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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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揭阳市卫生监督所陈泽青 目目 录录 一、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一、饮用水的卫生要求 二、饮用水有关概念二、饮用水有关概念 三、三、四、饮用水卫生监督法律和卫生规范四、饮用水卫生监督法律和卫生规范、七、制水工艺流程七、制水工艺流程 、九、监督心得分享九、监督心得分享一一 饮用水的卫生要求饮用水的卫生要求l有足够的水量。有足够的水量。l感观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臭和异味,不感观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臭和异味,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得含有肉眼可见物。l不含有致病菌。不含有致病菌。l无毒:要求饮用水中所含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微无毒:要求饮用水中所含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微量元素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量元素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二 概念: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饮用安全。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在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在1000m31000m3(或供水(或供水人口在人口在1 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工具的供水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工具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除外)。(有独自制水设施除外)。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环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饮用水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是指饮用水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对卫生行政管是指饮用水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对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理相对人遵守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所进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它是饮用水卫生行政执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它是饮用水卫生行政执法整体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饮用水卫生行法整体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饮用水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三 :l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其设立的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其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相应的职责。卫生监督机构行使相应的职责。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l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四 饮用水卫生监督法律和卫生规范:l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l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l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l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l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l共九章八十条,其中十条与饮用水卫生相关。共九章八十条,其中十条与饮用水卫生相关。其内容分别明确了法定介水传染病的种类,规其内容分别明确了法定介水传染病的种类,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应承担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的法律责任等。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2929条第条第2 2款);款);对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监督检查(对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监督检查(5353条);条);病原体污染的水源,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病原体污染的水源,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的临时控制措施(源的临时控制措施(5555条);条);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不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不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卫生行政部门法律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卫生行政部门法律责任(责任(6666条);条);发现被对违法的供水单位、涉水产品处罚发现被对违法的供水单位、涉水产品处罚(7373条)。条)。我国第一部饮用水行政规章,该我国第一部饮用水行政规章,该办法办法基基本上体现了供水各环节的一体化法制管理,本上体现了供水各环节的一体化法制管理,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依据。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是饮用水卫生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是饮用水卫生监督监督机关;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饮用水是城市饮用水管理管理机关。机关。新的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检测项目从检测项目从3535项增加到项增加到106106项,在各类指项,在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指标占80%80%左右。左右。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必须符合卫生部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必须符合卫生部卫生卫生监督员管理方法监督员管理方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由县级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监督员证书。铁路、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监督员证书。铁路、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根据地方法规需要行政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根据地方法规需要行政执法证的,同时应取得相应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执法证的,同时应取得相应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证书。法证书。根据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和有关文件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关文件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协管员),协助饮用水卫生监督卫生检查员(协管员),协助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社区、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员负责社区、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水卫生检查员(协管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水卫生检查员(协管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发给证书。七七 制水工艺流程制水工艺流程l水质净化的工艺流程主要有:混凝、沉淀、过水质净化的工艺流程主要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四个步骤滤、消毒四个步骤第一步:混凝 l天然水中有许多悬浮颗粒,因为质量比较轻,天然水中有许多悬浮颗粒,因为质量比较轻,沉淀的速度很慢,要把这些杂质去掉,首先要沉淀的速度很慢,要把这些杂质去掉,首先要在源水中加入化学物质,比如硫酸铝、三氯化在源水中加入化学物质,比如硫酸铝、三氯化铁、碱式氯化铝等混凝剂。混凝剂会与悬浮颗铁、碱式氯化铝等混凝剂。混凝剂会与悬浮颗粒形成较大的絮状物,粒形成较大的絮状物,“帮助帮助”悬浮颗粒从水悬浮颗粒从水中沉降下来。中沉降下来。l根据我省水源以江河水和水库水为主,水质所根据我省水源以江河水和水库水为主,水质所含碱度低、离子少的特点,常用的混凝剂为聚含碱度低、离子少的特点,常用的混凝剂为聚合氯化铝、硫酸铝,助凝剂为聚丙稀酰胺、活合氯化铝、硫酸铝,助凝剂为聚丙稀酰胺、活性碳、石灰和碳酸钠。一般说江水、河水用聚性碳、石灰和碳酸钠。一般说江水、河水用聚合氯化铝,水库水用硫酸铝。合氯化铝,水库水用硫酸铝。l 反应池,有网格反应池、旋流反应池反应池,有网格反应池、旋流反应池.第二步第二步:沉淀沉淀l沉淀的作用是去除混凝时产生的絮状物。水在沉淀的作用是去除混凝时产生的絮状物。水在长长的沉淀池中缓慢平稳得流动,絮状物在流长长的沉淀池中缓慢平稳得流动,絮状物在流动的过程中得到充分沉降,经过沉淀的水用肉动的过程中得到充分沉降,经过沉淀的水用肉眼看已经很澄清了,但是其中仍有一些悬浮颗眼看已经很澄清了,但是其中仍有一些悬浮颗粒和微生物,要达到卫生规范的要求,水质还粒和微生物,要达到卫生规范的要求,水质还需经过接下来的过滤和消毒处理。需经过接下来的过滤和消毒处理。l沉淀池有钭管沉淀池、平流沉淀池。沉淀池有钭管沉淀池、平流沉淀池。沉淀池沉淀池出水浑浊度出水浑浊度5NTU5NTU。第三步第三步:过滤过滤 l水再通过砂、砾石滤料层,其中的悬浮颗粒和水再通过砂、砾石滤料层,其中的悬浮颗粒和微生物被拦截了下来。而且,经过过滤的水,微生物被拦截了下来。而且,经过过滤的水,残留的细菌、病毒失去悬浮颗粒的保护而呈裸残留的细菌、病毒失去悬浮颗粒的保护而呈裸露状态,为下一步的消毒创造了条件。露状态,为下一步的消毒创造了条件。l滤料(石英砂)需要定期补充流失或更新,而滤料(石英砂)需要定期补充流失或更新,而有些水厂却不能做到这一最低要求,甚至造成有些水厂却不能做到这一最低要求,甚至造成滤池中长期没有细砂,滤池实为虚设,水质不滤池中长期没有细砂,滤池实为虚设,水质不能达到卫生标准。出厂水浑浊度的标准为能达到卫生标准。出厂水浑浊度的标准为1NTU1NTU第四步第四步:消毒消毒l用于饮用水消毒的方法主要有氯化消毒、二氧用于饮用水消毒的方法主要有氯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和臭氧消毒。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和臭氧消毒。l(1)氯化消毒氯化消毒:目前我国极大多数水厂采用氯消目前我国极大多数水厂采用氯消毒。氯消毒效果好,具有持续消毒作用毒。氯消毒效果好,具有持续消毒作用(管网管网余氯余氯),且费用较其它消毒方法低。,且费用较其它消毒方法低。常用氯消毒剂的种类常用氯消毒剂的种类:液氯、漂白粉、漂白液氯、漂白粉、漂白粉精、次氯酸钠,要求氯加入水中后,接触粉精、次氯酸钠,要求氯加入水中后,接触3030分钟,水中至少应保持游离性余氯分钟,水中至少应保持游离性余氯0 03mg/l3mg/l。在配水管网末梢,游离性余氯不应低于在配水管网末梢,游离性余氯不应低于0 005mg/l05mg/l。加氯地点:加氯地点:A A 滤前加氯滤前加氯:指在混凝沉淀前加氯,其主指在混凝沉淀前加氯,其主要目的在于改良混凝沉淀和防止藻类生要目的在于改良混凝沉淀和防止藻类生长,但易生成大量氯化副产物。长,但易生成大量氯化副产物。B B 滤后加氯:指在滤后水中加氯,其目的是杀滤后加氯:指在滤后水中加氯,其目的是杀灭水中病原微生物,它是最常用的消毒方法。灭水中病原微生物,它是最常用的消毒方法。l(2)(2)二氧化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l(3)(3)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l(4)(4)臭氧消毒臭氧消毒l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l经常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l预防性卫生监督程序预防性卫生监督程序l预防性卫生监督要点预防性卫生监督要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集中式供水进行监督检查,是对发放卫生许可证前的监督检查。n厂址选择与布局厂址选择与布局n水源选择与防护水源选择与防护n制水流程与要求制水流程与要求n管网设计卫生要求管网设计卫生要求n水质检验要求水质检验要求n涉水产品卫生要求涉水产品卫生要求n厂址选择:厂址选择:地势较高、不易受洪水或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侵害;地势较高、不易受洪水或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侵害;有较好的废水排放条件、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有较好的废水排放条件、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 性污染源。性污染源。便于设立防护地带,施工、运行、管理方便的地方。便于设立防护地带,施工、运行、管理方便的地方。n厂区环境:厂区环境:生产区外围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厂区布局:厂区布局: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除库房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除库房外,生产车间建筑物应为非简易结构,结构坚固完善,外,生产车间建筑物应为非简易结构,结构坚固完善,能满足生产工艺、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要求。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生活区和独立行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生活区和独立行政办公区,与水厂生产附属的修理间、仓库分别集中政办公区,与水厂生产附属的修理间、仓库分别集中布置,与水厂生活福利设施(食堂等)应分开布置。布置,与水厂生活福利设施(食堂等)应分开布置。生产区要在生活区的上风向。生产区要在生活区的上风向。根据水源水质,制水车间按取水、净水(混凝、沉淀、根据水源水质,制水车间按取水、净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蓄水、配水流程进行布局,并设置水过滤)、消毒、蓄水、配水流程进行布局,并设置水处理剂、消毒剂仓库,水质检验室,水处理剂、消毒处理剂、消毒剂仓库,水质检验室,水处理剂、消毒剂投加室。剂投加室。n水源选择原则:水源选择原则:必须根据城市近期、远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必须根据城市近期、远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全年度)和卫生学评价或环评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质监测报告(全年度)和卫生学评价或环评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水源地应设在水量、水质有保证和易于实施水源保护的地段。水源地应设在水量、水质有保证和易于实施水源保护的地段。地表水为水源时,水源地应位于水体功能区划规定的取水河段或水地表水为水源时,水源地应位于水体功能区划规定的取水河段或水质符合相应标准的河段,位于城镇和工业区的上游,取水位置不得有污质符合相应标准的河段,位于城镇和工业区的上游,取水位置不得有污染物贴岸排放以及受污染扩散不均匀性的影响。染物贴岸排放以及受污染扩散不均匀性的影响。选择地下水水源时,水源地应设在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地段。选择地下水水源时,水源地应设在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地段。大、中城市尽量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并设置应急备用水源和安全大、中城市尽量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并设置应急备用水源和安全水池(库)等。水池(库)等。n水源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根据对枯水期、丰水期连续水源水质检测结果,选用根据对枯水期、丰水期连续水源水质检测结果,选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的要求;选的要求;选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源时,应符合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源时,应符合GB/714848的要求。的要求。当水质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宜作为当水质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宜作为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n防护区的划定:防护区的划定:根据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告示牌,地表水取建立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告示牌,地表水取水口水口100米半径内不得有污染源,地下水水源米半径内不得有污染源,地下水水源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n地表水源防护要求:地表水源防护要求:取水点周围半径取水点周围半径100100米的水域内,严禁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可米的水域内,严禁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取水点上游取水点上游10001000米至下游米至下游100100米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米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装卸垃圾、粪便,不得设立有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装卸垃圾、粪便,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堆栈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害化学物品的仓库、堆栈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水域水质的活动。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给水,可把取水点上游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给水,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1000米以外的一定范米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物排放量。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物排放量。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失。n地下水源防护要求:地下水源防护要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水源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范围,应根据水源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等部门研究确定。等部门研究确定。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建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1 1根据水源水质,制水车间按取水、净水(混凝、沉淀、过滤)、根据水源水质,制水车间按取水、净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蓄水、配水流程进行布局,并设置水处理剂、消毒剂仓库,消毒、蓄水、配水流程进行布局,并设置水处理剂、消毒剂仓库,水质检验室,水处理剂、消毒剂投加室。水质检验室,水处理剂、消毒剂投加室。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研究确定。水处理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按最高日供水量济比较研究确定。水处理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必要时还必须加消防补充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必要时还必须加消防补充水量。水净化处理工艺符合国家有关给水设计规范的要求,水净化处理水净化处理工艺符合国家有关给水设计规范的要求,水净化处理设施、设备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设施、设备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地表水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和地表水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同时应对水厂生产废水用户对水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同时应对水厂生产废水进行处理。水源为含藻水、高浊水或受到不定期污染时,应设置进行处理。水源为含藻水、高浊水或受到不定期污染时,应设置预处理设施。地下水铁、锰、氟等无机盐类超过规定标准时,应预处理设施。地下水铁、锰、氟等无机盐类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设置相应的处理装置。设置相应的处理装置。不论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消毒设施不论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消毒剂投加量必需满足水质要求,并有消毒剂用量记正常运转。消毒剂投加量必需满足水质要求,并有消毒剂用量记录。录。供水工程中的输水、贮水和配水等设施,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生供水工程中的输水、贮水和配水等设施,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自建供水系统,未经当地卫生、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与城市供自建供水系统,未经当地卫生、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与城市供水系统相连。水系统相连。配水管网应呈环状分布。若采用枝状管网,其末端应装置泄水阀,配水管网应呈环状分布。若采用枝状管网,其末端应装置泄水阀,以泄去沉积物,防止细菌在其中繁殖,影响水质。以泄去沉积物,防止细菌在其中繁殖,影响水质。配水管材应安全卫生。配水管材应安全卫生。管道的埋设应避免穿过垃圾堆等污染区,埋设在冻结线以下。若管道的埋设应避免穿过垃圾堆等污染区,埋设在冻结线以下。若与污水管平行铺设,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与污水管平行铺设,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0.5米,水平距离不小米,水平距离不小于于0.40.4米;如污水管必须在其上,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距交米;如污水管必须在其上,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距交叉点每边不得小于叉点每边不得小于3 3米。米。配水管不得与污水管道交叉连接,不能有泄漏,并需保持一定水配水管不得与污水管道交叉连接,不能有泄漏,并需保持一定水压。压。水塔、水池和水箱等贮水设备应远离空气污染源,内壁光滑,易水塔、水池和水箱等贮水设备应远离空气污染源,内壁光滑,易清洗,顶部设盖,设有换气孔,上装纱网,有防护措施(如定期清洗,顶部设盖,设有换气孔,上装纱网,有防护措施(如定期清洗、消毒等)。清洗、消毒等)。n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水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检验水源水、净水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应满足水质检验要求。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应满足水质检验要求。村镇供水单位:村镇供水单位:类、类、类、类、类供水单位应建立类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水质化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及仪器设备;的检验人员及仪器设备;类供水单位应逐步具备检类供水单位应逐步具备检验能力;验能力;V V类供水单位应有人负责水质检验工作。全类供水单位应有人负责水质检验工作。全分析项目检验可根据情况自行完成或委托具有水质检分析项目检验可根据情况自行完成或委托具有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完成。验资质的单位完成。1.1.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污染水质。污染水质。2.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取得相关相关卫卫生生计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后,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后,方可在集中式供水单位中使用。方可在集中式供水单位中使用。3.3.集中式供水单位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集中式供水单位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时,应索取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产品时,应索取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收。n检查前准备工作检查前准备工作n经常性卫生监督要点经常性卫生监督要点检查前的准备:在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之前,要准在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之前,要准备好各种法律文书、取证工具、采样器备好各种法律文书、取证工具、采样器材等,同时卫生监督检查人员穿制服、材等,同时卫生监督检查人员穿制服、带监督员证,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带监督员证,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n证照检查:证照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健康体检、培训,是否有无卫生许可证、健康体检、培训,是否有效;有效;n水源检查:水源检查:水源卫生防护区是否符合要求。水源卫生防护区是否符合要求。n环境检查:环境检查:生产区范围内是否设立明显标志生产区范围内是否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在生产区外围3030米米内,是否有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内,是否有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是否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渗水坑,是否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等等;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3030米米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n生产工艺检查:生产工艺检查:水质消毒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加药装置是否工作,并水质消毒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加药装置是否工作,并查看运行记录。查看运行记录。反应池、沉淀池是否有飘浮物。池壁是否是绿藻青苔;反应池、沉淀池是否有飘浮物。池壁是否是绿藻青苔;加氯消毒间是否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理加氯消毒间是否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理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加氯(氨)间必加氯(氨)间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设置直接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设置直接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有观察窗。加氯(氨)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门,有观察窗。加氯(氨)间外部应备有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具箱。防毒面具应严密封藏,以免失效。抢救材料和工具箱。防毒面具应严密封藏,以免失效。照明和通风设备开关应设室外开关。加氯间及氯库内照明和通风设备开关应设室外开关。加氯间及氯库内宜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设备,以及宜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设备,以及氯的吸收装置,应有每小时换气氯的吸收装置,应有每小时换气812次的通风设备次的通风设备n卫生管理及有关资料检查:卫生管理及有关资料检查:水处理工艺和卫生设施与申报卫生许可时是水处理工艺和卫生设施与申报卫生许可时是否一致;否一致;是否有相应的国家法规、标准和规范文本;是否有相应的国家法规、标准和规范文本;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饮用水卫生工作;饮用水卫生工作;各类贮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各类贮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是否定期放水清洗,查看相关清洗消毒记录。梢是否定期放水清洗,查看相关清洗消毒记录。5.是否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涉水产品进货索证、验收制度;涉水产品进货索证、验收制度;物资库房、运载、物资库房、运载、贮存管理制度:贮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管理制度;理制度;取水、输水、净水、蓄水、配水等设施的取水、输水、净水、蓄水、配水等设施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生产环节作业指导书和放水、清生产环节作业指导书和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洗、消毒和检修制度;检验与留样制度;检验与留样制度;水质水质检测资料报告制度;检测资料报告制度;水厂水质异常情况处理工作水厂水质异常情况处理工作指引;指引;水质受污染与恶化、介水传染病暴发应急水质受污染与恶化、介水传染病暴发应急处理预案与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报告制度;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卫生检查、奖惩等制度;卫生检查、奖惩等制度;其他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其他相关卫生管理制度。n水质检验:水质检验:是否有水质化验室,检测仪器是否能正常运转;是否有水质化验室,检测仪器是否能正常运转;化验室能否适应水质检测需要;化验室能否适应水质检测需要;采用点的选择、检采用点的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验项目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l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的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验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频率按照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频率按照CJ/T206执行;村镇集中执行;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按照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按照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执行。不具备水质检)执行。不具备水质检验条件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验条件的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验。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验。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水质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水质检测资料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质检测资料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n涉水产品检查:涉水产品检查:供水单位厂购进、使用的管材、管件、化学处理剂、供水单位厂购进、使用的管材、管件、化学处理剂、消毒剂及饮用水消毒器械等涉水产品是否索取了卫生消毒剂及饮用水消毒器械等涉水产品是否索取了卫生许可批件,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涉水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是否按品种、批次经验收合格后是否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原料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登记,分类贮存于原料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登记,避免混杂,防止污染。避免混杂,防止污染。n采样检验:采样检验:现场如发现供水单位水质处理、消毒等工艺存在问题现场如发现供水单位水质处理、消毒等工艺存在问题时,可考虑采集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验,对水时,可考虑采集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验,对水质是否达标进行判断。质是否达标进行判断。l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为直接从事供、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为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管水的人员。l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上岗前须进行卫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上岗前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从生知识培训,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卫生监督检查完成后,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卫生监督检查完成后,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制作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情节轻微的用,情节轻微的用卫生卫生监督意见书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违法的要立案查处。责令整改,违法的要立案查处。n行政处罚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行政处罚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手段,也是行政执法的最有效的方法制手段,也是行政执法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是根据之一。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办法监督办法以及相关的标准、规章为依以及相关的标准、规章为依据进行的。据进行的。n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行政处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罚是卫生监督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l办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规定l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l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而擅自供水的而擅自供水的,违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办法办法第第26条,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质的设施或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质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违反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违反 办法办法第第26条,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元以上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而擅自供水的,违反,违反 办法办法第第26条,条,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违反,违反办法办法第第26条,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元以上5000元以元以下的罚款下的罚款。n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卫生规范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流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第第7373条的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条的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者吊销许可证。九九 监督心得分享监督心得分享l技术方面可以粗略了解,但法律规范一定要熟技术方面可以粗略了解,但法律规范一定要熟悉悉l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供水单位,实施重点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供水单位,实施重点环节卫生监督节卫生监督l勤跑腿多记录常汇报,要有政治敏感性和自我勤跑腿多记录常汇报,要有政治敏感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意识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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