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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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篇一: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应急处理电话:xxxxxxx(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篇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二、事件报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三、应急控制措施: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 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 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_,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篇三:放射诊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与放射诊疗活动有关的事件,其中影像科与放疗科是重点监管对象。 第三条 本预案所提及的放射性突发事件是指,是指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 第四条 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迅速报告;主动抢救;生命第一;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医院成立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依法处理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组 员:影像科主任、放疗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公室主任、 总务科长、保卫科长 (二)职 责: 1.定期对辐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 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发生放射性突发事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应急处理程序 (一)放射性同位素泄漏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保卫科配合负责封锁现场;科室成员与总务后勤人员协调怕配合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医院人员、食物、水源和医院周围环境的污染; 2、发现人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并由医院领导小组立即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及医护人员的生命。 4、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二)人体受超剂量射线照射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医院有关部门马上协同解决病人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问题,同时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待问题查明后,经检修及鉴定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科室马上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同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和保卫科报告,迅速报告公安部门,积极配合, 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早日找回丢失、被盗的反射源,将事故危害缩小到最小范围。 2、事故后处理,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要认真分析思考,找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所在,落实好整改意见,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的处理: 1、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时,立即按下红色紧急按钮,关闭总电源,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的生命。 2、医务人员迅速封锁现场,防止辐射范围的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封锁解除后,组织专人检修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后再投入使用。 事故报告及善后 1、发生放射事故的科室必须于2小时内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预防保健科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重、特大事故的,将报请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治安或刑事责任。 4.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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