等);5)其他奖惩情况3.1)招标文件修改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或者延后投标截止日;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3)正确,截止之日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4)发出中标通知到签定合同,时间为30天。合同谈判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4.1)A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了标书;没收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指开标时间到投标结束的时间)2)B单位提交了标书之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用电话通知招标单位其投标报价7000万元有误,多报了300万元,希望在评标进行调整;在评标进行不调整,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以修改,但采用书面形式。3)C的投标书上只有投标人的公章;废标处理4)D单位的报价以大写为准。5)不处理,标前会议纪要给E单位。第二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一、主要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至第三十条,以及“概论”教材第四章第三节(双方权利)1.监理合同的内容: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2.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二、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概论”P87)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注:其他合同: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与工程有关的合同三、监理合同文件的组成(解释顺序)(“概论”P86)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A和附录B四、监理人的基本义务(22条)(参见监理规范3.2监理人员职责)五、监理人履行的职责:1.处置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及有关各方意见和要求;2.提供证明材料;3.处理合同变更;4.调换承包人人员等。六、委托人义务:告知、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授权委托人代表、提出意见或要求、答复、支付酬金。七、开工令签发的条件: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新增)(删除“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第三考点、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一、主要参考“概论”教材第五章第一节。二、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模式和规模选择: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2.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立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工程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设计;(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概论P100到P103的图容易理解,但一定要会画)1)直线制如图是按项目分解的直线制特点:(1)任一下级只受唯一上级命令;(2)不另设职能部门优点:(1)机构简单;(2)命令统一、权力集中;(3)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4)决策及信息传递迅速特点:(1)任一下级只受唯一上级命令;(2)不另设职能部门优点:(1)机构简单;(2)命令统一、权力集中;(3)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4)决策及信息传递迅速缺点:(1)实行无职能部门的“个人领导”;(2)对总监要求全能;(3)专业人员分散使用适用情况:能划分若干子项的大中型工程;2)职能制特点:(1)设立专业性职能部门;(2)各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有权指挥下级;优点:(1)加强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2)能发挥职能机构专业管理作用,高效管理;(3)减轻总监负担缺点:(1)下级受多头领导;(2)直接指挥部门与职能部门双重指令易生矛盾,使下级无所适从;适用情况:大中型工程3)直线职能制特点:(1)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指挥权,对部门工作负责;(2)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部门的参谋,只对下级业务指导优点:(1)直线领导、统一指挥(2)职责清楚(3)目标管理专业化低缺点:信息传递路线长适用情况:(书上没提)(1)大中型工程(2)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4)矩阵制特点:(1)纵向管理系统为职能系统;(2)横向是按职能划分的子项目系统优点:(1)加强了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2)有较大机动性(职能人员调动);(3)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最佳结合;(4)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及人员培养缺点:(1)纵横向的协调工作量大;(2)处理不当易生矛盾,扯皮适用情况:(书上没提)(1)复杂的大型工程(2)施工(监理)范围较集中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需要考虑:1)工程建设强度;2)建设工程复杂程度;3)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等因素。2.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基本职责监理规范3.2监理人员职责3.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取消工作年限3年的规定)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新增)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新增)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年第五题5,分包】3.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原为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不要求是监理工程师)。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新增)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新增)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新增)【13年第一题问题1】【11年第一题问题1】【10年第一题问题2】3.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原为1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不要求是监理工程师)。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新增)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新增)3.2.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新增)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第四考点、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一、主要参考“概论”教材第六章。二、监理规划编写依据1.法律法规和标准;2.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3.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4.监理合同文件;5.建设工程合同;6.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7.工程实施过程中输出的有关信息。三、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参见2013版监理规范4.2.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4.2.3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6工程质量控制。7工程造价控制。8工程进度控制。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新增)10合同与信息管理。11组织协调。12监理工作设施。4.2.4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13年度第三题1】【09年度第一题1,考了9分】【10年第一题3,直接考规划内容的12条】四、监理规划审核的内容:1.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的审核;2.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核。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3.工作计划的审核;4.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方法的审核;5.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的审核;6.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五、监理实施细则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原为中型以上)1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1)已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原“技术资料”的细化)。2.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2.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的内容:1)编制依据、内容的审核;2)项目监理人员的审核;3)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的审核;4)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的审核;5)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第五考点、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内容和主要方式一、主要参考“概论”教材第七章第一节。二、质量控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现场;审查确认施工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资格等12项三、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严格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控制等5项四、进度控制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等6项五、目标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2.技术措施3.经济措施4.合同措施六、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1.巡视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个方面情况2.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4.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5.见证取样程序:1.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2.对试样进行监护、封样加锁;3.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4.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第六考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一、主要参考“概论”教材第七章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4-19条。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查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4)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2.编制单位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由分包单位编制。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4.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及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1.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四、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本大纲和教材上没有这么多内容,罗列出来仅仅给大家参考):“一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类危险源”:能量意外释放、约束失效。“三级教育”:进公司(厂)、进项目部(车间)、进班组。“三同时”: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四级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39人,1049人,1千万5千万)、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五临边”: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周边、卸料外侧边、跑道、斜道边“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五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不定期检查。“五标志”:指令、禁止、警告、电力安全、提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13年第一题】【13年第三题4】【12年第一题3、4】【12年第三题问题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岗处理】【12年第二题问题2,总监分别向总、分包单位发出整改通知】【12年第四题问题2,分包单位直接将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12年第五题问题5,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方提延期申请】第七考点、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一、主要参考:“规范”7.2“概论”教材第八章7.2.1监理文件资料7.2.2监理日志7.2.3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7.2.4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项目监理机构。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6.说明和建议。二、基本表式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共8个表);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共14个表);C类表通用表(3个表)。监理单位用表表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表A.0.2工程开工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表A.0.3监理通知单表A.0.4监理报告表A.0.5工程暂停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表A.0.6旁站记录表A.0.7工程复工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表A.0.8工程款支付证书(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表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公章)(业主签章)表B.0.3工程复工报审表(业主签章)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表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表B.0.7报审/报验表表B.0.8分部工程报验表表B.0.9监理通知回复表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公章)表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表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验表表B.0.13费用索赔报验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表B.0.14工程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报验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通用表表C.0.1工作联系单表C.0.2工程变更单表C.0.3索赔意向通知书三、文档管理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的监理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见P174表1-3。(但可以发现重大“规律”,绝大部分是长期保存)四、工程资料移交1.分包向总包移交;2.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3.总包向建设单位移交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2013第一题4移交】【2012第二题4移交】【10年第四题5】【09年度第一题4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保存的时限要求4.5分】第八考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一、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第二节,招投标法第二章。二、施工招标程序1.招标准备;2.组织资格审查;3.发售招标文件;4.现场踏勘;5.投标预备会;6.投标文件的接收;7.组建评标委员会;8.开标;9.评标;10.合同签订。三、施工评标办法1.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2.综合评估法一般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参见第一考点。【2013第四题1联合体投标】第九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一、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二节。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三、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1.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2.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和数量;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5.物价浮动的合同价格调整。第十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一、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节。二、发包人的义务1.提供施工场地;2.提供相关资料;3.协调场外道路通行权;4.组织设计交底;5.约定开工时间。三、承包人的义务1.现场查勘;2.编制施工实施计划;3.施工现场内的交通道路和临时工程;4.施工控制网;5.提出开工申请。四、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13年第三问题5,分包与业主关系】【13年第四问题2,分包合同签订】【10年第二题问题3和4,合同的解除】第十一考点、工程变更、索赔管理一、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七章第三节。“质量控制”教材第四章第三节二、工程变更管理1.工程变更权1)监理人指示的变更:可以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但须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2)承包人申请的变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出,监理人对此应提出审查意见,并与发包人协商是否予以采纳。3)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2监理人指示变更的处理程序1)直接指示变更的处理程序。不必征求承包人意见。2)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更的处理程序:(1)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2)承包人决定是否同意实施变更;(3)承包人如同意,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4)承包人如不同意,立即通知监理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3承包人申请变更的处理程序:(建议变更和要求变更的的处理程序没本质区别)(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理人收到合理化建议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为7天)提出审查意见,并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3)合理化建议获得发包人同意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4.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承包人申请变更的程序(1)总监组织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2)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3)总监会签工程变更单。(4)项目监理机构监督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5.变更估价的程序和变更的估价原则1)变更估价的程序:(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3)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审批完毕。*合同执行中的时限规定*(1)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工程量计量程序: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合同价调整的程序: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变更程序: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09年度第四题2、4变更程序10分】(2)变更的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12年第二题1】【2012第二题3】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合同工期2年。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3: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施工单位将事件1中基础工程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列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以甲施工单位未及时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申请为由,拒绝变更基础工程价款。问题: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甲施工单位在事件1中基础工程设计变更时未及时提出,直到竣工结算时,时间超出变更时限(14天),可以认为变更工程不涉及价款问题6.分包工程变更管理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若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未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分包合同示范文本22.3,22.4)三、索赔管理1.索赔的依据: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等。2.索赔按成因分类(3个);3.索赔成立的条件(3个);4.索赔证据(合同,法律法规,工程惯例);(*关于工程惯例的小例子:工程中的共同延误承包商不能索赔就是典型的惯例)5.索赔程序(3个28天):1)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2)意向书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和资料;3)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应给予答复或提出意见,如逾期未予答复或提出意见,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例题1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订立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50天。在合同中规定:(1)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拖后1天罚款5000元。(2)分项工程发生工程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时,该分项工程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1.1)。(3)人工费为16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5元/工日,机械台班为5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综合费率为30%。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注意: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批准,不等于监理工程师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案不当,进度控制失控造成的损失!计划工期为150天。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事件1:因业主提供的场地未能准备好,使工作A和工作B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20天和10天,由此造成人工窝工80个工日,机械闲置30个台班。TFA=0,TFB=30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使其作业时间增加了12天,并由此造成增加人工80个工日,材料费5万元,机械台班增加20个。TFC=60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的工程量由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3000增加到4000,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55元/因为这里是一个综合单价,所以不另加综合费。TFE=30事件4:F为一个基础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原勘察报告中没有说明的较深的软土层,施工方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配合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5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由设计单位对原基础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直接费8万元,因对F进行地质复查和处理,使其作业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6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TFF=0事件5: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机械故障,使工作D的作业时间延长了15天,由此造成人员窝工30个工日,机械闲置15个台班。TFD=0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采取了加快施工措施,使I工作的作业时间缩短了12天,由于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为3万元。最终工程完工,实际工期为183天。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提出了索赔要求。问题1.上述事件中,各项事件能得到的工期补偿各为多少?为什么?总工期补偿多少?2.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多少?由于实际工期的变化,施工单位得到的奖励(或罚款)为多少?3.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费用总额为多少?解1.事件1:工作A可以索赔工期20天,因为A为关键工作且属业主原因;工作B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因为B为非关键工作且大于作业时间延长值;费用索赔:8025+3050事件2:工作C不可以工期索赔,因为C为施工单位自身原因;事件3:可以提出补偿要求,由于设计变更使作业时间增加10天,因为,工期不延长。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m3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m3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工作E的作业时间增加为(4000/3000)30-30=10,不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因为E虽为非关键工作但此时有总时差TFE=30,30-10=20大于其作业时间延长值;事件4:可以索赔,因为是地质条件的变化且F为关键工作,工期索赔10天,费用索赔:50160+80000130%+6025+1550事件5: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施工方自身原因;事件6:不能得到工期补偿,因为通过施工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所以,总工期补偿20+10=30天。2.经工期补偿后的合同工期为150(原合同工期)+30(总工期补偿)=180天。所以,由于实际工期的变化,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为(183-180)5000=35000=15000元。3.施工方可得到的索赔款有:事件1:8025+3050=3500元事件3: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3000(1+25%)=3750按调整后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4000-3750=250该项结算价增加额为375055+250550.9-300055=53625元事件4:(50160+80000)(1+30%)+6025+1550=116650元施工方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3500+53625+116650=173775元施工方可得到的实际费用补偿为3500+53625+116650-15000=158775元例题2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4.建设方聘请的一名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一名在工地避雨的路人由于被大风吹落的物品砸伤需医疗费用2千元,业主应给予赔偿。5.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6.准备安装的一台大型空调由于浸水必须修复需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7.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8.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问题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2.上述索赔事件,哪些成立哪些不成立(请逐条回答)?参考答案1.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所需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5)工期给予顺延。(6)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13版示范文本17.3.2(4)2.(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4)建设方聘请的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由业主支付;路人的医疗费应该由买保险的一方出,而建设方应该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故由业主支付;(5)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6)准备安装的设备修复费用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7)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8)清理现场费用,由业主承担。【13年第五题3索赔计算】【12年第五题2、3索赔计算、不可抗力索赔】【11年第二题3地震不可抗力】第十二考点、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一、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八章。二、交货质量检验:1.质量责任。不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采购方均应在合同规定对交付产品进行验收和试验。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应于合同内规定缺陷责任期或保修期。2.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产品,按部颁标准执行;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作为依据时,可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某一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第十三考点、工程参与各方质量责任一、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一章第三节。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1.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施工任务,不许承揽超越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以外的任务,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重中之重)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2.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按监理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赔偿。【13年第二题问题4各方质量责任】第十四考点、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一、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四章。二、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1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1)合同文件;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4)部门规章及技术规范。2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工程开工具备的条件:1)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三、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1)图纸会审。监理人员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工程设计交底。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工程设计技术交底会。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规范”新增)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4.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1)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的监理工作包括查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项目组织机构、各类人员执业证书、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测、试验、测量和施工设备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内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新增)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3)施工试验室检查内容: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四、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1.巡视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提前48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如果监理机构不能参加,需提前24小时告知承包商,否则视同参与验收;对隐蔽部位剥离后的管理,承包商无条件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对已经隐蔽部位进行剥离,但工期费用应事情负责。【13年第一题2分包单位资料】【13年第三题2隐蔽验收剥离】【12年第五题1分包单位资料】【10年第四题问题1、2、3开工令、实验室、见证取样】第十五考点、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处理一、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七章。二、工程质量事故1.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即:“四级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39人,1049人,1千万5千万)、重大事故、特大事故2.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质量事故的实际情况资料;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档案。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修补处理;返工处理;不做处理。【11年第六题5下停工令问题】三、处理程序1.质量缺陷处理程序质量控制教材P164图7-12.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质量控制教材P166图7-2核心区别,事故处理要下停工令复工令四、工程保修(加)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13年第三题3缺乏缺陷与事故】【13年第四题4保修时限】【2012第三题1】【11年第四题4,写出对该事故的处理程序】【10年第五题2,处理程序】第十六考点、工程质量验收一、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各验收层次的验收权限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的。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达到的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等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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