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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产管理处学校房产全面清查工作方案范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公共用房的规范和有序管理,充分发挥公共用房的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公共用房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近期,将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全校房产全面清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房产全面清查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组长:副组长:成员:1、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此次全校性的房产清查工作;2、督查督导处和资产管理处共同负责房产复核评定工作;3、各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房产使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清查工作;4、各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员需在资产管理处的指导下,在本单位负责人的要求下完成具体的清查工作。二、房产清查的范围和基准日房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校内行政办公、教学、后勤保障、学生活动及其它各类有偿用房;本次清查以年月日为基准日。三、清查方式及清查内容二级使用单位自查和学校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内容:1、各类房产当前使用是否合理2、使用、变更手续是否完备3、是否存在违规用房4、是否擅自占用用房5、用房是否变更他用6、用房是否擅自外借7、用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清查要求1、账实相符以账目对实际房屋逐一核查,确保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房产,使用单位填写学院房产使用、变更申请表交资产处,由资产处进行变更。2、房产信息根据房产管理软件自行导出房产统计表,核实房产用途、类别、面积等相关信息,自行在系统内更改;资产管理处安排专人审核数据,使用单位导出确认无误后,办理学院房产登记确认表。五、时间安排1、各二级单位自查时间为月日到月日。学院房产使用、变更申请表纸质材料于月日、学院房产登记确认表于月日前交资产管理处王光伟。2、学校核查时间为月曰至月曰。学校组织人员依据清查数据和实际情况核实后,要求边清查边整改,对重点问题移交督查部门处理,并形成房产全面清查报告提交给校领导。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髙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落实到位,确保此次房产全面清查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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