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DL575.5-1999T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5部分控制中心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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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5备案号:6753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75.5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5部分:操纵中心设计原则Ergonomic 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Part5: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2000-02-24 发布 2000-07-01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总 前 言 本系列标准是依照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电力行业计划工程(技综199515号文)的安排制定的,其内容以ISOTC 159有关文件为根底,并参考和融入了其他国外标准、国家标准和新近研究成果。 现代工业的特点是高度自动化,工业操纵已由部分操纵、就地操纵,逐步开展为以在各类操纵室的集中操纵为主,而系统治理也开展为在各级调度室的集中调度治理。 消费系统的平安与效率不仅取决于它本身的技术水平,而且还取决于它与人和环境的协调程度。在IEC964(=GBT 136301992)核电厂操纵室的设计中明确提出,操纵室的设计和评价,应包括两个方面:技术方面和人机工程方面。制定本系列标准的目的,确实是要求在设计电力系统操纵中心时,应充分运用人机工程学准则,结合消费、运转要求,使操纵中心的规划、人机界面、环境和组织等方面能合适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实现人、机、环境间的协调和整体优化,使人能平安、健康、温馨和高效地进展工作。目前,操纵中心的人一机一环境系统的协调水平,已是电力系统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电力系统操纵中心(包括调度中心)的功能是监视和操纵发电、输电或配电网的运转。操纵中心的人机工程设计要求,确实是设计时应特别留意人的要素和人的特性,例如,人体尺寸、人的反响才能和限度;把人机工程准则及所需的技术方法浸透到操纵中心的设计之中。强调以人为核心,使所设计的机器(包括设备)和环境条件习惯于人,这既是对一些经历教训的总结,又是提高人的工作质量的需要,也是获取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途径之一。 将人机工程学(人类工效学)的诸多研究成果进展标准化,是将人机工程学原理应用于工程实际的重要环节。197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专门设立了“Ergonomics”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159)。我国于1980年成立了相应的“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工作。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支持并参与了本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系列标准DLT575以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为总标题,包括12个子标准: DLT575.1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部分:术语及定义; DLT575.2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2部分:视野与视区划分; DLT575.3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 DLT575.4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4部分:受限空间尺寸; DLT575.5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5部分:操纵中心设计原则; DLT575.6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6部分:操纵中心总体规划原则; DLT575.7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7部分:操纵室的规划; DLT575.8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8部分:工作站的规划和尺寸; DLT575.9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9部分:显示器、操纵器及互相作用; DLT575.10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0部分:环境要求原则; DLT575.11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1部分:操纵室的评价原则; DLT575.12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2部分:视觉显示终端(VDT)工作站。 本系列标准根本上涵盖了操纵中心各个层次设计所应考虑的人机工程学的根本原则。但人机工程学是一门多学科穿插科学,涉及众多技术领域,不可能在一个系列标准中给出全部的详细参数,对各专业或专题性咨询题的处理,可参考列在各子标准中相应的附录“主要参考文献”。 本系列标准所给出的人机工程学根本原则,是一些通用原则,它适用于电力行业,也可用于其他行业的操纵中心的设计。本系列标准根本上能满足大中型操纵中心设计的需要,关于小型操纵室或就地操纵点,可视详细情况,简化设计步骤,选用有关内容进展设计。 本系列标准中所列的原则和参数,是人机工程学研究成果的浓缩。然而,考虑到某些设计准则还比拟笼统,给出的某些详细参数也是在特定条件下的测量统计值,并非是严格的数值界定, 在应用各种设计准则与参数时,必须详细考虑其互相妨碍和制约,不应过于强调单个原则和单个参数,而应全面理解;再者,人机工程学准则在电力系统操纵中心设计中的应用,是对现有技术设计的一种补充,可依照实际情况综合协调,以获得系统整体的优化。 鉴此,本系列标准在名称中参加了“导则”二字,即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并作为推荐性标准提供使用。 本系列标准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系列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归口。 本系列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负责起草,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国家电力公司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国家电力公司苏州热工研究所、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了编写。 本系列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负责解释。目 录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总前言DLT575.51999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5部分:操纵中心设计原则;前 言 本标准系参考国内外人机工程标准化研究成果(见附录B)中有关操纵中心设计的内容编制而成。 本系列标准DLT 575以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为总标题,包括12个子标准: DLT 575.1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部分:术语及定义; DLT 575.2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2部分:视野与视区划分; DLT 575.3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 DLT 575.4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4部分:受限空间尺寸; DLT 575.5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5部分:操纵中心设计原则; DLT 575.6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6部分:操纵中心总体规划原则; DLT 575.7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7部分:操纵室的规划; DLT 575.8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8部分:工作站的规划和尺寸; DLT 575.9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9部分:显示器、操纵器及互相作用; DLT 575.10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0部分:环境要求原则; DLT 575.11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1部分:操纵室的评价原则; DLT 575.12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2部分:视觉显示终端(VDT)工作站。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南京铁道医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童时中、滑东红、符文琛、马长山、张锦华。目 次前言1 范围2 援用标准3 定义4 人机工程设计过程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步骤1(4.3.1)中要说明的根本要求和限制条件附录B(提示的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75.5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5部分:操纵中心设计原则Ergonomic 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Part5: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02-24批准 2000-07-01施行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的根本原则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新操纵中心的设计,也适用于对现有操纵中心的技术改造设计。2 援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援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讨论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T575.11999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部分:术语及定义; DLT575.6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6部分:操纵中心总体规划原则; DLT575.7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7部分:操纵室的规划; DLT575.8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8部分:工作站的规划和尺寸; DLT575.9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9部分:显示器、操纵器及互相作用; DLT575.10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0部分:环境要求原则; DLT575.11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1部分:操纵室的评价原则; DLT575.121999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2部分:视觉显示终端(VDT)工作站。3 定义 本标准采纳的定义见DLT 575.11999。4 人机工程设计过程4.1 人机工程根本原则 本标准以以下几个根本概念为根底。4.1.1 人机工程设计方法人机工程设计方法是指在设计中,把与人有关的各方面要素协调地交融在一起。这些要素包括硬件、软件、环境、治理和操作实践等,如图1所示。在设计过程中应予特别留意认知要素,它对处理咨询题、作出决策特别重要。如要安排有生理缺陷的人在操纵中心工作,则应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他们的特别需求。图1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的根本概念 人机工程设计方法需与传统的功能导向设计方法协调地结合。特别是人的特性,是设计标准的根底。人的特性不仅应包括人的根本才能或限度(如感知才能),还应包括操作员如何掌握“设计对象”及其交互作用的知识。其中设计对象包括机器(硬件和软件)、环境、运转和治理。 高度自动化和大型系统对人的要素的要求更高,因而还要考虑人的心理需求, 包括工作负荷、自我实现需要、动机和文化背景等。4.1.2 容错设计 人的失误和认知的局限无法防止,因而有必要进展容错设计。容错设计是以适当方式给使用者提供信息,使他们明了本人所面临的情况;或提供冗余、互锁、自动操作和操作员支持系统。4.1.3 迭代修正过程 实际应用中,设计有其固有的迭代过程,需要进展重复核准,直至操作员与设计对象之间通过交互作用实现预定的目的要求。 应留意,设计中各个单元的有效性并不能保证用这些单元组装起来的系统是有效的。有时即便是一个特别小的修正也可能导致料想不到的副作用,尽管这个修正本身是合理的。 尽管使用者能够有意或无意地改变其行为以习惯这些修正,但从人机工程角度看,这些行为的改变并不一定都是最正确的。来自运转经历(即运转反响)的信息在迭代过程中特别重要。 人机工程设计方法可拓宽传统设计过程的范畴。人机工程设计有关的要素包括:计划、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制造、初始试验、运转、培训、治理,以及把运转经历应用到当前的和将来的系统。4.1.4 任务分析 进展人机工程设计过程,应对设计程序的各个阶段进展任务分析,确定必要的设计输入以及核准设计方案。本标准要求在三个设计步骤进展三品种型的任务分析: 第一类:确定分配给人或机器的任务(步骤3); 第二类:拟定详细设计标准(步骤9A9F); 第三类:分析和评价反响信息(步骤11),其结果可纳入操纵中心设计或技术改造设计时的第一类任务分析中。4.2 人机工程设计过程框图 设计过程应按图2所示的设计框图进展。该设计框图由5个阶段组成,每一阶段又包含一个或假设干个步骤: DLT 575.51999 第一阶段:说明咨询题; 第二阶段:功能设计; 第三阶段:概念设计; 第四阶段:详细设计; 第五阶段:运转反响。 图2中的几个反响回路表示设计中的迭代过程。设计中的所有设计步骤(包括迭代过程)都应构成文件并存档备案,以便查询。 应成立一个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设计组,以便对设计工程进展组织及指导。设计组所包括的学科应依照目的系统而定。 步骤9和步骤10的详细要求和建议见本系列标准的DLT 575.61999 575.111999。图2 操纵中心的人机工程设计过程4.3 第一阶段:说明咨询题 目的是说明运转目的,并确定与操纵中心设计有关的限制条件。一个操纵中心是主操纵室与其配套设备及就地操纵站的集成,它们共同操纵一个目的系统或一组目的系统。一个目的系统应由假设干子系统构成。4.3.1 步骤1:说明目的和根本要求 明确目的系统各功能目的之间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相关的联络,并构成文件,对构成目的系统的各个子系统作出明晰的描绘。确定操纵中心设计过程中要加以考虑的要求或限制条件如下: a) 功能目的; b) 平安和保安要求; c) 操作和操纵要求; d) 人机工程要求; e) 作业和组织要求; f) 公司的政策; g) 公司的标准; h) 技术上的限制; i) 资源限制; j) 操作经历; k) 信息缺乏或缺乏。 进一步的要求见附录A。由其他工程工程得到的反响信息也应加以综合考虑(步骤11)。对有矛盾的要求应提供有关文件,并作出评价和断定。4.4 第二阶段:功能设计 依照系统功能要求,确定任务要求,进展人机功能分配,确定操作员的作业(分配给人的任务),核准作业标准。4.4.1 步骤2:确定系统功能要求 为完成总的运转目的(第一阶段)及其子目的,应进展功能分析,以确定系统功能要求。在不同的运转形式下,目的系统的功能要求也会产生相应的改变。应加以考虑的运转形式是: a) 稳态运转 系统的输出(例如电能)保持恒定的运转形式。 b) 正常瞬变运转(启动、停机) 系统的输出以受控的方式在正常状态之间变化的一种运转形式(即启动、停机、负荷跟踪)。此种运转通常比正常的稳态运转需更多操作员。 c) 紧急(异常)运转 在异常情况下,用以施行短期恢复措施或缓解措施的一种运转形式。在操纵中心设计中,要特别留意这一运转形式。 d) 紧急情况后的运转 紧急(异常)操作后,用以施行长期恢复或缓解措施的一种运转形式,有时包括行政操纵功能。 e) 有计划的维护 包括目的系统的行政治理及维修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有计划的维护有时需办理特别手续,由于仪器和操纵系统并不能总是处于完全可操作状态,它们可能正处在检查或维修状态。4.4.2 步骤3:确定任务要求 进展任务分析,详细说明所需执行的任务,以满足步骤2中确定的功能和功能要求。这些任务应依照定量测量、逻辑性或任何其他的描绘来确定,它将成为第三阶段中拟定设计标准的依照。 在任务分析中,还要描绘一系列估计的系统工况下人所可能采取的行为。4.4.3 步骤4:人机功能分配 在确定分配给操作员任务时,应满足表1中给出的人机工程原则,并考虑使用者群体的特点,如年龄、才能、性别、民族、国籍、经历、体型、心理要素(如留意力、厌倦和协同作业)等。 任务分配应有一定灵敏性,使主要使用者有选择余地,能按本人的设想进展动态调整。在这一阶段,还应确定分配给操作员支持系统的任务。 表1给出了将任务分配给人或机器的根本程序。其主要目的是要在任务分配中,能充分考虑人的才能、特点及人的价值等与人机工程有关的咨询题。此外,还应对使用者群体的范围、技术水平、文化背景、教育水平、专业等加以综合考虑。这一过程应不断重复,直至所有任务分配到达预期目的。4.4.4 步骤5: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的目的在于确定分配给每个操作员的作业。在这一步中,还应确定以下要求: a) 工作组织(如操作员的组织构造和人数); b) 操作员之间的通讯要求以及操纵室和就地操纵站之间的通讯要求; c) 操作程序要求; d) 培训要求。 工作组织应从人机工程角度考虑,使作业与操作者的特点、培训水平和才能相习惯。为满足这些要求,除需建立一套符合人机工程的作业分派准则外,还应确定一个临时性的工作组织,由于作业分派的迭代,会使工作组织不断改变。作业分派准则和工作组织应满足步骤1所述的对使用和治理的要求。表1 人机功能分配的根本程序步 骤程 序1.第一次分配在确保系统的功能、平安和可靠性前提下,依照人的性格、才能和特点见注(1),进展初步分配(1) 以下任务分配给机器: 从负荷、时限、速度、动作复杂性、决策等观点出发,不合适于人的任务见注(2); 涉及系统平安的任务。(2) 将那些机器无法胜任的任务分配给人。(1)和(2)无法进展分配的任务在下一步中进展分配2.第二次分配从人机工程和系统效率观点出发见注(3),完成补充的或灵敏的分配(1)调整第1步中1(1)和1(2)中已完成的分配,并考虑补充分配。(a)当以下条件满足时,把最初在1(1)中分配给机器的部分任务重新分配给人: 能使操作员全权负责; 能使操作员更好地理解机器的状态; 能表达操作员的自我价值。(b)当以下条件满足时,把最初在1(2)中分配给人的部分任务重新分配给机器: 任务高度重复和乏味; 有助于提高系统效率。(2)用系统的准则对那些在第1步中无法分配的任务进展分配。在任何时候,只要发觉条件适当,就考虑进展补充或灵敏的任务分配,并让使用者有主动改变任务分配的才能3.第三次分配基于容错方法,给操作员提供支持手段(1)在信息搜集和处理过程能够简化时见注(5),把往常分配给人的部分任务见注(4)分配给操作员支持系统。(2)当由于人的错误引起的功能性毛病危及到系统平安时,应有相应的容错手段,如互锁、冗余、系统备份、系统缓冲等见注(6)注:(1)在治理导则和标准中经常会有如此的情况,需要把某些任务自动分配给机器。(2)人难以胜任的任务能够有如下特征: 负荷过大或过小; 时间裕量太短或太长; 动作逻辑复杂。(3) 把任务分配给人,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在职培训环境,如此的环境通常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技能及思维形式。(4)中选择操作员支持系统支持的任务时,应考虑以下要素: 人的权限; 对情况的理解; 教育或培训效果。(5) 本步骤中确定的操作员支持系统应在第9D步(显示器和操纵器的设计)中实现。(6) 本步骤中确定的容错手段应当在机器方面提出要求。 假设需协同作业来完成某项任务,则在作业设计中应明确操作员需要交换或共享的信息。 作业设计的结果应纳入操作规程、培训系统和功能标准的要求之中。4.4.5 步骤6:功能设计的检验和核准 对所制定的作业分派(包括人机功能分配)应进展检验和核准。应制定一套核准准则,其中包括作业分派准则和其他相关的要求(例如平行作业、频繁通讯的需求)。应使用核查表来检查这些准则是否得到满足,并可用计算机模仿(如等时线分析)作为核准手段。4.5 第三阶段:概念设计 目的在于制定出一套初步设计标准,它应基于先前步骤的结果,如使用者要求、法规要求、标准、作业分派及相关的功能要求、工作组织等。4.5.1 步骤7:操纵中心的概念设计 应从系统功能角度出发,将前述各步骤所获得的结果系统地重新组织,构成整套的概念设计标准。例如,把包括工作组织要求(如操作员的组织构造和数目)和作业设计结果作为工作场所要求的根底。 制定概念设计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空间分配; b) 功能联络; c) 操纵室及其配套房间的安排; d) 操纵室规划; e) 工作站规划和尺寸; f) 显示器和操纵器; g) 环境条件; h) 运转和治理系统。 在制定设计方案之前,应确定设计准则(包括设备选择方案)。准则应符合使用者要求、法规、指南、标准等。为确保所制定的概念设计标准的系统性,应进展物质和信息(如通讯)方面的任务分析。4.5.2 步骤8:概念设计的检验和核准 对所制定的概念设计标准应进展检验和核准。应制定一套核准准则(包括设计准则及比在步骤6中更为详尽的其他类似准则),使用核查表来检查这些准则是否得到满足,并可用计算机模仿来作为核准手段。4.6 第四阶段:详细设计 目的在于为操纵中心的建造制定实在可行的详尽的设计标准。在设计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人机工程数据。4.6.1 步骤9A:操纵中心的总体规划4.6.1.1 制定操纵中心总体规划设计标准的要求如下: a) 确定构成操纵中心的功能区域; b) 估算每个功能区域所需空间; c) 确定功能区域之间的工作联络; d) 拟定初步规划方案。4.6.1.2 应以步骤3和步骤5作为本步骤的根底。此外,与文化要素和环境条件有关的人机工程学、建筑学要求也应加以考虑。操纵中心一般包括: a) 操纵室; b) 会议室; c) 设备室; d) 办公室; e) 维修室; f) 休息室; g) 就餐区域、厨房和厕所; h) 就地操纵站。 所提出的总体规划设计标准应保证在操纵中心内的各种活动均能顺利进展。操纵中心规划的详细设计要求在DLT 575.6中给出。4.6.2 步骤9B:操纵室的规划4.6.2.1 操纵室规划应确定以下内容: a) 可使用空间; b) 操纵室内所需的办公家具和设备; c) 操纵室中包括人以及设备之间所需的工作联络; d) 工作人员、参观者及维修的通道要求。4.6.2.2 规划应充分考虑前述步骤所提及的任务要求和作业设计,以及使用者群体的特性。任何详细规划均需考虑如下各项: a) 工作站; b) 设备构造; c) 工作站内外的存放物品空间; d) 入口和出口; e) 工作站外共享显示器(屏)。 所提出的规划应保证支持先前确定的操作联络(包括面对面交流、设备共享和协同作业)。操纵室规划设计的详细要求见DLT 575.7。4.6.3 步骤9C:工作站规划和尺寸4.6.3.1 制定工作站规划和尺寸的设计标准,需完成以下工作: a) 分析并明确工作站所需完成的任务(操作和维护); b) 确定组成工作站所需的部件; c) 制定工作站规划和尺寸的标准。4.6.3.2 工作站的规划需考虑与以下装置和工作站特点有关的详细的人机工程要求: a) 显示器; b) 操纵器; c) 书写空间; d) 通讯设备; e) 座椅、扶手和搁脚板。 工作站规划的详细要求见DLT 575.8。4.6.4 步骤9D:显示器和操纵器的设计 制定操纵室中使用的显示器和操纵器的设计标准,并保证能满足先前确定的功能目的要求。显示器和操纵器涉及许多硬件和软件的选择咨询题,包括: a) 常规装置。主要有仪表、录音装置、报警器、共享显示器、旋转开关、按键。 b) 屏幕显示器。主要有显示器或监视器、相关软件、触摸屏、闭路电视(CCTV)显示器。 除人机工程的根本要求外,还需特别留意使用者的认知特性,而信息的密集度、内容、质量和它的及时显示是至关重要的。此外,选择合适操作的装置也特别重要。显示器和操纵器规格的详细要求见DLT 575.9。4.6.5 步骤9E:环境设计 制定操纵中心的环境条件标准,其内容包括: a) 热环境; b) 空气质量; c) 照明环境; d) 声环境; e) 振动。 环境设计标准的详细人机工程要求见DLT 575.10。4.6.6 步骤9F:运转和治理要求4.6.6.1 制定详细的运转和治理要求时应考虑以下要素: a) 先前设计阶段中确定的人机功能分配,已提出了主要使用者的要求; b) 操纵中心的总体规划、操纵室的规划、工作站的规划以及显示装置合适工作组织的要求; c) 设计已适当反映了使用者的详细要求以及与操纵室外其他班组联络的要求; d) 易于满足通讯要求; e) 已适当考虑了次要使用者的特性和要求。4.6.6.2 向使用系统的相关人员提供有关治理和组织工作的材料,以免超越设计所提供的条件,进展错误的甚至是冒险的操作。这些材料包括: a) 设计者的设想; b) 设计者的意图; c) 正确的使用方法; d) 显示目的和详细的显示内容; e) 与先前操纵中心设计的差异。4.6.7 步骤10:操纵中心(详细设计)的检验和核准 详细设计标准应进展正式检验和核准。应制定一套核准准则(设计准则及包括操作效能在内的其他准则),并使用核查表来检查这些准则是否得到满足。核准时,必须特别留意与时间相关的动态特性。可由操作员的动态模仿来核准动态特性。 详细设计的检验和核准的详细要求见DLT575. 11。4.7 第五阶段:运转反响 目的是在操纵中心的使用寿命期内接着检查其有效性。在目的系统开场运转后,搜集并检查运转反响信息。这些信息有益于将来的工程工程和现有操纵室的改造。4.7.1 步骤11:运转经历的积累 为发觉和确定操纵中心设计中不符合人机工程准则之处,应系统地积累运转经历。搜集运转经历可运用现场观察、采访或其他系统方法。任务分析法可用于分析运转反响信息。分析结果可用于新操纵中心的设计或现有装置的更新。 在任何阶段,假设有不符合人机工程准则之处,应使用本标准介绍的设计程序作为补救措施。在本步骤中,应制定详细的运转和治理要求。附录A(标准的附录) 步骤1(4.3.1)中要说明的根本要求和限制条件A1 目的系统的概述 目的系统包括: a) 工程工程和目的系统的名称; b) 所有者或客户(国有、集体或私营企业); c) 位置和场所条件(如气候、地理材料); d) 社会妨碍和社会背景; e) 根底设备及公用设备条件; f) 目的系统的类型及其总体规格(如大小、容量); g) 操纵目的(如原材料、信息、人员); h) 系统描绘(如功能、运转方面的描绘); i) 工程工程的框架(如组织、程序、预算); j) 时间进度; k) 计划修订及程序更新。A2 平安性及防护要求 平安及防护要求包括: a) 防危险或污染源(如可燃气体液体、有毒气体液体、电磁辐射等); b) 防火系统; c) 平安报警系统; d) 防爆措施; e) 防地震措施; f) 设备和或系统的诊断系统; g) 紧急情况停机系统; h) 事故处理; i) 规程法规。A3 运转和操纵要求 运转和操纵要求包括: a) 运转类型和过程特征(如连续、分批、分散、间歇); b) 操纵的目的(如原材料、能源、运输、车辆、信息、人员); c) 任务(如操纵、监视、加工、指令); d) 操纵类型(如稳态操纵、程序操纵、序列操纵); e) 实时要求(如动态过程、火警测报点); f) 在线要求(如网络、人的干涉); g) 操纵中心形式(如综合式、集中式、分布式); h) 备份形式(如冗余、混合、硬件); i) 人员装备(如操作员工作人员的数目); j) 轮班制度; k) 作息制度; l) 应急设备。A4 人机工程要求 人机工程要求包括: a) 使用者群体; b) 操作员素养; c) 工作组织; d) 工作辅助设备; e) 人员选拔; f) 培训计划; g) 协同作业; h) 来访者参观; i) 平安; j) 配套辅助室要求(如设备室、餐厅、休息室、会议室)。A5 约束与限制 约束与限制包括: a) 地点法律及法规; b) 国家法规及标准。A6 进一步的限制条件 进一步的限制条件包括: a) 业主的准则; b) 缺乏治理信息。附录B(提示的附录)主要参考文献1 ISODIS 11064-1(1997) 操纵中心人机工程设计 第1部分:操纵中心设计原则2 ISO13407 交互作用系统面向人类的设计过程3 GBT 16251-1996(eqv ISO6385-1981) 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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