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奖励办法

上传人:hjk****65 文档编号:171540597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蚌埠市奖励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蚌埠市奖励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蚌埠市奖励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蚌埠市奖蚌埠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为我市介绍投资项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向我市成功介绍外来投资项目的境内外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中介人),按本办法予以奖励。第三条中介人应和外来投资者(或其合法代理人)以及我市合作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共同到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登记,以确认中介人身份。中介人不得是外来投资者及其代理人,不得是我市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不得是我市各类开发区负责人。登记时外来投资者(或其合法代理人)以及我市合作单位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第四条中介人必须如实提供外来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协助合作各方直接联系,努力促使项目成功。第五条成功介绍的标准为:一、投资项目中外来投资者的出资全部到位。外来投资者的出资是指:1、投资兴办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来投资者的出资额;2、其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外来投资者的出资额;3、不包括向国家和省争取的专项资金和本市银行贷款。二、项目进展必须达到下列要求:1、农业综合性项目投入运营;2、工业项目正式投产;3、其他第三产业项目全部建成或开业。第六条对中介人的奖励标准,以外来投资者的出资额,结合产业政策确定。一、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工制造业项目,且外方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实际到位资金的5 予以奖励。二、投资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且外方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实际到位资金的3 予以奖励。 三、以上奖励所涉及的所得税等,由受奖人自理。第七条上述奖励按外来投资项目税收入库级次分别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兑现。第八条市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兑现的奖励,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确认,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县、区和高新区、新城区财政部门负责兑现的奖励,自行确定。第九条本市有条件的合作单位可另行给予中介人奖励。第十条对中介人的奖励一律以人民币支付。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市级文件中出现的有关内容,凡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蚌埠市外来投资项目中介登记表 编号: 登记日期: 项目拟引进投资中介人联系方法:蚌方合作单位法定代表人: 电话:外来投资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期委托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E-mail:是否介绍成功项目进度:实际引进投资:核查 经核查,该项目外来投资者的出资全部到位(折合人民币 万元),项目进展符合要求。根据现行奖励政策,应给予中介人 万元* = 元的奖励。 该奖金应由 财政负担。 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结 果 已由 奖励 元。 年 月 日 注:1、中介人应提供合法证件。 2、外来投资者或其委托人应提供合法证件。 3、如有蚌方合作单位,应由其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加盖公章的确认函。 4、引进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兴办企业的为注册资本)中外来投资者的实际出资额。 5、投资到位情况应出具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以下简称新城区)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向新城区成功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中介人),均可依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中介人不得是外来投资者及其代理人,不得是新城区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是新城区从事专职招商工作的人员(招商中心和驻外招商小组人员)。 第三条 对中介人的奖励标准,以中介人引进外来投资者的投资额,结合产业政策确定。 一、引进的项目属于以下范围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7予以奖励: 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的农林业;医药;机械;汽车;轻工;信息产业;其他服务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5年1月1日施行)中鼓励类的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社会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外商投资项目。 二、引进的项目属于两个目录中鼓励类非上述行业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 三、引进的项目属于以下范围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 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限制类的农林业;信息产业;医药;机械;轻工;纺织;消防。 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5年1月1日施行)中限制类的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 四、引进的项目属于两个目录中限制类非上述行业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 五、引进房地产项目的,一次性给予中介人5000元奖励。 第四条 奖励的兑现 一、中介人应与投资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在项目申报前共同到新城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招商中心)登记,以确认中介人身份。 二、中介人引进的投资必须是来自市外或境外的资金(不含本市银行贷款),以实际到位资金额为准。 三、引进的资金实际到位后,中介人可于每年6月份或12月份向新城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招商中心)申报奖励资格,由项目投资方和项目实施方(资金接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招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经新城区财经局审核后提出奖励方案,报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五条 对中介人的奖励由新城区财经局以人民币支付,中介人获奖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财经局代扣代缴。 第六条 本办法由新城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五日禹会区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为我区介绍投资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向我区成功介绍引进市外投资项目的境内外个人和组织。 二、项目确认 享受本奖励办法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在我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 (二)投资项目中外来投资者的出资全部到位(必须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外来投资者的出资是指: 1、投资兴办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来投资者的出资额; 2、其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外来投资者的出资额; 3、不包括向国家和省争取的专项资金和本市银行贷款。 (三)项目税收进入我区金库。 (四)项目进展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工业项目正式投产; 2、农业综合性项目投入运营; 3、其他三产项目全部开业。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业项目,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8万元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开始纳税起一个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5予以一次性奖励。 (二)投资商业项目如大型超市、连锁企业等,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开始纳税起一个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4予以一次性奖励。 (三)投资旅游或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且市外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或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开始纳税起一个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3予以一次性奖励。 (四)投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的,且市外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投资额的4予以一次性奖励。 (五)对本区财政贡献较大的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中介人不得是外来投资者及其代理人,不得是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四、奖励细则 (一)项目引资中介人必须和外来投资者(或其合法代理人)以及我区合作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共同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登记,以确认中介人身份。登记时外来投资者(或其合法代理人)以及我区合作单位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交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奖励审核工作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会同区财政、税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决定。 (三)对已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发生注销或撤资的,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不予认定。 (四)对于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的,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奖励资金由受益级财政支付。 五、本办法自2006年元月起试行。本办法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区、开发区中介人奖励办法(摘录)一、怀远县1、对县外人员和县内非公职人员介绍引荐工业项目、专业市场建设类项目成功的,按外来投资者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的5予以奖励;2、县内公职人员介绍引荐项目的,按外来投资者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的3予以奖励;3、以上奖励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受奖人自理;二、五河县1、引进工业项目,按外商投资部分已形成固定资产的5给予引进项目中介人一次性奖励,给引荐单位3一次性奖励。2、城乡基础建设项目(含教育、卫生项目)按外商投资部分形成固定资产的3给予引进项目中介人一次性奖励,给引荐单位1一次性奖励。3、商业项目等以该项目在建设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费总额的3给予引进项目中介人一次性奖励。4、引进工业项目租赁本县厂房、场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外来投资者第一年实际缴纳租金的2%给予引资者一次性奖励。三、固镇县1、对引进一产项目的单位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奖励,对引进工业项目的单位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到引资单位的奖金,第一引荐人所得比例不得低于50%;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到引资单位的奖金,第一引荐人所得比例不得低于50%;3、一产项目和其它三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到引资单位的奖金,第一引荐人所得比例不得低于50%。四、龙子湖区1、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工制造业项目,外方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且开始经营后,对引资人按外来投资者实际投入资金(以固定资产投入为准)的5予以奖励。2、投资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外方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且开始经营后,对引资人按外来投资者实际投入资金(以固定资产投入为准)的3予以奖励。3、以上奖励所涉及的所得税等,由受奖人自理。(由发奖单位代扣代缴)五、蚌山区1、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项目、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安徽优势产业项目,对中介人按到位出资额的2予以奖励;2、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允许类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和餐饮娱乐业项目),对中介人按到位出资额的1予以奖励。3、投资商业、服务业项目,对中介人按到位出资额的0.5予以奖励。六、禹会区1、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业项目,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8万元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开始纳税起一个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5予以一次性奖励。2、投资商业项目如大型超市、连锁企业等,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开始纳税起一个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4予以一次性奖励。3、投资旅游或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且市外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或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开始纳税起一个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3予以一次性奖励。4、投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的,且市外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对中介人按项目投资额的4予以一次性奖励。七、淮上区1、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工制造业项目,且外方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实际到位资金的5 予以奖励。2、投资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且外方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实际到位资金的3 予以奖励。3、房地产(包括商业地产)项目不列入中介人奖励范围。4、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八、蚌埠市高新区1、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外来出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出资额的5予以奖励;外来出资额超亿元的,按出资额的6予以奖励;投资基础设施及商贸项目,外来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出资额的3予以奖励;2、外来出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商贸项目,年实现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按该项目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区级税收净收入的6%一次性奖励给中介人。九、蚌埠市经济开发区1、引进的项目属于以下范围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7予以奖励: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的农林业;医药;机械;汽车;轻工;信息产业;其他服务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5年1月1日施行)中鼓励类的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社会服务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外商投资项目。2、引进的项目属于两个目录中鼓励类非上述行业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3、引进的项目属于以下范围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限制类的农林业;信息产业;医药;机械;轻工;纺织;消防。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5年1月1日施行)中限制类的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4、引进的项目属于两个目录中限制类非上述行业的(不含房地产类),对中介人按外来投资者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