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汇报(共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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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汇报(共16篇) 第1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总结合马镇罗村村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总结罗村村作为合马镇开展“双诚信、双承诺”试点村之一,自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活动以来,在合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安排部署下,罗村村以“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人口环境”为工作目标,有力推进“双诚信、双承诺”。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摸底调查。对拟定参加诚信承诺对象进行调查,绝大多数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推行表示赞同和支持,广大群众都希望国家惠民政策和优待政策要公开化、公正化,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解放思想,对计生国策认识高度要统一到国家的法规政策上来。(二)宣传发动。一方面通过宣传标语和横幅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包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双诚信、双承诺”相关工作精神,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诚信计生工作开展家喻户晓。(三)修定村规民约。一是召开村支两委工作会,结合村情村况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二是以村民组为单位,分别召开群众会,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三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四)制定奖扶措施。结合实际,出台村里的奖扶制度,对履行承诺的群众通过诚信计生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评议分值高的优先考虑国家的帮扶政策,对不履行承诺的群众评议出结果,不考虑优待政策和不为其出具一切有关办理业务证明。(五)部门支持。镇属各部门加强了与村一级的配合,目前全镇已启动了民政办(评定低保)、村管所(评定危房改造)、派出所(上户、转户、迁户告等)、林业站(砍伐证等)、信用社(贷款受信等)、学校(小孩上学、营养餐等)等部门办理业务必须由村委会出具人口计生诚信证明,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业务。二、工作效果通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开展,人民群众对计生相关政策和生育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一是办证方面:从以前的被动办理服务证、二孩准生证转变为主动办证_惯,本村办证率达100%。二是落实手术方面:从以前被动落实手术转变为主动落实手术,上环率和绝育率大大提高,实现在家手术零库存工作目标。三是征收社抚费方面:从以前的干部上门征收转变为主动缴纳。通过该项工作开展,罗村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人民群众主动和党员干部谈想法聊家常,与干部们打成了一片,计生协会入会人员也不断增加,自愿多交纳会费人员也大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试点示范典型。三、存在问题和困难1、和上级计生协会对接不够;2、各项政策理解不够透;3、工作开展受交通不便等因数制约;4、没有专门编制人员。四、下步工作打算在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和方法,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更进一步推向新的台阶。合马镇罗村村村委会年9月26日第2篇:“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与教职工人口与计生“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甲 方:_(学校) 乙 方 :_(教职工)男_身份证号_民族_ 女_身份证号_民族_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黔党发13 号、毕地党发()25 号,以及毕市党发4号,毕教通()43号文,七星委()11、12号文要求及七星教办字()16号文的相关要求,结合系统各学校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甲方(学校)一、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工作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基本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部门职责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和优先优待政策,完成中小学生健康,青春期早期性任务,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努力实现学校100的诚信计生。二、执行七星委()11、12号文件精神,七星教办字()16号文要求,实行好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入学照顾政策,资助政策,以及高考、中考、小升初考试的加分政策,提高农村家庭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户籍子女平等享有受权。三、各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以房管人、房东报告制度,督促出租房屋的干部职工、教师与租赁方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每月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房屋租赁信息。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落实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综合治理职责。四、扎实开展双向承诺活动。协助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督促本单位及所辖学校教职工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五、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一年4次的妇检工作,妇检表除交当地政府外,要交一份到局计生办备案并作为各学校工资发放的依据。根据各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要求,健全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常规化、科学化、规范化。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学校“六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倡导“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健康,青春期早期性课程的- 1第3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注:请各乡镇指导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行修订乌骡坝社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代表人:乙方:(男)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女)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15号文件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乌骡坝社区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一、甲方承诺(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三)依法为本社区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五)每年免费为本社区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植业,优先吸纳入社区种养殖合作社。(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社区进行担保,并优先安排村民在入住社区的金三角实业有限公司、水西泰丰公司等企业中就业务工。(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优先安排生态家园建设指标。(十)按规定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二、乙方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社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十)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社区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社区履约监督电话:镇履约监督电话:县履约监督电话:(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社区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社区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社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社区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镇及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罚。(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本承诺自己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公章):代表人:乙方:夫妇年月日第4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坡妹镇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甲 方:坡妹镇岩云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电话户籍地 现居住地(女) 身份证号码 电话户籍地 现居住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领办发3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村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一、甲方承诺(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二)依法向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本村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五)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殖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种惠民政策。(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民委协助办理信贷业务。(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除按规定享受利益导向政策外,还给予惠农政策的倾斜。(十)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二、乙方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群众自治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十)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镇履约监督电话:08594388068,08594388424。(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民委责任的,对村民委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群众自治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岩云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乙方: 夫妇 代表人:年 月 日第5篇:双诚信、双承诺监督制度双诚信、双承诺监督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不断探索和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全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实现,结合实际。为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出台了相关计生优惠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发生行政不作为和重大恶性案件。2、服务周到,态度热情,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利用工作之机吃、拿、卡、要,不利用工作之便刁难群众。3、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和廉政建设规定,加强干部廉政学_,强化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干部拒腐防变防线。4、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5、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6、在、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7、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8、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9、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10、对举报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提供信息的,对举报人保密和执行有奖举报,奖金金额为500-1000元。11、对往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主动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可视为守信。12、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13、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14、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15、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16、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17、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18、往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积极主动到当地计生办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签订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19、违诺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的批评、诫免谈话、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20、投诉举报电话:3630895XXXX人民政府第6篇:双承诺、双诚信方案1黔东南州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为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和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满足广大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紧密结合的工作新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力促进“双降”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守信受益、失信受制”为原则,通过村(居)民自治公约,以村(居)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居)承诺的“双诚信、双承诺”方式,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待、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为实现全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相宜的人口环境。二、目标要求将“双诚信、双承诺”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勇于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采取分步实施、重点指导、及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进行。1、年5月底前,各县、市分别选定2个(凯里经济开发区一个)群众基础好、村干组织协调能力强,已基本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省州先进村开展“双诚信、双承诺”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可提前全面推开。2、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年8月起全面推开,年为巩固成效年;年为提升水平年。三、活动内容(一)双向承诺,双向诚信。村(居)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承诺的目标人群为:1、生育重点对象;2、生育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3、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家庭;4、在育龄期且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家庭;5、出租房屋的家庭;6、其他有必要签订的家庭。(二)相互守信,相互监督。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力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上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居)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的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并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计生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公安、人社、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农委、政务中心、药监、金融、人口计生、计生协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须由村(居)出具履约证明,乡镇验证核实,方可办理。相关部门同时须查询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与乡镇验证的情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的,督促其履行承诺后给予办理。 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牵头领导:杨华昌、刘晓春责任部门:公安、人社、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农委、广电、政务中心、药监、人民银行、人口计生、计划生育协会。四、组织实施(一)年3月至4月底前,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县、乡、村都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组织对拟参加诚信承诺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制定能管用、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各部门也要根据部门工作制定参与和配合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信用信息发挥作用。试点村召开村组各种会议,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公布承诺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二)年5月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和本乡、本村最大限度能提供的帮助和扶持事项,确定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根据计划生育的要求确定群众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组织试点村目标人群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三)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先由各县(市、区)总结本地试点工作经验,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列入州对县(市、区)人口计生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四)年8月12月,全面推行。要求各县(市、区)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村(居)达80%以上。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成立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指导,确保落到实处。州直各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和配合,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进村入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动员,讲清政策要求,利害关系,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履约的自觉性,逐户签订承诺书。(三)完善承诺内容。村(居)承诺内容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有吸引力,既能最大满足群众愿望,但又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能够保证持续履行的。(四)抓好部门联动。要制定部门联动的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规定,确保各部门在办理事务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查验乡、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查询个人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强化群众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利益导向政策,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要利用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督促履行承诺,落实个案责任到人,共同助推工作开展。(五)保证工作经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是基层服务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软件开发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六)抓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居)两委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做好组织动员和落实工作;联系帮扶村的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纳入联系帮扶的重要内容之一;乡级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干部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使群众积极主动的“承诺”、政府的诚信确保落到实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指导,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形式”。州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试点工作期间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7篇:双诚信双承诺推荐标语诚信计生标语1、坚持“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2、相互承诺,相互监督,共建诚信人口计生3、你主动实行计划生育,我提供优质优惠服务4、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5、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6、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培养提升社会诚信道德意识7、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让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8、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9、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10、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11、“双诚信双承诺”是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的重要突破口12、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公共服务均等化13、大力推进诚信计生,不断改善计生民生,推动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双降”目标实现14、认真遵循“守信受益,失信受制”原则,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15、坚持实事求是,打造诚信计生16、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计生服务在诚信中提升17、诚信计生光荣,优生优育幸福18、弘扬新型人口文化,以诚信计生为依托,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19、诚信计生,维护计生权利,履行计生义务20、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信服人,以法育人21、诚信计生指向,奖励扶助引路,优生优育致富22、推进诚信计生,构筑和谐社会23、计生诚信处处受益,计生失信处处受制24、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政策,助推计生家庭圆梦小康25、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同步小康26、诚信受益,失信受制,落实人口计生“加减法”制度第8篇:“双诚信、双承诺”宣传标语“双诚信、双承诺”宣传标语1、构建人口计生和谐社会管理,全面推动“双诚信、双承诺”工作。2、讲诚信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优先享受国家优惠优待政策!3、把国家惠民政策与群众履行诚信计生承诺相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4、诚信是一种美德,承诺是一种责任,推行“双诚信、双承诺”,构建和谐计生。5、诚信计生,人人参与;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6、开展双向诚信,构建和谐计生。7、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服务在诚信中提升8、计生诚信和奖励扶助,助你家庭少生快富9、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优先享受国家优惠优待。10、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11、坚持以人为本,打造诚信计生。12、诚信计生进万家,文明幸福你我他。13、一马当先我乡(或镇)诚信,齐心协力和谐计生。14、昨天开展诚信工作,今天共享幸福生活。15、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制度,构筑人口计生和谐社会管理16、全心全意诚信,利党利国惠民。第9篇:双诚信双承诺心得体会一处守信处处受益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关于“双诚信双承诺”的心得体会 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中国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的控制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的规定即从计划生育政策上衍生而成。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通过自治公约,以村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承诺的“双诚信、双承诺”方式,建立政策兼容、诚信互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相宜的人口环境。“双向诚信,双向承诺”,一是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的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保障、扶助、优惠和优质服务。二是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结婚,按政策性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群众与政府之间相互守信,互相监督,按照“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双诚信双承诺”政策正如孟子所言。在各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办理相关证照和提供服务时,须由村(居、社区)民委员会出具计生诚信证明,乡(镇)计生办验证核实,方可办理。诚信履约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的,一律暂缓办理。“双诚信双承诺”措施是有效开展计生工作的一种促进,只有以诚取信,才能以信取胜,群众如此,各级各部门也如此。在以“双诚信双承诺”措施推动计生工作的开展下,却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如“诚信证明”手续较为复杂;偏远地区群众到县城或乡镇办理相关事务由于路途遥远,未知需要计生证明而往返不便,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挫伤群众对各部门的信任。如能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出具证明程序,建立如公安机关统一联网的客观管理系统,各个服务机构进行联网控制,更能公开、公平、公正的为广大群众服务,更能体现公仆立信于民。但是从“双诚信双承诺”的重大举措中,对计生工作的开展是利大于弊的,是推动更是一种促进。 年1月13日 第10篇: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1村“双 诚 信、双 承 诺”协议书甲 方:_村民委员会见证方:_村计划生育协会乙 方:_村_组姓名: 男_身份证号_签名女_身份证号_签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黔党发13号、毕地党发()25号,以及金党发4号文件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我村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一、甲方承诺内容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等。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特别是按规定为“两户”落实有关优惠、特惠政策,帮助、扶持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2、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相关证件,因故不能办理的,应向乙方说明理由。窗口单位对计生“两户”设绿色通道。3、组织乙方在孩子出生后90天内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绝)育措施;提供环情、孕情、保健咨询与服务;提供产后和术后随访服务;进行病残儿、节(绝)育手术后遗症和并发症鉴定提供咨询服务;每两年至少为乙方提供一次全面的妇科病检查,随时提供政策法律、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5、有权向上级组织和主管部门提供乙方违规、违约的事实,协助上级机关按政策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6、符合政策生育的两户,自男女双方年满50周岁起,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元奖励,直至亡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及时期内自愿落实以女扎为主的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500元。从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内二孩生育条件、自愿放弃二孩生育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子户奖励由_元提高到3000元,独女户奖励由4000元提高到6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10元。对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女孩考生参加中考的,享受加10分照顾。事业、企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子女。独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免费进入本乡老年公寓由政府供养。独子户、二女绝育户父母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公办医疗机构对两户父母及子女免收普通挂号费,二女绝育户和实行晚婚晚育的独生子女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病报销比例同等条件下提高20%。参加养老保险的夫妻双方,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由县财政补贴30%。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家庭,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规定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民政部门在发放社会救济金时,对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给予优先照顾,属于低保户的,低保金加发20%。7、其他未说明的以黔党发()13号、毕党发()25号、金党发()4号文件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为准。二、乙方承诺内容1、乙方政策内怀孕未经批准擅自人工流、引产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处理,溺弃女婴和歧视生育女婴的妇女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要关心下一代,关怀老人。2、对违法生育家庭社抚费进行一次性清理核算,经济困难的,经村民委员会开出证明后,乡人民政府研究后分期缴纳,对拒不缴纳的坚决采取司法措施强制征收,年10月1日后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按上限征收。3、乙方生育一孩后,在规定时间(42天后,90天内)上环,生育二孩后,在90天内夫妇双方必须有一方落实绝育措施,因双方患禁忌症不能做相关手术的,必须到县计生指导站检查,由县计生指导站出具证明后,要在甲方指导下到乡计生站采取其他有效的节育措施并与计生办签订合同,按时参加孕检,违者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200元。4、乡内计生、公安、工商、卫生等一切机关单位对超怀对象、不参加妇检对象、拒不落实(节)绝育对象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对象,暂停发放该户应享受的涉农补贴,停办一切证明、手续,待处理后方可办理。5、自觉遵守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交纳违约金元。导致政策外生育的按规定处置;乙方外出打工、经商或异地居住,必须到乡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可外出,否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元。乙方生育孩子一月后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孕情服务检查,接到孕检通知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孕情服务检查的,每次交纳违约金50-200元。乙方不得收留政策外怀孕对象,否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6、乙方属于孕检对象的,如外出打工、经商,必须每个季度孕情服务检查当月寄回流入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孕检证明;否则每缺1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200元。三、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11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责任书1新化苗族彝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责任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根据金沙县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新化乡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的目标实现,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创新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理念,大力推行科学、民主和依法管理的模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计生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更好地推进全乡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开展。新化乡党委政府特与新化乡 签订年度履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计划生育职责1、把履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职责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2、把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宣传、同检查、同落实。3、严格按照新化乡“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自觉服从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配合乡做好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4、确保“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任务及时顺利完成。二、考核办法1、年终,各村、各单位作书面汇报, 分析“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2、此责任书的执行实行半年调度、年终考评制度。由乡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检查小组进行检查考核。三、奖惩办法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履行好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责任书,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鼓励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对完成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新化乡人民政府 (章)签字人:(章)签字人:年5月18日第12篇:双诚信双承诺(写写帮整理)双诚信双承诺一、什么是”双诚信、双承诺”“双诚信、双承诺”就是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其基本内容是政府在奖励扶助、免费服务、扶持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诚信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承诺;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在按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等方面作出承诺,相互守信,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二、如何参与诚信计生?村民自愿组合成立诚信小组,民主选举诚信小组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5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自觉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书中当地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政策。一旦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违约者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和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四、“双诚信、双承诺” 主要内容1、双向承诺、双向诚信。由村(居)代表党委、政府向群众承诺:协调相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免费提供致富技术培训、致富信息、帮助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解决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承诺:遵守村(居)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居)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2、相互守信、互相监督。以村(居)规民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的形式,相互共同履行。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上级部门要按承诺的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兑现承诺。群众违反承诺的,除暂停、暂缓有关惠民、扶持政策的享受外,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个人办理有关事项的参考依据。3、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信息档案,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公安、人社、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畜牧、农业、金融、人口计生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需由村(居)出具并经乡镇验证核实的履约证明,同时还需核查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是否与乡镇验证的情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方可享受部门优先优惠优待有关政策和服务;没有履行承诺义务的,应督促其兑现承诺,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重点强化卫生(医院)、民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扶贫、农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管理力度,强化信息反馈、把好计生准入关。 一是卫生部门要落实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出生信息反馈。在辖区内的所有私人诊所,都必须督促落实来诊所就医的婴幼儿实名登记制度,并按月向乡计生办报送人口信息。二是部门要严格加强对违法生育对象子女入学扶贫助学等的政策管理,在办理新生入学,扶贫助学等事务时,必须要求见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有效避孕节育证明(一孩上环、二孩及以上结扎)方可给予办理。对中学要求一旦发现辍学早婚现象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乡镇计生办反馈信息,以便及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杜绝政策外生育。三是在民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扶贫、农业方面,严格把好低保、救济、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新农保、新农合(合医证的审核)等社会福利准入关,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必须见村出具,计生办审核,计生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或名单转交给相关部门后,方可按程序办理。 四是公安部门在办理入户,更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族别、户口性质,出具公安户籍证明时,必须见村出具,计生办审核盖章后的证明方可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以诚实守信为根本;以实现人口“双降”目标为中心任务;以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基础;以诚信受益、违约受制为原则;以政府各部门支持为保障;以相互尊重、平等自愿为前提;以“双向”书面承诺为表现形式;最终目标是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少生致富发展步伐,促进干部与群众的道德意识提升,构建文明、和谐社会。 一是必须坚持诚信受益,失信受制。凡是信守承诺的计划生育家庭,各相关部门保障其优先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及各种优惠政策和办理相关事务;对不履行诚信承诺的,按承诺内容处罚,并提请相关部门对其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兑现有关优惠政策,暂缓或不予办理有关事务。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 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推进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从宣传发动、协议拟订、承诺履行、违约责任等各方面、各环节,严格遵守、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公平、正义、和谐。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开拓创新。 推行“双诚信双承诺”,部门支持、综合治理是关键。把“双诚信双承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与沟通,研究解决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有利于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并可持续的政策支持措施,重点加强涉农普惠政策与农村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兼容。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拓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内涵和外延,鼓励探索符合本地实际、适应性更强、效果更好的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方式方法。六、“双诚信、双承诺”的工作流程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乡、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诚信计生工作与“阳光计生”、创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争创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有序推进。二是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乡村干部会、协会会员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召开村组各种会议,向群众做好全面宣传,公布政府承诺事项,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同时还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调查摸底。要以村(居)为单位,对所辖区内人口进行摸底调查,核实15周岁及以上未婚和已婚育龄青年情况,尤其是流出、流入务工青年的情况,准确掌握育龄青年男女的基本情况,还有与人口计生工作发生关联的目标人群,以户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拟进诚信承诺的家庭名单。四是拟定并讨论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 在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同时,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在乡镇指导下,以村(居)为单位拟出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并组织群众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征求意见。五是表决通过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宣传发动和对村规民约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表决并通过本村(居)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六是制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并组织目标人群家庭签订。以村规民约为基础,结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惠农惠民政策、优先优惠政策和计划生育要求及本乡、村能持续给予的优惠扶持项目制定出“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以户为单位组织目标人群家庭签订。七是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和服务流程。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县、乡直部门制定、完善利益导向制度,拓宽普惠内容,严格按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承诺书”的内容,认真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持等激励政策,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全面贯彻“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七、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中需把握的重点 一是宣传要有针对性。在面上广泛宣传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面对面的宣传,结合群众的关注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个案责任到人,进行交心谈心,讲清政策要求、利害关系,让群众充分知晓“双诚信双承诺”的具体内容、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提高遵守承诺的自律性和自觉性。二是准确把握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精神实质。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是将村居自治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将群众享受国家各项奖励、优待、扶持和公共服务与执行计划生育有机结合,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工作发展的科学模式。要准确把握其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基本内容,确保贯彻落实不走样。三是抓好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召开和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基础环节。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和制定村规民约是开展好“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基础,也是兑现承诺的依据,务必要抓好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做样子。一是村规民约内容要具体,表述要清楚,语言要通俗易懂。二是必须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确保程序合法。主要内容是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目的和意义,明确乡镇干部、村(居)干部、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等;组织与会人员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中不符合诚信计生要求的内容,并表决通过(有协议书、章程、村规民约等相关材料。并注明在何时何会上表决通过)。四是拟定好“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首先要认真研究村(居)向群众承诺的内容和违约的责任。原则上省、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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