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工作手册》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71383626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 页数:121 大小:2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工作手册》_第1页
第1页 / 共121页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工作手册》_第2页
第2页 / 共121页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工作手册》_第3页
第3页 / 共1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工作手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二一年三月目 录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函201041号)(1)2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3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5)4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主要任务和职责分解(31)5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34)6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40)720062007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行动方案(52)82006年2010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60)9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64)10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70)11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76)12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81)13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88)附录:部分省(区)开展督查工作的有关通知1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苏政传发201041号)(93)2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苏全科组办发20102号)(96)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252号)(101)4关于开展全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工作的通知(赣科组办字200903号)(106)5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全科组办发20094号)(1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函201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200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提出了到201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纲要实施步伐,圆满完成“十一五”目标,国务院办公厅将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对2006年以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督查。(一)各地区实施纲要情况。1建立和完善实施纲要工作机制的情况。2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情况。3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工作的情况。4实施“四个主要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的情况。5实施“四项基础工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情况。6为实施纲要提供保障条件的情况。7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对“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的建议。(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纲要情况。1将纲要有关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和计划的情况。2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3履行责任单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4为实施纲要提供保障条件的情况。5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对“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的建议。二、督查方式和进度安排督查工作采取地方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自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抓好任务落实。5月底以前,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纲要的要求,继续推动和抓紧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二)认真开展自查。6月,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上述督查内容,对实施纲要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于6月30日前送中国科协。由中国科协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三)组织实地督查。7月,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分赴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组织座谈交流和现场考核查看等方式。三、有关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准各。对纲要实施的情况、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对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六年二月六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根据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制定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一、前言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调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公民科学素质的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劳动适龄人口科学素质不高;大多数公民对于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更为欠缺,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普遍存在,愚昧迷信在某些地区较为盛行。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低下,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之一。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人均接受正规教育年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科学素质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社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尚不全面和深入,公民缺少接受终身教育的机会。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科普设施、队伍、经费等资源不足;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不够、质量不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未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尚未充分调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本科学素质纲要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和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二、方针和目标指导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今后15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将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有关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公共投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目标: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三、主要行动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任务: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措施: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任务: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妇女及西部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措施: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制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和中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指导面向农民的各类科学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使参加绿色证书培训达1000万人;重点培育10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0万个农户。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有关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大王下乡、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建设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好它们的示范作用。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按照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1万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推动乡村科普橱窗、宣传栏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加强民族地区科普工作队建设,提高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的科普能力。(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任务:在广大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措施: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城镇职工在职培训达到2.5亿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500万人,农民工培训2亿人。使新增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由目前的70提高到90。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任务: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措施: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各级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组织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政府网站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四、基础工程配合上述行动计划,“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措施: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重视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增强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任务: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国际市场,改变目前科普作品“单向引进”的局面。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国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措施: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国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任务: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措施:鼓励、支持“科技博览”、“科技之光”、“科普大篷车”等电视科技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使其成为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发行工作。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任务: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前提下,新建一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科技类博物馆。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至少拥有1座大中型科技馆,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至少拥有1座科技类博物馆,全国科技类博物馆的接待能力有显著增长。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增强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市(地)和县(市、区)可建设科技馆等专门科普场馆;在一些市(州、盟和县)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措施:突出社会公益性,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为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条件和机会。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300余座增加至500座,省部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1000余座增加至2000座,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市场,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制定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的资质认定办法;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机构,提高设计制作水平。五、保障条件(一)政策法规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细则。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制定表彰和奖励政策。(二)经费投入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中央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三)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改革文博专业课程内容,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建立有效机制和相应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六、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国务院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将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建立和完善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机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二)监测评估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和成果,围绕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国家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委托有关监测评估机构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2006年3月31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十一五”期间目标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二、实施组织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陈至立国务委员任组长,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邓楠同志任副组长,国务院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劳动保障部、广电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齐让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程东红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联络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三、任务及责任对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责任单位:中国科协、中宣部、全国妇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广电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农业部、中国科协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广电总局、工程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责任单位: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广电总局、中科院、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中组部、人事部责任单位:中宣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牵头部门:教育部、人事部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劳动保障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牵头部门:中国科协、科技部责任单位:教育部、农业部、广电总局、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牵头部门:中宣部责任单位:广电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中科院、社科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牵头部门:中国科协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中组部、中科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9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牵头部门:科技部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劳动保障部、广电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四、工作方式与机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1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2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国务院负责领导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3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制定科普法实施细则,出台具体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4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纲要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5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部际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国家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6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2006年工作要点另发。五、工作进度“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2006年: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07年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主要任务和职责分解2006年3月31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中的任务及责任。2007年2月6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同意新增国家民委、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林业局为成员单位。2008年,经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同意,新增气象局为成员单位。另外,在2008年初进行的国务院部门机构改革中,原人事部与劳动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环保总局变更为环境保护部。根据以上情况,对原实施方案中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责任单位:中国科协、中宣部、全国妇联、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农业部、中国科协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保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工程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气象局。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安全监管总局责任单位: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中科院、工程院、气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牵头部门: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责任单位:中宣部、科技部、环保部、卫生部、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牵头部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牵头部门:中国科协、科技部责任单位:教育部、环保部、农业部、卫生部、广电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全国总工会。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牵头部门:中宣部责任单位:广电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牵头部门:中国科协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组部、中科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林业局、气象局。9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牵头部门:科技部责任单位:所有成员单位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担任牵头部门,中国科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民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办、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妇联、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水平。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1修订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标准。(教育部、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2推动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进“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的实施。(教育部、中国科协)(二)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1颁布实施20062010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2围绕年度主题和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开展宣传和科学体验活动。围绕纲要年度主题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国科协、中宣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国家禁毒委、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健康的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广电总局)在重大环保节日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体验和实践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以“文明习惯带回家”为主题在农村青少年中开展“村容整洁”实践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期间开展青少年安全知识主题活动和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安全监管总局)3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会)4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发现和培养我国科技人才后备力量。(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共青团中央、自然科学基金会)(三)提高农村科学教育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1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教育部)2开展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实施农村未成年人群英计划,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开发和集成活动资源,开展针对农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推动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针对农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继续升学的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使他们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农村科普新的生力军和城市务工的技术骨干。(教育部、农业部、中国科协、劳动保障部、共青团中央)3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教育部)(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开发和集成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科技活动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为提升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科普教育功能做好服务工作。(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加强现有青少年宫、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科技部)(五)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科普教育中的作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民政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科学素质。(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国科协)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三、2007年重点工作(一)加强学校科学教育组织科学家参与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标准的修订。(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12007年度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2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会)3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咨询、心理指导等各种教育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广电总局)4科技竞赛和国际青少年科技交流活动。(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共青团中央、自然科学基金会)5青少年环保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6青少年安全知识宣传和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针对农村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启动农村未成年人群英计划,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四)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功能“科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