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法简答题和论述题汇总

上传人:功*** 文档编号:201077947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5.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思法简答题和论述题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思法简答题和论述题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思法简答题和论述题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论述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具体措施体现在一下六个方面:(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3)推进严格司法。(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论)试论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法的作用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但一般要重点理解的是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是从法的目的和内容的角度所做的分类。从法的内容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法可以通过其规范作用而实现其社会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作用,主要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能够为人们提供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指引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帮助人们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而对一般人或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法的预测所用是指人们通过了解法律可以预知自己和他人行为的后果。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具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国家机器来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所具有的维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它是法的本质的必然体现。在任何阶级社会中,法一定是要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前者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后者是法的社会作用的重要方面。(论)试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3)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简)简述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根据人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可以将理想信念大体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生活领域的理想信念。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日益成为人们追求的生活理想和信念。在构建生活理想、确立生活信念方面,要把富裕的物质生活和高尚的精神生活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构筑美好的未来。(2)职业领域的理想信念。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希望自己能选择一个理想的职业,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二是希望自己在工作和职业活动中达到理想的境界,取得理想的成绩。(3)道德领域的理想信念。一个人认为自己应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品质,形成什么样的人格形象,学习什么样的理想人格,就是人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信念品质和理想追求。(4)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它是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所持的基本理念和对于理想的社会制度的向往和追求。生活理想、职业理想和道德理想主要是个人理想,是微观的,而社会理想是宏观的,社会理想往往比个人理想更为宏大和高远,它为个人理想的形成、确定提供社会理想的背景,并对个人理想的性质、内容以及实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简)简述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简)简述保持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法。(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2)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3)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适方法。(4)注重与人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简)简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措施。(1)健全宪法实顺口监督制度。(2)完善立法体制。(3)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4)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简)简述法律权利及其特点。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主体为了满足某种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它来自于法律规范的规定。(2)它是保障权利人实现某种利益的法律手段。(3)它以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为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4)它有明确的范围,超出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就不再受法律保护。(论)试述人生目的及其在人生观中的核心地位。人生目的指的是人生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1)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一方面,人生目的规定了人生活动的大方向,对人们所从事的具体活动起着定向作用。另一方面,人生目的又是人生行动的动力源泉,当人们意识到为什么活着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力量,激励着人们为了既定的目标而奋发进取,努力拼搏。(2)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人生道路崎岖不平,面对各种矛盾和斗争,不同的人生目的会使人采取不同的人生态度。一个人的人生目的越明确、越高尚,内心所激发的驱动力就越强大、越持久,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就不气馁、不退缩;相反,错误的人生目的则容易使人走入歧途,或是悲观消沉、看破红尘、厌世轻生,或是放纵物欲、虚度时光、游戏人生,或是投机钻营、铤而走险、违法犯罪。(3)人生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追求生命意义,实现人生价值,这是人们共同的美好愿望。只有确立了正确的人生目的,才能懂得人活着不能只是为了自己活少数人,而应当为大多数人,为社会尽到自己的责任、做出自己的贡献,把责任和贡献当作人生最大的快乐和价值所在。(论)论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社会主义道德是一个包括道德核心、道德原则和各种道德规范的系统整体。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时,提出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十七大报告在提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时,又强调指出要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并且,诚信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之一。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成事之基。增强诚信意识,坚持诚实守信做人,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最终获得成功。(2)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既要靠法律手段,更要靠道德力量,以诚信的道德觉悟维护市场秩序。依靠道德力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节省成本,符合市场经济追求效益最大化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达,经济生活对人们诚信意识、守信规则的要求越高。如果出现了不诚实不守信的情况,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便被破坏了。(3)诚实守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遵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大大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诚实守信,人们之间不能真诚相待,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信任、信用和信誉,只有猜忌和猜疑,交往就无法进行,和谐社会的正常秩序就根本无法建立起来。因此社会和谐发展需要增强诚信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道德基础,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论)论述家庭美德的内容及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意义。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有:(1)尊老爱幼。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尊敬,照顾和赡养老人,抚养、热爱和教育子女。(2)男女平等。要求在家庭生活中男女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和尊严。(3)夫妻和睦。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互敬、互爱、互助、互信、互谅。(4)勤俭持家。要求在家庭生活中勤奋劳作,节约俭朴,合理持家。(5)邻里团结。要求在家庭生活中与邻里之间友好往来、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意义:(1)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个体人生的重要意义。家庭美德建设既能增进人生幸福,也能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对于个体人生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一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家庭,创造和睦的邻里生活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认真严肃地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能净化、美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进人生价值。(2)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一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美满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二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简)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需要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在理想和信念方面的认识上的误区和态度上的偏颇,会左右人们追求理想的行动,从而影响理想的实现。因此,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复杂性,以正确的认识和态度来追求理想是非常必要的。(1)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和艰巨性。理想的实现具有长期性、曲折性和艰巨性,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2)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一方面要走出以理想否定现实”的误区。另一方面,要走出以现实否定理想的误区”。不仅要看到理想与现实矛盾冲突的一面,还要看到它们相一致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把握二者对立统一的关系,不因为现实中遇到这一矛盾而产生偏颇的思想认识和态度。(简)在现实生活中,怎样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境遇?所谓境遇,就是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具体环境。其中,顺利的境遇称为顺境,不顺利的境遇称为逆境。(1)要认识到顺境和逆境对人的影响都有两重性。在顺境中向目标前进,可以借天时、地、人和等有利因素,施展才华、建功立业,但优越的条件和舒适的环境又容易使人贪图安逸、得意忘形。在逆境中向目标前进,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是,逆境对人生又是一种磨炼,它可以使人更多地思考人生、磨砺意志,丰富战胜困难的经验。(2)对于顺境,不能麻痹大意、得意忘形,而应居安思危、自制自励,使自身的活动保持良好的度。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挫折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乐观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3)对于逆境,不能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而应大胆正视、积极应对,努力创造条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待时机成熟,顺势导,使之成为人生旅程中的一个转折点。(简)怎样努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1)努力学习,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从业人员应该认真学习、积累和掌握职业道德要求的基本内容期确职业活动的基本规范和目的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并体现在职业活动中。(2)努力塑造优良的职业品质。个人努力塑造优良的职业品质,是培养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基础。(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能力。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实践职业道德,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使自己的知识、意志、能力在服务社会的职业劳动过程中得到提高和升华。(简)简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加快法治政府建设。(3)提高司法公信力。(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简)简述法人的含义及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棚勾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论)论述当代大学生如何在学习和生活实践中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作为当代中国大学生,应该自觉地确立起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1)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必须坚持读书学习。既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学点哲学理论、政治理论,读点马克思主义的书,同时也不能离开自己所处的社会,不能离开对周围社会的观察和把握。(2)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必须坚持参加社会实践。人的理想和信念最终是在实际生活中形成的,离不开人的生活体验和实际行动,因此一定要参加社会实践,增强认识社会和参与社会的能力。(3)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应该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二是把个人的理想信念和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三是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论)论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集体主义原则作为社会主义调节社会、集体与个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基本原则,应该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和实施。(2)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重视、保障、发展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自觉创造精神。集体主义既要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倾向,又要反对损公月吼、损人利己倾向。(3)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具有多层次的道德要求。其最高层次是对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要求,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较高的层次是对具有较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的要求,即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一般层次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要求,即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论)试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设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宪法相关法是指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2)民法商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之一,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我国民法法律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核心法律规范,附之以一些单行的民事法律。(3)行政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部门之一,主要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4)经济法。这是从民法商法部门和行政法部门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其调整的关系主要包括经济组织关系、经济竞争关系、经济调控关系、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监督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5)社会法。这是近些年新划分出来的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劳动关系、社会保端口社会福利关系。(6)刑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刑法除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外,还包括此后的八项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诉讼程序法是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简)理想信念有哪些基本特点?(1)理想信念具有思想性和实践性。(2)理想信念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3)理想信念具有多样性和共同性。(简)怎样理解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1)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口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和。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2)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中,爱国主义始终发挥着民族精神核心的作用。正是出于对自己故土家园、骨肉同胞和灿烂文化的眷恋和热爱,中华各民族才得以求同存异、共同发展;一代代中华儿女才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不断激发创造活力,使滴水之微汇聚成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推动祖国朝着繁荣富强、独立自由的方向发展。(3)爱国主义是贯穿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都是围绕这个核心展开的。(简)简述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和根本途径。正确把握人生价值的实现的条件有:(1)选择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只有选择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才能对个人的发展起到定向和导航的作用。(2)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的主观条件。一是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在重视自我价值和个性发展的同时,强化全局观念、义务观念,时刻用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引领自己;二是加强自身各方面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为人生价值的实现提供广阔空间;三是继承和弘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社会实践是人生价值的源头活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在当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实践,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简)简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简)简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途径。(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论)试述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从业人员都要奉行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有:(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要求从业人员,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应该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表里如一、信守诺言、讲求信誉、遵守职业纪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3)办事公道。办事公道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平等待人、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滥用职权、不损人利己、不假公济私。(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尽力设法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处处为他们的实际需要着想,尊重他们的利益,取得他们的信任和信赖。(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树立为社会、为他人作奉献的职业精神。(论)试分析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在人们之间形成的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中的主导型因素。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三类:自然人、组织、国家。其中,自然人是所有法律关系主体中最基本的主体,组织是现代社会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法律关系主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行为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能力。(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以下三种:物、行为和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法律关系主体所支配的客观实体。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为法律所认可;为人们所支配和利用;能够为人们带来某种利益。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智力成果是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风能、大气环境、地热资源以及有价值的情报和资讯也开始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3)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主体为了满足某种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为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论)试述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刑事立法与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都必须依据刑法的明文规定,法无明文不规定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要求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等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责性相适应原则。指决定判罚轻重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付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简)简述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方法。(1)认真学习理论知识。(2)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3)身体力行,切实践率。(简)简述道德的主要功能。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态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和能力。道德有多方面的功能,如调节功能、认识功能、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其中占主要地位的是调节功能和认识功能。(1)调节功能是道德最主要的功能。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际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和能力。(2)认识功能也是道德的主要功能。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和能力。(简)简述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意义。(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对公民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利于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简)简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而言,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简)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1)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它主要有以下内容: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特定人的权利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生活保障权,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2)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它主要有以下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论)论述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及其历史作用。科学内涵:爱国主义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热爱、忠诚和报销自己祖国的一种感情、思想和行为。它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是鼓舞和凝聚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首要表现。(3)热爱骨肉同胞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4)热爱祖国光辉灿烂的文化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5)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历史作用:(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论)论述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关系。(1)人生的自我价值,是指个人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的人生活动对他人、社会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个体对他人、社会所做的贡献,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贡献越大,他实现的社会价值就越高。(2)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人的各种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个体的努力和奋斗,人为实现自我价值而努力和奋斗的过程,一般也是其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基础。人是社会的人,人进行的自我价值活动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所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越高,为他人和社会创造的财富越多,他所能实现的自我价值就越高。如果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仅仅理解为单纯的利己活动,囿于自我的封闭圈不为他人、社会做出贡献,这样的自我价值是不可能实现的。(3)社会价值的创造过程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是统一的。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创造社会价值是因,实现自我价值是果,不创造社会价值,就无法实现自我价值。(论)试述法的适用。法的适用,谕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的适用也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对于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法的适用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法的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概念,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包括审判和检察,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人民法励口人民检察院都是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法的适用的主体,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适用法律。(2)法的适用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保证司法机关正确、合法、及时处理案件的前提,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时必须依据相应的程序法的规定。(3)法的适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机关在案件的调查、审理、判决等活动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执行。(4)法的适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法的适用是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需要司法人员受过专业的教育和训练,具有完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很难胜任这一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简)简述理想信念的含义。(1)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口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首先,理想作为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其次,理想作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想象和设想,与无法实现的臆想和空想有根本的区别。(2)信念是人们在一定认识的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信念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的统一体或合金。(3)理想和信念是密切联系的,它们是同一种人类精神现象即信仰现象的两个侧面。(简)简述价值观和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价值观,是指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价值观集中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代表了人们对生活现实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总是具有复杂的体系和内容,其中有存在着与该社会的根本制度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主导全社会思想和行为的价值体系、价值观,这就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基本制度在价值层面上的本质规定,体现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员价值观的形成都具有深刻的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