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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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1(2227字)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_、生态_、文明_”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_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_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一、总体目标定位今后三年,_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把_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二、实施原则和方法(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_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_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_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三、重点工作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_。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_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_。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_。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_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2(1333字)一、基本情况_村位于_乡西北方向,平均海拔731米,为_乡场镇所在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326户,人口1220人。全村耕地面积691亩,林地面积15004亩。全村经济收入主要以种养殖业和务工为主;产业发展以种植纸浆竹、三木药材、有机茶叶、玉米为主;交通要道主要以大老路为主,贯穿_村1、2、4、5、7组。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和“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以特色产业发展和设施完善提升为抓手,以助农增收和人居环境改善为目标,坚持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将灾后重建、旧村落改造、产业发展、连片整治有机结合,全面统筹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加快推动完善新村产业、交通、通讯、饮水、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民主权利,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环境治理,切实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坚持产村相融,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做强富民增收产业支撑,全面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稳定和谐、环境优美整洁、产业兴旺发达、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美丽新村。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一)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约需资金:60万)1._村群众活动中心前修建便桥一座,跨度15米,宽2米,预计投入12万。2.新增和维修_二组到_村群众活动中心段的青石栏杆500米,每米计划造价400元;_村一组聚居点路面硬化、化粪池排污设施建设150米,涉及13户,预计总投入资金27万。3.国道“351”辅道沿线进行微田园打造及房屋改造,预计投入资金21万。(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约需资金:2万元)爱心图书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整合已建成的村农家书屋,室内桌椅能同时满足10人以上使用,各类实用图书不少于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不少于30种,预计投入资金2万。四、项目保障措施1.项目责任县农工办: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监督。_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的推进,协助技术人员实施项目工程等工作。_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组织、联系,协助技术人员开展工作。2.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建设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严格实行资金按项目投入,切实做到立项有论证、预算,中间有检查、监督,完成后有验收、决算,保证扶贫项目、资金公正、及时地用于项目实施中。保证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公正、透明。3.组织保障项目村上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专抓项目的建设。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3(2025字)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在_镇_村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为扎实开展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二、工作目标到完成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使_镇_村10队、11队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思路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力量和群众自主参与整治改造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实现路面平整、绿化提升、给水畅通、行车有序、线路规整、设施齐全、外貌美观。使群众在共建美好家园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三、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_县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_x副组长:_x成员:_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档案整理及进度汇总工作。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_镇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全面负责。四、实施细则(一)引导群众决策共谋。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镇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镇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镇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镇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二)发动群众发展共建。通过宣传引导、以公共环境整治带动庭院整治,发动群众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镇美好环境。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永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乡村,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三)依靠群众建设共管。针对村镇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由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激励村镇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四)组织群众效果共评。建立健全村镇“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居民参与、监督、评价活动实效。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村庄居民与村镇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结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五)实现群众成果共享。通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镇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经费整合投入保障机制。(二)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资源力量整合,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基层,深入群众。(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试点创建活动的跟踪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做好宣传引导让“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4(1784字)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我省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具有前瞻性的民生工程,是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化体现,五堡镇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部署,在对高杏公路两侧14个行政村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分别召开村两委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实施范围在我镇高杏公路沿线14个行政村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建设,其中:对基础设施、经济条件、村风民风较好的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对经经济条件比较突出、村风民风比较好的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确定为小康村建设;对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重点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定为环境整治村。二、具体分类一类村: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美丽乡村);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小康村);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环境整治村)。三、实施内容1、一类村:康庄、杨窑、九堡、广恩屯4村,将进行居民节能改造、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方面全面开工建设并加强村风、民风、文化等软件方面的建设。2、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3村,将在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改善村容村貌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并将在鼓励和支持各村农村经济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整合资源,带动群众发家致富方面取得实效。3、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7个村,将重点做好村庄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侧等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程。四、建设投资1、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高杏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2、硬化道路56300平方米,需资金414万元。3、对主街道两旁进行绿化,种植枣树、龙爪槐等18000棵,需资金13万元。4、安装路灯180盏,需资金36万元。5、清理垃圾1。2万方,配备垃圾箱180个,垃圾池240个,清运车10辆、改厕350户,共需资金380万元。6、主街道墙壁粉刷31500平方米,需资金27万元。7、其它项目:在村庄连片集中区新建垃圾填埋厂一座,需资金110万元;饮水安全需资金120万元;节能改造需资金80万元。以上所需资金合计:1580万元,可自筹230万元,需帮扶1350万元。五、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镇域内高杏公路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路旁柴草杂物及垃圾,并栽植经济林木,对路边设施进行美化、亮化。第二阶段:对村内主街道、小巷进行硬化,对主街道两侧进行绿化。配置垃圾箱、清运车、新建垃圾池、安装路灯、粉刷墙壁、节能改造、改侧、饮水安全工程等。第三阶段:各村按标准建设完工后,将进一步完善其它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大宣传,号召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和维护本村的面貌。六、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重点乡村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我镇农村面貌,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及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机制。2、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加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不仅知道,而且理解,还要支持。镇党委、政府及全镇广大群众有信心有能力把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但资金缺口过大,望县政府安排财政、交通、环保、住建及各农口等有能力的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以取得更大的效果和成绩。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5(4076字)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路径,是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拓展筑堡工程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强村富民的现实需要。为落实省、林区关于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工作要求,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前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一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和筑堡工程,努力打好便民、利民、助民、富民组合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到今年底,_小区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共同缔造理念成为共识,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建成全区共同缔造样板示范点。(三)时间安排。_月_日前,将本试点实施方案上报林区党史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林区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以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开展内容丰富的共同缔造实践活动。完成初步试点工作任务后,通过相关部门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共同缔造活动巩固、拓展、提升工作。二、方法路径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关键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和机制。(一)决策共谋聚民意。创新党组织引导下的群众共谋载体,汇聚群众智慧,凝聚发展共识。找准共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通过屋场会、院坝会、小区群众夜话等方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搭建议事平台。纵向健全“村党组织党员中心户群众”三级议事架构,横向健全村党组织居中引领,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志愿组织等聚合环绕的组织矩阵,把每个居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中,充分发挥村委会、评议会、监督小组、乡贤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决策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多种类型组织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决策的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共谋,形成群众认可的决策。(二)发展共建聚民力。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鼓励群众采用力所能及的方式,积极参与发展共建。党员带头示范。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机制,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作为,带头出钱、出力、出点子,在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服务等方面,建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群众出资出力。以小区住户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为载体,形成一份凝聚群众共识的规划方案,并把规划方案转换为系列行动计划,有序引导群众开展共建活动。针对小区水、电、路、网、购等基础设施项目,从小区住房外立面整治、卫生厕所、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周围环境绿化美化等实事、小事做起,动员群众让地让利、投工投劳、出资出物,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采取“补贴启动、奖励先进”形式,实施“以奖代补”项目,切实做到“扫干净、码整齐、畅沟渠、修缓坡、固陡坡、顺线杆”。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群众自己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群众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群众参与为辅。用好各方力量。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下沉力量,争取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注重发掘群众内生力量,增强共建合力。(三)建设共管聚民智。建立长效共管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推动村民党小组和党员中心户加强自治共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主动认领公共空间管理、环境卫生、乡村道路管护等。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村委会,建立小区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协商确定公共空间、安全设施等公益项目建成使用后的管理规约,共同维护项目建设成果。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爱心积分”机制、志愿服务积分机制、“红黑榜”评比制度等,以积分评比、奖励兑换、公示通报等形式,激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促进长效管理。(四)效果共评聚民声。改进项目评价方式,广泛邀请各方代表进行评议,激发自治热情。代表全程评议。按照“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建立全过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项目事前预评实施方案、事中评价建设质量、事后评估效益发挥。公开评比评选。组织村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评议评比,重大项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增强群众责任感、荣誉感。强化典型激励。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共同缔造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及时激励先进,有效鞭策带动后进,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五)成果共享聚民心。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共享建设成果。引导群众共同享有并维护景观绿化、活动广场、健身器材等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强化利益联结。积极探索建立群众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推行“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景村民共同体、农旅文融合等形式,让群众分享发展红利。塑造共同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小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构建亲睦融洽的邻里关系,形成“敲得开门、认得到人、说得上话、托得了事”的良好小区氛围,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小区共同精神。三、重点任务_镇_村_小区是_高铁_段项目启动后逐步建设的高铁搬迁安置小区,发展定位是利用_区位优势将其打造成集地方特色饮食、民俗文创、民宿旅游,满足出站游客吃住行于一体的高铁驿站型示范小区,形成以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为主导,具有自然和人文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游客蓄水池,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一)抓好项目建设。_安置小区项目分四期进行,其中:一、二期规划设计宅基地88宗,放线72户,主体建设完工65户,入住32户,完工率90。3%,一期场平建设、道路及管线铺设已经完成,污水管网3公里,饮水管网入户2公里,电缆弱电下地2。5公里;三期规划设计19宗宅基地场平及管网已完成,房屋正在建设中,四期预计安置35户,目前正在设计阶段。外立面改造98户,投资398万元;路面硬化、黑化2公里,投资160万元,小区整体绿化,美化、亮化投资350万元。_酒店于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装修阶段,建成后预计客房120间,200张床位,同时可容纳200人住宿,150人就餐。下一步将继续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小区整体外灯亮化上房,建设两条步行道共1公里,统一门面招牌,谋划小区房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抓好环境整治。以林区“两城一区”联合创建为目标,以“三治融合”为抓手,全面开展小区环境和卫生整治,通过落实房屋周围三包、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村民转变观念并树立良好习惯,推动村民互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三)抓好产业发展。实行“以奖代补”,吸引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好区位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汇集群众智慧,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带动_村群众积极参与“山上食材本土化,山下农家乐开花”,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最美农家小院、特色民宿,打好基础推动高铁时代乡村旅游,使“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四)抓好宣传发动。加强宣传推介力度,形成辐射效应,联系主流媒体专项采访,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故事,及时总结推广共同缔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及面,以点促面,及时回应村民关切,为共同缔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工作专班带领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入组进户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动员全村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共同缔造实践,持续开展“环境怎么建,请您来点单”“项目怎么建,大家商量办”“设施怎么管,群众说了算”等系列活动,优化群众“点单式”机制,建立完善村组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做到“策由民定,一村一策”。(二)强化项目牵引,健全监管激励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区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帮扶单位、社会投资主体、乡贤能人等各方资金项目,将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建立共同缔造资金池。落实“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实行村落农户竞争性申报、差额式奖补,将共谋程度、共建成效、共管机制、共评反响等考核指标与奖补资金挂钩,确保工作实效。(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共同缔造氛围。及时提炼总结共同缔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播、抖音等宣传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掌握共同缔造的方法和要求,积极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故事,加深理念认同、价值认同,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凝聚共同缔造磅礴力量。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6(1815字)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二、工作目标从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三、主要任务(一)推进村庄建设。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二)整治村容村貌。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2023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7(8345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_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改造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三、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四、改造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_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五、工作方式(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实施步骤。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2、制定小区改造方案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_、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3、开展项目审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4、实施改造施工(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5、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验收通过后,抓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可将有条件的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无上级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六、工作措施(一)优化项目审批。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二)完善标准体系。各地要依据_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三)整合存量资源。各地要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七、工作机制(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全程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顶层设计、年度改造计划的确定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同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各市(区)要结合全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三)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和监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项目实施主体等共同参与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市、县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在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营,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美好幸福小区”、“绿色社区”创建。(四)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五)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地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_、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做成“民心工程”。各市、县(区)审计部门要适时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周期管理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制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老旧小区运营管理主体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对于涉及银行借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款期内,各市、县(区)政府部门要督导借款主体落实还款责任,确保按时偿还到期资金,维护良好信用。八、资金筹措(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出资意愿的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二)政府的财政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统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要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三)金融力量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授信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_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_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_省分行依据_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_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融资模式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九、组织保障(一)统筹推进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城市更新内容的重要载体,各市(区)要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二)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级政府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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