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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主讲:谢枫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对本课程的说明1、学习的意义2、教学安排3、教学参考书4、内容与教学计划 学习意义学习意义:税务会计课程实用性很:税务会计课程实用性很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达到独立操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达到独立操作、正确处理每一税种的涉税会计核算业务。作、正确处理每一税种的涉税会计核算业务。教学安排教学安排:共:共3232课时,重点在增值税会课时,重点在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计和所得税会计。总论总论2 2课时增值税课时增值税1313课时消费税课时消费税4 4课时课时 营业税营业税2 2课时所得税课时所得税1010课时其他税课时其他税1 1课时课时 教学参考书 1、教材:税务会计,司言武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 2、盖地编著:税务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11月第2次印刷。3、高金平著: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年7月。关注公众号1、国家税务总局2、中国税务报:每周一、三、五出版,周五期的第八版税务财会3、中国财税浪子内容与教学计划 教学中要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内容上,注意与同学们已经学过的税法知识的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第二、结构上,注意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尽量体现税务会计特点。内容与教学计划 第三、法律依据上,注重新知识的传授。企业所得税法(2008)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2009和营改增新政)其他1、平时成绩作业上交情况和质量2、在网络课堂上提交3、谢枫,13067833533第一章 税务会计导论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概述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 第三节 税收制度概述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前提产生发展一、税务会计的概念税务会计的概念(一)税务会计的产生 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的出现是税收产生的基础,而税收的征收是税务会计产生的前提。税务会计的产生 企业财务会计中对纳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标志着税务会计的产生。加强纳税核算、涉税的会计处理已成为企业会计的重要核算内容。税务会计的发展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产生和不断完善,对税务会计发展产生了最大的影响。(二)概念: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确认确认、计量计量、记录记录和报告(申报)报告(申报)的一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资料大多来自财务会计,在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并做纳税调整会计分录后,再融入财务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之中。(阅读文字:P1第一段)某公司计划对一栋办公楼进行改建、装修某公司计划对一栋办公楼进行改建、装修,已知该栋办公楼的原值为已知该栋办公楼的原值为50005000万元万元,董事会决定维董事会决定维修费用预算为修费用预算为25002500万元左右。万元左右。如果把维修费用支出控制在如果把维修费用支出控制在250025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则其维则其维修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修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度应纳税减少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如果维修费用超过如果维修费用超过25002500万元万元,则属于则属于固定资产的大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修理支出,其维修支出应按照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其维修支出应按照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分期摊销。一次性计入费用支出与分期摊销相比可实现递延一次性计入费用支出与分期摊销相比可实现递延纳税的节税利益。纳税的节税利益。会计准则 第六条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日常维修)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会计总结:关于固定资产的修理 会计上对于后续支出的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的依据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确定。其中,资本化处理主要包括:1、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2、分期摊销。如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税法: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改建支出:基本都要求进行资本化处理。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条例六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情况包括以下两项:一是对于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二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除上述两项之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修理支出:区分大修理支出及其他修理支出,分别采取了资本化和费用化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改建支出n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税会差异:会计会计(符合两个条件,即资(符合两个条件,即资本化)本化)税法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改建(规定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改建支出税务处理)支出税务处理)修理大当期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当期费用当期费用小当期费用当期费用改建(改良)1、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长期待摊费用(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增加计税基础2、长期待摊费用(两种情况:租入和提足折旧)思考:如果由你们来决定税务会计的内容,你们会安排哪些内容呢?税务会计的地位 目前,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已成为现代西方企业会计体系中的三大重要组成部分。稍后将介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关系和异同。二、税务会计模式: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发达国家 以流转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发展中国家 以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我国2013年税收收入结构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6.07%。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44%。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5.58%。约49.09%。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0.29%。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5.91%。约26.2%。三、税务会计的特点:P1(一)法定性:受税收法律约束(二)广泛性: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三)协调性:既要进行会计处理,又要使之符合税法。(四)税务筹划性:税收筹划决定(五)非独立性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异同(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理解: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核算会计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核算的仅仅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定范围内的事项。(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详见教材第4页。五、税务会计目标P1 税务会计的目标: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包括税务机关和企业(管理者和所有者)。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一、税法导向原则二、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三、修正的应计制原则 应计制原则与实现制原则:财务会计:应计制 税法:有条件的应计制 收入按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支出按不完全的收付实现制。关于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取得收款权利或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收付实现制是根据货币收付与否作为收入或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确认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解读条例1:税法中的例外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收入方面:房地产商已取得房地产的预售收入,在没有办理完工决算的情况下,在会计上未确认为收入时,也应当对预售收入征收所得税。解读条例2:税法中的例外 支出方面:新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税法强调实际发生原则,就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解读条例3:归纳 税务部门对权责发生制的观点其实权责发生制的观点其实是:是:收入按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支出按收入按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支出按不完全的收付实现制。不完全的收付实现制。收入按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意思是:收入主要按权责发生制,但有时也按收付实现制.支出按不完全的收付实现制的意思是:支出主要按收付实现制,但有时也按权责发生制.例如,企业当年支付了今后五年的广告费,就不能用收付实现制去扣除。税务会计原则四、最低成本原则五、可预知性原则六、税款支付能力原则第三章 增值税会计第一节 增值税制度要素规定第二节 增值税会计账户设置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核算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核算第五节 出口退(免)税第六节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缴纳的会计处理第七节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第一节增值税简介增值税简介第二节 增值税会计账户设置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检查调整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时,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并在该二级账户下设置明细账户。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下,再设置以下明细账户: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若发生购物退回或折让,用红字记入,以示冲销的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记录企业当月上交应交的增值税额。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时用红字记入。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出口企业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若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应以红字记入,以示冲销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单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确认应予退回的税款及应免抵税款。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及其他原因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3、减免税款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多交的增值税 贷 6、销项税额7、出口退税8、进项税额转出9、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方余额反应尚未交纳的增值税额(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用途:1、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 2、清缴增值税时间:1、月末 2、清缴(预缴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三)应交税费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 借方: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贷方:凡检查后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全部调完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需对该余额进行处理。例题参见教材37例214。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户设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无需再设明细项目。贷方记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借方记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上缴或欠缴的增值税,借方余额则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三、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1、增值税法关于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规定。按3%征收率特殊规定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按3%征收率特殊规定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36个月内不得变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月内不得变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销售旧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般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u销售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u销售旧货(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17%或13%征收u销售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u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减按2%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1+3%)*2%)按3%征收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销售额/(1+3%)*3%)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009年转型的固定资产不是全部固定资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新购买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进项税额,可不再区分是否自用,均可抵扣销项税额。四、营改增会计核算见另一个课件。第三节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一、进项税额形成的核算二、不予抵扣的进项税的计算三、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一、进项税额形成的核算(一)国内购进材料和商品的核算(二)采用计划成本组织材料核算(三)接受投资转入材料的核算(四)接受捐赠转入材料的核算(五)自制材料和盘盈材料的核算(六)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七)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核算(八)进货退回或折让的核算(九)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的核算(一)国内购进材料和商品的核算1、材料入库,单据已经收到2、材料入库,单据尚未收到:单据未收到,不可抵扣进项税额3、材料尚未入库,但单据已经收到:可抵扣进项税额、在途物资4、以预付款方式购进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额、预付账款5、企业购进材料不需通过材料入库或不需通过“材料”类科目:通过费用类科目,如销售费用。6、商业零售企业购进商品业务的财务处理7、购进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货物 借: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原材料、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周转材料)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贷贷: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款 注意 交通运输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税率为11%,使用的发票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题目中常见的杂费,在营改增下一般作为物流辅助费,税率为6%,使用的发票为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参见例题2-17,例2-18,例2-21,例2-22,例2-23.收到单据才可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否则暂不计。参见例2-19。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理解“次月申报期”?如果我公司1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了认证,那么是1月份抵扣进项税(即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还是2月份抵扣进项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贵公司1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认证通过,贵公司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即2月份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做1月份进项税抵扣的申报。n凡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n借:原材料等n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n贷:银行存款等n对该份抵扣联,如在规定期限通过认证的,对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申报抵扣;n 如在规定期限进行认证,但通不过认证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认证的,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n借:原材料等n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n 如在收到抵扣联,但没在收到的月份进行认证的,也应作上述收到抵扣联时的同样分录,同时在备查薄上注明“待认证”字样。例题 天华工厂10月份收到电力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该工厂生产经营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是一个电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中有属于职工个人消费的部分。10月该企业用电总价20000元。其中生产用电的电价为18000元,职工生活用电的电价为2000元。电力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价20000元,税额3400元,价税合计23400元。该企业对职工个人用电的价税计算到人,在发工资时扣回。借:制造费用 1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 应付职工薪酬 2340 贷:银行存款 23400 大华工厂10月份付水费12000元,其中,车间用水9500元,管理用水2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560元,税率为13%。(简易办法的征收率为3%)借:制造费用 9500 管理费用 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0贷:银行存款 135602、商业企业:售价金额核算法 定义:在实物负责基础上,以售价记账,控制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的一种核算方法。是零售企业商品核算的主要方法。特点:建立实物负责制;售价记账,金额控制;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等。商品进销差价包含不含税的进价与不含税的售价之间的差额和应向消费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即销项税额)。关于实物负责制和售价记账制 实物负责制:企业将所经营的全部商品按品种、类别及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实物负责小组,确定实物负责人,实行实物负责制度。实物负责人对其所经营的商品负全部经济责任。售价记账、金额控制:库存商品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的销售价格记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或小组分户,只记售价金额不记实物数量。会计处理(例224)1.1.购进商品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商品验收入库后借:库存商品(含税售价)贷:在途物资(不含税进价)商品进销差价(毛利销项税额)3.销售实现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税售价)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含税售价)4.定期或月份终了,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将含税的主营业务收入转为不含税的,并反映应收取的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销售情况,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例3-9 某零售商业企业向本市手机制造商购入150部手机,售价为1000元每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税额25500元。1、企业付款时 2、企业验收入库时(设每部手机含税售价1560元)(1)企业付款时借:材料采购手机企业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 贷:银行存款 175500(2)企业验收入库时(设每部手机含税售价1560元)借:库存商品手机 234000 贷:材料采购手机企业 150000 商品进销差价 840007、购进低值易耗品n其会计处理办法与原材料相同,只是所使用的会计分录科目不同。n“周转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n用于生产经营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若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n例2-26(二)采用计划成本组织材料核算:例2-27购进材料时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材料验收入库:按计划成本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三)投资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原材料等(公允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等(在注册资本中 所占的份额)资本公积(差额)参见课本第47页的例2-28。例3-12 M公司接受参加联营的A企业以原材料作为投资,开出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将货物送到仓库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56410元,税额43590元,价税合计300000元;如果确认A企业的注册资本份额为250000元。(四)接受捐赠转入材料的核算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应按以下两种情况确定实际成本:一是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二是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参照同类或类似货物的市场价格的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一般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固定资产(捐赠确认的价值)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2)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关于接受捐赠的税务处理和会计的差异1、税法规定:无论接受的是货币性资产,还是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都应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2、会计规定:“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不存在差异参见例2-30(五)自制材料和盘盈材料的(五)自制材料和盘盈材料的核算核算n对自制材料和盘盈材料,不得重新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六)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六)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1、委托外单位提供的加工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若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则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提货时结算被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待扣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出售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月末,计算出允许扣除的按照生产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待扣税金应纳消费税 实际上缴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2.接受外单位提供的修理、修配接受外单位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劳务n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n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n贷:银行存款n参见例题2-32(七)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会计处理 相关税法规定: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初级农产品(免税)扣除率为13%。取消农业特产税后新开征了烟叶税。烟叶税(烟叶收购金额价外补贴)20%烟叶收购价款(1+10%)20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价外补贴烟叶税)13 会计处理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采购(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参见教材例题2-33.(八)进货退回或折让的核算税法规定,企业在货物销售中,如果发生退货或要求折让,不论是当月销售的退货或折让,还是以前月份销售的退货与折让,均应冲减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方可抵减当月收入?基本程序:分两种情况 A、销售方可即时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并冲减销售收入:双方未做账务处理。1、开具时就发现有误的。2、符合作废条件的。哪些条件符合作废?B:必须按照规定手续办理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作废条件 同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谓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B:必须按照规定手续办理:双方做账务处理适用情形:1、开票有误,又不符合作废条件的 2、全部或部分销货退回 3、发生销售折让具体办理:以购货方是否取得发票来进行划分的。购货方申请办理:较多 销售方申请办理:只有两种情况基本程序: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取得国税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最关键)购货方申请办理申请单和通知单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认证错误 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且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 税法规定程序:购买方 主管税务机关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第一联归购买方 第二联归主管税务机关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 销售方 购买方各方责任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购买方:凭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若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记账 销售方办理申请单和通知单:因为购买方未收到抵扣联和发票联,无法申请红字专用发票,只能由销售方来申请办理。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 税法规定程序:销售方 主管税务机关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举例参见教材例2-35(九)国外进口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会计处理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其中材料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消费税、运杂费等。例3-11 某商业企业由国外进口A商品一批,完税价格为400000美元,采取汇付结算方式,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另外支付国内运费2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20元。该企业开出人民币转账支票2400000元,从银行购入400000美元,转入美元存款户。假设计税日外汇牌价1:6.(1)买入外汇时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24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2400000(2)支付货款时借:材料采购240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2400000(3)支付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时借:材料采购 28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9600 贷:银行存款3369600(4)支付国内运杂费时借:材料采购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0 贷:银行存款2220(十)接受代销货物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受托代销商品所接受代销货物,在货物接受时,可暂不计算进项税额,也不进行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待开出代销货物结算清单,并收到委托人专用发票时再进行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在后面“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时再详细介绍!二、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核算(一)取得普通发票的购进货物的核算(二)购进免税项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核算(三)购进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核算例2-40(四)收取销售返还资金的处理(四)平销行为税务处理:()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提供劳务的收入 营业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收入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根据10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应缴纳增值税。而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都包含有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常见费用。国税函200612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接部分地区询问,因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纳税人发生的销售折扣或折让行为应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研究,明确如下: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情况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项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红字专用发票 实物返利下还可开蓝字专用发票实物返利和现金返利 红字,减,销项税额供货方商业企业减,进项税额现金返利红字,减,销项税额(利润返还)蓝字,增销项税额(视同销售)实物返利实物返利减,进项税额增,进项税额例3-26 6月初,某供货方向某商业企业销售家电产品80万元,开出专用发票,增值税额为13.6万元;月末,供货方给予该商业企业4.68万元的现金返利。供货方:收到80万,支付返利4.68万1、销售货物、销售货物借: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 936000 9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360001360002、支付现金返利,开红字、支付现金返利,开红字专用发票,凭此票专用发票,凭此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68006800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46800 46800 3 3、若实物返利,开红字专用发票和蓝字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6800 贷:库存商品贷:库存商品 40000 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6800商业企业:支付80万,收到返利4.68万1、收到货物,销售实现借:库存商品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0 贷:银行存款936000 2、收到现金返利,收红票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3、收到实物返利,收到红票和蓝票借:库存商品 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3、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税法相关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转出方法有三种:()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3)除了第(2)种情况外,若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发生财产损失),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一)购进货物改变用途转出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运费可以按照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1%)和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杂费(6%)做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前运费是按照运费和建设基金的7%计算抵扣。关于运费方面的进项税额转出要格外注意。1、只含有货物的进价,不含运费及其他杂费 这种情况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按货物进价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例:某食品厂将一个月前购进的粮食(购进时取得了专用发票并抵税)发给职工,若购进时未发生运费,该批粮食成本为10000元,则发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113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2、含有货物的进价和运费,不含其他杂费 这种情况会计处理相对较为复杂,货物的进项税额转出与上例相同,但运费对应的税额应按照运费全额的11%计算扣除。举例 某食品厂将一个月前购进的粮食(购进时取得了专用发票并抵税)发给职工,该批粮食成本为10000元,其中含运费186元,则发放时,计算进项税额转为(10000186)1318611%1275.82+20.46=1296.28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11296.28 贷:原材料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96.28(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既从事应税项目又从事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又无法划分清楚,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参见课本第57页例246。(三)非正常损失货物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1、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对于已经给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遭受非正常损失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给予转出。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 2、发生非正常损失后,一般很难核实所损失的货物是在过去何时购进的。其原始进价和进项税额也无法准确核定,因此,应按货物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于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耗用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实际成本,还需参照企业近期的成本资料加以计算。参见课本第58页例2-47,248。举例粮食加工企业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粮食加工企业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http:/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和会计销售收入的确认及差异 二、会计销售与应税销售的计量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销项税额核算 四、视同销售货物销项税额的核算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和会计销售收入的确认及差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实施细则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案例 江苏南通苏源煤炭公司与天津宏峰公司签定煤炭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江苏南通苏源煤炭公司发往天津宏峰公司的煤炭必须经天津宏峰公司检验合格入库后,才向江苏南通苏源煤炭公司结算货款。2011年4月26日,江苏南通苏源煤炭公司将10000吨煤炭发往天津宏峰公司,该公司根据经验暂估确认648万元销售收入,计入,借:应收账款648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648万元。该公司一直到2011年5月5日,收到天津宏峰公司确认的煤炭检验指标确认书,确认煤炭符合合同要求,可以结款。请问江苏南通苏源煤炭公司2011年4月用“应收账款”会计科目确认销售收入,该收款方式应确认为赊销模式,还是直接收款模式?如果确认为直接收款模式,应该在2011年4月确认销售收入,还是在2011年5月销售收入?(1)属于直接收款方式 因为赊销合同的基础是货物交付与收款时间的分离,带有明显的隐性融资性质,在赊销合同上应明确注明收款时间。(2)取得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 江苏南通苏源煤炭公司应该在2011年5月5日,收到宏峰公司确认的煤炭检验指标确认书(或类似资料,甚至是电话通知)当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案例 M商场2011年4月30日销售购物卡100万元,记账,借:银行存款10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该项行为到底属于直接收款模式,还是预收货款模式?增值税究竟应该在2011年4月确认,还是在以后年度客户凭借购物卡选购货物时确认?大部分省都将该业务确定为直接收款模式,从而确定购物卡售出就应当确认销售收入。例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规定:企业以销售购物卡方式销售货物的,属于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销售购物卡并收取货款的同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有例外,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第2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帐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之所以对加油卡做例外规定是由于加油卡销售具有全国市场统一性,例如:河北售出加油卡,可能纳税人在广东加油,如果河北售出加油卡时就要确认销项税额,就会出现销项税额在河北确认,而进项税额在广东抵扣的情形,因此对加油卡给予了特案规定。注意:会计和税法关于收入的确认第14号准则:收入确认的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解读:会计确认收入的条件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税法对收入的确认 一般是以会计处理确认的收入为基础,但因考虑一般是以会计处理确认的收入为基础,但因考虑的重点与会计准则有所不同,二者也存在一定差异。的重点与会计准则有所不同,二者也存在一定差异。1、税法上确认收入的实现,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税法上确认收入的实现,主要考虑的是企业是否已经具备纳税能力,已具备纳税能力的应确认为是否已经具备纳税能力,已具备纳税能力的应确认为收入,尚未具备纳税人能力的可暂不确认,因为此时收入,尚未具备纳税人能力的可暂不确认,因为此时纳税人尚无财力缴税。纳税人尚无财力缴税。2、税法上确认收入,不需要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税法上确认收入,不需要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确认收入的标准具有固定性,尽量减少确认收入的标准具有固定性,尽量减少“选择、判断选择、判断”的余地,以方便税务管理,体现公平。即税法上更注的余地,以方便税务管理,体现公平。即税法上更注重完成交易的法律要件,只要发生应税行为,不论企重完成交易的法律要件,只要发生应税行为,不论企业是否作销售处理,都要按照税法规定计征税款。业是否作销售处理,都要按照税法规定计征税款。举例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二、会计销售与应税销售的计量1、会计销售额的计量本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2、应税销售的计量向购买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关于价外费用 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向购买者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有的构成了企业销售收入的部分,有的是代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企业、单位收取的。这些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销售者所得,也无论他们在会计核算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只有五种情况下的收费是不用计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的。1、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2、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3、同时符合以下两条件的代垫运费:运输部门将运费发票开给货物的购买方 销售方将运费发票转交给货物的购买方 下列5种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新修订的部分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销项税额核算(一)现销方式销售货物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参见课本第61页例249,2-50,2-51例 天华工厂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向光明厂销售甲产品360件,不含税售价为600元每件,增值税额36720元,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代垫符合两个条件的运杂费1000元.货款尚未收到。借:应收账款 2537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720 银行存款 1000例 某工业企业取得对外加工费收入现金1500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255元。借:库存现金 1755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 三、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这种结算方式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按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1、收款期较短,通常三年以下的。企业签订合同,并发货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例2-52 2、收款期较长,实质是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比较: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具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货物 划分标准:看未来各期收款总额之和是否比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商品的正常市场价格高 高:具有融资性质 等于:不具融资性质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销售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销售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样;计税依据一样,即不含税的实际收款额。税法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销售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一致,即合同签订日。收入计量不一致不具融资:收入=实际收款额=不含税公允价值具有融资:收入=不含税公允价值实际收款额 确认融资收益。会计会计分录:1、销售实现 借:长期应收款(合同协议价款+增值税)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市场价格)未实现融资收益价款(以上二者差额)增值税 2、分期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含税)借:未实现融资收益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价款 贷:财务费用 4、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般税会无差异,除提前全额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5、需要安装和检验的货物销售税会无差异。6、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货物销售例2-56税会有差异会计确认收入时间点视是否可以估计退货来确定:(1)能合理估计退回可能性并确认有关退货相关负债的,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2)若不能,应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增值税:都在收到销售款项或凭证的当天确认收入,除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例253】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惠民公司,销售价格为100000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80000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惠民公司有权退货,按以往的经验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为10。商品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5月1日前惠民公司有权退货,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额允许冲减。7、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8、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商品的财务处理(二)几种特殊销售业务的核算1、包装物销售及没收押金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包装物销售收入,一般以不含税价计入“其他业务收入”。2、包装物租金收入,一般计入“其他业务收入”3、随同货物销售而收取的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因这部分押金按有关规定在包装物退还,返还给购买者,故在押金的取得时,可单独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但纳税人应定期对这部分押金进行清理,对逾期不予退还的押金应做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参见课本例260,例261。酒类之外其他产品:收到包装物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没收包装物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有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酒类产品:收到包装物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没收包装物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押金退还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注意:包装物,酒类例外包装物随同货物销售出租出借计入货物价款单独计算收入按货物征税销售货物时单独租借租金押金价外费用,征税归还不归还逾期不征税征税租金押金增值税归还不归还逾期不征税征税(销售包装物)押金价外费用,征税2、销售折扣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教材第73页。会计处理(1)折扣销售 符合条件的话,按先前介绍的方法进行核算。若另开发票,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有差异。(2)销售折扣,即书上的现金折扣 应计入”财务费用”例2-63折扣销售举例 某企业赊销商品一批,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不含税),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注明,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会计分录为:n借:应收账款110300n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n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n 银行存款5000n收到货款时,n借:银行存款110300n 贷:应收账款110300借:应收账款1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银行存款5000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112000 贷:应收账款112000例 天一公司是厨房用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是微波炉,副产品是电磁炉。微波炉成本为每台800元,售价为每台1000元;电磁炉成本为每台140元,售价为每台180元。为了减少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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