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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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一、非营利组织的含义及特征1、含义: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又称“第三部门”,其具有非政府性质,类似美国的私立非营利组织。按照财政部2004年8月颁布、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四类。(1)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如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等团体。(2)基金会是指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的非营业利基金管理组织,如希望工程基金会等。(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剧团、民办学校、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所、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如法律服务所等。(4)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是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2、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1)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和业务活动的最终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与营利性组织之间本质特征的综合体现。对于营利性组织来说,其设立和业务活动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增加组织的利润,为投资者积累更多的资本。营利性组织决策是否成功、业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否能够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润的多少。而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来讲,其设立和开展业务活动并不是为了追逐利润,其目的在于按照资金提供者的期望和要求,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服务或商品。(2)资源的提供者向组织投入资源并非为了取得回报营利组织的资源是投资者出资形成的,其所有权归属于出资者。投资者出资的目的是将其资源投入生产经营过程后,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生产社会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并使投入的资本增值。同时,营利组织所有者将资产交付组织后,不但保留收回投资的权利,而且对经营利润以及解散、破产的剩余财产也有按一定比例分享的权利。而非营利组织资金提供者,其出资目的并不是期望得到同等或成比例的出资回报,而是希望组织为整个社会或特定团体提供更多的服务或商品,他们不指望获取对非营利组织净资产予以分享的权利。(3)资源的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营利性组织的资产归出资者所有,因积累形成的新资产也归属其出资者。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既不属于组织所有,也不属于出资者(如捐赠人、会员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存在该组织一旦清算可以分享剩余财产的净资产。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只能交给政府或其他非营利组织或继续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及核算原则1、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工会群团组织为“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2、核算原则: (1) 客观性(2) 可比性(3) 一贯性;(4) 相关性(5) 及时性(6) 明晰性(7) 配比原则(8) 历史成本原则会计核算的历史成本原则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但民间非营利组织部同于企业,许多资产在取得时没有实际成本。例如:民间非引力组织取得的捐赠资产、政府补助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等,都是无偿取得的,没有发生实际成本。对于这些特殊的交易事项,制度做了特别的规定:接受捐赠资产。在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或者即使提供了凭据,但是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因受托代理业务形成的受托代理资产。在委托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或者即使提供了凭据,但是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托代理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入账。期末盘盈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入账。(9)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10) 谨慎性(11) 重要性(12) 实质重于形式。三、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一)会计要素会计要素的分类: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其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反映业务活动情况的要素:收入和费用其会计等式为: 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额1.资产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1)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预期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和待摊费用等。价值周转快、变现能力强以及实物形态不断变化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特点。(2)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相对于短期投资而言的,即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准备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的投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长期投资一般都不准备在短期内转让出去或作为调度资金的手段。(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行政管理、提供劳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文物文化资产(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馆藏图书,也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从实物形态看,固定资产可以经过多个会计年度或参加多个生产周期而不影响或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从价值形态看,民间非营利组织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随着参加业务活动发生损耗而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中去,构成产品或劳务成本的一部分,并通过产品价值或劳务价值的实现而得到补偿。(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易变现、流动性较弱以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高度不确定性是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5)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在受托代理过程中,民间非营利组织通常只是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在委托代理过程中起中介作用,无权改变受托代理资产的用途或者变更受益人。2.负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1)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等。(2)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3)受托代理负债受托代理负债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从事受托代理业务、接受委托代理资产而产生的负债。3.净资产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限定性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如果资产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净资产的使用直接设置限制的,则该受限制的净资产也属于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净资产。4.收入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1)捐赠收入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2)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3)提供服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4)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5)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所形成的收入。(6)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收益。(7)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除上述主要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5.费用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1)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2)管理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利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其中,福利费应当依法根据民间非营组织的管理权限,按照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等的规定据实列支。 (3)筹资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资产有关的费用。 (4)其他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二)会计科目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科目共分为四类,顺序号 编 号名 称一、资产类1 1001现金2 1002银行存款3 1009其他货币资金4 1101短期投资5 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6 1111应收票据7 1121应收账款8 1122其他应收款9 1131坏账准备10 1141预付账款11 1201存货12 1202存货跌价准备13 1301待摊费用14 1401长期股权投资15 1402长期债权投资16 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7 1501固定资产18 1502累计折旧19 1505在建工程20 1506文物文化资产21 1509固定资产清理22 1601无形资产23 1701受托代理资产二、负债类24 2101短期借款25 2201应付票据26 2202应付账款27 2203预收账款28 2204应付工资29 2206应交税金30 2209其他应付款31 2301预提费用32 2401预计负债33 2501长期借款34 2502长期应付款35 2601受托代理负债三、净资产类36 3101非限定性净资产37 3102限定性净资产四、收入费用类38 4101捐赠收入39 4201会费收入40 4301提供服务收入41 4401政府补助收入42 4501商品销售收入43 4601投资收益44 4901其他收入45 5101业务活动成本46 5201管理费用47 5301筹资费用48 5401其他费用第二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货币资金的核算一、现金的核算1、核算与企业会计中“库存现金”的核算相同:2、 有区别的是关于财产清查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的核算:(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3、 主要会计事项举例:例:2009年1月25日,某社会团体在进行现金结算时,发现短缺现金50元,应由出纳员赔偿。二、银行存款的核算1、核算与企业会计中“银行存款”的核算方法相同2、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的账务处理:(1)以外币购入商品、设备、服务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存货”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2)以外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获得外币捐赠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3)借入外币借款时,按照借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借入款项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偿还外币借款时,按照偿还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偿还款项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4)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购入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筹资费用”等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按照卖出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筹资费用”等科目。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但是,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记入“在建工程”科目。2、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将不能收回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1、 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外埠存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民间非营利组织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银行汇票存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银行本票存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民间非营利组织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4)信用卡存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民间非营利组织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6)存出投资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现金。民间非营利组织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主要会计事项举例:例1:2009年2月15日,某社会团体为到外地采购,申请开户银行开出证明“采购专户”的银行汇票10000元,由采购员持往异地工商银行开立采购专户。例2:承例1,收到采购眼交来购买原材料的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价款合计8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例3:承例2,民间非营利组织街道开户银行通知,外地采购专户余款1500元已转回入账。第三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一、应收票据的核算:1、主要账务处理:(1)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照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科目。(2)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3)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当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差额,借记“筹资费用”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照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按照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4)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已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所取得物资应确认的成本,借记“存货”等科目,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收到或支付的银行存款等,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应收票据到期时,应当分别情况处理: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6)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按照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7)如果应收票据为带息票据,应当在持有期间的期末、贴现、背书转让或票据到期时,按照带息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带息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筹资费用”科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筹资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筹资费用”科目。2、举例:例1:2009年3月1日,甲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单位,货已发出,价款合计为100000元。当日,收到乙单位签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票据的期限为3个月。例2:2009年3月1日,甲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单位,货已发出,价款合计为200000元。当日,收到乙单位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3%。3、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计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二、应收账款的核算1、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1)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2)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如果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照票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4)如果发生销售退回时,不论是是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销售时,都应冲减本期的业务收入,借记“商品销售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单位为取得业务收入而发生的折扣和折让,也应付当相应冲减业务收入。2、举例:例1:2009年3月,甲民间非营利组织向乙单位提供一项咨询服务,价款为40000元。该咨询服务于当月20日完成,但是价款尚未收到,2009年4月5日,甲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乙单位收到咨询服务款。例2:甲民间非营利组织上年度赊销给乙公司的价值2340元的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退货例3:接例2,假设赊销给乙公司的商品,因质量部符合合同要求,乙公司要求按实际售价的20%给予折让。三、其他应收款的核算1、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职工借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等。还应包括不设置“备用金”账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拨出的备用金。2、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1)对外进行短期或长期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购入股票时,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其中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当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对外进行短期或长期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其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照应当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照应获得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的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上述各项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坏账的处理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1、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为了贯彻“配比性”会计原则,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P60坏账确认的条件:(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3)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确实无法收回(4)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实不能收回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这里介绍比较常用的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期初贷方余额例1:2009年12月31日,甲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余额为900000元,估计坏账率为1%。“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贷方4000元。3、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1)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3)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4、举例:例1:某民间非营利组织成立于2009年初,并从当年开始计提坏账准备。200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00元,估计坏账率为5%。2010年10月,该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现有2000元的应收账款已经确实无法收回。2010年12月31日,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收账款余额为300000元,坏账率不变。计算当期应计提或冲销多少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五预付账款的核算1、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因购货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收到所购货物时,按照应确认所购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按照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第四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存货的核算一、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包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二、存货的计价(1)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加工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好用的材料或者物料成本加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以及按规定应当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接受捐赠的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A、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B、如果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C、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A.支付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B.收到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盘盈的存货: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权限,经理事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为当期收入;对于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2)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外购的存货,按照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科目。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存货,按照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他成本(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等明细科目,归集相关成本。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具体如下:业务活动过程中领用存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出售或捐赠存货,按照确定的出售存货成本,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1)如为存货盘盈,按照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2)如为存货盘亏或者毁损,按照存货账面价值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四)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存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存货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四、举例:例1:某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一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KG,单价5元,乙材料2000KG,单价10元,支付运输费930元,其他杂费5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按重量分配。例2:某民间非营利组织委托某单位加工材料一批,材料成本为200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4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例3:2009年1月18日,某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食品一批,捐赠人要求该民间非营利组织将该批食品捐赠给某灾区人民。捐赠人提供的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该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该食品的市场价格估计价格为50万元。例4:某民间非营利组织下设一个义卖中心,专门用于出售接受捐赠的相关资产。2009年3月1日,该组织接受捐赠一批毛毯,共计200匹,每匹的入账成本为400元。该组织接受捐赠后,即通过义卖中心对外出售。假定当月对外出售40匹,每匹售价500元,款项已经收到,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例5:某民间非营利组织设有一个印刷部,专门印刷社会公益宣传资料,2009年3月,为了印刷一批用于宣传如何防治艾滋病的小册子,从仓库中领用了一批纸张。假定该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个别计价法计量这些纸张,计算得到这些领用的纸张的成本为50000元,应当计入所印刷的小册子的生产成本。例6:某民间非营利组织当月“商品销售成本计算表”列示:当月销售甲产品1000件,平均单位成本100元,当月销售乙产品2000KG,在建工程领用乙产品1000KG,平均单位成本80元。例7:2005年5月10日,某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一批物资,入账价值为50万元。该民间非营利组织拟出售该批物资,以变现的资金用于改善某贫困山区农民饮水问题。假定到2005年12月31日,该批物资尚未售出,但市场该同类物资的市场价格已经跌至45万元。该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实现该批物资的对外销售,预计将发生销售费用5000元。第五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投资的核算一、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2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二)短期投资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在购买时已计入应收款项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除外。 (三)在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短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市价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短期投资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市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应当区分期限长短,分别作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核算和列报。二、短期投资的核算:1、设置的会计科目:(1)短期投资:核算投资成本(2)其他应收款:核算因投资而应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3)投资收益:2、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具体如下: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其中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应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按照所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2)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但是,实际收到在购买时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辅助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3)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照所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4)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市价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短期投资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市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3、举例:例1:乙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10股派1元现金股利,4月10日在册的股东均可享有,并定于4月25日发放。甲民间非营利组织于2006年4月14日以每股6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股票10000股。假设甲民间非营利组织为此项投资缴纳的税费为300元。例2:甲民间非营利组织于2005年1月2日以217300元的价格购入2004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其债券利息按年收取,到期收回本金,债券的年利率为8%,该债券票面价值为20000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购入时,该债券的2004年利息尚未发放。甲民间非营利组织购入该债券不准备长期持有。例3:某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场价孰低计价,并且分别单项投资计提。2005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与市场金额如表:项目成本市价预计跌价损失股票A73200700003200股票B6485065000股票C71920070500014200股票D213600215000E公司债券3565003500006500F公司债券255000260000合计1682350165845023900编制期末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假定该民间非营利组织2006年5月8日出售全部A股票,所得净收入(扣除了相关税费)为72000元。编制会计分录。4、委托贷款的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应当区分期限长短,分别作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核算和列报。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 2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经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权利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辅助账,进行数量登记。 本制度所称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单位的经济活动中获得利益;本制度所称的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 2接受捐赠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予以摊销。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当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民间非营利组织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当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应设置的会计科目:P107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股权投资差额其他应收款投资收益其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如下:(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则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其中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1)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或者发生减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2)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当期净损益中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享有或分担的份额,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享有的份额进行调整。期末,按照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但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按照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3)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辅助账,进行数量登记。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4、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股权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短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相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照原短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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