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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管理服务计划 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创新管理、发展公共服务为目标,着力推进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机制建设,努力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抚安置政策,大力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完善分布合理、设施完备、便利群众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在新起点上实现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新跨越。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一)主要目标1、启动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俱乐部)建设。力争年内中心城区建成1个以上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其所辖社区拥有社区综合服务站示范点。2、打造一批社会养老示范服务项目。力争建立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大力破解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难题。力争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二)主要工作任务1、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抓好三件实事:(1)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从280元提高到3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00元;农村低保从110元提高到1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9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提高500元,达到35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提高240元,达到1560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救济水平人均提高20元。(2)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建立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为准确核定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提供有效依据。为实现阳光救助、公平公正,取得新的突破。(3)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各镇重新修订或完善镇、村两级灾害紧急救助预案,成立领导(指挥)机构,列支救灾预备金。同时把救灾应急救助与加强减灾防灾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第一时间理念,积极做好灾害应急响应、信息报送、款物调拔、后勤保障等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救灾救助工作中,做好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保障灾民基本生活。2、着力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扎实做好三项工作:(1)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对残疾军人、“三属”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补助标准作进一步提高;对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300元。提标后的各类抚恤补助资金,严格按时足额发放。(2)做好涉军人员维稳工作。积极宣传和解释国家及区的优抚安置政策,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认真抓好涉稳突出问题排查化解,严格控制相互串通、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现象。(3)做好双拥安置工作。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区”成果,充分发挥“双拥”成员单位和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的作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措施,为驻区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医疗、住房和训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农村退役士兵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先安排专业技能培训,为他们创造自谋职业条件,并优先安排推荐就业。3、提高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水平,着力抓好四项工作:(1)制定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以点带面、梯次推进、逐步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品位和层次。进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俱乐部)建设试点,力争建成1个以上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成4个文明示范社区创建;抓好一批精品农村社区建设。(2)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社区自治,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居(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居(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居(村)民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社区自治模式,切实保证广大居(村)民的民主权利,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建设和谐社区的积极性。(3)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创新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新模式,坚持“无偿、低偿、有偿”服务,扎实开展“爱心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社工义工服务”,努力实现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对接,增强社区居民幸福感。(4)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村(居)委会实施,并注重宣传,严密组织,提高村(居)民的参选积极性和一次性选举成功率,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健康进行。4、着力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具体抓好三项工作:(1)进一步加强机构养老管理。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完善内部设施,提高集中供养率。提高孤儿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达到每人每月600元。(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利用中央和省、市支持的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抓好人民巷、东郊路社区和沿坳村等6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机制、新方法,将试点项目打造成多层次、多类型、多元化,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样板工程,卜创出经验,在全区推广。(3)因地制宜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多层次服务。认真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吸纳更多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行为,努力达到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以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对象,基本满足他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的需求。5、加强专项事务管理,着重抓好两项建设:(1)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在去年基本完成选址的基础上,积极抓好施工,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抓好水西镇窑下村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骨灰免费安放塔的续建,适时开展困难群众骨灰免费安放试点,逐步推行全民骨灰免费安葬。继续抓好城乡居民遗体火化费补助。(2)推进镇级行政区域界线法定化建设。按照省、市、区要求,用2年时间完成全区各镇25条约186公里行政区域界线和10个三交点的勘定任务。今年上半年,先行沙河沙石线勘界试点,试点之后,在全区推进。年底之前,百分之六十的镇完成勘界任务。三、措施保障1、加强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有力支持和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力减少和优化资金下拔和项目审批程序,将资金保障和政策落实到位。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把民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逐项抓好落实。2、建立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对民政工作贯彻和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下拔工作经费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特别是对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群众举报的单位,要实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指示精神,明确所肩负的重任,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进取意识,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办好每一件实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创先争优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组织民政干部培训,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为党和政府及民政部门树立更加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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