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常见案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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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常见案例探讨 摘要:文中分析了常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情形与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关键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争议;案件随着建设工程的开展,工程建设工程的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建设工程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又由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涉及法律问题,这便使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比普通工程造价活动更加复杂。从法律层面上讲,原被告双方根本没有了协商和调解的可能,这对工程造价鉴定人员的执业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如何做好司法鉴定工作便成了工程造价执业人员的一个重要课题。1常见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情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涉及的原被告双方一般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且是由于双方的工程价款争议所引起的。常见的工程造价争议如下:1.1固定总价合同引起的争议固定总价合同对建设单位来说,风险较小且便于管理,很多建设工程都会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然而固定总价合同仅适用于工程较小,工期较短且图纸明确的工程。对于其他一些工程来说,如果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其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后期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概率也会越大。案例如下:某建设工程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金额为中标价格。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无法给施工单位付款,施工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司法鉴定已完工程的工程造价。此时,由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图纸工程量相佐,施工单位主张重新按照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根据施工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单价,而建设单位那么主张根据固定总价合同,按照已完工程的比例确定工程造价。1.2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常遇见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工程争议案件。如某建设工程的门窗工程由单独的施工单位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无法给施工单位付款,施工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司法鉴定已完工程的工程造价,此时,门窗工程并没有通过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那么主张门窗的质量不合格而拒付工程款。1.3工程范围引发的争议在建设工程中,甲乙双方因工程范围问题所引发的纠纷经常存在,特别是施工单位退场时的阶段性结算,总承包单位更换时的界面交接。1.4赶工费引发的争议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拿出这样的签证:“为保证工程工期,应甲方要求。正是由于原被告双方对于这些费用之间存在争议,且此局部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双方才因此对簿公堂。申请司法鉴定时也是只针对这一局部签证。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原那么2.1公正原那么作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专业鉴定人员,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案件造价进行鉴定,首先应表达公正原那么。2.2从约原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和老实信用原那么,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即只要与法无悖,不管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具体条款是否合理,鉴定人员均无权否认当事人之间有效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2.3独立原那么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会遇到原被告双方主张对立的情况,当双方无法提供证据来支持己方的主张或否认对方的主张时,鉴定人员就应当不受当事人的干扰,独立地利用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行业规定,出具司法鉴定报告。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常见问题的解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在面对问题时,首先应坚持原那么,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证据处理案件,力求最终的处理结果能够使得双方满意,化解纠纷。1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固定总价合同是以招标图为根底签订的,而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与招标图纸存在偏差,那么应找出施工图与招标图之间的差距,针对图纸变化内容进行调整。对于“2.1中的案例,?2022清单计价标准?指出,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应按照固定单价合同的方式进行计量。这就是说,案例“2.1中的结算,就应该按照固定单价合同的方式进行计量。这是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编制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也是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的投标报价,如工程量清单与后期的图纸有差异,那么这个工程量偏差的风险不应算在投标人的头上,而是由招标人承担1。2对于工程质量引发的争议,由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只能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没有对工程质量鉴定的资格和责任,因此,只能由建设单位向法院提出质量鉴定的申请。而质量鉴定以后涉及的价格问题,要通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来完成。3工程范围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需要通过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进行现场勘察,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录像、询问,现场确定工作界面,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为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应会同监理、咨询等单位现场确认界面,并保存好影像资料以便作为日后的佐证2。4关于赶工费用:如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并约定了提前竣工补偿和工期延期罚款,那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论何人在何种情况下要求赶工,均不应计算赶工费用。只能到工程完工后,通过与方案工期的比照,计算提前竣工补偿或工期延期罚款3。然而实际情况是,合同中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却没有明确提前竣工补偿和工期延期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裁判之后,方能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4结语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解决工程造价争议的重要方法。工程造价执业人员通过司法鉴定工作,可以为其他的工程造价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经验根底,同时也需要立法的不断完善,才能够客观、公正、科学地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参考文献1代文官.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OL.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2022-8-14.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GB/T51262-202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2.3何玲红.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的根本原那么J.中国科技财富,202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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