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薪酬学会》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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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改革与发展 宜兴煤业 李二虎 2012年 9月 2 (一)定义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 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 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 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3 (二)制度变革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决定 (国发 1991 33号),首次提出要 “ 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 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 ,将补充养 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家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重要支柱 之一。 4 1994年国家颁布了 劳动法 ,明确规定 “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 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 ,确立了补充养 老保险的法律地位。 1995年,原劳动部为贯彻 劳动法 ,制定 下发了 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 (劳部发 1995 464号),部分省市 和行业制定了一些办法,在补充养老保险方 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 5 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 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00 42号),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名称、税 收政策、管理等政策有了较大突破,明确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 “ 企业年金 ” ;试点 地区企业的年金缴费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 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 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 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 6 2004年,根据国发 42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和要 求,原劳动保障部公布了 企业年金试行办 法 (劳社部令 20号),会同银监会、证监 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试行办法 (劳社部令 23号)。这是企业年 金法规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开 始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7 (三)发展企业年金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立足我国国情作 出的长远制度安排。近年来,经过不断地改 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得到较大发展。与 此相比,企业年金发展显得很不充分,需要 加大推动力度,使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 步建立起来。 8 2.有利于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社会保障 不仅要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还应该让 他们过上更好一些的生活。鼓励有条件的企 业建立企业年金,使职工退休后增加一份收 入,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享受经济 和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基本养老 金替代率 60%左右,企业年金再补充 20%左 右,总体替代率可达到 80%。 9 1998 2009年替代率变化图 10 3.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人力 资源是第一资源,市场竞争主要是资源和人 才的竞争。企业不仅要有好的用人制度和薪 酬待遇吸引人才,还要建立企业年金等制度 留住人, 把职工的利益同企业长远发展更紧 密地联系起来,建立长效人才机制。 11 4.有利于促进经济和资本市场繁荣发展。企 业年金基金具有积累性、稳定性、规模性, 以及追求长期回报等特点,对促进资本市场 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专业化管理运营, 既可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又可为资本市场 注入更多的资金,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使企 业年金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共同 发展。 12 (四)进展情况 1.参加人数不断增加 。 截止到 2010年底 , 有 3.7万多 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 参加年金制度的人数达到 1334万人 。 享受待遇人数达到 33万多人 。 2.基金规模有较快增长 。 1991 2000年的 10年间 , 全国企业年金规模不到 200亿元 , 平均每年增加不 到 20亿元; 2005年底 , 基金规模达到 680亿元 , 平 均每年增加不到 100亿元; 2010年底 , 基金规模达 到 2809亿元 , 年均增加 426亿元 。 3.截止到 2010年底,由专业机构投资运营的企业年 金,年平均收益率达到了 11.45%,战胜了同期通货 膨胀,实现了保值增值,这为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 后的生活创造了条件。 4.在我部完成备案的中央、行业企业共 108 家,涉及 2060个公司,共 649万职工,累计 积累企业年金基金 1447亿元。原有企业年金 的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原由社保经办机构管 理的 200多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已全部移交 给具备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 营,企业年金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13 14 2000 2009年企业年金发展图 15 (五) 20、 23号令的主要政策内容 1.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没有参保或者欠费的企业不能建立 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不仅要自愿,而且要 量力; 必须坚持民主协商,提高透明度, 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16 2.建立企业年金的决策 建立企业年金的动议一般应由企业先提 出,职工也可以提议; 职工方和企业方集体协商,形成决定, 并制定年金方案;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年金方案草 案要提交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 17 3.企业年金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参加人员范围; 二是资金筹集方式; 三是个人帐户和基金管理方式; 四是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五是支付年金待遇的条件; 六是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七是中止缴费和条件。 18 4.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 履行备案程序不是行政审批。 企业年金方案作为集体协商制定的专项 集体合同,按照 集体合同规定 ,需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审核同意 后,才能合法生效。 19 v 5.费用来源和缴费标准 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低于企业, 但不能不缴费。 单位缴费来源:按照国家或省里有关规 定执行。 20 2008年, 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 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 200834号)规 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 额 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 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工资中扣缴。个 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提供任何 形式的资助。 21 2009年 6月 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 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 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927号 ) 规定:自 2008年 1月 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 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 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 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 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2 2009年 12月 10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 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694号)规定:企业年金的个 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 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 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按照 “ 工资、薪金所 得 ” 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 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23 v 6.管理方式和记帐办法 企业缴费如何分配: 可以根据本企业人员构成情况,考虑责任轻 重、贡献大小、工龄长短、年龄等因素,分 档次确定系数,分配记入不同的数额; 可以与个人缴费对应计入; 也可以按人头平摊记入。 如何记帐,必须在年金方案中明确。 24 7.企业年金待遇给付 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方式:一次或定期领取 。 特例:出境定居人员根据本人要求, 个人帐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本人。 强化企业年金补充作用,从政策上 为职工理财,防止提前分钱。 25 v 8.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 第一层法律关系:企业、职工委托人, 待遇领取者作为受益人,与受托人建立 信托关系; 第二层法律关系:受托人依据合同法, 分别与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企业年金基金由受托人、账户管理人、 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共同管理,不同的 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从制度上最 大限度地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 规定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有一个受托人、 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根据资产 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同一个企 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 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 、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 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 不得相互兼任,以此更有效地规避关联关系 ,保障委托人利益。 26 27 9.理事会担任受托人 2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 “ 建立企业年 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 (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 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 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 的法人受托机构 ” 。 28 企业年金理事会 是指在发起设立年金的企业 内部设立,依托年金计划存在,由企业代表 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特定自然人集合。 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有三 个特点:一是年金理事会须在内部设立并依 托年金计划存在,其他企业的年金理事会, 不得成为本企业年金受托人。二是年金理事 会为特定信托目的存在,企业内其他性质的 理事会也不得担任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三是 年金理事会主要由企业内部职工构成,其中 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9 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 第一,企业年金理 事会必须依法行事。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遵守我国 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 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 其他规定。 第二 , 企业年金理事会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经 营性活动 。 企业年金理事会是专门为管理企业年金 基金而成立的 , 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组织 , 因此 , 企 业年金理事会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 。 第三,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仅限于 本企业,不得受托管理其他企业的年金基金。对于 其他企业来说,非本企业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充当本 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不符合 企业年金试 行办法 的规定。 30 理事会章程 是理事会依法设立、管理企业年 金基金的基本制度 ,是规范理事会及其成员的 组织与行为 ,保障理事会与企业年金委托人、 受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 ,对理事会及其成员均有约束力。 31 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理事会所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包括 : 选择、监督、评估、更换企业年金账户管 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 制订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 编制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 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进行监督 ; 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 ,并 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 接受委托人、受益 人查询 ,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 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 ,发生重大事件时 ,及时向 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 按照国家 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 15年 ;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32 理事会及成员的禁止行为: 章程中须规定理 事会及其成员的禁止行为。如理事会及其成 员不得有损害年金基金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 的行为。理事会在依法管理本企业年金事务 的同时 ,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 理事会应保证年金业务的独立性 ,不得将年金 事务与公司其他业务混合进行。理事会理事 应当诚实守信地开展工作 ,不得以任何形式收 取费用。理事会理事应当无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 33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理事会的议 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需要在章程中明确。一般 来说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5次 ,由理事长 召集。理事会会议应当由 2/3以上的理事出席 时方可举行。每名理事有一票表决权。理事 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理事的 2/3以上通过 方可生效。会议记录由理事会保存 ,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 15年。 34 理事会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经营管理。 章程中对年金 经营管理的规定应强调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 对年金基金的经营管理主要包括两大项工作 :年金基 金的投资决策管理和年金基金运营风险管理。理事 会投资决策管理主要包括 : 确定年金基金管理目 标和投资政策 ; 确立资产类别 ,完成战略资产配置 ; 决定投资管理的方式 ; 选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 及账户管理人。 理事会应加强投资决策程序的科学 性和议事程序的公开透明 ,以防范理事会成员的道德 风险。在选择年金基金各业务运作当事人时应采取 招投标的公开方式。 35 理事会年金运营风险管理主要包括 : 定期或不定 期对企业年金基金各业务运作当事人的稽核监察 ; 按照法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信息报告管理 ; 定期对 各个年金业务运作当事人进行年金运营管理绩效评 估 ; 必要的现场走访 ; 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 投诉和举报的处理。理事会应按相关法规和信托合 同对各年金业务运作当事人进行信息管理 ,同时应向 委托人、受益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履行 信息报告的义务。在控制运营风险、评价管理绩效 时可以引入对立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参与工作 ,以保 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6 10.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 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 , 金 融市场还不够完善 ,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还没 有成功的经验 , 因此 , 还有必要对企业年金 基金投资于各种金融产品的比例做出原则性 规定 。 23号令修订后 11号令规定:企业年金 基金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公允价值计 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 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 不低于投资组合基金净资产的 5%; 37 投资银行定期存款 、 协议存款 、 国债 、 金 融债 、 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 、 债券基金的比例 , 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 95%;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 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 30。 (六)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备案分工 劳动保障部负责受理中央管辖企业(包括: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监管的企业和金融 、证券、保险机构,下同)由集团公司统一建立 的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管理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分别负责受理地方企 业以及中央管辖企业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单独建 立的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 1.关于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2.企业年金方案一式 6份,其中一份为原 件。 3.集体协商通过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决 议。 4.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的说明。 5.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备案函 1、一般不以集团人事部门名义编制函号,而 应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加盖公司的印章; 2、发函的抬头应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而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养老 保险处; 3、落款时间与实际报备时间应大体一致。 年金方案 1、方案文本应装订整齐, 6份中有一份是原件; 2、企业方代表一般由法人签字,职工方代表一般 由工会主席签字; 3、方案条款一定要用词规范,一般不用生僻词语 ; 4、集团公司的年金方案与子公司的年金方案可以 有区别,各子公司的年金方案应附在总方案之后一 同报备; 5、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一定要明确,不 能只做原则性规定; 6、一般不允许补缴中断期的企业年金; 7、单位缴费部分的分配办法一定要明确 ,分配高低相差一般掌握在 5倍左右; 8、归属比例要明确,归属期一般不超过 6 年,递增归属比例; 9、老人、中人过渡办法要明确,老人一 般不再进入新制度,维持原渠道列支。中 人逐步过渡,分配倾斜 +企业账户一次划 转; 10、应明确企业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分配 办法,不得用企业账户资金冲抵企业缴费 ; 11、应明确保留账户的账管费由谁承担 ; 12、明确受托管理方式; 13、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职责与企业作 为委托人的职责不能交叉,方案中表述 应准确; 14、原有企业年金如何规范管理并平稳 过渡到新制度上来,要有专款表述; 15、方案实施的时间应明确。 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决议 1、集体协商一定要规范,方案草案要广 泛听取职工意见,然后职代会或职工大会 表决通过; 2、企业集团有系统工会组织的,由职代 会表决通过。否则,可将方案草案先由各 子公司召开职代会表决通过,然后召开工 会扩大会议的形式予以表决。不能由集团 公司内部职代会代替整个系统的工会组织 。 重要条款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集团公司有哪些子公司 、职工总数、工资总额、覆盖人数及比例等; 2、集团公司所有企业参保缴费是否同一比例; 3、单位缴费分配办法说明,高低分配之间要有 相应的测算; 4、企业账户留存比例说明; 5、原有企业年金建立的时间,积累的数额及存 在形式; 6、若年金方案实施时间早于备案时间,应说明 情况。 参保缴费证明 1、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开具,实行省级 统筹的,各子公司的参保缴费证明由省级 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开具; 2、参保缴费证明应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的 行政章; 3、通过参保缴费证明,确定复函抄送的 省市。 备案审核 1.企业是否符合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 2.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 合规。 3.出具审核意见。 4.备案复函。 方案调整处理 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年金方案主体 条款有调整的,应履行集体协商程 序,并自变化发生之日起 10日内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更新材料。 小结 履行备案程序不是行政审批。 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 更好地监督检查企业年金方案执行 情况。 50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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