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设施项目运营方案_模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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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咨询/养老托育设施项目运营方案报告说明养老托育设施目录第一章 总论6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6二、 结论分析6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7第二章 市场营销10一、 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10二、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路径12三、 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6四、 托育行业的发展现状及难点19五、 我国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与政策建议22六、 打造高质量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25七、 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27八、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路径30九、 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33十、 市场的细分标准37十一、 托育行业的发展现状及难点42十二、 建立持久的顾客关系45十三、 我国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与政策建议46十四、 制订计划和实施、控制营销活动50十五、 打造高质量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51十六、 营销调研的步骤52十七、 4C观念与4R理论54十八、 绿色营销的内涵和特点56第三章 发展规划59一、 公司发展规划59二、 保障措施60第四章 公司组建方案63一、 公司经营宗旨63二、 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63三、 公司组建方式64四、 公司管理体制64五、 部门职责及权限65六、 核心人员介绍69七、 财务会计制度70第五章 SWOT分析说明77一、 优势分析(S)77二、 劣势分析(W)79三、 机会分析(O)79四、 威胁分析(T)80第六章 经营战略方案84一、 实施融合战略的影响因素与条件84二、 企业市场细分86三、 企业经营战略管理体系的构成91四、 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地位及作用92五、 企业经营战略环境的概念与重要性94六、 企业文化战略的实施95七、 人力资源战略的特点96第七章 企业文化分析98一、 企业文化的研究与探索98二、 企业文化的选择与创新116三、 品牌文化的塑造120四、 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130五、 企业文化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基本价值140六、 建设新型的企业伦理道德149七、 企业文化投入与产出的特点152第八章 运营管理模式154一、 公司经营宗旨154二、 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154三、 各部门职责及权限155四、 财务会计制度158第九章 财务管理165一、 财务管理原则165二、 现金的日常管理169三、 计划与预算174四、 营运资金管理策略的类型及评价175五、 财务可行性评价指标的类型178六、 筹资管理的原则179七、 财务管理的内容181第十章 项目投资分析184一、 建设投资估算184建设投资估算表185二、 建设期利息185建设期利息估算表186三、 流动资金187流动资金估算表187四、 项目总投资188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188五、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189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189第十一章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191一、 经济评价财务测算191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191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19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94二、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195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96三、 财务生存能力分析198四、 偿债能力分析198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99五、 经济评价结论200本期项目是基于公开的产业信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等信息,并依托行业分析模型而进行的模板化设计,其数据参数符合行业基本情况。本报告仅作为投资参考或作为学习参考模板用途。第一章 总论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养老托育设施项目(二)项目投资人xxx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二)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257.6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61.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2.49%;建设期利息34.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5%;流动资金861.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46%。(三)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257.69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857.19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400.50万元。(四)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107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8614.45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525.55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35.99%。5、全部投资回收期(Pt):4.49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4002.81万元(产值)。(五)社会效益综上所述,本项目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属于投资合理、见效快、回报高项目;拟建项目交通条件好;供电供水条件好,因而其建设条件有明显优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思想,有利于行业结构调整。(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总投资万元3257.691.1建设投资万元2361.551.1.1工程费用万元1787.201.1.2其他费用万元520.591.1.3预备费万元53.761.2建设期利息万元34.311.3流动资金万元861.832资金筹措万元3257.692.1自筹资金万元1857.192.2银行贷款万元1400.503营业收入万元10700.00正常运营年份4总成本费用万元8614.455利润总额万元2034.076净利润万元1525.557所得税万元508.528增值税万元429.009税金及附加万元51.4810纳税总额万元989.0011盈亏平衡点万元4002.81产值12回收期年4.4913内部收益率35.99%所得税后14财务净现值万元4099.54所得税后第二章 市场营销一、 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一)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充分考虑城乡差异,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中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地区性差异明显,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差别较大。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下,家庭对服务的需求也不同,因地制宜构建适合当地特点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有利于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托育服务载体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能只由机构提供托育服务,社区型托育服务和家庭式托育服务由于其便利性、灵活性、价格亲民以及更具人文关怀而有其独特的发展空间。因此,建议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过程中,更加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二)完善家庭政策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通过制定家庭政策来满足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家庭支持政策是社会向家庭提供的政策、资金和服务支持,为家庭育儿提供支持,建立儿童发展与教育的长效机制。应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入户指导,普及科学喂养、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早期教育、家长课堂等服务和科普教育活动。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科学育儿家庭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家庭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借鉴西方经验,向家庭提供儿童照顾津贴,使父母在幼儿照顾方面有更多的选择。(三)推动各项政策协同落实第一,尽快建立和完善托育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推动托育机构监管工作规范。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同一地区内部的城乡之间也存在较大不同,同一城区内部的新旧居住区之间的设施用地状况也存在不同特点,对各地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在包容机构设施差异性的前提下建立安全监管底线,统一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托育服务行业中机构类型众多、条件差别大,通过有效监督,引导机构按照标准规范执业,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应抓紧建立托育服务行业的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部门监管职能,将托育服务监管纳入卫生监督职责范围,赋予相应执法权,解决当前监管无法可依的情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二,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构托育发展路径,进一步扩大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面,改善和优化托育机构类型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按照非营利原则投资托育事业。以托位数或实际在托时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并限定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应给予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在人员经费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方面享有公共财政补贴的权利。针对部分托育机构的商业用水、用电、用气等,可考虑按照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执行。明确税收、金融等具体优惠政策,使政策执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第三,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提供托育服务,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及互认机制。由于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受到编制的严格限制,从目前看,通过幼儿园下沉做托育,实现托幼服务资源、场地共享、师资人员融通的托幼一体化是托育服务发展的一种较为可行的模式。由于幼儿园已经有完备的资格,建议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时不必再做重复注册,只要有教育部门审批证明就可以注册通过,当前在汕头、大连等城市已经实施此类政策,对有效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编办、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同性质托育机构在不同部门申报登记的有关要求。二、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路径首先,增供给。一是变观念。鉴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家庭依旧是婴幼儿照护的主体,但一旦家庭有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供给。换言之,婴幼儿养育不是家庭的专职,而应是家庭、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责:除家庭提供的非正式照护外,还需要市场和社会提供的正式照料予以足够的补充。二是建体系。尽快形成以家庭为中心,市场扩面和社会补充的一体三翼的托育服务体系格局,尽快出台并不断完善针对家庭托育点管理的规章制度,将这类普遍存在却被忽视的服务模式纳入到托育服务体系中,真正将托育服务扎根于社区,为家庭提供更便捷可及的服务。完善社会化托育服务必须注重托育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协同发展,既要重建优质的公立托育服务体系,发挥引领示范和保障兜底作用,更要发挥多种性质、多种类型的市场化服务机构的扩面作用,鼓励用人单位以自营或联营的方式,积极承担企业员工的部分托育服务职能,针对婴幼儿的年龄提供相应的、多元化的服务。要重视隔代照料在婴幼儿养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将隔代照料纳入托育服务体系的可能性,对隔代照料者提供经济补偿与健康和育儿喘息服务。三是促落实。应加强相关部门对托育服务的经费投入和兜底责任,有效贯彻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理念,尽快落实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托育服务提出的指标要求,将每千人托育床位从18个提升到2025年的45个。其次,调结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满足家庭的托育需求除了增量外,还应关注结构的契合性。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要真正有效地减轻家庭的育儿负担,满足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尤其是对公办托育服务的需求,就必须保证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尽可能扩大公立托育服务的覆盖面;此外,可采取公建民营等模式,通过加强对服务机构各方面的监管,使之尽可能达到公办机构的标准。二是提供多元互补的服务,在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场域、服务模式上,尽可能满足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在服务时间上,充分考虑不同家庭的差异化需求,提供全日制、半日制、临时托管、喘息服务、课后托管等时间灵活的服务模式。基于孩子的年龄和身心发展状况来安排内容适宜的育儿服务,推动托育服务内容和管理的精准化,既不可揠苗助长,也不可一刀切地仅为孩子提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护,应以保为主、保中寓教、教中有保、保教融合。在服务场域上,构建家庭社区机构一体化的育儿服务体系。社区既是各类性质托育机构的主要落脚点,也可以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应鼓励社区与单位(尤其是社区)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开展托育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托育驿站,充分发挥社区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有需求的家庭可享受到家门口的服务。在服务种类上,同样应大力发挥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平台作用,以满足家庭诉求为出发点,提供常规化、嵌入式、菜单式的家庭育儿指导与喘息服务,为在家养育的婴幼儿提供诸如喂食、洗浴、智力开发等照料服务,为家长提供科学、合理、契合婴幼儿生理发育特征的家庭教育课程。最后,保质量。质量为先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也是托育服务赢得社会信任与家庭支持的基础前提。服务体系的建构与良好的服务运营,必须要有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人财物保障体系等配套支持体系的保驾护航。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出台如儿童养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筑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推动托育服务走向安全化、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监管:强化政策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重视托育服务体系的配套支撑,做好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特别要注重加强托育服务全过程监管,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完善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明确准入标准和准入机制,改善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设立照护服务和安全保卫的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强化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和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尤其是婴幼儿家长的监督作用。三是保障人财物供给:加强人才培养,加快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正规教育体制,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培养专业化人才;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托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激励机制,调动个体的积极性,保障人才队伍的稳定供给。完善各项财政补贴制度,建立体系完备的财政激励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出台家庭经济扶持计划,提升家庭的养育能力,保障财物稳定供给,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统筹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用地制度保障,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小区建设时严格落实托育设施的配套落地,解决好物往哪里安的问题。三、 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技术创新的瓶颈智慧养老智能化水平偏低,一方面,与智能养老服务产品相关的智能传感、微处理器、操作系统、生理数据(血压、血糖、心电等)采集、以及健康数据分析处理等智能设备及关键技术开发仍然不足,各地区对于涉老信息的大数据采集、有效分析、充分整合、高效应用等信息化工作滞后于现实需求。另一方面,智能养老服务产品种类少,供给能力仍有待提升。智能产品主要以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和智慧医疗相关领域为主,多针对老年人康养照护与日常生活照料,只考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与生存问题,开发视角单一,服务内容基本停留在初级层面,而面向老年人特定需求的适老化、人性化设计不够,忽视该群体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导致老年群体对智慧养老产品的接收率低。因此,智慧养老产品在实现服务有效对接、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行业标准尚未建立标准化建设是推动智慧养老模式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智慧养老还处于试行和探索阶段,行业标准、法律法规、服务规范、质量管理和监控、风险预防、评估评价、纠纷处理、信息互联互通等相关的标准化工作还处于空白或者起步阶段。智慧养老涉及平台运营商、服务供应商、医院、家庭等多个主体,但各参与主体之间在沟通、协调、合作、互动等方面都处于摸索和磨合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相关资源信息难以实现共享。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撑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但政策内容多为指导性的建议,缺少配套的执行标准或执行规范以及实施细则,导致政策不易执行的问题。另外,监管体系与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智慧养老行业较为混乱。同时,我国智慧养老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各地制定的智慧养老标准和各项准则都缺乏统一指导和规范,各类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系统接口通信、数据格式等标准各不相同,不同的产品与系统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不管是智慧养老的系统开发、服务体系信息平台的建设,还是智能养老设备的研发应用,由于涵盖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加剧了智慧养老行业的混乱,导致实践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的适老化应用效果不稳定,社会资本参与适老投资建设不足,真正满足老年人需求的适老化产品缺乏。(三)社会资本参与率低养老行业有其特殊性,投资大且资本回收周期长,加之智慧养老产品本身研发成本和安装维护成本高,因此目前,智慧养老的推进多依赖于地方财政拨款,社会资本参与率较低。第一,智慧养老服务投资大,研发成本高,资本回收周期长,风险高,只有资本雄厚的企业才会瞄准老年市场,推出智能穿戴设备、家庭机器人等,同时对设备的技术维护、系统升级、后期的配套服务等要求较高,如果技术服务没跟上,企业将面临很大风险。第二,将福利服务责任与盈利目的捆绑,资本回报率低。我国养老产业有呈现市场化经营,但事实上仍然是公共服务性大于市场盈利性,导致过度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干预私营企业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营,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同时受到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智慧社区服务设施和设备的收费及服务价格相对较低,两者叠加造成资本回收期比较长。第三,行业标准及法律规范尚未建立,智慧养老市场的投资机制尚不清晰,资金投入受到制度不完善的影响,投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本进入。(四)高素质专业人员缺乏一方面是养老护理人才缺口大。我国以居家养老为主,目前提供养老服务的主要是社区内部管理人员、志愿者和社会专职服务人员。我国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约30万人,受过专业训练者仅10万人。现有从业人员多数为40岁以上的务工人员和城市失业下岗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且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不具备专业的护理技能,更不具备操作与适应智慧养老设施与设备的专业技能。二是缺乏智慧养老专业从业人员。智慧养老属于新型养老模式,智慧养老融合了医疗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高。因此,除需要大批医疗护理、营养、康复、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和管理人员外,还需要从事智慧养老产品设计、智慧养老技术开发与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与规划的高级人才。这样一来,具备医疗护理、心理健康、营养学等专业知识等专业养老服务人才本身就少,而既具备技术知识又有老年照护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更加稀少,相对应的人才储备体系尚未建立,这就更加剧了人才的短缺程度。人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智慧养老的发展。四、 托育行业的发展现状及难点(一)经营有难处盈利困难,四成托育机构处于亏损状态,民办托育机构的亏损面近五成,再加上疫情反复,导致部分一些机构倒闭,致使托育市场更加低迷。入托人数少、店面成本高、专业人才成本高是造成亏损的前三大因素。生源不稳定。大部分的机构反映生源不稳定是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方面托育需求短暂,托育需求集中在24-36个月龄的婴幼儿,长则就读两学期,短则就读两三个月,托育机构面临需要频繁招生的难题;另一方面托育需求存在季节性,可能夏季人满为患,而冬季可能即使各种活动,也很难满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婴幼儿托育需求减少、客单价降低、经营成本增加,更加加剧了托育机构的经营难度,比如深圳因为疫情反复,大批量的小机构倒闭,甚至一些头部机构也频频爆雷。(二)转化有难度送托费用高,家长们普遍认为价格过高,家庭难以承担是影响孩子送托的主要影响。将孩子送托主要驱动力只是专业化照护,在相对高额的送托费用的情况下,普通家庭很难负担得起,心存担忧。接近一半的家长提及担心食品安全、环境安全,也有担心托育机构专业资质的,比如保育员的专业性及照护经验,部分担心混龄编班影响托育服务质量(大部分正规托育机构都是分阶排班的)。另外还有送托不方便,因为社区附近没有合适的托育机构。疫情原因。接近一成的家长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打算推迟送孩子入托。(三)市场难满足需求公办民办不平衡,一方面民办托育机构存在学位过剩,另一方面公办托育机构存在供不应求,大部分家庭倾向于选择公办托育机构,而市场上,民办机构占据市场主流,这就导致市场失衡。规范化发展有短板。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仅在少数。而家长对托育服务的认识不够全面,送托行为很容易受负面消息影响,备案率低导致托育市场更加低迷,安全保障、硬件、师资配备上的短板,更加加剧家长们的担忧。政策落实与监管存在差距。在奖励补贴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很多托育机构表示从未享受过任何奖励补贴或优惠政策。备案率低和优惠政策落实难是托育机构争取优惠政策面临的两大困难,托育机构关停风险、失信风险,执行标准不明确、申领补贴流程多等多方面因素,造成补贴难拿的局面。监管不明确。在行业监管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民政、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监管,导致行业监管责权不清晰,综合监管机制到落实有差距,部门协同监管以及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有待健全。(四)资源难整合,供求矛盾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在生育率逐年下降不增加托位的情况下,托位建设的需求会一定程度上自然缓解,幼儿园学位过剩的情况会逐渐显现,部分幼儿园开设低龄化托班,避免资源浪费。优先满足刚性需求。针对因双职工家庭返岗无人照护、希望长辈能安享晚年的刚性需求,扩大以安全照护为主的普惠托位供给。发展优质的托育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扶持优质托育品牌机构,满足科学养育、系统早教、幼儿园过渡等专业化、优质化照护需求。五、 我国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与政策建议(一)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智慧养老是一种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安全保障、医疗卫生、保健康复、娱乐休闲、学习分享等支持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对涉老信息自动监测、预警甚至主动处置,实现技术与老年人的智能交互,深度挖掘健康养老需求,高效对接健康养老资源,向老年人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养老服务的创新的养老模式。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是在传统养老模式的基础上,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智慧养老平台为基础,以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为核心,以服务对象为主体。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是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核心,其中智慧养老产品是实现智慧养老模式的工具和手段;而向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服务是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根本目标。服务对象为包含居家养老老人、社区养老老人以及机构养老老人在内的所有老年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既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模式:通过线下智能设备(智慧养老产品)搜集信息向线上智慧养老平台输入老年人的潜在需求;同时,更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模式:借助线上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资源挖掘养老需求,由线下服务供应商根据线上平台的分配,有针对性地向老年群体精准输出服务,形成闭合环路,最终实现养老服务与需求的有效匹配。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是实现智慧养老的基础建设,通过借助老年服务技术、医疗保健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移动互联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等技术层面的资源,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社区服务平台对接,一方面搜集并建立老年人、企业、医院、健康专家(主要是全科医生)、智能设备企业等实体数据库;另一方面通过呼叫中心、无线定位系统、健康监护系统、预约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系统,在服务内容全覆盖的基础上发挥平台的聚集效应。老年人通过对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足不出户便可将送餐、家政服务、购物、医疗护理等需求上传,再由平台调度中心将获取的需求大数据分配给服务供应商或社区工作人员,实现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匹配,为老年人提供精准服务。(二)当前我国智慧养老服务的主要实施模式目前,智慧养老服务可分为四种模式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智能机构养老服务、智慧城市养老服务。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利用智能设备(如智能腕表、电子呼叫器、安全仪器等)和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远程监控检测、生活服务、SOS呼叫、远程亲情关爱和跌倒报警等服务。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居家服务平台准确获取辖区内老年人的数据,通过服务监管,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子女等通过客户端获悉老年人位置,紧急情况下可第一时间获取报警情况。社区服务提供商可通过智慧社区居家服务平台,增加销售渠道,通过数据挖掘进行精准营销服务。老年人通过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可以享受到居家养老的全面服务。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目前国内各地探索智慧养老最普遍的模式。智慧医养结合服务依托支撑医养结合业务运作的网络平台,老年人借助智能设备接入平台,社区或养老服务中心以及专业机构通过使用智能设备老年人提供日常看护、安养照料、科学进餐、医疗监测、康复治疗等服务。目前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有四种类型:一是居家巡诊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养老中心与居家老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借助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实现居家巡诊;二是医中加养模式。依托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养中加医模式。依托互联网+健康服务技术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养照料、医疗检测、康复护理等服务;四是医养相邻模式,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临近的养老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通过信息平台开展线上和线下服务。智慧机构养老服务是指养老机构通过使用智慧机构养老服务系统以及相关的智能化终端设备,通过互联网技术将老人的基本信息、医疗信息等反馈给医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健康实时监控。智慧城市养老服务是在建设智慧城市背景下,将智慧养老服务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适老化改造中,在城市实现智能化的同时将智能化技术运用于养老服务中,实现养老服务的智慧化和精准化。天津市通过开发出智能电视、智能机器人、关爱智能腕表、一键通呼叫器等智能设备提供多项适合居家养老的服务,浙江乌镇智慧养老线上平台通过智能居家照护、远程健康照护、SOS呼叫跌倒与报警定位等设备,利用阿里云服务器、APP等进行远程管理,都是这一模式的实践。六、 打造高质量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一)加强多元化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一是加强街道和社区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短期内可以在每个街道建设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机构,中长期在每个社区建设一家普惠性托育机构。二是在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设置托班,开展幼托一体化服务。深圳市幼儿园资源相对紧缺,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可以在学位相对宽松的幼儿园探索设立托班,在条件允许下逐步推广。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降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供给,鼓励民营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机构供给。四是可以发展家庭式、社区式的小型托育机构,借鉴河北福嫂燕赵家政、北京民居园等方式,提供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就近开展全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服务。五是以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办托育事业。相关部门分担经济成本与责任风险,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商业楼宇、园区自行举办或联合办托,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二)提高幼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国外幼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相对较高,比如丹麦的托育服务从业者必须接受3年高等专业教育,并持有社会教养员资格证书。瑞典的托育服务从业者至少要有2年半的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经历,或至少1年的托育服务助教经历。而我国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大多是来自家政领域的保育员,专业人士相对较少,因此要大力提高幼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尽快建立03岁托育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通过标准化的培训和考试使更多的人才投入托育事业。同时职业院校可以围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开设相关课程,把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作为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纳入紧缺人口培养计划。七、 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一)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充分考虑城乡差异,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中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地区性差异明显,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差别较大。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下,家庭对服务的需求也不同,因地制宜构建适合当地特点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有利于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托育服务载体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能只由机构提供托育服务,社区型托育服务和家庭式托育服务由于其便利性、灵活性、价格亲民以及更具人文关怀而有其独特的发展空间。因此,建议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过程中,更加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二)完善家庭政策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通过制定家庭政策来满足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家庭支持政策是社会向家庭提供的政策、资金和服务支持,为家庭育儿提供支持,建立儿童发展与教育的长效机制。应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入户指导,普及科学喂养、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早期教育、家长课堂等服务和科普教育活动。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科学育儿家庭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家庭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借鉴西方经验,向家庭提供儿童照顾津贴,使父母在幼儿照顾方面有更多的选择。(三)推动各项政策协同落实第一,尽快建立和完善托育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推动托育机构监管工作规范。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同一地区内部的城乡之间也存在较大不同,同一城区内部的新旧居住区之间的设施用地状况也存在不同特点,对各地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在包容机构设施差异性的前提下建立安全监管底线,统一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托育服务行业中机构类型众多、条件差别大,通过有效监督,引导机构按照标准规范执业,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应抓紧建立托育服务行业的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部门监管职能,将托育服务监管纳入卫生监督职责范围,赋予相应执法权,解决当前监管无法可依的情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二,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构托育发展路径,进一步扩大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面,改善和优化托育机构类型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按照非营利原则投资托育事业。以托位数或实际在托时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并限定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应给予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在人员经费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方面享有公共财政补贴的权利。针对部分托育机构的商业用水、用电、用气等,可考虑按照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执行。明确税收、金融等具体优惠政策,使政策执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第三,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提供托育服务,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及互认机制。由于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受到编制的严格限制,从目前看,通过幼儿园下沉做托育,实现托幼服务资源、场地共享、师资人员融通的托幼一体化是托育服务发展的一种较为可行的模式。由于幼儿园已经有完备的资格,建议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时不必再做重复注册,只要有教育部门审批证明就可以注册通过,当前在汕头、大连等城市已经实施此类政策,对有效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编办、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同性质托育机构在不同部门申报登记的有关要求。八、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路径首先,增供给。一是变观念。鉴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家庭依旧是婴幼儿照护的主体,但一旦家庭有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供给。换言之,婴幼儿养育不是家庭的专职,而应是家庭、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责:除家庭提供的非正式照护外,还需要市场和社会提供的正式照料予以足够的补充。二是建体系。尽快形成以家庭为中心,市场扩面和社会补充的一体三翼的托育服务体系格局,尽快出台并不断完善针对家庭托育点管理的规章制度,将这类普遍存在却被忽视的服务模式纳入到托育服务体系中,真正将托育服务扎根于社区,为家庭提供更便捷可及的服务。完善社会化托育服务必须注重托育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协同发展,既要重建优质的公立托育服务体系,发挥引领示范和保障兜底作用,更要发挥多种性质、多种类型的市场化服务机构的扩面作用,鼓励用人单位以自营或联营的方式,积极承担企业员工的部分托育服务职能,针对婴幼儿的年龄提供相应的、多元化的服务。要重视隔代照料在婴幼儿养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将隔代照料纳入托育服务体系的可能性,对隔代照料者提供经济补偿与健康和育儿喘息服务。三是促落实。应加强相关部门对托育服务的经费投入和兜底责任,有效贯彻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理念,尽快落实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托育服务提出的指标要求,将每千人托育床位从18个提升到2025年的45个。其次,调结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满足家庭的托育需求除了增量外,还应关注结构的契合性。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要真正有效地减轻家庭的育儿负担,满足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尤其是对公办托育服务的需求,就必须保证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尽可能扩大公立托育服务的覆盖面;此外,可采取公建民营等模式,通过加强对服务机构各方面的监管,使之尽可能达到公办机构的标准。二是提供多元互补的服务,在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场域、服务模式上,尽可能满足家庭的多样化需求。在服务时间上,充分考虑不同家庭的差异化需求,提供全日制、半日制、临时托管、喘息服务、课后托管等时间灵活的服务模式。基于孩子的年龄和身心发展状况来安排内容适宜的育儿服务,推动托育服务内容和管理的精准化,既不可揠苗助长,也不可一刀切地仅为孩子提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护,应以保为主、保中寓教、教中有保、保教融合。在服务场域上,构建家庭社区机构一体化的育儿服务体系。社区既是各类性质托育机构的主要落脚点,也可以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应鼓励社区与单位(尤其是社区)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开展托育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托育驿站,充分发挥社区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有需求的家庭可享受到家门口的服务。在服务种类上,同样应大力发挥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平台作用,以满足家庭诉求为出发点,提供常规化、嵌入式、菜单式的家庭育儿指导与喘息服务,为在家养育的婴幼儿提供诸如喂食、洗浴、智力开发等照料服务,为家长提供科学、合理、契合婴幼儿生理发育特征的家庭教育课程。最后,保质量。质量为先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也是托育服务赢得社会信任与家庭支持的基础前提。服务体系的建构与良好的服务运营,必须要有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人财物保障体系等配套支持体系的保驾护航。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出台如儿童养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筑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推动托育服务走向安全化、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监管:强化政策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重视托育服务体系的配套支撑,做好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特别要注重加强托育服务全过程监管,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完善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明确准入标准和准入机制,改善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设立照护服务和安全保卫的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强化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和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尤其是婴幼儿家长的监督作用。三是保障人财物供给:加强人才培养,加快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正规教育体制,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培养专业化人才;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托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激励机制,调动个体的积极性,保障人才队伍的稳定供给。完善各项财政补贴制度,建立体系完备的财政激励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出台家庭经济扶持计划,提升家庭的养育能力,保障财物稳定供给,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统筹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用地制度保障,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小区建设时严格落实托育设施的配套落地,解决好物往哪里安的问题。九、 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技术创新的瓶颈智慧养老智能化水平偏低,一方面,与智能养老服务产品相关的智能传感、微处理器、操作系统、生理数据(血压、血糖、心电等)采集、以及健康数据分析处理等智能设备及关键技术开发仍然不足,各地区对于涉老信息的大数据采集、有效分析、充分整合、高效应用等信息化工作滞后于现实需求。另一方面,智能养老服务产品种类少,供给能力仍有待提升。智能产品主要以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和智慧医疗相关领域为主,多针对老年人康养照护与日常生活照料,只考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与生存问题,开发视角单一,服务内容基本停留在初级层面,而面向老年人特定需求的适老化、人性化设计不够,忽视该群体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导致老年群体对智慧养老产品的接收率低。因此,智慧养老产品在实现服务有效对接、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行业标准尚未建立标准化建设是推动智慧养老模式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智慧养老还处于试行和探索阶段,行业标准、法律法规、服务规范、质量管理和监控、风险预防、评估评价、纠纷处理、信息互联互通等相关的标准化工作还处于空白或者起步阶段。智慧养老涉及平台运营商、服务供应商、医院、家庭等多个主体,但各参与主体之间在沟通、协调、合作、互动等方面都处于摸索和磨合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相关资源信息难以实现共享。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撑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但政策内容多为指导性的建议,缺少配套的执行标准或执行规范以及实施细则,导致政策不易执行的问题。另外,监管体系与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智慧养老行业较为混乱。同时,我国智慧养老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各地制定的智慧养老标准和各项准则都缺乏统一指导和规范,各类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系统接口通信、数据格式等标准各不相同,不同的产品与系统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不管是智慧养老的系统开发、服务体系信息平台的建设,还是智能养老设备的研发应用,由于涵盖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加剧了智慧养老行业的混乱,导致实践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的适老化应用效果不稳定,社会资本参与适老投资建设不足,真正满足老年人需求的适老化产品缺乏。(三)社会资本参与率低养老行业有其特殊性,投资大且资本回收周期长,加之智慧养老产品本身研发成本和安装维护成本高,因此目前,智慧养老的推进多依赖于地方财政拨款,社会资本参与率较低。第一,智慧养老服务投资大,研发成本高,资本回收周期长,风险高,只有资本雄厚的企业才会瞄准老年市场,推出智能穿戴设备、家庭机器人等,同时对设备的技术维护、系统升级、后期的配套服务等要求较高,如果技术服务没跟上,企业将面临很大风险。第二,将福利服务责任与盈利目的捆绑,资本回报率低。我国养老产业有呈现市场化经营,但事实上仍然是公共服务性大于市场盈利性,导致过度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干预私营企业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营,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同时受到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智慧社区服务设施和设备的收费及服务价格相对较低,两者叠加造成资本回收期比较长。第三,行业标准及法律规范尚未建立,智慧养老市场的投资机制尚不清晰,资金投入受到制度不完善的影响,投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本进入。(四)高素质专业人员缺乏一方面是养老护理人才缺口大。我国以居家养老为主,目前提供养老服务的主要是社区内部管理人员、志愿者和社会专职服务人员。我国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约30万人,受过专业训练者仅10万人。现有从业人员多数为40岁以上的务工人员和城市失业下岗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且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不具备专业的护理技能,更不具备操作与适应智慧养老设施与设备的专业技能。二是缺乏智慧养老专业从业人员。智慧养老属于新型养老模式,智慧养老融合了医疗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高。因此,除需要大批医疗护理、营养、康复、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和管理人员外,还需要从事智慧养老产品设计、智慧养老技术开发与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与规划的高级人才。这样一来,具备医疗护理、心理健康、营养学等专业知识等专业养老服务人才本身就少,而既具备技术知识又有老年照护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更加稀少,相对应的人才储备体系尚未建立,这就更加剧了人才的短缺程度。人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智慧养老的发展。十、 市场的细分标准(一)消费者市场细分的标准消费者市场细分标准可归纳为四大类,其因素有些相对稳定,多数则处于动态变化中。1、地理因素地理因素标准即按照消费者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细分市场,具体变量包括国家、地区、城市规模、不同地区的气候及人口密度等。处于不同地理位置和环境下的消费者,对同一类产品往往会呈现出差别较大的需求特征,对企业营销组合的反应也存在较大的差别。例如希尔顿酒店会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设计个性化的房间:美国东北部酒店更雅致和全球化,而西南部的酒店更乡村化;零售巨头如沃尔玛、凯马特都允许他们的区域经理储存货物以适应当地需求。地理细分对不同区域的识别和划分也有意义,企业可以根据产品在该区域上市的时间,将市场分为引人期或发育期市场(15年),成长期市场(611年),成熟期市场(11年以上)。显然,这样的划分有利于识别不同阶段市场的特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就总体而言,地理环境中的大多数因素是一种相对静态的变量,企业营销必须研究处于同一地理位置的消费者和用户对某一类产品的需求或偏好所存在的差异,而且必须同时依据其他因素进行市场细分。2、人口因素人口因素指各种人口统计变量,包括年龄、婚姻、职业、性别、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生命周期、国籍、民族、宗教、社会阶层等。比如,不同年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消费者在价值观念、生活情趣、审美观念和消费方式等方面会有很大的差异。以年龄、家庭人口和收入为例,看其对某产品需求的制约。某家具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与家具销售关联最密切的人口变量有以下三项:户主年龄、家庭规模和收入状况。企业在选择目标市场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的营销目标及其预期利润,分别考虑各个细分市场的家庭数目、平均购买率、产品的竞争程度等因素。经过分析研究和预测,即可比较准确地评估出每个细分市场的潜在价值。对于全球企业来说,这些人口统计变量的相关信息从各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公布的统计资料中可以查到。各个国家人口的预期寿命、年龄结构等因素对食品、化妆品、服装、人寿保险等行业中的全球企业细分全球市场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在用人口因素来进行市场细分时,用单一标准细分市场很容易得出偏颇的结论,需要企业界和其他细分标准对细分市场做出进一步的细化研究,从而发现显著的顾客需求特征差异,以分别制定针对性的营销战略及策略。3、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标准即按照消费者的心理特征细分市场。按照上述几种标准划分的处于同,一群体中的消费者对同类产品的需求仍会显示出差异性,可能原因之一是心理因素发挥作用。心理因素包括个性、购买动机、价值观念、生活格调、追求的利益等变量。比如,生,活格调是指人们对消费、娱乐等特定习惯和方式的倾向性,追求不同生活格调的消费者对商品的爱好和需求有很大差异。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服装、化妆品、家具、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企业越来越重视按照人们的生活格调来细分市场。消费者的个性、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对需求也有一定的影响,企业可以把具有类同的个性、爱好、兴趣和价值取向相近似的消费者集合成群,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在有关心理因素的作用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可以分为“传统型”“新潮型”“奢靡型”“活泼型”“社交型”等不同类型。追求的利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对产品不同效用的重视程度。一项对亚洲女士服装市场的调查表明,亚洲女士喜爱紧身服装有以下原因:视觉上更娇柔、形体更美丽、更加自信等,但不同国家的女士的追求在心理上仍有差异。在不同国家也可能存在同处一个社会阶层或具备共同价值观、共同生活方式的消费群。4、行为因素行为因素标准即按照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细分市场,包括消费者进入市场的程度、使用频率、偏好程度等变量。按消费者进入市场程度,通常可以划分为常规消费者、初次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一般而言,资力雄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特别注重吸引潜在购买者,企业通过营销战略,特别是广告促销策略及优惠的价格手段,把潜在消费者变为企业产品的初次消费者,进而再变为常规消费者。而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无力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的企业,主要注重吸引常规消费者。在常规消费者中,不同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频率也悬殊,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大量使用户”和“少量使用户”。例如,根据二八定律,商业银行80%的利润都来自于占顾客数量20%的高端客户,剩余20%的利润由普通储户提供,因此抓住“少量使用户”,就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许多企业自然把大量使用者作为自己的销售对象。消费者对产品的偏好程度,是指消费者对某品牌的喜爱程度,据此可以把消费者市场划分为四个群体:绝对品牌忠诚者、多种品牌忠诚者、变换型忠诚者和非忠诚者。在“绝对品牌忠诚者”占很高比重的市场上,其他品牌难以进入;在“变换型忠诚者”占比重较大的市场上,企业应努力分析消费者品牌忠诚转移的原因,以调整营销组合,加强品牌忠诚程度;而对于那些“非品牌忠诚者”占较大比重的市场企业来说,则应审查原来的品牌定位和目标市场的确立等是否准确,并且随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变化重新对定位加以调整。(二)生产者市场细分的依据细分消费者市场的标准,有些同样适用于生产者市场。如地理因素、追求的利益、使用者状况等因素,但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的变量。生产者市场常用的细分变量是用户变量,主要包括行业、公司规模、地理位置等。1、行业细分生产者市场的用户购买产品通常是为了生产用于出售的产品或服务,用户所处行业不同,其生产者需求会有很大差异。例如,电脑制造商采购产品时最重视的是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价格并不是最主要因素;飞机制造商所需要的轮胎必须达到的安全标准比农用拖拉机制造商所需轮胎的安全标准高得多。2、规模细分用户规模也是细分产业市场的一个重要变量。用户规模不同,其购买数量存在着很大差异。大用户虽少,购买量大;小用户虽多,其购买量小。在现代市场营销实践中,许多公司建立适当的制度来分别同大客户和小客户打交道。例如,一家办公室用具制造商按照规模将用户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客户,由该公司的全国客户经理负责联系;一类是小客户,由外勤推销人员负责联系。3、地理细分企业可用地理变量确定重点的服务地区。由于自然资源、气候条件、生产的要求等存在差异,每个国家都会形成一些产业群,这就决定了生产者市场比消费者市场在地理上更为集中。按地理区域细分生产者市场,有助于企业设计恰当的营销组合,充分利用销售资源和网络,降低销售费用。除了用户变量外,生产者市场还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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